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妓从良他人妇 以酒消愁醉一场
2025-10-24 作者:龙乘风 来源:龙乘风作品集 点击:
鸨母的话,越来越刻薄。
这也难怪,因为在她身边左右,已来了四个孔武有力,杀气腾腾的大汉。
左边两个是飞豹、白熊。
右边两个是山狗、青狐。
他们都是金粉楼最凶悍的打手,甚至是杀人不眨眼的杀手。
四人之中以青狐看来最不起眼。
但他却是四人中的首领。
他不喜欢说话,但一开口便语气辛辣,狠毒如刀。
行动最敏捷的是飞豹,攻击力量最霸道的是白熊。
还有山狗,他最阴险,每每在别人全不提防的情况下施以突袭。
一如伏在墙角里,突然飞扑出来噬咬别人大腿的无声狗。当孙秋笙和鸦母针锋相对的时候,山狗站立的位置原本最偏远,但忽然间,一条快如闪电的身影已扑向孙秋笙背后的俏书僮——南宫金丽。
山狗果然阴险。
不但阴险,也目光锐利。
乍一眼已看穿这书僮是个女的。
她不但是个女人,而且对孙秋笙这个嫖客很关注,甚至是在嫉妒。
她嫉妒自己心中关注的男人跑到青楼,在她面前公然召妓。
而且在嫉妒的另一面,还有恼怒。
她恼怒自己心中的男人,不但召妓,而且对象竟然是个腹大便便的孕妇。
这是天理难容的丑事。
但她不敢发作,只是把一双原本秀长的凤目不由自主地睁圆。
这“书僮”和这“嫖客”的关系一定非比寻常。
要对付嫖客,还有豹、熊、狐三个好兄弟,山狗专检便宜货,毫不考虑便拣选了这个女的来下手。
山狗不常杀人,只喜欢把别人的肢体摧残。
但他不摧残女人的肢体,尤其是美丽女人的肢体。
再美丽的女人,要是缺少了某些肢体就不再值钱。
所以,山狗只摧残女人的心,和摧残女人身体上不容易给人看见的地方。
山狗不但阴毒,而且聪明。
他甚至认为自己比老大青狐还要聪明一点点。
对付女人是山狗最擅长的一种本领。不论是他自己的女人,抑或是别人的女人。
他是女人的煞星。
今天当然也不应该例外。
想当然的人通常都是自以为是的人。
想当然的狗自然便是自以为是的狗。
山狗出手,无论对付男人或是女人,他的手背定必青筋暴现。
他练的是“青竹手”,能折人筋骨,残人肢体于电光石火间,也可以用来闪电般制服一个女人。
这俏书僮,亦即是这个美丽的女人,在青竹手之下便如砧上的鱼肉。
岂料一道剑光突如飞虹般亮起。
“飒”的一响,剑已入鞘,众人还没看清楚发生了什么事,一切动作已突然凝结、停顿。
然后,大厅上的波斯地毯上就出现了一对手。
这对手依然青筋暴现,但却已和主人的身体永远分开。
那双是青竹手,是山狗的一双手。
山狗扑向书僮的动作,瞬间停顿。
不但动作停顿,连呼吸也似已停顿。
山狗脸白如纸。
惊骇、悲伤、难以置信的表情,满布在这张惨白如纸的脸上。
大厅中本来早已有杀气。
杀气来自熊、豹、狗、狐。
但此刻众人才真正领略到巨大杀气的存在。
这杀气来自孙秋笙和他手中的剑。
这杀气无坚不摧,无孔不入。
而且诡秘。
鸨母脸上纵横交错的皱纹,彷佛在这剑光一闪之后全都打了结。
她从没见过山狗失手,但这一次她亲眼目睹了。
那是名副其实,不折不扣的“失手”。山狗失去了一双手,只剩下快要咬碎的牙齿。
但他的牙齿并不如一条真正的狗那么尖锐。
山狗竟在一刹那间变得比狗还不如。
孙秋笙挥了剑,遏止了山狗对南宫金丽的侵袭和无礼。事情似已解决,再也不必把锋利的剑由剑鞘里拔出来。
飞豹、白熊、青狐呢?
难道山狗一败,这三个结拜把子的兄弟竟会袖手旁观,完全没有为山狗作出报仇的打算?
是的。
因为青狐是老大。
他的话就是命令。
他只说一个字:“走!”
这个字就是命令,而且命令必须立刻彻底、迅速地执行。
熊、豹、狐三人随即急退。
脸色惨白的山狗也在颤栗中急退,但在他急退之际,那俏丽的书僮竟欺身飞掠过来。
那书僮就是南宫金丽。
好一个金丽,香气袭人。
山狗虽受重创,双腕断口处血如泉涌,但他心里仍然有着一个残存的念头:“这女人若然沦落青楼,她的艳色一定把这里所有妓女都盖了下去。唯一例外的,也许只有一人,她就是芳舞。”
山狗也走了,失去了一双手之后,他知道大厅上这嫖客决非等闲人物,否则,青狐决不会下令:“走!”
但山狗仓皇离去之前,俏丽的书僮却把两件东西用出神入化的手法塞进他的裤裆里。
那是他的—双断手。
金丽温柔的腔调在山狗耳边响起。她道:“你的手很脏,带回去好好洗干净吧。”
山狗的脸色立刻由白变绿。
他不敢哼半声,不敢说半个字,用裤裆夹着两只断手狼狈地走了。
鸨母的脸更难看,她身边的手全部溜掉,彷佛连她的裤子都一并带走,令她无地自容。
她的脸色不好看,但金丽却立刻风骚起来。
“怎么了?你刚才不是还很神气吗?怎么忽然变得威风扫地啦?”
女人的舌头,总是比男人更尖锐,更辛辣。
老老嫩嫩的女人都一样。
甚至连女婴的哭啼声也比男婴尖锐刺耳一些。
欢场是残酷的,古往今来莫不如此。
鸨母倒也是个能屈能伸的女中丈夫,摆架势,比工夫,她既然一败涂地,只好索性扮演败军之将的脚色。
她的一张老脸,立刻就装出了可怜兮兮的神情:“都是老身老得糊涂了,老得连东南西北都分不出来……换句话说,那是有眼不识泰山。该打!该打!”
说着,果然劈劈啪啪,接二连三在自己脸上抽打了几下耳括子。怪异莫名的指痕。
金丽却没同情她。
像她这样的鸨母,又有什么样的手段耍不出来?
她可以用三分力把自己打得红又肿,但却也可以用十二成重手,把一些可怜的雏妓用鞭子抽挞至血肉模糊,奄奄一息。
这鸨母不是省油的灯。
可惜她遇上了金丽。
金丽也许会出卖自己,但从不出卖别人。
出卖自己,远不如出卖别人那么痛苦。
世间上有两大类人,第一类人宁天下人负我,我不负天下人。
第二类恰恰相反,最著名的典型代表是三国时代的曹孟德。
金丽是第一类人。
她敢爱敢恨,敢作敢为。
鸨母的表情功夫做得十分到家,结果却换来一记“鸳鸯穿心腿”。
这是行走江湖的女子,常见的第三四流功夫,但用在鸨母身上已经是游刃有余。
老鸨母胸口给狠狠的踢了一脚,接着又是一脚。
鸳鸯腿、连环脚,就算踢不死她,也已半死。
孙秋笙皱了皱眉,倏地冷喝:“阿九,休得无礼。”
金丽饶舌、腼觊地退下。
鸨母给她踢得血气翻腾,两眼翻白,气喘不休。
她急急靠近孙秋笙,大叫饶命。
孙秋笙却只顾对金丽骂道:“区区一个小书僮,怎可以用脚踢老婆子?”
鸨母如获大靠山,暗松一口气。
但孙秋笙又再补充一句:“以后只准用拳。”
鸨母一呆,还以为自己的耳朵没洗干净,堵住了听不清楚。
惊诧间,书僮的拳头已像流星锤般直飞过来,鲜血飞溅。
孙秋笙再补充:“不得超过三拳。”
凡事不过三。
好家教。
鸨母再吃两拳,眼前一片漆黑。
书僮很乖巧,也很听话,三拳就三拳,既不多也不少。
鸨母倒下,生死未卜。
孙秋笙长长叹一口气:“阿九,这样的拳法又怎登得大雅之堂?还是不如跟我走走,再去见识其他人其他事罢……”
“阿九”遵命。
她早已暗自下定决心,无论孙秋笙走到什么地方去,都跟定了!
未几,“剑王”孙秋笙带着她进入了一间说不出的宽敞,说不出的瑰丽堂皇的房子。
房子门外有梧桐,有斜柳,花影绰绰,雅致清幽。
房子里,布置得讲究整齐,打扫得一尘不染。
一个丽人神态安详地坐在梨木椅上,身不动、眼不动、眉毛也不动。
她安详,但也冷傲。
她没开腔,孙秋笙也没说过话,但金丽已知道,这丽人就是芳舞。
芳舞是一个身在青楼的女子。
她还没有腹大便便,但她是否真的已怀孕?若真的早已身怀六甲,孩子的父亲又会是谁?
是金粉楼的丁大老板,还是金粉楼的某一个嫖客?
又会不会……是孙秋笙?
想到这一点,金丽险些咬破了下唇。
这丽人并没有身浮脚肿,无论怎样看,她都是一个活色生香的大美人。
但她沦落风尘,而且更嫁为人妇,成为丁大老板的女人。
这是她不幸中之大幸,还是更大的不幸?
金丽无法分析,只能瞧着孙秋笙走。笙,看看他怎样处理这件事情。
但这到底是一件怎样的事?南宫金丽有如丈八金刚摸不着头脑。
孙秋笙与芳舞互相对望。
这一瞬竟似已幻化作千年、万世。
“你终于回来了。”
芳舞终于幽幽地叹一口气。
“我说过三年内,一定回来。”
这也难怪,因为在她身边左右,已来了四个孔武有力,杀气腾腾的大汉。
左边两个是飞豹、白熊。
右边两个是山狗、青狐。
他们都是金粉楼最凶悍的打手,甚至是杀人不眨眼的杀手。
四人之中以青狐看来最不起眼。
但他却是四人中的首领。
他不喜欢说话,但一开口便语气辛辣,狠毒如刀。
行动最敏捷的是飞豹,攻击力量最霸道的是白熊。
还有山狗,他最阴险,每每在别人全不提防的情况下施以突袭。
一如伏在墙角里,突然飞扑出来噬咬别人大腿的无声狗。当孙秋笙和鸦母针锋相对的时候,山狗站立的位置原本最偏远,但忽然间,一条快如闪电的身影已扑向孙秋笙背后的俏书僮——南宫金丽。
山狗果然阴险。
不但阴险,也目光锐利。
乍一眼已看穿这书僮是个女的。
她不但是个女人,而且对孙秋笙这个嫖客很关注,甚至是在嫉妒。
她嫉妒自己心中关注的男人跑到青楼,在她面前公然召妓。
而且在嫉妒的另一面,还有恼怒。
她恼怒自己心中的男人,不但召妓,而且对象竟然是个腹大便便的孕妇。
这是天理难容的丑事。
但她不敢发作,只是把一双原本秀长的凤目不由自主地睁圆。
这“书僮”和这“嫖客”的关系一定非比寻常。
要对付嫖客,还有豹、熊、狐三个好兄弟,山狗专检便宜货,毫不考虑便拣选了这个女的来下手。
山狗不常杀人,只喜欢把别人的肢体摧残。
但他不摧残女人的肢体,尤其是美丽女人的肢体。
再美丽的女人,要是缺少了某些肢体就不再值钱。
所以,山狗只摧残女人的心,和摧残女人身体上不容易给人看见的地方。
山狗不但阴毒,而且聪明。
他甚至认为自己比老大青狐还要聪明一点点。
对付女人是山狗最擅长的一种本领。不论是他自己的女人,抑或是别人的女人。
他是女人的煞星。
今天当然也不应该例外。
想当然的人通常都是自以为是的人。
想当然的狗自然便是自以为是的狗。
山狗出手,无论对付男人或是女人,他的手背定必青筋暴现。
他练的是“青竹手”,能折人筋骨,残人肢体于电光石火间,也可以用来闪电般制服一个女人。
这俏书僮,亦即是这个美丽的女人,在青竹手之下便如砧上的鱼肉。
岂料一道剑光突如飞虹般亮起。
“飒”的一响,剑已入鞘,众人还没看清楚发生了什么事,一切动作已突然凝结、停顿。
然后,大厅上的波斯地毯上就出现了一对手。
这对手依然青筋暴现,但却已和主人的身体永远分开。
那双是青竹手,是山狗的一双手。
山狗扑向书僮的动作,瞬间停顿。
不但动作停顿,连呼吸也似已停顿。
山狗脸白如纸。
惊骇、悲伤、难以置信的表情,满布在这张惨白如纸的脸上。
大厅中本来早已有杀气。
杀气来自熊、豹、狗、狐。
但此刻众人才真正领略到巨大杀气的存在。
这杀气来自孙秋笙和他手中的剑。
这杀气无坚不摧,无孔不入。
而且诡秘。
鸨母脸上纵横交错的皱纹,彷佛在这剑光一闪之后全都打了结。
她从没见过山狗失手,但这一次她亲眼目睹了。
那是名副其实,不折不扣的“失手”。山狗失去了一双手,只剩下快要咬碎的牙齿。
但他的牙齿并不如一条真正的狗那么尖锐。
山狗竟在一刹那间变得比狗还不如。
孙秋笙挥了剑,遏止了山狗对南宫金丽的侵袭和无礼。事情似已解决,再也不必把锋利的剑由剑鞘里拔出来。
飞豹、白熊、青狐呢?
难道山狗一败,这三个结拜把子的兄弟竟会袖手旁观,完全没有为山狗作出报仇的打算?
是的。
因为青狐是老大。
他的话就是命令。
他只说一个字:“走!”
这个字就是命令,而且命令必须立刻彻底、迅速地执行。
熊、豹、狐三人随即急退。
脸色惨白的山狗也在颤栗中急退,但在他急退之际,那俏丽的书僮竟欺身飞掠过来。
那书僮就是南宫金丽。
好一个金丽,香气袭人。
山狗虽受重创,双腕断口处血如泉涌,但他心里仍然有着一个残存的念头:“这女人若然沦落青楼,她的艳色一定把这里所有妓女都盖了下去。唯一例外的,也许只有一人,她就是芳舞。”
山狗也走了,失去了一双手之后,他知道大厅上这嫖客决非等闲人物,否则,青狐决不会下令:“走!”
但山狗仓皇离去之前,俏丽的书僮却把两件东西用出神入化的手法塞进他的裤裆里。
那是他的—双断手。
金丽温柔的腔调在山狗耳边响起。她道:“你的手很脏,带回去好好洗干净吧。”
山狗的脸色立刻由白变绿。
他不敢哼半声,不敢说半个字,用裤裆夹着两只断手狼狈地走了。
鸨母的脸更难看,她身边的手全部溜掉,彷佛连她的裤子都一并带走,令她无地自容。
她的脸色不好看,但金丽却立刻风骚起来。
“怎么了?你刚才不是还很神气吗?怎么忽然变得威风扫地啦?”
女人的舌头,总是比男人更尖锐,更辛辣。
老老嫩嫩的女人都一样。
甚至连女婴的哭啼声也比男婴尖锐刺耳一些。
欢场是残酷的,古往今来莫不如此。
鸨母倒也是个能屈能伸的女中丈夫,摆架势,比工夫,她既然一败涂地,只好索性扮演败军之将的脚色。
她的一张老脸,立刻就装出了可怜兮兮的神情:“都是老身老得糊涂了,老得连东南西北都分不出来……换句话说,那是有眼不识泰山。该打!该打!”
说着,果然劈劈啪啪,接二连三在自己脸上抽打了几下耳括子。怪异莫名的指痕。
金丽却没同情她。
像她这样的鸨母,又有什么样的手段耍不出来?
她可以用三分力把自己打得红又肿,但却也可以用十二成重手,把一些可怜的雏妓用鞭子抽挞至血肉模糊,奄奄一息。
这鸨母不是省油的灯。
可惜她遇上了金丽。
金丽也许会出卖自己,但从不出卖别人。
出卖自己,远不如出卖别人那么痛苦。
世间上有两大类人,第一类人宁天下人负我,我不负天下人。
第二类恰恰相反,最著名的典型代表是三国时代的曹孟德。
金丽是第一类人。
她敢爱敢恨,敢作敢为。
鸨母的表情功夫做得十分到家,结果却换来一记“鸳鸯穿心腿”。
这是行走江湖的女子,常见的第三四流功夫,但用在鸨母身上已经是游刃有余。
老鸨母胸口给狠狠的踢了一脚,接着又是一脚。
鸳鸯腿、连环脚,就算踢不死她,也已半死。
孙秋笙皱了皱眉,倏地冷喝:“阿九,休得无礼。”
金丽饶舌、腼觊地退下。
鸨母给她踢得血气翻腾,两眼翻白,气喘不休。
她急急靠近孙秋笙,大叫饶命。
孙秋笙却只顾对金丽骂道:“区区一个小书僮,怎可以用脚踢老婆子?”
鸨母如获大靠山,暗松一口气。
但孙秋笙又再补充一句:“以后只准用拳。”
鸨母一呆,还以为自己的耳朵没洗干净,堵住了听不清楚。
惊诧间,书僮的拳头已像流星锤般直飞过来,鲜血飞溅。
孙秋笙再补充:“不得超过三拳。”
凡事不过三。
好家教。
鸨母再吃两拳,眼前一片漆黑。
书僮很乖巧,也很听话,三拳就三拳,既不多也不少。
鸨母倒下,生死未卜。
孙秋笙长长叹一口气:“阿九,这样的拳法又怎登得大雅之堂?还是不如跟我走走,再去见识其他人其他事罢……”
“阿九”遵命。
她早已暗自下定决心,无论孙秋笙走到什么地方去,都跟定了!
未几,“剑王”孙秋笙带着她进入了一间说不出的宽敞,说不出的瑰丽堂皇的房子。
房子门外有梧桐,有斜柳,花影绰绰,雅致清幽。
房子里,布置得讲究整齐,打扫得一尘不染。
一个丽人神态安详地坐在梨木椅上,身不动、眼不动、眉毛也不动。
她安详,但也冷傲。
她没开腔,孙秋笙也没说过话,但金丽已知道,这丽人就是芳舞。
芳舞是一个身在青楼的女子。
她还没有腹大便便,但她是否真的已怀孕?若真的早已身怀六甲,孩子的父亲又会是谁?
是金粉楼的丁大老板,还是金粉楼的某一个嫖客?
又会不会……是孙秋笙?
想到这一点,金丽险些咬破了下唇。
这丽人并没有身浮脚肿,无论怎样看,她都是一个活色生香的大美人。
但她沦落风尘,而且更嫁为人妇,成为丁大老板的女人。
这是她不幸中之大幸,还是更大的不幸?
金丽无法分析,只能瞧着孙秋笙走。笙,看看他怎样处理这件事情。
但这到底是一件怎样的事?南宫金丽有如丈八金刚摸不着头脑。
孙秋笙与芳舞互相对望。
这一瞬竟似已幻化作千年、万世。
“你终于回来了。”
芳舞终于幽幽地叹一口气。
“我说过三年内,一定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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