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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火烧第一堡 独闯狼鬼阵
2025-04-05  作者:马腾  来源:马腾作品集  点击:

  席拙于燕仲行一刀砍划在他胸腹上的刹那,发出一声惨厉的嚎叫,身形猛往后跄退,随着他的跄退,勾魂刺亦从燕仲行胸肩处抽出。
  随着勾魂刺的被抽出,燕仲行胸肩上的伤口,鲜血冒涌,痛得燕仲行一个劲直抽冷气,咬牙有声,一个身子颤抖着,差点挺立不住。
  席拙跄退几步,才勉强站稳,由胸膛到小腹,皮裂肉绽,血肠流溢,身上沾满了泥沙水浆,一双眼睛暴睁怒突,马面上血色全无,勾魂刺斜垂向地,语声嘶哑短促地断续说:“燕仲行,你……你……”
  一句话未说完,身躯猛然一阵抽搐,张口“喀”的喷出一口鲜血,身躯往侧一倾,慢慢倾跌在浅滩水中,水面立时漾出一片血红。
  回刀入鞘,燕仲行一手掩着伤处,跄迹着冲上岸滩,头也不回,往太原城方向奔去。
  一代魔头——席拙,侧躺在浅水中,被涌动的水漾动着长衣,而躯体,却动也不动。

×      ×      ×

  太原城中,发出了一件哄动全城的大事太原第一堡堡主胡一夫,竟然被人在热闹的长街上刺伤!
  胡一夫见燕仲行一人出外追查敌踪,他也闲不住,横竖呆在堡中无聊,而泮湖楼已被烧,他动了去查看一下的念头,带着堡中几名好手,往长街上走去。
  太原城可说无人不识胡一夫,故此,他一现身长街,立时有很多目光投注在他身上。
  胡一夫对此是见怪不怪,昂首快步走向泮湖楼。
  虽然是晌午过后,烧毁的泮湖楼前,仍然围着一大群人在瞧看。
  也难怪这些人好事,因为泮湖楼是全太原最有名气,最大最豪华的酒楼,如今忽于一夜之间被烧成废墟,自然引动很多人来围观瞧看,猜测议论。
  围观议论的人群,不知是谁先看到胡一夫走来,低叫一声,立时,鸦雀无声,一齐扭头瞧着走来的胡一夫。
  人群自动让开,让胡一夫等人走进烧毁的泮湖楼前。
  胡一夬脸上表情木然,流目打量着业以变成残垣焦栋的泮湖楼,脸上虽然神色不动,但从他紧握着的双拳,可知他内心的愤怒。
  略略一看,胡夫见现场人太多,准备转身离去。
  站在他左右后面的五个部下,早于进入人群时,见人多杂乱,暗自加意提防。
  就在胡一夫刚想转身离去的除候,人群中杀猪般有人嚷叫起来:“老天啊,俺的银子不见了,那个杀千刀的昧着一艮心将俺的银子偷了,啊——”
  人群立时起了一阵骚动,叱骂声,嚷叫声纷起。
  骚动的人群迅速波及胡一夫几人,几个手下被拥动的人群挤得差点立身不住。
  “吵甚么——!”胡一夫本已心烦,眼看这群多事的人,骚动嘈吵,发泄般猛喝一声。
  骚动嘈吵的人群立时被胡一夫如旱雷一样的暴喝静止下来,一齐眼睁睁望着胡一夫。
  那个大概是失了银子的人,却在人群中拚命往前挤,哭叫着直往胡一夫立身处挤去。
  人群又起了微小的骚动,胡一夫眉头皱了起来。
  那人终于挤出人群,噗的跪在地上,朝胡一夫一边叩头,一边哭叫:“胡堡主,胡大爷,那是俺的救命钱,求你老为俺寻回银子,俺叫你一声老子!”
  人群哄然的一声轰笑起来。
  因为,跪在胡一夫前面的人,年纪足有六十岁,须发斑白蓬乱,瘦弱佝偻的身上,穿着一套破败的土布衣裤。脸上老泪纵横,模样堪怜。
  他的年纪,不比胡一夫大,也小不了,他那一句“俺叫你老子”,怎不引得人不笑破肚皮。
  胡一夫望着跪在地上,仍在鸡啄米一样叩着头的穷老头儿,眉头不由皱得更深。“起来,你失去了多少银子?”
  穷老头儿却没有起来,仍然不断叩头,哭说道:“那是俺的活命銭,天啊,俺被偷了七钱二分银子!”
  “七钱二分银子?”人群中又爆发出哄笑声。
  胡一夫听说那老头儿只是被人偷了七钱二分银子,却又哭又跪又叩,那模样就像失去了一只大金牛,悲伤得可以,真是啼笑皆非,没好气地对一名手下道:“胡庆,给他十两银子!”
  站在胡一夫身旁的一名汉子,应一声,伸手入怀。
  就在这时,人群中又骚动嚷叫起来:“这人鬼鬼祟祟的,一定是他偷了那老头儿的银子!”
  “抓住他,不要让他逃了!”
  有人在人群中窜钻,有人在猛挤,利那,人群大乱。
  本在戒备着的胡一夫手下,目光从那老头儿身上,移向骚动的人群。
  连胡一夫也被吸引了,目光从穷老头儿身上移开。
  “抓到他了!”有人叫。
  那老头儿却不闻不问,仍在不断叩头,口里恩人恩公的乱叫。
  就在胡一夫将目光移开的刹那,那个仍在叩头的穷老头儿,背后衣领上,蓦的有三点蓝光闪射出,分成品字形。激射向胡一夫咽喉,左右胸。
  三点蓝光快逾激矢,待到胡一夫的手下惊觉,三点蓝光已临近胡一夫咽喉,胸前!
  站在胡一夫身侧的胡庆,不由脱口惊叫出声:“堡主小心!”出手封挡已来不及百忙中一个闪身,移挡在胡一夫身前。
  可惜仍是慢了一步,只能够挡煞射向胡一夫喉咙、左胸的两点蓝光,另一点射向胡一夫右胸的蓝光射在胡一夫右臂上。
  胡一夫于听到胡庆的惊呼声时,心头一怀,目光一收,三点蓝光已射临身前,后退窜跃均闪避不了,只好往旁横移,恰巧胡庆亦往他身前闪移遮挡,替他挡煞了射向咽喉、左胸的两点蓝光,他由于警觉得太慢,反应慢了一点,避过了右胸要害,右臂却不能幸免,被蓝光射中。
  几乎是发出三点蓝光的同时,穷老头儿按地的双手猛撑,膝腿一起,足尖一蹬,整个人倒纵起来,往人群中跌落。
  惨哼与闷叫响起,胡庆身躯一猛烈抽搐,眼一反,脸上蓝光一片,七窍流血,往后就倒。
  胡一夫在后,虽然手臂麻痛,仍然一把将业已中毒死去的胡庆扶住。
  惊叫声,叱喝声纷响。
  有两名手下一见胡一夫及胡庆遭了暗算,急忙一个挡身在胡一夫身前,一个将胡一夫扶住。
  另两个惊怒之下,一声叱喝,身形纵起,追扑那个穷老头儿。
  人群初时还不知道发生了事,及至听见胡庆惨哼,胡一夫闷叫,以及叱喝叫声,才知发生了大事,胡一夫遭人暗算!
  人群立时大乱起来,惊慌四处走避。
  这一来,却苦了那个欲往人丛中跃落的穷老头儿,他本想借着人群遁逃,并拦挡后面两人的追扑,哪知人群却如鸡飞狗走般,刹那走了个空。
  那穷老头去势已尽,堕落在地,后面追扑的两名太原第一堡好手,亦一前一后在穷老头儿前后,将他截住。
  现在已空无一人,穷老头儿佝偻的身形此刻挺得笔直,双目中凶光闪射,狞视着站在他跟前,手持一枝足有四尺长短铁笔的第一堡好手。
  站在穷老头儿对面的高手,姓孟,名力,外号“铁笔王”,是第一堡中十大高手之一。
  截住穷老头儿去路的另一名高手,姓陈,名良远,外号“缠镖手”,精通擒术。亦是十大高手之一。
  “要活的!”胡一夫运指点封住臂上穴道,不令毒气蔓延,见孟陈两人将穷老头儿截住,连忙喝叫。
  那穷老头儿虽然是伪装的,听闻胡一夫喝叫,不由嘿嘿一笑,道:“那有这样容易!”
  身形一动,左拳右掌,刹那向孟力攻出九拳十二掌。
  攻势凌厉猛烈,拳掌未到,强烈的拳风掌劲,涌击向孟力。
  孟力冷哼一声,迎着那穷老头儿的拳掌,竟然不闪不避,踏前一步,四尺长的铁笔,嗤一下划闪,笔直刺点向穷老头儿的腹腔。
  铁笔竟然穿过穷老头儿的掌影拳山,倏的到了穷老头儿的腔腹前!
  穷老头儿若不撤招退身,虽然可以将孟力击伤,但他也势必丧命于孟力的铁笔之下。他还不想死,故此只好收招退身。
  这一退,正好中了孟力之计,孟力正想他退避,好让陈良远对付他,将他生擒活捉。
  穷老头儿一退,站在他背后的陈良远立时欺身而上,双手如蛇般,右手缠向穷老头儿颈脖,左手锁拿向他右肩琵琶骨。
  前面的孟力,配合着背后的陈良远,铁笔原势不变,追刺穷老头儿,逼他不能兼顾背后攻击的陈良远。
  穷老头儿在两名高手夹攻之下,脸色变了,一时之间,令他不知如何是好,手足失措。
  高手过招,丝毫犹豫失措不得,待到他刚想有所动作时,陈良远的双手已缠住他的颈脖,锁拿住他的琵琶骨,令他一动不能动,干瞪眼。
  一阵寒光迅速流遍了全身,令他不自主的打了个寒颤。
  因为,孟力的铁笔,笔尖亦已抵刺在他腔腹就会多了个窟窿。
  面对着死亡,相信世上没有几人会不感到恐惧的,眼前这个改扮成穷老头儿的人,也不例外。
  “说—是谁指使你的?”孟力握笔右手微一用力,笔尖入肉半分,穷老头儿口一张,痛哼出声,一双眼惊怖地望着抵刺在他腔腹上的铁笔。
  这时,胡一夫早已处理好臂上的伤口,缓步上前,盯视着受制的穷老头儿,语声冰寒地说:“毒蜂子,只要你说出指使之人,我可以饶你一死,让你离开!”
  这个穷老头儿原来就是江湖上有名的用毒高手,“毒蜂子”翁绝!
  翁绝被胡一夫点破身份,脸上阵青阵白。“你说的可是真?”
  面对死亡,杀人绝不眨一下眼的翁绝,生出了求生的念头。
  “本堡主从来说一不二!”胡一夫斩截地说。
  嗫嚅犹豫了一阵——对死亡的强烈恐惧,对生之欲望,终于令翁绝下定决心。“好!我说!”
  翁绝困难地咽了口唾沬——因为他的颈脖被陈良远紧紧箍缠住,张口欲说。
  全部人的注意力都集中在翁绝身上——只要翁绝一说,那个令第一堡及胡一夫又恨又怒,但却始终不知是谁的幕后人,就会将身份暴露出,知道了对方的身份,就好对付了,故此,都紧张地静待翁绝说出。
  “他——”翁绝张口说了个他字,突然眼一睁,身一挺一搐,一脑袋条然垂搭下,不言不动。
  事情发生得太过突然,突然得令胡一夫及四名手下,愕然失措,不知翁绝何故会突然暴毙。
  胡一夫神色一变,扑前伸手托起翁绝的下巴。
  翁绝被托起脑袋,仰脸向上,脸色焦黑一片,就像被火烧焦的木头一样,瞪眼张口,死状比胡庆还要恐怖妖异几分!
  胡一夫在他脸上,身前细意察看,终于在翁绝焦黑的脸上眉心处,发现了一个比针孔还要小的细孔,显然,这个细孔就是翁绝的致命处。
  从翁绝焦黑的脸色,胡一夫推断翁绝是中了一种含有绝毒的暗器,而那暗器,细小到发射时,令人很难察觉,且几乎不发出声响,否则,以他们的身手,怎会毫无所觉?
  知道了翁绝是被躱藏于暗处的人以剧毒暗器射杀之后,不用胡一夫吩咐,孟力与另一名高手,已然向最有可能发射出暗器的地方纵身扑去。
  胡一夫表面平静,其实心内懊恼万分,缩回托着翁绝脑袋的手,往下一落,探入翁绝怀中。
  摸出几个磁瓶,胡一夫逐一打开细察嗅吸,将一个磁瓶的药末倒在被暗器射伤的手臂上,同时倾了少许入口中。
  箍缠锁拿住翁绝的陈良远,于胡一夫从翁绝怀中将磁瓶掏出后,松开手,将翁绝尸体放在地上。
  似乎是真正的解药,胡一夫长长吐了口气,运指解开暗上穴道,然后拧头瞧着被放置在地上,脸色,肤色蓝汪汪,中毒死去的胡庆。
  胡庆是为了救他而死,故此,他对胡庆的死,感到深切哀痛。
  两条身形先后纵落,正是搜索将翁绝射杀的人的孟力,与另一名高手,从两人脸上失望之意,不用问,也知道那人早已逃之夭夭。
  胡一夫似乎早知道有这结果,手一挥:“回堡!”迈步就走。
  孟力与一名高手,合力抬起地上胡庆的尸体,而陈良远亦与另一名高手将翁绝的尸体,带回堡中。

×      ×      ×

  燕仲行悠悠醒转,不知身在何处。
  用力摇了摇头,头脑清醒了不少,他挣扎着想挺起身,胸脯处一阵剧痛,痛得他呻吟一声,无力地,脑袋重重跌落在枕上。
  他不知道自己怎会置身在这松软的床上,只记得当时他一手掩着被席拙刺了个透明窟窿的胸肩伤处,奔向太原城,可是,由于受创太重,加上创口血流不止,奔行了不大一会,终于不支量倒在地。
  至于是谁将他救至此处,他就不知了。不过一,很快他就知道了——有脚步声传入他耳中。
  随着脚步声的接近,燕仲行循声在枕上埋头望向门口。
  自他醒后来,到现在,他才真正看清了自己处身的环境。
  这是一间不大的房间,但很整洁,除了他身下躺着的这张又软又舒服的床,房内别无他物,就只有二张木椅,和一张木桌。
  脚步声在门口停下,一个苗条身形进入他眼帘。
  十六七岁年纪,虽则穿的不是绫罗绸一缎,一身土布衣裳却裁剪合身,头上恰到好处地插戴一朵不知名的山花,清秀可人的脸上,一对大眼睛,灵活地转动着,不问可知,眼前少女,是一个标准的乡村姑娘。
  少女站在门口,略一探视,见燕仲行已醒过来,并且注视着她,毫不羞怯地盈盈一笑,移步进入房中。
  燕仲行刚想开口,少女已先一步笑着关切地问:“你觉得怎样?”
  燕仲行感激地说:“多谢姑娘相救,在下觉得很好,姑娘怎样称呼?”
  少女大方地坐在床边一张木椅上,温柔地说:“我叫蓝姑,你不用谢我,要谢,你谢我爹吧,是他将你救回来的,你已睡了一天一夜,我爹见你沉沉昏睡,怕你有甚意外,我爹守了你一夜,我接替我爹来守护你,想不到你醒过来了,真叫人高兴。”
  农家少女,纯朴天真,不善称呼,故此直呼你我。
  燕仲行听着少女自自然然的述说,心头一阵阵发热,感激得不知说什么好,双目中泪光闪现,感激地望着眼厕这纯朴好心的少女。
  “你贵姓?”少女见燕仲行望着她不说话,脸色微红,低声问。
  毕竟是怀春少女,被一个陌生男人注望,焉有不脸红的?何况,燕仲行又是一个具有强烈男子气概,相貌端正的年青男子。
  燕仲行心里只有感激,绝无半点邪念,但,见少女被自己一时失神注视下,脸红起来,遂不好意思地答:“姑娘,在下燕仲行。”
  少女蓝姑很自然地顺口叫了声:“燕大哥。”
  这是一种很直接尊敬的称呼,在乡村地方,不论男女,对比自己年纪大的男子,都是如此称呼。
  燕仲行高兴地挣扎着想倚坐起身,却被蓝姑阻止了。“燕大哥,你受伤太重,身体虚弱,就躺着吧。”忽然像想起了什么,问:“饿吗?”
  不等燕仲行答应,跳起身,轻快地跑出房。
  燕仲行朝着蓝姑苗条的身形消失在房门外,心内感到一丝温暖。
  少女很快就回到房中,出去时两手空空,回来时手上捧了一锅热腾腾,香喷喷的小米粥。
  “瞧我真傻,明知你一天一夜水米无到肚,一定饿了,还问你饿不饿,来,燕大哥,快趁热吃。”将瓦锅放在桌上,转过身,才扶燕仲行坐起身。
  倚坐在床上,燕仲行眼望着蓝姑勤快轻捷地朝碗里盛粥,盛满后,端到床前,说什么也不让燕仲行动手,一匙匙喂燕仲行吃。
  燕仲行自十岁父母双亡起,到如今整整十八年,第一次再领略到只有父母曾给过他的温情照料,吞下去的一口口热粥,也吞下了无尽的感激。
  少女一点忸怩之态也没有,就像照料自己的兄弟父亲般自然,一连喂燕仲行吃了三大碗。
  燕仲行这一顿粥,可谓饱在肚子,暖在心头。
  收拾好锅碗,蓝姑望着精神好了很多的燕仲行,关切地问:“燕大哥,你的伤口很痛吧?爹为你上的草药,不知是否有效?”
  燕仲行侧头望向胸肩处虽然包扎好,但血渍殷然的伤处,吐了口气,道:“不痛,多谢你关心,你爹的药很好,相信很快就会愈合。”
  “燕大哥,你伤成这样,是不是被坏人所伤?”蓝姑直觉上认为燕仲行是好人,而好人受了伤,一定是被坏人所害,这是她的原始认识。“你的伤口吓了我一跳,我从没有见过如此吓人的伤口,记得去年隔壁小琐子被牛角抵伤了脚腿,那个血洞也没有你肩上的大。”
  燕仲行望着这个清秀可人的少女,不由想起了他死去的父母。
  要是他父母不早死,可能,他也会有一个像蓝姑这样纯朴善良,逗人喜爱的妹妹,他心里想。
  “燕大哥,你在想些什么?”蓝姑见燕仲行不答她,呆呆地望着她,脸色再次红了。
  “啊,不想什么。”燕仲行回过神来,不好意思地说。“身上的创伤确是被一个大坏人弄伤。不过,我也杀了那个大坏人!”
  蓝姑初时一听燕仲行杀了人,惊得瞪大了双目,不相信地望着燕仲行,好一会,才以手按胸,喘然道:“杀人是不是很可怕的?”
  燕仲行淡笑道:“杀人当然可怕,杀大坏人就不可怕。”
  蓝姑深长地喘了口气。“幸亏我从来没有见过杀人,否则,吓死我了。”
  燕仲行安慰道:“蓝姑,你不会见到杀人的。”
  接又问:“差点忘了问妳,这里离城多远?”
  蓝姑歪着头想了一下。“多远我可不大清楚,城里我只随爹去过两次,城里真大,真热阉,唔……我记得走半天路才到城。”
  燕仲行暗中忖量,以蓝姑的脚程,一个时辰最多走十里路,照她所说,这里离城起码也有七八十里路。
  “燕大哥,你是不是住在城里?”蓝姑接又问,“要不要叫我爹捎个信给你家里?”
  提起家,燕仲行不禁黯然。“蓝姑,我只是个流浪汉,没有家,偶然来到这里,暂时住在城中,多谢你的好意。”
  蓝姑见燕仲行神色黯然,她亦收敛了笑容,戚容道:“燕大哥,我不知你没有家,没有家的人多可怜,燕大哥,你若愿意,可以当这里是你的家,永远留下来,我爹一定会很高兴。”
  燕仲行只听得心头热浪翻涌,喉头哽塞,他真想一口应承,永远留在这个简朴的农家。
  但现实不容许他这样,他还有很多事去做,其中一样最重要的是:世上有很多邪恶凶残的人要他去倒除,他测除那些邪恶凶残的人,正是为了不让像蓝姑这样纯朴善良的人家受到那些邪恶凶残的人逼害,为了世上善良的人家,他甘愿去流浪冒险、拚杀,甚至不惜犠牲性命。
  为了不致令蓝姑太失望,燕仲行委婉地说,“蓝姑,我亦很想留下来,永远留下来,但,我有很多事还要办,待我将事清办得差不多,我一定会回来看你们,我永远都会记着你们。”
  蓝姑初时很失望,但当她听燕仲行说,会回来看她,会永远记着她们,又高兴起来,“燕大哥,我亦会永远记着你。哦,看我,只顾和你说话,忘了你需要多些休息,来,我扶你躺下。”
  说完伸手小心地扶燕仲行躺下,替燕仲行拉好盖在身上的被头,冲着燕伸行一笑,出门而去。
  燕仲行躺在床上,脑中思潮超伏:不知第一堡在他离开后,是否有事发生?而那个幕后人又是谁?最令他关念的,是老猴王不知探查到一些什么线索,是否遭到危险,现在在哪里?
  这一连串问题,都是不能够解答的,燕仲行想了一会。终于沉沉睡去。

×      ×      ×

  老猴王带着猴奴,一路急驰,眼看太阳已快下山,太原城仍望不见影。
  两人都有点累了,想找个地方坐下歇歇,吃口茶,最好是酒,润润喉。
  偏是这一带皆是荒山野岭,别说村镇了,连一户农家猎户也见不到,老猴王心里嘀咕着,别是急急急逃,跑错了方向。
  无奈何,只好一直往前奔驰。

×      ×      ×

  转过一个山脚,穿过—座杂树林子,眼前豁然开朗,猴奴喜欢得尖叫起来。
  树林子前边不远,阡陌纵横,一条大道横亘在两人面前,对面路旁阡陌简,有一片房舍,炊烟在上空嬝嬝升起,并传出猪嘈狗犬声。
  最叫两人高兴的是,村前路边,两间草棚,棚内桌椅三五,草帘招上,写着斗大的“酒”,“茶”两个大字。
  这是一间供路人歇脚、解渴的茶寮酒棚。
  有酒喝,两个人急忙放开脚步,一阵风般奔到酒寮前头钻了进去。
  未坐下,老猴王咽了口唾沬,一叠声叫:“老板,拿酒来。”屁般坐在一副座头上。
  草棚内正有三个风尘仆仆的旅人在喝酒,老猴王只看了他们一眼,就不再理会他们。
  老板很快端来两壶酒,一碟脆花生,一碟猪头肉,放下杯筷,自顾忙他的了。
  猴奴执起酒壶,替老猴王斟满了一杯,老猴王猴急地一口喝了个滴点不剩。猴奴再替他斟满酒杯。如是者老猿王一连喝了三杯。
  畅快地舒了口气,老猴王与猴奴吃喝起来。
  两壶之后,又再两壶,这一顿喝,两人足足喝了十二壶酒。
  老猴王醉意迷离地大叫痛快,猴奴却一声不出,脑袋搭拉着,差点扒在桌上,脸色醉红。
  这时,酒棚内就只走剩一个路客,其馀的两个,早已经走了。
  老猴王脚步有点浮动地站起,放下一锭银子,拉扯起差点连站也站不稳的猴奴,两个人东倒西歪,朝太原城方向走去。
  酒棚老板见这“老一少醉成这样,直摇头。
  剩下来的最后一个酒客,喝干最后一杯,亦结账离去。
  这人也是朝城走去,脚步却不急不慢,在老猴王后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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