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官调查书(部分)
是的,那封电文是我把桑原带到网代时让他写的。是在今年六月,当然杀桑原的计划在以前我都在考虑了。吸血虫不是应该早日被除去吗?
住了两晚要回去的那天早上,我就劝他顺便也打个电报,告诉家人自己今天晚上要回去,于是我留下了他在原稿纸上的笔迹。
我到了邮局拿了原稿纸,把桑原的电文誊写下来交给了窗口,而把有桑原笔迹的这张原稿纸藏进了公文包里,这就成了这次不在场证明的道具。交给网代电报局的原稿纸两个月后就会被销毁,所以我认为两个月后犯罪的话是绝对安全的。
我杀死桑原是在十六日的傍晚。我让他坐上车,说要去吃山鸡,还邀请他去了西多摩。我说那山上有专门烤野鸡吃的烤鸡茶馆。他以为是真的,一点都不怀疑地就跟着来了。桑原就是这样一个人,对女人和吃喝从没有节制。
杀了他之后,我脱下他的风衣,拿着这个回到了东京。然后进入车库,为了赶上二十一点五十五分开的列车就到上野去了。
我上次向刑警先生说的十七日的行动完全是谎话。我说一出旅馆就见到桑原,但事实上这个在秋留小屋中已经死去的男人是不可能到仙台来的。我自己打电话到会场用粗暴的语言来询问我的宿舍,就是为了证明桑原还存在。
在一三〇号列车上收到自己打的电报时,我也戴着眼镜,穿着桑原的风衣。穿着那种桑原喜欢的花俏外套的话,车掌就会对此留下强烈的印象,反而对我的长相不怎么留意吧,我是这样想的。在当局调查的开始几天,我觉得就是不这样做,车掌对我的记忆也是非常模糊的。
达到目的之后,我立刻赶回仙台。去上野的一三〇号列车和去一之关的一二七号列车同时在松川站停车,所以应该很容易就能坐上车。
但是,万一我坐的一三〇号列车晚点就很糟糕,我这样想着,为了让时间更加充裕,我在前面一站的金谷川车站下了车。这就是在把电报原稿给了那个车掌之后的事。那时时间只有二十一分钟,我在长凳上抽着烟等着一二七列车的到来。
但是出乎意料的有两件事。第一是在仙台站买车票时,售票员由于没有零钱找,要我给零钱,结果我把身上的零钱全用光了。在车上给车掌五百圆就是因为这样。一丝不苟的车掌给我找零钱时回来发现我不在,真是运气不好啊。
还有一件事就是口香糖。我选了又选却坐上黏有口香糖的座位了,真是……我完全没发现裤腿上粘着口香糖,后来还以为是旅馆的孩子弄的。就因为这个口香糖,完全被信任的不在现场伪证竟然给推翻了。我觉得非常遗憾。其实晚上我一直在想这件事,觉得很可惜,一夜未成眠,所以现在眼睛都充血了。
二十三日回到东京后,我急忙赶到现场,再次给尸体穿上风衣,因为是医生,所以一点也不觉得害怕。然后我在他的口袋里塞进列车上收到的给桑原的电报,这些事情我想就不用再详述了。
我的计划的目标是,让人看来觉得十六日发生的杀人事件是在十七日以后发生的,所以尸体必须要在一周后被发现才行,在这以前被发现就不好了。如果时间过去久了,被害的日子也很难明确判断。所以用“大约一周”来推测,这个“大约”是我所期盼的效果。
我以前就知道蒲池小屋在中秋夜里会举行活动,所以利用了这个机会。但是如果没有小屋也不会影响我的犯罪。我可以把尸体放到附近的烧毁的大楼地下室那类的地方,然后选择适当的时日,以投书的方式让人发现尸体。
以上是我所有的供证。最后我还想加上一句,杀害桑原这种敲诈犯,我一点也不觉得受到良心的谴责。我并不是想把自己的行为正当化,但我相信这是保护自己权益的手段。在我周围如果再出现桑原这样的人的话,我会毫不犹豫地再去杀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