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休咎祸福成莫逆
2024-08-26 作者:鲁卫 来源:鲁卫作品集 点击:
高手村内,忽飘白雪。雪如鹅毛,更如一场早已消逝的残梦,不但打在小李脸上,也打入小李心坎中。
小李。
江湖有无数小李,最名满天下者当数小李飞刀。但在阶月眼中,他也是小李。不管他的权势有多大,在武林中的地位有多重要,他永远是她的小李。
小李多情,可惜红颜仍然一如老人当年的情人,一般无异地薄命。
小李固然多情,无相刀魔又怎样?他是个怎样的人?连“毒手神医”张鉴川、“小将军”邱雪夫连手合击,也给他每人各断一手!刀无相,人无相,这老魔的可怕,已达到了匪夷所思地步。
但李临风却在这时候出现了。他只是遥遥地望了刀魔一眼,手里仍然抚弄着阶月长长的秀发。
他没有走过来,刀魔却走了过去。
刀魔看着他手里的一束长发,双眸忽明忽暗:
“昔有东鮀岛主水老妖,以人的头发作为练武之用,这法子看似邪异,实则内蕴玄机,不愧是武林一代大宗师见识。但如今照我看,李总舵主手执人发,非但不是为了练功,更是睹物思人……这情况比起玩物丧志还更可叹复可悲,唉!下雪了,李总舵主是否要把自己埋藏在冰雪里,任教天下风云四起,自己却来一个充耳不闻?视若无睹?”
李临风平静地摇头:
“我最悲伤的时候早已过去,我要是一直都伤心地活着,群雄也不会把我视为天下间最可怕人物之一。”
刀魔冷笑:“别人怕你,我不怕。张鉴川的一只手已给我废掉,他是权势堂中人,你要不要为他报仇?”
李临风道:“张堂主保不住自己的一只手,那是他自己的事,我不会为他做任何事。”
刀魔眯起了眼睛,“你没打算和我动手?”
李临风道:“我从不喜欢向蠢人动武,更不喜欢杀一个濒临死亡边缘的人。”
刀魔狞笑:“李总舵主,你这两句话,怎么我连一个字都听不懂?”
李临风道:“我也知道你的咽喉没有发痒,正因为这样,毒性才更猛烈更可怕。”
刀魔蓦地回头,望向张鉴川。
张鉴川断了一只手,任何人在这时候的脸色都不会太好看,他也不例外。但在这张惨白的脸庞上,却正在孕育着一种暧味,甚至是痛快的笑意。
他是“毒手神医”,论到用毒功夫,在天下间排名绝对不会在五名之外。
无相刀魔削掉他一只手,但他是否已在刀魔的身上下了毒?
刀魔不相信。他冷冷一笑,对李临风道:“张毒手是个怎样的人,我比李临风总舵主还更清楚。我绝对不会给他有机会下毒!”语气肯定,对自己的判断显得信心十足。
但在这时,邱雪夫把剩下来一只手的尾指,轻轻向天一竖。
一道轻淡得几乎看不见的黄雾,就在他尾指甲之上散出。刀魔的眼色立刻变了。施毒的人,竟然不是他一直小心提防的“毒手神医”张鉴川,而是在武林中鲜有人知道也是一个用毒大行家的小将军邱雪夫。
邱雪夫的喉管,忽然格格有声:“这是云南的『眨眼过』,是用夕照谷无踪瘴湖最歹毒毒虫熬炼出来的毒粉,正当你刻意小心提防张神医之际,也就是我可以及时暗算你一把的时候!”
张鉴川笑了,他笑很怪异,他没有施毒,但却比起邱雪夫还更骄傲自豪。因为没有他的“牵制”,邱雪夫的代价还是十分重大的。
刀魔伫立不动,道:“邱将军,只要你给我解药,我为你杀了李临风!”
邱雪夫居然呵呵一笑,彷佛不是给人砍掉了一只手,而是自己已变成了三头六臂的无敌猛将。
“你这个笑话,非常有趣。莫非李临风是个用纸糊出来的纸人?天下间,又有谁能轻言可以杀得了『北权天君』?”
无相刀魔道:“别人不能,我能!快把解药拿来,我杀给你看。”
邱雪夫道:“你断我一手,解药岂可轻易双手奉送?再说,我只剩下一只手,这『双手奉送』四字,原来也只不过是痴人说梦。”
说到这里,长长的叹了一口气。
无相刀魔闷哼一声:“我废了你一只手,马上还给你便是。”刀光一闪,把一只左手用刀砍了下来,血流如注,一张灰脸比平时更是难看几分。
邱雪夫皱眉道:“老人家,好端端的为甚么要把一只手砍下来?我断手,是我自己的事,你就算把两手两足齐齐砍掉又有甚么用?依我看,你老人家还是不要白费心机了,你想要解药,还是索性到酆都城问阎王吧!”
刀魔纵横江湖数十年,这一次可算是栽了一个大筋斗,但更要命的事情还在后头。只听见李临风在那边轻轻叹一口气,道。”只不过是一株黄梨树,竟把一个老江湖弄得团团乱转,方寸大乱,甚至可说是自毁长城。如此怪事,若非亲眼所见,又怎能令人相信?”
刀魔脸色一寒:“什么黄梨树?……”
邱雪夫咳嗽一声,向石牢侧一株大树伸手一指:“这就是黄梨树。本将军在断却一手之后,剧痛攻心,用指甲把树皮抓了几下……”
刀魔一怔,半晌怒道:“你在指甲弹射出来的,根本不是什么云南『眨眼过』?”
邱雪夫哂然一笑,道:“云南『眨眼过』虽然也是一种略呈黄色的毒粉,但在这黄雾之中,必然暗藏磷火之光,但这只是黄梨树树皮粉屑,只要是有见识之辈,绝不会有冯京作马凉之误。”
刀魔中了计,不禁尖啸一声,额上青筋一一暴现。方小宝冷眼旁观,心道:“这老妖魔初现身之际,看来极具高手风范,岂料到了逆境关头,却是变得粗俗不堪,屁也不如。”
无相刀魔眼见形势不妙,已萌去意。李临风在这时淡淡的道:“这一战,三大高手人人都折断一手,无论公平也好,不公平也好,也该暂且罢休。”语气平淡,眼神还是哀怨地注视着手中一束秀发。
无相刀魔眉毛一扬:“这笔帐,大家都不妨好好记住了。”足尖一点,身形向东方急掠,没有人阻拦,也没有人能阻拦得住。
除非是李临风出手。
但他在雪片飞舞中站立不动。
他到徐州,并不是为杀戮而来。他在找一个人,而这人,他已找到,那是一个少女。
一个和阶月非常非常酷肖的少女。
这件事,“长江第一赌徒”方小宝是完全不晓得的。要是他知道了事情的来龙去脉,他的嘴巴恐怕会有三四天没法子可以合拢起来。
因为那少女并非别人,正是他的小心上人张娴娴女侠。
李临风,是“北权天君”,是帮众数以万计的权势堂总舵主。
方小宝,是“长江第一赌徒”,这个“泥漆招牌”当然只是他自己给予自己的“封号”。可是,在最近,他却以“真材实学”在擂台上击败了小将军邱雪夫,成为徐州武林盟主。
饶是如此,方小宝在武林中的份量,仍远远不及李临风。不是差了一点点,而是相差十万八千里,完全不可以相提并论。
但在这一个雪夜,名动天下的“北权天君”李总舵主,神情凝重,非常客气地向方小宝深深鞠躬,郑重地揖礼。
他道:“在下李临风,是权势堂的老大。”
方小宝从没见过这人。但这人的名字,在他耳中就和玉皇大帝一般相熟。不但名字相熟,更是如雷贯耳。
“李总舵主,在下方小宝,外号『长江第一赌徒』,久仰!久仰!”
“方少侠是武林瑰宝,只消假以时日,定必能成大器。”
“成不成大器,那是不太重要的。最重要的是逢赌必赢,万事胜意。”方小宝呵呵一笑。
李临风道:“听说方少侠在成为徐州武林盟主之前,曾广邀徐州武林同道找寻张娴娴小姐,未知可有其事?”
方小宝忙道:“此事千真万确,李总舵主莫非有她的消息?”
李临风沉吟半晌,道:“实不相瞒,张小姐将会成为燕子天涯峰的贵宾。”
方小宝“咦”一声:“曾听人说过,燕子天涯峰是权势总坛,她怎会从徐州老远跑到那里成为贵堂总坛的贵宾?……嗯!在下在下老子……老子明白了,是你把娴娴掳走,他妈的,这算是甚么英雄好汉?”
一怒之下,竟不顾一切公然顶撞“北权天君”李总舵主,就连山姐看了,也不禁为之眉头大皱。
但李临风却丝毫不以为忤,微笑道:“方少侠所言,本来不无几分道理,只是,张小姐是跟着孙女侠一起到燕子天涯峰的。”
“孙女侠?”方小宝又是“啊”的一声大叫:“莫不是『浣花玉女』孙放君?……当然是这位孙女侠了,娘亲既要上山,做女儿的当然也会跟着走……”
李临风又微微一笑:“要是方少侠放心不下,不妨到燕子天涯峰盘桓三数天。”
方小宝道:“何谓之盘桓?”
李临风道:“盘桓,便是……逗留的意思。”
方小宝叹道:“李总舵主,既然是逗留,何不干脆一点说逗留三两天?盘桓盘桓,这种文绉绉的字眼,你老人家最好不要在老子面前搬来搬去,以免把老孑噎死。”
李临风颔首道:“方少侠说的甚是,在下会记住了。”
方小宝回头走到山姐身边,道:“山姐,你的老弟要到燕子天涯峰走一趟,徐州武林的事,只好拜托山姐费神费神啦!”
山姐一拍胸脯:“放心好了,老娘在徐州顶天立地,谁敢到此地撒野?你快去燕子天涯峰找张小姐吧!”
李临风道:“回到燕子天涯峰,路途遥远,但能与徐州武林盟主『长江第一赌徒』方少侠同行,想定必快慰生平。”
方小宝道:“只要早一点见到张娴娴女侠,老子就会说不出的快慰。”
李临风牵着方小宝的手,笑道:“方少侠,你内力精湛,轻功定然不弱,且待你我共驰百里,直至天亮方休,你道如何?”
方小宝忙道:“本一轮明月的好天气,忽然风雪横飞,此时此地,本来最宜躲在被窝里睡觉。但既然李总舵主兴致极浓,老子……在下陪你比一比脚力便是。”
二人相视一笑,敞开大步望北而去。
李临风是北地之雄,轻功极佳自不待言。方小宝与他并肩飞奔,竟然不见得怎样逊色。
当然,路遥知马力,时候一长,情况怎样又是另当别论。
山姐目注着方小宝跟着李临风离去,不禁半忧半喜,忖道:
“小宝奇遇迭现,年纪轻轻竟与李临风一起上路比拼轻功,虽然必败无疑,却已可算是武林一大佳话。”
在另一边,张鉴川与邱雪夫对峙良久,最后都是长长叹了口气,分道扬镳。在这二人之间,虽有数不尽的纠葛情仇,但在这雪夜之中,两人都各自断掉一只手,如此重创,还是悉心治疗好伤势,然后始能徐图后计。
雪夜飞奔,一个是名惊宇内北地第一大帮权势堂的总舵主,另一个是连番迭有奇遇的“长江第一赌徒”方小宝,这二人以前素未谋面,但在途中却在侃侃而谈。
方小宝首先道:“你……真的是李临风总舵主?”
李临风笑道:“怎么?难道我不像是权势堂的老大?”
方小宝道:“说句老实话,的确不像。”
李临风道:“照方少侠想象中,权势堂总舵主应该是个怎样的人物?”
方小宝道:“权势堂乃北地第一大帮,照老子以为,总舵主应该是一个相貌威严的老头。”
李临风“哦”的一声:“你认为我不够威严吗?”
方小宝道:“不是不够威严,是不够老。”
李临风叹道:“谁说我还年轻,快五十岁啦……”
方小宝道:“但照老子……在下看来,你只像个三十出头的男人。”
李临风淡淡一笑,道:“我在三十岁那一年,你还不曾出世。”
方小宝道:“据说你做总舵主已做了很久……这一点,跟我这个劳什子徐州武林盟主大有分别。我成为什么武林盟主,才只是三两天的事,看来,谁也不会把我看在眼内……但不要紧,老子只喜欢做一些痛快的事,最重要的是长胜不败,手风大旺,善哉善哉!”
李临风道:“你才十几岁,已是徐州武林盟主,比起在下年轻时候,算是威风多啦。”
方小宝道:“做盟主威风再大,也及不上赌骰子撒出个满堂红!”
李临风道:“一个人要是赌性太重,这便是一个可怕的祸胎。小赌不妨,要是真的拼命地赌,那是非常危险的玩意。一个弄不好,连性命也会输掉。”
方小宝道:“难道你从来不赌?”
李临风摇了摇头,叹道:“谁说我不赌?我是权势堂的老大,跟天尊门主『中原天骄尊者』武赤飙,将帅盟的大小将军,以至是骷髅元帅等江湖枭雄,完全没有两样。我在赌,他们每一个人都在赌,而且赌注押得极重。”
李临风所说的“赌”,当然并不是赌场中呼庐喝雉的赌博,而是帮会中争权夺利的流血厮杀。
方小宝似懂非懂,忽然问:“李总舵主,你的脸色为甚么红得像是……秋天的枫叶?”
李临风道:“走得急了,一个人的脸就会红起来。”
方小宝道:“我也走得一样急,我的脸是否也红得这么厉害?”
李临风苦笑一下:“恐怕不是的。”
这时,雪已停,这位权势堂总舵主忽然停了下来,坐在路边一块大石上不住的喘气。
方小宝大奇,但他并不是一条笨虫,很快就已明白过来:“李总舵主,你生病啦?”
李临风气喘咻咻地,又剧烈地在咳嗽,良久,才迸出了一句话:“不错,我真的病了,但这是一个天大的秘密,你可否答应,不要向外界透露出去?”
方小宝奇道:“每个人都会有生病的时候,就算李总舵主生了病,又有什么值得大惊小怪?”
李临风的额上冒出了汗,直到这时候,他才小心奕奕地从怀内取出一个刺绣着一对鸳鸯的织锦布袋,把那束乌亮的长发收藏好。
他的动作很缓慢,而且手指不停地在颤抖。方小宝忍不住道:
“你是叱咤风云的大人物,既然生病,难道连药物也没有带备吗?听说燕子天涯峰有数之不尽的灵丹妙药,只要随便带一些在身上,自然他妈的药到病除!
李临风又苦笑一下:“要是一般伤病,你的说话是很对的……但我这种病,其实,也不能算是病,那是……走火入魔……”
方小宝又再一次“恍然大悟”,讶异地道:“你是武功冠绝天下武林的第一高手,也会在练功的时候走火入魔那么失策吗?”
李临风叹一口气,道:“一个人的武功练得越高,走火入魔的机会往往也是越大。我如是,你如是,任何武林中人亦如是。再说,我也不是什么天下第一高手,须知天外有天,人外有人,世上无论是谁,他的武功练到怎样高不可攀的层次,但总会有某一个人,某一种武功,会成为他最致命的克星。”
方小宝毫不避忌,问道:“那么,你的克星又是谁?”
他这一问,不但可圈可点,也流露出入性最真确的一面。
虽然,他自封为“长江第一赌徒”,似乎有着非常丰富的“江湖经验”,但他这一问,却充分流露出一颗赤子之心,那是一个“北权天君”李临风绝对不可能坦白回答的问题。
但李临风却微笑着回答了:“我的克星,就在这里面。”说着,把绣着鸳驾的织锦布袋又再拿了出来,在方小宝面前晃了一晃。
然后,这位统领着数万帮众的李总舵主,缓缓地在这少年面前,把当年一段美丽的回忆娓娓道来。
美丽的回忆,本来是美好的。可惜,它的终结,最后还是为李临风带来一辈子难以淡忘的遗憾。
方小宝听了之后,连眼神都呆滞起来。
在那呆滞的眼神,更同时泛着泪光。
物伤其类。
方小宝虽然是个不折不扣的少年市井无赖,但他也是个多情的人。他虽然从没见过阶月,但单凭这一束漂亮的长发,已足以令他感受得到,她活着的时候,是多么标致美丽的大美人。
良久,方小宝长叹道:“换上是我,也会为了思念她而走火入魔。”
李临风的脸已不再是深秋枫叶那么红,但却又渐渐变成了另一种更妖异的颜色。
那是淡淡的青,隐隐的蓝。但这种青青蓝蓝,却又令人有着一种灰灰沉沉的感觉。
过了不久,更是有点像那个无相刀魔,整张脸庞灰濛濛的,看来甚是可怖。
这时候、李临风的身子颤抖得更是厉害。
方小宝越看越是担心,忽然叫道:“姓李的,振作一点,你要是再抖下去,说不得老子只好杀了你,一举扬名于世!”李临风一震,但随即轻微地叹了一声:
“不错,只要你把我杀了,提着我的脑袋在江湖上走动,不到三天,整个天下的英雄好汉,都会把你奉若神明。”
方小宝却嘿嘿一笑:“你究竟是不是权势堂的总舵主?”
“当然是。”
“好极了,要是老子乘人之危,在这时候『咔嚓』一声,把你老人家的脑袋一刀砍下,天尊门和将帅盟的灰孙子王八,也许人人都会把老子当作是大英雄大豪杰,但权势堂的数万战士又怎样?他妈的,你老人家的好手下,可不像你天天抚摸着情人的头发,人人都会练功练至走火入魔。有一个叫天眼的家伙,在杀人之前定必一剑把敌人的一颗眼睛刺瞎,然后才把敌人宰掉。单是这个老兄,就很不好对付。”
李临风道:“当时,你有本领把天眼一掌逼退,这份能耐,已是相当惊人。”
方小宝道:“惊人个屁!老子能够在天眼掌下侥幸地捡回一条小命,全凭高人相助……但说句真话,那一掌,当时老子只是被逼而拼之,很是冒险,更是十分无奈。”
李临风忽然把“灞桥雪”递给方小宝:“这是我唯一的剑,也是最好的武器,你若要把我的脑袋砍下来,请不要用别的生锈武器。”
小李。
江湖有无数小李,最名满天下者当数小李飞刀。但在阶月眼中,他也是小李。不管他的权势有多大,在武林中的地位有多重要,他永远是她的小李。
小李多情,可惜红颜仍然一如老人当年的情人,一般无异地薄命。
小李固然多情,无相刀魔又怎样?他是个怎样的人?连“毒手神医”张鉴川、“小将军”邱雪夫连手合击,也给他每人各断一手!刀无相,人无相,这老魔的可怕,已达到了匪夷所思地步。
但李临风却在这时候出现了。他只是遥遥地望了刀魔一眼,手里仍然抚弄着阶月长长的秀发。
他没有走过来,刀魔却走了过去。
刀魔看着他手里的一束长发,双眸忽明忽暗:
“昔有东鮀岛主水老妖,以人的头发作为练武之用,这法子看似邪异,实则内蕴玄机,不愧是武林一代大宗师见识。但如今照我看,李总舵主手执人发,非但不是为了练功,更是睹物思人……这情况比起玩物丧志还更可叹复可悲,唉!下雪了,李总舵主是否要把自己埋藏在冰雪里,任教天下风云四起,自己却来一个充耳不闻?视若无睹?”
李临风平静地摇头:
“我最悲伤的时候早已过去,我要是一直都伤心地活着,群雄也不会把我视为天下间最可怕人物之一。”
刀魔冷笑:“别人怕你,我不怕。张鉴川的一只手已给我废掉,他是权势堂中人,你要不要为他报仇?”
李临风道:“张堂主保不住自己的一只手,那是他自己的事,我不会为他做任何事。”
刀魔眯起了眼睛,“你没打算和我动手?”
李临风道:“我从不喜欢向蠢人动武,更不喜欢杀一个濒临死亡边缘的人。”
刀魔狞笑:“李总舵主,你这两句话,怎么我连一个字都听不懂?”
李临风道:“我也知道你的咽喉没有发痒,正因为这样,毒性才更猛烈更可怕。”
刀魔蓦地回头,望向张鉴川。
张鉴川断了一只手,任何人在这时候的脸色都不会太好看,他也不例外。但在这张惨白的脸庞上,却正在孕育着一种暧味,甚至是痛快的笑意。
他是“毒手神医”,论到用毒功夫,在天下间排名绝对不会在五名之外。
无相刀魔削掉他一只手,但他是否已在刀魔的身上下了毒?
刀魔不相信。他冷冷一笑,对李临风道:“张毒手是个怎样的人,我比李临风总舵主还更清楚。我绝对不会给他有机会下毒!”语气肯定,对自己的判断显得信心十足。
但在这时,邱雪夫把剩下来一只手的尾指,轻轻向天一竖。
一道轻淡得几乎看不见的黄雾,就在他尾指甲之上散出。刀魔的眼色立刻变了。施毒的人,竟然不是他一直小心提防的“毒手神医”张鉴川,而是在武林中鲜有人知道也是一个用毒大行家的小将军邱雪夫。
邱雪夫的喉管,忽然格格有声:“这是云南的『眨眼过』,是用夕照谷无踪瘴湖最歹毒毒虫熬炼出来的毒粉,正当你刻意小心提防张神医之际,也就是我可以及时暗算你一把的时候!”
张鉴川笑了,他笑很怪异,他没有施毒,但却比起邱雪夫还更骄傲自豪。因为没有他的“牵制”,邱雪夫的代价还是十分重大的。
刀魔伫立不动,道:“邱将军,只要你给我解药,我为你杀了李临风!”
邱雪夫居然呵呵一笑,彷佛不是给人砍掉了一只手,而是自己已变成了三头六臂的无敌猛将。
“你这个笑话,非常有趣。莫非李临风是个用纸糊出来的纸人?天下间,又有谁能轻言可以杀得了『北权天君』?”
无相刀魔道:“别人不能,我能!快把解药拿来,我杀给你看。”
邱雪夫道:“你断我一手,解药岂可轻易双手奉送?再说,我只剩下一只手,这『双手奉送』四字,原来也只不过是痴人说梦。”
说到这里,长长的叹了一口气。
无相刀魔闷哼一声:“我废了你一只手,马上还给你便是。”刀光一闪,把一只左手用刀砍了下来,血流如注,一张灰脸比平时更是难看几分。
邱雪夫皱眉道:“老人家,好端端的为甚么要把一只手砍下来?我断手,是我自己的事,你就算把两手两足齐齐砍掉又有甚么用?依我看,你老人家还是不要白费心机了,你想要解药,还是索性到酆都城问阎王吧!”
刀魔纵横江湖数十年,这一次可算是栽了一个大筋斗,但更要命的事情还在后头。只听见李临风在那边轻轻叹一口气,道。”只不过是一株黄梨树,竟把一个老江湖弄得团团乱转,方寸大乱,甚至可说是自毁长城。如此怪事,若非亲眼所见,又怎能令人相信?”
刀魔脸色一寒:“什么黄梨树?……”
邱雪夫咳嗽一声,向石牢侧一株大树伸手一指:“这就是黄梨树。本将军在断却一手之后,剧痛攻心,用指甲把树皮抓了几下……”
刀魔一怔,半晌怒道:“你在指甲弹射出来的,根本不是什么云南『眨眼过』?”
邱雪夫哂然一笑,道:“云南『眨眼过』虽然也是一种略呈黄色的毒粉,但在这黄雾之中,必然暗藏磷火之光,但这只是黄梨树树皮粉屑,只要是有见识之辈,绝不会有冯京作马凉之误。”
刀魔中了计,不禁尖啸一声,额上青筋一一暴现。方小宝冷眼旁观,心道:“这老妖魔初现身之际,看来极具高手风范,岂料到了逆境关头,却是变得粗俗不堪,屁也不如。”
无相刀魔眼见形势不妙,已萌去意。李临风在这时淡淡的道:“这一战,三大高手人人都折断一手,无论公平也好,不公平也好,也该暂且罢休。”语气平淡,眼神还是哀怨地注视着手中一束秀发。
无相刀魔眉毛一扬:“这笔帐,大家都不妨好好记住了。”足尖一点,身形向东方急掠,没有人阻拦,也没有人能阻拦得住。
除非是李临风出手。
但他在雪片飞舞中站立不动。
他到徐州,并不是为杀戮而来。他在找一个人,而这人,他已找到,那是一个少女。
一个和阶月非常非常酷肖的少女。
这件事,“长江第一赌徒”方小宝是完全不晓得的。要是他知道了事情的来龙去脉,他的嘴巴恐怕会有三四天没法子可以合拢起来。
因为那少女并非别人,正是他的小心上人张娴娴女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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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临风,是“北权天君”,是帮众数以万计的权势堂总舵主。
方小宝,是“长江第一赌徒”,这个“泥漆招牌”当然只是他自己给予自己的“封号”。可是,在最近,他却以“真材实学”在擂台上击败了小将军邱雪夫,成为徐州武林盟主。
饶是如此,方小宝在武林中的份量,仍远远不及李临风。不是差了一点点,而是相差十万八千里,完全不可以相提并论。
但在这一个雪夜,名动天下的“北权天君”李总舵主,神情凝重,非常客气地向方小宝深深鞠躬,郑重地揖礼。
他道:“在下李临风,是权势堂的老大。”
方小宝从没见过这人。但这人的名字,在他耳中就和玉皇大帝一般相熟。不但名字相熟,更是如雷贯耳。
“李总舵主,在下方小宝,外号『长江第一赌徒』,久仰!久仰!”
“方少侠是武林瑰宝,只消假以时日,定必能成大器。”
“成不成大器,那是不太重要的。最重要的是逢赌必赢,万事胜意。”方小宝呵呵一笑。
李临风道:“听说方少侠在成为徐州武林盟主之前,曾广邀徐州武林同道找寻张娴娴小姐,未知可有其事?”
方小宝忙道:“此事千真万确,李总舵主莫非有她的消息?”
李临风沉吟半晌,道:“实不相瞒,张小姐将会成为燕子天涯峰的贵宾。”
方小宝“咦”一声:“曾听人说过,燕子天涯峰是权势总坛,她怎会从徐州老远跑到那里成为贵堂总坛的贵宾?……嗯!在下在下老子……老子明白了,是你把娴娴掳走,他妈的,这算是甚么英雄好汉?”
一怒之下,竟不顾一切公然顶撞“北权天君”李总舵主,就连山姐看了,也不禁为之眉头大皱。
但李临风却丝毫不以为忤,微笑道:“方少侠所言,本来不无几分道理,只是,张小姐是跟着孙女侠一起到燕子天涯峰的。”
“孙女侠?”方小宝又是“啊”的一声大叫:“莫不是『浣花玉女』孙放君?……当然是这位孙女侠了,娘亲既要上山,做女儿的当然也会跟着走……”
李临风又微微一笑:“要是方少侠放心不下,不妨到燕子天涯峰盘桓三数天。”
方小宝道:“何谓之盘桓?”
李临风道:“盘桓,便是……逗留的意思。”
方小宝叹道:“李总舵主,既然是逗留,何不干脆一点说逗留三两天?盘桓盘桓,这种文绉绉的字眼,你老人家最好不要在老子面前搬来搬去,以免把老孑噎死。”
李临风颔首道:“方少侠说的甚是,在下会记住了。”
方小宝回头走到山姐身边,道:“山姐,你的老弟要到燕子天涯峰走一趟,徐州武林的事,只好拜托山姐费神费神啦!”
山姐一拍胸脯:“放心好了,老娘在徐州顶天立地,谁敢到此地撒野?你快去燕子天涯峰找张小姐吧!”
李临风道:“回到燕子天涯峰,路途遥远,但能与徐州武林盟主『长江第一赌徒』方少侠同行,想定必快慰生平。”
方小宝道:“只要早一点见到张娴娴女侠,老子就会说不出的快慰。”
李临风牵着方小宝的手,笑道:“方少侠,你内力精湛,轻功定然不弱,且待你我共驰百里,直至天亮方休,你道如何?”
方小宝忙道:“本一轮明月的好天气,忽然风雪横飞,此时此地,本来最宜躲在被窝里睡觉。但既然李总舵主兴致极浓,老子……在下陪你比一比脚力便是。”
二人相视一笑,敞开大步望北而去。
李临风是北地之雄,轻功极佳自不待言。方小宝与他并肩飞奔,竟然不见得怎样逊色。
当然,路遥知马力,时候一长,情况怎样又是另当别论。
山姐目注着方小宝跟着李临风离去,不禁半忧半喜,忖道:
“小宝奇遇迭现,年纪轻轻竟与李临风一起上路比拼轻功,虽然必败无疑,却已可算是武林一大佳话。”
在另一边,张鉴川与邱雪夫对峙良久,最后都是长长叹了口气,分道扬镳。在这二人之间,虽有数不尽的纠葛情仇,但在这雪夜之中,两人都各自断掉一只手,如此重创,还是悉心治疗好伤势,然后始能徐图后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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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夜飞奔,一个是名惊宇内北地第一大帮权势堂的总舵主,另一个是连番迭有奇遇的“长江第一赌徒”方小宝,这二人以前素未谋面,但在途中却在侃侃而谈。
方小宝首先道:“你……真的是李临风总舵主?”
李临风笑道:“怎么?难道我不像是权势堂的老大?”
方小宝道:“说句老实话,的确不像。”
李临风道:“照方少侠想象中,权势堂总舵主应该是个怎样的人物?”
方小宝道:“权势堂乃北地第一大帮,照老子以为,总舵主应该是一个相貌威严的老头。”
李临风“哦”的一声:“你认为我不够威严吗?”
方小宝道:“不是不够威严,是不够老。”
李临风叹道:“谁说我还年轻,快五十岁啦……”
方小宝道:“但照老子……在下看来,你只像个三十出头的男人。”
李临风淡淡一笑,道:“我在三十岁那一年,你还不曾出世。”
方小宝道:“据说你做总舵主已做了很久……这一点,跟我这个劳什子徐州武林盟主大有分别。我成为什么武林盟主,才只是三两天的事,看来,谁也不会把我看在眼内……但不要紧,老子只喜欢做一些痛快的事,最重要的是长胜不败,手风大旺,善哉善哉!”
李临风道:“你才十几岁,已是徐州武林盟主,比起在下年轻时候,算是威风多啦。”
方小宝道:“做盟主威风再大,也及不上赌骰子撒出个满堂红!”
李临风道:“一个人要是赌性太重,这便是一个可怕的祸胎。小赌不妨,要是真的拼命地赌,那是非常危险的玩意。一个弄不好,连性命也会输掉。”
方小宝道:“难道你从来不赌?”
李临风摇了摇头,叹道:“谁说我不赌?我是权势堂的老大,跟天尊门主『中原天骄尊者』武赤飙,将帅盟的大小将军,以至是骷髅元帅等江湖枭雄,完全没有两样。我在赌,他们每一个人都在赌,而且赌注押得极重。”
李临风所说的“赌”,当然并不是赌场中呼庐喝雉的赌博,而是帮会中争权夺利的流血厮杀。
方小宝似懂非懂,忽然问:“李总舵主,你的脸色为甚么红得像是……秋天的枫叶?”
李临风道:“走得急了,一个人的脸就会红起来。”
方小宝道:“我也走得一样急,我的脸是否也红得这么厉害?”
李临风苦笑一下:“恐怕不是的。”
这时,雪已停,这位权势堂总舵主忽然停了下来,坐在路边一块大石上不住的喘气。
方小宝大奇,但他并不是一条笨虫,很快就已明白过来:“李总舵主,你生病啦?”
李临风气喘咻咻地,又剧烈地在咳嗽,良久,才迸出了一句话:“不错,我真的病了,但这是一个天大的秘密,你可否答应,不要向外界透露出去?”
方小宝奇道:“每个人都会有生病的时候,就算李总舵主生了病,又有什么值得大惊小怪?”
李临风的额上冒出了汗,直到这时候,他才小心奕奕地从怀内取出一个刺绣着一对鸳鸯的织锦布袋,把那束乌亮的长发收藏好。
他的动作很缓慢,而且手指不停地在颤抖。方小宝忍不住道:
“你是叱咤风云的大人物,既然生病,难道连药物也没有带备吗?听说燕子天涯峰有数之不尽的灵丹妙药,只要随便带一些在身上,自然他妈的药到病除!
李临风又苦笑一下:“要是一般伤病,你的说话是很对的……但我这种病,其实,也不能算是病,那是……走火入魔……”
方小宝又再一次“恍然大悟”,讶异地道:“你是武功冠绝天下武林的第一高手,也会在练功的时候走火入魔那么失策吗?”
李临风叹一口气,道:“一个人的武功练得越高,走火入魔的机会往往也是越大。我如是,你如是,任何武林中人亦如是。再说,我也不是什么天下第一高手,须知天外有天,人外有人,世上无论是谁,他的武功练到怎样高不可攀的层次,但总会有某一个人,某一种武功,会成为他最致命的克星。”
方小宝毫不避忌,问道:“那么,你的克星又是谁?”
他这一问,不但可圈可点,也流露出入性最真确的一面。
虽然,他自封为“长江第一赌徒”,似乎有着非常丰富的“江湖经验”,但他这一问,却充分流露出一颗赤子之心,那是一个“北权天君”李临风绝对不可能坦白回答的问题。
但李临风却微笑着回答了:“我的克星,就在这里面。”说着,把绣着鸳驾的织锦布袋又再拿了出来,在方小宝面前晃了一晃。
然后,这位统领着数万帮众的李总舵主,缓缓地在这少年面前,把当年一段美丽的回忆娓娓道来。
美丽的回忆,本来是美好的。可惜,它的终结,最后还是为李临风带来一辈子难以淡忘的遗憾。
方小宝听了之后,连眼神都呆滞起来。
在那呆滞的眼神,更同时泛着泪光。
物伤其类。
方小宝虽然是个不折不扣的少年市井无赖,但他也是个多情的人。他虽然从没见过阶月,但单凭这一束漂亮的长发,已足以令他感受得到,她活着的时候,是多么标致美丽的大美人。
良久,方小宝长叹道:“换上是我,也会为了思念她而走火入魔。”
李临风的脸已不再是深秋枫叶那么红,但却又渐渐变成了另一种更妖异的颜色。
那是淡淡的青,隐隐的蓝。但这种青青蓝蓝,却又令人有着一种灰灰沉沉的感觉。
过了不久,更是有点像那个无相刀魔,整张脸庞灰濛濛的,看来甚是可怖。
这时候、李临风的身子颤抖得更是厉害。
方小宝越看越是担心,忽然叫道:“姓李的,振作一点,你要是再抖下去,说不得老子只好杀了你,一举扬名于世!”李临风一震,但随即轻微地叹了一声:
“不错,只要你把我杀了,提着我的脑袋在江湖上走动,不到三天,整个天下的英雄好汉,都会把你奉若神明。”
方小宝却嘿嘿一笑:“你究竟是不是权势堂的总舵主?”
“当然是。”
“好极了,要是老子乘人之危,在这时候『咔嚓』一声,把你老人家的脑袋一刀砍下,天尊门和将帅盟的灰孙子王八,也许人人都会把老子当作是大英雄大豪杰,但权势堂的数万战士又怎样?他妈的,你老人家的好手下,可不像你天天抚摸着情人的头发,人人都会练功练至走火入魔。有一个叫天眼的家伙,在杀人之前定必一剑把敌人的一颗眼睛刺瞎,然后才把敌人宰掉。单是这个老兄,就很不好对付。”
李临风道:“当时,你有本领把天眼一掌逼退,这份能耐,已是相当惊人。”
方小宝道:“惊人个屁!老子能够在天眼掌下侥幸地捡回一条小命,全凭高人相助……但说句真话,那一掌,当时老子只是被逼而拼之,很是冒险,更是十分无奈。”
李临风忽然把“灞桥雪”递给方小宝:“这是我唯一的剑,也是最好的武器,你若要把我的脑袋砍下来,请不要用别的生锈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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