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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白雨跳珠乱入船
2024-10-06  作者:鲁卫  来源:鲁卫作品集  点击:

  “大将军,久违了。”
  这六个字,出自龟仙人之口。东方公武露出冷厉笑意,他是大将军,将军在战场上自有将军的威风。
  “杀龟仙人,是本将军期盼已久之事。”
  “理由呢?”
  “因为龟仙人已不再与大海为伍。连最喜爱的大海龟都已在陆地上灰飞烟灭。因此,龟仙人已不再是龟仙人,正如大树已凋谢,虽然树干还在苦苦支撑,无奈树心已被一蛀而空,与其苟且偷生,不如放把火,让大地得以浴火而生,毋庸一棵枯死的老树遮挡着灿烂的阳光。”
  “要是在十年前,你敢站在俺面前这样说话,才真的不愧是将军之王。”
  “十年前,江湖之上,又有谁敢向你老人家瞪眼?”
  “所以,你要等到这一天,才敢向我这个垂暮老人动手?”
  “我不是个君子。”东方公武忽然从巨马鞍上飘起,手里同时抖扬起一排兵器带。
  兵器带是用鹿皮缝制的。武林中,有一个怪杰,也有类似的鹿皮兵器袋,里面随时都有七八十种不同的兵刃,那是“逍遥六怪”中的“多多益善”──齐非。
  但齐非的兵器袋里,所有兵器加起来,也不及东方公武兵器带上的任何一把剑。
  江湖上,人人都知道东方公武有三大名剑。
  一是盛食剑。二是笃志剑。三是傥来剑。
  盛食剑,铸剑者是三百年前战场上的一名先锋。先锋是战阵上最容易和敌人接触及展开生死拚搏的人。这一名先锋,本身是铸铁工匠,被困于危城,坚守城池三年,最后全城粮绝,连人吃人都吃得要疯掉了,终于城破而全体军民无一倖免,惨死于敌人屠城战火之中。
  但在这三年,先锋铸成了一把好剑,取名“盛食”,语出自“盛食厉兵”,意思是饱餐并磨利兵器,作好战斗的准备。
  在城破之日,这一名已饿得瘦如蚱蜢的先锋,挥动此剑,杀敌逾百。整把剑从剑柄以至剑刃尖锋,凝满了浓稠的血浆。据说淸洗了七天七夜,仍未能回复这把剑的原貌。
  第二把是笃志剑。
  这一把剑的铸剑者,是武林中着名的剑痴。但这一位剑痴,从不练剑,也不懂得任何门派的剑法。他曾说过:
  “用剑的是一种人,铸剑的又是另一种人;用剑的人不该花精神去铸剑,铸剑的人也不该亲自用剑。只有志向专一不变的人,才能练最好的剑法、又或者铸造最出色的一把剑。”
  笃志,便是专心一致的意思。
  这一位不懂剑法,只懂得怎样铸造一把好剑的剑痴,花了五十六年光阴,铸造了一千二百余口剑,但到最后,能让剑痴称剑的,就只有这把笃志剑。
  其余的,剑痴只以二字评之:“俗铁!”
  在鹿皮兵器带上的第三把剑,便是傥来三尺。
  三尺是青锋,傥来,是偶然而来的意思。
  在东方公武三大名剑之中,以这一口傥来剑的来历,最不为世人所知晓。它是剑刃轻柔之神兵利器,犹如“北权天君”李临风爱逾性命之灞桥雪。

※      ※      ※

  风沙后,天阴。
  但在这兵器带上并排而列的三把名剑,在剑鞘包藏之下,依然令人感到刺眼的目眩。
  东方公武扬出这三把剑,对龟仙人说道:“请选一剑,本将军要用自己的剑把你杀掉。要是失败,死也得死在自己的剑下。”
  龟仙人脸上没有半点表情。
  他上前,伸出肥胖而苍白的手,取的是傥来剑。
  东方公武脸上微露讶异之色:“为什么选这一把剑?”
  龟仙人把剑拔出,然后把剑鞘掷还,冷冷的道:“我选这一把剑,是因为我从不懂剑。”
  “不懂剑?”东方公武突然狞笑,但这一笑随即消逝。在他眼前,并不是无名小卒,而是他眼中一直视为深藏不露的龟仙人。
  在龟仙人不笑的时候,谁敢放肆?
  龟仙人,绝对是武林奇人。武林中,有人以龟仙人与老太叔相提并论,原因是这两位武林奇人,都颇有共通之处。
  第一:两人都是一般的身形,肥矮而秃顶。
  第二:老太叔有一段时期,行事疯疯瘢癫甚是胡闹,和龟仙人平时做人处世的作风相似。
  第三:二人都是武功绝顶之辈,堪称一代武学大师而无愧。
  就以上述数点而言,已很值得武林中人作出种种“相提并论”的评价。
  然而,武林后世有“血笔丹青小小生”皇甫不明,曾绘制“天下百绝新图”,图像侧便有老太叔与龟仙人这两位隶属于不同朝代武林异人的种种比较。
  皇甫不明是“血笔丹青生”皇甫百晓的曾孙,鉴于其父皇甫甘苗已自号为“血笔丹青小生”,因此,他只好在自己的绰号上再加上一个“小”字。
  根据皇甫不明的评述,意思大概如下──
  “世人咸以为太叔梵离与龟仙人极度类似,余见深不以为然,理由如下──
  第一:太叔堡主出身名门望族,家族声势显赫,虽然其后家道衰落,然其人幼习豪门之骄狂气燄,更于盛年之际,掌管威名赫赫之玉洞峰天工堡,乃武林之一代权奸也,绝非和善柔弱之辈。反观翡仙人,性情随和,本身既淡泊名利,亦从未成为任何帮派组合之首脑人物。
  第二:太叔堡主晩年疯癫,神智不淸胡乱杀人,尤以撕裂弟子之事极为残酷,这种滥杀无辜之事,龟仙人从未有之。
  ……”
  (有关玉洞峰天工堡主太叔梵离事迹,请阅《剑雪神鵰》。)
  龟仙人掌剑在手,便是彻头彻尾变成了另一个人。
  他是任谁都不能小觑的一代剑道大宗师。

※      ※      ※

  龟仙人说:“……我从不懂剑。”这是一句怎样的话?就连东方公武,似乎也没法子可以立刻明白过来。
  龟仙人自有龟仙人的见地,他冷冷地说道:“懂得喝酒的人,不必懂得怎様去酿酒,也不必懂得酒香来自什么样的材料,甚至连酒的色泽都可以是一无所知。千万不要以为瞎掉眼睛的人,便不懂得怎样喝酒。”
  东方公武总算明白过来。
  剑是一种武器,剑道又是另一回事。尽管练剑之士,对手里的剑都极其重视,把剑当作是生命的一部分、更甚至是生命的全部……但龟仙人并不是这一种剑客。
  龟仙人选择傥来剑,唯一理由便是“总得挑选一把”,如此而已。
  东方公武也选了一把剑。
  笃志剑。
  他要专心一致地对付眼前这位传说中的武林奇人。他道:“这世上,能让我看得起的剑道大宗师,只有前辈与小李。”
  小李,江湖上少说也数得出一万几千个。
  但真真正正能令人们留下深刻印象的“小李”,百载不出一人。
  “飞刀”小李固然是小李中的小李。除却此人以外,另一个足以慑动人心的小李,便是“北权天君”李临风。
  东方公武曾与李临风在盘龙雅阁论剑。那是一场如假包换(只是不晓得该如何换法)的论剑。至始至终,二人并未掣剑于手,连“纸上谈剑”都攀不上。
  因为从没用过一张纸,只是“谈谈而已”。
  但这是传诵天下的一场激战,而且战后谁胜谁负,武林中迄今依然没有定论。也许,以后永远都不可能有真正的定论。
  ──“这世上,能让我看得起的剑道大宗师,只有前辈与小李。”
  这些话,对龟仙人而言,究竟是褒?还是贬?
  龟仙人并不在意。
  他并不擅长掩饰自己,对于眼前的情势,他心里有数。要是他再年轻八十岁,必然早已吓得浑身冒汗。但今天他已是九十九岁的老翁了。
  九十九岁的人,也许连汗水都已在三十年前流乾。
  东方公武静静地盯着龟仙人,虽然他决定今天便要杀掉对方,但毋须急于一时。
  龟仙人并不是他的仇人。但绝对是一个障碍。这老人只要一天不死,他想做的事就很难得以继续逍遥地干下去。
  但消除障碍,仍然不是他要杀龟仙人的最大理由。龟仙人已太老!只要愿意“稍等一等”,这个老乌龟随时都会枯死在任何地方任何一个角落。
  也正因为龟仙人太老了,东方公武不但不愿意“稍等一等”,反而必须在对方仍然能付诸一战之前,与之一战。
  龟仙人毕竟是一代剑道宗师,东方公武是不惜付出任何代价向此老求战的。但在十年前,他敢吗?
  当然不敢。
  他已说得很淸楚:“我不是个君子。”他的确不是。他是真真正正的一代权奸,就连“骷髅元帅”古人来都比不上。
  但很奇怪,人们总是把古人来看得比吃人不吐骨的妖魔还更可怕。反而对这位大将军,总是有着“肃然起敬”,带着难以言喻的敬畏之心。
  这又是什么道理?
  幸好人类一天比一天不愿意讲道理。世上所有的圣贤,岂不都是上千年前的古老骸骨吗?

※      ※      ※

  风沙真的静止了。
  但血腥味更浓,已在这里站了一阵子的险道仁贵忽然笑道:
  “魏姑娘,我不想削开你的俏脸,只要你愿意脱掉身上所有衣裳在这里站上一顿饭时光,姑且饶你一命。”
  魏冰宜冷冷一笑:“只是隔远看看我的身子,你便已很满足了?这也难怪,江湖上,谁都知道你早已弄坏了身子,纵使面对再美丽的人间尤物,也是有心无力,抬不起头来见人。”
  险道仁贵下流,但她可以比这可恶的贼说话更不要脸。
  这是战场,非胜即败,不生则死。老贼要击垮对方,就不能在任何地方示人以弱。
  龟仙人虽然眉头大皱,但说出来的一句话却是:“你成熟了。”
  魏冰宜回眸报以微笑。阴阳琵琶在她怀抱中,同时响起一阙短曲。曲虽短,寓意深长,那是“暮蝉不归”。
  曲触并不悲壮,只是一种无奈的伤感。然而,这便是人生。
  龟仙人拍手称好,但一对眼神,却严厉地看着险道仁贵。险道仁贵忽然双手合十,似在求神拜佛,然后抽出另一把险道削脸刀。
  龟仙人冷笑:“这是你生命中最后使用的一把险道削脸刀。你这一战,有如娼妇最后一次在床上,脱掉将会用来陪葬之用的裤子。”
  鲜少人有机会听见龟仙人用这种极为刻薄的字眼咒骂别人。魏冰宜也不例外。但她知道,龟仙人已为自己发出了“第一剑”。
  “第一剑”已发出,她还有什么可以再犹豫的?琵琶弦线倏地乱响,拨出来的不是任何曲调,而是魏姑娘心中的怒吼。
  弦线挑起猫狗大夫的影子,只有半张血淋淋的脸。
  弦线奏出了半尺布的残酷。才半尺布,包裹着她对猫狗大夫的尊崇和敬佩。那半尺布,永远都在滴血,一滴又一滴地滴在她的心头。
  她一出剑,胜负已分。
  险道仁贵的险道削脸刀,在电光石火之间连削三刀。这三刀削得又快又狠,但为什么削出三刀?不是一刀便足够把敌人的半边脸庞削下来吗?
  本来的确是可以的。但这一次却不可以,因此,一刀落空之后再削一刀,然后,也再削出了第三刀。
  三刀削完,胜负已分,险道仁贵做了一件猫狗大夫曾经做过的事。
  他在衣角割下半尺布,然后只用一只视线模糊的眼睛,在黄沙遍布的街道上,找寻他右半边脸孔。
  他很快就找到了。他用左眼瞧着这半边脸孔的右眼。
  这是他从未有过的经历。任何人的一对眼睛,都不可能左眼和右眼互望,但在这一刻,他做到了,然而似乎只能做到了一半。
  他用左眼看见了自己的右眼,但他的右眼是否也同样瞧见自己的左眼?
  他无法得知。
  也许,他的右眼真的可以在这一刻瞧见他的左眼,然而,这一颗眼睛已和他的右半边脸庞,给一把抽取自琵琶内的长剑削掉,一如他自己最擅长的“半尺布刀法”。
  人在江湖,孰能不赌?
  愿赌服输。
  险道仁贵认输了。他的刀,削过无数人的脸庞,但这一次,却遇上了“半尺布剑法”。江湖上,也许从没有人施展过这种剑法,但险道仁贵比谁都更淸楚,这便是为他而创造的“半尺布剑法”。
  他把刀丢掉。早已丢掉。就算不丢掉又还能怎样?这时候,刀已不再重要,最重要的是他那右半边脸庞,还有那半尺布……
  他用半尺布把右半边被削掉的脸庞小心翼翼地包好,然后渐渐地消失在长街之中。
  他再也不可能活下去。只是出人意料地走了很远很远。等到他断气倒下的时候,已静止下来的风沙突然又再度吹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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