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野贞一郎从公司直接回到自己的家里。白天警视厅来人的事,使他心烦意乱。关于杉山孝三这个人怎么都好说,可是当问到那天晚上有没有在西大久保的小胡同里碰见过他的时候,石野心里却非常不舒服。他觉得,警察简直就是来探听自己的秘密,让人讨厌透了。
他不知道杉山孝三是怎么会成为向岛谋杀案的嫌疑犯的。但是,他确实在出事的那个时间,在西大久保的路上遇见过他。因为对方先点头打招乎,白己也就不加思索地氛了点头。如果这个事实可以排除他当时在作案现场的话,自己就能成为证人。
可是,这样一来,自己可就危险了。伴随着梅谷千惠子的暴露,所有的破绽都会显露出米。不祥的阴影涌上了石野的心头。犯得着用丧失自己的地位和安定的生活去换取杉山孝三这个毫无交往的外人的利益吗?真是蠢事一桩!
推开家门,胖妻子迎了出来。
“哟,今天回来得真早啊。”
石野贞一郎默默地递过皮包脱了鞋。
“哎呀,可出了大事啦!”妻子用沙哑的声音激动地说。
石野贞一郎刚跨进客厅,心里吓了一跳。妻子又凑过冒油的塌鼻子,说:“听说在这附近住的那个杉山,是个杀人犯,在向岛杀了个少妇。”
妻子眼睛瞪得圆圆的,喘着粗气。石野贞一郎踌躇着如何回答。
“咱们还一点儿也不知道呢,听说前天他被搜查本部抓走了,真想不到!表面上那么老实巴交,真是知人知面不知心啊。昨天,刑警不断在他家出出进进,还在附近搞调查、收集街谈巷议,可真不得了呀。第二天早晨,他太太脸色苍白,好象哭了。那三个孩子才可怜呢!”
妻子指手画脚地越说越激动,活象神经失常似地絮絮叨叨,总也平静不下来。
要不要粑警察到公司来过的事说出来?从换衣服开始直到在饭桌前坐下,石野一直拿不定主意。不过,警察今后肯定还会三番五次地来了解情况,出了大事,警察总是固执得要命。于是,他下决心说了:“告诉你吧,为了这事,今天警视厅已经派人到公司来过了。”
石野贞一郎尽力使说话的口气显得平静。可妻子的脸色却在一瞬间变得严肃起来,立刻瞪大了眼睛。
“杉山说,就在事件发生的那个时间,他在西大久保的胡同里遇见过我。那是根本不可能的事。那儿从来没有我要办的事。按照警察的说法,杉山为了强调那个时候他确实在去西大久保的路上,就说还遇见了我。真是胡说八道,一定是为了想逃过这一关。”
“那你是怎么回答的?”妻子屏住呼吸问道。
“当然说没那么回事罗。这可不能撒谎呀。”石野贞一郎微微一笑。
妻子点了点头,又问:“那么,那个时候你在哪儿呢?”
看到妻子那查究的眼神,他心里惊慌起来。觉得妻子似乎具有比警察还敏锐的直觉。
“在涩谷看电影了。有一天我不是回来晚了吗?”
“哦,原来是那一回呀!”胖妻子把中间有一道沟的双下巴往回一缩表示想起来了。但立刻又气愤地说:“杉山这个人也真讨厌,他跟你有什么过不去的,干什么把你拉上当见证人。”
“还不是为了保命!人,为了保住自己,什么谎言都造得出来。”
石野贞一郎表面上泰然自若,心里却直打哆嗦。现在需要保的不正是白己吗?为此而不顾一切他说谎的,不也正是自己吗?
不过,无论将要付出多大的代价,也要硬着头皮干到底,防止自己毁灭,这是第一位的。杉山孝三很可能注意到了跟在后面走的悔谷千惠子。他是不是已经把这件事告诉了警察?如果那样的话,就更不能说实话了。自己要坚持说根本没那么回事,就说那个时间正独自在涩谷着电影。无论在电影院里,还是离开的时候都没有遇到过任何熟人。这么一说,不就合情合理了吗。
石野贞一郎想到留在西大久保的梅谷千惠子,头上冒出了冷汗。太危险了,要赶快安排她搬到别处去。
不出所料,石野贞一郎多次被警察传唤。起初,是搜查本部多次找他。接着,检察厅、东京地方法院、高等法院部分别找了他好多次,这个顺序也就是对嫌疑犯杉山孝三的起诉、判决、上诉、驳回的顺序。最后官司打到了最高法院。
最初,石野贞一郎不太了解案情的全部经过,没考虑自己编造的证词究竟会产生多么大的影响,只以为可能会对对方不利。万万没想到会成为对杉山定案的关键。
可是,随着对案情经过的逐步了解,石野慢慢地觉察到了自己证词的份量。
被害的少妇是被人从背后掐死的。九点的时候她还在附近的商店买东西。她丈夫回家发现尸体是九点半钟。因此,作案时间是在九点到九点半的三十分钟里。
房间里并不太乱,只是丢了一万五千日元现主和一台高级照相机。在现场没有收集到犯人的指纹。
据调查,被盗的照相机卖给了上野的照相机商店。卖出的时候,犯人填写在收购登记本上的姓名和住址,毫无疑问是假的,但留下的笔迹却是重要的线索。
搜查员在被害者家的周围听到一些不负责任的议论,有人说:经常在附近转的那个人寿保险公司推销员,不是有点儿可疑吗?于是,搜查本部就秘密地调查了××人寿保险公司的职员杉山孝三。
杉山孝三曾几次到被害者家来兜生意,因为是白天,所以都是在少妇一个人在家的时候。也就是说,他不仅熟悉环境、认识人,而且连她家里的情况也非常了解。再加上他无法证明事件发生时,自己不在现场。据杉山孝三的申诉,在西大久保有一个推销的目标,那个时间他正去那儿,但是不巧这家人没在,因此没说话就回来了。证据是在路上曾经遇到邻居石野贞一郎。由于西大久保离向岛的犯案现场距离相当远,所以如果与石野相遇是事实的话,就可以证明案件发生时他不在现场。但是,石野贞一郎矢口否认,使杉山的申诉失去了证据。
让照相机店老板指认杉山孝三是不是那个来卖眼相机的人,开始时老板只是说样子有点儿象,后来就慢慢地变成了“就是他,没错儿!”。
笔迹鉴定是两个专家做的,结论是:收购登记簿写的肯定是杉山孝三的笔迹。
以上是事件的梗概。由于现场没有留下指纹,因此缺乏确凿证据。虽然没能从杉山身边找出赃款,但完全可以看做他在这两周里花掉了。另一个不幸之点是,杉山孝三又提不出出卖照相机的那个时间他不在场的证据。
事情很明白,石野提供什么样的证词,对杉山孝三来说,简直就是决定生死的依据。因为如果证词说“确实在十二月十四日晚上九点多,在西大久保的胡同里碰见过杉山孝三”,那么杉山孝三就是无罪的。
然而,石野页一郎直到最后还是摇着头表示否定。重复着已经说过多次的话。因此,他的证词是始终一贯、完整无缺的。而且,由于多次铰提问,在反复叙述的过程中不断加工,使证词越来越完善,巧妙,越来越显得真实,甚至到了连自己都产生错觉,仿佛事实真是这样似的。
审判长间:“证人认识杉山孝三吗?”
石野贞一郎答:“虽然没有交往,但因为他是住在附近的邻居,所以面熟。不过只是早晚碰上的时候打过招呼而已。”
问:“如果在路上碰见,能认出他是杉山孝三吗?”
答:“能够。”
问:“杉山孝三说,十二月十四日晚上九点多钟,曾和证人在新宿区西大久保××街附近的路上相遇,你记得吗?”
答:“我没有和杉山孝三在那个地方遇见过。那个时候,我正在涩谷的××电影院看电影。”
问:“从几点看到几点?”
答:“从七点十分左右一直看到九点二十。看了××和××两个电影,看完后就直接回家了。”
问:“证人在电影院的时候,没遇见过什么认识的人吗?”
答:“没有。”
问:“那个时候,电影院的观众大概有多少?”
答:“没留意。我想大概不少,不过记不太准了。”
问:“证人看的两个电影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电影,一开始是……。”
检察官对证人在具体问题上的提问,律师对证人的反问,都是烦琐而固执的,但石野贞一郎象一位勇敢的船长,在风大流急的大海上破浪前进,一次又一次地化险为夷。而梅谷千惠子则安安稳稳地躲在船仓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