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山城异事剑气浓
2024-10-18 作者:鲁卫 来源:鲁卫作品集 点击:
天下大局未定,小竹舍中“中原天骄尊者”向天尊幕府金腰带刀手展开令人费解的攻势。
武赤飙在武林中是何许人也?纵使仅有一息,又有谁敢漠视他刀剑下的威力?
在他悍然出刀的一刻,小叶的脸在刹那间凝住。彷佛感到自已有如一个衣冠不整的主人,窝囊相已全落入客人眼中,这是狼狈的。
小叶并不是个脸皮太薄的人,但他的耳根忽然已烧得宛似透明。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有这种反应。再说,在此时此地,那一个才是主人?衣冠不整容颜憔悴的是武赤飙,还是三少爷叶虫?
世上有一种人,永远与世无争。既不伤害别人,就算给别人伤害,也从不反击。
但这类人,就算是沉默在人海中,也比隐身在丛林里的变色能更难令人发现。
但武赤飙绝不是那一种人。
那一类人,在人寰中是极端的。而武赤飙,又是另一种极端。
如同野兽,有吃素的,有吃荤的,行来泾渭分明,但吃素的永远都掠食者爪牙下的猎物。
在病榻上,武赤飙彷佛虚弱得连一阵风都能把他吹垮。
“金弋将军大手印”那一掌,并不是开玩笑的。但武赤飙这种人,只要战意一起,就算半边身体都已钻入棺内,仍然是力量惊人的战将。
一旦利刃握在掌里时,他身上每一条肌肉都像是闪闪发亮的精钢,数十年的烈酒和女色,并未把这沧州武人铁一般的身子掏空。
刀势一起,看似雷霆万钧排山倒海,但不旋踵间,薄薄刀锋竟幻化作幼发般的雨点,再也不令人感到怵目。
然而竹舍却在这一瞬间,为刀气所摧毁。
刚烈的刀势,一发即收,随之而来的,是温柔飘洒的细雨。
雨又小了。忽大忽小的雨,行将永诀的武者神刀。
武赤飙不是龟仙人。但在这一刻,小叶眼前这位武林巨擘,一如当日最后一战的龟仙人。
为什么会这样?为什么龟仙人和武赤飙生命中最后一战的对手,都要挑选自己?
是不是三少爷特别好欺负?
回想当日一战──
龟仙人杀出一招“一洗中血膏血”。气势骇人,漫天剑影铺天盖地急落。小叶在哀呜中回敬一招“万言不值一杯水”……
这是剌入心窝的一刀。不但剌向龟仙人,也剌向自己。
但高龄九十九岁的龟仙人最后大喝:
“健儿宁斗死,壮土耻为儒!”
这十个字儿,如今又在这细雨纷飞的日子里,直贯小叶耳膜,直入心肺。
在电光石火间,小叶突然大彻大悟──
龟仙人、武赤飙生命中最后一战都挑选了自已,并不是愚昧、并不是残酷、更不是仅仅出于友情上的尊重。更重要的一点,是要磨练自已。
“轰”地一声,小叶彷佛连脑袋都在一瞬间为之燥烈。
铁越炼越硬。
逆境最能考验强者。
小叶忽然明白了。
他明白了龟仙人,也明白了武赤飙这最后一战的真正意义。
──任何人要出人头地,就得痛下苦功。
还是老生常谈。但世上所有“老生常谈”,都一定很有它的道理。
然而,每个人痛下苦功的方法都不一样。这一战,小叶也是正在“痛下苦功”,但这种“痛”,这种“苦”,又有谁能深切瞭解?
武赤飙的眼睛里刮起了一阵狂飙,但刀势偏偏既轻又柔。难怪他选择的刀这么薄……
武学之道,长不一定胜短,沉重也不一定压得住轻柔。
一如天地万物,总是相生相剋。
武天尊的刀,看来漫不经意,甚至令人有者“花蝴蝶”般的感觉。但一连七刀,刀刀都是令小叶来不及破招的凶险杀着。
看似毫不着力的七刀,在小叶身边交织成一片刀网。小叶陷入网中,没有挣扎,因为他知道,只要稍为应变失当,七刀之后会有七七四十九刀,这四十九刀的刀光虽然绝不夺目惊艳,但却能把自已紧紧地缠死。
刀如发丝,细细地恰似半空飘下的小雨。但这“发丝”却能织出一张杀敌于无形的网。至此小叶心中无法不佩服得五体投地。
就在刀网一道一刀收窄的时候,半空中忽然飞来一件奇怪的物事。
──那是一块又黑又瘀的蕉皮。
蕉皮,并不是奇怪的东西。
但这一块蕉皮,却很特别。它特别之处,并不是因为它又黑又瘀,而是因为蕉皮上插着七口金针。
这种金针,应该是用作针炙之上的。凡是针炙,自然应该插入人体穴道之中,但这七口看来很不错的金针,却异乎寻常地插在这块霉气十足的蕉皮上。
还有,这蕉皮坠下的速度很缓慢,彷佛有一只无形的手,正在下面承托着。
而且,这蕉皮被撕开的形状,看来就像是一个小小的人!
这是什么样的玩意?
小叶没有失笑。这块蕉皮,绝不简单。虽然只是惊鸿一瞥,但他已瞧出,这七口金针互为椅角之势,要是将之连成一线,岂非恰好变成七招奇妙的刀法?
更令小叶骇然的,是这七招刀法,正是破解武赤飙看似毫不着力七刀的最佳法门!
细雨中刀光不断,蕉皮连同金针在刀锋下瞬即有如泥牛入海,武赤飙的刀网更进一步缠向小叶。
小叶不再犹豫,把蕉皮上那七口金针显示的刀法放胆地发挥。一刀!两刀!三四五六七刀!
每杀出一刀,武赤飙的身子便暴退逾丈。七刀过后,他已退到十丈开外,在这退后的势道中,总共撞断了九株手臂粗大的木头、三座空无一人的竹舍。
但小叶的刀并不凶猛。相反地,这七刀同样地轻柔。可是,看来轻柔的刀,每一刀都是足以击碎盔甲铁衣的可怕杀着。
从没见识过这种刀法的人,绝对无法想像。
这七刀,把“中原天骄尊者”武赤飙一直逼向山边。七刀过后,雨已停,人也已嵌入山边石壁之中。
武赤飙仍然站着,但刀已松脱,垂直地插入地底。
他没有中刀。然而,高手相争,胜败生死,并不一定以刀刃入体切肤,才能血腥地宣告终结。
武赤飙已是疲不能兴。但他并不失望,更没有感到绝望。相反地,他愉快地笑了起来,道:“不愧是天尊门中第一刀客,看来本座没瞧错人。”
老汉很快又在他身边出现。这一次,他带来的不是茶,而是酒。
武赤飙抓起一坛汾酒,喝得痛快。酒液咕嘟咕嘟地灌入喉咙,胸前却泛出一片触目惊心的血渍。
不是刀伤,是“金弋将军大手印”造成的伤害,经过这一场激战之后尽显无遗。老汉知道小叶也知道,他的大限将至。
老汉叹息一声,摇摇头,转身离去。
他本是武赤飙最后一注本钱,但这一注本钱,对武赤飙来说,再也没有什么重要的意义。
小叶陪着武赤飙喝酒。既是最后一战,也是最后一醉。思之,怎不恻然?
武赤飙终于放下酒坛,笑道:“少年时,每夜苦练武功,宁愿少睡几个时辰,也要尽量争取练功的机会。那时候,我深信只要痛下苦功,总有一天会得到应有的报酬……”
“在绝大多人眼中,沧州小武绝对是成功的。江湖上,又有多少人敢惹我?”
“但有句很古老的话,看来永远都是错不了的。人们曾经说过:『就算有一千个朋友,但只是一个敌人已嫌太多了。』”
“但我在江湖上,真正的朋友远远还比不上仇人那么多……”
“遗憾的,是直至哑大姐死了之后,才蓦然发觉这一点。那时候,再想抽身而退,已是为时太晚……”
“我也曾一度很想和古元帅交个朋友。但他始终是一条剥不掉毒牙的毒蛇,就算他不再咬人,别人也不会放过他。”
“焦神翁在这把年纪,还亲自出阵,把枯荣战轿引出血池幕府。有人说这个老头子疯了,简直比龟仙人还更疯癫。”
“但要是在稳定天下大局,这种吃力不讨好的差事观之,焦神翁倒是用心良苦的。虽然东方公武最后还是没有登上战轿,但只要李临风、邱雪夫还有我这么一个沧州武人接受了他那一套,江湖上三大势力的许多事情,都很有可能在一战之后得到解决。”
“本座很想战一战李临风,但路芹泥比我更早选上了他。”
“这二人的恩怨情仇,可说是天下皆知的。路芹泥不再用剑,但又有谁能轻视赤手空拳的巢成郎?但同样地,愿意徒手出招奉陪应战的『北权天君』,更是武林中最不可思议的武学大宗师……”
“李临风大战路芹泥,绝对是旷世之战,但我并没有瞧上一眼。”
“邱雪夫对我说:『武兄,要是你我联手夹击焦土,你认为有几分胜算?』”
“我没有回答。焦神翁从不是我渴望想要击败的敌人。坐在战轿的时候,我甚至有点感激焦土,这老头儿并不是疯癫,而是巧妙地运用血池幕府的种种优势,使他在这一场凶险的浩劫中,扮演着仲裁的脚色。”
“此事十分艰险。一个弄不好,立时腹背受敌。果然,小将军邱雪夫已在试探,只要我稍为心动,焦神翁立刻就要面对两大高手的无情夹击。”
“要是在两年前,邱雪夫这种打算,我早已答允。平心而论,当日本座虽然曾向龟仙人挑战,但龟仙人是龟仙人,焦土是焦土,这二老绝不可混为一谈……论武功,究竟是龟仙人高些?还是焦神翁更可怖可畏?”
“这二老,被誉为江湖上东西两大神仙。但焦神翁比起龟仙人,更是神秘莫测。普天之下,也许从来没有人能摸清此老的底细。”
“凡是令人猜不透的敌人,永远都是最可怕的。”
“与龟仙人拚掌,无论谁胜谁负,都不能立刻判定生死。”
“但焦土则绝对不然……”
“焦士虽然号称神翁,但却有一种魅魅难以形容的魔性。与龟仙人交手,跟焦土交手,绝对是两回事,再说,到了今时今日,本座已没有把焦神翁当作是敌人。”
“既不是敌人,也不是朋友,只是行同陌路的过客。最后,我拒绝了邱雪夫。我要面对的敌人,反而是小将军邱雪夫。”
“理由也很简单,能够严重威胁天尊幕府的,不是李临风,便是邱雪夫。当然,在背后,有一个玩弄阴谋手段,直至最近才露出狰狞面貌的女魔头──褟盼秋!”
武赤飙似是侃侃而谈,声音听来也并不衰弱。甚至彷佛越说越是精神毅毅。但小叶看得出,这种“精神毅毅”,根本就是自欺欺人。
“中原天骄尊者”已到了“该死”的时候。人,总是“该死”的,要是到了“该死”的时候还死不了,恐怕反而是一件更可悲的事。
武赤飙终于死了,但却并非死不瞑目。相反地,他死得非常安详。能够和小叶作出生命最后的一战,对他来说,已是求仁得仁。
他在咽下最后一口气前,把一块铁令符交到小叶手里。
“天尊幕府以后的命运,就得操掌在叶天尊手里……”武赤飙是武天尊,但他在生命结束之前,称呼小叶做“叶天尊”。
小叶把铁令符牢牢地抓住,一脸迷惘之色。武赤飙真的死了,但却死得令小叶羡慕。
“门主,你终于可以去见哑大姐了……”这不是个恶毒的诅咒,而是只有他和武赤飙才能真正明白的一种真挚情感。
老汉又走了回来,忽然“噗”的一声在小叶面前跪下:“叶门主,从今天起,只要老汉还有一口气在,便是门主麾下的一注本钱。”
小叶苦笑,又仰天长叹一声。
他是个不羁的浪子,从来没想过要成为任何帮会组织的首领。在那荒凉的古道,他曾经被数百名天尊门战士奉为叶天尊。当时,他拒绝不了,只好当作是权宜之计……但到了这一天,更面对着一个令他绝对无法拒绝的人……
叶天尊──这是个笑话?还是可怕梦魔的开始?小叶无法理解,他只知道,命运往往是由不得自已操控的……
死了一个武林枭雄,但老天爷不再下雨。是否像武赤飙那样的大魔头,根本就是死不足惜甚至是死有余辜?
又有谁能妄下定论?
拂晓。小叶躺在一株老树顶的树枝上,抛下第十六个酒瓶。他很想大醉一场,无奈事愿违。是酒不够烈?还是酒量忽然大有进步?
都不是。只是天意弄人。想醉的时候,醉不了。不想醉的时候,反而一下子便醉得一塌胡涂。
他已派人去找步浪飞。
步浪飞终于赶至。他虽已为人父,但他并不是成家立室后便再也不理会朋友的人。
这一株老树,在附近方圆三百里内,颇负盛名。
理由却很不有趣。
因为这株老树,无论是位置或枝桠伸展的姿态,都很适合用来上吊自杀。而且在不远处,既有坟场也有长生店,只要被证实上吊断气,办身后事可说是相当方便。
有了这种种“优点”上吊的人就算谈不上络绎不绝,最少也是“继往开来,承先接后”的。
这样的一株吊颈树,自是鬼气森森,每逢黄昏以后,谁也不敢随便接近。
人,谁不怕鬼?
小叶偏偏不怕。他甚至渴望在酪酊大醉之后,那些冤魂会伸着长长的舌头,陪陪自己畅谈往事。可惜,他醉不了,冤魂也没有出现,实在是个太沉闷的长夜。
幸好步浪飞带着一条相当不错的绳索来了。他把绳索抛上树顶,叫道:“懂不懂得怎样打个死结?”
小叶抓着绳索瞧了大半天,把第十七个也是最后一个酒瓶掷了下去,道:“是谁要上吊?是你还是我?”
步浪飞接住酒瓶。这最后一个酒瓶并不是空空如也,里面有芳香扑鼻的竹叶青。
狂徒赶了整夜的路,喉咙正痒,拔开酒塞,几乎一口气便把瓶里的酒喝光。小叶轻轻跃下,但那一条绳子已给他用指一尺一尺地截断。
步浪飞盯了他一眼:“就算不上吊,也可以用这根绳索包人肉粽子,为甚么将它白白的浪费掉?”
小叶道:“一个人在心情不太愉快的时候,做任何事都会莫名其妙。”
步浪飞道:“疯子在开始疯疯癫癫的时候,就像是你现在的这副样子。”
小叶点头,完全同意。他同意这种说法,那是因为事实确然如此。
他忽然直勾勾地瞧着步浪飞的脸,彷佛狂徒的脸上有一个巨大的金元宝。
“你为什么不问问,我为什么要把你叫到这里来?”
“我为什么要问?再说,只要你并不打算上吊,事情已比想像中好得多。”
“做了父亲,连说话都成熟了起来。”
“这么说,你最少还要等好几个月,才能像本帮主这样成熟。一步浪飞似是揶揄地笑道。
“好一个逍遥帮帮主!”小叶陡地长笑:“看来,你做这个帮主,似乎是越做越爽瘾啦。”
步浪飞笑道:“何谓之『爽瘾』?这种词句,算不算是有点粗俗?”
小叶道:“是不是成为一个帮派的首领,就连讲话也得文绉绉起来?”
步浪飞道:“他奶奶个鸟,这个还用说吗?要是口没遮拦,手下服了你这个大首领才是他妈的卵灰孙子大王八!”他是装作一面正经说出来的,但这真的是“黄河第一狂徒”步浪飞平素的作风吗?当然不是。
他并不是方小宝。
他的师父,好歹也是“君子狂徒”张不悔。
张不悔是个君子,也是个狂徒,但更是一个饱读诗书的才子,才子调教出来的弟子就算不是另一个才子,但最少也不该像个市井无赖。
但这一次,他似是破天荒地一口气讲出了一大堆粗话,这又是什么缘故!
小叶是明白的。那是因为狂徒的朋友太苦闷了,为了要让朋友心情好过一些,偶尔破例放肆放肆又何妨?要是连这种事也不敢放胆一干,“狂徒”二字却又是从何而来?万事皆有因由,唯智者心中雪亮。
酒已喝够。无论怎样,在大清早的时候,人们应该饮用的不是酒液,而是一壶清香的茶,又或者一碗热腾腾的豆浆。
卖豆浆的通常都是一些老伯、老太婆之类的老人,这种生意,本钱少、工作简单,算是一种小买卖。
一碗豆浆,只卖几文钱,就算每天卖上几大桶,干上三五十年,收入也很微薄。
但再小的买卖,依然令人有着充满希望的感觉。而且,能够每天早上为客人提供价廉物美的豆浆和糕饼,未尝不是一种伟大的贡献。
在附近这小小的山城里,只有一处地方可以喝豆浆。但经营者不是老伯、老太婆,而是一个笑起来甜美之至的年轻姑娘。她在这里贩卖豆浆已有三天。
原本卖豆浆的,确实是一个老伯。但老伯太老,忽然病了。谁也不知道他患上什么病,只知道这卖豆浆的小生意,他再也做不下去,便交给一个远房亲戚的女儿打理。
她叫阿梨。但这山城里的人,恐怕怎么也想不出这个名字的来由。其实,她有一个名字,原本跟“梨”这一个名字无关。
她叫刺李,但却又唤作“次梨”。要是从字面上解释。“次梨”也许便是次等梨子的意思。但她真正的名字,并不叫“次梨”,而是──刺李。
路刺李。
路刺李再也不是从前的傻姑。假如说“傻”是一种疾病,那么,她的病已神奇地痊瘉。也许,这是奇迹,但也许,这是她父亲路芹泥为她争取回来的一点点幸福。
但一个傻姑的“傻病”痊瘉过来,是否便等于拥有真正的幸福?要在这个大清早之前作出判断,未免是言之过早的。
从路刺李手里接过一碗正不断冒烟的豆浆,小叶的眼神复杂得像是一千本厚厚的佛经。他只好一面喝豆浆,一面心中大念阿弥陀佛。
这小小的山城,看来没有什么值得探讨的地方。但路刺李在这里却像是一头母豹般隐伏在草丛内。卖的豆浆虽然像雪一般白,但眼晴里却布满着仇恨的血丝。
就连她那甜似蜜糖般的笑容也掩盖不住。
又有顾客来了。这人有点咳嗽,脸色略为苍白,手里牢牢地抓着一把剑,一身白衣,神态落寞。
这人在步浪飞身边坐了下来,也要了一碗豆浆。
不久,豆浆送到。
但在豆浆摆放在桌上的时候,路刺李忽然做出一件老伯从没做过的怪事。
老伯在这里卖豆浆已整整三十年。三十年以来,从他手里端给客人的豆浆,又何只千千万万碗?
在这里,只有在下雨天的时候,豆浆才会被老天爷“加料”。但这一次老天爷虽然放晴,但这个卖豆浆的年经姑娘,却狠狠地在豆浆里吐了一口唾液。
白衣人是看见的。步浪飞和小叶也看见。小叶暗暗叹一口气,深感路芹泥的女儿做事未免是太莽撞了。至于步浪飞,却立刻对白衣人说:“李兄,久违啦。”一面说,一面伸手便要取那碗豆浆。
但白衣人却立时出手,以闪电般的速度,把混和着唾沫的豆浆掠走,然后一口一口把它喝掉。
面不变容。
路刺李怔住。这是她连做梦都想不到会发生的怪事。
她知道,眼前这白衣人便是──
李临风!
一个是路刺李。
另一个是李临风。
灞桥雪已在剑鞘里发出充满杀气的嘶呜。
武赤飙在武林中是何许人也?纵使仅有一息,又有谁敢漠视他刀剑下的威力?
在他悍然出刀的一刻,小叶的脸在刹那间凝住。彷佛感到自已有如一个衣冠不整的主人,窝囊相已全落入客人眼中,这是狼狈的。
小叶并不是个脸皮太薄的人,但他的耳根忽然已烧得宛似透明。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有这种反应。再说,在此时此地,那一个才是主人?衣冠不整容颜憔悴的是武赤飙,还是三少爷叶虫?
※ ※ ※
世上有一种人,永远与世无争。既不伤害别人,就算给别人伤害,也从不反击。
但这类人,就算是沉默在人海中,也比隐身在丛林里的变色能更难令人发现。
但武赤飙绝不是那一种人。
那一类人,在人寰中是极端的。而武赤飙,又是另一种极端。
如同野兽,有吃素的,有吃荤的,行来泾渭分明,但吃素的永远都掠食者爪牙下的猎物。
在病榻上,武赤飙彷佛虚弱得连一阵风都能把他吹垮。
“金弋将军大手印”那一掌,并不是开玩笑的。但武赤飙这种人,只要战意一起,就算半边身体都已钻入棺内,仍然是力量惊人的战将。
一旦利刃握在掌里时,他身上每一条肌肉都像是闪闪发亮的精钢,数十年的烈酒和女色,并未把这沧州武人铁一般的身子掏空。
刀势一起,看似雷霆万钧排山倒海,但不旋踵间,薄薄刀锋竟幻化作幼发般的雨点,再也不令人感到怵目。
然而竹舍却在这一瞬间,为刀气所摧毁。
刚烈的刀势,一发即收,随之而来的,是温柔飘洒的细雨。
雨又小了。忽大忽小的雨,行将永诀的武者神刀。
武赤飙不是龟仙人。但在这一刻,小叶眼前这位武林巨擘,一如当日最后一战的龟仙人。
为什么会这样?为什么龟仙人和武赤飙生命中最后一战的对手,都要挑选自己?
是不是三少爷特别好欺负?
回想当日一战──
龟仙人杀出一招“一洗中血膏血”。气势骇人,漫天剑影铺天盖地急落。小叶在哀呜中回敬一招“万言不值一杯水”……
这是剌入心窝的一刀。不但剌向龟仙人,也剌向自己。
但高龄九十九岁的龟仙人最后大喝:
“健儿宁斗死,壮土耻为儒!”
这十个字儿,如今又在这细雨纷飞的日子里,直贯小叶耳膜,直入心肺。
在电光石火间,小叶突然大彻大悟──
龟仙人、武赤飙生命中最后一战都挑选了自已,并不是愚昧、并不是残酷、更不是仅仅出于友情上的尊重。更重要的一点,是要磨练自已。
“轰”地一声,小叶彷佛连脑袋都在一瞬间为之燥烈。
铁越炼越硬。
逆境最能考验强者。
小叶忽然明白了。
他明白了龟仙人,也明白了武赤飙这最后一战的真正意义。
──任何人要出人头地,就得痛下苦功。
还是老生常谈。但世上所有“老生常谈”,都一定很有它的道理。
然而,每个人痛下苦功的方法都不一样。这一战,小叶也是正在“痛下苦功”,但这种“痛”,这种“苦”,又有谁能深切瞭解?
武赤飙的眼睛里刮起了一阵狂飙,但刀势偏偏既轻又柔。难怪他选择的刀这么薄……
武学之道,长不一定胜短,沉重也不一定压得住轻柔。
一如天地万物,总是相生相剋。
武天尊的刀,看来漫不经意,甚至令人有者“花蝴蝶”般的感觉。但一连七刀,刀刀都是令小叶来不及破招的凶险杀着。
看似毫不着力的七刀,在小叶身边交织成一片刀网。小叶陷入网中,没有挣扎,因为他知道,只要稍为应变失当,七刀之后会有七七四十九刀,这四十九刀的刀光虽然绝不夺目惊艳,但却能把自已紧紧地缠死。
刀如发丝,细细地恰似半空飘下的小雨。但这“发丝”却能织出一张杀敌于无形的网。至此小叶心中无法不佩服得五体投地。
就在刀网一道一刀收窄的时候,半空中忽然飞来一件奇怪的物事。
──那是一块又黑又瘀的蕉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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蕉皮,并不是奇怪的东西。
但这一块蕉皮,却很特别。它特别之处,并不是因为它又黑又瘀,而是因为蕉皮上插着七口金针。
这种金针,应该是用作针炙之上的。凡是针炙,自然应该插入人体穴道之中,但这七口看来很不错的金针,却异乎寻常地插在这块霉气十足的蕉皮上。
还有,这蕉皮坠下的速度很缓慢,彷佛有一只无形的手,正在下面承托着。
而且,这蕉皮被撕开的形状,看来就像是一个小小的人!
这是什么样的玩意?
小叶没有失笑。这块蕉皮,绝不简单。虽然只是惊鸿一瞥,但他已瞧出,这七口金针互为椅角之势,要是将之连成一线,岂非恰好变成七招奇妙的刀法?
更令小叶骇然的,是这七招刀法,正是破解武赤飙看似毫不着力七刀的最佳法门!
细雨中刀光不断,蕉皮连同金针在刀锋下瞬即有如泥牛入海,武赤飙的刀网更进一步缠向小叶。
小叶不再犹豫,把蕉皮上那七口金针显示的刀法放胆地发挥。一刀!两刀!三四五六七刀!
每杀出一刀,武赤飙的身子便暴退逾丈。七刀过后,他已退到十丈开外,在这退后的势道中,总共撞断了九株手臂粗大的木头、三座空无一人的竹舍。
但小叶的刀并不凶猛。相反地,这七刀同样地轻柔。可是,看来轻柔的刀,每一刀都是足以击碎盔甲铁衣的可怕杀着。
从没见识过这种刀法的人,绝对无法想像。
这七刀,把“中原天骄尊者”武赤飙一直逼向山边。七刀过后,雨已停,人也已嵌入山边石壁之中。
武赤飙仍然站着,但刀已松脱,垂直地插入地底。
他没有中刀。然而,高手相争,胜败生死,并不一定以刀刃入体切肤,才能血腥地宣告终结。
武赤飙已是疲不能兴。但他并不失望,更没有感到绝望。相反地,他愉快地笑了起来,道:“不愧是天尊门中第一刀客,看来本座没瞧错人。”
老汉很快又在他身边出现。这一次,他带来的不是茶,而是酒。
武赤飙抓起一坛汾酒,喝得痛快。酒液咕嘟咕嘟地灌入喉咙,胸前却泛出一片触目惊心的血渍。
不是刀伤,是“金弋将军大手印”造成的伤害,经过这一场激战之后尽显无遗。老汉知道小叶也知道,他的大限将至。
老汉叹息一声,摇摇头,转身离去。
他本是武赤飙最后一注本钱,但这一注本钱,对武赤飙来说,再也没有什么重要的意义。
小叶陪着武赤飙喝酒。既是最后一战,也是最后一醉。思之,怎不恻然?
武赤飙终于放下酒坛,笑道:“少年时,每夜苦练武功,宁愿少睡几个时辰,也要尽量争取练功的机会。那时候,我深信只要痛下苦功,总有一天会得到应有的报酬……”
“在绝大多人眼中,沧州小武绝对是成功的。江湖上,又有多少人敢惹我?”
“但有句很古老的话,看来永远都是错不了的。人们曾经说过:『就算有一千个朋友,但只是一个敌人已嫌太多了。』”
“但我在江湖上,真正的朋友远远还比不上仇人那么多……”
“遗憾的,是直至哑大姐死了之后,才蓦然发觉这一点。那时候,再想抽身而退,已是为时太晚……”
“我也曾一度很想和古元帅交个朋友。但他始终是一条剥不掉毒牙的毒蛇,就算他不再咬人,别人也不会放过他。”
“焦神翁在这把年纪,还亲自出阵,把枯荣战轿引出血池幕府。有人说这个老头子疯了,简直比龟仙人还更疯癫。”
“但要是在稳定天下大局,这种吃力不讨好的差事观之,焦神翁倒是用心良苦的。虽然东方公武最后还是没有登上战轿,但只要李临风、邱雪夫还有我这么一个沧州武人接受了他那一套,江湖上三大势力的许多事情,都很有可能在一战之后得到解决。”
“本座很想战一战李临风,但路芹泥比我更早选上了他。”
“这二人的恩怨情仇,可说是天下皆知的。路芹泥不再用剑,但又有谁能轻视赤手空拳的巢成郎?但同样地,愿意徒手出招奉陪应战的『北权天君』,更是武林中最不可思议的武学大宗师……”
“李临风大战路芹泥,绝对是旷世之战,但我并没有瞧上一眼。”
“邱雪夫对我说:『武兄,要是你我联手夹击焦土,你认为有几分胜算?』”
“我没有回答。焦神翁从不是我渴望想要击败的敌人。坐在战轿的时候,我甚至有点感激焦土,这老头儿并不是疯癫,而是巧妙地运用血池幕府的种种优势,使他在这一场凶险的浩劫中,扮演着仲裁的脚色。”
“此事十分艰险。一个弄不好,立时腹背受敌。果然,小将军邱雪夫已在试探,只要我稍为心动,焦神翁立刻就要面对两大高手的无情夹击。”
“要是在两年前,邱雪夫这种打算,我早已答允。平心而论,当日本座虽然曾向龟仙人挑战,但龟仙人是龟仙人,焦土是焦土,这二老绝不可混为一谈……论武功,究竟是龟仙人高些?还是焦神翁更可怖可畏?”
“这二老,被誉为江湖上东西两大神仙。但焦神翁比起龟仙人,更是神秘莫测。普天之下,也许从来没有人能摸清此老的底细。”
“凡是令人猜不透的敌人,永远都是最可怕的。”
“与龟仙人拚掌,无论谁胜谁负,都不能立刻判定生死。”
“但焦土则绝对不然……”
“焦士虽然号称神翁,但却有一种魅魅难以形容的魔性。与龟仙人交手,跟焦土交手,绝对是两回事,再说,到了今时今日,本座已没有把焦神翁当作是敌人。”
“既不是敌人,也不是朋友,只是行同陌路的过客。最后,我拒绝了邱雪夫。我要面对的敌人,反而是小将军邱雪夫。”
“理由也很简单,能够严重威胁天尊幕府的,不是李临风,便是邱雪夫。当然,在背后,有一个玩弄阴谋手段,直至最近才露出狰狞面貌的女魔头──褟盼秋!”
武赤飙似是侃侃而谈,声音听来也并不衰弱。甚至彷佛越说越是精神毅毅。但小叶看得出,这种“精神毅毅”,根本就是自欺欺人。
“中原天骄尊者”已到了“该死”的时候。人,总是“该死”的,要是到了“该死”的时候还死不了,恐怕反而是一件更可悲的事。
※ ※ ※
武赤飙终于死了,但却并非死不瞑目。相反地,他死得非常安详。能够和小叶作出生命最后的一战,对他来说,已是求仁得仁。
他在咽下最后一口气前,把一块铁令符交到小叶手里。
“天尊幕府以后的命运,就得操掌在叶天尊手里……”武赤飙是武天尊,但他在生命结束之前,称呼小叶做“叶天尊”。
小叶把铁令符牢牢地抓住,一脸迷惘之色。武赤飙真的死了,但却死得令小叶羡慕。
“门主,你终于可以去见哑大姐了……”这不是个恶毒的诅咒,而是只有他和武赤飙才能真正明白的一种真挚情感。
老汉又走了回来,忽然“噗”的一声在小叶面前跪下:“叶门主,从今天起,只要老汉还有一口气在,便是门主麾下的一注本钱。”
小叶苦笑,又仰天长叹一声。
他是个不羁的浪子,从来没想过要成为任何帮会组织的首领。在那荒凉的古道,他曾经被数百名天尊门战士奉为叶天尊。当时,他拒绝不了,只好当作是权宜之计……但到了这一天,更面对着一个令他绝对无法拒绝的人……
叶天尊──这是个笑话?还是可怕梦魔的开始?小叶无法理解,他只知道,命运往往是由不得自已操控的……
死了一个武林枭雄,但老天爷不再下雨。是否像武赤飙那样的大魔头,根本就是死不足惜甚至是死有余辜?
又有谁能妄下定论?
※ ※ ※
拂晓。小叶躺在一株老树顶的树枝上,抛下第十六个酒瓶。他很想大醉一场,无奈事愿违。是酒不够烈?还是酒量忽然大有进步?
都不是。只是天意弄人。想醉的时候,醉不了。不想醉的时候,反而一下子便醉得一塌胡涂。
他已派人去找步浪飞。
步浪飞终于赶至。他虽已为人父,但他并不是成家立室后便再也不理会朋友的人。
这一株老树,在附近方圆三百里内,颇负盛名。
理由却很不有趣。
因为这株老树,无论是位置或枝桠伸展的姿态,都很适合用来上吊自杀。而且在不远处,既有坟场也有长生店,只要被证实上吊断气,办身后事可说是相当方便。
有了这种种“优点”上吊的人就算谈不上络绎不绝,最少也是“继往开来,承先接后”的。
这样的一株吊颈树,自是鬼气森森,每逢黄昏以后,谁也不敢随便接近。
人,谁不怕鬼?
小叶偏偏不怕。他甚至渴望在酪酊大醉之后,那些冤魂会伸着长长的舌头,陪陪自己畅谈往事。可惜,他醉不了,冤魂也没有出现,实在是个太沉闷的长夜。
幸好步浪飞带着一条相当不错的绳索来了。他把绳索抛上树顶,叫道:“懂不懂得怎样打个死结?”
小叶抓着绳索瞧了大半天,把第十七个也是最后一个酒瓶掷了下去,道:“是谁要上吊?是你还是我?”
步浪飞接住酒瓶。这最后一个酒瓶并不是空空如也,里面有芳香扑鼻的竹叶青。
狂徒赶了整夜的路,喉咙正痒,拔开酒塞,几乎一口气便把瓶里的酒喝光。小叶轻轻跃下,但那一条绳子已给他用指一尺一尺地截断。
步浪飞盯了他一眼:“就算不上吊,也可以用这根绳索包人肉粽子,为甚么将它白白的浪费掉?”
小叶道:“一个人在心情不太愉快的时候,做任何事都会莫名其妙。”
步浪飞道:“疯子在开始疯疯癫癫的时候,就像是你现在的这副样子。”
小叶点头,完全同意。他同意这种说法,那是因为事实确然如此。
他忽然直勾勾地瞧着步浪飞的脸,彷佛狂徒的脸上有一个巨大的金元宝。
“你为什么不问问,我为什么要把你叫到这里来?”
“我为什么要问?再说,只要你并不打算上吊,事情已比想像中好得多。”
“做了父亲,连说话都成熟了起来。”
“这么说,你最少还要等好几个月,才能像本帮主这样成熟。一步浪飞似是揶揄地笑道。
“好一个逍遥帮帮主!”小叶陡地长笑:“看来,你做这个帮主,似乎是越做越爽瘾啦。”
步浪飞笑道:“何谓之『爽瘾』?这种词句,算不算是有点粗俗?”
小叶道:“是不是成为一个帮派的首领,就连讲话也得文绉绉起来?”
步浪飞道:“他奶奶个鸟,这个还用说吗?要是口没遮拦,手下服了你这个大首领才是他妈的卵灰孙子大王八!”他是装作一面正经说出来的,但这真的是“黄河第一狂徒”步浪飞平素的作风吗?当然不是。
他并不是方小宝。
他的师父,好歹也是“君子狂徒”张不悔。
张不悔是个君子,也是个狂徒,但更是一个饱读诗书的才子,才子调教出来的弟子就算不是另一个才子,但最少也不该像个市井无赖。
但这一次,他似是破天荒地一口气讲出了一大堆粗话,这又是什么缘故!
小叶是明白的。那是因为狂徒的朋友太苦闷了,为了要让朋友心情好过一些,偶尔破例放肆放肆又何妨?要是连这种事也不敢放胆一干,“狂徒”二字却又是从何而来?万事皆有因由,唯智者心中雪亮。
酒已喝够。无论怎样,在大清早的时候,人们应该饮用的不是酒液,而是一壶清香的茶,又或者一碗热腾腾的豆浆。
※ ※ ※
卖豆浆的通常都是一些老伯、老太婆之类的老人,这种生意,本钱少、工作简单,算是一种小买卖。
一碗豆浆,只卖几文钱,就算每天卖上几大桶,干上三五十年,收入也很微薄。
但再小的买卖,依然令人有着充满希望的感觉。而且,能够每天早上为客人提供价廉物美的豆浆和糕饼,未尝不是一种伟大的贡献。
在附近这小小的山城里,只有一处地方可以喝豆浆。但经营者不是老伯、老太婆,而是一个笑起来甜美之至的年轻姑娘。她在这里贩卖豆浆已有三天。
原本卖豆浆的,确实是一个老伯。但老伯太老,忽然病了。谁也不知道他患上什么病,只知道这卖豆浆的小生意,他再也做不下去,便交给一个远房亲戚的女儿打理。
她叫阿梨。但这山城里的人,恐怕怎么也想不出这个名字的来由。其实,她有一个名字,原本跟“梨”这一个名字无关。
她叫刺李,但却又唤作“次梨”。要是从字面上解释。“次梨”也许便是次等梨子的意思。但她真正的名字,并不叫“次梨”,而是──刺李。
路刺李。
路刺李再也不是从前的傻姑。假如说“傻”是一种疾病,那么,她的病已神奇地痊瘉。也许,这是奇迹,但也许,这是她父亲路芹泥为她争取回来的一点点幸福。
但一个傻姑的“傻病”痊瘉过来,是否便等于拥有真正的幸福?要在这个大清早之前作出判断,未免是言之过早的。
从路刺李手里接过一碗正不断冒烟的豆浆,小叶的眼神复杂得像是一千本厚厚的佛经。他只好一面喝豆浆,一面心中大念阿弥陀佛。
这小小的山城,看来没有什么值得探讨的地方。但路刺李在这里却像是一头母豹般隐伏在草丛内。卖的豆浆虽然像雪一般白,但眼晴里却布满着仇恨的血丝。
就连她那甜似蜜糖般的笑容也掩盖不住。
又有顾客来了。这人有点咳嗽,脸色略为苍白,手里牢牢地抓着一把剑,一身白衣,神态落寞。
这人在步浪飞身边坐了下来,也要了一碗豆浆。
不久,豆浆送到。
但在豆浆摆放在桌上的时候,路刺李忽然做出一件老伯从没做过的怪事。
老伯在这里卖豆浆已整整三十年。三十年以来,从他手里端给客人的豆浆,又何只千千万万碗?
在这里,只有在下雨天的时候,豆浆才会被老天爷“加料”。但这一次老天爷虽然放晴,但这个卖豆浆的年经姑娘,却狠狠地在豆浆里吐了一口唾液。
白衣人是看见的。步浪飞和小叶也看见。小叶暗暗叹一口气,深感路芹泥的女儿做事未免是太莽撞了。至于步浪飞,却立刻对白衣人说:“李兄,久违啦。”一面说,一面伸手便要取那碗豆浆。
但白衣人却立时出手,以闪电般的速度,把混和着唾沫的豆浆掠走,然后一口一口把它喝掉。
面不变容。
路刺李怔住。这是她连做梦都想不到会发生的怪事。
她知道,眼前这白衣人便是──
李临风!
一个是路刺李。
另一个是李临风。
灞桥雪已在剑鞘里发出充满杀气的嘶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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