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血方古龙,任重相为谋
2005-03-10 17:51:00 作者:温瑞安 来源:六分半堂 点击:
本篇是对龙头小筑中“悼古龙”贴中,风行天下同子一回贴所引起删贴风波而特别作出的回应,原为跟贴,但或许也有公布让有志者有心者讨论指教的价值,故在此再发一次,请宽谅。
特别请班竹及笑商少侠刀下留人之故,是因为我个人甚为认同风行天下同子的高见。
85年9月22日,古龙先生仙逝,对那时兴致勃勃的努力要好好写些武侠作品,有天能得古龙大师评鑑为鹄的目标的我,忽闻古龙先生逝世,那打击直似73年惊闻李小龙去逝一样,震惊莫已,顿失所倚。(李小龙和古龙都是我的偶像,到今天此情此志不易)。
我接受有关古龙逝世感想的第一手访问(其他的都是转载),正是香港明报。也就是说,那是查先生的报纸。访问的人姓林,是女士,也是查先生公司雇用的。1985年,那时,我在港,非但未取得永久居留权,连雇用的公司(查先生从未雇用过我,他甚至说过:我是决不会聘用瑞安的。——这跟当年80年在台未“出事”前全力邀请我赴港会面,并多日宴请我和礼待我及“神州社”的同仁,当然是很不一致的)虽然财宏势大(例如:亚洲电视,新艺城影业公司、嘉禾电影公司——都是当日香港影视界的翘楚,声势最大的公司),但长期而言并不稳定。也就是说,我对这访问,的确不能畅所欲言:至少,我在道义上不能对来访者的背景或老板有贬辞,这是彼此不言而喻的一种默契。事实上,在香港,这数十年来,只有称誉,无有贬辞,否则,只怕在香港文化界难以立足矣。事实上,当年我这么几句,也有文艺界的朋友说我:“踩到地雷边线上了。”
不过,话说回来,我对金庸小说的成就,仍然认为是第一流的,几乎是无可超越的,是宗师中的大宗师。我是崇拜他的小说的。但是,在我深心里,我最喜欢的,还是古龙。他能在金庸之后,翻空出奇,推层出新,才新派武侠开创一条金光大道。他才是惊才羡艳,加上他大情大性,传奇一生,我虽不喜喝酒,但对他则更有一份亲切和相知之情。我常常有这种想法:也许在当时(古龙仍在世时),影视圈对古龙作品有足够的热烈(反映了古龙小说的确受大众爱戴),但在评论方面,大家还是太偏重于金庸了。
古龙已逝,金庸活着,两大家的影响力和文学评价自然就越扯越远了。人死人情在,但还是敌不过人去人情空。幸亏,世事自有公理,公道自在人心,古龙先生有他忠心拥护者,包括受他小说影响和感动的读者,热血古龙及古龙网络的同子,以及我这类受古龙作品影响成长,而且承接他棒子和遗志长跑下去的人。
所以,风行天下侠友在文末写的“呵呵,哈哈,嘿嘿,嘻嘻,嗬嗬”我看了并没有感到不快。他是厚道,不想在我常到的论坛上太过扫我的兴。如果他用这种不同的双声来表达对我的讽刺,我想,尽管我当时是“人在屋檐下”,有点冤,但大抵上,他的讽刺仍是有正确的地方。我很无奈,但也活该。我当时的不幸,是无太大的反抗之力,但不代表我就可以不负责任。所以他嬉笑的声音,让我有反省的启发,我认为,他为古龙先生抱不平,我很尊敬他的态度,由于古龙先生逝世之前毕竟与我曾经相识过,我认为我该代表古龙先生(如果我有资格,汗!)说一声:好家伙!
如果,访问中,我有因太“忍辱负重”“忍气吞声”而有委屈了古大侠之处,那是瑞安不是了。抱歉!
由于我都没有生气,我盼请堂里的弟妹也不要生气。我总是认为:到今天仍能为古龙先生作品拥护到底、忠心到底的朋友,都是了不起的,他们别无所求,只求对得起他们心之所向。不像其他仍在世的宗师,他们的崇敬至少还有活动的目标。“热血古龙”的确是因为一股热血情尚在才存在的,假如我有时间,我也要过去支持,只求古龙先生的弟子们不要一脚踢瑞安出去就好了!我也“古迷”啊!我们都是“同根生”的啊!
笑商及杨无邪版主所作措施,完全没有错,那是维护我及堂子的秩序,我不该也没资格插手。对笑商的做法我表示敬佩。只不过,就算我是给“讽刺”了,我也没有介意,能不能作出这样的要求:大家都不要生气、不要介意好不好?
古龙网站的朋友,就是温派网站的朋友,我们是同在侠道上,在建立“大武侠时代”(古龙先生理想)或“新武侠中华”(瑞安小小心愿)的阵线上的,我们守望相助,发扬古派,光大新派,大家一起努力,这样好吗?相忍为国,互重全志啊!
我们欢迎热血古龙和支持古龙先生的朋友多过来玩玩,大家不要有芥蒂,好吗?我表明态度:我是敬佩古龙的。我的作品也吸取了古龙先生不少养份。如果我作品有光采之处,那是因为他的作品曾照明过我。我甚至希望日后能为他作品撰写专书评介呢!大家既是同道,应互重,相为谋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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