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屋隆夫《米乐的囚犯》

第四部 事件的真相(1-5)

作者:土屋隆夫  来源:土屋隆夫全集 

  第四部事件的真相
  1
  从窄小铁窗望出去的天色,已带着几分秋天的气息。
  此刻,在T看守所二楼的独居房里,我伏在又矮又小的桌子上撰写此文。
  我从麻布西署的拘留室被移送到这里时,还是盛夏时节。牢房就位在这间看守所的二楼,通风良好,里面的装潢也都是新的,在受刑人之间素有“总统套房”的美称,可是,燠热的溽暑仍教人受不了。四季里只有夏天就算在房间里打赤膊也无所谓,只是这样做还是挡不住汗流浃背。只有福利社送来的冰淇淋或冰牛奶,勉强有一点消暑的作用。
  看守所附近有三家福利社,在我入监的同时,妹妹志保就在其中一家押了五十万。出手这么大方,连福利社的老板都吓了一跳,大概是因为这样的缘故吧,我不需依赖监狱的伙食,想吃喝什么都没问题,甚至是水果。这些食物不知道对维持我的体力发挥了多大的功效,我对妹妹的温情只感到深深的感谢。
  不过,我被警方带走的时候,身上就带了一百多万的现金。这笔钱目前由看守所的查扣人员保管,我在所内购买必需品的费用就从里面支出。家里还有这几年来我赚取的稿费和版税,大概有五千万吧,这笔存款的使用我全交给妹妹处理。
  现在的我有两位律师替我辩护,请律师的费用也是从我的存款支出。有关聘请律师的事宜,妹妹志保说她找了花井秀子商量,而花井则是找她的男朋友秋宫悠平商量。悠平和逮捕我的秋宫警部补是亲兄弟;不过,他却不避讳地帮志保和秀子小姐出主意,请来两位最有名的刑事律师替我打官司。对于这番好意,我由衷表达感谢。
  话说回来,我精心架构的犯罪计划是这么的完美,怎么会因为一名警部补的推理而崩毁了呢?
  阅读拙作《米乐的囚犯》的诸君或许已经注意到了,我的左脚是义肢。我在美国留学的时候,因为车祸切除了左脚掌——这点我后面会交代清楚。义肢和义足因为切除部位的不同,称呼的方法也不一样。像我的情况叫做“踝离断截肢”,装的义足被称为“脚掌义足”(在日本也有人称为足袋[注]式义足)。
  [注:日本传统的布袜子。]
  原本,义肢这种东西就是代替截断的残肢,必须先用承筒把截断处套住,再用固定带使它和身体紧密贴合。这些器具可以承受任何压力,就算是剧烈运动也不会产生摩擦,因此它们都是以十分精巧的技术制成的。尤其是最近,拜义肢装具学的发达所赐,要制作外形美观的义肢已不是问题。就拿女性来说好了,就算义肢上穿的是长统袜、迷你裙,迎风走动也不会露出破绽。包在义肢外面的那层矽胶所呈现的颜色和触感,与真人的皮肤没有两样。
  以我来说,不管是坐着、盘腿都很自由,要跑步、要跳舞也没有问题。既然都有装义肢的棒球选手了,那么,就算出现装义肢的短跑者也不足为奇了。
  我之所以针对义肢做了这么多的说明是有理由的。
  我决定杀害段内敬士,是在读了他的《尸体和口红》之后。不过,虽然我已下定决心,却苦思不出方法。段内这种杂碎不值得我为他坐牢,因此,我一定要神不知、鬼不觉地把他杀掉,我绞尽脑汁地思索完美的犯罪计划。
  我被从前的家教学生米乐所骗,去到她的家中,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让她以铁链绑住,这件事的始末前面已经交代过了。
  米乐的计划非常成功,连身为作家的我都想不出来。她是在什么时候想出这个方法的?恐怕你去问她,她也只会告诉你:“母亲来到床边,告诉我很多事,我只是照着母亲的吩咐去做。”
  米乐当时的精神状态没有人能懂,不过,她的行为促使我将杀害段内的计划付诸实现。缠住脚的铁链让我想到完美的杀人方法。
  没有人知道我的左脚从脚踝以下是义足。脚的截肢、义足的制作,甚至是步行训练都是在美国的医院进行(关于这件事,我后面会详加说明)。也就是说,在日本没有半个人知道这件事。当然,我自己更不会主动对他人提起。
  米乐以要帮我擦掉裤子的污渍为藉口,在我的脚上缠上铁链,当时我人坐在沙发上,两脚张得很开。链子的一端和我左边的金库绑在一起,因此米乐绑住的是我的左脚。由于我的脚张得很开,如果硬要绑在右脚的话,就容易被察觉了。结果,反而因为这样称了我的意。
  当然,被链子绑住的那一刻,我还是愣住了,只想着事态严重了。怪的是,当下我竟忘了自己装有义足。长时间用惯了的义足已经成为我的脚的一部分,有时候我甚至会觉得脚趾的地方有一点痒,明明它是铝合金和矽胶做的呀。
  现在想来还真是滑稽,我为了把链条解开,竟然花了这么多力气,却始终无法把脚抽出来。当我深感绝望,瞪着自己的脚的时候,忽然想起左脚是义足,这才松了口气。
  不过,我的膝盖下方绑着固定带,从那里伸出两条吊带紧勾住义足,此外,更有一层矽胶做的皮套把这些器具整个包覆住。我在义足上穿了薄薄的袜子,所以若要取下义足,必须先把袜子脱掉,剥除皮套,再把连接吊带和义足的夹扣扳开。然而,这上面有铁链紧紧缠绕着。
  光是袜子的话,硬扯是可以脱得下来,问题是用矽胶做的皮套,与人类肌肤近似的皮套一直包到小腿肚的下缘,和身体紧密接合。虽说它的材质又滑又软,但铁链扣得这么紧,实在是拔不出来。就算不惜将它撕裂,凭我的手劲也撼动不了它半分。
  (真的不行了吗?)
  就在我快要放弃的时候,我突然想起放在厕所的旧刮胡刀。
  (旁边有一枚新的刀片!)
  我赶紧跑向厕所,用锐利的刀片割开皮套,将它剥离脚踝,接着从露出的义足上把夹扣松开。
  就这样,义足很容易被解了下来。同时,绕了两圈的链圈轻而易举地顺着裤管滑落。
  (成功了!)我心想。我重新把义足装上,穿上袜子,打算就这么回家去。
  就在那一瞬间,我的脑海突然闪过谋杀段内的计划。完美的犯罪!长期以来,我苦思不得的梦想,终于有实现的一天了!
  此刻,我被米乐关着。表面上看来,我无法踏出这个房间半步。这样的我竟然会出现在四公里之外的段内住处将他杀害,就物理现象而言,这是绝对不可能的事。不过,对我而言,却宛如采囊取物一般!
  2
  当晚,我再度把用挂锁扣住的链圈照原样套回脚上。因为我先把义足取下了,所以十分简单,接着,我再把义足装上,回复到米乐绑住我的样子。直到黎明之前,我都在忙这些事。
  这么一来,我随时都可以离开这个房间。这份安心感,让我熟睡了四个小时,早上醒来时也很愉快。我将米乐送来的早餐吃个精光,连下午的咖啡也有心情品尝了。
  就连米乐凶神恶煞地逼问我田代江理子住在哪里时,我也不再觉得那么讨厌,能适当地应付她。总之千万不能激怒她,在把段内杀死之前,我必须被关在这里。
  也就是说,我必须让第三者看到我的身体被米乐绑住,完全失去了行动能力。我知道帮佣的千代会在星期二回来,不过如果可以,我希望是千代以外的人看到我这个样子。最好是妹妹志保或是花井秀子,我心中如此期盼着。
  我是在星期天晚上杀死段内的,关于这整个经过,我稍后会说明。杀了人后,我回到白河家,当时我内心的激动,到现在我都还记得。
  我非常兴奋,却不害怕,感觉全身充满了力量。我回到水泥房间,对着水龙头的水痛饮,然后再度套上链圈,把义足装上。
  (太好了!我终于把段内这只坏蛆踩死了。各位,请欣赏我的杰作。无法踏出这个房间半步的我竟然成功杀人了。不可能的犯罪,就物理现象而言根本不可能发生的犯罪,我成功地办到了,还平安回来了!)
  我想大声欢呼,没办法躺下睡觉。我在房间里来回兜着圈子,高举双脚,用力摆动双手,一、二,一、二地踏步走,脚上的链子敲着地板,发出匡啷的声响。平常觉得刺耳的声音,现在听起来却动听极了。
  接着,就等千代星期二傍晚回来了。接下来几天,当米乐进来的时候,我不是在沙发上跷二郎腿,就是坐在床上。
  做完案后,我曾把脚上的铁链解开,也曾把挂锁(稍后说明)打开。这么做是为了不让米乐起疑。
  然而,就在几天前的星期一,事情突然往意外的方向发展。大概是下午三点左右,楼下门口传来男子叫唤米乐的声音。那声音能够穿透厚重的防火门让我听到,可见有多大声。“米乐小姐!”同一时间,我还听到这样的女声。
  (是妹妹,是志保的声音!)
  我赶紧按下厕所门旁的白色按钮。听说那是白河氏为了方便叫唤佣人所设的呼叫铃。不久之后……
  “哥哥!”志保的声音从门外传来。得救了,我心想。志保果然来找我了。
  “喂!”
  我一边回应志保的呼唤,一边按照事先编好的剧本演下去。同一时间,门打开了,抓住米乐手腕的男子探出头来,是秋宫警部补。接着,宇田刑警、志保、花井秀子、秋宫悠平陆续进入房间。
  (目击者全到齐了!警官——最棒的证人此刻就站在我的面前!)
  我偷偷瞄向米乐。她似已神智恍惚,空洞的视线越过我,盯着不存在的某一点。志保哭着死命抱紧我。我轻轻推开她的身体,说道:“你看,我变成这副德性,什么事也做不了。”
  为了让众人看清楚,我特意抬起被铁链和挂锁绑住的右脚,慢慢地前后晃动。每个人的口中都吐出“噢”的惊叹声。这一瞬间,我清楚意识到自己的胜利。
  话说回来,利用义足完成犯罪的我,竟然也因为义足不得不认罪,真是太讽刺了。
  如果那天管理员晚一个小时送挂号信过来,或是秋宫警部补和宇田刑警晚一个小时来拜访,我的罪行就没有那么容易被揭穿了。
  当时,我正把义足拆下,替它加上简单的加工。正当我弄好的时候,对讲机突然传来管理员的声音,说是帮我送限挂上来。
  临时要把义肢装上去很麻烦,所以我把它放在沙发上,用爬的爬到门口,握住门把站了起来。我向来不让外人进到屋里,这件事管理员也知道,所以只要我将门拉开一条小缝,他就会把信塞进来。就在我接过信的时候,门突然往里一推。单脚站立的我被门推倒,当场跌坐在地。进入门内的警部补就是在那之后,看到丢在沙发上的义足——
  不过,我并没有立即被逮捕;当然,他们身上也没带搜索票。前往警署投案,是出于我自身的意愿。
  当时,警部补看着跌坐在地的我,开口说道:“江叶先生,你果然……”
  这意味着他原本就多少已经猜到我装有义肢,而后又在衣柜上找到我的指纹,于是猜测变成了确信。
  为了确认这一点,他来到我的住处。也算是幸运吧?竟然让他看到我搁在沙发上的义足。不难想像他有多高兴。
  不过,即使在那一刻,我也不觉得自己全盘皆输。我已经拟好战略。搭着宇田刑警的肩膀,我回到客厅,在沙发上坐下,准备接受他们的侦讯。就在这时,警部补说:“江叶先生,你的义足是在左脚吧?”
  “是啊。”
  “不可思议,让人无法相信。”
  “不可思议吗?这世上装义肢的人可多了。”
  “一般都是在右脚。”
  “先前在米乐家的时候,我不是让你们看过了吗?我的右脚是……”
  我将裤管卷起,脱掉袜子,将右脚伸到两人面前。
  “唔,”警部补喃喃自语:“当时,链子绑住的是你的右脚。她为了不让你挣脱,还插入挂锁,紧紧扣住……”
  “没错,米乐是这么做的。”
  “不对。用那条链子绑住你的右脚,长度过于刚好,如果勉强去绑的话,一定会被你发现,所以绑在左脚要容易多了。我想米乐当时也是选择左脚。”
  “……”
  “只要你把左脚的义足取下,缠了两圈的链子就自然会滑落。你便能回复自由之身,任意走动。到这边我都很清楚……”
  “……”
  “只是,我们在米乐家见到你的时候,你的链条是绑在右脚,上面还扣着挂锁。也就是说,那是个货真价实的脚镣。要制造出这般景象,一定要把挂锁打开,可是就算你能把左脚从链圈里抽出来,也不可能打开挂锁。不能打开挂锁,就不可能把链子换到右脚。”
  “……”
  “你到底是怎么打开那把锁的?我想请教一下……”
  “是啊,到底是怎么做到的呢?首先,我要声明,我没必要费那种工夫。”
  “不,你有必要。”
  警部补表情沉痛地说:“在米乐家,帮你把锁打开的是我们警署的近藤刑警。当时你把裤管卷起,在众人面前秀出你的右脚。此外,你还多此一举地要你妹妹帮你擦脚。你的演技真是精采,借由这些举动,让我们认定你绝对走不出那个房间。这也算是一种不在场证明吧?没错,物理上的不在场证明。”
  “是吗,这说法很有趣哪。”
  “可否告诉我,你是如何把锁打开的?使用了怎样的工具?”
  “工具,我到哪儿去找工具?”
  “那么,你是如何从米乐手里拿到钥匙的?”
  “这个你应该去问米乐。”
  “别开玩笑了!”宇田刑警咆哮道,“你明明就知道米乐无法接受侦讯。你不是说这次的案件你输了吗?也就是说,你已经承认杀害段内了。既然如此,就干脆把开锁的方法也讲出来。还是你打算将来在法庭上要用这点做反证,替自己的罪名开脱、辩护?”
  “我才不会那么卑鄙。段内敬士是我杀的,我这就大方地承认。”
  “既然如此,不就可以说出开锁的方法了吗?”
  “我不能说。”
  “什么!”
  “宇田,算了。”警部补劝阻激动的宇田。
  “江叶先生,请你跟我们回警局一趟。你在米乐家中能自由走动,想必柏木千代的房间你也进去过吧?特地留在命案现场的女性内裤,应该是从千代的房间拿出来的。接下来,我们会针对房屋内部展开彻底的搜索。
  你很小心避免在案发现场留下指纹,可是你万万没想到警方会搜查白河家吧?就像我们在衣柜上找到你的指纹一样,我想千代的房间里应该也有你的指纹。
  同时,我们会跟千代本人确认扣押的那条内裤是不是她的所有物。还有现场发现的凉烟烟蒂,我想这也是你特意准备的,你用千代的口红在烟嘴的部分加了工,为了让人误以为凶手是女性,你用了不少花招,结果却是自掘坟墓。好,可以走了吗?”
  听完秋宫警部补最后的这段话后,我不再做垂死挣扎。我得到警部补的允许,留下一封简短的信给妹妹志保。信里面,我写下存款簿的位置、提款卡的密码,并附上印监,注明由妹妹全权处理。在最后,我加上这么一段话:“志保,这次的事恐怕会替你惹来很大的麻烦,哥哥深感抱歉。不过,一旦你知道哥哥的犯罪动机,相信你一定也能体会哥哥的苦衷的。哥哥一点都不觉得丢脸,也已经做好站上法庭的准备。终有一天,志保也会为哥哥的行为感到骄傲。国家考试要加油喔。不管我身在何处,都会为志保的及格祈祷的。”
  3
  对于杀害段内一事,我压根儿没有半点罪恶感。那是正当的行为,我只是代替国家制裁他,有什么好觉得羞愧的?这其中的道理,我后面会说明。
  我之所以甘愿接受司法的审判,不是为了段内,而是为了田代江理子。因为我的行为,害她遭遇车祸的意外,丧失宝贵的性命,不仅如此,我还让她成为别人眼中的杀人犯。对江理子的歉疚,促使我决定坦承自己的罪行。
  被警方带走的我,接受了怎样的调查呢?面对侦讯,我知无不言。不过,提到杀害段内的动机,以及如何从米乐手里取得挂锁的钥匙时,我的供述便全是假的。不过尽管那全是假的,也不完全是胡说八道,多少有几分道理在里面。因此,反而让警部补觉得困惑。
  “我总觉得你的解释有几个地方怪怪的,你可不可以说实话?”
  “这就是实话。都这个时候了,我没有隐瞒的必要。”
  由于我坚持不肯更改供词,他也只好半放弃地说:“那好,我就照你说的写了。”我的自白笔录就是在这样的情况下完成的,现在应该已经送到检察官手中了吧。
  此刻,我就记忆所及,试着记下我与秋宫警部补之间的问答。
  ——你利用义足成功地将缠住脚的链条取下,是在什么时候?
  “去到米乐家的第一个晚上,应该是深夜一、两点的时候吧。”
  ——第二天你是怎么度过的?
  “第二天是星期五,我一整天都在模拟杀害段内的计划。那天晚上,我等米乐睡着后偷溜出房间,在深夜两点过后回到自己住的大楼。”
  ——你不担心米乐发现吗?
  “不担心。因为她吃完饭后几乎都窝在房间盯着第四台播放的电影。不说别的,就算被她发现了,我直接回自己的家就好了,根本不需要害怕。”
  ——你回家的理由是什么?
  “我必须回家拿药过来,像哥罗芳[注1]、安眠药、亚砒酸[注2]等。我哥哥在长野县的佐久市经营医院,这些药是我从他药局里偷出来的。打从我决意杀害段内后,就曾返回老家两次,把需要的药弄到手。关于药效和用法,我也有基本的常识。”
  [注1:哥罗芳,Chloroform,学名三氯甲烷,是一种麻药。]
  [注2:亚砒酸,砒霜的主要成分,含有剧毒。]
  ——可是你在杀害段内的时候并没有使用这些药物,为什么?
  “因为我觉得让对方喝下毒药有困难。有些药不会马上发作,中毒者可能会呕吐、腹泻或呼吸不顺,搞不好到最后还有时间叫救护车。我心想还是一举把对方击昏,再勒死他比较实在,才选了这个方法。那些药我已经全部处理掉了。”
  ——你是用什么凶器敲昏段内的?
  “我在白河家的厨房找到一根约四十公分长的研磨棒。那也是我在做案的前一晚,确定米乐睡着后到楼下去找,好不容易才找到的,长宽粗细都刚刚好。我到柏木千代的房间偷取她的内裤,是为了让人误以为凶手是女性,这是一开始就计划好的。至于女人抽的凉烟,则是我从住处返回的途中,在自动贩卖机买的,唇印则是我拿千代放在梳妆台的口红涂上去的。我把这些东西放进在厨房找到的百货公司购物袋里,提着袋子去找段内。”
  ——你往返自己家里、案发现场都是搭计程车吗?
  “不,我都是开米乐的车。她习惯把钥匙留在车上,这是我到她家第一天就知道的事。由于房间门窗紧闭,因此不用担心发动引擎的声音会被听到。”
  ——你没想到段内有可能不在家吗?
  “星期天去他家拜访是事前就约好的。我从住处回来的途中,特地打电话到他上班的牛郎俱乐部确认此事,他非常高兴,说要恭候我的大驾。我听说牛郎俱乐部的营业时间从十点开始,到凌晨才打烊,我也是算准了时间才打过去的。”
  ——请你描述一下案发前后的经过。
  “米乐吃完晚饭回到自己的房间,大概是在八点左右。我一直等到那时才走向衣柜,换上白河先生的西装。我挑的是蓝色波拉呢的夏装。衣柜里不但有白河先生生前穿的衣裤,连围巾、手帕等都原封不动地摆着。由于长裤的部分有点短,我只好放弃。我从厨房找来的研磨棒及裁成适当长度的尼龙绳已经放进购物袋里,预先藏在床底下,就这样,我拎着袋子走出房门。”
  ——那个时候,米乐在做什么?
  “我听到她房间传出摇滚乐的声音。她说过,每晚十一点过后都会固定收看第四台的电影,所以,一直到隔天早晨都不用担心她会走出房间。”
  ——你不是说事发当晚,米乐在九点时曾送咖啡给你吗?那是骗人的喽?
  “很抱歉,为了让你们相信米乐的不在场证明,我撒了谎。米乐从未在晚餐过后进入我的房间。”
  ——请你说明到达段内住处的时间,以及杀害他的经过。
  “我到达Heights麻布的时间,大概是九点左右吧。他很高兴地把我请入房内,有一会儿,我们谈论小说的事。接着他问我要不要喝一杯酒,我回答比起酒,我还比较喜欢喝咖啡。因为我注意到他背后的餐柜里摆着咖啡杯。他很殷勤地立刻蹲到餐柜前,背对着我,毫无防备。我心想就是现在!我不出声地欺近他,高高举起研磨棒,死命往他后脑勺敲去。
  我想他曾‘啊’地痛叫一声,抱着头伏倒在地。我拿起尼龙绳绕住他的脖子,抓住两边的绳头用力一扯;确定他断气后,我将绳子和研磨棒放进袋子,拖着他进入卧室,剥光他的衣服,让他全身赤躶。然后我把柏木千代的内裤卷成一团,塞进夏季的凉被里,再把段内的尸体抬到床上。我按照预先想好的步骤,做好全部的伪装。
  出门前我放了两条白河先生的手帕在西装口袋里,我用它们把卧室门把上的指纹擦掉,将它们平铺在桌上后,点了一根香烟,我打算把烟灰、烟蒂都用手帕包起来带回去。
  我大概抽了两根吧。那滋味真是棒透了,叫人通体舒畅。就在此时,我听到有人敲门的声音。”
  ——是田代江理子吧?
  “当时我完全不知情。我立刻打开入口附近的某扇门,藏身其中,才发现自己跑进厕所。同一时间,我听到女子的声音:‘段内先生,你在家吗?我是银座的美纪代妈妈桑派来的。’”
  ——如果情况允许的话,你会不会连那个女的一起杀掉?
  “我根本没空去想那些。那女子好像进到屋里来了,接着我听到‘呀’的一声尖叫,女子夺门而出,接着‘砰’的一声,门关上了。我吓得满头大汗,才拿出手帕把汗擦掉。我想就是在那时,那张揉成一团的送货签收单从白河先生的衣服口袋里掉了出来。这真是千虑一失哪。就在那一刻,我天衣无缝的犯罪计划粉碎了。”
  ——田代江理子带了手表过去,打开包装纸的人是你吧?
  “是的,我很小心地把包装纸打开。我之所以会在包装纸上盖段内的指纹,就是为了让人误以为送手表来的女人就是凶手。我将大门门把上的指纹擦掉,按下上锁的按钮后,回到走廊。下楼时,我搭的是电梯。就在电梯门要关上的那一刻,我瞥见女子跑上楼梯的身影,也许那就是江理子小姐。”
  ——关于杀害段内的动机,你总是一味闪躲,不肯说真话。我再问你一次,你杀害段内的真正动机是什么?
  “为了伸张社会的正义。”
  ——这么抽象,我无法理解。你所谓的社会正义是什么?
  “段内敬士过去蹂躏了无数少女,使得她们以及她们的家人生不如死。我会知道这件事,是在看了他的《尸体和口红》之后。强暴少女,有时还杀伤她们,在她们身体的某个部位涂抹口红取乐,这种情节不是凭空想像出来的,而是根据他过去的经验,直接记录下来的。”
  ——为什么你能这么肯定呢?所谓的小说不是作家虚构的创作吗?
  “他写的小说都是真的。我去牛郎俱乐部‘女之城’时跟他确认过这点。他说:‘那种题材我多的是,我只要写自己的故事就行了。’他还很骄傲地跟我讲述那段进出感化院的历史。当时,我就下定决心了。这家伙根本没有资格活在这世上。我杀段内是为了伸张社会正义,是正当的行为。”
  4
  秋宫警部补无法理解这样的供词也是理所当然的。所谓的社会正义,是绝不允许杀人的。不过,我始终坚持自己的主张,他也只好将这样的自白笔录送到检察厅。
  关于我是怎么从米乐手中拿到钥匙,把绑住我的挂锁打开的这一点,不管警方再怎么逼问,我还是坚不吐实,只回答说:“我从米乐那里骗来的。”
  不过,警部补好像认为,米乐既然敢在警方面前把钥匙冲进马桶,她就绝不可能轻易把钥匙给我。
  “米乐知道你要去杀段内,所以把钥匙给你吗?”
  “不是,我成功地骗过她。”
  “你是怎么骗她的?”
  “方法有很多种,总之,她被我骗得死死的。我只能这样回答你。”
  关于钥匙的事,我始终没办法说真话,因为我取得钥匙的手段太过卑鄙,连我自己都羞于驭齿。
  那天(星期天晚上),米乐来收过餐具之后,我按照原定计划换上白河先生的西装。衣柜里有白河先生的围巾,我拿围巾缠在头上、罩住脸,确定米乐进入自己的房间后,突如其来地打开她的房门。
  房间里流泄着带有摇滚曲风的音乐。米乐近乎半裸地仰躺在床上,翻看漫画杂志类的书刊。
  发现有陌生人闯入的她,猛然从床上坐起。她似乎太害怕了,连喊都喊不出来。我拇指和食指相扣,比出个圆,往她面前一伸。她似乎了解那是“把钱拿出来”的意思,颤抖的手指往搁在梳妆台上的皮包指去。
  我一边点头,一边往床移动。冷不防地,我扣住米乐的肩膀将她扑倒,同一时间,我拿起浸过哥罗芳的手帕,蒙住她的口鼻。
  这一切只发生在一瞬间,米乐没有抵抗。几次呼吸后,她的身体不再抽动。我知道这种昏睡状态将会持续约三个小时。
  挂锁的钥匙放在皮包里。我拿了钥匙,回到水泥打造的房间,将紧扣住链子的挂锁打开,再度回到米乐的房间。我把她皮夹里的一万圆大钞全拿出来,放到梳妆台抽屉的最里面,然后把两张一千块和铜板洒在地上。皮夹里有提款卡,而且千代星期二就会回来,她的生活应不至于有问题吧?我心想。
  米乐不可能报警说有小偷入侵,这一点我非常肯定。没有什么事比警察的介入更让她害怕。
  杀死段内后,我回到白河家,当时米乐还在睡觉。我看着她小嘴微张、轻轻打呼的睡脸,说了声“对不起”,这才悄悄把门关上。至于厨房的后门,我让它微开着,为的是制造有小偷闯入的假象。
  那晚就算我人已经躺到了床上,也不可能睡着,激动的情绪让我毫无睡意。
  (利用义足的完美犯罪。应该没问题吧?我可有留下任何破绽?这个时候,如果伊芙琳在我身边的话……是啊,如果她也在的话……)
  黑暗中,我瞪大眼睛,追想伊芙琳的形影。我想见她,想和她说话,想听她的声音。可是,我亲爱的伊芙琳已经不在这个世上了……
  5
  伊芙琳·诺顿,我在美国的生活如果少了她,一切就乏善可陈了。和她共度的一年多时光,对我而言是名副其实的黄金岁月。与其说她是我的恋人,不如说她是我的全部。我们是生命共同体,少了对方,谁都活不下去。
  说来讽刺,我认识她是因为被她的车子撞了,也因此而切除了左脚掌。也就是说,我失去了左脚,却换得与她相遇的机会。
  我进入UCLA(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头一个交到的朋友叫做比尔。比尔的哥哥是外交官,当时在日本的美国大使馆工作。而比尔的父亲是美国空军的高级将领,曾在冲绳的空军基地服役过两年。比尔读高中时曾经到日本游学过,也就是说,他们一家全都是哈日族,是十足的日本通。比尔知道我是日本人,特别喜欢找我说话,在人生地不熟的美国,比尔成了我最信赖的好友。
  比尔对日本的相扑很感兴趣,听说他还特地拜托在大使馆工作的哥哥,帮他把NHK的相扑节目录起来用空运寄给他。说起力士的名号,他比我还要清楚。
  那是在我和他认识约半年后的事。我和比尔站在大学的校门口,热烈地讨论着相扑。当时,我们上完课正准备回家,所以应该是下午三点过后吧,我们谈的是相扑技巧。
  “相扑有所谓扑打的技巧,那跟拳击的出拳是不是一样?”比尔如此问道。
  “拳击出拳时,通常都是瞄准对手的脸,但相扑打的却不是脸,而是对方的胸、肩部位,而且他们也不握拳,而是张开手用力推,让对方后退。”
  “我看他们好像左右手轮流大力前推,这中间有什么规定吗?”
  “没有规定,你要两手同时推也可以。那叫做双手推,个头小的力士让人这样一推,就会被推出土表之外。”
  “喔。比如说像这样吗?”
  他面向我,半开玩笑地往我的肩膀一推,力道之大,让我不由得踉跄地跌坐在地。就在这时,我眼角瞄到三口红色轿车冲上前来,之后的事我就不记得了。
  等我恢复意识时,人已躺在床上。床边站了一名年轻女孩以及护士。
  “他好像醒过来了。”护士说道。
  “我去叫爸爸。”年轻女孩说。
  不久,身穿白衣的中年男子现身了。
  “我是这家医院的院长麦可,这个是我的女儿伊芙琳。这次,因为小女开车不小心,让你受到这么大的伤害,请你务必原谅小女。我已经就现代医学的极限,为你做了最好的处置。今后撇开我为人父的责任不谈,就算得赌上美国医学的荣誉,我也会尽我所能地治疗你,就当作是对你的补偿吧。”
  由于麻药的关系,我的意识有点模糊,所以麦可医生讲的话,我没有完全理解。我的身体出了什么事?是谁用什么方法把我送进医院的?我也完全不知道。
  我似乎是被伊芙琳的车辗过,因而失去意识。数日之后,我才知道是她和一旁的比尔合力把我搬上车,送到这家外科医院。院长麦可先生是伊芙琳的父亲,算是不幸中的大幸。因为护士告诉我,即使全加州的外科医生排在一起,麦可医生也算得上是数一数二的名医。又是再数日之后,麦可医生才亲口告诉我,我的左脚自脚踝以下已被截断。他一直等我心情比较平复了,才向我说明一切。
  送到医院的时候,我的左脚自脚踝以下因复杂性骨折,骨头碎裂得非常严重,如果放任不管的话,可能整个下肢都会坏死,不得已只好采取截肢手术。
  伤口结痂后,我数度更换临时义足,最后终于装上正式的义肢,开始接受步行训练,不过那已经是好久以后的事了。
  专业的复健师为我拟定复健课程,每日的练习都很辛苦。毕竟我是靠着后天植入的异物在走路,无法随心所欲地行进。当我无法忍受严苛的训练,身心都要濒临崩溃时,在一旁支持我的总是伊娃。
  (这时我已改叫她的小名伊娃,而她也直接叫我的名字章二。)
  住院的那段期间,她每天都到病房来探视我,做复健时也陪在我身边。我打算请哥哥汇来住院费用,向医院索取收费明细时,结果护士笑着对我说:“你的医疗费用就算得花上几十万美元,大小姐也都会帮你付的。”
  因为伊娃父亲的好意,我成了免费吃住的病人。是我自己不小心跌倒,撞到人家的车子,错的人应该是我才对,可是出院那天伊娃却对我说:“让你失去脚掌的人是我,我愿意付出任何代价。我很乐意成为章二的脚,陪你到天涯海角。”
  “伊娃,光做我的脚是不行的。如果可以,我希望你成为流窜在我体内的血液、我的心、我的全部。”
  虽然我的表达很生涩,但她似乎知道我是认真的。
  “我好高兴,章二,能够跟你融合在一起,真是太好了。这样,我就是章二……”
  “没错,而我就是伊娃了。”
  我们两个同时紧拥住对方。两个躯体共有一个生命,我们真的有那样的感觉。
  出院后,我依然每个星期天到伊娃家里。她家很大,有一间专办舞会用的大厅。伊娃把我带到那里,说是要帮我做步行训练,却教我跳舞。一开始我跳得东倒西歪,连步伐都踩不稳,到后来我的舞步熟练到连伊娃都佩服我,而且正确又优雅得日本人中少见,这一切都要归功于伊娃。
  伊娃在大学主修英国文学史,将来的梦想是成为一名推理作家。而我从国中起,就把国内外的推理小说都读遍了,所以在这一点上我们也十分契合。伊娃的笔记本里,满满记载着她所想到的巧妙诡计和故事情节。
  “在英国,有像柯尔夫妇(G.D.H.&M.I.Cole)一样的夫妻档作家。章二和我如果也能合力写一部推理小说试着发表,不知该有多好。我想那一定很快乐,说不定会让我快乐得死而无怨……”
  她的这番话成为悲惨的预言。一个月以后,她帮母亲到好莱坞附近的法马兹超市买东西,在返回比佛利山庄的途中,前方急驶的卡车突然转弯,她追撞上去,被后方的来车夹在中间,二十二岁的短暂生命就此殒落。她的死实在是太突然了。
  想要成为推理作家;希望有一天能像柯尔夫妇一样,和章二携手创造优秀的作品——她曾勾画的梦想让大卡车给残忍辗过,无情地粉碎了。
  我心想不如归去。美国的一景一物都会让我想起伊娃,这对我来说是无尽的折磨。回国之际,我取得伊娃双亲的应允,将她的“推理笔记”一起带走。
  故乡的兄长像慈父一样,张开温暖的双手迎接我。
  从那天开始,我坐在书桌前,对着稿纸开始撰写生平的第一本小说。为了报答哥哥的恩情,也为了继承伊娃的遗志,我决心成为一位作家。我的处女作《苍白的密室》,其中的布局和情节就是取自伊娃笔记中所记载的。我并不觉得可耻,因为我相信这样才是完成她的心愿:“伊娃与章二”的共同创作。
  冥冥中,好像有什么在支持我,我不眠不休地工作了三个月,终于完成那部作品。写完最后一章,在文章的结尾注上“完”字的时候,我不由自主地热泪盈眶。我在心中呐喊:伊娃,你看!我做到了!我写出来了!我们两人共同创作的小说……。
  幸运的是,这部小说得到了K社举办的推理文学大奖的新人奖。我将作者的笔名取名为“江叶章二”,是因为这是伊娃和章二[注]的共同创作,我暗自希望今后还能和她继续写下去。于是,我总是在首页上写着“谨将此书献给E”的文字……。
  [注:在日本确有江叶这个姓,若以音读的方式读之,则念作“EVA(ぇば)”,与伊娃的英文谐音,故江叶章二即是伊娃和章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