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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东海由卑下百川
2024-10-06  作者:鲁卫  来源:鲁卫作品集  点击:

  马车并不华丽,但却非常坚固、扎实,连车轮都特别阔大,保证十分耐用。
  就像是和尚的脸。其实和尚的脸并不像木头,而是像花岗石。但这张脸孔的表情,却能在一瞬间千变万化,由花岗石变成一团软滑的糯米粉。
  糯米粉搓动起来,是黏黏腻腻柔柔软软的,那种感觉,总是令人很想立刻就用力咬上一口。
  一个人的脸可以在短短一瞬间变化得这么厉害,理由只有一个。
  这是一个十分厉害的人。
  和尚厉害,三少爷叶虫又怎样?公道和尚若真的十分厉害,又怎会在茶馆里给小叶恣意摧残、侮辱?难道这只是一场戏?又抑或是别具用心的障眼法?
  魏冰宜虽然冰雪聪明,但在小叶身边,她总觉得自己像个天真活泼的小母猪。
  和尚没有说话,小叶也没有开口,三个人挤在车厢里,虽然车厢很宽阔,但只要有这样的一个和尚存在,就很容易令人窒息。
  车伕是位年轻的书僮,大概比“长江第一赌徒”方小宝还要年轻两三岁,但这少年看来远比方少侠老实可靠。
  由这种人负责赶车,大概不会把马车驶到十八层地狱,这一点倒是可以绝对放心的。
  有人把天色比作美色。
  晨曦是少女。上午是逐渐开始成熟的女郎。到了午时,晒得十分灿烂,那是女人大放异彩的时刻,只是,也开始凶巴巴起来……下午,狼虎年华,凡是招架不住的男人统统都给吃掉,乃至黄昏……
  朝如青丝暮成雪……
  黄昏已作如是观,暮色四合之后,又是如何?很妙,这可由两点来看。
  其一是:女人已死。
  其二却是:良夜之美,美若美女最美之一面。甚至是:越入夜,美人越美,因而常有“良夜不能留”之叹。
  已是夜幕低垂时候,马车沿着官道,徐徐驶入一片竹林。
  竹林深处有泉池,池中置石雕荷花,水自花间涌出,四周遍植四时花卉,一片片花团锦簇,宛如倾城绝色争相斗艳。
  竹林之后,乔木森然。桐、桧、梓、柏、榆交错而立,更有树龄逾数百年之古松。
  乔木小径,淸风怡人。林木区之后,见一山野村庄,庄外处处奇异石景。
  马车在这时候停下,书僮引路,循径绕山而上,未几,至一巨大山洞,洞大如屋,壁上已佈置灯笼火炬,映照得如同白昼。
  书僮躬身告退,山洞内,已备木桌竹椅,美酒佳餚琳瑯满目。
  公道和尚桀桀一笑,道:“远来是客,两位请坐。”
  小叶不客气,大马金刀地坐下,魏冰宜却冷冷一笑,睨视着公道和尚的脸。
  公道和尚皱眉道:“洒家这张脸是否比一朵玫瑰花还更好看?”
  魏冰宜冷哼一声:“你的脸比螟蚣还更难看,脸皮却比大象的屁股还要厚上几分。”
  公道和尚一呆,半晌苦笑道:“你要看淸楚洒家这张脸,不妨再三仔细察看。”
  魏冰宜道:“今天大淸早,大师与三少爷玩些什么把戏?”
  公道和尚道:“三少爷今早并未摘下洒家这颗秃头让小姐当作绣球抛掷玩耍,已算是十分客气。”
  魏冰宜冷笑道:“但你的右腕骨,看来不像是已给捏碎。”
  公道和尚奇道:“三少爷为什么要捏碎洒家的腕骨?老朋友胡闹着玩,要是动不动便煎皮拆骨,谁肯交这种疯子做朋友?”
  魏冰宜咬牙冷笑:“那些骨折声,又是什么样的把戏?”
  公道和尚道:“何来骨折声?是不是这块肉中肉?骨外骨?”把右腕伸出,在魏冰宜眼前晃了一晃。
  魏冰宜定睛一看,不禁大为惊讶。只见和尚的右手肌肤,竟在这时候片片脱落,在肌肤之内,又有一根已碎裂的骨头……
  但在骨头底下,并不是骇人的血肉,而是完整无恙的一只右手。
  魏冰宜终于恍然。和尚的右手,是经过伪装的,而且手法十分高明,骤然看来,谁也想不到在最外面的一层肌肤,竟然会是假的。
  不但肌肤是伪装的,就连肌肤下的那块骨头,也不是和尚的。和尚的腕骨,依然存在于骨头之下真真正正的右腕里。
  但如此一来,也可以淸楚得看见,和尚原来的右手,比他的左手小了将近一倍。
  此时魏冰宜的脑海,忽然闪过一个名字,不禁失声叫道:“你不是个真正的和尚,你是个花花公子中的花花公子,姓那,名非我。外号『鸳鸳手』!是也不是?是也不是?是──也──不──是?”
  和尚怔怔的瞧了她一眼,然后对小叶说:“魏大小姐居然说得出洒家的真正来历,准是你这个冤大头告诉她知道的!是也不是?是也不是?是──也──不──是?”
  小叶叹了口气,转过脸对魏冰宜说道:“这位那兄,大概是继历史上西魏有扬州刺史那桩之后,天下间最有名气的那姓之人。可是,我从未向你透露过有关这个混蛋的片言只字。你是怎么知道的?是否龟仙人说的?是也不是?是也不是?是──也──不──是?”
  三个人,每个人最后三句话,都是完全相同的“是也不是”,倒也十分妙哉。
  魏冰宜不再说话,她不开口,也就等同承认,她知道“鸳鸯手”那非我这么一个人,全然是因为龟仙人的缘故。
  ──人在寂寞之时,总会把自己的一些小秘密,告诉给自己信任的人知道。
  ──在沙滩的那段日子里,小叶也曾把这个小秘密告诉大海龟轰海。
  ──轰海是一只很能守住秘密的大海龟,无论牠听见了什么样的秘密,都一定不会把秘密向任何人泄漏。虽然这一只风流的大海龟有三妻四妾,但那些雌海龟同样都很能保守秘密,所以,在轰海这一方面,应该不会有任何问题存在。
  ──然而,龟仙人虽然不像只兔子,但他老人家的耳朵非常发达,在沙滩上,就算有一只小蚂蚁迷途爬了过来,也瞒不过他老人家的耳朵。
  ──龟仙人知道的小秘密,也就很容易传入魏冰宜的耳朵里,他曾经这样对魏冰宜说过:“小叶并不是个忘恩负义的男人,他比什么样的人都更靠得住。但也正因为他太靠得住,你不能什么事情都倚靠他,不但不要过分倚靠他,更要做一个精明的女人,在背后为他顶住半边天……所以,你必须瞭解他的朋友,也必须瞭解他的敌人,而且瞭解得越多越好。当然,在某些事情上,你也必须学习怎样装胡涂,男人终究是男人,谁都不愿意自己身边的女人像个武则天,你这只小母猪明白了没有?”
  小小的小母猪……
  做人难,做一个必须精明但又得假装胡涂的小母猪,恐怕是难上加难了……
  所以,她必须努力。
  努力再努力。

※      ※      ※

  有酒有肉,永远都是人生一大快事。自古以来,只有在酒池肉林的人才会活得兴高采烈,又几时轮到路边的“冻死骨”来畅谈风月?
  说来残酷,事实更残酷。人生在世,就算想“醉生梦死”,也绝对不是垂手可得的一种奢侈。
  小叶的酒量当然不差,但不差并不等于不醉。这世上,又有多少真真正正的“灌酒无底洞”?
  酒逢知己千杯少,那是必然的。因此,十居其九的醉客,都很容易醉倒在知己的怀里。同样地,醉卧人身者,人亦醉其身。
  公道和尚本非和尚,但既已做了和尚,“鸳鸳手”那非我之名,也就不愿重提。他喝了半坛大麴,长长吐一口气:“日长似岁闲方觉,事大如天醉亦休。”
  小叶还以曹孟德名句:“对酒当歌,人生几何!”
  公道和尚道:“使我有身后名,不如即时一杯酒。”
  小叶道:“莫思身外无穷事,且尽生前有限杯。”
  公道和尚道:“自古圣贤皆贫贱,何况我辈孤且直。”
  小叶道:“有祸齐齐闯,有酒齐齐喝。”
  公道和尚道:“你闯祸,我顶着。我闯祸,你快走。”
  小叶道:“一别数载,从前我比你醉得快,今夜你比我荒唐。”
  公道和尚道:“今夜荒唐明朝淸醒,总比今夜淸醒明日荒唐高明一些。”
  小叶道:“说得好!今夜不醉不归。”
  公道和尚道:“你若醉了,我照顾你。我若醉了,你照顾我。要是你我都醉了,千万不要让不喝酒的人来照顾咱们。”
  魏冰宜听了,立刻举起一盘火辣辣的不知名烈酒,大口大口直灌下去。
  很快就变成世上最美丽的醉酒小母猪。

※      ※      ※

  一只瘦小的金丝猴,手里抓着一根羽毛拨着魏冰宜的脸庞。她终于酒醒了,金丝猴的脸虽然小,但一对灵活的双眼却是大又神气地盯着她。
  她笑了,笑得像个天真浪漫的小女孩。羽毛很漂亮,红得有如璀璨夺目的枫叶。
  看看四周,这里不再是山洞,而是一间很雅致的房子。金丝猴跳来跳去,桌上有一盆水果,牠吃了几粒,模样很是有趣。
  她醉了,但小叶在哪里?和尚又在哪里?
  她没有过于着急,坐在一张梳妆台前,照照铜镜。镜中人当然是自己,就连她自己都没法子对这张脸作出过份的挑剔。
  金丝猴忽然也跳过来照镜子。
  这是个明媚的早晨。

※      ※      ※

  小叶与公道和尚仍然在山洞内,但再也没有喝酒,而是喝茶。昨夜的胡言乱语,也随着黑夜的消逝,在口中一一收敛。
  取而代之的,是肃穆与和戒慎。
  小叶问:“当今大势,那兄认为如何?”
  公道和尚沉吟:“狐狸尾巴已一条一条外露,在此同时,也有人意兴阑珊,恰好应了两句老话:『有人辞官归故里,有人连夜赶科场』。”
  小叶又问:“你算是哪一种?”
  公道和尚道:“我和你都是同一类人。说得动听一点,那是率性而为,说得坦白一些,不外乎静候锈蚀的来临,正如寺院里最不长进的秃颅,做一日和尚撞一日的钟。”
  小叶道:“我也许会做神仙,但绝不会做和尚,便是狗肉和尚也决计不做……对了,那兄,依你之见,你我都是同一类的混蛋,是否甘心让生命锈蚀下去?”
  公道和尚脸色一沉,使劲地摇头,大声地说道:“宁愿磨损,绝不让它锈蚀!”
  小叶的眼睛亮了起来:“听说你已成为百多市最有办法的杀人掮客。只要能付得起银子,几乎没有任何人是杀不了的。”
  公道和尚道:“从前,翁战也曾如此夸下海口,但不幸地却遇上了你和龟仙人。”
  小叶道:“翁战虽然看来很威风,但说到最后,也不过是老狐狸手下的一步棋罢了!”
  公道和尚道:“翁战只是一枚可怜的棋子,但我这个不像和尚的和尚又怎样?”
  小叶道:“千里之行,始于足下。连老子都主张凡事必须努力走出第一步,以那兄不甘寂寞的性情,又怎会做一日的和尚撞一日的钟?”
  公道和尚道:“幸好你不是我的敌人,否则,我要瞒过你这种强敌,恐怕是难比登天的事。”
  小叶道:“当今大势,那兄认为如何?”又是再度用完全相同的语句,向和尚作出垂询。
  公道和尚道:“江东武林,势力最庞大的,首推将帅盟。多年以来,江湖上一直传出点将台上三大将帅不和,那是真的。”
  小叶道:“纵使如今,只怕在骷髅元帅、大小将军之间,依然是貌合神离吧!”
  公道和尚道:“连貌合神离的日子也都过去了。三大将帅间冲突的事实,已是再也无法掩盖了……”
  小叶道:“世人一直认为,三大将帅中最深沉可怖的,便是骷髅龙古人来。”
  公道和尚道:“你也认为会是这样吗?”
  小叶道:“我相信一个人说的话,这人曾亲口对我这样说:『古元帅只是条毒性日减弱的毒蛇』。”
  公道和尚悚然道:“谁曾经讲过这样的话?莫不是……『中原天骄尊者』武赤飙?”
  小叶点点头:“不错,你能够一猜即中,可见并非一般的和尚。”
  公道和尚道:“你在天尊幕府呆了一段时候,除了武赤飙之外,又还有什么人配在你面前如此深刻地评论古人来?”
  小叶道:“因此,三大将帅之中,最可怕的人,已不再是古元帅。但在大小将军二人之中,又以谁更为可怕?”
  公道和尚道:“姑且不谈谁更可怕一些,我只想知道,你憎恨谁更多一些?是大将军东方公武?还是小将军邱雪夫?”
  小叶道:“何不首先由你这个多事的和尚猜猜看?”
  公道和尚道:“方鱼是你最疼爱的师妹,但却曾经成为小将军邱雪夫身边的女人,要是你说自己从没吃过小将军的醋,恐怕这种谎话就连你自己都不肯相信。”
  小叶道:“方鱼故意靠近邱雪夫,那是她自己的决定。一直以来,她只是我的同门师妹……但到了后来,她做的事太混乱,连我这个师兄也混乱起来。”
  公道和尚道:“你口中的『混乱』,其实根本就是混帐。你有一个天底下最混帐的小师妹,你也是天底下最混帐的师兄,我若然是你俩师兄妹的师父,每天最少要吐出一两斤血。”
  小叶道:“所以,你命中注定绝对不能成为我俩的师父。”
  公道和尚道:“邱雪夫足智多谋,以你的才略,顶多配做小将军的跟班。凡是跟班,最憎恨的必然便是骑在自己头上的主人,所以,要是必须对付其中一人,你一定不会理会古人来与东方公武,无论如何也要干掉邱雪夫再说。”
  小叶道:“这只是你自以为是判断,不能作准。”
  公道和尚道:“但你可知道,邱雪夫虽然绝顶厉害,极是难缠,但在将帅盟,这位小将军的处境越来越是不妙。”
  小叶道:“你认为他已踏入孤军作战之险境?”
  公道和尚道:“将帅盟三大将帅,本以骷髅元帅力量最为雄厚。只是,古人来比我更像个和尚,那是江湖中绝大多数人还不知晓的秘密。”
  小叶道:“人人都只说骷髅龙像是一个恐怖的骷髅头,又怎会比你这个不像和尚的和尚更像个和尚?”
  公道和尚叹了口气,道:“并不是因为我这个和尚不像和尚,骷髅龙才会比我更像个和尚,而是他真的信奉了佛教。”
  小叶道:“武林中有数之不尽的大魔头女魔星,听说都是笃信佛学的,但却在念完佛经之后操刀杀人,杀人之后再斋戒沐浴,向佛祖诚心忏悔。然后吃斋念佛,然后再继续操刀杀人如故。”
  公道和尚苦笑一下,道:“不必含沙射影指桑骂槐,你要把我骂个狗血淋头,便尽管扯直喉咙骂个够,用不着面对面也在转弯抹角。”
  小叶道:“在武林中,你是个不入流的混蛋。不必在这时候浪费时间来讨论。要是你真的相信骷髅龙很快就会立地成佛,我一定会很仔细看个淸楚。”
  公道和尚道:“要是古人来对江湖争霸的野心已变得意兴阑珊,将帅盟中另一个举足轻重之人,当非大将军东方公武莫属。懒虫,你认为这人怎样?”
  小叶沉吟片刻,道:“江湖中,从没有人认为大将军是好欺负的。还有,他的宝贝女儿同样不简单,就连『北权天君』李总舵主也给这个小妮子舞弄得团团乱转。”
  公道和尚皱了皱眉:“你以为李临风与东方小雪,很像你这位三少爷与方鱼吗?你看错了,就算东方小雪和方鱼都是同样的女孩,但你怎能跟李临风相比?”
  小叶呆了一呆,半晌叹道:“不错,李临风是权势堂总舵主,便是伸出一根尾指,也比我这个江湖浪子强上百倍。”
  公道和尚道:“你比不上李临风,并不是因为权势,而是因为道行不够。”
  小叶道:“人贵自知……你这样说,是否认为他是一条真真正正的老孤狸?”
  公道和尚道:“我是个公公道道、天公地道持正不阿的真正和尚。我说的话,你一定要听:李临风并不是老狐狸,我说他并不是个老狐狸,是因为他这个人看来一点也不老。但他绝对是一条狐狸,虽然不是老狐狸,却是狐狸中的狐狸,甚至可以说是狐狸之王。”
  小叶道:“何以见得?”
  公道和尚道:“天下形势,最近陷入前所未有严重纷乱的地步,你这条懒虫可知道个中缘故?”
  小叶道:“天下大势三分,鼎足之势形成已久,一旦生变,便再也无法继续维持,在这种情况下,再乱的事也有可能发生。”
  公道和尚“唔”的一声:“你能够看通这一点,总算不太胡涂。”
  小叶道:“你和翁战最大的分别,在于你根本不是一个真正的杀人掮客。”
  公道和尚嘿嘿一笑:“难道你不知道,一个出色的杀人掮客,每年可以赚多少银子?”
  小叶道:“你若是个贪财的人,早在十年前便已不配做我的朋友。”
  公道和尚道:“要是你看错我这个老朋友,恐怕会是生命中最不可饶恕的错误。”
  小叶道:“你认为李临风是个怎样的人?”
  公道和尚道:“萧阶月是他生命中最重要的女子,这件事,早已众所周知。敢问一声三少爷,你认为这件事有几分假?有几分真?”
  小叶道:“情之为物,最难理解。但人人都相信,李总舵主对萧阶月非独一往情深,更为了这位薄命红颜而消沉壮志。据说,在其麾下,早就有不少谋臣猛将,为此而颇有微词。”
  公道和尚冷冷一笑:“换而言之,李临风不惜为了一个死去多年的红颜知己,而致权势不稳,军心生变?”
  小叶道:“难道你认为不是?”
  小叶道:“道听途说之言,多半作如是观。”
  公道和尚道:“如此一来,李临风对萧阶月这一段痴情,便是导致今天权势堂四分五裂的致命伤?”
  公道和尚冷冷道:“三十年了,缺口再大的伤口都已癒合,李临风却故意让所有人认为他始终放不下萧阶月的影子,这绝对不是什么痴情,而是一种谋略。”
  “谋略?”
  “当然!难道你以为在这种群雄并起的年代,单凭匹夫之勇便可杀出一条血路吗?”
  小叶道:“古往今来,决胜千里者泰半不胜在于军力,而是在于谋略、心计。”
  公道和尚道:“攻打天下,一如攻城,永远都是攻心为上,只要明乎此理,当可知晓李临风这位奕棋高手,三十年来一直打着的是什么样的算盘。”
  小叶道:“但依我看来,李总舵主对萧阶月之情,绝对不假,只是藉此夸大,另有图谋。”
  公道和尚道:“这种说法,对李临风也许是比较公道的。做人也好,做和尚也好,以至是做神仙做鬼怪妖魔也好,最重要的便是公公道道,童叟无欺。”
  小叶道:“我是小叶,他叫小李,小叶比小李,恐怕真是人比人,比死人。”
  公道和尚冷然道:“就算是人比人比死人,死的不一定便是小叶。做人除了必须公公道道之外,更不可长他人志气灭自己威风。”
  小叶道:“和尚请放心,这条虫虽然很懒,绝不会自寻死路,更不会放软手脚,任人宰割。”
  公道和尚道:“说得好!人必自侮然后人侮之,只要肯拚肯发奋图强,我这个不像和尚保证你百毒不侵!”
  小叶瞧着杯里已凉透了的茶:“这杯茶莫非有毒吗?”
  公道和尚道:“原本打算放一点点砒霜,也不要太多,半斤左右便好。只是宿醉未醒,忘记放入茶壶之中。”
  小叶“哦”的一声:“下次再放也是一样的。”
  公道和尚道:“砒霜虽毒,不及妇人心。”
  小叶道:“和尚又要骂谁?”
  公道和尚道:“别多心了,和尚要骂的,并不是你的小师妹。她再毒千百倍,还不足够与砒霜之毒相提并论。”
  小叶道:“既要和我这个老朋友论天下英雄、枭雄、毒妇,就不要吞吞吐吐。”
  公道和尚双目一瞪:“谁跟你这条懒虫吞吞吐吐?你配吗?我这个不像和尚的和尚,只会在面对娘亲的时候,才会舌头打结,讲话吞吞吐吐。”
  小叶道:“我还不够老做你的娘亲。便是到了来生,万一真的投胎做了女人,也决计不做你的妈妈,也不做你的女儿。”
  公道和尚道:“不错,你最好还是来生做我的情妇。洒家一定用尽全力,把你这个婊子操得痛痛快快。”
  小叶叹了口气,合十闭目:“阿弥陀佛!善哉!善哉!大师昨晩真的醉得太厉害啦!”
  公道和尚道:“你若比我更喜欢做和尚,不如就在这里剃度出家,法号公平,你道如何?”
  小叶道:“要是在这里做了和尚,恐怕魏大小姐会把阴阳琵琶一剑削开两边,一半塞入你的肚子里,另一半用绳索套在我的脖子上,来一招杀鸡警猴。”
  公道和尚道:“你不是说她是个小母猪吗?”
  小叶道:“要是小母猪的心上人无缘无故变了个和尚,立刻就会变成六百斤重的母老虎。”
  公道和尚皱皱眉,不再说话,只是低下头,大口大口地喝茶。
  此时,天色忽变。
  也不是变得太厉害,只是下起毛毛细雨。小叶忽然诗兴大发,但只是吟了一句“好雨知时节”,便再也吟不下去。
  因为只顾低头喫茶的公道和尚,此时忽然从桌底下抽出一把其薄如纸的利剑,剑尖闪电般地抵住小叶的咽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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