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S·加德纳《失踪》

第一章

作者:E·S·加德纳  来源:E·S·加德纳全集 

  治安官比尔·卡特林把信封里的东西倒在他破旧的桌子上,然后盯着坐在他对面的男人,这个男人比他稍年轻些,正不安地坐在那里,聚精会神地听着。
  “和城里人打交道真麻烦,”治安官说,“他们以为我们爱达荷人尚未开化。喏,这位名叫埃德。哈维尔的警察局长,3年前曾来过这里,现在要我寻找一个患记忆丧失症的人。他居然还写了一封两页纸的长信,教我怎么去做,对我指手画脚。”
  治安官锐利的目光从眼镜上方透射过来,汉克·卢卡斯敷衍地点了点头。
  “这个家伙,”治安官接着说,“以前受过伤。他一个人到处瞎逛,经常独自一人出去3个月,回来后竟然不知道去过哪些地方,做过什么,用了什么名字,住在哪儿,诸如此类的问题。他可以在某一天下午5点离开办公室回家,而3个月后才再次露面。这难道不值得注意吗?”
  卢卡斯附和说:“的确值得注意。”
  “这不,”治安官接着说,“一年前他老毛病又犯了。去年9月他失踪了,但这次他给妻子写了一张照片明信片,10月份寄给了她。”
  “喂,等一会儿。”汉克说,“如果他给妻子寄了明信片,那他并不是完全丧失记忆力嘛。他怎么知道寄往哪里?”
  治安官说:“我正要说到这个问题,这相当有趣。他结婚已经3年了,但他写这张明信片时,用的却是妻子出嫁前的名字,而且寄到妻子的娘家。他已经和她结婚了,却仍想着她是他的情人。”
  汉克什么也没有说。
  “至于这个埃德·哈维尔,”治安官接着说,“我想他在东部老家那里是个呱呱叫的警察局长,但是要把他放到我们这儿,他就只是一个度假的游客罢了。3年前刚来萨蒙河支流地区时,他什么错误都犯遍了——甚至包括迷路。现在倒好,他居然写信给我,告诉我哪些是该做的,而且还告诉我应该怎么做。乍听起来,我好象压根儿未做过任何调查工作似的。他告诉我,这家伙名叫弗兰克·阿德里安,现在仍然用着自己的名字,因为他在明信片上签的是‘弗兰克’,还告诉我不妨去查查银行看他是否开过帐户,和镇上商店的老板聊聊,去搜查搜查偏远地区……”
  “这些难道不对吗?”汉克插了一句。
  治安官不屑地哼了一声:“这是他告诉我的该如何找到那家伙的办法!不过,我认为这不是最好的办法。”
  汉克问:“不是吗?”
  “当然不是。”治安官肯定地说,然后补充道,“关于游客的趣事……”
  “你刚才说想正式地和我谈谈,比尔。”汉克打断了他的话,不安地变换了一下姿势。
  “好啦,别不耐烦,”治安官说,“瞧你着急的样子,就像在不该打猎的时节打了猎而又害怕留下什么痕迹似的。”
  “你应该知道这是什么感觉,”汉克说,“我还记得在你当选之前,那时……”
  “哦,这个患健忘症的家伙。”治安官急切却仍不失权威地打断了汉克说,“看来似乎已经到了萨蒙河支流地区,住在一个小木屋里。他有一个照相机,有人给他拍了一张站在小木屋前的照片。这照片寄给了他的妻子,正如我刚才所说,用的是她少女时代的名字:科利斯·莱瑟恩。
  “这张明信片是从特温福尔斯寄出的,真该死,他们浪费了那么多时间去和特温福尔斯那里的人联系。后来,有人说那可能是萨蒙河支流地区,而且失踪人员部的主管发现埃德·哈维尔3年前曾经到过这里,因此便去找埃德,打听这里治安官的名字。埃德没有给他写介绍信,他自己接管了这件事,井写信将这一切告诉了我。”
  “想问我些什么吗?”汉克插话说。
  治安官把照片明信片从桌子上推了过去:“看看吧。”
  汉克看着这张卡片。卡片背面留言处写着:“科利斯,亲爱的,这是我住的地方。它是你所能想象到的最荒凉、最偏僻的地方。我仍能感觉到6星期前那次车祸的后遗症,但是爬山、鹿肉 、蹲鱼,锻炼以及新鲜空气,这些会使我很快好起来的。”
  卡片的收信人是科利斯小姐。
  汉克把卡片翻过来,仔细看着那张照片。照片上是一间山里的小木屋,一个男人站在屋前,傻傻地冲着镜头笑。“车祸?”汉克问道。
  “据埃德·哈维尔说,那次车祸发生在3年前。卡片上的日期表明,这是那家伙在第二次失踪后大约6周寄出的。显然,他的脑袋在车祸中受到了撞击,此后无论何时,他的记忆一出差错,他就会回到出事的时间,之后的任何事件都是一片空白。”
  汉克仍在琢磨着这张明信片。
  治安官问道:“你看出了些什么?”
  汉克说:“这是捕猎者的小木屋,在一个山脊上。是秋天建的,你可以看到木屋周围那块树被砍掉了的地方。这显示地面上曾有过约3英尺的雪。这家伙肯定是个新手。”
  “确实如此。”治安官同意说。
  汉克接着说:“那高统靴子,还有那靴子上的平头钉,我打赌它们足有一吨重。再看他挂在腰上的猎刀,太靠前了,刀鞘上也没有什么保护,他要是去打猎,跳过一根圆木,或蹲下来点火时,刀尖肯定会穿透皮鞘刺进他的大腿,割断他的大动脉,然后我们就又有一桩游客死亡事件要处理了……你为什么认为这木屋就在附近一带?”
  “你注意到角上的那个小‘T.M.’标记了吗?”
  汉克点点头。
  “那是汤姆·莫顿的姓名首字母。他总在他印制的明信片上签名,并在后面附上一串数字。我自己也不清楚这是什么意思,但我在一些照片明信片上看到过那些数字,那些照片明信片是汤姆制作的,反映的是乡村垂钓景点以及小镇附近的一些景观。这张也是汤姆印制的,这肯定没错。”
  “你和汤姆谈过了吗?”
  “还没有,我不是正在等你嘛。”
  “等我?为什么?”
  “嗯,”治安官说,“你瞧,是这样的,汉克,我想让你帮帮我。”
  “喂,等会儿。”汉克说,“比尔,从你说话的方式来看,你已经做过一些安排了。”
  “这没有什么奇怪的。”卡特林治安官急忙说,“我给你找了几个顾客,几个城里来的游客。”
  “都是些什么人?”汉克问道。
  “这个科利斯·阿德里安,似乎突然之间非常急于找到她的丈夫。在她的身边好像另有一个男人,或许她想离婚。为了达到离婚的目的,她要以遗弃罪起诉她的丈夫并送通知给他。或者,万一她成了寡妇,那她就可以马上再婚。这个新出现的男人有很多钱,而且他出手阔绰,他想快些有个眉目。主管这次调查的城市侦探是一个名叫詹姆斯·德威特的伙计,很能干。他马上要休假了,因此他和这位科利斯·阿德里安将一道坐车过来,他们想——”
  “绝对不行,”汉克说,“我不能——”
  “他们将付给你与普通游客一样的价钱。”治安官得意洋洋地结束了他的话。
  “嗯……”汉克犹豫了,“那就另当别论了。另一个家伙呢,就是那个想要娶她的人?他来吗?”
  “当然不来。”治安官说,“他一直没有抛头露面,就像一只紧贴着地面的小梅花鹿一样,希望谁也看不见他。他是东部一个大经纪人的有钱公子。他老爹名叫格里德利,腰缠万贯,在政界也很有影响,是埃德·哈维尔的好友,这也是埃德·哈维尔那么积极的部分原因。你可以站在格里德利的位置上去考虑这件事,假设警方找到了这个丈夫,却发现他丧失了记忆;或者也许他已厌倦了这场婚姻,想离婚,但他却找了一位律师,并且对离间夫妻感情的第三者进行起诉,或者是诸如此类的事情。不,这不可能,格里德利的儿子现在非常安全。”
  汉克说:“哦,我已经把我的队伍带到了一个地方准备就绪,从那里我可以带一队人进入萨蒙河支流地区。当然,我不知道这位城市侦探是何许人,而且——”
  “我们去看看汤姆·莫顿吧。”治安官建议说。
  治安官和汉克·卢卡斯走出了木制的县政府办公楼,沐浴在阳光里。杂乱的爱达荷小镇往往给那些不了解它的人们以错觉。有一些框架结构商业建筑稀疏地排列在仅有的一条长街两旁,其中许多都需要重新刷漆。从这里,一点也看不出这个地方内在的繁荣。方圆50多英里内的牧人们把镇上的设施用于维护他们的牧场。这个县很大,可与东部的某些州相比,来自县里各个角落的生意都流入了县府所在地。坐落在一座简易的平房建筑里的那家银行,偶尔讨论一些金融事务,其影响有时会触及众多的自命不凡的城市银行。
  治安官和汉克·卢卡斯拐进了汤姆·莫顿的门道。接待室里凄冷清凉,装饰着一些面孔熟悉的照片,有穿制服的年轻男子,有高中毕业时的女孩。周围都是手工上色的反映边远山区的照片。
  治安官和卢卡斯无视“找摄影师请按铃”的告示,咚咚地沿着没铺地毯的走廊向后面的起居室和暗室走过去。
  “喂,汤姆。”治安官喊道。
  “你们好。”从一扇标着“暗室”的门后传来了应答声。
  “我是治安官,你在干嘛呢?”
  “正在从显影液里取些胶卷出来。你们等一会儿,我马上就出来。”
  这两人感觉像是呆在邻居家一样和谐,所以很随便。他们走进了起居室,在大肚膛的火炉边的椅子上坐下来。火炉散发着宜人的温暖。他们等着汤姆·莫顿从暗室里出来。
  几分钟后,又高又瘦的摄影师出来了,浑身带着腌泡菜似的酸性冲洗液的气味,说道:“我能帮你们做些什么,伙计们?”
  比尔·卡特林给他看了那张照片:“是你制作的这张明信片吗,汤姆?”
  “哎呀,我不知道。”
  “角上的那些钢笔墨水数字不是你写的吗?”
  摄影师接过图片,翻了过来,仔细看了看右上角的那些数字。“是我写的。”他说。
  “怎么回事?”治安官问道。
  莫顿咧嘴一笑:“嗯,如果你们这些家伙非得知道一些和你们并不相关的事,我可没那么多闲功夫。所有的摄影材料上都有制造商标注的保质期,在这期间,制造商保证它们的质量,但如果保管得当,这些材料在保质期之后还可以再保存几个月甚至几年。而一旦过了保质期,如果你知道哪里有卖,你就可以廉价地买到它们。
  “嗯,去年我有机会买了四批过期的明信片纸张。我在上面标上数字注明是哪一批,以防万一要扔掉其中的一批。有时就在纸张开始报废之前,印出来的图片就有些模糊了,但我还算幸运,没遇上一点儿麻烦。”
  “这么说来,你肯定这是你印的图片”
  “是的,没错。”
  “你想一想制作的日期。”
  “天哪,比尔,你饶了我吧!”
  治安官请求道:“好好看看嘛。”
  莫顿仔细看着这张明信片,而治安官则焦虑地看着他。汉克·卢卡斯斜躺在椅子上,把靴子搁在另一张椅子的扶手上,专心看着一份带插图的期刊。
  莫顿检查着明信片上的数字,然后说:“哎呀,等等,我开始想起来了。”
  “好伙计,接着说。”治安官鼓励道。
  莫顿说:“这件事有些蹊跷……是的,我现在记起来了,那家伙只想印一张。”
  “那有什么奇怪的呢?”
  “噢,是这样的,当人们想把一张照片印到明信片上时,通常至少要印一打,送给朋友。而这家伙进来却说,他想印一张,就一张。”
  “是你冲洗的胶卷?你还记得吗?”
  “不,我没冲。情况是这样的:他随身带来了胶卷,全冲洗好了的,然后他递给我一张明信片大小的底片,让我印在一张明信片上,说想送给他的女友。”
  “记得他长得什么样吗?”
  “他就是照片里的那个家伙。”
  “哦,有点意思。大约是去年9月份?”
  “我想应该要早些,我觉得是在夏天的某个时候。”
  治安官说:“不可能在夏天,肯定是在9月。”
  莫顿琢磨着明信片右上角的钢笔墨水数字,然后说,“我想这种材料在九月份的时候已经没有了。这是我在4月份前后弄到的一批,我想8月份就该用光了。但说不定是我搞错了。”
  “哦,我们知道明信片上的日期以及他失踪的时间。”
  “什么失踪?”
  “他有些不对劲,丧失了记忆,他妻子正在找他。你不记得关于他的任何情况吗?他用的名字或者其它的什么?”
  “啊呀,记不得了。在钓鱼旺季,我从城里来的游客那儿揽到很多活儿,不过我记他们的名字只是为了将他们的照片寄回去,过后就忘了。”
  “噢,汤姆,给这张明信片拍张照,然后帮我们快印6张。可以吗?”
  汤姆看了看表:“什么时候要?”
  “尽快。”
  “我真不知道自己干嘛要问这个问题。”莫顿愤愤不平地说,“从你当上治安官以来,你一直都是这么回答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