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雾浓情深
2022-01-11  作者:上官鼎  来源:上官鼎作品集  点击:

  炎炎赤日下,拜达里克河畔,一处名“回恨岭”的地方,一弯曲流的河流绕着它,地势甚是平坦——
  此时却是战云密布着,辽阔的沙际,两排数以万计的蒙古战士,黑压压地一字对排着,阵当中正是两方高级将领相互对答着——
  “兀猛手下的‘察汗通’走狗听着!”一个位在东面气势威武,臂上青筋粟露的猎装大汉向对方将领喝道:“咱们听从‘回春手’大人之训,从不轻易以武力为敌,但现在你们‘察汗通’欺人太甚,咱们‘兰托罗盖’族,可不得不要以颜色给你们看了。”
  西方的一队,几个雄伟而剽悍的骑士,轻蔑地笑着,内中一个身着黑色皮胄和金甲,顶上两根凤羽摇曳着,神情更是倨傲,哈哈狂笑道:“阿木达手下的小子听着,咱们大汗神威盖世,察汗通族力足征服世界,能够好好请你们‘兰托罗盖’族归附我族,已是天大抬举你们,你们不顺天命,居然还敢反抗,想是活得嫌烦了?”
  东边的战士们听后不禁都鼓噪起来,扬着矛盾呐喊示威——
  最先开口的那位武士,双手一扬立刻兵士俱静下来,他脸罩寒霜地说道:“博突!你胆敢侮辱我族,我金鲁戈首先就要杀你!”
  被称为博突的黑衣武士,阴鸷的眼里,陡地暴出一阵奇光,狂笑道:“好说!好说!你金鲁戈在东面称雄,要知咱们西方‘察汗通’可多得很能胜过你的人……”
  金鲁戈暴喝一声,道:“住口!我金鲁戈现在要杀的是你,不是别人,将你的刀和盾拿起来!”
  博突阴阴一笑,向后一挥手立刻随从将他佩刀和皮盾递上——
  原来东方一面正是属于乌拉族一方,乌拉族附近三十余邦俱受杨守德感化,团结成一族,由“兰托罗盖”族酋长“阿木达”统领。
  此次西方野心勃勃的“察汗通”族突然强大,酋长兀猛手下强兵十万,与东方“阿木达”,还有最北方“古尔班”族之“布诺巴”形成鼎立而三之势——
  其中以“察汗通”最强,“古尔班”较次,而“兰托罗盖”是最弱,但地位来看却是“兰托罗盖”最优。
  三族本来相安无事,谁知“察汗通”酋长兀猛,突然野心大动,想利用其强大武力并吞附近较弱之“兰托罗盖”族——
  “兰托罗盖”族酋长阿木达当然大起恐慌,和平既不成只好立刻调动军马,请族中第一勇士“金鲁戈”为主帅,打算迎战兀猛的入侵。
  且说金鲁戈右手握着长而雪亮的腰刀,左手持着厚而充满弹性的牛皮盾,威武的行上前来——
  立刻周遭变成死一般沉寂——
  博突——“察汗通”族的元帅,也缓缓踱过来,虽然他口上是轻视金鲁戈已极,其实内心对他却是非常顾忌,因金鲁戈的勇敢善战是如“回春手”的医术般,早已传遍了大漠南北——
  金鲁戈蕴着自信的微笑,他相信正直的上帝——阿拉,会主宰一切,对的一方终将胜利,邪的一方却永远得到失败。
  两邦之第一大将,这一次的生死搏斗关系是多么大?个人的名誉,邦族的名誉,而且还影响着自己军队的士气。
  “我一定会胜过对方!我一定会打倒对方!”两人心中都如此想着——
  双方战鼓隐隐颤动着,偏将副帅俱紧张地注视着他们的主帅,只要一有差错或危险,即要挥兵展开短兵肉搏了。
  金鲁戈皮裘猎装,全身轻便得紧,博突却衣甲鲜明,全身上下俱像镀上一层金箔,这样看来“察汗通”族确是有为而来了——
  两人相对一丈处立定,各自行了一次决斗前的礼仪,蓦然博突暴起发难,腰刀在空中划出一道长虹,夹着雷霆万钧之力,向金鲁戈当头砍到。
  金鲁戈神力天生,自幼豪勇过人,此时大喝一声:“好!”
  牛皮盾往长刀一迎。
  “砰!”一挡之下,两人俱退后数步。
  金鲁戈哈哈一笑,这一较下他已知自己臂力胜过对方一筹,立刻他也反击一刀。
  两人俱是硬碰硬,“当!当!当!”长刀交击的声音不绝于耳——
  漠海中两匹战马打圈圈着,马上骑士像无休止地搏斗着,金鲁戈胜在刀法精熟,神力过人,博突胜在机智敏捷,衣甲完备,因此有许多次金鲁戈可以击倒他,却被他甲胄救了。
  “阿拉,万能的阿拉助我!”金鲁戈祈祷着,手上长刀有力地挥动着,为了击倒强敌,甚至使他不顾防护自己身体性命——
  不一会金鲁戈已挂了好几处伤,反观博突却仍全身无恙,刀砍在他身上除了轻微疼痛外,其他什么感觉也没有。
  金鲁戈呼叱着,浴血满身的他仍艰苦地奋斗。
  “这是不公平的决斗!”兰托罗盖族边的勇士,每人都这样想,痛恨的怒火从他们眼中射出来,但没有一个人敢动——
  “当!”金鲁戈又砍中博突一刀,但博突仍夷然无损,反之在金鲁戈只顾攻敌之下,博突的长刀却砍入这勇敢战士的身体——
  金鲁戈从马上跌下来,倒在尘土上——
  阿木达的第一勇士败给兀猛的勇士吗?兰托罗盖的第一个偶像死了吗?所有双方的战士都如此想。
  胜利的博突喜得大叫起来,盾牌与腰刀被他高举在空中,能打倒金鲁戈即等于他已是蒙疆的第一武士了。
  欢呼的他忘了一切,最重要的却是他因欢呼而高抬起的头,这样全身披着胄甲的他可露出了柔软的颈部,咽喉要害——
  阿木达的战士流着泪,兀猛的战士雀跃着——
  突然博突的副帅大叫起来:“主帅注意!”
  在博突还未明白是怎么回事,金鲁戈的长刀已掷进他的咽喉,博突惨叫着也跌下尘埃!
  金鲁戈费力地用皮盾支撑着坐起,望着渐渐气绝的博突,脸上显出虔诚的神色。
  “阿拉!”他狂叫一声,一缕英魂也随在博突后面,向两个方向而去。
  双方军队失去了主帅,不禁都只好鸣金收兵,本以为会惊天动地的大肉搏,却因金鲁戈、博突的死而不得不延期——
  金鲁戈的尸体被自己部属带走,金鲁戈的鲜血也晃眼被黄沙吸去,但他的英勇事迹却永远留在“兰托罗盖”族人的心中——
  “无敌的金鲁戈为我们而战死!”以后回忆起来他们都是如此歌颂。
  金鲁戈战死的消息,传入后方,本为副帅的“吉忽儿”现在升为主帅,但他怎比得上金鲁戈?

×      ×      ×

  这些已是忆君未来以前的事——
  再说忆君孤骑得得北行,路上行人俱是些老弱妇孺,并且都好奇地看着他,渐渐他行到了乌拉族。
  “老伯!‘回春手’杨大人住在何处?”忆君向一老蒙人问道。
  提起“回春手”,蒙人是谁都知道的,而忆君问“回春手”,也使蒙人对他心生好感。
  “你要找他吗?”老蒙人热心地问道。
  忆君笑笑点点头。
  老蒙人一指前面不远的一个较大帐包,说道:“就在那边,杨大人经常都在的。”
  忆君谢了谢,立刻放蹄向那帐幕奔去,不一会已来至那帐前,立刻翻身跨下马——
  忆君看看这蒙疆第一名医的住宅,虽比别的人大了许多,但外表甚是朴素,外面一个蒙族小孩守在帷外,好奇地望着疾步而来的忆君。
  “你有病吗?”小童看着忆君雄伟而充满神气的脸色,不禁怪他为何会来找“回春手”。
  忆君愉快地一笑,摸摸小孩头,道:“我没病!杨大人在家吗?”他故意学蒙人的称呼。
  小孩看忆君温和的模样,也对他露齿一笑,转身跑入帐内,一面呼道:“杨大人,有人要见你,是汉人呢!”
  忆君微微一笑,心喜这童子甚是天真,跟着他也一掀帷幕,踱了进去。
  前已说过,这帐幕甚大,里面用布帘隔成两间,忆君进去时,正有一个头发花白的老者从内间很快出来——
  “你是谁?”老者很疑惑地问道。
  忆君知道他就是杨守德了,看他苍老而憔悴的面容,依稀还有些像死去的恩师——杨凌云。
  忆君不知要如何称呼他才好,但又不能不启口,只好说声:“师爷!你老人家……”
  回春手杨守德更加奇怪了,怎么自己平白做了别人师爷?
  “你……你是哪里来的?我不认识你啊!”杨守德微显嘶哑的声音,显出他心情竟有些激动。
  忆君又不知要怎样告诉他,那“挂月峰”的事情本末才好?他不知道这六十余岁的老头,是不是受得了突然而来的打击?
  “我是令子的徒弟!”忆君说着从怀中摸出那块汉玉佩,缓缓递给杨守德。
  谁知杨守德甚是镇定,一伸手将玉佩接过来,爱惜地抚摸着,这玉佩对他太熟悉了,从父亲手中传到他手中,又由他亲手交给石威,作为凌云与凤霞文定的信物。
  “唉!祥云瑞霞……”杨守德感叹地念着,凌云与凤霞正是因此句而命名的,多年行医的磨练,使他轻易不露出自己的感情。
  但忆君已经觉察到,他的眼睛早就蒙上一层泪水——
  “师爷!”忆君叫道,心想还是先将事情告诉他吧,不然让这孤单的老者担心太久,最后到头来仍是失望,实在于良心不忍。
  “我恩师叫我来蒙疆会见师爷,因为……”忆君将他所知道的详详细细告诉杨守德,面上也露出怀念神色。
  杨守德听完了,他没有痛哭流涕,因为他早死了心,早认了命!现在老妻死了,石威夫妇也亡去,不然他们或许会悲伤。
  “孩子!难为你跑这么远来,这块汉玉你就收下吧!不……别推辞,当是我送你的吧。”
  忆君不好推辞,赧颜收下这块珍贵的汉玉佩——
  “孩子,告诉我,你第一眼看见凌云与凤霞是什么模样?”杨守德把失望深埋在心底,故意作出笑容问道,但他问这个,不是正示出他对爱儿的不能忘怀?
  忆君如何不明白他的意思,当然尽量用最完美的词句,将他们描述一番。杨守德笑了,忆君也笑了,这短短一刻间,他们的感情已被拉得很近。
  正当杨守德在帐中聊着,突然外面传出一阵喧哗声,许多人呼叫着:“公主来了!公主来了!”
  蓦地杨守德突然站起来,脸上闪过一丝喜容神色,随即又罩上愁容——
  “公主!是石酋长的公主吗?”
  杨守德摇摇头,突然笑起来,拉着忆君道:“走!我带你去看看咱们蒙疆第一美人,她是本邦三十余族首领,阿木达大汗的爱女。”
  忆君心中不服道:“哼!第一美人!我就不相信还有人能胜过噶丽丝的美丽?”
  但他仍随着杨守德步出幕外——
  远远一队行过来,蒙人们都排在两旁,让出一道通路。
  渐渐驼队近了,忆君突然发觉一个怪现象。
  “怎么他们竟会哭了?”忆君心中奇怪道,果然道旁有许多蒙人,尤其是一些老妇,正在低低抽搐着。
  忆君微愕想道:“这倒像生离死别的场面,难道以后就再见不着公主了吗?”不过谁也没有注意到忆君的疑惑——
  公主渐渐看得见,忆君眼力特佳,突然发现这公主竟是……
  “噶……”忆君只呼了一个字,陡地顿口,自言自语道:“怎会是她?不可能!”
  人们的暗泣代替了欢呼,公主冷冷地坐在骆驼背上,脸上一丝表情也没有——
  杨守德此时才转脸对忆君道:“怎样?美吧!唉……”他又叹了口气。
  忆君神智竟想不通,问道:“她名叫?……”
  公主过去了,人也散去,杨守德又一拉忆君回进幕内,一面道:“来!进去我告诉你!”
  忆君随着杨守德,重新回归帐内,杨守德待他坐定才说道:“她名叫噶丽丝……”
  忆君惊呼了起来:“噶丽丝!公主名叫噶丽丝?”
  杨守德误会了忆君叫喊的原因,笑道:“不错!噶丽丝!真是人美名字更美。”
  忆君点着头,脑中却想到他与她荒漠同骑的一段情形,心中泛起无边幻想。
  杨守德继续说道:“咱们大汗公主,刚刚才从中原回来,听说武艺可大得惊人……”
  忆君心中一笑,暗道:“这我早就知道了。”
  杨守德又说道:“你知道她这次为何千里迢迢赶回来?她本来在中原随异人学艺尚未出师呢……这你当然不知道。”
  杨守德说着说着……
  前面不是提过,在拜达里克河区域,座落三个部族——最强大的为“察汗通”族,次为“古尔班”和“兰托罗盖”族。
  此次“察汗通”酋长兀猛,大兴兵戈欺凌旁立较他弱小的“兰托罗盖”族。
  “兰托罗盖”酋长阿木达自知本邦无论人力财力俱不是兀猛的对手,何况本邦最伟大的勇士金鲁戈,在第一次交战中竟死于敌手——
  但阿木达怎甘心毫不抵抗就任人割宰,于是他只好相求“古尔班”族酋长布诺巴,请他出兵共同抵御兀猛。
  布诺巴虽然也感觉得到唇亡而齿寒,但他却趁此机会要阿木达答应一个条件,就是阿木达的女儿“噶丽丝”,要嫁得布诺巴的儿子“夏木戟”为妻,才肯出兵。
  噶丽丝的美丽是蒙疆中出了名的,任何青年男子谁不想能获得她,但她自十五岁就由中原一个异人带去学艺了——
  兀猛的兵已是完全聚集,并且金鲁戈死后他去了唯一顾忌,本可长躯直入的,但他也派使者向阿木达提出一个条件。
  兀猛有个儿子,名叫“区交帧”,今年二十五岁,生得豹头环耳,神力过人,并且自幼得蒙疆第一武士“兵奇”传授武功,有万夫莫敌之勇。
  因此兀猛也向阿木达提出婚事,只要阿木达将噶丽丝嫁给他儿子区交帧,就不但不攻打阿木达所属,并且愿意合力将“古尔班”灭掉,全部让给阿木达。
  阿木达不愿得罪兀猛,这是为子民作想,更不愿背弃布诺巴,因为他甚是重义——
  于是阿木达只好招回噶丽丝,并且宣布本月初十,由“区交帧”与“夏木戟”约期到阿木达处来比武,而且可以互请帮手,不过无论哪方胜负三邦儿女皆须献血为盟,永远不得再动兵戈。
  兀猛同意了,布诺巴也同意了,只待噶丽丝的归来,现在美丽的噶丽丝回来了——
  杨守德说完摇摇头,补充道:“嗳!布诺巴的儿子是个白痴,兀猛的儿子‘区交帧’却壮得像只人熊,这两人怎能配得上咱们美艳无双的噶丽丝公主?”
  忆君有些茫茫然,心中想的尽是噶丽丝的影子——
  一日又过,黑夜再度降临大地,忆君留在杨守德处,实行他对噶丽丝许下的诺言——等她七日。至此时他才明白,为何噶丽丝在离开他时,会显出这样悲伤。
  嘹亮的号角呜呜叫着,寂夜里听得份外清明,忆君翻来覆去睡不着,只好站起身来,踱至幕外。
  “嗳!我脑筋怎么这样混乱啊!”忆君敲着头自言自语道。
  晚风一吹使他蓦地一阵清爽——
  向远远的南方,忆君暗道:“噶丽丝!你此时在干什么?可也想到了我?”
  突然一阵冲动,忆君一展身形往南面奔去——
  黑夜里,淡淡一条黑烟飞驰着,三十里在忆君眼中已不算什么距离,不消盏茶时间,“兰托罗盖”的族居地已豁然在望,幕包围层当中,几个特大的蒙古包特立着,这当是阿木达的王宫了,忆君心中这样想。
  立刻他毫不掩蔽身形,展开绝世轻功,闪电般落入并连的六个蒙古包中。
  这六个蒙古包甚是高大宽敞,并连成一个六角形,当中留有一块二十丈见方的空地,内中有水池、假山,花园布置得与中原大家一般无二。
  “这阿木达倒是雅人。”忆君心中想着,跟着往帐中一望——
  哈!这些蒙古包竟有窗有门,直是北屋南化了。
  五个帐内是黑暗的,只有一个还亮着灯火,忆君悄悄往那方掩去——
  布帘向上卷着,从缝隙中,忆君可看到内中一切——
  突然一个男子口音,甚是威严说道:“噶丽丝,你不听我话吗?”
  忆君心一紧,连忙侧耳静听下去——
  这时正是噶丽丝与阿木达在屋内争执。
  “父王,不是我不肯听你话,但你总不能忍心将女儿嫁给她不喜欢的人啊!”是噶丽丝的声音说道。
  阿木达像是甚没有办法,喝道:“我话已说出,怎能更改?”
  噶丽丝竟泣道:“父王要我嫁人,怎能不先告诉女儿一声?我是再怎样也不嫁给他们任何一人。”
  噶丽丝脾性甚是倔强,阿木达对她毫无办法,只好软声求道:“好女儿,你怎不体谅为父的苦心,我们如何能同时树两个强敌,布诺巴的儿子虽是白痴,但区交帧却是英勇过人,我可想法子……”
  噶丽丝哭着打断阿木达,呼道:“不!不!我绝不嫁给他们任何一人,我死也不嫁!”
  阿木达惊道:“你……”话又被噶丽丝打断。
  “父王!我从师父处学得绝艺,我可以敌得住任何敌人,我们为什么要怕兀猛,还有布诺巴?”
  阿木达暴怒了,大声道:“你疯了!你一个人最多了不起敌一百个,如果千万人上来,你怎么办?”
  噶丽丝的声音软下来,仍悲伤地泣道:“不管怎样我是不嫁他们,否则比武那天我将他们统统杀死!”
  阿木达不禁打个寒噤。
  “这方法好毒!”他心中想道,口中却问道:“你……你怎么了?你……可是……可是疯了?”
  噶丽丝仍微泣着说道:“不!我没疯!父王!听我说,人民心目中的偶像金鲁戈被杀死,父王反要与他们修好,这人民会不服的,我……我相信能够胜过任何蒙疆的勇士,父王答应我!别让那比武大会举行……”
  阿木达不相信女儿能够敌得过兀猛和布诺巴手下的强兵猛将,因为他从未见过中原武学。
  “不行!哪里有女子带兵的,你想金鲁戈这样伟大的战士,都被害丧生,你如何能支撑得住?”
  愤怒的颜色,在噶丽丝娇脸上绽开,只见她痛恨地说道:“父王!你是一定要我嫁给他们当中之一人吗?”
  阿木达看着自己美貌无双的女儿,实在夏木戟和区交帧是配不上,就是整个世界也难得找出青年能够与她相提并论,但此时他是不能不忍下心。
  “噶丽丝!为咱们‘兰托罗盖族’着想,为咱们整个三十余族着想,你忍心让他们受战乱的践踏吗?”
  噶丽丝不会屈服,她本身绝艺已是超乎常人,何况她心中已被人占去,其他任何人也不会在她眼里……
  “父王!我……我是绝不能嫁给他们!”噶丽丝甚觉悲伤,本来她甚是顺从阿木达的。
  阿木达心中一惊,陡地明白,突然问道:“噶丽丝,你可是……可是已有意中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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