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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窗外蜘蛛
2025-07-17  作者:冯嘉  来源:冯嘉作品集  点击:

  南岛市是一座发达的现代化城市,地方小而人口稠密,所以住宅都要向天空发展。二、三十层高的公寓式住宅大厦,触目皆是。
  这天晚上,风很大,天上没有月,正赋得“月黑风高”四个字。在其中一座向海的大厦的侧面的墙壁上,有一只黑色的大蜘蛛正在爬行着。黑色的大蜘蛛,其实不是蜘蛛,而只是一个浑身黑衣的人。他就像一只蜘蛛似的附在那墙壁上,便能够轻易地向上爬了。
  风虽然是吹得很劲,对于他爬行的稳定程度却是毫无影响的。他不但能够轻易地爬,而且还能够抽空停下来,看看腕表。他真的像是一只大蜘蛛那样了。一个人假如是在平地上这样爬,那当然是毫无困难了。然而,他却是爬在一片垂直的墙壁上的,依照地心吸力原理来说,他是老早就应该掉下来的了。
  但是他像一只蜘蛛似的并没有掉下来。自然,蜘蛛之所以不掉下来,是有其秘诀的。蜘蛛的秘诀就是在于它的脚上有吸盘,能够吸住它所行走的表面。
  这个人的爬行秘诀亦是与蜘蛛相同的。他的秘诀就是在于他的胸部和腹部,那里有两个胶质的大吸盘。大厦这一边的墙壁是水磨的碎花石面,十分光滑的,近似镜子,所以那个大吸盘能够牢固地吸在上面。要是这表面是粗糙的话,吸盘就吸不住了,因为吸盘的边缘会漏进空气,空气一漏进去,就失去了作用。这吸盘的生效是完全凭借着空气的压力的。
  由于这并不是天生出来长在身上的吸盘,而是用皮带紧束在身上的吸盘,所以就没有像蜘蛛那样收放自如了。两个大吸盘是交替地使用的。他要扭动吸盘侧面一只小小的掣,把空气放进去,然后才可拔起来。他把一只吸盘移高一些,再吸紧,然后放松另一只吸盘,也移高一些,再吸紧,这样一只一只交替地移动着,他便可以向上面爬上去了。只是一点一点地爬上去,不能够太快,因为他不是一只蜘蛛,不能用神经控制他的吸盘。
  自然,这亦是要有极好的体格和极强的腰力才能够办到的一件事。他就是这样慢慢地,耐性地移上去。
  时间算得很准。当腕表上的时针搭正凌晨一时,他便刚刚到达十九楼的一只窗子的侧面。
  这是一只风景大窗,不能打开的,整块大玻璃装牢在那里,代替了墙壁,窗内是一间豪华的闺房。
  闺房自然就是女人的房间了。女人的房间与男人的房间自然是不同的,一眼就可以看出来了。起码房间里面放着的就是女人的衣服和用品。
  这房间里的一切设备都是美奂美轮的,就可惜房间的主人却并不是一位美艳的闺女,而是一个近乎鸡皮鹤发的妇人,已经老到不可能再对任何男人有吸引力了。但她还是对着镜子在顾影自怜,而她的颈子挂着一件十分富于吸引力的东西——一条光彩夺目的钻石项链。
  窗外那人的眼光,一时也给这钻石项链吸引住了。他再看看腕表,夜光的指针指出时间已经是一时零二分了。
  时间差不多到了吧?他不想在这外面等太久。那胶吸盘虽然是用最上好的材料制造,而且是依据气压原理而使他附在这里的,但是,万一有了漏洞的话,他就会从十九楼堕下,粉身碎骨。
  这个女人,他知道她的习惯:她就是每晚大约在这个时间欣赏完她这串钻石项链的。现在,应该是她把项链收起来的时间了。他现在还不是要偷这项链,他只是要知道老太婆会把它收藏在什么地方。老太婆的首饰是收藏得很秘密的,只有她自己知道放在什么地方。知道了首饰箱的所在,把它偷到手就很容易了。
  那个女人依依不舍地看着镜中的自己,抚摸着那串钻石项链。这也是难怪的,在她这个生命进入黄昏时代的阶段,这是她唯一能够引以为荣的东西了。终于,她叹一口气,就把这钻石项链解下来。
  对了,应该是现在了。黑衣人看看表。她现在也应该把项链收起来了,时间已经到了。

×      ×      ×

  但就在这时,床头的电话却响起来了。电话铃声在那厚厚的玻璃墙的外面也是隐约可以听得到的。老太婆把项链再扣好,拿起听筒。黑衣人气结地叹息一声。
  女人讲起电话来是很长篇大论的,即使讲上一整个钟头,亦不算是很大的例外。他恨恨地一咬牙。凡是事情与女人有关,时间上就几乎是一定失预算的,女人真是一种最不可靠的动物。他究竟还是要等多久?
  但是,出乎他的意科之外,这个女人的电话很快就讲完了。
  她放下电话,便拿起枕头,从枕头下面取出一只金属的小箱子。那是一只铜铸的首饰箱,箱盖上连着一只小小的锁,是一只时间锁。
  外面这个黑衣有着一只内行的眼睛,他一看就认得了。老妇人把项链放进箱内,然后扭动时间锁,把它关闭了。关闭了之后,这锁就自动封闭,要到规定的时间才能够再打开了。所以,她也要依时间把首饰箱取出来才能打开,假如时间不配合的话,那她就是自己想打开来也是不行的。所以,窗外这黑衣人也是要算准时间才爬上来看了。
  她究竟把这首饰收藏在何处?
  当他看着的时候,老妇人已经拿起首饰箱,走到房间的一个角落,推开一只小小的书架。原来这只书架推开了之后便露出一个暗格了。真想不到这书架的后面是还有暗格的,因为书架的后面就是薄薄的墙壁,墙壁之外,就是黑衣人现在伏着的表面了。
  这只是一片薄薄的墙壁,但是,谁说容不下这小小一只首饰箱呢?
  暗格的口头里面就是一只小小的入墙保险箱,墙壁外面那个人又看到,保险箱门上的锁,也是一副时间锁。
  老妇人把首饰箱放进保险箱内,然后关上保险箱,推好书架。两重时间锁后面就是收藏着那钻石项链。
  跟着,她就是准备上床了。而这个时候,黑衣人便动身爬向楼下。
  花了这样大的努力和那样的时间,只是为了上来看看,这似乎是不大值得的,但实在却很值得,也不算是小题大做了。假如他不是爬到那个这么高的地方,他是不能看到他所要看的事情的,所以实在是值得的了。
  他上来时固然是困难的,而下去亦不比上来容易很少,虽然通常下去总是比较上去容易一些。他一点一点也沿着墙壁降下去,终于到了地面。在这个月黑风高的晚上,看更人也已经躲起来了,所以对于他的行动,并没有人加以理会。他的行动可以相当自由。
  这个黑衣人到了地面,便迅速地剥去了头罩,露出他本来面目,并且解来了腰胸上缚着的那两只吸盘。于是这时,他与众不同的地方,就只是那一身紧窄的黑衣而已。
  他迅速地走出了那座住宅大厦的花园,登上了一部低矮的高价跑车,开动了,沿着那条海边的公路绝尘而去。当那座大厦已经离开了他的视线之外时,他才停下来,从后座拿过来一只方形的纸皮盒。
  那只纸皮盒之内原来是装着一套男人的晚礼服。他匆匆把晚礼穿上了,也并没有把那一身黑色的紧身衣服脱下来。他就只是把晚礼服穿在上面,把那套黑色的衣服当作是内衣似的。这样一穿上了之后,他便变成了一个完全不同的人了。现在,他看来只是一个驾着名贵跑车而夜游的花花公子了。那套毕挺的晚礼服已经把那一身夜行衣完全遮盖住,再配上那一张英俊的面孔,实在使人难以相信,他就是刚那个飞檐走壁的夜行人。其实他刚才所做的事情,乃是一个贼所做的事情,而他那一身黑衣,亦是一个夜行贼的打扮。而现在,他身上的打扮,是已经完全改变了。
  事实上,他现在要去做的事情,也是与他现时的打扮很符合的。他把车子开到一家高贵的大酒店。
  那酒店的顶楼是一间豪华但是情调相当优美的夜总会,这一次他不是爬上去的了,升降机以很快的速度把他带了上去。

×      ×      ×

  当他出现在那夜总会中的时候,他也吸引了颇不少的注意。男女都注意,女人们注意他英俊的面貌,魁梧雄伟的身材和翩翩的风度;而男人们则因为他有自己所没有的条件而不免感到妒意。至于在那里等着他的那个女伴,她是早已成为了同样的羡妒对象的了,现在当他走到她的桌子坐下来的时候,她就受到更多的女人投以羡妒的眼光了。她也是一个美丽出众的女人。
  “你迟了几分钟,”这个梳着短头发,有时装模特儿风范的女伴说:“司马洛,你是很少迟到的。”
  “不是我的责任,贝丝,”司马洛耸耸肩道:“都是你们女人不好。那个老太婆接听了一个电话!”
  贝丝微笑:“女人,加上电话,那果然不是你的责任了。唔,你的酒来了。”
  这个时候侍者就走过来了,在司马洛的面前放下一杯鸡尾酒,是他最近相当欣赏的那一种。他并没有叫侍者替他取来,因为这是贝丝早已为他点妥了的。
  贝丝是一位体贴周到的助手。
  司马洛拿起酒杯,深深地呷了一口。一杯酒,这正是他所需要的,经过了那么一段长时间的紧张,他现在还是第一次能够松驰下来。他刚才的工作,是绝对不能轻松的。
  “查出了我们要查的事情没有?”贝丝问。
  司马洛点头:“查出了,但是,有点困难。”
  “何不把困难告诉我呢?”贝丝说:“也许我是能够替你解决的。”
  他们是合作的人,合作得很好,虽然有什么困难,通常都是由司马洛解决,但是贝丝也是常常助以一臂的。多一副脑袋,总是好一点,而且他们又不是普通的泛泛之交,他们是老搭档了。
  司马洛把他所见的对贝丝讲出来。他怎样爬上去,贝丝当然是早已经知道了的,所以他只是要把他所见到的告诉贝丝就行了。当他讲完了之后,贝丝睁着一双明媚的大眼睛看着他,说:“果然是有点困难的。”
  “相当困难,”司马洛说:“两重时间锁,不到时间是打不开的。但是,到时间,老太婆又一定在家。看来,除非我们把老太婆杀死,否则我们是拿不到那串钻石链。”
  “杀人!”贝丝摇起头来:“我们又不是强盗。我们只是在表演偷窃的艺术。假如不惜杀人的话,我们大可以去劫银行的,是吗?”
  “我知道,”司马洛说:“我并没有打算杀人。我不过是这样讲讲罢了。”
  “花了这许多工夫,你就只得到这个发现吗?”贝丝说:“你就只发现了这件事情是不可能的吗?”
  “我没说这件事情是不可能的,”司马洛说:“我只是认为困难一点罢了。起码,我已经看到了我要看的。”
  他要看的东西也是并不容易看到的,因为那座大厦是面对大海,不能够从对面的屋子偷窥——对面根本就没有屋子。而老太婆一天到晚都重门深锁,又不雇用仆人,她关在屋里干些什么,只有爬到窗外可以窥见。而那窗子是在十九楼上的窗子,墙壁又是光滑到只有蜘蛛爬得上去。
  “那么,”贝丝说:“你是已经想到办法了?”
  “我正在想。”司马洛说。
  “时间锁,”贝丝皱着眉头:“这并不很复杂,不过未到时间,就是几乎没有可能打开的,除非用炸药炸坏!”
  “这不行,”司马洛说:“一爆炸就会发出很大的声音,我们进得那里,却逃不出来了。”
  “我也是这样讲罢了,”贝丝说:“老太婆大部分时间都在家,我们并没有足够时间潜进屋中这样做。”
  “而且爆炸也不合我们的风格。”司马洛说。
  贝丝摇着头,嘴巴扁扁的,成为了一个带着讽刺性的微笑。她说:“风格真是一个又可爱又可恶的名词,有风格事情做成功了,心里当然舒服得多,也好看得多了。但是为了要讲风格,这又使得有许多本来容易的工作,都变得困难起来了。”
  “我是要保持一个名誉的,”司马洛说:“我是飞人。”
  “面子,面子,”贝丝微笑着:“面子是属于飞人的,你是为飞人而扬名。许多人都知道有飞人了,但是谁知道飞人就是司马洛?”
  司马洛笑起来:“假如人人都知道飞人就是司马洛,那么我岂不是早已进了监狱了?总之,人就是爱面子的动物,譬如你,你明知道自己是一个美丽得无懈可击的女人了,你不是要花上几个钟头去化妆,要穿最新款最漂亮的衣服。”
  “那是我的事情,”贝丝说:“反正我怎么打扮,对你都是起不了作用的了。”她有点幽怨的神表。她也是有理由这样埋怨的。她是司马洛许多女朋友之中,司马洛唯一不把她当做情人的一个。对于司马洛而言,她是一位好朋友,也是一位最佳的工作上的合作人,也许就是因为司马洛与她合作的次数最多吧。她相信司马洛是因为,当他需要她的时候,刚好又有一个情人在身边,那假如他与贝丝也是情人的话,情形就会比较尴尬一点了。但是,实在情形又并不是这样的,每当司马洛邀她合作的时候,他都是没有什么情人在身边。
  贝丝毫不否认她对司马洛是有超乎朋友的好感的,她也不相信自己的条件够不上作为司马洛这个风流种子的情人,但是司马洛就是不把她当做情人。她只能够相信,也许这是因为她的条件太高了,司马洛不忍心把她当做情人。
  司马洛微笑着把话题转回原来的轨道:“就是很熟悉的人,也未必知道我是飞人呢!”
  司马洛是一个豪侠式的人物,虽然他间中会做一次窃贼的事情,他却不是一个职业的窃贼。反而贝丝本来是一个职业的窃贼。
  贝丝说:“好了,我不要讨论你的飞人了,我们去跳舞!”
  她跟司马洛一起到舞池中去跳舞了。这个是新潮的时代,他们跳的也是新潮舞,一扭一摆的,身子总是离开得相当远,并不接近。
  舞池中的灯光的幻变是多姿多采的,颜色不断更换,有时光亮,有时黑暗但由于有颜色灯光的影响,所以没有一件东西的颜色是正常的了。在夜总会中跳舞的好处就是够热闹,坏处就是有许多不知自量的人在跳。有些人自以为跳得很好,但作表演状,其实姿势难看得要死,实在应该有一条法律禁止这各事情的。
  现在就是一个肥胖如猪的女人和一个瘦小如猴的男人在自我陶醉地扭着,扭着,旁若无人。周围的人们都退避三舍,不想与他们相撞,怕给那个肥胖的女人撞得飞走了,也怕把那个瘦小如猴的男人撞得飞走了。
  贝丝跳近司马洛,在他的耳边说:“我讨厌那个胖女人,但是我喜欢她胸前那只钻石别针!”
  “那别针并不值钱,”司马洛说:“你也买得起的。不要拿她的吧!”
  “至少,我要拿来看看!”贝丝说。
  他们继续舞着,灯光继续转着,当转到最黑暗的时候,忽然有一只纤纤玉手伸过来,在那只钻石别针上一摸。
  灯光继续转变着,那只纤纤玉手是那么快,真是看都看不见,只是一闪就缩回去了。当灯光转回光亮的黄色的时候,那只别针已经不在原处了。
  那个女人仍然浑然不觉,继续在那里扭着扭着,陶醉于自己的舞姿,以为人人都在欣赏她。有些人是很容易得到快乐的,就是因为能够自我陶醉。
  贝丝躲在司马洛的怀中,改为与司马洛贴身而舞。那枚别针已经在她的掌心上,她呶着嘴唇。
  “这不是好东西,”贝丝说:“远看是还不错的,但是拿近一看,不看出原来镶工很粗,只是款式还好罢了。”
  “我老早已经看出来了,”司马洛说:“似乎你的眼力还不大到家,需要再训练一下。”
  “次货!”贝丝说:“我不想要。”
  “你本来也并不是打算把它占有的,”司马洛说:“你不是说要拿过来一看吗?”
  “是的,”贝丝说:“现在我更加看都不想看了。”
  “你也总不能够丢在地上的,”司马洛微笑:“还是还给她好了,你有这个本事吗?”他这样问是因为,偷一件东西是比较容易的事情,但是要把这件东西放回原处,这却是困难得多的。
  “我相信我是可以办得到的,”贝丝诡谲地微笑着:“不过,我却不敢说我一定可以正正放回原位!”
  “试试吧。”司马洛说。
  她们又渐渐舞近那个肥肝的女人,灯光又暗下来了。

×      ×      ×

  当灯光再亮起来的时候,贝丝的手上已经没有了那只别针,但是,那个肥胖女人的襟上也同样没有了。
  “你放到什么地方去了?”司马洛奇怪地问。
  “你看!”贝丝伸手向那胖女人一指,她不但是引导司马洛望过去,而且还把声音提高一点,引导旁边另一个正在跳舞的女人望过去。那个女人一看,忍不住掩着嘴笑,也向她的舞伴指出她所见到的。这个消息传得很快,忽然,许多人都指着那个胖女人,哄笑起来了。因为那只胸针现在已经是别在她的裙子上,而那个部分,刚好就是她那个大屁股挺起来的部分。那那样一扭一扭的,这只别针的闪光,就更加是特别耀眼了。
  起先,那个女人因为自己吸引了多数人的注意力而感到自豪,但渐渐就知道有点不对了,因为他们不是在赞美她,而是在笑。跟着,她的舞伴也注意到了她这胸针的所在,而附耳告诉了她。她尖叫着逃进洗手间里去了。
  司马洛和贝丝已经回到他们的桌子。
  “你真残忍,”司马洛说:“不过,这也是一种本领的表示,做贼是必须残忍的。一个人要够残忍才能够胆大心细。”
  “我并不是很喜欢做残忍的事情。”贝丝说:“不过这个人实在教人难以忍受,她自己享受,就破坏了别人的享受了,应该给她一个教训。”
  “有正义感也是一件好事。”司马洛笑说。
  “你呢,飞人!”贝丝说:“你会做什么残忍的事吗?”
  “我是尽可能不做什么残忍事的。”司马洛说。
  “那么,”贝丝说:“你已经想到了什么不残忍的办法没有?不残忍的办法,很可能是更困难的办法呢!”
  司马洛微笑。他说:“我正在想,当我年轻的时候……”
  “你现在也并不算老呀。”贝丝说。
  “我并不是一个老人,”司马洛说:“但我并不是那么年轻了。我的年纪已经到了有资格想起比较年轻,但又不是童年的时候了。”
  “唔,”贝丝说:“一个成熟的男人,但是又不老,这是最可爱的年纪。”
  司马洛马上又扯回刚才的题目上去。他说:“我是在想着,我年轻的时候,曾经尝试过绘画油画。我发觉我在这个方面是相当有天才的。原来这么事情是要讲天才的,你有天才,你就用不着怎样学,你没有天才,你怎样努力去学,画出来都是不像样的。”
  “绘画是最不值钱的艺术之一,”贝丝轻蔑地说:“我也认识好一些画家,有钱的却很少。有钱的几个,钱也不是靠绘画赚回来的。”
  “只要你懂得利用,”司马洛说:“任何一种艺术都可以替你赚到不少钱的!”
  “我还是不知道你在说什么,”贝丝说:“现在你忽然要改行去做画家而不做飞人的话,那么恕我能够再支持你了。我是不肯挨穷的,而且你也一向都是在谈着做大事,怎么却忽然做起这样的小事来了。”
  “不要急,”司马洛微笑:“谁说要转行呢?但是我刚刚发觉,原来跳舞是可以替人增加灵感的!”
  贝丝无可奈何地耸耸肩,跟着他到舞池中了。

×      ×      ×

  第二天在他的画室里,司马洛真的竖起了书架,正在绘画。贝丝在他的旁边弄着一件奇怪的机器。这东西明显地是一件电器用具,不过究竟是什么,那就看不出来了。
  只是从外表看去,颇像一只吹头发的吹风筒。
  终于,贝丝叹一口气,站起来,走到司马洛的后面,两臂交抱在胸前,皱起眉头,看着司马洛所绘的画。她说:“你究竟在画什么?假如是抽象画的话,那请原谅我的批评,我认为你实在太缺乏想象了!”
  “忠实一点批评好了,”司马洛说:“你以为我画得像什么呢?”
  “希望你不会生气,”贝丝说:“但是我认为你画的东西,像是摆在建筑材料公司里的。”
  “哦?”司马洛说:“摆在建筑公司里的什么呢?”
  “建筑材料公司,”贝丝说:“你知道,一块花阶砖,一块墙壁铺花的样板,甚至连抽水马桶都有样板。”
  “我并不觉得我画的东西像是抽水马桶。”司马洛说。
  “我是说,你画的东西像是块墙壁,抽象画不应该这样工整的。没有什么灵气。”
  “谢谢你。”司马洛不但不反感,而且还得意地微笑着:“这也正是我要画的。我的画差不多完成了。你的工作的进度又如何呢?”
  “也接近完成了。”贝丝说着又回去拿起她那只状似吹风的东西:“但是很抱歉,这东西只能用五分钟。这已经是配合好了目前科技的最高发展了。假如不是我认识这件多科学家朋友,而我本人又有这样丰富的科技知识,也做不到这样。”
  “五分钟也很够了,”司马洛说:“这两件东西完成了之后,只等风雨之夜,我们就可以出动了!”
  “就是今天晚上有风雨,”贝丝说:“你也可以应用了。”

×      ×      ×

  三天之后,天气就变得恶劣起来,下午天上乌云密布,到了入黑的时候就开始下雨,许多人都会埋怨这雨影响了他们在晚间所安排的节目,但是司马洛则是高兴的。他就是等待这个风雨之夜,而他比上一次出动得更迟,因为这一次,他并不需要配合时间去偷窥那个老太婆。他要看的,他早已经看到了。
  他又是爬上那座大厦侧面的墙壁。这一次,他的肩上还吊着一只大大的黑色布袋。
  本来下雨对于爬高是会有相当大的影响的,由于有了雨水,爬的地方就更滑了。然而司马洛这种爬行的方式则是不同的。由于有水,他那吸盘可以吸得更紧,水就等于一种弹性的填补材料,使那只盘的缝隙更加不会有漏气之虞。
  而且由于风雨之夜,他的行动也是更不容易被人察觉了。在街上经过的人,都是赶着回家的,谁会耐烦抬头去望望墙壁上有没有人在爬动呢?司马洛从容地,一点一点地往上爬,爬到了十楼以上之后,他就会更加放心了,因为他此时是已经被风雨所吞没,就算有人从楼下向上望,也看不到他的。即使在天气好的时候,也没有多少人会有向上望的习惯。
  他终于爬到了上次到达的高处,又挨近老太婆的窗子望进去。老太婆的房内只是亮着一盏床头灯,而她本人则已经在床上熟睡了。司马洛小心地打量着那只放在墙壁角的画架,估计着距离。最后,他开始向横移动了。
  当他停下来时,他就是正在那入墙保险箱外面的墙壁上了。他从那只黑布袋里,取出了一件奇怪的东西,就是那件好像吹风筒般的电器,他把这东西末端一条电线连着的插梳插在腰间。原来他的腰间是缚着一只小型电池的。他小心地摸准了部位便把掣开动了。一条精蓝的光线从“吹风筒”的口头直射出来,射在墙壁的表面上,这就像一把热刀触在一块牛肉上似的。墙壁上的表面马上就给吃去了。这东西就是聚得很紧密的光线,也称为“激光”。光线本来是随着距离而散开的,镭射则是用一种特殊的方式使光线受到控制,密集而不散开。当光线够密集的时候,就成为很强的能量,可以发挥高热。即使钻石,也可以给它钻开一个孔,区区一片墙壁,当然是更加有如催枯拉朽了。
  但是很奇怪,正如贝丝所说,这东西只能用五分钟。因为它需要很强大的电源,而司马洛的电池是不够供应的。五分钟之后,司马洛就在墙壁上“割”出了一个整齐的方形。
  这个方形之内的水泥,大概就是蚀去了两吋深左右,电就用完了,他叹一口气,把镭射枪放回布袋内,而从布袋内取出另一件东西来,就是他那幅抽象派抽画杰作,这画是画在一木板上的,而这木板和那方洞恰好同样大小,木板上绘画的就是墙壁上一样的花纹。把这木板填进方洞中,从远处望去,便很难看得出这里有一个洞。木板的底部及边缘有一种强力的粘胶,使木板粘在那里,不会脱下来,这些粘胶是不受雨水影响。本来,通常而言,有胶就不能有水,假如是可以溶于水的胶,就会给雨水溶掉,不能溶于水的胶就会给水阻着而失作用,但是现在科学发达,这种困难是已经被克服了。有不少化学胶就是可以潜进水底去应用,而在水底下亦可以干起来的。
  司马洛把那块板安置好了之后,详细检查过了,认为的确已没有破绽,便开始向下面爬。
  虽然司马洛有超人体力,这一上一下的爬还是不很容易的,要耗费很大的体力,尤其是那风雨又使人寒冷刺骨,因此,当司马洛到达楼下时,他已相当疲倦了。
  这就是为什么他不能不来补充电池的电之后再上去了。他也是只能够一上一下爬一次,便要休息一个晚上,才能再爬第二次。
  明天晚上再来吧,希望明天晚上也是一个风雨之夜。

×      ×      ×

  司马洛到了楼下,提着那只黑色的布袋,走向他的车子。
  这一次,贝丝也在车中等着他了。她是来负责接应的。她问道:“进行顺利吗?”
  “还好,”司马洛说着,便动手脱下那一身湿衣服,说:“为什么你还不开车呢?”
  贝丝凝视着前面的雨中,说:“我怀疑有人正在监视着我们!”
  “谁?”司马洛的神色,也变得严重起来了。
  “那部车子,”贝丝说:“刚才你上去了之后就来了,停在那里,一直都没有人下车。”
  司马洛回头望望那大厦。风雨飘摇,四楼以上就已经无法看清楚了,他说:“他不可能看到我的,但是,我们去看看他吧。”
  于是贝丝把车开动了,驶过去,在很贴近那另一部车的地方慢慢擦过。他们心中的疑团马上就消除了。因为,那车子的司机正靠在座位上睡觉,已经睡着了。这显然就是他不下车的理由。
  “我看你是神经过敏一点了,”司马洛说:“也许他是在等着接主人罢了。这人看来像是一个汽车司机。
  贝丝呶着嘴耸耸肩:“小心一点,也总是好的。”
  “不错,”司马洛称许地点头:“这的确是一种好习惯,继续努力吧。”
  “那就是我们也看看他,”司马洛说:“兜到他的后面去,看看他有什么动静。”
  “你又说我是神经过敏的?”贝丝说。
  “但你也说小心一点好些呀。”司马洛说。
  贝丝无可无不可地耸耸肩,车子兜了一个圈子,从街的另一头驶到那部车的后面,连车头灯都不亮,就悄悄地停下来,两个人在风雨之中监视着前头那部车子。
  那车中的人并没有什么动静,过了一会,司马洛说:“我看,很可能只是我神经过敏罢了。”
  “小心一点,无论如何总是好的。”贝丝说。
  “好了,”司马洛说:“我们已经小心过了,现在我们还是回家去吧。早点睡觉,让精力有机会恢复过来。”
  贝丝把车子开动了,驶进了风雨之中。
  但是这一次,反而是贝丝的估计正确了,而司马洛的估计是错误的。当司马洛的车子过去了之后,那部问题车子中的人便又“醒”过来了。其实他根本没有睡着,他不过是在装睡罢了。他靠在车中,可以看到司马洛那车子在旁边经过,又可以看到司马洛的车子再度在他的后面出现。司马洛那部车子真的远走了之后,他在车内举起手中一副望远镜,递到眼睛前面,向大厦的十九楼上空张望着。
  在望远镜的帮助之下,视象当然是不同的。虽然是狂风大雨,他也一样可以看得清楚。果然,司马洛的布置是巧妙的,那个墙洞给那幅画填补了,虽然在望远镜之下,也是不容易看出破绽来,那个人也要看了好一阵子,才能看出真相。他不由得露出一个钦佩的微笑,把望远镜放下了,跟着就从脚下的空位处取出一只扁扁的长方形皮笔,放在膝上,打开来。
  这箱子里就是放着一把拆开了的长距离步枪。
  为了方便携带,所以拆开来放在皮箱里,要用的时候,只要经过几个步骤装嵌起来就行了。
  他不慌不忙地把这枪装起来,再装上一只望远瞄准镜,眼睛凑到瞄准镜上。瞄准镜与望远镜的效用是相同的,而且镜头上还有十字交叉线帮助瞄准。他旋好了焦点,瞄准,只是扳了一次枪机。
  由于同时也有灭音器之助,所以亦并没有刺耳的枪声。放过了这一枪之后,他便满意地把这枪放下来,吹去抢嘴上的火药烟,动手把这枪再拆开来,装进那只扁扁的皮箱里。
  然后,他又从容不迫地开车走了。
  这个人不像是一个坏人,因为他面貌和衣着都是正派的。然而,他的行为却不像是一个好人,因为他显然是不怀好意的。
  但到底是环人还是好人,却缺乏进一步的证据去支持,因为他的车子已经被风雨所吞没了。而事实上,所谓坏人与好人,亦是不容易下定义的,司马洛对于那个有钻石的老太婆而言当然就是坏人了,而这个神秘的男人,假如他对司马洛是不怀好意的话,那么他对于那个老太婆而言,则会是一个好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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