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观的歧出──古龙武侠小说“世俗英雄”的文化、社会
2007-11-25 00:00:00  作者:陈康芬  来源:网络转载  点击:


一、前言

  古龙武侠小说的“超越新派”意义,相较于以金庸为宗师的“新派”武侠小说势力,古龙的“超越”,来自于另辟新的武侠写作模式的途径。古龙的创新与成功,反应他对武侠小说情节写作模式的熟稔,以及通俗小说与现代社会环境之间密切关联性的敏锐。

  前者表现在跳脱“侠客成长历程”的设计:后者以其武侠世界的人性江湖,投射出台湾现代社会(台北)都市人的心理样态与生命想象情境。(1)

  古龙的新式武侠小说,在这两个意义上,不仅仅只是以语言风格造就其武侠小说的“现代化转型”成就(2),而是突显武侠小说文类的想象世界观,首次下再诉诸传统社会或文化历史范畴,转而取代以“现代”。这使得古龙武侠小说所营造的想象世界,比任何之前的武侠小说创作者,都更远离武侠小说文类中,所保存的中国民族文学形式与传统精神内涵。这个观点指出,如果要深究古龙武侠小说的“现代”意义,仍有必要从“内在”作考察。

  也就是说,古龙之前武侠小说文类所建立的传统世界观,是如何被古龙逐渐舍弃,并将此换置到现代社会文化结构,才可能出现的想象成分。古龙对于“侠客成长历程”情节模式跳脱的自觉性,是重要关键。

  “侠客成长历程”情节模式的舍弃,使得古龙不必再受限于过去武侠小说所累积的文学想象,得以有更多的空间去“新”求“变”。(3)古龙的创新,使得武侠小说的灵魂人物——侠客,不再需要以“变成大侠”作为其情节推进的重心,“变成大侠”背后所预设的各种内外在准则或形象,也就不再是古龙武侠小说着墨之处。

  因此,古龙武侠小说中侠客英雄所呈现的“武”与“侠”,可以下必是中国传统社会所熟悉的武术技艺与精神,也可以不是儒家社会文化结构下道德价值所拟塑的“侠义”传统(4),更不必全然与传统文化范畴发生精神结构的连结。

  古龙另辟情节写作模式蹊径的“超越”创新,最值得关注的,即在于塑造出一种过去都不曾出现过的世俗性英雄侠客类型——以“楚留香”作为代表。“楚留香”这种世俗性英雄侠客类型,之所以有别于过去武侠小说所形塑的侠客类型,最大的特征在于精神人格特质的现代世俗性。(5)这种现代世俗英雄类型的出现,将过去以来武侠小说中,普遍追求抽象生命价值实践与接受考验过程的侠客想象,转换成一种极度个人化与物质性世俗化的人生历程,并且朝向两种极端行去一一正向的享乐人生与负向的自我放逐。

  古龙所开启的“世俗英雄”类型的侠客想象,完全摆落过去武侠小说中、侠客之所以能“以武之道德秩序、行侠之社会正义”的江湖规范,而将侠客在行走江湖时的自我中心意念,作为对人生真理的领悟过程。古龙的世俗英雄,不必谨守江湖规范才能取得认同英雄自身的存在与英雄内在自我,就是永远的侠客证明。这是古龙笔下的世俗英雄,能被大众广为接受的重要原因。

  这种以绝对自我为中心所形成的英雄侠客观,很难附和在以儒道传统为主的中国文化范畴。不仅在缺乏个人主体性的中国传统社会结构中,显得格格不入(6),也和我们印象中约定俗成的英雄侠客特质一一路见不平、拔刀相助(7),有所落差。这个歧出于传统英雄侠客认知的特质,使得古龙武侠小说在同时期新式武侠小说创作流中脱颖而出。值得深思的是,古龙所形塑出来的侠客类型,为什么不会出现在古龙之前的武侠小说中?究竟发生了什么样的本质性裂变?如果真如笔者所预设,他的形象与内涵已经远离武侠小说在中国民族文学形式与传统精神内涵之下的想象范畴,那其形象与内涵背后所对应的想象世界观,究竟又来自哪里?又具有什么样的文化或社会意义?

  关于以上这些提问,我尝试以通俗小说与其所置身社会语境之间的密切关联性作为前提,先厘清传统侠客类型的文化社会,再将首度出现于古龙笔下的世俗英雄,连结于古龙当时创作所身处于时空环境一一六○年代末期到七○年代末期的台北都市。并对照于这个世俗侠客英雄类型所投射的想象世界观,逐一省思这种侠客英雄类型背后,在通俗小说所可能关照的文化性与现代社会语境之间密切关联的社会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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