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乘风《猎犬》

第一章 艳尸陈室内,谁是摧花人

作者:龙乘风  来源:龙乘风全集  点击: 

  (一)

  黑夜中,长堤上,浪急风劲,一人带醉独立堤前,迎风嘶叫:“李邦!李邦!李邦!”
  他在狂呼!
  他在怒喊!
  “总有一天,老子要亲手杀了你,把你撕开一片一片,把你丢进沟渠里,把你碎尸万段……”
  江中水滔流。
  这人的名字,也就叫江滔流,是个四十岁的中年汉子。
  江滔流是个怎样的人?
  除了谭登之外,没有人能深切的了解他。

  (二)

  同日深夜十一点十八分。
  这天是十月二十六日,秋意已渐更深。
  但谭登还是穿着一袭质料单薄的浅杏长衫,这时候,他在望堤轩的银月轩上,凭栏眺望着江边。
  天上无银月。
  他也不是看江边的风景。
  他只是远远的看着江滔流,隐约听见他那愤怒的呼喊声。
  “李邦!李邦!……”
  谭登神色黯然。
  他忽然下了一道命令:“关棠、侯立,把江先生带回来。”
  立刻就有两个行动敏捷的汉子,从银月轩外飞掠出去。
  望堤轩是一间酒家。
  这间酒家的老板,就是谭登。

×       ×       ×

  认识谭登的人,都知道他早在二十年前,就已经是一个黑道上的大哥。
  直到现在,他仍然在这里拥有庞大的势力,但这位黑道大哥却已渐渐褪色。
  没有人敢动谭三爷的时代,已在两年前结束。
  谭登初时尽量忍耐。
  但他的忍耐,并未能使侵犯他的强敌心满意足。
  他越是忍耐,越糟糕,终于,一场无可避免的火并爆发。
  然而很不幸地,谭三爷败了。
  他把十二条街道的地盘,拱手让给了另一个在黑道上刚冒出来的强人。
  这人的名字,就叫李邦!

  (三)

  江滔流回来了。
  他醉着回来。
  其实,当他奔出长堤的时候,本来就已醉得很厉害。

×       ×       ×

  灯火昏黄。
  江滔流的脸色看来也是黄黄的,就像是庙院里的神像。
  谭登瞧着他,叹了口气。
  “李邦!我一定要……”
  江滔流还在呼叫,那种声音就像个疯子。
  谭登忽然说:“江四爷,这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你绝不能轻举妄动。”
  江滔流站直了身子,吼叫道:“他杀了我七个兄弟,雷复勇、孔林开、赵猛、古亭、骆驼子、符群,还有邵一川,他们都一个一个的死在李邦的手下,三爷,你说,我还有脸回去老家吗?”
  谭登道:“他们之死,非战之罪。”
  “他们当然无罪了。”
  江滔流嘶声说:“但我有罪,当初若不是我硬要他们从甘草乡带到这可恶的城市,他们现在一定还活得很好!”
  谭登道:“他们若不出来,现在只不过是小毛贼。”
  江滔流道:“但做小毛贼总比做个死人好得多!”
  谭登摇摇头道:“不!做小毛贼没有出息,与其一辈子郁郁不得志,倒不如轰轰烈烈的大干他一番!”
  江滔流默然。
  谭登接道:“当他们来到这里的时候,我们已说得很明白,这是一个弱肉强食的地方,谁怕给人吃掉,最好还是马上回甘草乡。”
  江滔流茫然地望着远方。
  “但他们却自愿留下。”
  “不错,这就像是一场赌博,在甘草乡赌的不大,要干也干不出什么大事来。但在这里,只要你有本领,再加点运气,说不定会比昔年的我更强,直至把李邦打垮。”
  “可是,他们现在却已给李邦打垮,你可知道我心里的滋味?”
  “我了解……”
  “甘草乡,我再也没有面目回去!”
  “不!你一定要回甘草乡,而且马上就要去!”
  “你说什么?”江滔流瞪大了眼睛,忽然用尽气力说,“要我回到甘草乡,除非把我变成一个死人!”
  谭登摇摇头。
  “难道你已忘记了这七个兄弟的血仇了?”
  “忘不掉,就算化成飞灰,我的灵魂也会记着他们!若能化为厉鬼,找李邦算账,那更是万死不辞!”
  “世间上根本没有鬼,那些厉鬼复仇的故事在现实生活上绝不存在。”
  谭登脸上的表情很严肃,缓缓地说:“你若要报这个仇,绝不能不回甘草乡,因为只有甘草乡的葛大先生,才可以对付李邦!”
  “葛大先生?”江滔流脸色一变,接着说:“你说的葛大先生,是不是昔年在天津连环路上火并十一帮的葛伏痕?”
  “不错,正是葛伏痕!”
  “他在甘草乡?”
  “你不知道?”
  江滔流耸耸肩:“我从来都没有听人说过,名震黑白两道的葛伏痕居然会在甘草乡里。”
  谭登道:“别人的说话,你可以不相信,但我说的,你现在非要相信不可。”
  江滔流道:“三爷,你的说话,我从来都没有怀疑过。”
  谭登叹了口气,目中似是露出了感激之色:“老四,你不愧是我的好兄弟,到了这种田地,你对我还是如此信任。”
  江滔流默然。
  谭登缓缓接道:“在五年前,甘草乡是不是开了一间药材店?”
  江滔流想了想,屈指一算,点头道:“不错,刚好是在五年前,咱们的兄弟,还收过他们不少保护费。”
  “保护费?”
  “嗯,这有什么不妥?”
  谭登瞧着他,过了很久很久,忽然冷笑起来。
  江滔流一怔。
  “这和葛大先生的事有什么关系?”
  “当然有绝大的关系,”谭登直勾勾的盯着他,“你可知道,这间药材店的老板是谁?”
  “吴六。”
  “吴六的真正身份,你又可知道?”
  “这个……”江滔流呆了一呆,道:“总不会他就是葛大先生罢?”
  谭登一笑,笑得很奇怪:“很凑巧,这位吴六先生,的确就是昔年雄霸天津,威震上海滩的葛伏痕,葛大先生!”
  江滔流呆住,完全的呆住。
  整整过了两分钟之久,他才长长的吁了口气:“那个戴着破烂不全金丝老花眼镜,走路时老是一跛一拐的吴老板,就是葛伏痕?”
  谭登冷冷一笑:“你不相信?”
  “不!我绝对不是这个意思,三爷怎会骗我,是实在令人大感意外了。”
  谭登握紧着拳头,在江滔流的面前一扬,道:“你要为兄弟们报仇,就得去请求这位葛大先生相助!”
  “他……他肯吗?”
  “别人也许不能,但你一定能!”
  “我能?”
  “不错,因为你还有个好表弟,而你的好表弟,一直都和吴六老板的女儿很要好!”
  江滔流呆着。
  他想了想,总算明白了谭三爷的意思了。
  “这个……”
  “你还在犹豫什么?难道你忘记了李邦怎样陷害你从甘草乡带出来的兄弟?”
  江滔流咬着牙:“好,我拼着不要脸,也要回甘草乡找葛大先生!”

×       ×       ×

  仇恨是一种力量。
  但这种力量,带给人类的并不是建设,而是毁坏。
  江滔流心中有仇恨,而且太多!太浓!
  他马上就要回甘草乡。
  他把仇恨带回甘草乡。
  然后呢?
  以后的事,无人能逆料。
  但已有五个杀手,不断的在找寻着江滔流,务求要把这人置诸死地!

×       ×       ×

  翌日清晨,江滔流顺利地登上了一列火车。
  连他自己都感到有点意外。
  上午八点三十三分,火车开出。
  直到八点五十六分,才有人在厕所后发现了五个人。
  五个身怀利器,但却同时在背后中伏身亡的死人。
  没有人目击这件可怕的凶杀案。
  但这件凶杀案已发生,而且立刻就震动了全市。
  但江滔流已远远离去,他并不知道这件事。

  (四)

  十月三十日,正午。
  干燥的北风,把江滔流的衣衫吹得猎猎作响,但他的手心却仿佛在冒汗。
  他终于回到了甘草乡。
  这是他出生的地方。
  这两年来,他一直都有着思乡病。
  甘草乡里,几乎每一个人都认识江滔流。
  但这时候,他已经来到了甘草乡最繁闹的长街上,但却没有任何人向他打个招呼。
  因为他戴着一顶阔毡帽,遮住了上半边脸庞。
  他以前没有胡子。
  但现在,他的胡子却有一大把。
  这一大把胡子,又遮住了他的下半边脸庞。
  所以,即使是甘草客栈的掌柜先生朱一聪,也认不出这个“陌生人”,原来竟然就是江滔流。

×       ×       ×

  江滔流的家在甘草乡之北。
  但他没有回去。
  他是在甘草客栈里,租了一间房子,然后又吃了一碗灼热的酸菜虾米面。
  吃完之后,他就离开了客栈,一直前往吴氏药材店。
  朱一聪怔怔的瞧着这个人,忽然问客栈里的伙计阿树:“你看他像谁?”
  阿树眨了眨眼睛耸肩道:“他像你,也像我,就是那一把胡子,你没有,我也没有。”
  这是阿树的答复。
  对于这种答复,朱一聪当然是绝不满意。
  所以,他接着给阿树的“赏赐”是在头上敲了一记。
  朱一聪搔一搔脖子,脑海里左思右想,就是想不出一个所以然来。
  他只是觉得这这人似乎不太陌生,但却又无法想起究竟是谁。

  (五)

  赖金子也同样认不出江滔流。
  “抓药吗?”他问江滔流。
  江滔流摇摇头说:“我不是来抓药,而是来找人。”
  “找谁?”赖金子一怔。
  他在吴氏药材店干了五年,给人的印象是老实,平易近人。
  江滔流沉默了片刻,忽然从衣袋里拿出一件金光湛然的东西。
  赖金子定睛一看,那是一面不大不小的金牌。
  金牌上刻着一个“谭”字。
  赖金子又是一愕,问道:“这是什么玩艺儿?”
  江滔流道:“只要你把它交给吴老板,他自然会明白。”
   赖金子瞪大眼睛。
  “你是来找老板的?”
  “不错。”
  “可惜你来得不合时。”
  “吴老板不在店里?”
  “他不但不在店里,而且还已离开了甘草乡。”
  “什么?他不在甘草乡?”
  “嗯,他回乡下去了。”
  “他的乡下在哪里?”
  “广西吴家村。”
  江滔流叹了口气,把金牌收回:“既然这样,我不再找他了。”
  他垂头丧气的在叹气。
  赖金子瞧着他,心中暗暗失笑,忖道:“这混蛋不知道是何方神圣,居然要找老板!”他想笑出来,但却极力忍耐着。
  江滔流转身要走了。
  但他忽然又回来,对赖金子说:“皮肤痕痒该用什么药治疗?”
  赖金子道:“这门子医术,我不懂,你最好去邻村找彭大夫。”
  江滔流道:“不必找他,我知道该怎样才可以让皮肤不再痕痒,而且这是独门秘方,包管百试百灵。”
  “真的?”
  “你想知道?”
  赖金子一笑:“兄台如肯赐告,在下是感激不尽,实不相瞒,我的双脚经常都疼得要命,连彭大夫都拿它没办法。”
  江滔流摇摇头。
  “我这种独门秘方,不能医脚痒,而且我的脚一向都没有半点毛病。”
  赖金子一愕,问道:“那么你的毛病在哪里?”
  江滔流慢慢地伸出了右手。
  然后,他又把右手缓缓收紧,握成拳头。
  赖金子莫名其妙。
  江滔流微微一笑,道:“我的毛病就是这只拳头。”
  赖金子忽然觉得有点不妙。
  他想缩开去。
  但迟了。
  “砰”然一声闷响,江滔流的拳头已重重的打在他脸庞上!

  (六)

  药材店里,除了赖金子之外,还有崔义和邵南平。
  他们都是跟随着赖金子,以赖金子马首是瞻的伙计。
  赖金子忽然给人揍了拳,他们都是又惊又怒。
  邵南平冲了上来,大声道:“你是谁?怎么无缘无故的揍人?”
  江滔流悠然一笑:“这是治疗拳头痕痒的独门秘方,是他要我教的。”
  赖金子“呸”的一声:“小子,你以为这里的人都可以给你揍吗?”
  江滔流道:“你若说真话,我的拳头自然不会痕痒,也就绝不会揍人,可惜你隐瞒事实,硬要说是吴老板不在,那只好怪自己咎由自取了。”
  赖金子道:“吴老板的确不在!”
  江滔流道:“但我不相信。”
  赖金子怒道:“你要怎样才相信?”
  江滔流道:“你若连吃十拳,仍然说老板不在,那就相信你并不是在骗我。”
  邵南平、崔义俱是脸色一变。
  “这还算是什么世界?”崔义怒道。
  江滔流冷冷道:“这是拳头的世界,你的拳头若比世间上所有的人更硬、更快,那么这个世界就是属于你的。”
  “这简直是蛮不讲理!”
  “吴老板分明还在本乡,但你们却隐瞒事实,这更加蛮不讲理。”
  崔义年轻力壮,而且也练过点拳脚功夫,这时候再也忍耐不住了,运气猛喝,挥拳直向江滔流扑去。
  江滔流冷笑。
  “不知死活。”
  话犹未了,崔义的拳头已撞向他的鼻梁。
  但也在这一刹那间,江滔流的拳头也猛力地向他的鼻梁上撞去。
  先发拳的是崔义。
  然而,江滔流却是后发先至,他的鼻梁丝毫无损,但崔义的鼻子却已给打歪!
  崔义的眼睛红了。
  他是又惊又怒,脸上表情好像是恨不得一口吃掉江滔流,又好像想要哭出来。
  但他没有退缩。
  愤怒毕竟掩盖着心中的惊惧,他竭尽全力,又再缠了上来。
  江滔流的拳头又准备发出。
  这一拳若是再打在崔义的鼻子上,那么真的是“黄台之瓜,何堪再摘”。
  但就在这一刹间,一人高声大喝:“停手!”
  但崔义没有停手。
  “蓬”然一声,他的拳头已打在江滔流的胸膛上。
  他这一拳力道不轻。
  最少,连崔义都认为,这一拳至少可以把江滔流痛得一佛出世,二佛升天。
  但江滔流却仍然站在那里,他没有“出世”,也没有“升天”,只是悠然一笑。
  崔义那一拳,他看来似乎和搔痒没有多大的分别。
  崔义呆住了。
  对方若在这时候一拳反击过来,那岂不是……他不敢再想下去。
  无论怎样,对方已算是手下留情。
  当然,这完全是因为有人突然呼喝“停手”,而且这人正好是这间药材店的吴老板!

  (七)

  吴老板初到甘草乡的时候,看来就像个土头土脑的老家伙。
  但现在,他这一喝之威,又岂是土头土脑的人可以表露出来的?
  江滔流立刻变了神态。
  他不再粗暴,也不再无礼。
  他就像个很听话的小学生,乖乖的跟随着吴老板进入了药材店后的一座偏厅里。
  吴老板坐在一张木椅上,小心翼翼的抹着老花眼镜。
  这时候,在他眼中,仿佛没有任何事情,会比抹干净自己的眼镜更为重要。
  江滔流坐在他的身边,静静的看着这个已退隐江湖的黑道大亨。
  吴老板抹眼镜的手势很别致,比起女人绣花还要小心,他忽然对江滔流说:“你可知道这副眼镜的来历?”
  江滔流道:“你又可知道我是什么人么?”
  吴老板淡淡一笑:“你是个来小号捣乱的人。”
  江滔流道:“我的姓名呢?”
  在老板瞧着他,忽然伸手去拔他的胡子。
  江滔流没有动。
  一拔之下,大撮胡子被扯脱下来。
  吴老板淡淡道:“痛不痛?”
  江滔流摇摇头:“不痛,因为这都是假胡子。”
  吴老板忽然叹了口气:“江老弟,你走的时候,岂不是曾经说过,当你回来的时候,必然已经飞黄腾达衣锦还乡?”
  江滔流点点头:“不错,那时候我喝了不少酒。”
  吴老板道:“那么你现在必然已经很清醒了?”
  江滔流道:“那就像是一场噩梦!”
  吴老板道:“每个人都会有做梦的时候,有些人的梦永远不会醒,但有些人的梦却会在甜蜜中惊醒,就像是现在的情况一样。”
  江滔流道:“你早就知道我是江滔流了?”
  直到这时候,吴老板才总算抹干净眼镜。
  他慢慢把眼镜架在鼻梁上,然后才慢慢的道:“当你还没有踏入甘草乡的时候,我就已经知道,你很快就会找来。”
  江滔流黯然道:“可惜,我并不是衣锦还乡,更没有飞黄腾达。”
  吴老板道:“但你的气焰还是很凶,一出手就打伤了我的伙计。”
  江滔流忽然直勾勾的盯着吴老板:“刚才的事,晚辈是有些逼不得已,那全然是因为想见葛前辈一面。”
  吴老板叹了口气:“你已知道我就是葛伏痕!”
  江滔流点点头,然后又拿出了一面金牌。
  吴老板接过金牌,笑道:“这是谭登的玩艺儿,我这假老人家可不喜欢这一套。”
  江滔流道:“前辈真的就是葛大先生么?”
  吴老板点点头:“谭登没有骗你,我就是当年的葛伏痕。”
  江滔流道:“这一次,无论如何也要请葛前辈帮忙帮忙……”
  葛伏痕摸了摸面颊,摇头道:“谭登是我的多年老友,他老了,但我更老了。”
  江滔流道:“事关重大,还望葛老前辈重出江湖,对付李邦。”
  葛伏痕挥了挥手:“就算是二十年前,我也未必能敌得过今日的李邦,你们都找错人了。”
  江滔流道:“当年晚辈有眼不识泰山,冒犯了葛前辈,还望前辈海量包涵!”
  “这些废话不必重提。”
  葛伏痕缓缓道:“如今李邦正是当红人物,正是炙手可热,连市政厅的官绅议员,都有三分之一以上拢靠着他,奉劝老谭一句,还是收手算了。”
  江滔流道:“话可不是这么说,试想想,谭三爷若保不住他的江山,跟随着他的手下,将会有怎样的结果?”
  葛伏痕的语气渐渐变得很冷淡:“成者为王,败者为寇,自古皆然,他们若不想死,那么最好就和你一样,回到乡下去!”
  “葛前辈……”
  “不必说下去,老实说,我一向都不太喜欢见你,尤其是在这种时候,你回去罢。”
  江滔流呆住。
  葛伏痕不再说话,只是冷冷的盯着江滔流。
  他的眼神冰冷而坚定,仿佛世间上再也没人可以改变他的主意。
  江滔流终于失望地离去。
  但他还没有绝望。
  他又把那胡子重新装上去,然后去找云青玉。
  他希望云青玉可以把事情改变。
  云青玉是他的表弟。
  他还记得,今天刚好是云青玉的二十五岁生辰。

  (八)

  江滔流没有记错,今天的确是云青玉的生辰,但却不是二十五岁,而是二十三岁。
  云青玉的名字很有点女性化的味道。
  不过云青玉却绝不是那种娘娘腔的男人。
  他高大、英俊、平素举止温文,但办事却果敢决断,要是一小时之内能办妥的事,他绝不会多花一秒,但却很可能还没有半小时就已迅速完成。
  他父亲是个退役军官,曾经是洪大帅麾下的第一员猛将。
  但云青玉没有参军。
  他现在是甘草乡的一间学校的高级主任。
  他父亲在军政界煊赫一时,但儿子却是从事教育工作者。
  他父亲并不反对,只是说:“这份工作虽然蛮有意思,但对青玉来说,未免太乏味。”
  一个教师反驳:“教育下一代的工作怎会枯燥?”
  这个退役军官淡淡一笑:“知子莫若父,总有一天,你们必须另聘高明。”
  大家只好拭目以待。

×       ×       ×

  知道云青玉生辰日子的人并不很多。
  云青玉也从来没有向人提起这一天。
  他正在一个碧绿的小湖里划着船。
  船上并不只有他一人,还有霜霜。
  霜霜是吴老板的女儿。
  她有一双明亮妩媚的眼睛,一张略圆、皮肤雪白的脸庞。
  她比他年轻四岁,但说话的神态和语气,经常都比云青玉老气横秋。
  但说来奇怪,她越是老气横秋的样子,就越更娇艳动人。
  要是个正常的男人,都一定会对她感到很有兴趣。
  在甘草乡,对这位霜霜小姐大感兴趣的人,绝不只有云青玉。
  但能够令到霜霜大感兴趣的男人却就只有云青玉一个。
  云青玉能获美人垂青,不知羡煞多少旁人。
  事实上,他们也是很登对的。

×       ×       ×

  虽然北风凛冽,但在小湖里,却还是那么谧静,霜霜很满足。
  令她感到满足的,是云青玉对她的体贴、关怀。
  但她心里还有个愿望。
  她希望有一天,能跑到大城市里去看看。
  云青玉问她:“妳想看什么?”
  她回答:“什么都想看,我已很久没有到过城市了。”
  云青玉有点愕然,问道:“妳在哪里出生?”
  “天津。”
  “那是个大地方。”
  “我更喜欢上海。”霜霜有点眉飞色舞的样子,“那时候我还很年轻,还没有十岁,是姑母带我去上海的。”
  “后来妳却和你爹到了这里?”
  “嗯!”霜霜忽然皱起眉,“但爹曾经对我说,不要让任何人知道我们是从天津来的。”
  云青玉道:“但我已知道。”
  霜霜嫣然一笑:“你和别人不同。”
  云青玉凝视着她:“有什么不同?”
  霜霜的脸却忽然红了。
  云青玉突然放下了木桨,握住了她的手腕。
  他凝视着她。
  “霜霜,”他吸了口气,连声音都似乎因为紧张而有些发抖,“妳愿意嫁给我吗?”
  他说完这句说话之后,忽然觉得辞句很笨拙,很老套。
  假如说话是可以收回来的话,那么他可能马上就把它收藏起来。
  霜霜垂下了脸。
  她的心跳仿佛在刹那间加快了三倍,一张脸庞灼热得简直可以烤熟鸡蛋。
  一阵寒风吹过。
  她突然拾起头,瞧着云青玉。
  她什么话都没有说,只是轻轻的点了点头。
  云青玉却呆住了,就像个呆子,忽然看见天上有只熟烧鹅向自己飞了过来。
  他忽然从小船上跳了起来,差点没掉进冰冷的湖水里。

  (九)

  这艘小船是王婆子的。
  王婆子的家就在湖边。
  她平时靠贩卖豆腐为生,这艘小船是她外孙亲手制造的。
  王婆子已七十八岁,但精神和体力都很好。
  只可惜现在连唯一的外孙都已不在这里。
  他跟随着江滔流,到外面去“闯一番事业”。
  他叫邵一川。

×       ×       ×

  邵一川是跟随着江滔流离开了甘草乡的。
  但他再也没有回来。
  江滔流本已没有勇气去见王婆子。
  他连累死了她唯一的外孙。
  但现在,他不能不去,因为他要找云青玉。

×       ×       ×

  王婆子认不出江滔流。
  但她对这个满脸“胡子”的陌生人大表欢迎。
  因为江滔流给了她一封信,还有五百块大洋。
  这封信,他是模仿邵一川笔迹写的,而那五百块大洋,江滔流说是邵一川托他带回来的。
  王婆子已等待了很久。
  她等待的并不是钱,而是邵一川。
  她希望这个生性顽强的外孙,能够早一点回来,让自己再看个清楚。
  虽然,现在邵一川还没有回来,但有信带到,还是令她为之雀跃不已。

×       ×       ×

  看见这个热泪盈眶,捧着那封信双手发抖的老太婆,江滔流心中有着一种酸楚苦杂的滋味。
  这老太婆不认识字,要求江滔流读给她听。
  江滔流读了。
  他读着这封由自己伪造的信件,哄骗着这个孤苦伶仃的老妇人。
  信里说,她的外孙现在很好,而且已渐渐出人头地,将来还要把外祖母接到城市里居住。
  王婆子听到这里,笑了。
  “傻孩子,我已在这里活了一辈子,还有什么地方会比甘草乡更好?”
  江滔流苦笑。
  “不错,妳说得一点都不错,这里的确是世间上最好的地方。”
  “嗯……你也是本乡里的人?”
  “不!”江滔流连忙摇手,“我是在长沙出生和长大的。”
  “你叫什么名字?”
  “胡广。”
  “原来是胡先生,请到里边坐……”
  “不,我还要等云先生。”
  “青玉?”老太婆指着小湖,“你要找青玉?”
  “不错。”
  “这个孩子很好,只可惜他的表哥却是个可恶的家伙。”
  王婆子“哼”的一声:“他叫江滔流。若不是这小子,邵一川现在还在我身边……”
  江滔流的脸色一阵苍白。
  现在,他什么话都说不出来,倒想喝酒。
  但这里没有酒,只有寒风和冰冷的湖水。
  他忽然走到湖边,把整个脑袋都浸入冰冷的湖水里。
  老太婆“唷”的一声叫了起来。
  “胡先生,你要洗脸,可以到我家里来。”
  江滔流连连摇头:“不,湖水很清凉,很好。”
  就在这时候,一艘小船划了过来。
  他看见了表弟云青玉。

×       ×       ×

  云青玉也看见了他。
  虽然江滔流的脸上满是假胡子,但他还是一眼就认出这人就是自己的表哥。
  对于这位表哥,他比甘草乡里每一个人都更认识、更了解。
  但他实在想不到,江滔流竟然会在这个时候,在湖边等着自己。

  (十)

  江滔流需要的酒已在眼前。
  这里是阿吉酒铺。
  江滔流很快就喝了三碗酒。
  这里的酒,虽然比不上城市里所能喝到的白兰地,但酒性却更烈。而且还带着一种江滔流永远难忘的风土乡味。
  他第一次跟别人喝酒,喝的就是这种“一品官”。
  那一次,他才喝了半碗就已醉得连头都抬不起来。
  但那时候,他才八岁。
  童年的时代,早已成为过去。
  现在就算是喝上二十碗“一品官”,也未必能令江滔流醉倒。
  但他宁愿回复童年时代,那时候,他无忧无虑,也没有仇恨。
  云青玉看着他,忽然问:“你一定要吴老板助你一臂之力?”
  江滔流一拍桌子:“我刚才已说过不知多少遍,他不是姓吴,而是姓葛,是昔年雄霸一方的大亨葛伏痕。”
  云青玉道,“他若是坚决不肯,我也没有办法。”
  江滔流摇摇头:“不!只要你能说服霜霜,葛大先生一定会重出江湖,对付李邦。”
  “这个……”
  “不必这个那个,这一次,表哥全靠你了。”
  云青玉考虑了很久,终于答应了江滔流。

×       ×       ×

  十一月三日,云青玉终于带来了使江滔流精神大振的消息。
  葛伏痕虽然拒绝了江滔流,但却无法抗拒女儿的“撒娇攻势”。
  霜霜说:“你不能老是一直在这里,像一只老乌龟。”
  葛伏痕气得想揍她,但却又连动她一条头发都不舍得。
  霜霜又说:“江湖人讲究的是义气,谭三爷给人欺负,你坐视不管,算什么好汉?”
  葛伏痕苦笑,拿她没办法。
  霜霜最后说:“我要到外面闯一闯,不能老是困在这种穷乡僻壤,你若坚决不去,我自己独个儿去啦!”
  这一下可吓坏了葛大先生。
  他拗不过这宝贝女儿,最后还是答应下来。
  霜霜高兴极了,乐得就像个获得一份可爱圣诞礼物的小孩。
  现在距离圣诞还有五十多天。
  又有谁能知道,到了圣诞节那一天,她是否还能像现在这般高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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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一月八日,葛伏痕父女离开了甘草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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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一月十日,吴氏药材店突来恶客。
  恶客总共十人。
  他们要找吴六。
  但吴老板不在,这十人遂大肆捣乱,把这药材店里的一切破坏无遗。
  赖金子极力阻拦,结果惨死于刀棒之下。
  这消息一直到十一月二十三日,才传到葛伏痕的耳朵里。
  这笔账葛伏痕已记下。
  他把这笔账记在李邦的头上。

  (十一)

  十一月二十五日,大雪纷飞。
  李邦坐着一辆黑色的轿车,来到了春山路十六号门外。
  他是一个穿着考究,仪态风度极佳的中年绅士。
  除了在浴室之外,他永远都是衣履整洁鲜明,衬托着一张英俊脸孔和健硕的身材,他实在比许多年轻小伙子还富有男性魅力。
  这一天,他穿着一套淡灰连背心的西装,外加一件貂皮轻裘,皮鞋是刚从美亚莲公司运送到李公馆的法国货,再加上梳理得整齐明亮的头发,使他变得更年轻,更具自信。
  他是来找一位成熟、高贵、雅丽动人的小姐,她是本市市长的干女儿韦樱樱。

×       ×       ×

  上午九点正,李邦亲自拉动门铃。
  但直到九点零八分,屋子里还是没有人出来。
  李邦脸上的自信,已渐渐变得有点焦躁、不安。
  在他身上,有一枚八克拉完美无瑕的大钻戒。
  这枚钻戒,是他用来向韦小姐求婚的。
  市长夫人曾经向他暗示,他若向她的干女儿求婚,最少有七分机会。
  对于李邦来说,只要有七分机会,已足够让他去干任何事。
  他曾经击败过不少强敌,包括自己从前的老大哥夏汉勇。
  那时候,他势孤力弱,但却和夏汉勇展开大火并。
  夏汉勇的手下猛将如云,个个能征惯战,而李邦却只有十来个兄弟,而且还有一半以上是老弱残兵。
  这本是强弱悬殊的一战,但李邦却还是毫不考虑,与夏汉勇一拼高下。
  他是个叛徒。
  他既然反叛夏汉勇,就绝不能在最后关头怯弱,否则只有死得更快。
  那时候,他也许连一分把握也没有。
  但到了最后,倒下的却是夏汉勇。
  因为李邦在最后关头,用尽所有金钱,收买了夏汉勇的一个亲信手下。
  他这一着,是非常冒险的。
  假若对方临时变卦或者根本就没有诚意和他合作,而是敷衍着他,那么这一次的冒险,就会把他陷入万劫不复之境。
  这是一个考验。
  一个对李邦眼光的考验。
  考验的结果,证明李邦没有看错人。
  他收买了一个唯利是图,六亲不认的叛徒,这个叛徒,他在夏汉勇最信任他,也最需要他的时候,突然一刀刺进了夏汉勇的心脏。
  这人叫做姚一方。
  当他杀了夏汉勇之后立刻就离开了这个都市,远走高飞。
  他需要的并不是权势,而是金钱。
  李邦给他的虽然不能算是一个太庞大的数目,但最少已比夏汉勇给他做十年的酬劳还更多一点。
  这已是一个很足够的理由可以让夏汉勇倒下去。

×       ×       ×

  夏汉勇一倒,李邦渐渐扶摇直上。
  当时势力最庞大的,是谭登。
  但李邦采取一连串的侵逼行动,把谭登的地盘抢走不少。
  谭登的手下,也最少有四分之一转到李邦麾下。
  这是一个很危险的局面。
  终于,连场火并开始,他俩已是势不两立。
  李邦充满自信。
  他相信自己一定可以打垮谭三爷!
  与市长的干女儿成亲,也是打垮谭登计划的一部份,因为他知道谭登唯一的侄儿谭远桥,很喜欢韦樱樱。
  但韦樱樱却总是对他若即若离,把他弄得神魂颠倒患得患失。
  李邦看得出,韦樱樱并不喜欢谭远桥,但却不忍心表明态度,因为这样会很伤害他的自尊。
  韦樱樱所仰慕的是自己。
  李邦想到这一点,就有一种飘飘然的感觉。
  无可否认,韦樱樱实在是一个很可爱的女孩,谭远桥虽然年轻,但又怎及得上自己这种翩翩风度的绅士?
  他现在是来求婚的。
  但是韦樱樱的家里,好像竟然空无一人。
  他们去了哪里?难道这幢屋子里的人都死光了?
  想到这里,李邦脸色骤变。
  他突然下令把这幢屋子的大门撞破!

  (十二)

  大门很久之后被撞开了。
  李邦立刻嗅到一阵浓厚的血腥气味!
  “樱樱!”他狂喊。
  他像一枝脱弦利箭般,向屋内冲去。
  这屋子里的摆设,向来都是井井有条,很整洁的。但这时候一切都变得狼藉不堪。
  他看见了横七竖八的尸体,一具又一具的散布在屋子的四周。
  最后,他看见了樱樱。
  樱樱躺在卧室里。
  她身无寸缕,身上也没有半点伤痕。
  但她的呼吸已中绝,一双原来很美丽的眼睛已在惊惧、绝望中僵硬,就像她的胴体一样,再也不会移动。
  “谭登!”他嘶声狂叫,“你一定不得好死!”
  他的声音虽然嘶哑,但却也同样响彻云霄。

  (十二)

  谭登没有被捕。
  因为没有任何证据,可以证明这一桩血案,是由他一手策划出来的。
  没有真凭实据,就连市长也奈何他不得,然而,这已对谭登很不利。
  人们一致认为,这是谭三爷暗中主使的。
  还有谭远桥,他的嫌疑也极大。
  若谭登杀了李邦,没有人会说什么。
  但现在被杀的却不是李邦,而是韦樱樱,还有她一家人。
  这就未免令人发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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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一月二十六日,清晨。
  雪已停,风却仍急猛。
  谭登冒着寒风,坐着汽车来到了近郊的一间花园房子。
  这是葛伏痕刚花了两万块买下来的。
  葛伏痕很有钱。
  他呆在甘草乡并不是因为没有钱,而是想过一些安静的生活。
  他在几间银行里的存款和在各地购置的产业,仍然是一个极惊人的数字。
  这时候,他东山复出,也并不是为了钱。
  但要大干一番,却不能没有金钱作为推动的力量。
  钱并不是万能,但世间上绝大多数事情非钱不行,那又却是事实。
  花一两万买一幢比较像样的花园房子对葛伏痕来说,这是微不足道的事。
  假如有需要的话,这种房子就算再多买十幢八幢,都绝对不成问题。
  但现在葛伏痕最需要的并不是房子,而是人手。
  房子能用来居住,却不能对付李邦,它不会动拳头挥棒子,也不会思想。
  葛伏痕只需要一幢房子,但却需要更多的人手来对敌。
  他曾希望自己的晚年能够平静地渡过。
  但这时候,他又觉得自己并不是那种能够永远呆在穷乡僻壤的人。
  他有钱,但现在更需要权势。
  他必需让李邦知道,这地方还不完全是姓李的天下。
  然而,纵然他要对付李邦,但对于韦樱樱满门被杀的惨案,他还是绝不赞成。
  他频频说:“这实在是太过份,太离谱了!”

  (十四)

  谭登进入富丽堂皇的客厅,还没坐下,就已听见葛大先生的声音在咆哮。
  “三爷,这实在太过份,太离谱!”他穿着一袭丝质睡袍,咬着一根雪茄,走到谭登的面前,“我不是来看你滥杀无辜的,韦小姐虽然是李邦的女朋友,但她不是男人,杀了她这不算是大丈夫的行径,相反地,那很龌龊,很卑鄙,而且也太愚蠢!”
  他骂人的说话有如连珠炮响,但谭登却一直缄默着。
  直到葛伏痕的声音停下来,过了很久,谭登才说:“我不是大丈夫,我也许很龌龊,很卑鄙,但却绝不会太愚蠢。”
  葛伏痕一怔:“你在说什么?”
  谭登沉声道:“你可以不相信我的说话,但我却不能不说,韦樱樱被杀这件事,根本与我绝无干系。”
  葛伏痕问道:“这不是你干的?”
  谭登道:“杀了韦樱樱,对我们可说有百害而无一利,我为什么要这样干?”
  葛伏痕默然。
  谭登又说:“这也绝不会是远桥干的,他是我的侄儿,他的胆量有多大,我比任何人都清楚,而且就算他要杀人,也绝不会去杀掉自己最心爱的女人。”
  葛伏痕瞳孔收缩,终于说:“我相信你不会如此愚蠢,也相信谭远桥没有这种胆量,但这却又是谁干的?”
  谭登冷冷道:“听说李邦发现韦樱樱被杀的时候,极其悲恸。”
  “这是极合情理的事。”
  “这是猫哭老鼠假慈悲!”
  葛伏痕眉头一皱:“莫非你怀疑这是李邦下的毒手?”
  “难道葛爷认为没有这种可能?”谭登眸子里闪动着森冷的光芒,“既然杀韦樱樱会对我有百害而无一利,那么他杀了韦樱樱来嫁祸于我,又岂是奇事?”
  葛伏痕沉吟半晌才道:“李邦心狠手辣,而且他对韦樱樱也未必真的动了真情,他用这种方法来打击你,确非奇事。”
  谭登冷冷道:“还有远桥,这桩血案,他必然会蒙受不白之冤,事实上现在已有人私私窃议,认为远桥的嫌疑极大。”
  葛伏痕道:“倘真如此,李邦的手段,倒是不可小觑!”
  “葛爷,我从来都没小觑李邦,但直到现在为止,咱们还是着着处于下风。”
  “此风不可长!再一直处于下风,说不定你将会永无翻身之日!”
  谭登叹了口气。
  “形势到了这种地步,要凭我一人之力扭转乾坤,可不容易。”
  “别沮丧,别忘记还有我这个老头子,咱们拼掉两副老骨头,也绝不能让李邦一直在扬威耀武!”
  说到这里,葛伏痕忽然问:“江滔流怎样了?”
  谭登道:“没有咱们的命令,现在他绝对不敢轻举妄动的。”
  “他在哪里?我想见见他。”
  “昨夜他陪着远桥!”
  “远桥的心情,一定很不好。”
  谭登道:“江滔流亦然。”
  葛伏痕皱了皱眉:“两个心情不好的人在一起,可不是一件妙事。”
  “你是怕他们会闯祸?”
  “我是怕他们会去送死。”
  “这倒不必担心,因为云青玉也和他们在一起,这年青人却是蛮不错的。”
  听到“云青玉”这三个字,葛伏痕脸上微露笑容。
  就在这时候,葛平匆匆走了进来。
  葛平是葛伏痕的家仆,而且早在五十年前就已跟随着他。
  他递给了葛伏痕一封信。
  “是从天津寄来的。”葛平说。
  葛伏痕面色凝重,缓缓拆开这封信。
  过了半晌,他对谭登说:“你还记得庄血影吗?”
  谭登目光一亮:“血影刀庄鹤龄?”
  葛伏痕点点头:“你的记性还不算太坏。”
  “他岂不是已经死了?”
  葛伏痕摇头说:“没有,十五年前,他在天津与六大天王浴血苦战,结果六大天王一个不剩,但他也受了重伤,不少人以为他再也活不下去,但结果,他还是没有死掉,只是左手不见了一根尾指。”
  “他现在仍然住在天津?”
  “不错”,葛伏痕淡淡道:“但明天早上,他就会和我们在一起对付李邦。”
  谭登吁了口气:“那好极了,庄血影若重投葛爷麾下,李邦必会提心吊胆。”
  葛伏痕叹息一声:“他本来也和我一样,再不想在江湖上担风冒险。但当他知道我这个老头儿东山复出,却又是心痒难熬,忍不住巴巴的赶来。”
  谭登道:“葛爷对待弟兄们太好,他们知道你卷土重来,哪有不闻风归附?”
  葛伏痕微笑:“只希望我这个老头儿不要让大家太失望,也就很不错了!”
  谭登凝视着他,很肯定的说:“你一定不会让他们失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