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
2024-08-13 作者:司马轩 来源:司马轩作品集 点击:
和孙越完全不同的是,龙秀并不是一个喜欢清静的人,他一直认为,人活在这个世上,就该热热闹闹,开开心心。
所以他的生活中不可能没有女人,也不可能没有酒。
他的身边总是有最美的女人,他喝的总是最好的酒,他穿的衣服是本城最有名的裁缝做的。
每一件衣服的价值都不会少于一千两银子。
在这种方面,他和柳亭侯非常相近。
想找到龙秀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他的女人很多,他住的地方自然也很多。
就连他自己,也不知道自己今天晚上该住在谁的家里。
这样做的目的大多数原因是为了安全。
一个人的生活如果变得有规律,就很容易被人抓住把柄。
也很容易给别人制造机会。
自从孙越出了那件事之后,龙秀更坚信自己的生活方式是最安全的一种。
他并不能和柳亭侯相比,他并没有成批的高手护卫自己。
他唯一的方法就是居无定所。
今天早晨,他刚刚从一个很久没有见过面的女人家里出来,这时他在想,今天晚上,他该到什么地方去?
不过这只是到了晚上才必须去考虑的问题,现在的问题是去吃东西。
他并不喜欢虎丘山庄厨子的手艺,他对吃也是一个很讲究的人。
比如说早餐,他一直认为同华楼的汤包是最好的东西。
但同华楼他也并不是经常去,他从来不会经常去一个地方。
所以在任何地方,他都是稀客。
他并不希望太多的人认识他,也不希望太多的人注意到他。
一个人以这种方式生活,是不是觉得太累?
可是龙秀并不这么认为。
在江湖上,你能够活着,就是最大的本事。
你能够生存你就是胜利者。
龙秀的确已可以算得上是小心,可是他知道,就算是这样,他还是免不了有麻烦。他的麻烦大多来自于偶然。
和邵飞楼和孙越他们相比,龙秀在江湖上行走的次数最多,这一方面是因为他不喜欢过太平静的生活。
另一方面,他必须要为组织去做各种各样的事。
有时是去杀人,有时是去救人。
无论是杀人,还是救人,都不可能不得罪一些人。
你杀的是他喜欢的人,你就得罪了他,你救了他不喜欢的人,他也同样被你得罪。
江湖上的恩恩怨怨,本来就复杂得像女人的心。
龙秀决定到同华楼去吃那里的汤包时,他并不知道有一个麻烦正在那里等着他。
他到这种地方,一向是在雅座,他在吃东西的时候,并不喜欢别人打扰他,这也是他唯一不喜欢热闹的时候。
可是雅座还是有了先来的三个客人。
龙秀并不算是一个霸道的人,他也很少为了自己去惹是生非。
在江湖上,生存的另一个原则就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可是他一进去,就感到这三个人在盯着自己看。
龙秀知道自己是一个很漂亮的男人,这也是许多女人喜欢他的原因。
可是这几个人都是男人,并且都是看上去很正常的男人,他们对龙秀的兴趣当然不会因为龙秀长得漂亮。
那么是什么原因?
龙秀并不认识这三个人。
可是他有一种感觉,感到这三个人对自己有敌意。
不是一般的敌意,而是很深的敌意。
尤其是其中一个年纪最小的红衣少年。
龙秀并没有逃避,这不是他能够做出来的事,他喜欢杀人,他也一向对自己有信心。
他的“铁拳书生”的外号并不是轻轻松松就得来的。
他还是坐了下来,就像根本没有看到这三个人一样。
这时他在计算他的对手。
他知道这三个人中最弱的一个人,就是红衣少年。
如果真要打起来,他一定不会首先对付他。
打蛇要打七寸,因为蛇的七寸是蛇身上最弱的地方。
可是这种方法只能适用于打蛇。
杀人却不是这样。
要杀人,就要先杀最强的人。
因为只有你先打倒最强的人,你的危险才会下降,同时也是对其他人的威慑。
龙秀认为,这三个人中,一定是那个阴沉着脸,好像老婆刚被人拐走的那个中年人。
还有一个人,一个典型的北方大汉,身材高大,眼如铜铃。
这个人一定有天生的神力。
龙秀看到这个大汉的桌子下放着一根狼牙棒,这一定就是这位大汉的武器。
龙秀对这种天生神力的人并不放在心上,在武功上,以力取胜,是一种很低级的事。
这时龙秀要的汤包已经端了上来,龙秀开始专心地吃自己的包子。
打架需要体力,龙秀现在正在积聚自己的每一分力气。
在他吃到第三个汤包的时候,红衣少年向自己走了过来。
龙秀对他的表情感到非常好笑。
一个人如果真的想杀人,可千万不要让别人看到自己的敌意。
可是红衣少年的敌意就写在脸上,只要不是瞎子,都可以看得到。
像这种人如果能够杀得了人,那才是一件奇怪的事。
这时龙秀又及时修正了自己刚才的行动原则。
他并没有必要先去杀最可怕的中年人,他可以先杀了这个红衣少年。
群斗的另一个原则就是,先对付你最先遇到的人。
杀一个,对方就会少一个人,这样自己生存的把握就会更大一点。
红衣少年一走到龙秀的面前,就用力一拍桌子,道:“你就是龙秀?”
龙秀笑道:“我是。”
红衣少年道:“你知道我是谁?”
龙秀道:“我不知道。”
红衣少年道:“我就是凌玉树的儿子。”
龙秀几乎要忘了凌玉树这个人,他唯一的印象就是,这个姓凌的人现在已不在这个世上。
并且这和自己有很大的关系。
龙秀对红衣少年的行为感到好笑。
如果你真的想杀人,就千万不要说太多的废话,杀人的机会只有一次。
永远只有一次。
龙秀不会放过这个机会,他既然知道对方是仇人,既然知道对方并不会和自己杯酒言欢,这就足够了。
足够让龙秀去杀人。
所以龙秀一拳就打在了红衣少年的脸上。
他的外号就叫做“铁拳书生”。这个外号一点也没有夸张。
他的拳头的确就是铁拳。
一拳封门,红衣少年的脸上立刻开了花,各种颜色全都流在了脸上。
在红衣少年倒下的时候,大汉怒吼一声,手提着狼牙棒向龙秀冲了过来。
狼牙棒是一种非常厉害的武器,龙秀知道这种武器的可怕。
就算是金刚不坏之身,也不可能受得了狼牙棒的一击。
这种只在上阵交锋时才用的武器,在江湖上的斗殴中也同样有用。
对于这种武器,硬碰硬的方法绝对是行不通的。
龙秀一抬手就抄起了桌子,用桌子挡了大汉的一击,狼牙棒击在桌子上,桌子立刻变得粉碎,龙秀也觉得自己的手臂一阵阵发麻。
这位大汉的力气的确不小。
如果再让他进攻下去,龙秀的处境很可能就不妙了。
所以他不会给大汉第二个机会。
让他觉得对方可悲的是,那位中年人居然到这种时候还没有动手。
龙秀的拳头从大汉的肋下穿过去,重重地击在大汉的腰上。
正如没有人能受得了狼牙棒的一击一样,也很少有人能受得了龙秀的一拳。
也许有人可以,可是绝不是这位大汉。
大汉大叫一声,手中的狼牙棒就垂了下来,龙秀不会让他喘息,他很快就打出了自己的第二拳。
这一拳打在大汉的脸上。
他的样子很快就变得和刚才那位红衣少年一样。
在大汉倒下的时候,龙秀随手拿起了大汉手中的狼牙棒。
让他觉得奇怪的是,中年人还没有动,他居然还在那里慢慢地喝酒。
龙秀倒提着狼牙棒,向这个人走了过去。
这时这位中年人忽然做了一件让龙秀觉得不可思议的事。
他居然向龙秀跪了下来,就像是一个犯了错误的孩子在严父面前跪下来一样。
他说道:“我和他们并不是一路的,我们只不过是刚刚才认识。”
龙秀笑道:“是吗?”
龙秀笑道:“你知道不知道,在有些人面前,不管你是说谎还是说实话,都是没有用的。”
他一棒就击在了中年人的天灵盖上。
他要说的最后一句话就是:“我恰好就是这种人。”
龙秀并不是一个慈悲的人,他也知道,江湖人有时候往往会装出可怜柔弱的样子,让人同情。
可是一转眼,你就死在了他的手上。
这种事龙秀不知见过了多少。
杀人对龙秀而言,是非常轻松的事,他在杀过人之后,也从来没有想到过处理,因为自然有人会为他去做。
在他离开同华楼之后,一个人会来到同华楼,对同华楼的老板说几句话。
最后,这位老板向这个人保证道:“我们这里根本就没有来过这样三个人,这三个人也许根本就没存在于这个世上。”
在这个世上,你只要有势力,有金钱,就算是杀人也没有关系。
龙秀的事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
每一次杀过人之后,龙秀总有一种说不出的冲动,在杀过人之后,他往往需要一个女人。
杀人所积聚的杀气并不是杀过人之后就减弱,所以,这就需要一个女人来解决。
龙秀走在街上的时候就在想,他该去找谁?
他的女人实在太多,有时他也不明白,为什么会有这么多的女人喜欢自己。
难道仅仅因为自己有钱,还是因为自己有力量?
不过龙秀一向不会把太多的心思放在女人身上。他知道自己有一点是非常讨女人喜欢的。
就是他在面对一个女人的时候,总是会把其他的女人全部忘掉。
在每一个女人面前,他都是忠贞不渝的好男人。
他也不明白,在别人看来都是那么可怕的女人,为什么在自己面前都变成了呆子?
走到一家中药铺的时候,他忽然想了起来,有一个叫做“红药”的女人,他已经有很长时间都没有见到她了。
一想到红药,龙秀就不能不想起姜夔的名句:“念桥边红药,年年知为谁生?”
他认识红药所说的第一句话,也是这样的一句词。
龙秀不光是铁拳,也同样是一个书生。他的学问一向很好。
他的记忆开始慢慢恢复,他很快就想起,红药的腿特别得长,腰特别得细。
这样的女人总是可以让男人疯狂,龙秀有一点后悔,为什么自己会把这样一个女人忘掉?
幸亏他还记得红药的家。
红药的家就在万艳楼,红药也是杭州城最红的姑娘之一。
龙秀第一次见她的时候,足足花了一千两银子。
可是到了以后,他根本不用花一分钱就可以见到她。
龙秀不知不觉就到了万艳楼。
他并不是经常到这种地方来,他也并不是喜欢去玩这种地方的女人。
红药是唯一的例外。
他知道红药在这种时候一定在睡觉。
红药所持的职业本来就是黑白颠倒。
龙秀并没有从正门走进去,他并不想让太多的人看到自己。
所以他的生活中不可能没有女人,也不可能没有酒。
他的身边总是有最美的女人,他喝的总是最好的酒,他穿的衣服是本城最有名的裁缝做的。
每一件衣服的价值都不会少于一千两银子。
在这种方面,他和柳亭侯非常相近。
想找到龙秀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他的女人很多,他住的地方自然也很多。
就连他自己,也不知道自己今天晚上该住在谁的家里。
这样做的目的大多数原因是为了安全。
一个人的生活如果变得有规律,就很容易被人抓住把柄。
也很容易给别人制造机会。
自从孙越出了那件事之后,龙秀更坚信自己的生活方式是最安全的一种。
他并不能和柳亭侯相比,他并没有成批的高手护卫自己。
他唯一的方法就是居无定所。
今天早晨,他刚刚从一个很久没有见过面的女人家里出来,这时他在想,今天晚上,他该到什么地方去?
不过这只是到了晚上才必须去考虑的问题,现在的问题是去吃东西。
他并不喜欢虎丘山庄厨子的手艺,他对吃也是一个很讲究的人。
比如说早餐,他一直认为同华楼的汤包是最好的东西。
但同华楼他也并不是经常去,他从来不会经常去一个地方。
所以在任何地方,他都是稀客。
他并不希望太多的人认识他,也不希望太多的人注意到他。
一个人以这种方式生活,是不是觉得太累?
可是龙秀并不这么认为。
在江湖上,你能够活着,就是最大的本事。
你能够生存你就是胜利者。
龙秀的确已可以算得上是小心,可是他知道,就算是这样,他还是免不了有麻烦。他的麻烦大多来自于偶然。
和邵飞楼和孙越他们相比,龙秀在江湖上行走的次数最多,这一方面是因为他不喜欢过太平静的生活。
另一方面,他必须要为组织去做各种各样的事。
有时是去杀人,有时是去救人。
无论是杀人,还是救人,都不可能不得罪一些人。
你杀的是他喜欢的人,你就得罪了他,你救了他不喜欢的人,他也同样被你得罪。
江湖上的恩恩怨怨,本来就复杂得像女人的心。
龙秀决定到同华楼去吃那里的汤包时,他并不知道有一个麻烦正在那里等着他。
他到这种地方,一向是在雅座,他在吃东西的时候,并不喜欢别人打扰他,这也是他唯一不喜欢热闹的时候。
可是雅座还是有了先来的三个客人。
龙秀并不算是一个霸道的人,他也很少为了自己去惹是生非。
在江湖上,生存的另一个原则就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可是他一进去,就感到这三个人在盯着自己看。
龙秀知道自己是一个很漂亮的男人,这也是许多女人喜欢他的原因。
可是这几个人都是男人,并且都是看上去很正常的男人,他们对龙秀的兴趣当然不会因为龙秀长得漂亮。
那么是什么原因?
龙秀并不认识这三个人。
可是他有一种感觉,感到这三个人对自己有敌意。
不是一般的敌意,而是很深的敌意。
尤其是其中一个年纪最小的红衣少年。
龙秀并没有逃避,这不是他能够做出来的事,他喜欢杀人,他也一向对自己有信心。
他的“铁拳书生”的外号并不是轻轻松松就得来的。
他还是坐了下来,就像根本没有看到这三个人一样。
这时他在计算他的对手。
他知道这三个人中最弱的一个人,就是红衣少年。
如果真要打起来,他一定不会首先对付他。
打蛇要打七寸,因为蛇的七寸是蛇身上最弱的地方。
可是这种方法只能适用于打蛇。
杀人却不是这样。
要杀人,就要先杀最强的人。
因为只有你先打倒最强的人,你的危险才会下降,同时也是对其他人的威慑。
龙秀认为,这三个人中,一定是那个阴沉着脸,好像老婆刚被人拐走的那个中年人。
还有一个人,一个典型的北方大汉,身材高大,眼如铜铃。
这个人一定有天生的神力。
龙秀看到这个大汉的桌子下放着一根狼牙棒,这一定就是这位大汉的武器。
龙秀对这种天生神力的人并不放在心上,在武功上,以力取胜,是一种很低级的事。
这时龙秀要的汤包已经端了上来,龙秀开始专心地吃自己的包子。
打架需要体力,龙秀现在正在积聚自己的每一分力气。
在他吃到第三个汤包的时候,红衣少年向自己走了过来。
龙秀对他的表情感到非常好笑。
一个人如果真的想杀人,可千万不要让别人看到自己的敌意。
可是红衣少年的敌意就写在脸上,只要不是瞎子,都可以看得到。
像这种人如果能够杀得了人,那才是一件奇怪的事。
这时龙秀又及时修正了自己刚才的行动原则。
他并没有必要先去杀最可怕的中年人,他可以先杀了这个红衣少年。
群斗的另一个原则就是,先对付你最先遇到的人。
杀一个,对方就会少一个人,这样自己生存的把握就会更大一点。
红衣少年一走到龙秀的面前,就用力一拍桌子,道:“你就是龙秀?”
龙秀笑道:“我是。”
红衣少年道:“你知道我是谁?”
龙秀道:“我不知道。”
红衣少年道:“我就是凌玉树的儿子。”
龙秀几乎要忘了凌玉树这个人,他唯一的印象就是,这个姓凌的人现在已不在这个世上。
并且这和自己有很大的关系。
龙秀对红衣少年的行为感到好笑。
如果你真的想杀人,就千万不要说太多的废话,杀人的机会只有一次。
永远只有一次。
龙秀不会放过这个机会,他既然知道对方是仇人,既然知道对方并不会和自己杯酒言欢,这就足够了。
足够让龙秀去杀人。
所以龙秀一拳就打在了红衣少年的脸上。
他的外号就叫做“铁拳书生”。这个外号一点也没有夸张。
他的拳头的确就是铁拳。
一拳封门,红衣少年的脸上立刻开了花,各种颜色全都流在了脸上。
在红衣少年倒下的时候,大汉怒吼一声,手提着狼牙棒向龙秀冲了过来。
狼牙棒是一种非常厉害的武器,龙秀知道这种武器的可怕。
就算是金刚不坏之身,也不可能受得了狼牙棒的一击。
这种只在上阵交锋时才用的武器,在江湖上的斗殴中也同样有用。
对于这种武器,硬碰硬的方法绝对是行不通的。
龙秀一抬手就抄起了桌子,用桌子挡了大汉的一击,狼牙棒击在桌子上,桌子立刻变得粉碎,龙秀也觉得自己的手臂一阵阵发麻。
这位大汉的力气的确不小。
如果再让他进攻下去,龙秀的处境很可能就不妙了。
所以他不会给大汉第二个机会。
让他觉得对方可悲的是,那位中年人居然到这种时候还没有动手。
龙秀的拳头从大汉的肋下穿过去,重重地击在大汉的腰上。
正如没有人能受得了狼牙棒的一击一样,也很少有人能受得了龙秀的一拳。
也许有人可以,可是绝不是这位大汉。
大汉大叫一声,手中的狼牙棒就垂了下来,龙秀不会让他喘息,他很快就打出了自己的第二拳。
这一拳打在大汉的脸上。
他的样子很快就变得和刚才那位红衣少年一样。
在大汉倒下的时候,龙秀随手拿起了大汉手中的狼牙棒。
让他觉得奇怪的是,中年人还没有动,他居然还在那里慢慢地喝酒。
龙秀倒提着狼牙棒,向这个人走了过去。
这时这位中年人忽然做了一件让龙秀觉得不可思议的事。
他居然向龙秀跪了下来,就像是一个犯了错误的孩子在严父面前跪下来一样。
他说道:“我和他们并不是一路的,我们只不过是刚刚才认识。”
龙秀笑道:“是吗?”
龙秀笑道:“你知道不知道,在有些人面前,不管你是说谎还是说实话,都是没有用的。”
他一棒就击在了中年人的天灵盖上。
他要说的最后一句话就是:“我恰好就是这种人。”
龙秀并不是一个慈悲的人,他也知道,江湖人有时候往往会装出可怜柔弱的样子,让人同情。
可是一转眼,你就死在了他的手上。
这种事龙秀不知见过了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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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人对龙秀而言,是非常轻松的事,他在杀过人之后,也从来没有想到过处理,因为自然有人会为他去做。
在他离开同华楼之后,一个人会来到同华楼,对同华楼的老板说几句话。
最后,这位老板向这个人保证道:“我们这里根本就没有来过这样三个人,这三个人也许根本就没存在于这个世上。”
在这个世上,你只要有势力,有金钱,就算是杀人也没有关系。
龙秀的事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
× × ×
每一次杀过人之后,龙秀总有一种说不出的冲动,在杀过人之后,他往往需要一个女人。
杀人所积聚的杀气并不是杀过人之后就减弱,所以,这就需要一个女人来解决。
龙秀走在街上的时候就在想,他该去找谁?
他的女人实在太多,有时他也不明白,为什么会有这么多的女人喜欢自己。
难道仅仅因为自己有钱,还是因为自己有力量?
不过龙秀一向不会把太多的心思放在女人身上。他知道自己有一点是非常讨女人喜欢的。
就是他在面对一个女人的时候,总是会把其他的女人全部忘掉。
在每一个女人面前,他都是忠贞不渝的好男人。
他也不明白,在别人看来都是那么可怕的女人,为什么在自己面前都变成了呆子?
走到一家中药铺的时候,他忽然想了起来,有一个叫做“红药”的女人,他已经有很长时间都没有见到她了。
一想到红药,龙秀就不能不想起姜夔的名句:“念桥边红药,年年知为谁生?”
他认识红药所说的第一句话,也是这样的一句词。
龙秀不光是铁拳,也同样是一个书生。他的学问一向很好。
他的记忆开始慢慢恢复,他很快就想起,红药的腿特别得长,腰特别得细。
这样的女人总是可以让男人疯狂,龙秀有一点后悔,为什么自己会把这样一个女人忘掉?
幸亏他还记得红药的家。
红药的家就在万艳楼,红药也是杭州城最红的姑娘之一。
龙秀第一次见她的时候,足足花了一千两银子。
可是到了以后,他根本不用花一分钱就可以见到她。
龙秀不知不觉就到了万艳楼。
他并不是经常到这种地方来,他也并不是喜欢去玩这种地方的女人。
红药是唯一的例外。
他知道红药在这种时候一定在睡觉。
红药所持的职业本来就是黑白颠倒。
龙秀并没有从正门走进去,他并不想让太多的人看到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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