脂粉窃贼施暗袭 剑王中毒困破庙
2025-10-24  作者:龙乘风  来源:龙乘风作品集  点击:

  这里并不是徐州,而是西北八十里外的一个市镇。
  这市镇不大不小,但却有不少可以花钱的地方。
  这市镇内最著名的食肆是锦上苑。
  锦上添花,纸醉金迷,便是人间乐土。
  在这里,无论吃吃喝喝,甚至只是到这里逛一逛,都能花掉不少银子。
  吃喝昂贵是不在话下的,怎么只是逛一逛,也能花掉身上的银子?
  道理简单极了,因为锦上苑的小二全是技俩一流的“空空妙手”,要是有人存心搞事,或者是故意溜进来然后又拍拍屁股溜出去,身上的银两极可能会不翼而飞。
  所以,锦上楼并不是个简单的地方。
  然而,一个更不简单的人,就今天的黄昏带着一个绝不寻常的女子,施施然地登上了锦上苑二楼的雅座。
  他们就是“剑王”孙秋笙,还有来自南宫世家的千金小姐南宫金丽。
  但却不见芳舞。
  芳舞呢?她到什么地方去了?

×      ×      ×

  当天,芳舞的确是中了剧毒的,孙秋笙若不施以内力把剧毒逼了出来,她必死无疑。
  但事有缓急。
  逼出剧毒虽也是急不容缓之事,但如不能先行解决了丁人凤,局势定必更危险,更不可解救。
  孙秋笙是聪明的,也是奸狡的人。
  他布下了一个骗局,一个连南宫金丽都没有察觉出来的骗局。
  终于,丁人凤上当了。
  他以为孙秋笙已在运功,正在为危在旦夕的芳舞逼毒。
  但那是孙秋笙在故弄玄虚,诱骗他上当。
  等到他骤然惊觉堕入陷阱的时候,一切都已太迟。
  孙秋笙出其不意地击败了他,骤眼看来,似乎胜得并不光明磊落。
  但要杀丁人凤那样的恶魔,又何必光明磊落?
  丁大老板毕生谋算别人,最后也给孙秋笙谋算了一把,这本来就是天理循环,报应不爽。
  只要解决了丁人凤,以后要怎样为芳舞逼毒都是轻而易举之事。反正稍迟片刻,芳舞也不致于毒气攻心,非死不可。
  一天后,芳舞从鬼门关里活过来了,但她再也不愿意跟随孙秋笙。
  她已不再是三年前的芳舞。
  三年对一个女子来说,可以是眨眼即逝的岁月,但往往也足以决定她以后一生的命运。
  孙秋笙明白。
  芳舞已不再是芳舞,一切都已改变,悄悄地改变,无情地改变。
  能够杀了丁人凤,她已很感激。
  她只是对孙秋笙说:“将来有缘再会。”
  将来,她把今天的事委诸将来……
  孙秋笙无言以对,他了解芳舞,远比丁人凤更了解芳舞。
  她说的话就像是她的心肠一般硬。
  女子也并不是没有心肠硬的。
  孙秋笙只好离别了她。
  他知道以后已没有人敢欺负芳舞。
  于是,他又带着自己的剑和背后的一个女人,继续踏上了他的征途。
  南宫金丽曾问他:“你是不是漫无目的四处飘泊?是不是这样就叫闯荡江湖?”
  她知道他不是个漫无目的的人,但却偏偏明知故问。
  孙秋笙也知道她是在明知故问,但却也装作很认真地考虑着,考虑着……
  他似乎正在考虑着应该怎样回答这个问题。
  但他却只是一直在考虑、考虑、考虑又考虑。
  渐渐地,他已彷佛不是考虑这个问题,而是好像考虑是否应该老是让金丽一直跟着自己。
  他这种充满着犹豫的表情吓得金丽再也不敢问下去,她害怕孙秋笙会把自己赶走。
  这一天,他俩来到了锦上苑。
  二楼雅座气派堂皇,却不见得怎样高雅。
  金丽忍不住咕呖了一句:“这地方不好。”
  孙秋笙问她:“你是来吃食物,还是来吃地方的?”
  她立刻鼓起了香腮,狠劲忽发,冷冷道:“我只是想一口把你吃掉。”
  孙秋笙并没有感到意外,只是叹了口气:“你想由那一个部份开始吃?由左手开始?抑或是右边大腿?又抑或是从头开始?”
  说着,把脑袋伸向她的嘴边。
  她怪笑起来,用粉雕玉琢般的拳头,打他的头。居然打得“咚咚”有声。
  一个小二瞧得连眼都直了。
  他连忙上前劝止:“姑娘,不要打了……打脑袋打得凶了,他会疯掉……”
  金丽没好气地在笑:“他本来就是个疯子!”
  小二叹了口气,一脸无可奈何地走了。
  但他才走了三步,已给孙秋笙抓了回来。
  小二一怔,忙弯腰陪笑:“这位大爷,有什么吩咐?”
  孙秋笙“唔”一声,想了片刻才道:“这里除了我的脑袋之外,还有什么好吃的?”
  小二又是怔呆半晌,才又继续陪笑下去,道:“小号最著名的是爆羊肚、烩羊片、汁烧羊脑,还有羊脸子、信子和羊眼,用来下酒最好。”
  南宫金丽眨眨眼问:“什么叫信子?”
  小二道:“是羊舌,用来下酒最是美味不过……”
  孙秋笙道:“小二哥说的绝制羊肉大全,我全都点上一份,除此之外,还想要……”
  小二忙道:“大爷还想要什么,尽管吩咐……”
  “也没什么,我只要要回这位姑娘的绣荷包!”
  孙秋笙的目光忽然冷厉如刀。
  刀锋直刮在小二的脸上,彷佛厨子正在用刀把羊脸肉一片一片的切割下来。
  小二的脸立刻拉长了,拉得比羊脸还要长。
  “朋友,你也不瞧瞧这是什么地方,说话可得小心点!”
  小二的脸变了颜色,语气也变得不再像是奴颜婢膝,还有他的身边不知何时已涌现出十几条精壮的黑衣大汉。
  人多势众,人人胆大。
  反观孙秋笙只是一个男的,却还牵着一个女的,看来正是势孤力弱,难有作为。
  小二虽然还是一身店伴装束,但胆子一大,那份架势便立刻判若两人。
  根据以往经验,收拾一男一女大概只用三个大汉已是游刃有余。
  但人多一点总是优胜一点的。
  孙秋笙只好叹了口气,问:“你愿意把这位姑娘的绣荷包交出来吗?”
  小二没有回答,只是恣意地纵声大笑。
  这种笑无异也是一种清楚的答覆。
  他笑,在他左右的黑衣大汉也同时大笑,他们彷佛看见了世上最可笑的人,世上最可笑的事。还有金丽,她笑了,笑得连眼泪也迸流出来,但却一面笑,一面躲在孙秋笙的背后大叫:“救命哪!救命……这是黑店……这是谋人店……”
  孙秋笙忍不住皱了皱眉,回头望向这古怪而美丽的女人:“你到底是在哭,还是在笑?”
  “我在啼笑皆非。”
  她笑得弯低了腰。
  她是迷人的女子,孙秋笙并不是不动心的。
  但很奇怪,他竟一直抑压着自己的情和欲。
  他的脸才转过去,已有七八件兵器向他身上招呼。
  短斧、斩骨刀、铁棍、尖叉、软鞭、钢戟……仿似大杂会耍杂技般直涌而至。
  但怎及“剑王”的剑?
  只是轻轻一剑,毫不在意的一剑,已把这些长长短短、形形式式的兵双格开。
  剑尖一晃,已抵在那小二的咽喉上。
  小二连脸都白了,迅速把绣荷包双手奉上。
  孙秋笙接过绣荷包,小二连忙叩头认错,大叫:“大侠饶命!大侠饶命!”
  到最后,竟声泪俱下跪在孙秋笙脚尖前。
  孙秋笙把绣荷包还给南宫金丽,却问了一句:“里面有什么东西?”
  她答:“只是一个梦。”
  很奇怪的回答,很奇怪的女人。
  但那个小二更奇怪,他突然一拳打在孙秋笙的脚背上!
  他自始至今,看来都只是一个微不足道的小人物。
  他连偷窃的技俩都不怎么高明,不但孙秋笙明察秋毫,甚至瞒不过金丽的眼睛。
  她佯装瞧不见,只是想看看孙秋笙怎样处置这件微不足道的小事,怎样解决这个微不足道的小人物。
  直至这小二突然一拳打在孙秋笙脚背的时候,他俩才发觉这错误有多严重!
  这小二不是一般的小二。
  他这一拳看似笨拙,其实却是一炁化三清,变幻无定,出神入化的“一炁神拳”。
  一拳使出,十步之内定必难逃被击中的命运!
  当然,这只是对一般的武林人物而言。
  孙秋笙是高手中的高手,是名震天下的剑王,一炁神拳再神通广大,也不可能一击必中。
  可是,这小二却用这不世奇功,无声无息地,甚至是在摆布着骗局之下,才卑鄙地向孙秋笙下手。
  如此处心积虑的一击,功效也自然不同。
  孙秋笙中了暗算。
  一个不可能出手暗算他的小人物,突然用出神入化的一炁神拳向他偷袭。
  一拳便已击中了脚背!左脚的脚背!
  这一拳看来并不沉猛,就算中了拳,又能对孙秋笙造成多大的伤害?
  南宫金丽起初也并不怎么担心,但很快就知道自己错了。
  小二一击即中,也一击即退。
  一退丈二,神情洋洋自得。
  他不再看孙秋笙,只是笑吟吟地望着自己右手的无名指。
  他的无名指有铁戒指,铁戒指上有尖刺,尖刺上泛着湛蓝、诡异莫名的寒芒。
  孙秋笙中拳的地方也就是给这淬了毒的尖刺刺中的地方。
  这一拳只击中便已大功告成,根本不必凶猛沉重。
  与其一拳震碎他的脚背,还不如在他脚背上轻轻一刺!
  孙秋笙中伏了,这是江湖中最阴险的一种偷袭。
  他的脚背在冒血。
  血冒得并不多,但冒出来的血并不鲜红,而是瘀黑色。
  好毒的一拳!
  南宫金丽吃惊了,她可没想过“剑王”孙秋笙也会给人暗算得手,而且暗算他的人,只不过是一个店小二。
  但店小二真的是个店小二吗?
  不!当然不!这是一个陷阱,小二并不是小二,他本来是一个很有气派的大贼。
  一个采花大贼。
  这小二赫然竟是康超群!
  康超群是青年人,他年轻、俊美,他自负倜傥风流。但无论他自己怎样看自己,有一个事实是永远改变不了的。
  他是个采花贼!自命风流的采花贼!
  他不但采花,也杀人!
  为了女人而杀人,这是他经常都采用的方法。
  他常作一个比喻:女人是花,要采花,必须披荆斩棘,除去一切障碍。
  而那些“荆棘”就是那些在“花”身边的人。
  但他这一次暗算孙秋笙,又是为了什么?是不是为了孙秋笙身边的南宫金丽?
  不!这一次他出手伤人却与女性无关。
  也许,他在杀了孙秋笙之后会把金丽据为己有,但这并不是他出手的最大理由。
  他对孙秋笙解释:“我快要成为兵器堡的女婿,柳堡主也就是我的未来岳丈,他不大喜欢你在江湖走来走去,因为你总有一天会走到兵器堡的门前撒野!”
  康超群居然解释得十分详尽,唯恐孙秋笙不明白。
  孙秋笙是心中有数的。
  康超群不厌其烦,详细解释事情的来龙去脉,并不是要孙秋笙了解事实的真相,而是故意在拖延时间。
  孙秋笙脚背中毒,时候拖得越长久,对他越是不利。
  孙秋笙心中有数,但表面上完全不动声色。
  但却有一人,突然俯伏在他脚背上,用舌头把他脚背上的剧毒吸吮出来。
  吸吮一口,吐出一口!
  每吐出一口瘀血,血色渐见鲜红。
  这人是金丽,漂亮动人的南宫金丽。
  康超群怔呆住了,他楞楞地瞧着这个美丽的女人。这女人竟然愿意为孙秋笙做这种事!
  孙秋笙也任由她吸吮着,彷佛这本来就是天经地义的事情。
  康超群不禁气得发抖。他生气,是因为从来没有女人愿意为他做这样的事。
  但孙秋笙的身边却有一个。
  南宫金丽昂然地瞪视着康超群,彷佛正在向这个采花贼挑战。
  孙秋笙微微一笑,对金丽说道:“要解这毒,不能单靠你的舌头。”
  金丽仍在瞪视着康超群,脸上的表情就像是那一只愤怒的小母鸡。
  但这小母鸡是很美丽的,美丽得足以令人为之窒息。
  康超群盯着她,不自觉地瞧得有点痴了。
  金丽忽然叱喝:“我要把你的贼眼珠挖了出来!”
  这话说到一半,右手已双指如钩,“霍”声插向康超群双目。
  康超群嘻嘻一笑,右手轻轻一拨,把金丽的玉指顺势压下,再施展巧妙的小擒拿手,不到两招已把她右手紧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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