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迪·霍恩斯比《七十七街安魂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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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温迪·霍恩斯比  来源:温迪·霍恩斯比全集 

  刘易斯的小屋大约10平方英尺,就像一间单人牢房。幸好吉多在天花板上安了一个聚光灯,否则这屋里简直暗得像地窖一样。
  安冬尼-刘易斯坐在他那张窄床的床头上,聚光灯正好照在那儿。当他初次抬头时,看起来长得还不错,但只要他一转身,光线照在他的右半边脸时,就活像一只怪物——他的右脸上有几道很深的刀疤,更令人作呕的是他的右眼是一个闪着红光的假眼球,就像玩具店里用莱茵石做的玩具龙的眼睛一样。
  刘易斯抬起手挡住照着他的强光。
  “你现在身体好吗,刘易斯先生?”我问。
  “还好。”他往后拢了拢头发,整理了一下病号服的领子,转了转身,尽量避免灯光照在他的假眼上,“或许不久以后好莱坞的制片人就会发现我是个天才,我将是他们所见到的最成功的明星,他们还会和我签下一百万美元的合约。”
  麦克轻蔑地说:“你有了一百万又能怎样,刘易斯?”
  “我会把这可恶的地方拆掉。”
  下面的大厅里有人吵吵嚷嚷的,就好像几个人在吵架一样。我隐约听到一句“让那帮混蛋离我的病人远点”。
  这是一所很古老的过渡疗养院,发出一种老房子才有的霉味。这儿很脏,住了很多人——在应该住一家四口的空间里竟住了十二个人。缓刑处和一个公司签订合约后,那个公司买下了这幢老房子。他们把这房子尽可能地分为多个小间,供那些精神不正常的患者居住。在合约里规定,每周进行一次思想教育,每天吃两顿饭。
  我让麦克开始提问,因为我喜欢海克特曾帮我们做过的那种警察式的提问。麦克和刘易斯以前也有过几次接触,所以我想他们两个进行问答肯定很有意思,而且也有拍摄价值。
  麦克双臂环抱胸前,倚在墙上沉思着,这场景看来不错。刘易斯正坐在灯光下,那灯光也照到了麦克,麦克的脸有一半在阴影里,显得很有个性。虽然他的姿势和问话显得漫不经心,当他转过身对着刘易斯准备提问时,他的手枪反射出一些光亮,让人觉得他很有威慑力。
  “刘易斯,我听说你是一个很精明的家伙。”
  “如果我很精明的话,我在这儿干什么?”刘易斯神经质地一笑。
  “你跟我说过,你曾在俄勒冈的某所大学学习过,那儿很美。”
  “如果那儿不下雨的话的确不错,我从没见过那么多雨水,我没有雨衣,所以身上总是湿漉漉的。”
  “你在那儿学什么?”
  “学习无宗教论宣传。”刘易斯笑着说。
  “1972年,”麦克说,“女孩们都留着长发,穿着迷你裙,你在俄勒冈交过什么朋友吗?”
  刘易斯的笑容忽然消失了,好像被刺中了伤处:“我不是到那儿交朋友的。”
  “那你到那儿干什么去了。”
  “去减轻被歧视的黑人兄弟的痛苦。”
  麦克问:“你的眼睛是怎么搞的?”
  “被打瞎的。”他转过身去,很不自然地用手挡住了那半边脸,“一个猪猡把我的右眼打瞎了。”
  “你是说一个警察打的吗?我听说是你自己用一支铅笔把眼睛挖出来的,你是这么对精神病医生说的,你为什么要这么做呢?”
  刘易斯急促地喘着粗气。
  “用一些东西挖出自己的眼睛一定很痛苦。”麦克说,“从中你得到了什么?”
  “看到了真理,我的这只瞎眼比你们健康的眼睛能看到更多的真理。”
  “可能是吧!”麦克仍然很轻松地站在那儿,“你有一个带铅笔的什么东西,是吗,刘易斯?你没用铅笔威胁过你的公派辩护律师或别的什么人吗?”
  “我威胁过假释期间的一个警察。”
  “你想从县监狱逃走,所以你把一支铅笔抵在她喉咙上用她做挡箭牌。”
  刘易斯转身背对着麦克,但摄影师仍拍到了他自鸣得意的笑容。“差不多吧,当时铅笔是惟一能当做武器的东西,我花了一年时间才得到它。”
  “在审讯中谁为你作过证?谁是你的品德信誉见证人?”
  “是雷-邦德雷克斯和哈罗德-泰勒。”
  “他们是干什么工作的?”
  “是两个从监狱里获释的家伙,一个在洛杉矶,一个在旧金山。”
  “他们也杀过人吗?”麦克问。
  “我不知道。”刘易斯耸了耸肩。
  “你明知道他们也干过,你真聪明呀。你因为谋杀执法警员而被送上法庭,而那两个为你作证的人则是全国最著名的谋杀警察的犯人,你难道就找不到一个老牧师或者是一个经纪人为你作证吗?”
  “我认为杀掉一只猪并不是犯罪。”
  “啊哈,”麦克挪开倚在墙上的肩膀,放开环抱在胸前的手,他的右手离手枪只有不到两英寸的距离,“你和邦德雷克斯及泰勒还用铅笔干过别的坏事吗?一些暴力事件?”
  “我教他们怎么从监狱里逃出来,还教他们怎么利用那些家伙检查牢房的机会制服他们,怎样抢走他们的枪并逃出去。邦德雷克斯和泰勒用铅笔就像警察用枪一样。”他用拇指和食指比作枪的样子说,“我从他们那儿抢走枪,只是想试验一下我的本领,知道吗?”
  “你真的试验了吧?”
  “是的,而且非常成功,除非当时那儿有三个猪猡,但我当时只遇到两个。”
  “你曾用空手道功夫夺走范-皮尔特警官的手枪吗?”
  “你是说在西方大学那儿吧?”
  “是的。”
  “哦,那是非常典型的空手夺白刃。”
  “在范-皮尔特之前,你有没有用空手道功夫对付弗兰迪警官,你也夺走了他的枪吗?”
  刘易斯看起来很困惑,他挥了挥手说:“对于这个人我什么事都不知道。”
  “如果杀一个警察不是犯罪的话,那你还担心什么?”
  “这不是我干的,我什么也不知道,我也用不着担什么心。”
  “你在县监狱曾跟你的牢友说过这是你干的。你告诉过不止一个人,说你杀了弗兰迪,你很详细地叙说了你是如何用空手道功夫打倒弗兰迪警官,如何抢走他的枪并把他绑了起来。然后开着他的手动式换档杆的车把他拉到八十九大街,并打了他六枪。”
  “你竟然相信那些胡言乱语。”
  “如果我听到那故事,我会信的。”麦克说,他的语调还是那样低沉而又平稳,“你怎么知道弗兰迪警官的车是手动式换档的。”
  “如果说开着手动式变速的车,就显得更像男子汉。”刘易斯耸耸肩说,“那样更可信一些。”
  “你告诉他们你杀过警察后,你在那所监狱里的地位有所提高了吗?”
  “是的,我们在那儿成了上层人士。”刘易斯又开始感到得意了,但是看到麦克的脸时音调又降了下来,他抬头看了看屋里没被灯光照到的阴暗地区,“但是,听我说,当时有好多警察被杀了,我当时可能正在杀别的人,你不能把弗兰迪的死推到我头上,那些向你告密的人只是为了让自己从这件事情中摆脱出来。”
  “为什么我一提起弗兰迪你就变得这么敏感?”
  “因为弗兰迪不同于其他人。先生,我和他一点关系都没有。”
  “为什么弗兰迪与众不同?”
  “我也不知道。”
  “1974年5月你在哪儿?”
  “让我想一想。”
  “洛杉矶袭击案发生的那天晚上你在哪儿?”
  刘易斯坐了起来,又笑了:“那事你不能推到我身上,那得怪特警部队这帮猪猡。”
  麦克坚持问:“那天晚上你在哪儿?”
  “在英格伍德工作,当时在烤汉堡,我们在收音机里听到了那消息,我记得当时有一个客人走进来说他在停车场看到了那场面,所以我记得很深刻。”
  “那儿离事发现场有多远?”
  “三四里吧。”
  “你曾因在英格伍德的一次枪杀案而坐牢,你在英格伍德住吗?”
  “不,我只是在那儿工作了一阵儿,我住在一个大剧场的旁边。”刘易斯说,“在费格罗拉大街。”
  “在南加利福尼亚大学附近。”麦克说,“你是开车去工作吗?”
  “哦,我从没有过车。”
  “那你怎么去英格伍德?”
  “我坐公共汽车到费格罗拉大街,然后在曼彻斯特大街换车。”
  “你几点下班?”
  “我记不清了,那已经是很久以前的事了,不过一般都很晚。我不喜欢下班高峰时等那些堵在马路上好久不动的车。”
  “据我所知,你乘坐的公共汽车是从费格罗拉大街发出的,而且路过离共和军起初躲藏的房子不远的地方。你在等车时曾到那小酒馆里喝过啤酒或者买过香烟吗?”
  “可能去过,我记不清了,有好多事我都记不清了。”
  “你现在正服用药物治病吗,刘易斯?”
  “是的。”
  “你经常吃药吗?”
  “或多或少。”
  “如果你忘记吃药怎么办?”
  这时刘易斯第一次抬起头来看着我,然后拍了拍脑袋说:“在这儿,我有一些伙伴,你可以去问问他们。”
  “你为什么弄瞎自己的眼睛?”
  “我不喜欢我所见到的一切。”
  “你曾用砍刀袭击过一个女孩,她挖了你眼睛一下,是不是?”
  “她简直像头母牛。”
  “她所做的一切让你感到很不光彩,所以你就像她一样,直到把你自己的眼睛弄瞎了,对吗?”
  他闭上眼睛说:“这该死的臭三八,让我永远不得安宁,她的叫喊声每日每夜都在我耳边响起。”
  我背对着门,紧挨着吉多站着,可以清楚地从监控器上看到所有这一幕。刘易斯深深地低着头,麦克转过身,用期待的目光看着我,吉多则满意地咧着嘴笑了。
  我叫道:“停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