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传统侠客类型的文化社会解读、古龙武侠小说世俗英雄类型的特色与歧出
武侠小说可以说是现代通俗小说中相当特殊的一种类型,虽然说历史小说与武侠小说一样,其内容在现代通俗小说文类中,都是与过去传统发生最为深远的类型之一。但历史小说的虚构性,却往往容易因制约于历史史实的既定发生程序,难有更宽阔的想象空间,武侠小说则与之相反。
武侠小说之所以特殊于历史小说之处,在于武侠小说拥有不一定必然对应于历史史实的虚构性自由。但这个虚构性的自由,却是建立在一个具有解读效应的创作制约上。这使得武侠小说比任何一种类型的通俗小说,都更能保留过去传统社会文化与历史思想的痕迹,并且成为读者能不能进入武侠小说世界的基本理解能力与认同观点。这是武侠小说相对于其它现代通俗小说的特殊现象。
主要的原因在于,没有任何一种类型的通俗小说到了现代,还能像武侠小说一样,需要将带有浓厚虚构成分的“江湖”,拟塑成一种具有“约定俗成”效力的世界体系,任由创作者自行设定其时间、地点、人物、背景情节等等。因之,武侠小说的江湖世界,不仅是作者创作武侠小说的想象起点,也是制约点,更是读者阅读武侠小说时是否能随之进入想象或获得认同的关键点,这意味着,武侠小说的成立,连带将江湖的虚构性,一同建立在一种具有公约效果的认知基础上。(8)
这使得下同作家笔下的江湖,很难下受前辈作家的影响,也很难摆脱武侠小说在时间进程所累积的文学想象,也在无形中,使得行走于江湖的侠客人物,因为生存境遇的公约设定,使他们更轻易就陷入既定外在形象与内在价值的标准之中。
但相对来说,武侠小说也是因为先有了英雄侠客,才有江湖世界,江湖与侠客,具有一体两面的依存关系。因此,江湖的产生与形塑过程,必然与侠客人物的类型出现,密不可分。在这里,我将着重讨论侠客与中国传统社会之间的关联性,并据此讨论:为什么武侠小说会比任何一种类型的通俗小说,都更能保留过去传统社会文化与历史思想的痕迹,以及古龙笔下的世俗英雄与传统侠客的根本差异性。
中国侠客的历史渊源已久,具体的说,侠客是中国传统封建社会结构下的一种很特殊类型人物,不过,要澄清的是,历史中的侠客范畴人物,多属于已经危害到正常社会秩序与社会规范的盗徒匪类。如秦汉时的侠,多是活贼匿奸,收纳包庇鸡鸣狗盗者,或以其豪爽振施来结交宾客,形成政治、经济、社会势力,从事铸钱、掘冢、剽攻杀伐、藏命作奸、报仇、解仇等活动的不法之辈。(9)
但后来经由文学想象的传播效应,使得侠客变成了具有道德观念与果敢行为的正面人物类型,与传统历史中倾向于负面评价的侠客正式分道扬镳。文学想象中所展现出个性与公义融合的理想人格,是文学侠客绝对不同于盗徒匪类的最大差异性。
另外,文学中的侠客仅仅游走于边缘,并未直接挑战或导致秩序与规范的崩解,不像专营私利的盗匪之徒。另一个重点就是:盗匪并下一定要遵守侠客内在最核心的生命价值——义,但侠客若失去此生命核心价值,就不值得以“侠”称之。(10)值得继续深思的是,自从司马迁的《史记·游侠列传》 ,将“侠客”视为社会性阶层的历史人物类型,而非单独个案时,侠客在历史中所持续发生的集体效应,为何会被转入充满正向性的文学想象发展,并逐渐形成一种具有文化社会性意涵的类型人物?侠客的侠文化与侠意识,也因之成为中国社会文化中独出一格的形象理念的价值判断。这和中国传统社会的政治文化结构之间,究竟有着什么样的关联性?使得历史侠客的负面性,可以被文学想象所瓦消并获得普遍认同?
司马迁曾对游侠这种具有边缘性格的社会阶层人士,作了很深入的观察:
今游侠,其行虽不轨于正义,然其言必信,其行必果,巳诺必诚,不爱其躯,赴士之厄困,既已存亡死生矣,而不矜其能,羞伐其德,盖亦有足多者焉。(11)
在这段话中,可以看出游侠人物类型的特殊性:一是游走于社会正常秩序之外的行为能力,一是儒家历史道德规范价值所认可的个人生命气质。前者是造成历史侠客负面形象的客观事实;后者则点出文学侠客被赋予正面文化社会性格的基础。历史侠客与文学侠客形象上的歧出,即在于各自依循判准下同所导。
但文学侠客之所以能从历史的客观事实中脱胎换骨,重新拥有新的生命风格,这个现象不能只诉诸文学侠客形象透过道德规范价值的被强化而解决。这是从现象本身所产生的结果去推论原因。现象的发生除了最终显现的结果外,一定有结构性的原因作为前提,否则无法导致结果的发生。
因此,回到司马迁从社会性客观事实与个人性主观道德面向所提出的观察来推测。
透过侠客内在道德的强化,虽然可以避免侠客破坏社会集体秩序客观事实所造成的危险性,但不能解决侠客破坏社会集体秩序危险性的事实。
这种现象不得不让我们思考:为什么侠客破坏社会秩序却又能被接受,甚至成为执行正义的象征性人物?这是否与中国传统社会、缺乏客观性制度的法与社会性公平正义的儒家政治文化结构,有极大的关系?
传统儒家以道德作为思想主体的特质,使得中国传统社会并不朝向建立客观性制度的“(西方)法治”面向发展,而是倾向以“人治”作为实质政治运作的基础。因此,政治与社会秩序的维持,仰赖的是“人”,并非是法与制度。这使得地方行政官员,不只负担地方行政工作,其身分还包括负责监管税赋经济的运作者、维持社会秩序的司法执行者。社会性公平正义的实施,在缺乏制度性发展的社会结构的条件下,只能依靠“人”的运作。
这个结构性的缺口,在儒家“德治”的人文精神影响下,反而更进一步透过君子道德与君子对小人道德性上行下效的强化思维,作为解决之道。但诉诸君子本身的道德主体,与是否能主持社会正义的客观性之间,已经没有绝对的必然性存在,更何况“人治”的养成背景,来自于透过儒家经典熟悉度的检验、才成为朝廷命官的地方行政官员。再加上中国传统社会并没有任何现代公民的基本人权的宪法保障,人民对地方行政官员执行司法审判,所发生的种种弊端,除了宗教超越性的天命因果报应之外,找下到社会性的超越力量。
在这种人治政治结构下,缺乏法律与人权保障的社会型态,只能透过“包青天”之流的朝廷命官解决。但“包青天”难求,即使求到了,“包青天”遵奉的王法,下过是“帝王家天下”的思想产物,并不来自于保障基本人权的预设前提。社会性的公平正义实践,是极为困难。
反观司马迁对侠客:“言必信,其行必果,已诺必诚,不爱其躯,赴士之厄困,既已存亡死生矣,而不矜其能,羞伐其德”的判断。司马迁从儒家的道德价值理念中,还是深刻地发现,侠客在冲动行为中,所符合利他判准的“义”的人格特质。
这种利他性的“义”的人格特质,大抵朝向三个面向的想象被强化:一是在缺乏客观性司法制度的社会结构中,侠客游走社会边缘的行为模式,在渴望民间社会正义执行者的想象下,加以被容忍,甚至导向“宫逼民反”的同情处境,作为其触法的因果解释,并从现实社会秩序,逐渐分离出具有实境空间效应的“绿林”。一是透过与儒家知识份子道德形象的相互结合,有效规范侠客的越轨行为,使得侠客不再具有破坏社会秩序的危险性,而可生存于“绿林”,也可继续游走社会正常秩序。一是打造侠客生存与活动的“武林”或“江湖”虚构世界,使得侠客破坏社会秩序的客观事实,完全被解消。
这三个面向分别展现了文学想象世界,从中国古典侠义小说传统,向现代武侠小说发展的演绎痕迹与虚拟程度。但不管哪个面向,这些文学想象世界的现实基础与中国传统社会形态有着密下可分的关系。古龙武侠小说的江湖世界,即使不再有历史朝代的时间指标,也都还是指向一个古代的中国。
但从侠客人物在这三个面向发展中,所共同指向“义”的利他人格特质强化现象,会发现“义”的利他人格特质,可以说是传统侠义小说与传统武侠小说中,(正面性)侠客人物内外形象的核心概念。除“义”之外,由王度庐所开启的另一个典范性人格特质一一“情”,在金庸新式武侠小说虽然也提供了新的诠释。但“情之所钟”背后所引发的“牺牲自己”表现,仍是来自于利他性的人格特质。因此,利他性的人格特质可以说是传统侠客英雄形象的基本特质之一。
以“利他性”去检视古龙“世俗”英雄侠客的人格特质,会发现古龙的“世俗英雄”——不管是负向的自我放逐或正向的享乐人生,其行动能力都已经不再来自“利他性”的人格特质,而是“绝对的自我”。
先从古龙笔下朝向负向自我放逐的世俗英雄代表人物:萧十一郎、李寻欢来看。萧十一郎是个很奇怪的大盗,他劫富济贫、却常常被误会成不仁不义的“大盗”:为突显他的孤独与傲骨,又把他塑造成一个生活中身无余钱、自给自足的“善良寻常人”:
萧十一郎挺了挺胸,笑道:“我本来欠他一吊钱,但前几天已还清了。”风四娘望着他,良久良久,才轻轻叹了口气,道:“江湖中人都说萧十一郎是五百年来出手最干净利落,眼光最准的大盗,又有谁知道萧十一郎只是请得起别人吃牛肉面,而且说不一定还要赊帐。”
……
萧十一郎将山谷出产的桃子和梨,拿到城里的大户人家去卖了几两银子……
……
原来“大盗”萧十一郎所花的每一文钱,都是正正当当,清清白白,用自己劳力换来的。
他虽然出手抢劫过,为的却是别的人,别的事。(12)
正如引文所呈现,古龙处理萧十一郎在小说的身分认同,出现两种不同社会体系价值观的矛盾。萧十一郎的“侠”的正当性,来自于“劫富济贫”;但别人又认为他“不仁不义”,原因是劫富济贫的“大盗”行为。前者是中国传统社会侠文化所认可的范围:后者则来自现代法治观点,不以“劫富济贫”动机,作为现实中“大盗”可触法的正当性理解。这个矛盾,古龙并不走向武侠小说的传统处理模式(侠客成长),以具体情节与内在动机的互动,强化侠的利他性格特质。也就是说,萧十一郎虽然“出手抢劫过,为的却是别的人,别的事”,但却找下出任何具体线索证明他的内在动机。反而透过强化“孤独的自我”的人格特质,作为这个矛盾的内在因果逻辑:
萧十一郎无论和多少人在一起,都好像是孤孤单单的,因为他永远是“局外人”,永远不能分享别人的欢喜。
……
……他总是会想起许多不该想的事,他会想起自己的身世,会想起他这一生的遭遇……
他这一生永远都是个“局外人”,永远都是孤独的,有时他真觉得累得很,但却从不敢休息。
因为人生就像是条鞭子,永远不停的在后面鞭打他,要他往前走,要他去寻找,但却又从不肯告诉他能找到什么……(13)
萧十一郎的“孤独的自我”,使得他的爱情一一萧十一郎的生命重心,充满了矛盾的匮乏:他只能以感情自虐的方式,为最爱的女人“受苦受难”,但又眼睁睁看着他最爱的女人与爱她的女人为他“受苦受难”终身。影响他一生悲剧性格的“孤独的自我”,说明白了,就是“缺乏爱的行动力的自私”一一不管是对他爱的女人或爱他的女人,他都缺乏对于追求爱情或回报爱情的实践能力。萧十一郎的“自虐”,使得他不得不以自我放逐的方式生存下去,而他的“自虐”也同时阻碍别人进入他的世界。他的自我封闭,使得他的侠客形象,很不同于过去武侠小说中的侠客。
再来看李寻欢的爱情一一同样也是李寻欢的生命重心。就像古龙所说的:“他生平唯一折磨过的人,就是他自己”一一拥有和萧十一郎一样的自虐性格,他的悲剧在于将自己最爱的未婚妻林诗音让给好朋友龙啸天,整个割爱行为的动机,只是为了报答龙啸天的救命之恩与朋友义气。但仔细去检索李寻欢为了报恩与朋友义气的关系,却会发现这两者之间是存有矛盾的。
在古龙之前的武侠小说,报恩、义气与朋友关系还是维持一定正常关系下的系联与稳定性。李寻欢唯一的稳定朋友关系,是与阿飞形同父子的朋友之情。值得注意的是,这段朋友关系的系联,并不是朋友之义,而是父子之情。如同阿飞父亲般的李寻欢,百般照顾阿飞,两人并下是一种处之于可以彼此平等、实质互惠的朋友关系。最重要的是,阿飞即使误解他,也始终未曾“背叛”他。但李寻欢与龙啸天之间的朋友关系,却充满了一种人我关系的不确定性——知己朋友往往是自己最大的敌人;最大的敌人往往是自己的知己。这使得李寻欢较之萧十一郎,有了更深层的“孤独”:除了亲自将最爱的未婚妻送给别人的爱情困境外,还包括“总是被知己背叛”的友情危机。
就在李寻欢将自己巨额财产当作林诗音的嫁妆,连带送给龙啸天之后,和萧十一郎一样,选择浪迹天涯。但始终无法忘怀心中的最爱。即使发现林诗音因他的错误决定而所嫁非人时,他也无法做出任何具体的补救措施,只有由衷的抱歉和更“孤独”的痛苦。所不同的是,他最后选择了另一个深爱他、为他牺牲奉献的孙小红。这个选择使得李寻欢得以摆脱萧十一郎孤独自我的生命情境,重新享受爱情生命的欢乐:
以前他每丈听列别人说起林诗音,心理总会觉得有种无法形容的歉疚和痛苦,那也正像是一把锁,将他整个人锁住。
他总认为自己必将永远负担着这痛苦。
……
李寻欢的手还是和孙小红的紧紧握在一起。
这双手握刀的时候太多,举杯的时候也太多了,刀太冷,酒杯也太冷,现在正应该让它享受温柔的滋味。
世上还有什么比情人的手更温暖?(14)
萧十一郎与李寻欢两人,同样都选择以玩世不恭的态度放逐自我。常理来说,玩世不恭所透露出的对待世俗态度,是一种倾向及时行乐的人生价值观。但李、萧两人“孤独自我”长相左右的自虐性格,却成为两人无法真正投入享乐世俗生活的精神主因。但是楚留香,却跳脱这种自虐性格所造成的精神痛苦,使得“绝对自我”朝向浪子玩世不恭的世俗物质性发展。这个特性不只造成楚留香的世俗享乐性格,还开始拥有以自我为中心的实质生活品味与世界:
现在,他舒适地躺在甲板上,让五月温暖的阳光晒着他宽阔的、赤裸着的、古铜色的背。海风温暖而潮湿,从船舷穿过,吹起了他漆黑的头发,坚实的手臂伸在前面,修长而有力的手指,握着的是个晶莹而滑润的白玉美人。
这是艘精巧的三桅船,洁白的帆,狭长的船身,监时而光涧的木质,给人一种安定、迅速、而华丽的感觉。
……
……这是他自己的世界,绝不会有他厌恶的访客。(15)
正如楚留香所言:“……人活在世上,为什么不能享受享受,为什么老要受苦……”楚留香是诉诸享乐、冒险,作为其侠客生命基调。再从侠客爱情方面来看,较之李寻欢最后承诺阿飞,会请他喝喜酒的轻描淡写,到了楚留香,古龙更进一步将世俗寻常男子娶妻生子的实质生活描写,放进情节之中:
张洁洁咬着嘴唇,道:“我相信你,但我也知道,嫁鸡随鸡,现在我已是你的妻子,你无论要去哪里,我都应该跟着你才是。”
……
楚留香整个人都跳起来,失声道:“你已有了我的孩子?”(16)
到了陆小凤,又比楚留香更直接表达他对世俗物质的喜好:
布置豪华的大厅里,充满了温暖和欢乐,洒香中混合着上等脂粉的香气,银钱敲击,发出一阵阵清脆悦耳的声音。世间几乎没有任何一种音乐比得上。
他喜欢听这种声音,就像世上大多数别的人一样,他也喜欢奢侈和享受。(17)
而除了爱情的享乐,陆小凤还更露骨表达出,中年男子在宫能欲望的需要:
开始的时候,他还不知道究竟是什么地方不对,不知道还好些,知道更糟——他忽然发现自己竟似已变成条热屋顶上的猫,公猫。
……
陆小凤知道自己身体某一部份已发生了变化,一个壮年男子绝无法抑制的变化。
……
这小妖精的腿不知什么时候忽然就露在衣服外面了。
她的腿均匀修长结实。
陆小凤的声音已仿佛是在呻吟:“你是不是一定要害死我?”(18)
像楚留香、陆小凤这种以世俗物质、感官刺激为生命调性的侠客,即使有任何利他性行为,也只是出于追求冒险的附加价值,很不同于过去英雄侠客以纯粹利他精神为第一动机的行为模式。而对萧十一郎、李寻欢“孤独自我”精神困境的负向发展,在楚留香、陆小凤两人身上,也以近乎自恋的浪子形象,加以取代。这些都不是凑巧,而是象征侠客一旦拥有了绝对自我,是可以不负责任,是可以以自我为中心。(19)这些观念都再再冲击着武侠小说英雄侠客的义之传统。
值得继续追问的是,古龙的世俗英雄侠客,即使已经与以往武侠小说英雄侠客内在的传统性,产生本质性的歧出,为何还广受市场的肯定?市场的肯定,意味着读者理所当然地接受这个质变,没有任何困惑。除了市场对武侠小说求新求变的期待解释之外,具有质变性意义的品味接受,一定有其更深层的原因。否则无法解释:
古龙为什么可以毫无困难的,让他的世俗英雄侠客,充满物质性与感官化,却没有遭受到“道德”的责难?这个现象,意味着武侠小说在传统性的维持,不管是礼教或道德规范,都已经不再是古龙武侠小说所愿意遵守的底限,也不是读者所关切。到底是什么力量摧毁武侠小说型塑侠客与英雄内在的传统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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