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妓从良他人妇 以酒消愁醉一场
2025-10-24 作者:龙乘风 来源:龙乘风作品集 点击:
兵器堡之战经已结束。
傅峥嵘败了!他死在“千梅迸放”这一手暗器工夫之下!
柳浣天不愧是柳浣天!连傅峥嵘那样的高手也给他轻易解决!
一般武林中人都预料这一战将会是势均力敌之战,但事实证明并非如此。
柳浣天的实力远比别人想像中更强,更不可轻视!
傅峥嵘的尸体被吊在兵器堡大门外示众三天。
决战之后,柳浣天命令律青竹为他准备一个特别的女人。
律青竹是兵器堡的总管,他三十出头,尚未娶妻,做事勤快,而且对柳浣天绝对忠心。
柳浣天只是说要一个特别的女人,但却没有说明要那一种类型的,换而言之,这是对律青竹的一个考验。
但这绝对不会难倒律青竹。
律青竹是个心细如发的人,他早就看出柳堡主曾经看上过一个特别的女人。
月色迷濛,柳浣天又在池中沐浴。
忽然间,在他背后出现了一个庞大的影子。
这庞大的影子缓缓地向柳浣天移近。
柳浣天沐浴,每次都有少女赤裸裸地相陪,唯独这一次例外。
浴池中,只有他一个人和这个庞大的影子。
但柳浣天似是浑然不觉,任由这庞大的影子一直向自己靠近过来。
倏地,这庞大的影子彷佛矮了一大截。
原来是这人忽然在柳浣天背后跪了下来。
一把甜美的嗓子同时在柳浣天背后响起:“贱妾欢喜,向柳堡主柳大爷请安。”
柳浣天陡地大笑,缓缓地转过了身子。
跪在他眼前的,是一个相貌和声音都很甜美的女人,她还很年轻,看来只有二十出头。
但她却很胖!
她是一个极美丽,也极肥胖的女子。
每一个年代的审美眼光都有分别。
每一个人的审美尺度也有不同。
有人喜欢娇小玲珑的女子,越是娇小,越是显得珍贵可爱,最好便是“掌上可舞”,更是奇货可居,难得之至。
男人看女人,以至女人看男人,道理都是一样的。
正是燕瘦环肥,各有特点,也当然各有其突出之处。
眼前出现在柳浣天的胖女子,的确是一个很美丽的女子,不但很美丽,也很胖很胖。
柳浣天的眼睛亮了。
他的喉咙里发出阵阵怪异的“咯咯”声响,忽然一手把欢喜的衣襟扯下。
欢喜的脸露出了惊悸之色,但却还是跪着不敢动。
柳浣天捧着她的脸,越看越是兴奋。
这是律青竹为他挑选的女人,不但完全合乎他的心意,而且令他喜出望外。
但欢喜的心里是否也和他同样地欢喜?
柳浣天不知道,也毋须知道。
他需要的并不是这个肥胖女人的心。
他乐不可支,如获瑰宝,这真是他垂涎三尺的肉。
燕瘦环肥,各有所好,这是半点不假的。
日子一天一天过去,寒冬已在春风下悄悄地溜走。
这里是徐州,与兵器堡相隔千里。
徐州是大地方,大地方当然很热闹。
南宫金丽跟着孙秋笙辗转南下至此。
孙秋笙忽然改变了主意,没有去兵器堡找柳浣天决战,也不打算出其不意,一剑把柳堡主暗杀。
他没有解释原因,她也没有问。
她只是跟着这个男人,就像个跟班。
孙秋笙在荒山野岭狩猎,她便生火烤熟猎物来吃。
孙秋笙在狂风暴雨中赶路,她便跟在后面,有如一只美丽的落汤鸡。
孙秋笙在溪涧里沐浴,她便蹲在岩石上为他洗衣服,也为他擦背。
孙秋笙在茅厕外练剑,她便索性在茅厕内进行茅厕内应该解决的事情。
孙秋笙笑,她陪笑。
孙秋笙醉,她醉得更早。
孙秋笙在狭路上遇着山贼,她立刻躲在他背后,嘴里大叫:“救命哪!”
心里却笑得连眼泪都迸流出来。
有一晚,她在孙秋笙睡熟了的时候喃喃自语:“我并不是个淫娃荡妇。”
第二天早上,当她睡醒之后,头顶上就挂着了一块大木牌,上面写着“贞节牌坊”四个大字。
由外表看,孙秋笙这个人并不奇特,他只是很英伟,很结实,很好看。
但他却能令她神不守舍,脸红心跳,甚至是荡气回肠、方寸大乱。
而且越来越乱。
她真的想一刀杀了这个男人,免得自己陷入万劫不复之境。
但她既下不了手,也杀不了他。
看来,她除非退而求其次,自己杀了自己,否则,她万劫不复是势难避免的了。
左右筹谋,并无善法,只好为他作跟班,烤猎物和洗衣服。
他把她带到徐州,不知所为何事。
似乎,第一件事就是要带她到客栈里,然后……
“你要改一改装束,女扮男装。”
“为什么要这样做?”
“我要去逛窑子,你若不肯改装,我便把你卖给老鸨,让你在窑子里做个第八流的娼妓。”
她大吃一惊,急急叫嚷:“宁愿做个尼姑。”
孙秋笙冷笑:“你可以吃多少天斋菜豆腐?你可以忍得住几天不想男人和不要男人?”
她答得很快:“少说也撑得住三五天!”
孙秋笙没有笑,只是一脚踢向她的屁股。
南宫金丽变成了书僮阿九。
她的装扮很成功,最少瞎子是看不出来的。
但孙秋笙并没有挑剔。
他带着这个脸如白玉,唇若樱桃的“书僮”阿九,大摇大摆地来到金粉楼。
金粉楼并不是第八九流的窟子,能够在这里花天酒地之人非富则贵。
孙秋笙不像富家公子,也不像达官贵人,但他有金叶子、有银票,还有一把好剑。
有了这些宝贝,鸨母岂敢怠慢。
他还未坐下,已有美女奉上上好的碧螺春。
孙秋笙在茶几上抓起了一把象牙摺扇,轻轻一晃张开,摇了又摇:“我是来嫖妓的,并不是来喝茶的,要喝茶,老子家里是开茶庄的,这些草渣似的劣货,没一百也有八九十担。”
南宫金丽大为钦佩。
她不是钦佩他家里开茶庄,是钦佩他家里开了个牛场。
茶叶是种出来的。
牛却是吹大的,吹牛!
但不管他吹牛也好,吹大象也好,他的金子和银票却货真价实。
天下间所有鸨母都是见钱开眼的,金粉楼又岂能例外。
她急急陪笑弯腰,继而挥手召唤五个粉头围了过来。
什么春莺、红桃、迎梦、绿柳、紫叶,个个争相献媚,但脸上的表情却像是苍蝇找到了蜜糖。
南宫金丽差点想呕吐。
却听得孙秋笙嘻嘻地笑:“好漂亮的娘儿们,快给我脱掉裤子!”
那个春莺“哟”的一声叫了起来:“在这里怎么行哟……”
话犹未了,孙秋笙突然板起了脸孔:“既不敢在这里脱掉裤子,快滚!”
他一翻脸,便不假辞色,似是觉得大煞风景。
红桃、迎梦还想说一两句,孙秋笙已向鸨母咆哮着叫道:“这五个是什么东西?是你的祖母?还是你养着来耍把戏的母猴子?”
鸨母的脸色变得像青蛙一样难看。
鸨母都是势利的,但不一定刻薄。
偶然也有极少数的鸨母,既不刻薄也不势利,但这种罕有的同行,十居八九早早便给饿死。
就算不饿死也给别人笑死、骂死。
但这金粉楼的鸨母,既势利更刻薄。
孙秋笙的话刻薄,她反击过来的唇枪舌剑,势必凌厉恶毒十倍、百倍、千千万万倍。
但一物治一物,欢场中最厉害的武器并不是三寸不烂之舌,而是白花花的银子、黄澄澄的金元宝。
就在鸨母开口施以还击前的一刹那,孙秋笙右掌一翻,一手拍在茶几上。
他这一掌倏拍倏收,右手收起之后,紫檀木的茶几上已嵌着了一块大大的金元宝。
这金元宝最少也有五十两。
金光一现,鸨母立刻把第一句骂人的话临急扭转,由“老娘操你这个瘟生”,火速变作“大爷你待我真好”……
然后,当然是风月场中千载百世流传不变的媚谄谀词,就只差在未曾把她那张老脸搁在椅上给孙大爷当作坐垫。
什么春莺红桃,一律被当作烂柴破铁,统统给赶回后院去,免得孙大爷瞧涩了眼。金丽心中冷笑,但这冷笑却有点怪怪的味道。
她不肯向自己承认,这味道是酸的。
她对自己说:“我可以是个淫妇,但决不能是个妒妇,万万不能。”
孙秋笙却对鸨母道:“我要最好的女人,你若年轻四十八岁,你就一定是最好的。”
鸨母暗骂这人的祖宗十八代,但嘴里却笑得非常愉快:“大爷是人中龙凤,绝代天骄,要找女人,当然是要找最好的。”
“我要芳舞。”
孙秋笙忽然点名召妓。
鸨母一听见“芳舞”这个名字,一张老脸立刻拉长起来:“大爷,她……她不行……”
“她是不是已经咽了气?”
孙秋笙眼睛望定老鸨母,嘴角有笑意。
他的笑意极残酷,有如烈阳下觊觎着一堆尸肉的食尸鹰。
老鸨母若比现在年轻四十八岁,她早已昏厥倒地。
但她活到这把年纪,已在脂粉丛中迎送生涯的人肉阵上身经百战,眼前这个跋扈嚣张的男人,还未致于令她心惊胆颤。
“大爷说笑了,不瞒您老人家说,芳舞已从良嫁了人,而且身怀六甲,腹大便便,更兼脚肿身浮,看见也倒胃心恶……”
一轮数说,就算这芳舞本是天香国色,如今也被说成血肉模糊,再无半点魅力。
但孙秋笙却顽固如石:“她嫁了谁?如今何处?”
鸨母心念电转,在这刹那间,她可以有三个选择。
第一:守口如瓶,托词拒答。
第二:胡言乱语,把芳舞的夫家说在千里之外。
第三:实话实说。
她很快就选择了后者,她要这放肆的男人知难而退。
她拉长了嗓音,慢吞吞地说道:“芳舞姑娘如今已是金粉楼丁大老板的爱妾,丁大老板外号人称‘金粉搜魂客’,但更多人叫他‘杀人祖宗’,每年中嘛,一两百条人命给这丁老板祖宗砸得尸骨无存,那是少不了的……”
言下之意,明显不过。
金元宝再重再诱人,一旦扯到了丁大老板身上,它就不再是财富,而是催命帖、勾魂柬。
“杀人祖宗”的人,谁敢稍碰?
但孙秋笙偏偏就是冲着丁大老板而来的人。
“不管芳舞嫁给了谁,今晚我要定了她,也不管她肚子里怀着谁的骨肉!”
鸨母楞住了。她呆楞楞地盯着这个狂妄的男人。
“疯子!你不要命!”
鸨母气得连皱纹都绷紧了。
“只要快活,不要命!”
孙秋笙简短地回答。
鸨母冷笑:“你不要命,金粉楼还得做生意,你要死也好,要活也好,都得离开这里再说。”
“既然是做生意的地方,怎么见了黄澄澄的金子也不敢赚?”
“这不是黄金,是给你上路的冥镪、溪钱。”
傅峥嵘败了!他死在“千梅迸放”这一手暗器工夫之下!
柳浣天不愧是柳浣天!连傅峥嵘那样的高手也给他轻易解决!
一般武林中人都预料这一战将会是势均力敌之战,但事实证明并非如此。
柳浣天的实力远比别人想像中更强,更不可轻视!
傅峥嵘的尸体被吊在兵器堡大门外示众三天。
决战之后,柳浣天命令律青竹为他准备一个特别的女人。
律青竹是兵器堡的总管,他三十出头,尚未娶妻,做事勤快,而且对柳浣天绝对忠心。
柳浣天只是说要一个特别的女人,但却没有说明要那一种类型的,换而言之,这是对律青竹的一个考验。
但这绝对不会难倒律青竹。
律青竹是个心细如发的人,他早就看出柳堡主曾经看上过一个特别的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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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色迷濛,柳浣天又在池中沐浴。
忽然间,在他背后出现了一个庞大的影子。
这庞大的影子缓缓地向柳浣天移近。
柳浣天沐浴,每次都有少女赤裸裸地相陪,唯独这一次例外。
浴池中,只有他一个人和这个庞大的影子。
但柳浣天似是浑然不觉,任由这庞大的影子一直向自己靠近过来。
倏地,这庞大的影子彷佛矮了一大截。
原来是这人忽然在柳浣天背后跪了下来。
一把甜美的嗓子同时在柳浣天背后响起:“贱妾欢喜,向柳堡主柳大爷请安。”
柳浣天陡地大笑,缓缓地转过了身子。
跪在他眼前的,是一个相貌和声音都很甜美的女人,她还很年轻,看来只有二十出头。
但她却很胖!
她是一个极美丽,也极肥胖的女子。
每一个年代的审美眼光都有分别。
每一个人的审美尺度也有不同。
有人喜欢娇小玲珑的女子,越是娇小,越是显得珍贵可爱,最好便是“掌上可舞”,更是奇货可居,难得之至。
男人看女人,以至女人看男人,道理都是一样的。
正是燕瘦环肥,各有特点,也当然各有其突出之处。
眼前出现在柳浣天的胖女子,的确是一个很美丽的女子,不但很美丽,也很胖很胖。
柳浣天的眼睛亮了。
他的喉咙里发出阵阵怪异的“咯咯”声响,忽然一手把欢喜的衣襟扯下。
欢喜的脸露出了惊悸之色,但却还是跪着不敢动。
柳浣天捧着她的脸,越看越是兴奋。
这是律青竹为他挑选的女人,不但完全合乎他的心意,而且令他喜出望外。
但欢喜的心里是否也和他同样地欢喜?
柳浣天不知道,也毋须知道。
他需要的并不是这个肥胖女人的心。
他乐不可支,如获瑰宝,这真是他垂涎三尺的肉。
燕瘦环肥,各有所好,这是半点不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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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子一天一天过去,寒冬已在春风下悄悄地溜走。
这里是徐州,与兵器堡相隔千里。
徐州是大地方,大地方当然很热闹。
南宫金丽跟着孙秋笙辗转南下至此。
孙秋笙忽然改变了主意,没有去兵器堡找柳浣天决战,也不打算出其不意,一剑把柳堡主暗杀。
他没有解释原因,她也没有问。
她只是跟着这个男人,就像个跟班。
孙秋笙在荒山野岭狩猎,她便生火烤熟猎物来吃。
孙秋笙在狂风暴雨中赶路,她便跟在后面,有如一只美丽的落汤鸡。
孙秋笙在溪涧里沐浴,她便蹲在岩石上为他洗衣服,也为他擦背。
孙秋笙在茅厕外练剑,她便索性在茅厕内进行茅厕内应该解决的事情。
孙秋笙笑,她陪笑。
孙秋笙醉,她醉得更早。
孙秋笙在狭路上遇着山贼,她立刻躲在他背后,嘴里大叫:“救命哪!”
心里却笑得连眼泪都迸流出来。
有一晚,她在孙秋笙睡熟了的时候喃喃自语:“我并不是个淫娃荡妇。”
第二天早上,当她睡醒之后,头顶上就挂着了一块大木牌,上面写着“贞节牌坊”四个大字。
由外表看,孙秋笙这个人并不奇特,他只是很英伟,很结实,很好看。
但他却能令她神不守舍,脸红心跳,甚至是荡气回肠、方寸大乱。
而且越来越乱。
她真的想一刀杀了这个男人,免得自己陷入万劫不复之境。
但她既下不了手,也杀不了他。
看来,她除非退而求其次,自己杀了自己,否则,她万劫不复是势难避免的了。
左右筹谋,并无善法,只好为他作跟班,烤猎物和洗衣服。
他把她带到徐州,不知所为何事。
似乎,第一件事就是要带她到客栈里,然后……
“你要改一改装束,女扮男装。”
“为什么要这样做?”
“我要去逛窑子,你若不肯改装,我便把你卖给老鸨,让你在窑子里做个第八流的娼妓。”
她大吃一惊,急急叫嚷:“宁愿做个尼姑。”
孙秋笙冷笑:“你可以吃多少天斋菜豆腐?你可以忍得住几天不想男人和不要男人?”
她答得很快:“少说也撑得住三五天!”
孙秋笙没有笑,只是一脚踢向她的屁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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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宫金丽变成了书僮阿九。
她的装扮很成功,最少瞎子是看不出来的。
但孙秋笙并没有挑剔。
他带着这个脸如白玉,唇若樱桃的“书僮”阿九,大摇大摆地来到金粉楼。
金粉楼并不是第八九流的窟子,能够在这里花天酒地之人非富则贵。
孙秋笙不像富家公子,也不像达官贵人,但他有金叶子、有银票,还有一把好剑。
有了这些宝贝,鸨母岂敢怠慢。
他还未坐下,已有美女奉上上好的碧螺春。
孙秋笙在茶几上抓起了一把象牙摺扇,轻轻一晃张开,摇了又摇:“我是来嫖妓的,并不是来喝茶的,要喝茶,老子家里是开茶庄的,这些草渣似的劣货,没一百也有八九十担。”
南宫金丽大为钦佩。
她不是钦佩他家里开茶庄,是钦佩他家里开了个牛场。
茶叶是种出来的。
牛却是吹大的,吹牛!
但不管他吹牛也好,吹大象也好,他的金子和银票却货真价实。
天下间所有鸨母都是见钱开眼的,金粉楼又岂能例外。
她急急陪笑弯腰,继而挥手召唤五个粉头围了过来。
什么春莺、红桃、迎梦、绿柳、紫叶,个个争相献媚,但脸上的表情却像是苍蝇找到了蜜糖。
南宫金丽差点想呕吐。
却听得孙秋笙嘻嘻地笑:“好漂亮的娘儿们,快给我脱掉裤子!”
那个春莺“哟”的一声叫了起来:“在这里怎么行哟……”
话犹未了,孙秋笙突然板起了脸孔:“既不敢在这里脱掉裤子,快滚!”
他一翻脸,便不假辞色,似是觉得大煞风景。
红桃、迎梦还想说一两句,孙秋笙已向鸨母咆哮着叫道:“这五个是什么东西?是你的祖母?还是你养着来耍把戏的母猴子?”
鸨母的脸色变得像青蛙一样难看。
鸨母都是势利的,但不一定刻薄。
偶然也有极少数的鸨母,既不刻薄也不势利,但这种罕有的同行,十居八九早早便给饿死。
就算不饿死也给别人笑死、骂死。
但这金粉楼的鸨母,既势利更刻薄。
孙秋笙的话刻薄,她反击过来的唇枪舌剑,势必凌厉恶毒十倍、百倍、千千万万倍。
但一物治一物,欢场中最厉害的武器并不是三寸不烂之舌,而是白花花的银子、黄澄澄的金元宝。
就在鸨母开口施以还击前的一刹那,孙秋笙右掌一翻,一手拍在茶几上。
他这一掌倏拍倏收,右手收起之后,紫檀木的茶几上已嵌着了一块大大的金元宝。
这金元宝最少也有五十两。
金光一现,鸨母立刻把第一句骂人的话临急扭转,由“老娘操你这个瘟生”,火速变作“大爷你待我真好”……
然后,当然是风月场中千载百世流传不变的媚谄谀词,就只差在未曾把她那张老脸搁在椅上给孙大爷当作坐垫。
什么春莺红桃,一律被当作烂柴破铁,统统给赶回后院去,免得孙大爷瞧涩了眼。金丽心中冷笑,但这冷笑却有点怪怪的味道。
她不肯向自己承认,这味道是酸的。
她对自己说:“我可以是个淫妇,但决不能是个妒妇,万万不能。”
孙秋笙却对鸨母道:“我要最好的女人,你若年轻四十八岁,你就一定是最好的。”
鸨母暗骂这人的祖宗十八代,但嘴里却笑得非常愉快:“大爷是人中龙凤,绝代天骄,要找女人,当然是要找最好的。”
“我要芳舞。”
孙秋笙忽然点名召妓。
鸨母一听见“芳舞”这个名字,一张老脸立刻拉长起来:“大爷,她……她不行……”
“她是不是已经咽了气?”
孙秋笙眼睛望定老鸨母,嘴角有笑意。
他的笑意极残酷,有如烈阳下觊觎着一堆尸肉的食尸鹰。
老鸨母若比现在年轻四十八岁,她早已昏厥倒地。
但她活到这把年纪,已在脂粉丛中迎送生涯的人肉阵上身经百战,眼前这个跋扈嚣张的男人,还未致于令她心惊胆颤。
“大爷说笑了,不瞒您老人家说,芳舞已从良嫁了人,而且身怀六甲,腹大便便,更兼脚肿身浮,看见也倒胃心恶……”
一轮数说,就算这芳舞本是天香国色,如今也被说成血肉模糊,再无半点魅力。
但孙秋笙却顽固如石:“她嫁了谁?如今何处?”
鸨母心念电转,在这刹那间,她可以有三个选择。
第一:守口如瓶,托词拒答。
第二:胡言乱语,把芳舞的夫家说在千里之外。
第三:实话实说。
她很快就选择了后者,她要这放肆的男人知难而退。
她拉长了嗓音,慢吞吞地说道:“芳舞姑娘如今已是金粉楼丁大老板的爱妾,丁大老板外号人称‘金粉搜魂客’,但更多人叫他‘杀人祖宗’,每年中嘛,一两百条人命给这丁老板祖宗砸得尸骨无存,那是少不了的……”
言下之意,明显不过。
金元宝再重再诱人,一旦扯到了丁大老板身上,它就不再是财富,而是催命帖、勾魂柬。
“杀人祖宗”的人,谁敢稍碰?
但孙秋笙偏偏就是冲着丁大老板而来的人。
“不管芳舞嫁给了谁,今晚我要定了她,也不管她肚子里怀着谁的骨肉!”
鸨母楞住了。她呆楞楞地盯着这个狂妄的男人。
“疯子!你不要命!”
鸨母气得连皱纹都绷紧了。
“只要快活,不要命!”
孙秋笙简短地回答。
鸨母冷笑:“你不要命,金粉楼还得做生意,你要死也好,要活也好,都得离开这里再说。”
“既然是做生意的地方,怎么见了黄澄澄的金子也不敢赚?”
“这不是黄金,是给你上路的冥镪、溪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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