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碧绿玉箭有风情
2024-10-18 作者:鲁卫 来源:鲁卫作品集 点击:
朝阳令人精神焕发,决战令人手心冒汗。
手心冒汗的,不一定是决战的双方,也许是旁观的人。
“黄河第一狂徒”步浪飞的手心,绝少会冒汗。就算当日面对“中原天骄尊者”武赤飙,他的手心还是一片乾爽。但这时候,他的手心早已湿得几乎可以榨出汗水来。
他在担心谁?是小叶?还是李临风?又抑或是两个人的胜败存亡,都同样足以令他陷于崩溃的边缘?
灞桥雪已出鞘。弯刀也已闪动着慑人的光芒。没有人知道李临风为什么非战三少爷不可,就连步浪飞也不知道。
狂徒只是知道一件事──没有人能阻止这一战,既不能,也不该。
站在朋友的立场,方小宝是讲义气的,甚至可说是慈悲为怀的。这人虽然在许多事情上十分无赖,唯独在交朋友这种事情上,就算把他碎尸万段,也绝不会把朋友出卖。
他不但不会出卖朋友,也不愿意、不容忍看见任何一个朋友流血。这他做人的宗旨。这种宗旨,就和狗吃粪的宗旨同样正确,甚至是伟大。
人类当然不会认为狗吃粪是伟大的,但又有谁明白狗类们又会有怎样的看法?正如:子非鱼,焉知鱼之乐?
方小宝带着路刺李走了。他愿意遵从步帮主的命令,并不是因为对方是帮主,而是因为他终于明白了狂徒的意思。
“请你尊重李临风与三少爷这一战。”这就是狂徒心里最后的呼唤。
方小宝也许不够成熟。但他并不是一块木头、不是一件石砖,更不是一个蠢材中的蠢材!好好歹歹,他已在江湖上打滚了好一段日子,而且,也见识过不少大仗小阵。
江湖人的心境是怎样的?这种事虽然十分复杂,但只要细心思考,基本上还是“万变不离其宗”的。因此,方小宝终于豁然明白过来。
他牵着路刺李的手,一面向东北方奔驰,一面长长地在叹气,论轻功论脚程,路刺李是远远比不上他的,她越来越是感到吃力。
方小宝只好抱起了她,然后发劲运力,有如流星般向另一座大山飞扑过去。
大山深沉。
有如方大侠今晨这一张终于成熟了的脸。
弯刀虽然是弯的,但刀势可以比铁尺还更笔直。灞桥雪虽然原本成双成对,如今只剩下其中的一把,却可幻化出重重叠叠,看来有如比翼蝴蝶般灿烂飞舞的剑招。
这都足以证明一句话:“事在人为。”
刀剑之战,在步浪飞背后爆发。他在这时候,背对着当世两大顶尖高手,像个饥嘴的小孩,蹑手蹑脚地为自己舀了一碗豆浆,又“偷取”了一块色泽有如猴子屁股般难看的糕饼。
一口咬下去,连指头都一并咬掉。咬得太深太狠,手指淌出了汩汩鲜血。
他想起了李临风曾经说过的一段小故事。这一段小故事,是在带着七八分酒意说出来的:
“一对新人正在洞房,新郎倌的娘亲唯恐儿子手忙脚乱,不断在新房门外探头探脑。”
“不久,这个忧心忡忡的娘亲,听见媳妇不断地发出呻吟,不禁喜上眉梢,老怀大慰。”
“又过了好一会。新郎倌忽然打开大门,神情慌张,娘亲一看之下,只见儿子仍然衣履整齐,不禁大奇:『你把我的媳妇怎样了?』新郎倌喘着气回答:『我用力插她……插得好深……但她那里有牙……把那……那话儿险些咬断!』”
“娘亲大吃一惊,差点没当场昏倒过去,不住嘶叫:『女妖怪……女妖怪……』”
“之后,再三求证之下,总共证实了六件事。”
“第一:新郎倌真的插得很深。”
“第二:新娘子那里的确有牙。”
“第三:新郎倌的那话儿湿湿地流血,真的险些给咬断。”
“第四:新娘子的『那里』,原来是指口腔。”
“第五:新郎倌太年轻,连『那话儿』的意思都没有真正明白。他说的『那话儿』,只不过是右手的食指。”
“第六:这对新人以为,只要丈夫把手指伸入老婆的嘴里不断抽插,很快就会大腹便便。”
这小故事,步浪飞至今记忆犹新。当时在场每个人都笑得捧腹流泪。
在友侪之间,江北小李并不是高高在上,架子摆得比昆仑山更高更大的大人物。
但有一点可以肯定的。那是:李临风的朋友绝对不多。假如他有一万个敌人,朋友也许便只有一、两个,如此而已……这是否一种无可奈何的悲哀?还是他刻意塑造这种近乎完全孤独的局面?
叶虫是叶家三少爷,也是天尊幕府中第一快刀手。江湖上,绝少人能接得下他三刀。但要是在绝大为数江湖人眼中看来,小叶就算有三头六臂,也不太可能会是“北权天君”李临风的对手。
天下间又有多少人堪与李金貌匹敌?也许,这种观念是正确的。李临风在黑道武林,几乎可算是稳坐第一把交椅的风云人物。
但在这清晨之战,狂徒并不看好李临风。为什么?狂徒却说不出一个所以然来。
他只知道,李临风要战小叶,并不是出于仇恨,而是出自尊重。
绝少人能理解这种事。
因为世上绝少人能达到武学高峰。
更尤其是像李临风那种境界。
李临风、武赤飙、古人来、东方公武、邱雪夫……这些武林巨擘,在某方面而言,都有有些共通点。
尤其是在“自负”这一点之上,几乎都是不相伯仲的。时至今日,东方公武,似已再也自负不来。那是因为他终于见识过龟仙人的武功。然而,世上又有几个仙人?要是在这时候对大将军作出过早的武断,恐怕也是不正确的。
李临风以剑法名动江湖,他的剑,无论是剑招还是剑的本身,都是一种无言的骄傲。但此际,他的剑法一招一招演绎自灵魂深处,带来的却是阵阵空自伤情之意。
小叶情不自禁脱口叫了一声:“哀!”
──一字之评,评之曰“哀”。小叶并不惯于以武学评鉴者身份自居,更何况他如今本身也被羁困于一场身不由己的战局中。然而,一个人要是到了情不自禁的时候,什么话都会冲口而出。
哀!
哀的是李临风?还是灞桥雪这把剑?又抑或是“北权天君”这一手多愁善感的剑招?天下间所有剑招都是伤人、杀人的法门,又怎会令人有着伤情悲哀的感觉?
答案不在于剑或者是剑招,剑是无情之物,剑招更是无形之物,它只是主人手掌下所发挥出来的一种活动形态……唯独掌剑者的眼神,才能道出一切。
要是对手不是江北小李,小叶必然不再恋战,因为他看得出,李临风不但早已受伤,而且伤势之严重,更是大大出乎意料之外。
但这并不等于李临风的剑再也没有惊人的杀伤力。别忘了,这人并不是寻常脚色,而是权势薰天武功深不可测的“北权天君”!
只要小叶稍有半分轻怠,这一手伤情的剑,绝对足以把他整个人彻底地毁灭。
灞桥雪倏地击向小叶脸门。这一剑,了无痕迹,剑招堪称完美无缺。
但他的眼神还是那么地哀愁。
小叶一晃身,突然还以雷霆万钧的一刀!
李临风的剑刺了个空,但小叶这一刀也同样佔不到任何便宜。却在此际,步浪飞突然不顾一切,闪身站立在二人中间。
“不必再战了。”
小叶并不觉意外,只是平静地问:“你认为这一战谁胜谁负?”
步浪飞道:“你很重视这一战的胜负吗?”
小叶摇头:“不重视,不过李总舵主重视。但他败了,只要再比拚三十招,他会败得很惨很惨。”
步浪飞倒抽了一口冷气,不置可否,也不再说话。有话要说的是李临风:“不错,我败了。在战场上,本来就没有永远不败的战神。”
小叶盯住他:“明知道这一战必败,为什么还要逼我出刀?”
李临风道:“你的弯刀,不是每次出鞘必见血吗?但怎么这一次例外?”
小叶道:“为了李总舵主而破例一次,非但不能算是一种遗憾,相反地可说是笔墨难描的光荣。”
李临风怔怔地瞧了他一眼,忽然笑了笑:“我选择你作为生命中的最后一战,眼光总算不弱。连武天尊都极为重视的朋友,又怎会令人失望?”
说完这几句话,他便走了。
没有人阻拦。
但他在地上留下了一道血痕。
没有人知道这些血从他身体什么部位流出来,但这的确是李临风所流的血。直至他的身影完全消失后,小叶才叹了一声道:“我知道是谁伤了他的。”
步浪飞闪闪眼,道:“你认为是谁?”
小叶道:“褟盼秋。”一面说,一面抓起铁杓,但却不是用来一舀豆浆,而是把锅底的一件小小物事捞起来,交给步浪飞细看。
那是一支短小但却名贵的碧绿玉箭。
步浪飞愕然:“他是在什么时候把这一支玉箭抛弃在锅里的?”
小叶道:“在你背对着我们的时候。”
玉箭很短小,上面没有血,只有奶白的豆浆。它原本是沾了血的,但已在豆浆锅内被浸洗得一乾净。
“褟盼秋!果然是褟盼秋……”步浪飞把玉箭拈在手里,眼中泛起了恨意。这支短箭,短小而名贵,一望即知是出自巧匠之手。
小叶脸色凝重。
沉思良久,道:“李临风已是人中龙凤,尚且不免落入褟盼秋这个女魔头的魔掌之中。由此可见,武林中的局势与先前大部分人的推断,简直大有出入。”
步浪飞道:“事出必有因,一名女子怎能影响权势堂、天尊门,以至是将帅盟的形势?……可是,她却是你师妹与方护法的娘亲。”
小叶道:“你认为这事情很难处理?”
步浪飞道:“她杀了谭四,无论她是谁的娘亲,都无法原谅!”
小叶道:“我明白。”
步浪飞道:“要是我杀了褟盼秋,你还会把我当作朋友吗?”
小叶伸出了手掌,淡淡地说道:“就算你杀的是我,我们依然是朋友。”
“好朋友?”
“当然。”
步浪飞笑了,他也伸出了手掌,然后,两双右掌互相紧握,十只手指热情洋溢地交缠在一起。
这是一个令人难忘的上午。
山城西南十里外,有一个小小的湖泊。
这是一个恬静的地方,对于一个正在等候死神降临的人来说,也许是一个相当理想的环境。
李临风疲惫地躺在湖边,把鞋袜一一脱掉,把脚浸在清凉的湖水里。
一个和尚,从小湖彼岸,撑着一只小小的木舟而来。
和尚的手,一大一小。
公道和尚忽然在这里出现,就连他自己都感到有点意外。
李临风在湖边,只是神情专注地望向自己的一双脚。
这一对脚,他平时很少注视。
直到这一刻,他才蓦然发觉,若以男人而言,这是一对很好看,甚至是很秀气的脚。但为什么要到这个时候才会留意到呢?是否他的目光,一直都放得太远大了?难怪有两句名言:“明察秋毫,不见舆薪。”
世上果然是有这种事的。
和尚已把小舟靠了过来,李临风不认得这和尚。但他知道,无论来者是一个怎样的和尚,这时候对他来说,已经不太重要。
已成定局的事情,已成定局。
来的是小沙弥也好,少林寺方丈也好,都不能把李临风更进一步伤害,也不能给这位“北权天君”任何的帮助。
公道和尚在他身边盘膝而坐,微笑着盯着他的脸。
李临风仍然看着浸在湖水里的双足,忽然叹了口气:“在三十年前,我的脸一定比这一对脚好看得多。”
公道和尚道:“前后三日,已可以发生惊天动地的变化,何况是三十载悠长的岁月?”
李临风道:“世事如棋,但有些棋局,可以一直僵持下去,历久不变。”
公道和尚道:“但那种棋局,便是闷局。下棋要是下得不够精采不够痛快,倒不如数数大树的叶子,又或者是把石头一块一块扔入水里,至少不会在棋盘上给活活的闷死。”
李临风终于抬起脸,侧目望向公道和尚:“可知道我是什么人?”
公道和尚连想都不想,便道:“江北小李,李临风。”
李临风听了,并没有感到太大的惊讶。江湖上,他不认识的人太多,但不认识李总舵主的人,早已越来越少。
一个自己从没见过的和尚,知道自己便是“北权天君”李临风,这种事比猪吃馊水还更平常。
李临风问:“大师是从什么时候盯着我的?”
公道和尚道:“李总舵主心中有数,却又何必明知故问?”
李临风道:“明知故问,便是一种手段。有时候,是要藉此看对方是否是一个老实人,有时候,会是另有用心……呒,这样简单的道理,大师是不可能不明白的。是否……人老了,说话必然会冗长累赘起来?”
公道和尚道:“对其他老人来说,也许是泰半如是的,但你并不是一般的老人。再说,你也许快要死了,但看来半点也不老,仍然是一个充满魅力的男子。”
这并不能算是肉麻的恭维说话。李临风虽然不再年轻,但确然风采依旧,只是两鬓微白而已。
李临风苦笑一下,道:“大师看来是位豁达之人。”
公道和尚道:“豁达地做人,总比事事锱珠计较愉快得多。”
李临风道:“大师眼中,在下又是一个怎样的人?”
公道和尚道:“施主与阶月姑娘之事,天下皆知。一个人要是太多情,一旦有所失落,就会一辈子都痛苦,情难自己。”
李临风道:“所以说,一个人要是太多情,并不是一件好事。但在下掌管权势堂数十载,在人们眼中,“北权天君”也许只是个冷酷残暴、绝情绝义的江湖大魔星。”
公道和尚道:“那是因为权势堂并不等于萧阶月之故。”
李临风又再深深的看了和尚一眼:“为什么不把一对鸳鸳手掩饰起来?”
公道和尚叹了口气:“这种江湖小技俩,要是在李总舵主面前搬弄出来,未免是贻笑大方了。”
李临风苦笑道:“在下已不再是当年叱吒风云的『北权天君』,你说话可得要名副其实,公公道道。”
公道和尚笑道:“总舵主法眼无差,早已认出了我这个臭和尚的来历。”
李临风道:“大师虽然很少在江湖上走动,但若论眼线之广布,也许不比丐帮输亏。”
公道和尚不以为然,但在深思片刻之后,道:“只能这样说,丐帮有丐帮的眼线,公道和尚也有公道和尚的眼线。”
李临风点点头,道:“不同的眼线,所看见的必然有所不同。但也可能会是部分相同。”
公道和尚道:“权势堂也有广阔眼线,若然比起天尊门、江东将帅盟,应该优胜甚多。”
李临风摇摇头:“和尚此言差矣。”
公道和尚道:“莫非李总舵主认为天尊门在这方面犹胜权势堂吗?”
“恰恰相反!”李临风又再一次摇头,“武天尊的性情比在下还更自负,而且在人生旅途上,自三十岁以后可说是一帆风顺,并没有受到任何重大的挫折。这样的人,绝对不会过份防范敌人,以至是下属、朋友。也可以说,江湖中人虽然一直视武天尊是个老谋深算的大枭雄,但要是在邱雪夫眼中看来,这位『中原天骄尊者』未免是太率直了。否则也不会在最近两三年以来,种种弊端浮现暴露,终于酿成不可收拾之局面。”
公道和尚听了,不禁大有同感:“武天尊虽然大有一方霸主气魄,但在天下三分互相一较长短的比拚里,只要时候一长久,他就算斗得过李总舵主,也绝不是邱雪夫之敌手。”
李临风道:“这些话,要是在早两三年之前向任何人提起,也是不会有人相信的。”
公道和道:“时至今日,李总舵主仍然认为小将军比你更强一些吗?”
李临风叹了口气,道:“天下间又有谁会是永远的强者?螳螂捕蝉,黄雀在后,这两句话是绝对错不了的。”
公道和尚微一沉吟,道:“要是有人能为总舵主报却一箭之仇,总舵主愿意付出怎样的代价?”
李临风的瞳孔倏地闪亮:“好一句『一箭之仇』,你连在下中了褟盼秋一箭的事,竟也瞭如指掌?……”
公道和尚缓缓地道:“折腰坳,西风洒泪台,十一株梧桐下,不见不散之约。”
李临风闪亮的瞳孔迅速暗淡下来。
公道和尚说的,正是褟盼秋相约李临风决战的地点。
决战之日,四周无人。李临风没有带任何人赴会,褟盼秋亦然。但自负的并不是李临风,而是“玉箭女王”褟盼秋。
当日──
午时。
李临风一身白衣,准时赴会。褟盼秋手里早已扣着一支短小的碧绿玉箭,静静地在等着他。
“为什么要赴会?”褟盼秋是目含笑意:“要是今天你不赴约,我以后决不会杀你。”
李临风低咳一声:“要是错过今天这个机会,恐怕以后一辈子都会后悔。”换句话说,便是宁死不悔。
褟盼秋脸上没有杀气,反而添上一些淡淡的愁色。
她似是怜惜地道:“武赤飙的江山早已崩溃,古人来已死,东方大将军更是不成气候。唯独邱雪夫,才是你的心腹大患。”
李临风神情自若,微微笑道:“战场上,不是一将功成万骨枯,便是身败名裂,一切化为乌有。要是连这一点都想不通、看不开,也不配女王约在下在此一战!”
褟盼秋听了,闻风不动。她似在思虑中。她在思虑中同时轻轻把手一抬。
看似一抬的手,完全是漫不经心,但却有如功力已达巅峰境界的书画大家,虽然只是寥寥数笔,已然意到韵在,非比寻常。
短小的碧绿玉箭在她手里,孕育着令人着迷的风情。这种风情,源于武学另一种特境界,只可意会,不可以言传。
李临风终于叹了一口气,道:“我有一个义结金兰的好兄弟,他是你的儿子方小宝。”这句话,也许可以打动天下绝大多数妈妈的心,但对褟盼秋而言,她绝对是无动于衷的。
她不是一般的女子。
更不是一般的妈妈。
手心冒汗的,不一定是决战的双方,也许是旁观的人。
“黄河第一狂徒”步浪飞的手心,绝少会冒汗。就算当日面对“中原天骄尊者”武赤飙,他的手心还是一片乾爽。但这时候,他的手心早已湿得几乎可以榨出汗水来。
他在担心谁?是小叶?还是李临风?又抑或是两个人的胜败存亡,都同样足以令他陷于崩溃的边缘?
灞桥雪已出鞘。弯刀也已闪动着慑人的光芒。没有人知道李临风为什么非战三少爷不可,就连步浪飞也不知道。
狂徒只是知道一件事──没有人能阻止这一战,既不能,也不该。
站在朋友的立场,方小宝是讲义气的,甚至可说是慈悲为怀的。这人虽然在许多事情上十分无赖,唯独在交朋友这种事情上,就算把他碎尸万段,也绝不会把朋友出卖。
他不但不会出卖朋友,也不愿意、不容忍看见任何一个朋友流血。这他做人的宗旨。这种宗旨,就和狗吃粪的宗旨同样正确,甚至是伟大。
人类当然不会认为狗吃粪是伟大的,但又有谁明白狗类们又会有怎样的看法?正如:子非鱼,焉知鱼之乐?
方小宝带着路刺李走了。他愿意遵从步帮主的命令,并不是因为对方是帮主,而是因为他终于明白了狂徒的意思。
“请你尊重李临风与三少爷这一战。”这就是狂徒心里最后的呼唤。
方小宝也许不够成熟。但他并不是一块木头、不是一件石砖,更不是一个蠢材中的蠢材!好好歹歹,他已在江湖上打滚了好一段日子,而且,也见识过不少大仗小阵。
江湖人的心境是怎样的?这种事虽然十分复杂,但只要细心思考,基本上还是“万变不离其宗”的。因此,方小宝终于豁然明白过来。
他牵着路刺李的手,一面向东北方奔驰,一面长长地在叹气,论轻功论脚程,路刺李是远远比不上他的,她越来越是感到吃力。
方小宝只好抱起了她,然后发劲运力,有如流星般向另一座大山飞扑过去。
大山深沉。
有如方大侠今晨这一张终于成熟了的脸。
※ ※ ※
弯刀虽然是弯的,但刀势可以比铁尺还更笔直。灞桥雪虽然原本成双成对,如今只剩下其中的一把,却可幻化出重重叠叠,看来有如比翼蝴蝶般灿烂飞舞的剑招。
这都足以证明一句话:“事在人为。”
刀剑之战,在步浪飞背后爆发。他在这时候,背对着当世两大顶尖高手,像个饥嘴的小孩,蹑手蹑脚地为自己舀了一碗豆浆,又“偷取”了一块色泽有如猴子屁股般难看的糕饼。
一口咬下去,连指头都一并咬掉。咬得太深太狠,手指淌出了汩汩鲜血。
他想起了李临风曾经说过的一段小故事。这一段小故事,是在带着七八分酒意说出来的:
“一对新人正在洞房,新郎倌的娘亲唯恐儿子手忙脚乱,不断在新房门外探头探脑。”
“不久,这个忧心忡忡的娘亲,听见媳妇不断地发出呻吟,不禁喜上眉梢,老怀大慰。”
“又过了好一会。新郎倌忽然打开大门,神情慌张,娘亲一看之下,只见儿子仍然衣履整齐,不禁大奇:『你把我的媳妇怎样了?』新郎倌喘着气回答:『我用力插她……插得好深……但她那里有牙……把那……那话儿险些咬断!』”
“娘亲大吃一惊,差点没当场昏倒过去,不住嘶叫:『女妖怪……女妖怪……』”
“之后,再三求证之下,总共证实了六件事。”
“第一:新郎倌真的插得很深。”
“第二:新娘子那里的确有牙。”
“第三:新郎倌的那话儿湿湿地流血,真的险些给咬断。”
“第四:新娘子的『那里』,原来是指口腔。”
“第五:新郎倌太年轻,连『那话儿』的意思都没有真正明白。他说的『那话儿』,只不过是右手的食指。”
“第六:这对新人以为,只要丈夫把手指伸入老婆的嘴里不断抽插,很快就会大腹便便。”
这小故事,步浪飞至今记忆犹新。当时在场每个人都笑得捧腹流泪。
在友侪之间,江北小李并不是高高在上,架子摆得比昆仑山更高更大的大人物。
但有一点可以肯定的。那是:李临风的朋友绝对不多。假如他有一万个敌人,朋友也许便只有一、两个,如此而已……这是否一种无可奈何的悲哀?还是他刻意塑造这种近乎完全孤独的局面?
※ ※ ※
叶虫是叶家三少爷,也是天尊幕府中第一快刀手。江湖上,绝少人能接得下他三刀。但要是在绝大为数江湖人眼中看来,小叶就算有三头六臂,也不太可能会是“北权天君”李临风的对手。
天下间又有多少人堪与李金貌匹敌?也许,这种观念是正确的。李临风在黑道武林,几乎可算是稳坐第一把交椅的风云人物。
但在这清晨之战,狂徒并不看好李临风。为什么?狂徒却说不出一个所以然来。
他只知道,李临风要战小叶,并不是出于仇恨,而是出自尊重。
绝少人能理解这种事。
因为世上绝少人能达到武学高峰。
更尤其是像李临风那种境界。
李临风、武赤飙、古人来、东方公武、邱雪夫……这些武林巨擘,在某方面而言,都有有些共通点。
尤其是在“自负”这一点之上,几乎都是不相伯仲的。时至今日,东方公武,似已再也自负不来。那是因为他终于见识过龟仙人的武功。然而,世上又有几个仙人?要是在这时候对大将军作出过早的武断,恐怕也是不正确的。
李临风以剑法名动江湖,他的剑,无论是剑招还是剑的本身,都是一种无言的骄傲。但此际,他的剑法一招一招演绎自灵魂深处,带来的却是阵阵空自伤情之意。
小叶情不自禁脱口叫了一声:“哀!”
──一字之评,评之曰“哀”。小叶并不惯于以武学评鉴者身份自居,更何况他如今本身也被羁困于一场身不由己的战局中。然而,一个人要是到了情不自禁的时候,什么话都会冲口而出。
哀!
哀的是李临风?还是灞桥雪这把剑?又抑或是“北权天君”这一手多愁善感的剑招?天下间所有剑招都是伤人、杀人的法门,又怎会令人有着伤情悲哀的感觉?
答案不在于剑或者是剑招,剑是无情之物,剑招更是无形之物,它只是主人手掌下所发挥出来的一种活动形态……唯独掌剑者的眼神,才能道出一切。
要是对手不是江北小李,小叶必然不再恋战,因为他看得出,李临风不但早已受伤,而且伤势之严重,更是大大出乎意料之外。
但这并不等于李临风的剑再也没有惊人的杀伤力。别忘了,这人并不是寻常脚色,而是权势薰天武功深不可测的“北权天君”!
只要小叶稍有半分轻怠,这一手伤情的剑,绝对足以把他整个人彻底地毁灭。
灞桥雪倏地击向小叶脸门。这一剑,了无痕迹,剑招堪称完美无缺。
但他的眼神还是那么地哀愁。
小叶一晃身,突然还以雷霆万钧的一刀!
李临风的剑刺了个空,但小叶这一刀也同样佔不到任何便宜。却在此际,步浪飞突然不顾一切,闪身站立在二人中间。
“不必再战了。”
小叶并不觉意外,只是平静地问:“你认为这一战谁胜谁负?”
步浪飞道:“你很重视这一战的胜负吗?”
小叶摇头:“不重视,不过李总舵主重视。但他败了,只要再比拚三十招,他会败得很惨很惨。”
步浪飞倒抽了一口冷气,不置可否,也不再说话。有话要说的是李临风:“不错,我败了。在战场上,本来就没有永远不败的战神。”
小叶盯住他:“明知道这一战必败,为什么还要逼我出刀?”
李临风道:“你的弯刀,不是每次出鞘必见血吗?但怎么这一次例外?”
小叶道:“为了李总舵主而破例一次,非但不能算是一种遗憾,相反地可说是笔墨难描的光荣。”
李临风怔怔地瞧了他一眼,忽然笑了笑:“我选择你作为生命中的最后一战,眼光总算不弱。连武天尊都极为重视的朋友,又怎会令人失望?”
说完这几句话,他便走了。
没有人阻拦。
但他在地上留下了一道血痕。
没有人知道这些血从他身体什么部位流出来,但这的确是李临风所流的血。直至他的身影完全消失后,小叶才叹了一声道:“我知道是谁伤了他的。”
步浪飞闪闪眼,道:“你认为是谁?”
小叶道:“褟盼秋。”一面说,一面抓起铁杓,但却不是用来一舀豆浆,而是把锅底的一件小小物事捞起来,交给步浪飞细看。
那是一支短小但却名贵的碧绿玉箭。
步浪飞愕然:“他是在什么时候把这一支玉箭抛弃在锅里的?”
小叶道:“在你背对着我们的时候。”
玉箭很短小,上面没有血,只有奶白的豆浆。它原本是沾了血的,但已在豆浆锅内被浸洗得一乾净。
“褟盼秋!果然是褟盼秋……”步浪飞把玉箭拈在手里,眼中泛起了恨意。这支短箭,短小而名贵,一望即知是出自巧匠之手。
小叶脸色凝重。
沉思良久,道:“李临风已是人中龙凤,尚且不免落入褟盼秋这个女魔头的魔掌之中。由此可见,武林中的局势与先前大部分人的推断,简直大有出入。”
步浪飞道:“事出必有因,一名女子怎能影响权势堂、天尊门,以至是将帅盟的形势?……可是,她却是你师妹与方护法的娘亲。”
小叶道:“你认为这事情很难处理?”
步浪飞道:“她杀了谭四,无论她是谁的娘亲,都无法原谅!”
小叶道:“我明白。”
步浪飞道:“要是我杀了褟盼秋,你还会把我当作朋友吗?”
小叶伸出了手掌,淡淡地说道:“就算你杀的是我,我们依然是朋友。”
“好朋友?”
“当然。”
步浪飞笑了,他也伸出了手掌,然后,两双右掌互相紧握,十只手指热情洋溢地交缠在一起。
这是一个令人难忘的上午。
※ ※ ※
山城西南十里外,有一个小小的湖泊。
这是一个恬静的地方,对于一个正在等候死神降临的人来说,也许是一个相当理想的环境。
李临风疲惫地躺在湖边,把鞋袜一一脱掉,把脚浸在清凉的湖水里。
一个和尚,从小湖彼岸,撑着一只小小的木舟而来。
和尚的手,一大一小。
公道和尚忽然在这里出现,就连他自己都感到有点意外。
李临风在湖边,只是神情专注地望向自己的一双脚。
这一对脚,他平时很少注视。
直到这一刻,他才蓦然发觉,若以男人而言,这是一对很好看,甚至是很秀气的脚。但为什么要到这个时候才会留意到呢?是否他的目光,一直都放得太远大了?难怪有两句名言:“明察秋毫,不见舆薪。”
世上果然是有这种事的。
和尚已把小舟靠了过来,李临风不认得这和尚。但他知道,无论来者是一个怎样的和尚,这时候对他来说,已经不太重要。
已成定局的事情,已成定局。
来的是小沙弥也好,少林寺方丈也好,都不能把李临风更进一步伤害,也不能给这位“北权天君”任何的帮助。
公道和尚在他身边盘膝而坐,微笑着盯着他的脸。
李临风仍然看着浸在湖水里的双足,忽然叹了口气:“在三十年前,我的脸一定比这一对脚好看得多。”
公道和尚道:“前后三日,已可以发生惊天动地的变化,何况是三十载悠长的岁月?”
李临风道:“世事如棋,但有些棋局,可以一直僵持下去,历久不变。”
公道和尚道:“但那种棋局,便是闷局。下棋要是下得不够精采不够痛快,倒不如数数大树的叶子,又或者是把石头一块一块扔入水里,至少不会在棋盘上给活活的闷死。”
李临风终于抬起脸,侧目望向公道和尚:“可知道我是什么人?”
公道和尚连想都不想,便道:“江北小李,李临风。”
李临风听了,并没有感到太大的惊讶。江湖上,他不认识的人太多,但不认识李总舵主的人,早已越来越少。
一个自己从没见过的和尚,知道自己便是“北权天君”李临风,这种事比猪吃馊水还更平常。
李临风问:“大师是从什么时候盯着我的?”
公道和尚道:“李总舵主心中有数,却又何必明知故问?”
李临风道:“明知故问,便是一种手段。有时候,是要藉此看对方是否是一个老实人,有时候,会是另有用心……呒,这样简单的道理,大师是不可能不明白的。是否……人老了,说话必然会冗长累赘起来?”
公道和尚道:“对其他老人来说,也许是泰半如是的,但你并不是一般的老人。再说,你也许快要死了,但看来半点也不老,仍然是一个充满魅力的男子。”
这并不能算是肉麻的恭维说话。李临风虽然不再年轻,但确然风采依旧,只是两鬓微白而已。
李临风苦笑一下,道:“大师看来是位豁达之人。”
公道和尚道:“豁达地做人,总比事事锱珠计较愉快得多。”
李临风道:“大师眼中,在下又是一个怎样的人?”
公道和尚道:“施主与阶月姑娘之事,天下皆知。一个人要是太多情,一旦有所失落,就会一辈子都痛苦,情难自己。”
李临风道:“所以说,一个人要是太多情,并不是一件好事。但在下掌管权势堂数十载,在人们眼中,“北权天君”也许只是个冷酷残暴、绝情绝义的江湖大魔星。”
公道和尚道:“那是因为权势堂并不等于萧阶月之故。”
李临风又再深深的看了和尚一眼:“为什么不把一对鸳鸳手掩饰起来?”
公道和尚叹了口气:“这种江湖小技俩,要是在李总舵主面前搬弄出来,未免是贻笑大方了。”
李临风苦笑道:“在下已不再是当年叱吒风云的『北权天君』,你说话可得要名副其实,公公道道。”
公道和尚笑道:“总舵主法眼无差,早已认出了我这个臭和尚的来历。”
李临风道:“大师虽然很少在江湖上走动,但若论眼线之广布,也许不比丐帮输亏。”
公道和尚不以为然,但在深思片刻之后,道:“只能这样说,丐帮有丐帮的眼线,公道和尚也有公道和尚的眼线。”
李临风点点头,道:“不同的眼线,所看见的必然有所不同。但也可能会是部分相同。”
公道和尚道:“权势堂也有广阔眼线,若然比起天尊门、江东将帅盟,应该优胜甚多。”
李临风摇摇头:“和尚此言差矣。”
公道和尚道:“莫非李总舵主认为天尊门在这方面犹胜权势堂吗?”
“恰恰相反!”李临风又再一次摇头,“武天尊的性情比在下还更自负,而且在人生旅途上,自三十岁以后可说是一帆风顺,并没有受到任何重大的挫折。这样的人,绝对不会过份防范敌人,以至是下属、朋友。也可以说,江湖中人虽然一直视武天尊是个老谋深算的大枭雄,但要是在邱雪夫眼中看来,这位『中原天骄尊者』未免是太率直了。否则也不会在最近两三年以来,种种弊端浮现暴露,终于酿成不可收拾之局面。”
公道和尚听了,不禁大有同感:“武天尊虽然大有一方霸主气魄,但在天下三分互相一较长短的比拚里,只要时候一长久,他就算斗得过李总舵主,也绝不是邱雪夫之敌手。”
李临风道:“这些话,要是在早两三年之前向任何人提起,也是不会有人相信的。”
公道和道:“时至今日,李总舵主仍然认为小将军比你更强一些吗?”
李临风叹了口气,道:“天下间又有谁会是永远的强者?螳螂捕蝉,黄雀在后,这两句话是绝对错不了的。”
公道和尚微一沉吟,道:“要是有人能为总舵主报却一箭之仇,总舵主愿意付出怎样的代价?”
李临风的瞳孔倏地闪亮:“好一句『一箭之仇』,你连在下中了褟盼秋一箭的事,竟也瞭如指掌?……”
公道和尚缓缓地道:“折腰坳,西风洒泪台,十一株梧桐下,不见不散之约。”
李临风闪亮的瞳孔迅速暗淡下来。
公道和尚说的,正是褟盼秋相约李临风决战的地点。
决战之日,四周无人。李临风没有带任何人赴会,褟盼秋亦然。但自负的并不是李临风,而是“玉箭女王”褟盼秋。
当日──
午时。
李临风一身白衣,准时赴会。褟盼秋手里早已扣着一支短小的碧绿玉箭,静静地在等着他。
“为什么要赴会?”褟盼秋是目含笑意:“要是今天你不赴约,我以后决不会杀你。”
李临风低咳一声:“要是错过今天这个机会,恐怕以后一辈子都会后悔。”换句话说,便是宁死不悔。
褟盼秋脸上没有杀气,反而添上一些淡淡的愁色。
她似是怜惜地道:“武赤飙的江山早已崩溃,古人来已死,东方大将军更是不成气候。唯独邱雪夫,才是你的心腹大患。”
李临风神情自若,微微笑道:“战场上,不是一将功成万骨枯,便是身败名裂,一切化为乌有。要是连这一点都想不通、看不开,也不配女王约在下在此一战!”
褟盼秋听了,闻风不动。她似在思虑中。她在思虑中同时轻轻把手一抬。
看似一抬的手,完全是漫不经心,但却有如功力已达巅峰境界的书画大家,虽然只是寥寥数笔,已然意到韵在,非比寻常。
短小的碧绿玉箭在她手里,孕育着令人着迷的风情。这种风情,源于武学另一种特境界,只可意会,不可以言传。
李临风终于叹了一口气,道:“我有一个义结金兰的好兄弟,他是你的儿子方小宝。”这句话,也许可以打动天下绝大多数妈妈的心,但对褟盼秋而言,她绝对是无动于衷的。
她不是一般的女子。
更不是一般的妈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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