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戴恩《班森杀人事件》

014 证据中的一环

作者:范·戴恩  来源:范·戴恩全集 

    六月十七日,星期一,下午六点
    这天下午,万斯和我在安德生艺廊逗留了大约一小时,欣赏次日将公开拍卖的一批壁毡,随后我们在“雪莉”喝了下午茶,六点前抵达史杜文生俱乐部,马克汉和范菲接踵而至,我们立即进入会议室。
    范菲和初次会谈时一样优雅高尚,穿了套猎装,脚上一双原色麻制高统靴,全身香水味。
    “这么快就和各位再次相见实在是我的荣幸。”他问候我们。
    马克汉情绪恶劣,粗鲁地向他致意。万斯轻轻点头,坐一旁沉郁地看着范菲,好像试图为此人的存在找借口但徒劳无功。
    马克汉没有多费唇舌,开口便说:“范菲先生,你星期五中午将私家车驶往一家修理厂,还给那人二十块美金堵他的嘴。”
    范菲受伤地抬起头,“我真是大错特错,”他悲哀地说,“我给的是五十块。”
    “我很高兴你没有否认,”马克汉说,“你也知道报上曾报导:班森被杀那晚你的车停在他家门口。”
    “不然我又为什么要这么慷慨付钱堵人的嘴,还不愿让人发现我曾在纽约出现过呢?”他的话中流露着对那人的不满。
    “既然如此,你又为何把车留在纽约?”马克汉问,“你可以把车开回长岛市。”
    范菲无奈地摇头,露出怜悯的眼光,他耐心和蔼地前倾身子,表示他要帮助这位笨拙迟钝的检察官,就像老师帮助蠢学生一样,努力尝试着引导他走出未知。
    “我是一个已婚男子,马克汉先生。星期四晚餐后,我启程赴卡茨基尔,计划在纽约停留一日,和住在此地的朋友道别,我到达纽约时已经很晚——过了午夜——决定去敲艾文的门。我去到那里时,屋内漆黑一片,所以我根本没有按铃。我走路到位于四十三街的‘派屈’酒吧喝了一杯睡前酒——我存了一瓶酒在店里——很不巧,酒吧已经打烊了,我只好回去开车……也许可怜的艾文就在我走开这段期间内被人杀死。”
    他停下来擦眼镜,“讽刺的是……我根本没想到这位亲爱的老友会发生什么不幸。我开车去了土耳其浴室,在那里过了一夜。第二天一早我在报上看到谋杀案的消息,还提到我的车,我开始担心,不,‘担心’是一个会令人误解的形容词,这样说吧,我知道自己在不恰当的时间出现在不恰当的地方,所以把车开到修理厂付钱请那人保密,以免它的出现混淆了艾文真正的死因。”
    从他叙述的声调、自以为是和注视马克汉的神情里,你会认为他贿赂修车工人完全是为检察官和警方着想。
    “你为什么不继续你的行程?”马克汉问,“这么一来发现你车子的机会更微乎其微。”
    范菲不以为然地说:“在我最亲爱的朋友被杀之后?怎么可能有人在如此哀伤的时刻还有心情度假……我回到家中,告诉内人我的车在路上抛锚了。”
    “在我看来,你还是可以把车开回家。”马克汉说。
    范菲用极大的忍耐看着对方,深深叹口气表示他的感触:即便他无法为世人所了解,但起码可以为此感到难过。
    “如果我留在没有任何资讯的卡茨基尔——就是我内人以为我要去的地方——可能要数日后才会得知艾文的死讯。我没有告诉她我曾在纽约停留一夜,马克汉先生,我有理由不希望内人知道我进过城。如果我立即打道回府,我敢说她一定会怀疑我是故意中断旅程,所以我选择了看上去最单纯的理由。”
    马克汉对他显得非常厌烦,停了一会儿,突然问:“你的车在案发当晚曾出现在班森家门口一事,和你处心积虑将矛头指向李寇克上尉有无关联?”
    范菲受伤地提起眉毛,做出一个抗议的手势,“亲爱的先生!”他的声音因不公平的控诉而十分气愤,“如果昨天我所说的话令你有所误解,或许是因为在那天夜里我开车至艾文家时,曾看见上尉出现在班森家门口。”
    马克汉好奇地看了万斯一眼,然后对范菲说:“你确定曾见到李寇克?”
    “我的的确确看见他在那里,如果不是因为我想隐瞒自己的行踪,昨天我就说出来了。”
    “说了会什么样?”马克汉请问,“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消息,今天早上我本可以派上用常你为了自身的利益而罔顾法律上的审讯,你这么做将使自己当夜的行动变得更可疑。”
    “你有权这么想,先生,”范菲自怜地说,“但是谁要我处于不利的位置上,还得接受您的批评责难。”
    “你知不知道若碰到其他的检察官,被你耍得团团转,准会以涉嫌谋杀的罪名立刻拘捕你?”马克汉继续说道。
    “那我只能说,”他谦和有礼地回应,“我非常幸运能遇上您。”
    马克汉站起身,“今天到此为止,范菲先生。但是你必须留在纽约直到有我的许可才能够返家,否则我将以重要证人的名义扣押你。”
    范菲对如此苛刻的命令故作惊讶状,并且慎重地祝我们有个愉快的午后时光。
    只剩下我们三人时,马克汉严肃地看着万斯,“你的预言灵验了,虽然我并不奢望一切这么顺利。范菲的证词将连结李寇克上尉涉案的最后一环。”
    万斯无力地抽着烟,“我承认你对付犯罪的方法十分令人满意,但是心理上的矛盾之处依然存在。所有的证据都吻合,只除了上尉,他完全不符合……我知道你会认为这是无稽之谈,但如果他真是杀班森的凶手,太阳一定打西边出来了。”
    “在其他情况下,”马克汉回答,“我会服膺你那套迷人的理论,但是在我手中已掌握无数对李寇克不利的证据之下,‘他没有罪,因为他的头发中分,用餐时还把餐巾塞进领口’这种话对我合乎法律逻辑的思想而言,简直是太不合理了。”
    “我承认你的逻辑是难以驳倒的——所有逻辑都是如此。无疑,你可能因为这些绝对的理由置许多无辜的人于罪中。”
    万斯疲倦地伸了伸腰,“我们去吃点东西吧?那个难缠的范菲把我搞得累死了。”
    我们在史杜文生俱乐部天台餐室见到班森少校独自一人,马克汉便邀请他加入。
    “有好消息要告诉你,少校,”点过菜后他说,“我有信心已经找到凶手了,所有矛头都针对他,我希望明天就能够结案。”
    少校怀疑地看着马克汉,“我不大明白,前几天你说涉案的是个女人。”
    马克汉避开万斯的目光尴尬地笑了,“最近几天又有许多突破性的发展,”他说,“那个女人在我们调查过后已经洗清嫌疑,在采证过程中,我们将目标锁定在这名男子身上,原先还不敢确定他是否有罪,但今天早上我已有十足把握。一位可靠的目击证人在你弟弟被杀几分钟之后亲眼看见这个人出现在他家门口。”
    “能不能告诉我是谁?”少校仍然难以置信。
    “无所谓,反正明天全城的人都会知道了……是李寇克上尉。”
    班森少校不相信地瞪着他,“不可能!我不信!那小子跟了我三年,我非常了解他,一定有什么地方搞错了……”他很快地加上一句,“警方搞错方向了。”
    “与警方无关,”马克汉告诉他,“我调查的结果,发现是上尉干的。”
    少校没有说话,但他的沉默显示了他的怀疑。
    “你知道吗?”万斯接口,“我和你对上尉涉案一事有相同的看法。上校,我想从一个熟识李寇克为人的人口中证实一些事情。”
    “李寇克上尉怎么会在案发当时出现在屋外?”马克汉不悦地逼问。
    “他很可能是在班森窗户下唱歌。”万斯说。
    马克汉还没来得及开口,侍者过来递给他一张名片,他看的时候发出满意的喷喷声,吩咐将来人立刻带进来。他对我们说:“可能有新的发现,我正在等他,希金波翰,他是今晨从我办公室开始跟踪李寇克的探员。”
    希金波翰是一个瘦长挺拔面容白哲的年轻人,看起来机警伶俐,他走近时犹豫地垂手站在检察官面前。
    “坐下来报告,”马克汉下令,“这几位和我一起参与调查这个案子。”
    “我从他搭乘电梯开始跟踪,”他开始说,“他搭乘地铁去了七十九街和百老汇大道交口,走路经由八十街至河滨大道九十四号的一幢公寓,没有向门房通报姓名便直接进入电梯,在楼上逗留了大约两小时,于一点二十分下楼坐上计程车。我紧跟着,他从河滨大道往七十二街开去,经过中央公园朝五十九街向东驶去,在A街下车,走上昆士波若桥,站在桥中央的铁缆前大约五六分钟,然后,从口袋里掏出一小包东西掷入河中。”
    “那包东西有多大?”马克汉焦急地问。
    希金波翰用手比出大小尺寸。
    “有多厚?”
    “大约一寸左右。”
    马克汉将身体往前倾,“可能是把——柯尔特自动手吗?”
    “很可能是,大小尺寸差不多,而且分量不轻——我可以从他拿着那包东西和投掷的动作看出。”
    “很好,”马克汉十分满意,“还有呢?”
    “没有了,长官,他丢弃枪之后便直接回家,没有再出来过,所以我就离开了。”
    希金波翰离去后,马克汉得意洋洋地对万斯点点头,“这就是你口中的刑事探员……你还有什么不满意吗?”
    “噢,有很多,”万斯慢吞吞地说。
    班森少校困惑地望着他。
    “我不明白为什么李寇克要到河滨大道去取他的枪?”
    “我认为,”马克汉说,“他杀了人之后,为了安全起见,把枪藏在圣·克莱尔小姐那里,他可不希望在自己家中被搜查出来。”
    “也许在命案发生前他已经把枪放在那里了呢?”
    “我明白你的意思,”马克汉回答,(我记得少校曾断言圣·克莱尔小姐比上尉更可能是杀他弟弟的凶手。)“我也曾有此看法,但某些证据显示她不可能是凶嫌。”
    “在这一点上你肯定完全说服了自己,”少校回答,声音仍然透露着质疑,“可是我不认为李寇克会是杀死艾文的凶手。”
    他停下来,手搭在检察官胳膊上,“我无意僧越,也并非不感激你所做的一切,但我真心希望你能三思而后行,再小心谨慎的正直人也会犯下错误,事实有时可能也是一种谎言。我不相信目前的证据会蒙骗你。”
    很显然,马克汉为他老友的请求而深深感动,但是他因职责所在拒绝了对方。
    “我必须根据自己的信念行事,少校。”他用温和的语气坚决地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