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2026-01-15 作者:朱羽 来源:朱羽作品集 点击:
省城的“唐记皮毛店”合上了门板,有好几天没作生意了;可是,省城其他的百行百业还是同往常一样日出而作,日没而息,它们和太阳每天升起一样地毫无变化和更改。
唐家牧场那家皮毛店开在东观附近,一边约莫有二十几家皮毛店,串联成一个皮毛市场。俗话说,同行是冤家,生意竞争,彼此难免交恶。不过,皮毛业的一些掌柜们倒是相处得非常的愉快。对外,价钱一致;对内,相互支援、交换,它们的情况风那句“同行是冤家”的俗话倒是恰巧相反。
其中一家最大的店家是“顺成”,掌柜的名叫万百顺,年龄约莫在五十左右,马术精湛,玩得一手好枪,每到皮毛收成季节,他就拉着车队到草原上的各家牧场去收货,他为人非常和气,在作买卖的时候也不是个非常计较的人,久而久之,他成了皮毛行业中的领导者,产生一股向心力,使他的同行以他为中心地团结在一起。
“唐记皮毛店”关上了门板当然引起了他的关心,紧接着,一些流言传进了他的耳股,万百顺简直不相信这是事实。他见过唐群的父母,那样一双和霭可亲的老夫妇,怎会遭到如此悲惨的下场?
他交游广阔,三教九流的各方朋友也很多,化点儿精神一打听,总算得到了一点尚可告慰的消息——唐群还活着。
可是,这孩子上那儿去了呢?
边塞的春寒,胜过江南的隆冬,一到夜晚,西北风刮来,更是令人发抖。“顺记皮毛店”已经合上了店门,万百顺坐在冷冷清清的店堂里,叭叽叭叽地吸着旱烟袋儿,他心里反复不停地在想着那个问题:唐群上那儿去了?
唐群一向很敬重他,爱马、玩枪,二人又有相同的爱好,如果不是年龄有一段距离,彼此可能会成为相当要好的朋友;尽管他们之间相差了二、三十岁,他们还是处得不错,万百顺有这份自信,发生了如此悲惨不幸的事,唐群一定会来找他。
可是,唐群并没有来找他。因此,他才反复不停地想:唐群这孩子上那儿去了?万百顺陷入沉思之中,有人到了他的身边,他都没有感觉。
“掌柜的!”一声轻唤在耳边响起。
“哦!”万百顺微微一惊。
“有客。”
“那来的客?”他一边问,一边向前柜望去。
店堂真够宽大,他坐的地方与前柜最少相距十来丈远,但他在不算很辉煌灿烂的灯光下,一眼就看清楚了来客。
是省城保安队的队长萧子冰。
他来干什么?
一个维护地方上治安的首长,却并不十分受人欢迎,这倒是一件稀罕的事。万百顺脑海中闪电般产生了疑问,但他同样也很快有了答案:萧子冰夤夜来访,一定与唐家牧场的灭门血案有关。
他还来不及迎过去,萧子冰倒是几个大步赶了过来。
“万大掌柜!”萧子冰一脸严肃,开门见山:“有点小事要跟您聊聊,能找个僻静点的地方说话吗?”
“请!”万百顺摆手肃客。
进入内厅,小伙计沏上茶,万百顺亲自将门窗都关好,萧子冰就有些迫不及待地开了口:“万大掌柜!我是为啥而来,想必您早就有了底儿啦!”
万百顺没吭声,也不知是个什么缘故,他对这位在省城中很有点儿份量的人物并没有太多的好感。
万百顺不接腔,萧子冰只得主动地揭开话题:“真惨!一门五口,您……听说了吧?!”
“嗯!”万百顺很沉重地点点头。“萧队长!您打算如何破案缉凶呢?”
“万大掌柜,您问起这码子事我真有点儿惭愧,不过,我也有一肚子的苦水,保安队有百来个好兄弟,几十支破枪,其中还有些是‘单打一’,四乡八镇,迤逦了那么远,我可没有齐天大圣孙悟空的七十二变能耐,能保住省城不出漏子我就要多谢上苍保佑了,我凭什么去破案?又凭什么去缉凶?”
万百顺点点头,没接腔。他又能说什么?他只记得去年为了添增保安队的枪枝,“顺记皮毛店”还摊派了九块老光洋。他不知道那些雪花花的大洋钱都弄到那儿去了。
“唐家的长子没有遇难。”
“听说了。”万百顺始终保持被动的地位。
“他现在成为歹徒的追杀对象,我真为他捏把冷汗。”
“他在那儿?”
“不知道。”萧子冰的目光中闪过一丝狡黠的神色。“唐群那孩子没来找过你?”
“没有。”
“听说他跟你走得很近,是吗?”
“没错,按常情说,他遭遇到这种不幸的事一定会来找我,但是他没有来……我猜想:他可能不在省城。”
“他那家皮毛店也不管了吗?”
“据我估计,店内的存货加上生财家具,少说也值个三、五千大洋,可是,与五条人命比起来,那又算得了什么?我猜想:唐群那孩子一定在寻找凶手。”
“唉!他凭什么呀?这不是老鼠舔猫儿鼻梁骨——自己见找死么?”萧子冰皱起眉头,缩起鼻子,一副忧心忡忡的模样儿。“人家还在黑处找他哩!斩草不除根,春后心萌芽,你想:人家会放得过他吗?”
“萧队长!难道你就不能出面主持一个公道?”
“万大掌柜!你教我如何主持公道?歹徒的额头上没刻字,我只是听说,省城来了好几个凶神恶煞,他们整天守在‘唐记皮毛店’的附近,只要唐群一露面,就是好几泼乱枪射过去。”
万百顺一向对萧子冰没有太好的印象,此刻虽然见到萧子冰一副情急的样儿,仍然不相信对方会有什么好心意,因此没有接腔。
“万大掌柜!唐家牧场出事之后,唐群没来看过你吗?”萧子冰的语气小心翼翼显然是在巧作试探。
“浪有。”万百顺回答得斩钉截铁。现在,他对萧子冰的来意已经摸清楚了;说不定这个明正暗邪的治安首长正在帮忙歹徒找唐群的下落。
“我看,唐群终归会来找你万大掌柜的。”
“找我干啥?”
“不管唐群多么老成,他总是一个孩子,会有许多事情想跟你商量,他平时不是很敬重你的吗?”
“萧队长,把你的来意直截了当地跟我明说吧!”
“如果唐群来,你就立刻派人来告诉我。”
“然后呢?”
“然后我就派人护送他离境,我不能眼看唐家的一条命根断送在我的面前。”
万百顺心中暗暗好笑:你护送唐群离境,歹徒不会跟踪吗?到时候你的人一撤走,歹徒就杀了唐群,你萧子冰可以一推六二五,反正唐群不是死在你的管辖区内,你就没责任啦!
“万大掌柜!你心里在想什么呀?”
“我在想:唐群那孩子要是回到省城之后,不先来找我,那可怎么办?”
“那也只有靠天保佑啦!万大掌柜!我也不多打扰你啦!只要唐群一来,你立刻派人来通知我,准没错。”
萧子冰走了,万百顺的心头上立刻蒙上了一层阴影,他对唐家每一个人都没有道义和责任,现在,他突然觉得唐群的生死存亡都落在他的肩头上,他应该将这副担子挑起来。
万百顺也不知在店堂中坐了多久,最后,睡意终于爬上了他的眼皮,也才困顿地站起来,懵懵懂懂地回到他的睡房。
万百顺上了年纪,早年就养成独睡的习惯。回到房里,也没上灯,只脱了脚上的靴子,就和衣倒向床榻。
突然,一个轻轻的声音在门角落处响起:“万伯伯!”
“谁?”万百顺从床上一跃而起。
“是我,唐群。”
唐群?!他怎么会偷偷地躲在房里?这小子……
万百顺一直都很喜欢这个年轻人,彼此来往也很密切,但他们之间毕竟没有什么太亲密的关系,现在,万百顺竟然赤着脚奔过去,将唐群紧紧地拥在怀里。
“孩子!真难为你!”万百顺心中有千言万语要说,而他却说不出一句话来。
唐群的神情很平静,他缓缓将万百顺推开,冷冷地说:“万伯伯!有一件事想麻烦你……”
“好!我来点灯,有话慢慢谈。”
“不!不要亮灯。”唐群立刻喝阻。
“孩子!在我这里什么都不必怕。”
“万伯伯!我知道你平时对我很好,所以我不想连累你,我在省城也交了不少朋友,但是我想来想去,没有一个人可以信赖,万伯伯,我只有来找你,你务必要帮助我……”
“孩子!有什么事你尽管说,只要我作得到的,我都会尽力去作。”万百顺突然想到萧子冰的话。“对了!你去过店里吗?”
“没去,我不会那么傻。”
“听说有歹徒埋伏在那儿等你。”
“万伯伯!麻烦你出面把我那爿店处理掉,目前我需要一笔钱。”
“你说,你要多少钱?”
“我那爿店,还有好多的皮毛,能值多少钱?”
“孩子!不管你那为店能值多少钱,我只问你需要多少钱,在我这儿先拿,以后再算……”
“不行。以后可能永远也没法子还你这笔钱。”
“为什么?”
“我可能会死掉。”
“孩子!快别这么说,你是唐家唯一的命根,你死不得,死不得啊!”
“万伯伯!你无法了解我此刻的心情……我可以向你保证,我不会平白无故地死掉,我一定会找到仇家,把他撕成一片片,拿去喂狼,拿去喂鹰。”
“孩子!别说这些气话,说吧!你目前需要多少钱?”
“五千块大洋,”
“哦?”万百顺似是非常惊异。
“万伯伯!我估计过,我店里的皮毛存货绝对值这个数。”
“好!好!你是要现大洋?还是要庄票?”
“万伯伯!我不要钱,只是要用这笔钱来办事,麻烦你为我买五支崭新的快慢机,这大概要化上千把块钱。”
“嗯!一千块足够了。”
“再麻烦万伯伯为我找四个枪法好,肯拼命的汉子,我需要这么四把好手,每个人先给他们一千块钱的安家费,事后我还会重谢。”
“孩子!仇家是谁都没有着落,干吗就摆出这大的阵仗呀?!”
“目前我已经有了线索,我要刻不容缓地循线追下去……万伯伯!这些事你多久可以给我办好?”
“最少要一天的时间。”
“那么,我明天夜里再来。”
“孩子!”万百顺慈祥地抚摸唐群的头。“听我一句话,待在这儿,那儿也别去……”
“不!万伯伯!还有朋友在等我。”
“谁?教他也到我这家来……”
“不!万伯伯!我明儿夜里再来,我给您叩头道谢。”唐群跪下去,冲着万百顺叩了三个响头。
夜还是那么静,百行百业都早已关门收店。现在,只有一种行业还在营业,那就是专卖消夜的小吃店。
这些专卖消夜的小吃店中要数“五元居”的买卖最好,不到深更半夜,客不散,火不熄。“五元”这块招牌的由来没人能说得出它的典故,不过,“五元居”的羊肉汤泡却远近驰名。喜欢喝两盅的人,葡萄美酒绝对能使他们醺醺然摇晃着归去,葡萄美酒夜光杯,那正是边塞地区独有的风景。
夜已很深,“五元居”的炉火正炽,那一大锅羊肉汤正散发出诱人的香味。三十堂座头满了七八分,火凤凰坐在一个角落里,她那四个手下并不在她那副座头上,也许分散在其他的座头,她的面向里,手里端着一只盛满红色美酒的玻璃杯,一个劲地在手里旋着,显然,她是在这里等人。
等谁?
那个人已经进来了,是唐群。
唐群勾着脖子,在火凤凰对面坐了下来。
“去过了?”她问得很简洁。
“嗯!”唐群将沈琳手里的酒杯接了过去,一口气喝干。
沈琳连忙又为他斟了一个满杯。
“唐群!我不勉强你照我的方法去寻找仇人,可是,有许多情况我需要告诉你。”
“我在听。”唐群又喝下了第二杯。
“皮毛店的四周最少有十支快枪在等你。”
“我早就猜到了。”
“万百顺宅子附近也埋伏了人,我真不知道你是怎么进出的。”
唐群笑了笑,没说什么。他那种笑容简直比哭还要难看。
“姜二奶奶好像已经提高了警觉,行踪不明,要找她,恐怕很难。”
“还有么?”似乎这些消息对唐群都起不了刺激作用。
“还有一件最可怕的事。”
“对我来说,没有什么更可怕的事了。”
“这件事,我认为相当可怕,省城保安队队长萧子冰这几乎一直是姜二奶的奶入幕之宾,也是在她背后撑腰的人。”
“没错吗?”尽管唐群微感惊异,但是他的语气仍太非常平静。
“千真万确。”
“那就好办了。”
“那就好办了!唐群!这话是什么意思?”
“我不喜欢找女人,萧子冰既然是姜二奶奶背后撑腰的人,我岂不是正好找他?”
“唐群!你弄清楚没有?姓萧的是省城的保安队除长,手底下有百来个兄弟,几十只枪,弹有无上的权柄,你可知道?”
唐群冷冷地说:“但他也只有一条命。”
“唐群!”沈琳幽幽地说:“你怎么如此任性呢?”
“沈琳!”唐群的神态和语气依旧非常冷漠:“当我的父母和弟妹被彭霸枪杀时,你制止我出面抢救,你甚至不让我看。当时你说,只要我听你的话,以后你就会答应我一千个、一万个任何要求,对吗?”
“没错……”
“那么,现在我要求你同意用我的方法去寻仇雪恨,你答应吗?”
“我当然答应,不过……”
“不过什么?”
“不过当我发现其中有危险存在时,我总不能不向你提出警告呀!”
“不必。我根本不怕什么危险,人的生命非常脆弱,我如此,我的敌人也如此……沈琳!我并不坚持要你守信,如果你认为我的作为有危险,甚至会连累你,你可以随时离我而去,我并不勉强。”
“唐群!”沈琳本是一个火爆性子,在唐群面前却变得非常柔顺。“别说这些孩子气的话,我应该帮助你,而且……”
“沈琳!我不需要任何人的帮助,我自己的事由我自己去做。说实话,我也的确需要你这个朋友,但我只需要你为我作一件事。”
“什么事?”
“当我死后为我收尸,把我葬在我父母弟妹一起。”
沈琳猛地打了一个寒噤,唐群变得好冷酷,仇恨的腐蚀性太大了,它轻易地改变了一个人的性格和本质,她心里诅咒着:人间为什么要有仇恨呢?
羊肉汤泡送来了,唐群默默地吃着。他只是将食物送进肚里,以充实他的精力,他并不是在欣赏美食美味,也许,他的味觉已不辨酸甜苦辣了。
沈琳也默默地注视他,等他快吃完了,才轻轻开了口:“今晩先歇息,我有熟识的朋友住在省城……”
“不!你去找地方安歇吧!”
“唐群!你难道不累吗?”
“不累。”
“如果这儿有镜子,我一定教你去照一照,瞧你的双眼满布红丝,两腮削瘦,你已经变得不成人样了,唐群!人生有无数个明天,不要……”
“沈琳!闭上你的嘴!”唐群手上的筷子差点戳进她的口腔:“我不稀罕你那种婆婆妈妈的照顾,你只消告诉我你打算在那儿停脚,如果我有用得着你的地方我好去找你。”
“唐群!对待一个朋友也不必用这种态度。”
“是你自找的,我也不明白你为什么要一脚插进这个烂泥潭?”
门外传来一声马嘶,如此深夜,这一声马嘶即使对一个心中无事的人都会引起注意,何况唐群?他抬头向门外看去,只见他的目光一凛,仿佛看见了什么令他惊讶的事。
沈琳是背对着店门的,她又不便回头去看,只有低声问道:“唐群!是什么人来了?”
唐群没有回答她,也许他根本就没有听见沈琳在说什么,两眼仍然一不稍瞬地看着门外。
接着,沈琳听到皮鞋声,那是一双很特出的皮靴,靴跟钉了铁钉,踩在地上发出了铿锵的声音。
“爷们!吃点什么?”小二上去迓迎。
“你这里不是专卖羊肉汤泡吗?”嗓门很粗哑。
“是的,您请坐!”
沈琳很技巧地回过身去打量了对方一眼,身子像座塔,进门都得弯腰儿,一脸络腮胡子,坐下去的时候,板凳都发出咯吱的声响。
她不认识这个人,她对自己的记忆相当有信心。
同时,她以征询的目光望向她的手下,他们之间的默契相当密切,回复立刻过来,也是不认识。
唐群的双眼眯成了一条线,像是在思索什么。
“怎么回事?”
“我见过这个人……不!不!”唐群又连忙修正:“我见过他那匹马。我喜欢马,所以我对任何一匹好马的印象都特别深刻。”
沈琳又回头看了一眼,马儿就栓在门口,那的确是一匹好马,难得一见的“雪里拖枪”。(浑身雪白,唯独马尾是黑色的,称为“雪里拖枪”。)
这种好马的主人一定不是等闲之辈,沈琳再去搜索她的记忆,仍然是毫无印象。
“想想看:你在那儿见过?”
“想不起来了,好像已经相隔了两三个月。”
“那就不要去想它吧!何必伤精神?”
“不!这匹马,这个人,好像与好多事情有关连……和尚……无痕宝刀……对了!一个多月以前,这个人曾经去过咱们牧场。”
“没错吗?”
唐群没有回答,人已站了起来。
沈琳想阻止,唐群却已向那个高大的男人走了过去。她只得向她的手下作了一个要他们戒备的眼色。
唐群在那人对面坐了下来,直截了当地说:“朋友!咱们见过,你还记得吗?”
“在那儿见过?”那人反问。
“大草原上的唐家牧场。”
那两只铜铃大眼突然向两侧扫动了一下,大嗓门也变得低低的:“你可是唐家牧场的小主人唐群?”
“是的。”
“咬呀!你可知道有多少支枪在找寻你这个活靶子,你怎么还敢在这种地方晃荡?赶紧离开这儿,东城有座土地庙,在那儿等我,我随后就来……”
他的话声未落,店门口又进来了三个人,腰里都插着红苏樱络的匣枪,好像是骡马贩子,也好像是专押皮毛大车的趟子手。
马贩子?趟子手?这都是一般人的看法;在沈琳眼中,这三个人就像刺向她心脏的三把刀。眼光一转,她那四个手下立刻就有了行动。
他们很快地站起来,走向柜台付帐,东掏掏、西摸摸,其实,他们是很技巧地将唐群围了起来,形成了一道肉屏风。这叫做“软贴”,那三个大汉根本拔不出枪。
那个半尊塔似的大胡子又低声说:“快去啊!”
唐群回到座上,抓起那把用白布包裹的刀,大踏步向外走去。
沈琳全神贯注在那三个带枪汉子的身上,当她发现唐群走出店门,想阻止已来不及了。
沈琳吗什么要阻止呢?只因为她突然发现了一件可疑的事:这三个带枪的汉子行迹为何如此嚣张?为任如此明目张胆?莫非……?
她这个念头还没有想完,门外就传来一响爆裂的枪声。
刚跨出门的唐群像是被一根巨大的木柱撞了一下,踉跄后退,撞翻了好几张桌子。
沈琳像一支箭簇般射了出去,她不关心唐群中枪的部位,也不去察看唐群的死活。她只想到一件事:绝不容许一个阴险狡诈之徒在她面前得逞之后安然逃脱。
呼呼两枪。
但是,以沈琳那种冲刺的速度,即使百发百中的神射手也难以瞄准。
沈琳背上的利斧脱手飞出,快得像一道划过天际的殒星。
一声惨呼传来,狙击者竟然被利斧活生生钉在街檐下一根木柱上了。
一切都配合得很好,一个大汉冲过去为沈琳取回那把斧头,沈琳转身扶起中枪倒地的唐群。
那个半尊塔似的大胡子,以及另外三个挂枪的汉子也许与这件狙击行动毫无关连,他们也许是引诱的“幌子”,可是沈琳现在已无法去追究,她必须立刻脱离现场,因为唐群的伤势严重,需要紧急治疗。
沈琳平时对手下一定训练严格,她没有发出任何命令,但是那四个大汉却表现良好,有条不紊地掩护沈琳背负着唐群离开了这家小吃店。
那三个挂枪的汉子互望了一眼,耸耸肩,找座头坐下了,似乎这种杀戮的事早已司空见惯,不足为怪。
那个半尊塔似的大胡子双手捂着脸,似是非常痛苦,连面前那碗热气蒸腾的羊肉汤泡都不想去动了。
他们到底与这次狙击行动有没有关连呢?
在目前来说,这是一个谜。
其实:这个谜在目前根本就不需要解开。
最重要的一个问题是:唐群是否已经中枪毙命?这是太多、太多人所关心的。
唐家牧场那家皮毛店开在东观附近,一边约莫有二十几家皮毛店,串联成一个皮毛市场。俗话说,同行是冤家,生意竞争,彼此难免交恶。不过,皮毛业的一些掌柜们倒是相处得非常的愉快。对外,价钱一致;对内,相互支援、交换,它们的情况风那句“同行是冤家”的俗话倒是恰巧相反。
其中一家最大的店家是“顺成”,掌柜的名叫万百顺,年龄约莫在五十左右,马术精湛,玩得一手好枪,每到皮毛收成季节,他就拉着车队到草原上的各家牧场去收货,他为人非常和气,在作买卖的时候也不是个非常计较的人,久而久之,他成了皮毛行业中的领导者,产生一股向心力,使他的同行以他为中心地团结在一起。
“唐记皮毛店”关上了门板当然引起了他的关心,紧接着,一些流言传进了他的耳股,万百顺简直不相信这是事实。他见过唐群的父母,那样一双和霭可亲的老夫妇,怎会遭到如此悲惨的下场?
他交游广阔,三教九流的各方朋友也很多,化点儿精神一打听,总算得到了一点尚可告慰的消息——唐群还活着。
可是,这孩子上那儿去了呢?
边塞的春寒,胜过江南的隆冬,一到夜晚,西北风刮来,更是令人发抖。“顺记皮毛店”已经合上了店门,万百顺坐在冷冷清清的店堂里,叭叽叭叽地吸着旱烟袋儿,他心里反复不停地在想着那个问题:唐群上那儿去了?
唐群一向很敬重他,爱马、玩枪,二人又有相同的爱好,如果不是年龄有一段距离,彼此可能会成为相当要好的朋友;尽管他们之间相差了二、三十岁,他们还是处得不错,万百顺有这份自信,发生了如此悲惨不幸的事,唐群一定会来找他。
可是,唐群并没有来找他。因此,他才反复不停地想:唐群这孩子上那儿去了?万百顺陷入沉思之中,有人到了他的身边,他都没有感觉。
“掌柜的!”一声轻唤在耳边响起。
“哦!”万百顺微微一惊。
“有客。”
“那来的客?”他一边问,一边向前柜望去。
店堂真够宽大,他坐的地方与前柜最少相距十来丈远,但他在不算很辉煌灿烂的灯光下,一眼就看清楚了来客。
是省城保安队的队长萧子冰。
他来干什么?
一个维护地方上治安的首长,却并不十分受人欢迎,这倒是一件稀罕的事。万百顺脑海中闪电般产生了疑问,但他同样也很快有了答案:萧子冰夤夜来访,一定与唐家牧场的灭门血案有关。
他还来不及迎过去,萧子冰倒是几个大步赶了过来。
“万大掌柜!”萧子冰一脸严肃,开门见山:“有点小事要跟您聊聊,能找个僻静点的地方说话吗?”
“请!”万百顺摆手肃客。
进入内厅,小伙计沏上茶,万百顺亲自将门窗都关好,萧子冰就有些迫不及待地开了口:“万大掌柜!我是为啥而来,想必您早就有了底儿啦!”
万百顺没吭声,也不知是个什么缘故,他对这位在省城中很有点儿份量的人物并没有太多的好感。
万百顺不接腔,萧子冰只得主动地揭开话题:“真惨!一门五口,您……听说了吧?!”
“嗯!”万百顺很沉重地点点头。“萧队长!您打算如何破案缉凶呢?”
“万大掌柜,您问起这码子事我真有点儿惭愧,不过,我也有一肚子的苦水,保安队有百来个好兄弟,几十支破枪,其中还有些是‘单打一’,四乡八镇,迤逦了那么远,我可没有齐天大圣孙悟空的七十二变能耐,能保住省城不出漏子我就要多谢上苍保佑了,我凭什么去破案?又凭什么去缉凶?”
万百顺点点头,没接腔。他又能说什么?他只记得去年为了添增保安队的枪枝,“顺记皮毛店”还摊派了九块老光洋。他不知道那些雪花花的大洋钱都弄到那儿去了。
“唐家的长子没有遇难。”
“听说了。”万百顺始终保持被动的地位。
“他现在成为歹徒的追杀对象,我真为他捏把冷汗。”
“他在那儿?”
“不知道。”萧子冰的目光中闪过一丝狡黠的神色。“唐群那孩子没来找过你?”
“没有。”
“听说他跟你走得很近,是吗?”
“没错,按常情说,他遭遇到这种不幸的事一定会来找我,但是他没有来……我猜想:他可能不在省城。”
“他那家皮毛店也不管了吗?”
“据我估计,店内的存货加上生财家具,少说也值个三、五千大洋,可是,与五条人命比起来,那又算得了什么?我猜想:唐群那孩子一定在寻找凶手。”
“唉!他凭什么呀?这不是老鼠舔猫儿鼻梁骨——自己见找死么?”萧子冰皱起眉头,缩起鼻子,一副忧心忡忡的模样儿。“人家还在黑处找他哩!斩草不除根,春后心萌芽,你想:人家会放得过他吗?”
“萧队长!难道你就不能出面主持一个公道?”
“万大掌柜!你教我如何主持公道?歹徒的额头上没刻字,我只是听说,省城来了好几个凶神恶煞,他们整天守在‘唐记皮毛店’的附近,只要唐群一露面,就是好几泼乱枪射过去。”
万百顺一向对萧子冰没有太好的印象,此刻虽然见到萧子冰一副情急的样儿,仍然不相信对方会有什么好心意,因此没有接腔。
“万大掌柜!唐家牧场出事之后,唐群没来看过你吗?”萧子冰的语气小心翼翼显然是在巧作试探。
“浪有。”万百顺回答得斩钉截铁。现在,他对萧子冰的来意已经摸清楚了;说不定这个明正暗邪的治安首长正在帮忙歹徒找唐群的下落。
“我看,唐群终归会来找你万大掌柜的。”
“找我干啥?”
“不管唐群多么老成,他总是一个孩子,会有许多事情想跟你商量,他平时不是很敬重你的吗?”
“萧队长,把你的来意直截了当地跟我明说吧!”
“如果唐群来,你就立刻派人来告诉我。”
“然后呢?”
“然后我就派人护送他离境,我不能眼看唐家的一条命根断送在我的面前。”
万百顺心中暗暗好笑:你护送唐群离境,歹徒不会跟踪吗?到时候你的人一撤走,歹徒就杀了唐群,你萧子冰可以一推六二五,反正唐群不是死在你的管辖区内,你就没责任啦!
“万大掌柜!你心里在想什么呀?”
“我在想:唐群那孩子要是回到省城之后,不先来找我,那可怎么办?”
“那也只有靠天保佑啦!万大掌柜!我也不多打扰你啦!只要唐群一来,你立刻派人来通知我,准没错。”
萧子冰走了,万百顺的心头上立刻蒙上了一层阴影,他对唐家每一个人都没有道义和责任,现在,他突然觉得唐群的生死存亡都落在他的肩头上,他应该将这副担子挑起来。
万百顺也不知在店堂中坐了多久,最后,睡意终于爬上了他的眼皮,也才困顿地站起来,懵懵懂懂地回到他的睡房。
万百顺上了年纪,早年就养成独睡的习惯。回到房里,也没上灯,只脱了脚上的靴子,就和衣倒向床榻。
突然,一个轻轻的声音在门角落处响起:“万伯伯!”
“谁?”万百顺从床上一跃而起。
“是我,唐群。”
唐群?!他怎么会偷偷地躲在房里?这小子……
万百顺一直都很喜欢这个年轻人,彼此来往也很密切,但他们之间毕竟没有什么太亲密的关系,现在,万百顺竟然赤着脚奔过去,将唐群紧紧地拥在怀里。
“孩子!真难为你!”万百顺心中有千言万语要说,而他却说不出一句话来。
唐群的神情很平静,他缓缓将万百顺推开,冷冷地说:“万伯伯!有一件事想麻烦你……”
“好!我来点灯,有话慢慢谈。”
“不!不要亮灯。”唐群立刻喝阻。
“孩子!在我这里什么都不必怕。”
“万伯伯!我知道你平时对我很好,所以我不想连累你,我在省城也交了不少朋友,但是我想来想去,没有一个人可以信赖,万伯伯,我只有来找你,你务必要帮助我……”
“孩子!有什么事你尽管说,只要我作得到的,我都会尽力去作。”万百顺突然想到萧子冰的话。“对了!你去过店里吗?”
“没去,我不会那么傻。”
“听说有歹徒埋伏在那儿等你。”
“万伯伯!麻烦你出面把我那爿店处理掉,目前我需要一笔钱。”
“你说,你要多少钱?”
“我那爿店,还有好多的皮毛,能值多少钱?”
“孩子!不管你那为店能值多少钱,我只问你需要多少钱,在我这儿先拿,以后再算……”
“不行。以后可能永远也没法子还你这笔钱。”
“为什么?”
“我可能会死掉。”
“孩子!快别这么说,你是唐家唯一的命根,你死不得,死不得啊!”
“万伯伯!你无法了解我此刻的心情……我可以向你保证,我不会平白无故地死掉,我一定会找到仇家,把他撕成一片片,拿去喂狼,拿去喂鹰。”
“孩子!别说这些气话,说吧!你目前需要多少钱?”
“五千块大洋,”
“哦?”万百顺似是非常惊异。
“万伯伯!我估计过,我店里的皮毛存货绝对值这个数。”
“好!好!你是要现大洋?还是要庄票?”
“万伯伯!我不要钱,只是要用这笔钱来办事,麻烦你为我买五支崭新的快慢机,这大概要化上千把块钱。”
“嗯!一千块足够了。”
“再麻烦万伯伯为我找四个枪法好,肯拼命的汉子,我需要这么四把好手,每个人先给他们一千块钱的安家费,事后我还会重谢。”
“孩子!仇家是谁都没有着落,干吗就摆出这大的阵仗呀?!”
“目前我已经有了线索,我要刻不容缓地循线追下去……万伯伯!这些事你多久可以给我办好?”
“最少要一天的时间。”
“那么,我明天夜里再来。”
“孩子!”万百顺慈祥地抚摸唐群的头。“听我一句话,待在这儿,那儿也别去……”
“不!万伯伯!还有朋友在等我。”
“谁?教他也到我这家来……”
“不!万伯伯!我明儿夜里再来,我给您叩头道谢。”唐群跪下去,冲着万百顺叩了三个响头。
夜还是那么静,百行百业都早已关门收店。现在,只有一种行业还在营业,那就是专卖消夜的小吃店。
这些专卖消夜的小吃店中要数“五元居”的买卖最好,不到深更半夜,客不散,火不熄。“五元”这块招牌的由来没人能说得出它的典故,不过,“五元居”的羊肉汤泡却远近驰名。喜欢喝两盅的人,葡萄美酒绝对能使他们醺醺然摇晃着归去,葡萄美酒夜光杯,那正是边塞地区独有的风景。
夜已很深,“五元居”的炉火正炽,那一大锅羊肉汤正散发出诱人的香味。三十堂座头满了七八分,火凤凰坐在一个角落里,她那四个手下并不在她那副座头上,也许分散在其他的座头,她的面向里,手里端着一只盛满红色美酒的玻璃杯,一个劲地在手里旋着,显然,她是在这里等人。
等谁?
那个人已经进来了,是唐群。
唐群勾着脖子,在火凤凰对面坐了下来。
“去过了?”她问得很简洁。
“嗯!”唐群将沈琳手里的酒杯接了过去,一口气喝干。
沈琳连忙又为他斟了一个满杯。
“唐群!我不勉强你照我的方法去寻找仇人,可是,有许多情况我需要告诉你。”
“我在听。”唐群又喝下了第二杯。
“皮毛店的四周最少有十支快枪在等你。”
“我早就猜到了。”
“万百顺宅子附近也埋伏了人,我真不知道你是怎么进出的。”
唐群笑了笑,没说什么。他那种笑容简直比哭还要难看。
“姜二奶奶好像已经提高了警觉,行踪不明,要找她,恐怕很难。”
“还有么?”似乎这些消息对唐群都起不了刺激作用。
“还有一件最可怕的事。”
“对我来说,没有什么更可怕的事了。”
“这件事,我认为相当可怕,省城保安队队长萧子冰这几乎一直是姜二奶的奶入幕之宾,也是在她背后撑腰的人。”
“没错吗?”尽管唐群微感惊异,但是他的语气仍太非常平静。
“千真万确。”
“那就好办了。”
“那就好办了!唐群!这话是什么意思?”
“我不喜欢找女人,萧子冰既然是姜二奶奶背后撑腰的人,我岂不是正好找他?”
“唐群!你弄清楚没有?姓萧的是省城的保安队除长,手底下有百来个兄弟,几十只枪,弹有无上的权柄,你可知道?”
唐群冷冷地说:“但他也只有一条命。”
“唐群!”沈琳幽幽地说:“你怎么如此任性呢?”
“沈琳!”唐群的神态和语气依旧非常冷漠:“当我的父母和弟妹被彭霸枪杀时,你制止我出面抢救,你甚至不让我看。当时你说,只要我听你的话,以后你就会答应我一千个、一万个任何要求,对吗?”
“没错……”
“那么,现在我要求你同意用我的方法去寻仇雪恨,你答应吗?”
“我当然答应,不过……”
“不过什么?”
“不过当我发现其中有危险存在时,我总不能不向你提出警告呀!”
“不必。我根本不怕什么危险,人的生命非常脆弱,我如此,我的敌人也如此……沈琳!我并不坚持要你守信,如果你认为我的作为有危险,甚至会连累你,你可以随时离我而去,我并不勉强。”
“唐群!”沈琳本是一个火爆性子,在唐群面前却变得非常柔顺。“别说这些孩子气的话,我应该帮助你,而且……”
“沈琳!我不需要任何人的帮助,我自己的事由我自己去做。说实话,我也的确需要你这个朋友,但我只需要你为我作一件事。”
“什么事?”
“当我死后为我收尸,把我葬在我父母弟妹一起。”
沈琳猛地打了一个寒噤,唐群变得好冷酷,仇恨的腐蚀性太大了,它轻易地改变了一个人的性格和本质,她心里诅咒着:人间为什么要有仇恨呢?
羊肉汤泡送来了,唐群默默地吃着。他只是将食物送进肚里,以充实他的精力,他并不是在欣赏美食美味,也许,他的味觉已不辨酸甜苦辣了。
沈琳也默默地注视他,等他快吃完了,才轻轻开了口:“今晩先歇息,我有熟识的朋友住在省城……”
“不!你去找地方安歇吧!”
“唐群!你难道不累吗?”
“不累。”
“如果这儿有镜子,我一定教你去照一照,瞧你的双眼满布红丝,两腮削瘦,你已经变得不成人样了,唐群!人生有无数个明天,不要……”
“沈琳!闭上你的嘴!”唐群手上的筷子差点戳进她的口腔:“我不稀罕你那种婆婆妈妈的照顾,你只消告诉我你打算在那儿停脚,如果我有用得着你的地方我好去找你。”
“唐群!对待一个朋友也不必用这种态度。”
“是你自找的,我也不明白你为什么要一脚插进这个烂泥潭?”
门外传来一声马嘶,如此深夜,这一声马嘶即使对一个心中无事的人都会引起注意,何况唐群?他抬头向门外看去,只见他的目光一凛,仿佛看见了什么令他惊讶的事。
沈琳是背对着店门的,她又不便回头去看,只有低声问道:“唐群!是什么人来了?”
唐群没有回答她,也许他根本就没有听见沈琳在说什么,两眼仍然一不稍瞬地看着门外。
接着,沈琳听到皮鞋声,那是一双很特出的皮靴,靴跟钉了铁钉,踩在地上发出了铿锵的声音。
“爷们!吃点什么?”小二上去迓迎。
“你这里不是专卖羊肉汤泡吗?”嗓门很粗哑。
“是的,您请坐!”
沈琳很技巧地回过身去打量了对方一眼,身子像座塔,进门都得弯腰儿,一脸络腮胡子,坐下去的时候,板凳都发出咯吱的声响。
她不认识这个人,她对自己的记忆相当有信心。
同时,她以征询的目光望向她的手下,他们之间的默契相当密切,回复立刻过来,也是不认识。
唐群的双眼眯成了一条线,像是在思索什么。
“怎么回事?”
“我见过这个人……不!不!”唐群又连忙修正:“我见过他那匹马。我喜欢马,所以我对任何一匹好马的印象都特别深刻。”
沈琳又回头看了一眼,马儿就栓在门口,那的确是一匹好马,难得一见的“雪里拖枪”。(浑身雪白,唯独马尾是黑色的,称为“雪里拖枪”。)
这种好马的主人一定不是等闲之辈,沈琳再去搜索她的记忆,仍然是毫无印象。
“想想看:你在那儿见过?”
“想不起来了,好像已经相隔了两三个月。”
“那就不要去想它吧!何必伤精神?”
“不!这匹马,这个人,好像与好多事情有关连……和尚……无痕宝刀……对了!一个多月以前,这个人曾经去过咱们牧场。”
“没错吗?”
唐群没有回答,人已站了起来。
沈琳想阻止,唐群却已向那个高大的男人走了过去。她只得向她的手下作了一个要他们戒备的眼色。
唐群在那人对面坐了下来,直截了当地说:“朋友!咱们见过,你还记得吗?”
“在那儿见过?”那人反问。
“大草原上的唐家牧场。”
那两只铜铃大眼突然向两侧扫动了一下,大嗓门也变得低低的:“你可是唐家牧场的小主人唐群?”
“是的。”
“咬呀!你可知道有多少支枪在找寻你这个活靶子,你怎么还敢在这种地方晃荡?赶紧离开这儿,东城有座土地庙,在那儿等我,我随后就来……”
他的话声未落,店门口又进来了三个人,腰里都插着红苏樱络的匣枪,好像是骡马贩子,也好像是专押皮毛大车的趟子手。
马贩子?趟子手?这都是一般人的看法;在沈琳眼中,这三个人就像刺向她心脏的三把刀。眼光一转,她那四个手下立刻就有了行动。
他们很快地站起来,走向柜台付帐,东掏掏、西摸摸,其实,他们是很技巧地将唐群围了起来,形成了一道肉屏风。这叫做“软贴”,那三个大汉根本拔不出枪。
那个半尊塔似的大胡子又低声说:“快去啊!”
唐群回到座上,抓起那把用白布包裹的刀,大踏步向外走去。
沈琳全神贯注在那三个带枪汉子的身上,当她发现唐群走出店门,想阻止已来不及了。
沈琳吗什么要阻止呢?只因为她突然发现了一件可疑的事:这三个带枪的汉子行迹为何如此嚣张?为任如此明目张胆?莫非……?
她这个念头还没有想完,门外就传来一响爆裂的枪声。
刚跨出门的唐群像是被一根巨大的木柱撞了一下,踉跄后退,撞翻了好几张桌子。
沈琳像一支箭簇般射了出去,她不关心唐群中枪的部位,也不去察看唐群的死活。她只想到一件事:绝不容许一个阴险狡诈之徒在她面前得逞之后安然逃脱。
呼呼两枪。
但是,以沈琳那种冲刺的速度,即使百发百中的神射手也难以瞄准。
沈琳背上的利斧脱手飞出,快得像一道划过天际的殒星。
一声惨呼传来,狙击者竟然被利斧活生生钉在街檐下一根木柱上了。
一切都配合得很好,一个大汉冲过去为沈琳取回那把斧头,沈琳转身扶起中枪倒地的唐群。
那个半尊塔似的大胡子,以及另外三个挂枪的汉子也许与这件狙击行动毫无关连,他们也许是引诱的“幌子”,可是沈琳现在已无法去追究,她必须立刻脱离现场,因为唐群的伤势严重,需要紧急治疗。
沈琳平时对手下一定训练严格,她没有发出任何命令,但是那四个大汉却表现良好,有条不紊地掩护沈琳背负着唐群离开了这家小吃店。
那三个挂枪的汉子互望了一眼,耸耸肩,找座头坐下了,似乎这种杀戮的事早已司空见惯,不足为怪。
那个半尊塔似的大胡子双手捂着脸,似是非常痛苦,连面前那碗热气蒸腾的羊肉汤泡都不想去动了。
他们到底与这次狙击行动有没有关连呢?
在目前来说,这是一个谜。
其实:这个谜在目前根本就不需要解开。
最重要的一个问题是:唐群是否已经中枪毙命?这是太多、太多人所关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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