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妓从良他人妇 以酒消愁醉一场
2025-10-24 作者:龙乘风 来源:龙乘风作品集 点击:
三年。
南宫金丽暗吁一口气。
原来这对冤家已睽别三载,那么就算芳舞真的身怀六甲,也绝不可能会是孙秋笙的骨肉。
“我有孕。”
芳舞直言,也证实了老鸦母的话,虽然过份夸张,但并非全无根据。
“是丁大老板的?”
“他以为是的。”
芳舞淡淡地说。
“不是他的,又是谁的?”
“一个在青楼外讨饭吃的叫化子。”
“你故意作贱自己?”
“讨饭吃的叫化子,不见得就比我这种女子更低贱。”
“但总非两情相悦。”
“薄命红颜,只配面首三千,不配两情相悦,厮守到白头。”
芳舞顾影自怜。
“你身怀叫化子孽种,是为了向谁报复?”
孙秋笙苦笑:“为了丁大老板,还是为了我?”
“什么都不是,只是天意,一切都是上天的安排。”
“但我回来了!我说过三年内一定会回来!”
孙秋笙握紧拳头,一张脸涨得通红。
“三年转眼即过,但一转眼间,已可由沧海变桑田。”
“沧海!我是曾经沧海。”
“但我已是丁家之妇。”
“却身怀乞丐之骨肉。”
“孙秋笙,你讥笑我?”
芳舞眼神突转冷厉。
“不敢!不敢!”
他苦笑,苦比川莲。
芳舞轻挥柔荑:“缘已尽,誓已灭,你走吧!我不想再见你。”
“你不想见我,但丁大老板呢?”
“他不在金粉楼,他在五湖四海中。”
“我会等他回来。”
“但我不能让你在这里等,就算我是个娼妓,但不会是个淫妇。”
芳舞的语气转趋冷酷、决绝。
孙秋笙向来都是个很有办法的人。
但他一遇上芳舞就一筹莫展。
正如南宫金丽遇上孙秋笙一样。
最后,孙秋笙带着“书僮”走了。
走得失魂落魄,甚至连手也在颤抖。
一代剑王,他的理智何在?
唉。
三更鼓响,孙秋笙醉了八分。
心情不好,酒不好,但他却不断在叫:“好!好,真好!”
好在何处?何好之有?
南宫金丽不懂。
她只知道,自己必须在客栈之中,斗室之内,好好地照顾着“剑王”孙秋笙。
孙秋笙忽然搂着她的脖子:“你可知道,在一间房子里陪着一个醉汉,是一件十分危险的事情?”
她点头:“的确很危险,因为你随时都会把秽物呕吐在我身上。”
“不!不是指呕吐!呃……”
“不是呕吐,便是揍人!”
金丽黛眉轻锁:“但就算你要揍我,我也不能把你抛在一旁置诸不理。”
孙秋笙一拍桌子,厉声道:“少装糊涂!我是个大男人,大丈夫,你是个小女子,小人物,我若要操你祖奶奶,你怎办?”
“我的祖奶奶早已入土为安。”
“那么,我只好操你这个淫妇了?”
“我不是淫妇,”
南宫金丽突然激动起来:“就算以前是,自从跟着你之后就再也不是。”
她是很认真的。
她对一个醉汉说出了很认真的话。
孙秋笙大口喝酒,不介意酒劣如醋。
然后,他突然紧紧拥抱着南宫金丽。
金丽的脸上,倏地露出了一种娇羞脉脉,惹人怜惜的韵致。
她也许曾经很放任自己。
但她并不是个真正的荡妇。
就算以前是,现在已不是。
岂料孙秋笙忽然摇头:“不!不能是你!决不能是你!”
金丽一呆。
这是什么意思?
“醉话!都是醉话!”
南宫金丽跺了跺脚。
“众人皆醉我独醒!”
孙秋笙咆哮起来:“你的脑袋,绝对及不上我十分一那么清醒!”
“我是跟定你的了!也许我真的是一条糊涂虫,但我知道,你现在……需要一个女人!”
“我……我真的很需要女人,还有酒!”
“我是女人。”
“但你不是一般的女人,你是南宫世家的金枝玉叶,我不能随便和你苟合。”
“我明白了!”
金丽笑了,笑得苦涩,有如一个饱受委屈的小女孩:“你对我好,是因为我是南宫世家的人,你早已知道一切……但要是我和南宫世家毫无纠葛,那又怎样?你是不是早已把我丢开一旁,不屑一顾?”
“胡说!放屁!荒天下之大谬!”
孙秋笙眼睛满布血丝:“在别人眼中,南宫世家是神圣不可侵犯的大家族,但在我眼里,上天下地,只有我手里的剑,才最神圣,最最不可侵犯……”
“但你为什么要对我好?”
“我对你好,是因为我喜欢你这种像是婊子的女人!”
“那么,你就把我当作真正的婊子好了。”
“犯贱!”
孙秋笙大怒,一记重重的耳括子打在她脸上。
这一巴掌把她的头打得向后面转了过去。
她回头过来的时候,半边面颊已红得像是给火烤烙过一样,但她笑,笑中有血。
鲜血夺目地由她的嘴唇边溢出,可见这一掌好重。
但她笑,笑靥如春风中艳阳下的一朵红玫瑰。
她在这一笑间,脱掉身上最后的衣服。
“你说得很对,我犯贱,我是南宫世家数百年以来唯一的婊子。”
她搔首弄姿,撩人的体态逼近孙秋笙的眉睫:“你是男人,我是女人,你满肚子是烈火,我却是一块干柴,你若不燃烧我,你会痛苦,我会空虚,而这种无奈的煎熬,又跟南宫世家有什么相干了?”
孙秋笙倏地瞳孔大亮,如遭当头棒喝。
金丽的浪态、胸脯、玉臂、小腹、脐孔……
全都在他伸手可及之处。
当头棒喝,本是令人清醒过来的手段。
但此刻,他却有着更迷糊的感觉。
金丽有她独特的风情,与别不同的狠劲。
她咬着牙告诉他:“我心里热得很难受!”
他回应道:“你着魔了。”
“你就是我的魔。”
她哀怨地把脸贴向他的脸。
缠绵的人,缠绵的深夜。
酥胸、玉腿、气喘咻咻的春意。
她并不因为脸颊上的五道指痕稍减丝毫媚态,但她是有傲气的。
不然,她也不会离开有皇宫殿宇宙般的南宫世家,子然一身独闯天下。
曾几何时,她在俗世凡夫眼中只是一个卑微的村镇荡妇。
她不但不能算是颗明珠,甚至比不上一颗米粒。
最少,米粒也是可塑之材,能制成“米雕”。
而她甚么都不是。
就连她也渐渐觉得自己一无是处,甚至连婊子都不如。
可是,他忽然像旋风一般遽尔闯入了她的生命。
“剑王”孙秋笙就是眼前斗室里的醉汉。
醉是一个美丽的字眼,也是讨厌的字眼。
醉可以是潇洒,也可以是一场痛苦的噩梦。
酒醒如梦醒。
酒醉,酒醒,梦来,梦散。
人生便是酒和梦的结合,而在酒中和梦中往往都离不开一个“色”字。
“色”并不是庸俗的字眼,尤其是“女色”。
纵使“论语”曰:“少之时,血气未定,戒之在色。”
但色相入眼,色欲燃心,又有多少人能保持清醒?
孙秋笙感觉到她像是-团火焰,毫不保留地扑入自己怀里。
但在这团火焰般的肉体底下,却又有着一种难以言喻的颤抖。她赤裸地呻吟,赤裸地哀求,她在他面前付出感情上和肉体上最大的消耗。
那是凄美绝伦的挑逗。
谁能在她如此多娇的身体下不心乱如麻?
在他眼前似有阵阵浓烟升起,在酒、色交煎的斗室中,谁能拥有最后的一点理智?
也许根本无人能够。
孙秋笙非神非圣非仙非佛,不是菩萨、罗汉、四大天王,他也不能够。
但天意能。
天意令他在无法自控前的刹间,让他在不经意间,右手突然触及了他的剑。
剑王的剑。
剑冷漠如千年不变的磐石,无论剑的主人遇上什么样的人,什么样的事,剑还是剑。
人有情,再寡情薄幸、冷酷、孤独、无情的人,只要此人一息尚存,总有最后一点点的情义埋藏在连此人都不知道的心坎深处。
“天若有情天亦老。云涯怕有藏春坞。”
前人“蝶恋花”这两句千古传诵的佳作,透彻地刻划出“情”字的威力。
但天无情,因此不老。
既无情,也不老,亦不出错。只有真正的无情才能保持绝对的冷静。
人不能永远无情,因此人总有错,连大圣大贤亦不能免。
但天能。
剑亦如是。
无论剑的主人如何出错,剑仍是剑!
有如自古以来便已矗立在大地上的磐石。
孙秋笙的手,在他的欲火燃烧至脑顶之际,天意令他触及此剑。
剑冷酷,任教天崩地塌,风云色变,剑仍然冷冷地傲视宇宙,既不动情,也不出错。
剑若能幻化成人,这人定必绝对冷静,绝对理智。
孙秋笙心里经常这样想。
他的手触及剑,也就等如找回了理智。
有如醍醐灌顶。
他推开了南宫金丽充满诱惑的胴体。
“你走!让我自己一个人留在这里!”
金丽没有失望,没有不满,甚至没有泄气。
她反而更欣赏这个男人,“剑王”孙秋笙。
“我明白你心里只能容得下一个女人,她的名字叫芳舞。”
顷刻之前,她还是欲海中的饥渴者,但转眼之间,她竟能神情平静,有如正在庙宇神坛下作福求签许愿的信女。
那个男的不平凡,而女的亦如是。
欲海翻腾的巨浪似已悄悄退下。
但他仍有八分酒意。
又过了一更,到了四更天。
南宫金丽离开了客栈,然后又再回来。
一个人出去,但有两个人回来。
和她一起回来的,是莺燕里碧棠楼第一名妓——小如意,年方十八,琴棋诗画无一不精。
美人谱有评头品足之句,判定女人容貌之美,在于“臻首、杏唇、犀齿、酥乳、远山眉、秋波、芙蓉脸、云髯、玉笋、荑指、杨柳腰、步步莲、不肥不瘦,长短适宜”。
江南文人雅士亦有文字言明女子服饰之重要。
“饰不可过,亦不可缺,淡妆与浓抹,惟取相宜耳。首饰不过一珠一翠,一金一玉,疏散散,便有画意。如一色金银簪钗行列,例插满头,何异卖花草标……”
南宫金丽暗吁一口气。
原来这对冤家已睽别三载,那么就算芳舞真的身怀六甲,也绝不可能会是孙秋笙的骨肉。
“我有孕。”
芳舞直言,也证实了老鸦母的话,虽然过份夸张,但并非全无根据。
“是丁大老板的?”
“他以为是的。”
芳舞淡淡地说。
“不是他的,又是谁的?”
“一个在青楼外讨饭吃的叫化子。”
“你故意作贱自己?”
“讨饭吃的叫化子,不见得就比我这种女子更低贱。”
“但总非两情相悦。”
“薄命红颜,只配面首三千,不配两情相悦,厮守到白头。”
芳舞顾影自怜。
“你身怀叫化子孽种,是为了向谁报复?”
孙秋笙苦笑:“为了丁大老板,还是为了我?”
“什么都不是,只是天意,一切都是上天的安排。”
“但我回来了!我说过三年内一定会回来!”
孙秋笙握紧拳头,一张脸涨得通红。
“三年转眼即过,但一转眼间,已可由沧海变桑田。”
“沧海!我是曾经沧海。”
“但我已是丁家之妇。”
“却身怀乞丐之骨肉。”
“孙秋笙,你讥笑我?”
芳舞眼神突转冷厉。
“不敢!不敢!”
他苦笑,苦比川莲。
芳舞轻挥柔荑:“缘已尽,誓已灭,你走吧!我不想再见你。”
“你不想见我,但丁大老板呢?”
“他不在金粉楼,他在五湖四海中。”
“我会等他回来。”
“但我不能让你在这里等,就算我是个娼妓,但不会是个淫妇。”
芳舞的语气转趋冷酷、决绝。
孙秋笙向来都是个很有办法的人。
但他一遇上芳舞就一筹莫展。
正如南宫金丽遇上孙秋笙一样。
最后,孙秋笙带着“书僮”走了。
走得失魂落魄,甚至连手也在颤抖。
一代剑王,他的理智何在?
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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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更鼓响,孙秋笙醉了八分。
心情不好,酒不好,但他却不断在叫:“好!好,真好!”
好在何处?何好之有?
南宫金丽不懂。
她只知道,自己必须在客栈之中,斗室之内,好好地照顾着“剑王”孙秋笙。
孙秋笙忽然搂着她的脖子:“你可知道,在一间房子里陪着一个醉汉,是一件十分危险的事情?”
她点头:“的确很危险,因为你随时都会把秽物呕吐在我身上。”
“不!不是指呕吐!呃……”
“不是呕吐,便是揍人!”
金丽黛眉轻锁:“但就算你要揍我,我也不能把你抛在一旁置诸不理。”
孙秋笙一拍桌子,厉声道:“少装糊涂!我是个大男人,大丈夫,你是个小女子,小人物,我若要操你祖奶奶,你怎办?”
“我的祖奶奶早已入土为安。”
“那么,我只好操你这个淫妇了?”
“我不是淫妇,”
南宫金丽突然激动起来:“就算以前是,自从跟着你之后就再也不是。”
她是很认真的。
她对一个醉汉说出了很认真的话。
孙秋笙大口喝酒,不介意酒劣如醋。
然后,他突然紧紧拥抱着南宫金丽。
金丽的脸上,倏地露出了一种娇羞脉脉,惹人怜惜的韵致。
她也许曾经很放任自己。
但她并不是个真正的荡妇。
就算以前是,现在已不是。
岂料孙秋笙忽然摇头:“不!不能是你!决不能是你!”
金丽一呆。
这是什么意思?
“醉话!都是醉话!”
南宫金丽跺了跺脚。
“众人皆醉我独醒!”
孙秋笙咆哮起来:“你的脑袋,绝对及不上我十分一那么清醒!”
“我是跟定你的了!也许我真的是一条糊涂虫,但我知道,你现在……需要一个女人!”
“我……我真的很需要女人,还有酒!”
“我是女人。”
“但你不是一般的女人,你是南宫世家的金枝玉叶,我不能随便和你苟合。”
“我明白了!”
金丽笑了,笑得苦涩,有如一个饱受委屈的小女孩:“你对我好,是因为我是南宫世家的人,你早已知道一切……但要是我和南宫世家毫无纠葛,那又怎样?你是不是早已把我丢开一旁,不屑一顾?”
“胡说!放屁!荒天下之大谬!”
孙秋笙眼睛满布血丝:“在别人眼中,南宫世家是神圣不可侵犯的大家族,但在我眼里,上天下地,只有我手里的剑,才最神圣,最最不可侵犯……”
“但你为什么要对我好?”
“我对你好,是因为我喜欢你这种像是婊子的女人!”
“那么,你就把我当作真正的婊子好了。”
“犯贱!”
孙秋笙大怒,一记重重的耳括子打在她脸上。
这一巴掌把她的头打得向后面转了过去。
她回头过来的时候,半边面颊已红得像是给火烤烙过一样,但她笑,笑中有血。
鲜血夺目地由她的嘴唇边溢出,可见这一掌好重。
但她笑,笑靥如春风中艳阳下的一朵红玫瑰。
她在这一笑间,脱掉身上最后的衣服。
“你说得很对,我犯贱,我是南宫世家数百年以来唯一的婊子。”
她搔首弄姿,撩人的体态逼近孙秋笙的眉睫:“你是男人,我是女人,你满肚子是烈火,我却是一块干柴,你若不燃烧我,你会痛苦,我会空虚,而这种无奈的煎熬,又跟南宫世家有什么相干了?”
孙秋笙倏地瞳孔大亮,如遭当头棒喝。
金丽的浪态、胸脯、玉臂、小腹、脐孔……
全都在他伸手可及之处。
当头棒喝,本是令人清醒过来的手段。
但此刻,他却有着更迷糊的感觉。
金丽有她独特的风情,与别不同的狠劲。
她咬着牙告诉他:“我心里热得很难受!”
他回应道:“你着魔了。”
“你就是我的魔。”
她哀怨地把脸贴向他的脸。
缠绵的人,缠绵的深夜。
酥胸、玉腿、气喘咻咻的春意。
她并不因为脸颊上的五道指痕稍减丝毫媚态,但她是有傲气的。
不然,她也不会离开有皇宫殿宇宙般的南宫世家,子然一身独闯天下。
曾几何时,她在俗世凡夫眼中只是一个卑微的村镇荡妇。
她不但不能算是颗明珠,甚至比不上一颗米粒。
最少,米粒也是可塑之材,能制成“米雕”。
而她甚么都不是。
就连她也渐渐觉得自己一无是处,甚至连婊子都不如。
可是,他忽然像旋风一般遽尔闯入了她的生命。
“剑王”孙秋笙就是眼前斗室里的醉汉。
醉是一个美丽的字眼,也是讨厌的字眼。
醉可以是潇洒,也可以是一场痛苦的噩梦。
酒醒如梦醒。
酒醉,酒醒,梦来,梦散。
人生便是酒和梦的结合,而在酒中和梦中往往都离不开一个“色”字。
“色”并不是庸俗的字眼,尤其是“女色”。
纵使“论语”曰:“少之时,血气未定,戒之在色。”
但色相入眼,色欲燃心,又有多少人能保持清醒?
孙秋笙感觉到她像是-团火焰,毫不保留地扑入自己怀里。
但在这团火焰般的肉体底下,却又有着一种难以言喻的颤抖。她赤裸地呻吟,赤裸地哀求,她在他面前付出感情上和肉体上最大的消耗。
那是凄美绝伦的挑逗。
谁能在她如此多娇的身体下不心乱如麻?
在他眼前似有阵阵浓烟升起,在酒、色交煎的斗室中,谁能拥有最后的一点理智?
也许根本无人能够。
孙秋笙非神非圣非仙非佛,不是菩萨、罗汉、四大天王,他也不能够。
但天意能。
天意令他在无法自控前的刹间,让他在不经意间,右手突然触及了他的剑。
剑王的剑。
剑冷漠如千年不变的磐石,无论剑的主人遇上什么样的人,什么样的事,剑还是剑。
人有情,再寡情薄幸、冷酷、孤独、无情的人,只要此人一息尚存,总有最后一点点的情义埋藏在连此人都不知道的心坎深处。
“天若有情天亦老。云涯怕有藏春坞。”
前人“蝶恋花”这两句千古传诵的佳作,透彻地刻划出“情”字的威力。
但天无情,因此不老。
既无情,也不老,亦不出错。只有真正的无情才能保持绝对的冷静。
人不能永远无情,因此人总有错,连大圣大贤亦不能免。
但天能。
剑亦如是。
无论剑的主人如何出错,剑仍是剑!
有如自古以来便已矗立在大地上的磐石。
孙秋笙的手,在他的欲火燃烧至脑顶之际,天意令他触及此剑。
剑冷酷,任教天崩地塌,风云色变,剑仍然冷冷地傲视宇宙,既不动情,也不出错。
剑若能幻化成人,这人定必绝对冷静,绝对理智。
孙秋笙心里经常这样想。
他的手触及剑,也就等如找回了理智。
有如醍醐灌顶。
他推开了南宫金丽充满诱惑的胴体。
“你走!让我自己一个人留在这里!”
金丽没有失望,没有不满,甚至没有泄气。
她反而更欣赏这个男人,“剑王”孙秋笙。
“我明白你心里只能容得下一个女人,她的名字叫芳舞。”
顷刻之前,她还是欲海中的饥渴者,但转眼之间,她竟能神情平静,有如正在庙宇神坛下作福求签许愿的信女。
那个男的不平凡,而女的亦如是。
欲海翻腾的巨浪似已悄悄退下。
但他仍有八分酒意。
又过了一更,到了四更天。
南宫金丽离开了客栈,然后又再回来。
一个人出去,但有两个人回来。
和她一起回来的,是莺燕里碧棠楼第一名妓——小如意,年方十八,琴棋诗画无一不精。
美人谱有评头品足之句,判定女人容貌之美,在于“臻首、杏唇、犀齿、酥乳、远山眉、秋波、芙蓉脸、云髯、玉笋、荑指、杨柳腰、步步莲、不肥不瘦,长短适宜”。
江南文人雅士亦有文字言明女子服饰之重要。
“饰不可过,亦不可缺,淡妆与浓抹,惟取相宜耳。首饰不过一珠一翠,一金一玉,疏散散,便有画意。如一色金银簪钗行列,例插满头,何异卖花草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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