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奇人怪事何其多
2024-08-20  作者:傅红雪  来源:傅红雪作品集  点击:

  久旱逢甘霖,金榜题名时,他乡遇故知,洞房花烛夜,人生四大乐事也。
  对屈无忌来说,这些都不足以令他感到快慰。
  他早已超过而立之年,不论是成家成立业,他都已小有成就;唯一遗憾的是,成亲整整五年,妻子尹美岱不曾为他生下一女半子。
  有人说她是不会下蛋的母鸡。
  也有人讥嘲他是不会“下种”的公鸡无论是公鸡或母鸡,这种嘲笑,无疑令屈无忌快乐不起来。
  于是,素来不信神佛的他,不知什么时候开始,经常背着人,偷偷地跑遍了周围百里的大庙小庵,焚香叩拜,祈望早日得子。
  现在,他一脸得意的坐在大堂上。
  得意喜悦之情,间中仍有几丝的焦急盻望。
  因为,他马上就要做父亲了。
  一朝忽为父,就是他这一生中最大的乐事。
  他已经等了五年。
  这个愿望即将就要实现。

×      ×      ×

  吉婆婆。
  她其实只不过是四十几岁的人。
  但是镇上大大小小,每一个人都这样叫她。
  只因为大家喜欢这样称呼她,有一种亲切敏慕的感觉。
  这里原本只是一个小镇,一个靠海而不为人所注意的小镇,但是历经了几代人的苦心经营,已经成为世人钦羡的美丽港口。
  人们都叫它“香江”。
  这里的人,每个人都爱香江,都做出了他们最大的贡献。
  吉婆婆也做出了贡献。
  廿九年来,她顺利的使无数的小生命来到香江。
  ——她是此地唯一的接生婆。
  大家敬慕她最大的原因是:无论是男是女,凡是经过她手接生的小生命,无不顺利成长,至今为止,绝无死婴或夭折之纪录。
  所以大家都喜欢她。
  吉婆婆就是吉祥如意的表征,大家都深信不疑。
  可是,她现在却满头大汗,一脸惊悸从屈无忌的房里走出来。
  “怎么样了?吉婆婆。”
  屈无忌早已迫不及待趋前去:“是男的还是女的?”
  不管是男或女他都喜欢,因为一样都会叫他爹。
  吉婆婆的表情,令他立刻感到不对:“吉婆婆,为何不曾听到婴儿啼哭声?”
  世界上所有的婴儿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不论他日后贵为天子或卑为乞儿,在生下来的时候都是会啼哭的。
  屈无忌虽然没有做过父亲,但是这个道理他还是明白的,所以他铁青着脸冲进去。

×      ×      ×

  香江小镇终于出现了第一个死婴。

×      ×      ×

  天气慢慢凉快起来。
  早秋的脚步已渐至。
  这时候的“静心湖”显得份外的美,美得像首诗。
  平常这个时候,南宫雪总会情不自禁的沉醉在这如画的景色里,可是她此刻却怏怏不乐。
  她不高兴是有原因的:
  ——两天前,柳花花陪独孤美到泰山看日出。
  只不过两天,她却觉有如两年之久。
  忽然,她脸上有了笑意。
  但是很快又消失。
  ——她原本以为身后的脚步声是柳花花的。
  ——可是她马上想到他至少也得十天半月才能回来。
  所以她没有去理会那脚步声。
  ——不用看,她也知道那是“天下第一偷”白则七。
  这两天,他都很勤快的往她这里跑。
  南宫雪曾经为这个问题感到好笑。
  ——她本只有一个“花花公子”做朋友,现在却多了一个干小偷的朋友,这是她做梦也想不到的。
  花花公子和小偷有什么不同?
  当然有不同,而且有很大的不同。
  对南宫雪来说,最大的不同是:花花公子无疑已把她这颗少女心弄得心花花;而小偷则正处心积虑的想“偷”她这颗心。
  她转过身来,果然发现那人不是柳花花。
  但是,也不是白则七。
  是谁?

×      ×      ×

  无论你怎么看,你都将相信那个人已经非常老了。
  可以看得见的头发、眉毛、以及垂胸的长胡,清一色是白的,白得发光,白得闪亮;再加上那浓深密布的皱纹,一看就知道他已是“爷爷级”的人物。
  可是他说话的声音,不仅洪亮如钟,而且铿锵有力,简直就像小伙子一样,他说:“妳就是南宫雪?”
  “南宫雪就是我。”对年长的老人,南宫雪多少有几分客气。
  “很好,”那人一双眼锐利得像鹰:“老夫就是公孙卫道。”
  南宫雪动容。
  ——她听过这个名字,江湖上的人都称他为公孙先生。
  “公孙先生,久仰。”南宫雪欠身。
  “不必多礼。”公孙卫道扬扬手:“南宫雪,老夫今日前来,想跟妳打个商最。”
  南宫雪没有回答。
  ——她讨厌依老卖老的人。
  公孙先生鹰眼般的眸子盯住南宫雪:“老夫想替妳做个媒,不知妳意下如何?”
  微一楞,南宫雪讶道:“原来公孙先生是个媒公?”
  “我不是,”公孙卫道浅浅一笑:“老夫活了八十岁,从未替人做过媒,只这一次例外。”
  南宫雪觉得很好玩,不禁笑了起来:“谁家公子想娶我?”
  “老夫的独孙子公孙长胜。”公孙先生缓缓道。
  南宫雪微微一笑:“公孙世家,驰誉武林,南宫雪匹配不起。”
  “妳配得起,”公孙先生淡笑着说:“当今武林中的巾帼英雄非妳莫属,妳绝对够资格当我公孙世家的孙媳妇。”
  南宫雪摇摇头。
  “妳不肯?”公孙先生似乎有些意外。
  “我不想嫁人。”南宫雪冷漠的说。
  “没关系,”公孙先生说:“妳如果暂时不想出嫁,可先订亲无妨。”
  “盛意心领,”南宫雪下逐客令:“公孙先生请回吧。”
  勃然变色,公孙先生睁眼道:“妳这是什么意思?”
  “什么什么意思?”南宫雪冷冷地睨着他:“我不想进你公孙世家的大门,这个意思你不懂?”
  “南宫雪!”公孙先生八十岁的年纪,却有十八岁的脾气:“老夫二三十年来不曾在江湖上走动,今番特来向妳提亲,可是给了妳天大的面子!”
  “多谢你的面子,南宫雪消受不起,请把它带回去吧。”南宫雪的脾气比他更大:“坦白告诉你,到现在我仍未撞你走,可也是给了你天大的面子!”
  公孙先生倏地仰面长笑,笑声中气十足,绝不像是八十岁人应有的笑声。
  “好!好!”一连说了两声好,公孙先生手抚长须,“公孙世家就欠缺妳这种女人,无论妳提什么条件,老夫都将答应妳,只要妳肯当我的孙媳妇。”
  南宫雪怎么也想不到会有人上门提亲,老实说她从来都没有想到与男人成亲的事,母亲的婚姻失败,师父的感情破裂,银刀的畸恋,杏子的悲剧,这些阴影都活生生的印烙在她的心坎上,说什么都不肯和男人成婚的。就算要,也绝轮不到公孙长胜。
  令她感到好笑的是,她连公孙长胜究竟长得像萝卜蕃薯,抑或牛头马面都不知道,竟然谈到婚嫁,这种盲婚哑嫁早就不合时宜,她若答应,岂非笑掉天下人大牙?
  可是公孙先生却不觉得好笑,他一脸认真的说:“妳不需考虑,妳绝对配得起我公孙世家。”
  “这一点我当然不考虑,”南宫雪啼笑皆非:“我考虑的是,你那宝贝孙儿是否配得起我南宫雪?”
  猝然大怒,公孙先生咆哮起来:“什么话!妳敢说老夫的爱孙配不上妳?谁人不知道他一表人材,斯文有礼,刀、剑、诗、书、琴、画,无一不精通,江湖中人都称他为『六全公子』,他那一点配不上妳?”
  真是秀才遇到兵,只怕咀巴说歪,舌头道破都没用,南宫雪哭笑不得,跟这般年纪大的老人家计较犯不着,正不知道怎么办是好时幸好公孙先生又说:“好,南宫雪,老夫就去带他来让妳瞧瞧,看他配不配妳!”
  说着,怒气冲冲的走了。
  南宫雪吐了一口气,不自觉浮起一个苦笑。——天下怪事何其多。
  然而公孙先生走后没多久,又来了一个比他更怪的人。

×      ×      ×

  这个人外表看去一点都不怪。
  无论是五官、穿着、气质与风度等,你都不能否认他是一个翩翩的美少年。
  “妳就是南宫雪?”他一见到南宫雪就这样说:“我叫张长弓。”
  南宫雪摇摇头:“我认识你吗?”
  “不认识,妳绝对不认识我。”张长弓说话的速度不快不慢,咬字清晰:“全天下的人都不认识我,不只是妳南宫雪。”
  微微一顿,他接着说:“因为我只是一个无名小卒。”
  敢说自己是无名小卒的人,未必就真是无名小卒,就算他真是,这种人也算是谦虚的人;南宫雪不讨厌谦虚的人,虽然她本身不是个谦虚的人。于是,她说:“你找我有事?”
  ——心中不免在想,总不会是要她嫁给他吧?
  还好不是;但是张长弓的回话却让南宫雪吃了一惊:“我是来杀妳的。”
  “为什么?”南宫雪确定他不是开玩笑之后,忍不住问:“我跟你有仇?”

×      ×      ×

  “无冤无仇,素无瓜葛。”
  张长弓唇角噙着一缕飘逸的微笑,接着说:“但是我一定要杀妳,杀了妳之后,天下人便将认识我张长弓了,妳懂我的意思吗?”
  南宫雪叹气。
  她当然懂他的意思。
  ——他想杀她成名。
  山不在高,有仙则灵;人不在美,有名则贵。所以三代以下,无不好名者。
  追求名利的方法很多,每一个人的方式也都不尽相同。有人默默苦干,脚踏实地;有人投机取巧,铤而走险。
  张长弓显然是属于后者。
  一个默默无名的人想成名,说难不难,说容易也不容易,除了因缘际会之外本身也需有一定程度的实力;特别是在诡谲险恶的江湖上^你除了必需具备有像猛狮一般的武功之外,也一定要有狡狐般的智慧。智与勇,缺一不可。
  现在,张长弓的如意算盘是:与其慢慢的等待因缘机会,不如主动找寻一个快捷有效的办法,那当然也就是杀一个比他更有名的“大人物”。
  但是,太大的大人物,或是成名已久的大人物,通常是不容易成功的:因为那种人,无论是在江湖上的人际关系,或是与人交手的经验,必然已达到某种程度的成熟,想一举击垮这种人,相对的也要担上很大的风险。
  最好,就是找刚成名不久的人,风险低、成功的机会也大。
  ——南宫雪正好就是属于这类人。
  “你有没有想过,”南宫雪冷睨着他:“如果你杀我不死非但你成不了名,而且极可能赔上一条命,值得吗?”
  “世上没有不劳而获的事,就算是干强盗打劫,也得把刀磨利、壮胆费心去抢,才会有收获,妳说是吗?”
  张长弓淡然一笑,接道:“所以,妳若杀死我,我将毫不怨尤。”
  他又补充了一句:“同样的,妳若死在我剑下,也勿须怨尤。”
  南宫雪没有说话。
  因为张长弓已握长剑在手。
  ——当一个人持着一把利剑对着你的时候你如果仍无应变的话,无疑你是拿自己的生命在开玩笑。
  南宫雪当然不会开这种玩笑。
  在张长弓身形甫一动时,她已以最快的速度抽出腰间短剑,而且也已以第一时间出手。
  ——与敌扑搏,除非你不能,否则决不要放弃主动!
  ——这是南宫雪在“野猪林战役”所得来的惨痛教训。
  ——她同时修正了“以不变应万变”的陈腐观念,最有效而又最直接的方法便是:以千万变应万变!
  不变,是死的、被动的、消极的;千万变,是活的、主动的、积极的。
  十之八九,千万变也是属于胜利的!
  死啃不变教条的人,永远注定是个失败者!
  南宫雪不是失败者。
  她灵活而新颖的战略观念,再加上一身的绝世武功,只不过两个照面,已令张长弓惊惶暴退!
  他退得很快,全力的退。
  可是无论他怎么退,他发现南宫雪手中那把短剑仿佛是苍蝇盯腐肉般的,任你怎么赶都赶不走它!
  他骇叫。
  除此之外,他唯一能做的,便是眼睁睁的看着南宫雪那把利剑刺入自己的心脏!
  任何人都相信,连张长弓自己也深信不疑:——他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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