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鸳鸯蝴蝶派谈到冯玉奇小说
2025-07-07 作者:裴效维 来源:本站首发 点击:
《民国通俗小说典藏文库·冯玉奇卷》《民国武侠小说典藏文库·冯玉奇卷》将收录冯玉奇的百余种小说作品,此举极其不易。现在,我愿以这篇文章给出版者呐喊助威。尽管我人微言轻,但我毕竟是一个中国文学的研究者,为鸳鸯蝴蝶派说些公道话是我的责任。
冯玉奇是一位鸳鸯蝴蝶派作家,因此我们要想了解冯玉奇,必须首先厘清有关鸳鸯蝴蝶派的一些问题。
一、何谓鸳鸯蝴蝶派
鸳鸯蝴蝶派作家平襟亚在《关于鸳鸯蝴蝶派》(署名宁远)一文中对鸳鸯蝴蝶派的来历说得很清楚:鸳鸯蝴蝶派的名称是由群众起出来的,因为那些作品中常写爱情故事,离不开“卅六鸳鸯同命鸟,一双蝴蝶可怜虫”的范围,因而公赠了这个佳名。
——载香港《大公报》1960年7月20日
可见鸳鸯蝴蝶派并不是一个有组织有宗旨的小说流派,而是因为当时流行的言情小说多写一对对恋人或夫妻如同鸳鸯蝴蝶般相亲相爱,形影不离,因而民间用鸳鸯蝴蝶小说来比喻这种言情小说,那么这种言情小说的作家群当然也就是鸳鸯蝴蝶派了。这种说法应该是可信的,因为民间常用鸳鸯和蝴蝶来比喻恋人或夫妻,很多民间文学作品中不乏其例。这一比喻非常形象生动,但并无褒贬之意,因此不胫而走。传到新文学家那里,便加以利用,并赋予贬义,作为贬低对手的武器。但新文学家对鸳鸯蝴蝶派的界定并不一致,大致有两种看法。一种看法认同民间的比喻说法,即将鸳鸯蝴蝶派小说局限为通俗小说中的言情小说,将鸳鸯蝴蝶派局限为言情小说作家群。鲁迅是这种看法的代表,他在1922年所写的《所谓“国学”》一文中说:“洋场上的文豪又作了几篇鸳鸯蝴蝶派体小说出版”,其内容无非是“‘卿卿我我’‘蝴蝶鸳鸯'”(载《晨报副刊》1922年10月4日)。又于1931年8月12日在社会科学研究会做了《上海文艺之一瞥》的长篇演讲,其中对鸳鸯蝴蝶派小说更做了形象而精辟的概括:这时新的才子+佳人小说便又流行起来,但佳人已是良家女子了,和才子相悦相恋,分拆不开,柳阴花下,像一对蝴蝶、一双鸳鸯一样。
——连载于《文艺新闻》第20、21期
此外,周作人、钱玄同也持这种看法。周作人于1918年4月19日在北京大学文科研究所小说研究会做《日本近三十年小说之发达》的演讲中,就说现代中国小说“还有《玉梨魂》派的鸳鸯蝴蝶体”(载《新青年》第5卷第1号)。次年2月,周作人又发表《中国小说里的男女问题》(署名仲密)一文,认为“近时流行的《玉梨魂》,虽文章很是肉麻,(却)为鸳鸯蝴蝶派小说的鼻祖”(载《每周评论》第5卷第7号)。与周作人差不多同时,钱玄同在1919年1月9日所写的《“黑幕”书》一文中也说:“人人皆知‘黑幕’书为一种不正当之书籍,其实与‘黑幕’同类之书籍正复不少,如《艳情尺牍》《香闺韵语》及‘鸳鸯蝴蝶派小说’等等皆是。”(载《新青年》第6卷第1号)这种看法后来被人称之为“狭义的鸳鸯蝴蝶派”看法。另一种看法却将鸳鸯蝴蝶派无限扩大,认为民国年间新文学派之外的所有通俗小说作家都是鸳鸯蝴蝶派,他们的所有通俗小说都是鸳鸯蝴蝶派小说。这种看法的代表人物是瞿秋白和茅盾。瞿秋白从小说的内容方面来扩大鸳鸯蝴蝶派小说的范围,他在《财神还是反财神》一文中说,“什么武侠,什么神怪,什么侦探,什么言情,什么历史,什么家庭”小说,都是鸳鸯蝴蝶派小说(见人民文学出版社1953年10月版《瞿秋白文集》)。茅盾则从小说的形式方面来扩大鸳鸯蝴蝶派小说的范围,他在《自然主义与中国现代小说》一文中认定鸳鸯蝴蝶派小说包括“旧式章回体的长篇小说”“不分章回的旧式小说”“中西合璧的旧式小说”“文言白话都有”的短篇小说(载1922年7月《小说月报》第13卷第7号)。这种看法后来被人称之为“广义的鸳鸯蝴蝶派”看法,而且逐渐成为主流看法,以致后来的文学研究者都接受了这种看法。
新文学家不仅在鸳鸯蝴蝶派的界定问题上分成了两派,而且在鸳鸯蝴蝶派的名称上也花样百出。如罗家伦因为徐枕亚等人好用四六句的文言写小说,便称其为“滥调四六派”(见署名志希的《今日中国之小说界》,载1919年《新潮》第1卷第1号),但无人响应。郑振铎因为《礼拜六》杂志为鸳鸯蝴蝶派的主要刊物之一,便称其为“礼拜六派”(见署名西谛的《新文学观的建设》一文,载1922年5月21日《文学旬刊》第38号)。这一说法得到了周作人、茅盾、瞿秋白、朱自清、阿英、冯至、楼适夷等人的响应,纷纷采用,以致使用频率越来越高,知名度越来越大,终于成为鸳鸯蝴蝶派的别称了。于是“鸳鸯蝴蝶派”和“礼拜六派”两个名称便被新文学家所滥用。如郑振铎在《新文学观的建设》一文中称“礼拜六派”,而在《〈文学论争集〉导言》一文中却称“鸳鸯蝴蝶派”(见上海良友图书公司1935年10月出版的《新文学大系·文学论争集》卷首)。还有人在同一篇文章里既称鸳鸯蝴蝶派,又称礼拜六派。如阿英在1932年所写的《上海事变与鸳鸯蝴蝶派文艺》一文中说:张恨水的所谓“国难小说”,与“礼拜六派的作品一样,是鸳鸯蝴蝶派的一体”,“充分地说明了鸳鸯蝴蝶派的作家的本色而已”(见上海合众书店1933年6月出版的《现代中国文学论》)。
茅盾在20世纪70年代觉得统称鸳鸯蝴蝶派或礼拜六派都不合适,于是提出了一个折中的看法,他在《紧张而复杂的生活、学习与斗争(上)——回忆录(四)》中说:我以为在“五四”以前,“鸳鸯蝴蝶派”这名称对这一派人是适用的。……但在“五四”以后,这一派中有不少人也来“赶潮流”了,他们不再老是某生某女,而居然写家庭冲突,甚至写劳动人民的悲惨生活了,因此,如果用他们那一派最老的刊物《礼拜六》来称呼他们,较为合式。
——载1979年8月《新文学史料》第4辑
事实是该派在“五四”前后没有根本变化,都是既写言情小说,又写其他小说,将其人为地腰斩为两段,既显得武断,又无法掩盖当时的混乱看法。
这些混乱的看法导致后来的文学研究者无所适从:或沿用“鸳鸯蝴蝶派”的说法(如北大本《中国文学史》和《中国小说史稿》、复旦本《中国文学史》和《中国近代文学史稿》等);或沿用“礼拜六派”的说法(如山东师院本《中国现代文学史》等);或干脆别出心裁地称之为“鸳鸯蝴蝶—礼拜六派”(见汤哲声《鸳鸯蝴蝶一礼拜六小说观念的价值取向及其评价》,载《苏州大学学报》1992年第2期)。这可真算是中国小说史上的一出有趣的滑稽戏了。
二、如何评价鸳鸯蝴蝶派
鸳鸯蝴蝶派的开山作品是1900年陈蝶仙的言情小说《泪珠缘》,因此鸳鸯蝴蝶派应该是指言情小说派,这也就是后来的所谓“狭义的鸳鸯蝴蝶派”,但被新文学家扩大为“广义的鸳鸯蝴蝶派”,实际上也就是民国通俗小说派。
鸳鸯蝴蝶派与同时期的“南社”不同,既没有组织,也没有纲领,而是一个在思想倾向和艺术风格上大体相同或相近的小说流派,连“鸳鸯蝴蝶派”这一招牌也是别人强加给它的。然而客观地说,鸳鸯蝴蝶派确实是一个产生过巨大影响的小说流派。在“五四”以前的近二十年间,它几乎独占了中国文坛;在“五四”以后的三十年间,虽然产生了新文学,但新文学只是表面上风光,而鸳鸯蝴蝶派却一派兴旺发达景象。我对“广义的鸳鸯蝴蝶派”做过不完全的统计:该派作家达数百人,较著名者有一百余人,所办刊物、小报和大报副刊仅在上海就有三百四十种,所著中长篇小说两千多种,至于短篇小说、笔记等更难以计数。在此前的中国文学史上,还没有哪个文学流派有过如此宏大的规模,产生过如此巨大的影响。
鸳鸯蝴蝶派由于规模宏大,又处在历史的一个巨变时期,其成员的确鱼龙混杂,其作品也良莠不齐,但总体来说,它形象地记录了中国二十世纪前五十年的历史,为中国读者提供了丰富的精神食粮,对中国小说的传承起过积极作用,因此应该给予充分的肯定。
鸳鸯蝴蝶派小说已经不是中国传统通俗小说的复制,而是一种改良的通俗小说。在形式方面,它既采用章回体,也采用非章回体,甚至采用了西洋小说的日记体、书信体等,至于侦探小说则更是完全模仿自西洋小说。在艺术手法方面,受西洋小说的影响非常明显,如增加了人物形象和景物描写,结构与叙事方式也趋于多样化,单线和复线结构并用,第三人称和第一人称叙述法兼施,还采用了倒叙法和补叙法。在内容方面,鸳鸯蝴蝶派小说已经扩大了描写范围,反映了当时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甚至已经紧跟时事,及时反映当前的社会现实,被称为“时事小说”。如李涵秋的《广陵潮》描写辛亥革命,而他的《战地莺花录》则描写五四运动,这种及时反映当时发生的重大政治事件的小说,与多写历史故事的古代小说完全不同,显然是一大进步。鸳鸯蝴蝶派的言情小说,也不同于古代的才子佳人小说,而是一种新才子佳人小说。古代的才子佳人小说因面对森严的封建礼教,只能写才子与佳人偶尔一见钟情,以眉目传情或诗书传情的方式进行交流,最后皆是有情人终成眷属的大团圆结局。而这种大团圆结局完全是人为的:或出于巧合,或由于才子金榜题名,皇帝御赐完婚,这就完全回避了封建包办婚姻的问题。而民国年间的封建礼教已经在一定程度上松绑,尤其像上海、北京等大城市得风气之先,恋爱自由和婚姻自主思想已经渐入人心。因此有些鸳鸯蝴蝶派的言情小说也突破了古代才子佳人小说的窠臼,才子佳人已经敢于“相悦相恋,分拆不开,柳阴花下,像一对蝴蝶、一双鸳鸯一样”。其结局也不再全是有情人终成眷属的大团圆,而是“有时因为严亲,或者因为薄命,也竟至于偶见悲剧的结局……这实在不能不说是一个大进步”(鲁迅《上海文艺之一瞥》,连载于1931年7月27日、8月3日《文艺新闻》第20、21期)。言情小说由大团圆结局到悲剧结局的确是一个大进步,因为前者是回避封建包办婚姻礼制,而后者是控诉封建包办婚姻礼制。而这一进步的开创者是曹雪芹和高鹗,他们在《红楼梦》里所写的婚姻差不多都是悲剧。因此胡适称赞《红楼梦》不仅把一个个人物“都写作悲剧的下场”,而且最后“作一个大悲剧的结束,打破了中国小说的团圆迷信”(《<红楼梦〉考证》,见1923年亚东图书馆版《胡适文存》)。可见鸳鸯蝴蝶派的言情小说在一定程度上继承了《红楼梦》开创的爱情婚姻悲剧模式,因而具有相当的反封建意义。我们可以徐枕亚的《玉梨魂》为例加以说明,因为该小说被新文学家指为鸳鸯蝴蝶派的代表性作品。
《玉梨魂》的故事很简单——清末宣统年间,小学教员何梦霞与年轻寡妇白梨影相爱,但两人均认为他们的这种行为是不道德的。为了得到感情的解脱,白梨影想出个“移花接木”的办法,即撮合何梦霞与自己的小姑崔筠倩订了婚。然而何梦霞既不能移情于崔筠倩,白梨影也无法忘情于何梦霞,结果造成了一连串的悲剧——白梨影在爱情与道德的激烈冲突下郁郁而死;崔筠倩因得不到何梦霞之爱而离开了人世;白梨影的公公因感伤女儿、儿媳之死而一病身亡;白梨影的十岁儿子鹏郎成了孤儿。何梦霞为排遣苦闷,先赴日本留学,继又回国参加了辛亥武昌起义(即辛亥革命),壮烈牺牲。
《玉梨魂》不仅描写了一个爱情婚姻悲剧,而且不同于一般的爱情婚姻悲剧。一般的爱情婚姻悲剧都是由封建势力造成的,即由包办婚姻造成的;而《玉梨魂》所写的爱情婚姻悲剧,其原因却是何梦霞和白梨影自身的封建道德。他们既渴望获得恋爱自由和婚姻自主的权利,又不能摆脱封建道德和封建礼教的束缚,两者激烈冲突,造成三死一孤的惨剧。从而揭露了封建道德和封建礼教的影响力是多么巨大,它已深入人们的骨髓,使其不能自拔。因此,它的反封建意义比一般的爱情婚姻悲剧更为深刻。
其实,新文学阵营也不是铁板一块,虽然大多数新文学家对鸳鸯蝴蝶派全盘否定,但也有少数新文学家态度比较客观,他们对鸳鸯蝴蝶派也给予一定的肯定。鲁迅是其中最突出的一位,他不仅认为某些鸳鸯蝴蝶派的悲剧言情小说是“一大进步”,而且不同意某些新文学家对鸳鸯蝴蝶派消极影响的夸大其词。他说:至于说他流毒中国的青年,那似乎是过虑。倘有人能为这类小说所害,则即使没有这类东西也还是废物,无从挽救的。与社会,尤其不相干,气类相同的鼓词和唱本,国内非常多,品格也相像,所以这些作品也再不能“火上添油”,使中国人堕落得更厉害了。
——《关于〈小说世界》》,载《晨报副刊》
1923年1月15日
这种客观的观点与前述周作人无限夸大鸳鸯蝴蝶派作品能使国民生活陷入“完全动物的状态”乃至“非动物的状态”的观点形成了鲜明对比。当抗日战争爆发后,鲁迅更提倡文学界的抗日统一战线,主张团结鸳鸯蝴蝶派一起抗日。他说:我以为文艺家在抗日问题上的联合是无条件的,只要他不是汉奸,愿意或赞成抗日,则不论叫哥哥妹妹,之乎者也,或鸳鸯蝴蝶都无妨。但在文学问题上我们仍可以互相批判。
——《答徐懋庸并关于抗日统一战线问题》,载《作家》月刊第1卷第5期
鲁迅不仅提倡团结鸳鸯蝴蝶派一起抗日,而且主张新文学派与鸳鸯蝴蝶派在文学问题上“互相批判”,这种平等对待鸳鸯蝴蝶派的度量,也与那些视鸳鸯蝴蝶派如寇仇,必欲置诸死地而后快的新文学家形成了鲜明对比。
对鸳鸯蝴蝶派给予肯定的不只鲁迅,还有朱自清和茅盾。朱自清认为供人娱乐是中国传统小说的特点,因此不赞成将“消遣”作为罪状来批判鸳鸯蝴蝶派小说。他说:在中国文学的传统里,小说……更是小道中的小道,就因为是消遣的,不严肃。不严肃也就是不正经,小说通常称为“闲书”,不是正经书。……鸳鸯蝴蝶派的小说意在供人们茶余酒后的消遣,倒是中国小说的正宗。
——《论严肃》,载《中国作家》创刊号
茅盾也承认鸳鸯蝴蝶派小说也“写家庭冲突,甚至写劳动人民的悲惨生活”。他还从艺术性方面对鸳鸯蝴蝶派小说给予一定肯定。他认为鸳鸯蝴蝶派的有些长篇小说“采用西洋小说的布局法”,如倒叙法、补叙法,以及人物出场免去套语、故事叙述“戛然收住”等等,这一切是对“旧章回体小说布局法的革命”。还认为鸳鸯蝴蝶派的有些短篇小说学习了西洋短篇小说“截取一段人生来描写,而人生的全体因之以见”的方法:“叙述一段人事,可以无头无尾;出场一个人物,可以不细叙家世;书中人物可以只有一人;书中情节可以简至只是一段回忆。……能够学到这一层的,比起一头死钻在旧章回体小说的圈子里的人,自然要高出几倍。”(《自然主义与中国现代小说》,载1922年7月10日《小说月报》第13卷第7号)
鲁迅、朱自清、茅盾毕竟属于新文学派,因此他们对鸳鸯蝴蝶派的肯定是有限的。我们应该摆脱成见与束缚,从中国文学史的角度,对鸳鸯蝴蝶派做出客观公正的评价。
三、如何看待冯玉奇的小说
我们澄清了以上有关鸳鸯蝴蝶派的三个问题,等于为介绍冯玉奇的小说提供了一个坐标,也等于为读者提供了一把参照标尺。读者用这把标尺,就可自行评判冯玉奇的小说了。
冯玉奇于1918年左右生于浙江慈溪,笔名左明生、海上先觉楼、先觉楼,曾署名慈水冯玉奇、四明冯玉奇、海上冯玉奇。据说他毕业于浙江大学(一说复旦大学)。1937年九一八事变后寄居上海,感山河破碎,国事蜩蟾,开始写作小说以抒怀。其处女作为《解语花》,由上海春明书店出版。出版后旋即由东方书场改编为同名话剧,演出后轰动一时。那时他才十九岁。由此一发而不可收,至1949年7月《花落谁家》出版,在短短十来年时间里,他创作的小说竟达一百九十多种,平均每年近二十种,总篇幅应该不少于三千万字,只能用“神速”来形容。这时他只有三十一岁。近现代文学史料专家魏绍昌先生(已去世)所编《鸳鸯蝴蝶派研究资料(史料部分)》(上海文艺出版社1962年10月出版)开列的《冯玉奇作品》目录只有一百七十二种,也有遗珠之憾。不过我们从这一目录中仍可确定冯玉奇是一位以写言情小说为主的通俗小说作家,因为在一百七十二种小说中,言情小说占有一百二十二种,其他小说只有五十种:社会小说三十四种、武侠小说十四种、侦探小说两种。
冯玉奇不仅是一位写作神速且极为多产的通俗小说作家,还是一位热心的剧作家和剧务工作者。早在他二十六岁(1944年)时,就担任了越剧名伶袁雪芬的雪声剧团的剧务,并为之创作了《雁南归》《红粉金戈》《太平天国》《有情人》《孝女复仇》五大剧本,演出效果全都甚佳。在他二十七到二十八岁(1945~1946)时,又与他人合作,前后为全香剧团和天红剧团编导了《小妹妹》《遗产恨》《飘零泪》《义薄云天》《流亡曲》等二十多个剧本,演出效果同样甚佳。可见冯玉奇至少写过十几个剧本。
冯玉奇一生所写的小说和剧本总计不下两百五十种,总篇幅可能达到四千万字以上,是名副其实的“著作等身”,是当之无愧的中国最多产的作家,号称多产的同派小说家张恨水也难望其项背。当时的文学作品已是一种特殊商品,冯玉奇的小说如此畅销,其剧本演出又如此轰动,这足可以证明其受人欢迎,这就是读者和观众对冯玉奇的评价,它比专家的评价更为准确,也更为重要。遗憾的是,我们无法看到他的剧作和三十岁以后的作品,也不知其晚景如何,卒于何年。
从冯玉奇的生活年代和创作时段来看,他显然是鸳鸯蝴蝶派的后起之秀,所以尽管他作品如此之多,影响如此之大,而同派的老前辈却很少提到他,这也是“文人相轻”的表现之一。
按说要介绍冯玉奇的小说,应该将其全部小说阅读一遍,但我没有这么多时间,也没有这么大精力,因而只向中国文史出版社借阅了《舞宫春艳》《小红楼》《百合花开》三种,全都是言情小说。因此我只能以这三种言情小说为例加以介绍,这可能会犯以偏概全的错误,因此只能供读者参考。
《舞宫春艳》写了两个纠缠在一起的爱情婚姻悲剧故事:苏州富家子秦可玉自幼与邻居豆腐坊之女李慧娟相恋,由于门第悬殊,秦可玉被其父禁锢,二人难圆成婚之梦。不幸李慧娟生下了一个私生女鹃儿,只好遗弃,自己则郁郁而死。鹃儿被无赖李三子收养,长大后卖到上海做伴舞女郎,改名卷耳。中学生唐小棣先是爱上了姑夫秦可玉家的婢女叶小红,不料叶小红失踪,于是移情于卷耳,但无钱为卷耳赎身,两人感到婚姻无望,于是双双吞鸦片自尽。
《小红楼》的故事紧接《舞宫春艳》:曾经被唐小棣爱过的叶小红的失踪,原来也是被无赖李三子拐卖为伴舞女郎,小棣、卷耳自杀后,小红才被救了回来,并被秦可玉认为义女。经苏雨田介绍,与辛石秋相识相恋而订婚。同时石秋的姨表妹巢爱吾也爱石秋,但石秋既与小红订婚在先,便毅然与小红结婚。爱吾为了摆脱难堪的地位,离家出走,下落不明。石秋奉父命赴北平探望二哥雁秋,在火车站被人诬陷私带军火,被军人押到司令部。可巧爱吾此时已成为张司令的干女儿兼秘书,便设法救了石秋一命。但张司令强迫石秋与爱吾结婚,二人既不敢违命,又固守道德,便以假夫妻应付。后来石秋回到家里,终于与小红团聚。
《百合花开》写了两个紧密相关的爱情婚姻故事:二十岁的寡妇花如兰同时被四十二岁的教育家盖季常和十八岁的革命青年盖雨龙叔侄俩所爱,而盖季常的十六岁侄女盖云仙又同时被三十六岁的银行家杨如仁和十九岁的革命青年杨梦花父子俩所爱。经过许多曲折后,终于两位长辈让步,盖雨龙与花如兰、杨梦花与盖云仙同场结婚。
由以上简单介绍可知,冯玉奇的这三种小说共写了五个爱情婚姻故事,其中两个是悲剧结局,三个是有情人终成眷属。这正如鲁迅所说:“有时因为严亲,或者因为薄命,也竟至于偶见悲剧的结局……这实在不能不说是一个大进步。”其次,这三种小说的五个爱情婚姻故事,倒有四个是三角爱情婚姻故事,但它们的情况并不雷同。唐小棣、叶小红、卷耳的三角恋是一男爱二女,辛石秋、叶小红、巢爱吾的三角恋是两女爱一男,而盖季常、盖雨龙、花如兰和杨如仁、杨梦花、盖云仙的三角恋更为异想天开,竟然都是两辈嫡亲男人(叔侄、父子)同爱一个女子。可见冯玉奇极有编故事的才能,从而使作品更具吸引力和娱乐性。又次,这三种言情小说的描写极为干净,没有任何色情描写。除了秦可玉与李慧娟有私生女外,其他人都非礼勿言,非礼勿行。如辛石秋与叶小红因婚礼当天石秋之母去世,为了守孝,新婚夫妻在百日之内没有圆房。而辛石秋与姨表妹巢爱吾为了对得起叶小红,虽被张司令强迫成亲,却只做了几天假夫妻。
从表现形式和艺术手法来看,我觉得冯玉奇的小说与当时新文学的新小说都受了西洋小说的影响,基本相同。譬如:两者都突破了传统小说书名的套路,不拘一格,尤其采用了一字书名和二字书名,如冯玉奇有《罪》《孽》《恨》《血》和《歧途》《逃婚》《情奔》等;而巴金有《家》《春》《秋》,茅盾有《幻灭》《动摇》《追求》。两者的对话方式也突破了传统小说的套路,灵活自如:对话既可置于说话者之后,也可置于说话者之前,还可将说话者夹在两句或两段话之间。至于小说的结构法、叙述法与描写法,更是差不多的。譬如人物描写不再是“沉鱼落雁”“闭月羞花”"倾国倾城”之类的千人一面,景物描写也不再是“落红满地”“绿柳成荫”“玉兔东升”之类的千篇一律,而加以具体描绘。这里随便举一个例子:小红坐在窗旁,手托香腮,望着窗外院子里放有一缸残荷,风吹枯叶,瑟瑟作响。墙角旁几株梧桐,巍然而立。下面花坞上满种着秋海棠,正在发花,绿叶红筋,临风生姿,可惜艳而无香,但点缀秋色,也颇令人爱而忘倦。这是《小红楼》对莲花庵一角的景物描绘,虽然算不上十分精彩,但作者通过小红的眼睛描绘了院中的三样东西——风吹作响的“枯荷”、巍然挺立的“梧桐”、正在开花的“海棠”,从而衬托出莲花庵幽静的环境,曲折地表明了时在秋季。频繁使用巧合手法是冯玉奇小说的显著特点,可以说把所谓“无巧不成书”用到了极致。巧合手法有助于编织故事,缩短篇幅,增加作品的吸引力等,但使用过多则时有破绽,有损于作品的真实性。冯玉奇的某些小说也采用了章回体,但只是标题用“第×回”和对偶句,“却说”“且听下回分解”之类的套语已不再经常出现,因此并非章回体的完全照搬。况且章回体并非劣等小说的标志,它在我国小说史土发挥过巨大作用,产生过杰出的四大古典小说。因此用章回体来贬低冯玉奇的小说,也是毫无道理的。
冯玉奇的小说也有明显的缺点。它们与其他鸳鸯蝴蝶派小说一样,主要注重小说的娱乐性,而忽视小说的社会性和艺术性,因此没有产生杰出的作品。他是南方人而小说采用北方话,加之写作速度太快,无暇深思熟虑,导致语言不够流畅,用词不够准确,还有许多错别字和语病。还有使用“巧合”法太多,有时破绽明显,这里不再举例。
总而言之,冯玉奇既不是“黄色”和“反动”小说家,也不是杰出小说家,而是一位勤奋多产、有益无害的通俗小说家,他应在中国小说史尤其是中国现代小说中占有一席之地。
2017年6月4日于北京蜗居
冯玉奇是一位鸳鸯蝴蝶派作家,因此我们要想了解冯玉奇,必须首先厘清有关鸳鸯蝴蝶派的一些问题。
一、何谓鸳鸯蝴蝶派
鸳鸯蝴蝶派作家平襟亚在《关于鸳鸯蝴蝶派》(署名宁远)一文中对鸳鸯蝴蝶派的来历说得很清楚:鸳鸯蝴蝶派的名称是由群众起出来的,因为那些作品中常写爱情故事,离不开“卅六鸳鸯同命鸟,一双蝴蝶可怜虫”的范围,因而公赠了这个佳名。
——载香港《大公报》1960年7月20日
可见鸳鸯蝴蝶派并不是一个有组织有宗旨的小说流派,而是因为当时流行的言情小说多写一对对恋人或夫妻如同鸳鸯蝴蝶般相亲相爱,形影不离,因而民间用鸳鸯蝴蝶小说来比喻这种言情小说,那么这种言情小说的作家群当然也就是鸳鸯蝴蝶派了。这种说法应该是可信的,因为民间常用鸳鸯和蝴蝶来比喻恋人或夫妻,很多民间文学作品中不乏其例。这一比喻非常形象生动,但并无褒贬之意,因此不胫而走。传到新文学家那里,便加以利用,并赋予贬义,作为贬低对手的武器。但新文学家对鸳鸯蝴蝶派的界定并不一致,大致有两种看法。一种看法认同民间的比喻说法,即将鸳鸯蝴蝶派小说局限为通俗小说中的言情小说,将鸳鸯蝴蝶派局限为言情小说作家群。鲁迅是这种看法的代表,他在1922年所写的《所谓“国学”》一文中说:“洋场上的文豪又作了几篇鸳鸯蝴蝶派体小说出版”,其内容无非是“‘卿卿我我’‘蝴蝶鸳鸯'”(载《晨报副刊》1922年10月4日)。又于1931年8月12日在社会科学研究会做了《上海文艺之一瞥》的长篇演讲,其中对鸳鸯蝴蝶派小说更做了形象而精辟的概括:这时新的才子+佳人小说便又流行起来,但佳人已是良家女子了,和才子相悦相恋,分拆不开,柳阴花下,像一对蝴蝶、一双鸳鸯一样。
——连载于《文艺新闻》第20、21期
此外,周作人、钱玄同也持这种看法。周作人于1918年4月19日在北京大学文科研究所小说研究会做《日本近三十年小说之发达》的演讲中,就说现代中国小说“还有《玉梨魂》派的鸳鸯蝴蝶体”(载《新青年》第5卷第1号)。次年2月,周作人又发表《中国小说里的男女问题》(署名仲密)一文,认为“近时流行的《玉梨魂》,虽文章很是肉麻,(却)为鸳鸯蝴蝶派小说的鼻祖”(载《每周评论》第5卷第7号)。与周作人差不多同时,钱玄同在1919年1月9日所写的《“黑幕”书》一文中也说:“人人皆知‘黑幕’书为一种不正当之书籍,其实与‘黑幕’同类之书籍正复不少,如《艳情尺牍》《香闺韵语》及‘鸳鸯蝴蝶派小说’等等皆是。”(载《新青年》第6卷第1号)这种看法后来被人称之为“狭义的鸳鸯蝴蝶派”看法。另一种看法却将鸳鸯蝴蝶派无限扩大,认为民国年间新文学派之外的所有通俗小说作家都是鸳鸯蝴蝶派,他们的所有通俗小说都是鸳鸯蝴蝶派小说。这种看法的代表人物是瞿秋白和茅盾。瞿秋白从小说的内容方面来扩大鸳鸯蝴蝶派小说的范围,他在《财神还是反财神》一文中说,“什么武侠,什么神怪,什么侦探,什么言情,什么历史,什么家庭”小说,都是鸳鸯蝴蝶派小说(见人民文学出版社1953年10月版《瞿秋白文集》)。茅盾则从小说的形式方面来扩大鸳鸯蝴蝶派小说的范围,他在《自然主义与中国现代小说》一文中认定鸳鸯蝴蝶派小说包括“旧式章回体的长篇小说”“不分章回的旧式小说”“中西合璧的旧式小说”“文言白话都有”的短篇小说(载1922年7月《小说月报》第13卷第7号)。这种看法后来被人称之为“广义的鸳鸯蝴蝶派”看法,而且逐渐成为主流看法,以致后来的文学研究者都接受了这种看法。
新文学家不仅在鸳鸯蝴蝶派的界定问题上分成了两派,而且在鸳鸯蝴蝶派的名称上也花样百出。如罗家伦因为徐枕亚等人好用四六句的文言写小说,便称其为“滥调四六派”(见署名志希的《今日中国之小说界》,载1919年《新潮》第1卷第1号),但无人响应。郑振铎因为《礼拜六》杂志为鸳鸯蝴蝶派的主要刊物之一,便称其为“礼拜六派”(见署名西谛的《新文学观的建设》一文,载1922年5月21日《文学旬刊》第38号)。这一说法得到了周作人、茅盾、瞿秋白、朱自清、阿英、冯至、楼适夷等人的响应,纷纷采用,以致使用频率越来越高,知名度越来越大,终于成为鸳鸯蝴蝶派的别称了。于是“鸳鸯蝴蝶派”和“礼拜六派”两个名称便被新文学家所滥用。如郑振铎在《新文学观的建设》一文中称“礼拜六派”,而在《〈文学论争集〉导言》一文中却称“鸳鸯蝴蝶派”(见上海良友图书公司1935年10月出版的《新文学大系·文学论争集》卷首)。还有人在同一篇文章里既称鸳鸯蝴蝶派,又称礼拜六派。如阿英在1932年所写的《上海事变与鸳鸯蝴蝶派文艺》一文中说:张恨水的所谓“国难小说”,与“礼拜六派的作品一样,是鸳鸯蝴蝶派的一体”,“充分地说明了鸳鸯蝴蝶派的作家的本色而已”(见上海合众书店1933年6月出版的《现代中国文学论》)。
茅盾在20世纪70年代觉得统称鸳鸯蝴蝶派或礼拜六派都不合适,于是提出了一个折中的看法,他在《紧张而复杂的生活、学习与斗争(上)——回忆录(四)》中说:我以为在“五四”以前,“鸳鸯蝴蝶派”这名称对这一派人是适用的。……但在“五四”以后,这一派中有不少人也来“赶潮流”了,他们不再老是某生某女,而居然写家庭冲突,甚至写劳动人民的悲惨生活了,因此,如果用他们那一派最老的刊物《礼拜六》来称呼他们,较为合式。
——载1979年8月《新文学史料》第4辑
事实是该派在“五四”前后没有根本变化,都是既写言情小说,又写其他小说,将其人为地腰斩为两段,既显得武断,又无法掩盖当时的混乱看法。
这些混乱的看法导致后来的文学研究者无所适从:或沿用“鸳鸯蝴蝶派”的说法(如北大本《中国文学史》和《中国小说史稿》、复旦本《中国文学史》和《中国近代文学史稿》等);或沿用“礼拜六派”的说法(如山东师院本《中国现代文学史》等);或干脆别出心裁地称之为“鸳鸯蝴蝶—礼拜六派”(见汤哲声《鸳鸯蝴蝶一礼拜六小说观念的价值取向及其评价》,载《苏州大学学报》1992年第2期)。这可真算是中国小说史上的一出有趣的滑稽戏了。
二、如何评价鸳鸯蝴蝶派
鸳鸯蝴蝶派的开山作品是1900年陈蝶仙的言情小说《泪珠缘》,因此鸳鸯蝴蝶派应该是指言情小说派,这也就是后来的所谓“狭义的鸳鸯蝴蝶派”,但被新文学家扩大为“广义的鸳鸯蝴蝶派”,实际上也就是民国通俗小说派。
鸳鸯蝴蝶派与同时期的“南社”不同,既没有组织,也没有纲领,而是一个在思想倾向和艺术风格上大体相同或相近的小说流派,连“鸳鸯蝴蝶派”这一招牌也是别人强加给它的。然而客观地说,鸳鸯蝴蝶派确实是一个产生过巨大影响的小说流派。在“五四”以前的近二十年间,它几乎独占了中国文坛;在“五四”以后的三十年间,虽然产生了新文学,但新文学只是表面上风光,而鸳鸯蝴蝶派却一派兴旺发达景象。我对“广义的鸳鸯蝴蝶派”做过不完全的统计:该派作家达数百人,较著名者有一百余人,所办刊物、小报和大报副刊仅在上海就有三百四十种,所著中长篇小说两千多种,至于短篇小说、笔记等更难以计数。在此前的中国文学史上,还没有哪个文学流派有过如此宏大的规模,产生过如此巨大的影响。
鸳鸯蝴蝶派由于规模宏大,又处在历史的一个巨变时期,其成员的确鱼龙混杂,其作品也良莠不齐,但总体来说,它形象地记录了中国二十世纪前五十年的历史,为中国读者提供了丰富的精神食粮,对中国小说的传承起过积极作用,因此应该给予充分的肯定。
鸳鸯蝴蝶派小说已经不是中国传统通俗小说的复制,而是一种改良的通俗小说。在形式方面,它既采用章回体,也采用非章回体,甚至采用了西洋小说的日记体、书信体等,至于侦探小说则更是完全模仿自西洋小说。在艺术手法方面,受西洋小说的影响非常明显,如增加了人物形象和景物描写,结构与叙事方式也趋于多样化,单线和复线结构并用,第三人称和第一人称叙述法兼施,还采用了倒叙法和补叙法。在内容方面,鸳鸯蝴蝶派小说已经扩大了描写范围,反映了当时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甚至已经紧跟时事,及时反映当前的社会现实,被称为“时事小说”。如李涵秋的《广陵潮》描写辛亥革命,而他的《战地莺花录》则描写五四运动,这种及时反映当时发生的重大政治事件的小说,与多写历史故事的古代小说完全不同,显然是一大进步。鸳鸯蝴蝶派的言情小说,也不同于古代的才子佳人小说,而是一种新才子佳人小说。古代的才子佳人小说因面对森严的封建礼教,只能写才子与佳人偶尔一见钟情,以眉目传情或诗书传情的方式进行交流,最后皆是有情人终成眷属的大团圆结局。而这种大团圆结局完全是人为的:或出于巧合,或由于才子金榜题名,皇帝御赐完婚,这就完全回避了封建包办婚姻的问题。而民国年间的封建礼教已经在一定程度上松绑,尤其像上海、北京等大城市得风气之先,恋爱自由和婚姻自主思想已经渐入人心。因此有些鸳鸯蝴蝶派的言情小说也突破了古代才子佳人小说的窠臼,才子佳人已经敢于“相悦相恋,分拆不开,柳阴花下,像一对蝴蝶、一双鸳鸯一样”。其结局也不再全是有情人终成眷属的大团圆,而是“有时因为严亲,或者因为薄命,也竟至于偶见悲剧的结局……这实在不能不说是一个大进步”(鲁迅《上海文艺之一瞥》,连载于1931年7月27日、8月3日《文艺新闻》第20、21期)。言情小说由大团圆结局到悲剧结局的确是一个大进步,因为前者是回避封建包办婚姻礼制,而后者是控诉封建包办婚姻礼制。而这一进步的开创者是曹雪芹和高鹗,他们在《红楼梦》里所写的婚姻差不多都是悲剧。因此胡适称赞《红楼梦》不仅把一个个人物“都写作悲剧的下场”,而且最后“作一个大悲剧的结束,打破了中国小说的团圆迷信”(《<红楼梦〉考证》,见1923年亚东图书馆版《胡适文存》)。可见鸳鸯蝴蝶派的言情小说在一定程度上继承了《红楼梦》开创的爱情婚姻悲剧模式,因而具有相当的反封建意义。我们可以徐枕亚的《玉梨魂》为例加以说明,因为该小说被新文学家指为鸳鸯蝴蝶派的代表性作品。
《玉梨魂》的故事很简单——清末宣统年间,小学教员何梦霞与年轻寡妇白梨影相爱,但两人均认为他们的这种行为是不道德的。为了得到感情的解脱,白梨影想出个“移花接木”的办法,即撮合何梦霞与自己的小姑崔筠倩订了婚。然而何梦霞既不能移情于崔筠倩,白梨影也无法忘情于何梦霞,结果造成了一连串的悲剧——白梨影在爱情与道德的激烈冲突下郁郁而死;崔筠倩因得不到何梦霞之爱而离开了人世;白梨影的公公因感伤女儿、儿媳之死而一病身亡;白梨影的十岁儿子鹏郎成了孤儿。何梦霞为排遣苦闷,先赴日本留学,继又回国参加了辛亥武昌起义(即辛亥革命),壮烈牺牲。
《玉梨魂》不仅描写了一个爱情婚姻悲剧,而且不同于一般的爱情婚姻悲剧。一般的爱情婚姻悲剧都是由封建势力造成的,即由包办婚姻造成的;而《玉梨魂》所写的爱情婚姻悲剧,其原因却是何梦霞和白梨影自身的封建道德。他们既渴望获得恋爱自由和婚姻自主的权利,又不能摆脱封建道德和封建礼教的束缚,两者激烈冲突,造成三死一孤的惨剧。从而揭露了封建道德和封建礼教的影响力是多么巨大,它已深入人们的骨髓,使其不能自拔。因此,它的反封建意义比一般的爱情婚姻悲剧更为深刻。
其实,新文学阵营也不是铁板一块,虽然大多数新文学家对鸳鸯蝴蝶派全盘否定,但也有少数新文学家态度比较客观,他们对鸳鸯蝴蝶派也给予一定的肯定。鲁迅是其中最突出的一位,他不仅认为某些鸳鸯蝴蝶派的悲剧言情小说是“一大进步”,而且不同意某些新文学家对鸳鸯蝴蝶派消极影响的夸大其词。他说:至于说他流毒中国的青年,那似乎是过虑。倘有人能为这类小说所害,则即使没有这类东西也还是废物,无从挽救的。与社会,尤其不相干,气类相同的鼓词和唱本,国内非常多,品格也相像,所以这些作品也再不能“火上添油”,使中国人堕落得更厉害了。
——《关于〈小说世界》》,载《晨报副刊》
1923年1月15日
这种客观的观点与前述周作人无限夸大鸳鸯蝴蝶派作品能使国民生活陷入“完全动物的状态”乃至“非动物的状态”的观点形成了鲜明对比。当抗日战争爆发后,鲁迅更提倡文学界的抗日统一战线,主张团结鸳鸯蝴蝶派一起抗日。他说:我以为文艺家在抗日问题上的联合是无条件的,只要他不是汉奸,愿意或赞成抗日,则不论叫哥哥妹妹,之乎者也,或鸳鸯蝴蝶都无妨。但在文学问题上我们仍可以互相批判。
——《答徐懋庸并关于抗日统一战线问题》,载《作家》月刊第1卷第5期
鲁迅不仅提倡团结鸳鸯蝴蝶派一起抗日,而且主张新文学派与鸳鸯蝴蝶派在文学问题上“互相批判”,这种平等对待鸳鸯蝴蝶派的度量,也与那些视鸳鸯蝴蝶派如寇仇,必欲置诸死地而后快的新文学家形成了鲜明对比。
对鸳鸯蝴蝶派给予肯定的不只鲁迅,还有朱自清和茅盾。朱自清认为供人娱乐是中国传统小说的特点,因此不赞成将“消遣”作为罪状来批判鸳鸯蝴蝶派小说。他说:在中国文学的传统里,小说……更是小道中的小道,就因为是消遣的,不严肃。不严肃也就是不正经,小说通常称为“闲书”,不是正经书。……鸳鸯蝴蝶派的小说意在供人们茶余酒后的消遣,倒是中国小说的正宗。
——《论严肃》,载《中国作家》创刊号
茅盾也承认鸳鸯蝴蝶派小说也“写家庭冲突,甚至写劳动人民的悲惨生活”。他还从艺术性方面对鸳鸯蝴蝶派小说给予一定肯定。他认为鸳鸯蝴蝶派的有些长篇小说“采用西洋小说的布局法”,如倒叙法、补叙法,以及人物出场免去套语、故事叙述“戛然收住”等等,这一切是对“旧章回体小说布局法的革命”。还认为鸳鸯蝴蝶派的有些短篇小说学习了西洋短篇小说“截取一段人生来描写,而人生的全体因之以见”的方法:“叙述一段人事,可以无头无尾;出场一个人物,可以不细叙家世;书中人物可以只有一人;书中情节可以简至只是一段回忆。……能够学到这一层的,比起一头死钻在旧章回体小说的圈子里的人,自然要高出几倍。”(《自然主义与中国现代小说》,载1922年7月10日《小说月报》第13卷第7号)
鲁迅、朱自清、茅盾毕竟属于新文学派,因此他们对鸳鸯蝴蝶派的肯定是有限的。我们应该摆脱成见与束缚,从中国文学史的角度,对鸳鸯蝴蝶派做出客观公正的评价。
三、如何看待冯玉奇的小说
我们澄清了以上有关鸳鸯蝴蝶派的三个问题,等于为介绍冯玉奇的小说提供了一个坐标,也等于为读者提供了一把参照标尺。读者用这把标尺,就可自行评判冯玉奇的小说了。
冯玉奇于1918年左右生于浙江慈溪,笔名左明生、海上先觉楼、先觉楼,曾署名慈水冯玉奇、四明冯玉奇、海上冯玉奇。据说他毕业于浙江大学(一说复旦大学)。1937年九一八事变后寄居上海,感山河破碎,国事蜩蟾,开始写作小说以抒怀。其处女作为《解语花》,由上海春明书店出版。出版后旋即由东方书场改编为同名话剧,演出后轰动一时。那时他才十九岁。由此一发而不可收,至1949年7月《花落谁家》出版,在短短十来年时间里,他创作的小说竟达一百九十多种,平均每年近二十种,总篇幅应该不少于三千万字,只能用“神速”来形容。这时他只有三十一岁。近现代文学史料专家魏绍昌先生(已去世)所编《鸳鸯蝴蝶派研究资料(史料部分)》(上海文艺出版社1962年10月出版)开列的《冯玉奇作品》目录只有一百七十二种,也有遗珠之憾。不过我们从这一目录中仍可确定冯玉奇是一位以写言情小说为主的通俗小说作家,因为在一百七十二种小说中,言情小说占有一百二十二种,其他小说只有五十种:社会小说三十四种、武侠小说十四种、侦探小说两种。
冯玉奇不仅是一位写作神速且极为多产的通俗小说作家,还是一位热心的剧作家和剧务工作者。早在他二十六岁(1944年)时,就担任了越剧名伶袁雪芬的雪声剧团的剧务,并为之创作了《雁南归》《红粉金戈》《太平天国》《有情人》《孝女复仇》五大剧本,演出效果全都甚佳。在他二十七到二十八岁(1945~1946)时,又与他人合作,前后为全香剧团和天红剧团编导了《小妹妹》《遗产恨》《飘零泪》《义薄云天》《流亡曲》等二十多个剧本,演出效果同样甚佳。可见冯玉奇至少写过十几个剧本。
冯玉奇一生所写的小说和剧本总计不下两百五十种,总篇幅可能达到四千万字以上,是名副其实的“著作等身”,是当之无愧的中国最多产的作家,号称多产的同派小说家张恨水也难望其项背。当时的文学作品已是一种特殊商品,冯玉奇的小说如此畅销,其剧本演出又如此轰动,这足可以证明其受人欢迎,这就是读者和观众对冯玉奇的评价,它比专家的评价更为准确,也更为重要。遗憾的是,我们无法看到他的剧作和三十岁以后的作品,也不知其晚景如何,卒于何年。
从冯玉奇的生活年代和创作时段来看,他显然是鸳鸯蝴蝶派的后起之秀,所以尽管他作品如此之多,影响如此之大,而同派的老前辈却很少提到他,这也是“文人相轻”的表现之一。
按说要介绍冯玉奇的小说,应该将其全部小说阅读一遍,但我没有这么多时间,也没有这么大精力,因而只向中国文史出版社借阅了《舞宫春艳》《小红楼》《百合花开》三种,全都是言情小说。因此我只能以这三种言情小说为例加以介绍,这可能会犯以偏概全的错误,因此只能供读者参考。
《舞宫春艳》写了两个纠缠在一起的爱情婚姻悲剧故事:苏州富家子秦可玉自幼与邻居豆腐坊之女李慧娟相恋,由于门第悬殊,秦可玉被其父禁锢,二人难圆成婚之梦。不幸李慧娟生下了一个私生女鹃儿,只好遗弃,自己则郁郁而死。鹃儿被无赖李三子收养,长大后卖到上海做伴舞女郎,改名卷耳。中学生唐小棣先是爱上了姑夫秦可玉家的婢女叶小红,不料叶小红失踪,于是移情于卷耳,但无钱为卷耳赎身,两人感到婚姻无望,于是双双吞鸦片自尽。
《小红楼》的故事紧接《舞宫春艳》:曾经被唐小棣爱过的叶小红的失踪,原来也是被无赖李三子拐卖为伴舞女郎,小棣、卷耳自杀后,小红才被救了回来,并被秦可玉认为义女。经苏雨田介绍,与辛石秋相识相恋而订婚。同时石秋的姨表妹巢爱吾也爱石秋,但石秋既与小红订婚在先,便毅然与小红结婚。爱吾为了摆脱难堪的地位,离家出走,下落不明。石秋奉父命赴北平探望二哥雁秋,在火车站被人诬陷私带军火,被军人押到司令部。可巧爱吾此时已成为张司令的干女儿兼秘书,便设法救了石秋一命。但张司令强迫石秋与爱吾结婚,二人既不敢违命,又固守道德,便以假夫妻应付。后来石秋回到家里,终于与小红团聚。
《百合花开》写了两个紧密相关的爱情婚姻故事:二十岁的寡妇花如兰同时被四十二岁的教育家盖季常和十八岁的革命青年盖雨龙叔侄俩所爱,而盖季常的十六岁侄女盖云仙又同时被三十六岁的银行家杨如仁和十九岁的革命青年杨梦花父子俩所爱。经过许多曲折后,终于两位长辈让步,盖雨龙与花如兰、杨梦花与盖云仙同场结婚。
由以上简单介绍可知,冯玉奇的这三种小说共写了五个爱情婚姻故事,其中两个是悲剧结局,三个是有情人终成眷属。这正如鲁迅所说:“有时因为严亲,或者因为薄命,也竟至于偶见悲剧的结局……这实在不能不说是一个大进步。”其次,这三种小说的五个爱情婚姻故事,倒有四个是三角爱情婚姻故事,但它们的情况并不雷同。唐小棣、叶小红、卷耳的三角恋是一男爱二女,辛石秋、叶小红、巢爱吾的三角恋是两女爱一男,而盖季常、盖雨龙、花如兰和杨如仁、杨梦花、盖云仙的三角恋更为异想天开,竟然都是两辈嫡亲男人(叔侄、父子)同爱一个女子。可见冯玉奇极有编故事的才能,从而使作品更具吸引力和娱乐性。又次,这三种言情小说的描写极为干净,没有任何色情描写。除了秦可玉与李慧娟有私生女外,其他人都非礼勿言,非礼勿行。如辛石秋与叶小红因婚礼当天石秋之母去世,为了守孝,新婚夫妻在百日之内没有圆房。而辛石秋与姨表妹巢爱吾为了对得起叶小红,虽被张司令强迫成亲,却只做了几天假夫妻。
从表现形式和艺术手法来看,我觉得冯玉奇的小说与当时新文学的新小说都受了西洋小说的影响,基本相同。譬如:两者都突破了传统小说书名的套路,不拘一格,尤其采用了一字书名和二字书名,如冯玉奇有《罪》《孽》《恨》《血》和《歧途》《逃婚》《情奔》等;而巴金有《家》《春》《秋》,茅盾有《幻灭》《动摇》《追求》。两者的对话方式也突破了传统小说的套路,灵活自如:对话既可置于说话者之后,也可置于说话者之前,还可将说话者夹在两句或两段话之间。至于小说的结构法、叙述法与描写法,更是差不多的。譬如人物描写不再是“沉鱼落雁”“闭月羞花”"倾国倾城”之类的千人一面,景物描写也不再是“落红满地”“绿柳成荫”“玉兔东升”之类的千篇一律,而加以具体描绘。这里随便举一个例子:小红坐在窗旁,手托香腮,望着窗外院子里放有一缸残荷,风吹枯叶,瑟瑟作响。墙角旁几株梧桐,巍然而立。下面花坞上满种着秋海棠,正在发花,绿叶红筋,临风生姿,可惜艳而无香,但点缀秋色,也颇令人爱而忘倦。这是《小红楼》对莲花庵一角的景物描绘,虽然算不上十分精彩,但作者通过小红的眼睛描绘了院中的三样东西——风吹作响的“枯荷”、巍然挺立的“梧桐”、正在开花的“海棠”,从而衬托出莲花庵幽静的环境,曲折地表明了时在秋季。频繁使用巧合手法是冯玉奇小说的显著特点,可以说把所谓“无巧不成书”用到了极致。巧合手法有助于编织故事,缩短篇幅,增加作品的吸引力等,但使用过多则时有破绽,有损于作品的真实性。冯玉奇的某些小说也采用了章回体,但只是标题用“第×回”和对偶句,“却说”“且听下回分解”之类的套语已不再经常出现,因此并非章回体的完全照搬。况且章回体并非劣等小说的标志,它在我国小说史土发挥过巨大作用,产生过杰出的四大古典小说。因此用章回体来贬低冯玉奇的小说,也是毫无道理的。
冯玉奇的小说也有明显的缺点。它们与其他鸳鸯蝴蝶派小说一样,主要注重小说的娱乐性,而忽视小说的社会性和艺术性,因此没有产生杰出的作品。他是南方人而小说采用北方话,加之写作速度太快,无暇深思熟虑,导致语言不够流畅,用词不够准确,还有许多错别字和语病。还有使用“巧合”法太多,有时破绽明显,这里不再举例。
总而言之,冯玉奇既不是“黄色”和“反动”小说家,也不是杰出小说家,而是一位勤奋多产、有益无害的通俗小说家,他应在中国小说史尤其是中国现代小说中占有一席之地。
2017年6月4日于北京蜗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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