鳞次栉比的小屋和狭窄的街道被柔和的煤气灯光照亮,重建后的萨拉特镇在夜色中显得尤为迷人。在图里街上一个室外餐厅的白色大阳伞下,马雷克和研究生们喝着卡奥尔红葡萄酒,一直坐到很晚。
通常在这样的夜晚,克里斯·休斯都很开心,可是今晚他觉得没有一样顺心的事。今晚天太暖和,坐在金属椅上很不舒服。他要了一道自己最喜欢的牛肝菌炒珠鸡,可是却觉得那鸡肉 老得像干柴,里面的蘑菇也无滋无味。就连他们聊天的话题也使他感到恼火。平常研究生们的话题总离不开当天的工作,可是今晚,年轻的建筑师凯特·埃里克森见了两个纽约来的证券交易商和他们的女友。这两对美国人年龄都在二十八九岁。克里斯很快就对他们产生了反感。
从公元前四零年开始,欧洲就受到罗马帝国的统治。法国的这个地方现在叫阿基坦,古罗马人殖民时期叫阿基坦尼亚。古罗马人在欧洲到处修建道路,管理商贸,维持治安。欧洲繁荣起来。
到了公元四○○年,罗马帝国开始撤军,兵营被逐步遗弃。罗马帝国崩溃之后,欧洲陷入一片混乱,这种状态持续了五百年。人口不断减少,商贸一蹶不振,城镇逐步萎缩。野蛮的游牧民族先后人侵,其中有哥特人和汪达尔人,还有匈奴人和北欧海盗。那段黑暗时期就是衰弱的中世纪。
“可是上一个千禧年——我说的是公元一○○○年——即将到来的时候,情况开始向好的方向转化,”马雷克说道,“一个新的制度,也就是我们现在所说的封建制度,开始形成,不过当时人们还没有使用‘封建’这个词语。”
在封建制度之下,地方治安由势力强大的封建领主来维持。这个新的体制行之有效。农业生产有了发展,商贸和城镇繁荣起来。到了公元一二○○年,欧洲再度兴盛。人口数量超过了罗马帝国时期。“所以公元一二○○年是强盛中世纪的开始。这是一个发展时期,文化也繁荣起来。”
几个美国人不以为然。“既然这么繁荣昌盛,为什么还要竞相建造更多的防务设施呢?”
“因为那次百年战争,”马雷克说道,“是英格兰和法兰西之间的战争。”
“那是什么战争?宗教战争吗?”
“不是,”马雷克说,“它和宗教风马牛不相及。当时大家信奉的都是天主教。”
“真的吗?那么新教徒呢?”
“当时还没有新教徒。”
“那他们在什么地方?”
“新教还没有诞生呢。”马雷克答道。
“真的?那么那场战争是为什么呢?”
“主权问题,”马雷克说道,“法国当时有很大一片土地归英国所有。”
其中有个男的不屑地皱起眉头。“你想跟我说什么呢?英国人曾经拥有过法国?”
马雷克无可奈何地叹了口气。
对于这样的人,马雷克有个专用名词:世俗粗人——对过去一无所知,但却不以为耻反以为荣的人。
世俗粗人深信:只有现在才是最重要的,发生在过去的事情可以忽略而无大碍。当今世界是全新的,对人有强烈的吸引力,它并没有打上过去的烙印。学习历史就像学习摩尔斯电码或者学习驾驭马车一样毫无意义。中世纪无非就是那些披挂着丁当作响铠甲的骑士和那些身穿长袍、头戴尖顶帽的淑女的世界——那些东西显然是不相干的,无需多加考虑。
事实上,现代世界是从中世纪发展而来的。从法律制度、城邦国家、对技术的依赖,直到关于浪漫爱情的概念,最早都产生于中世纪。这些证券商的市场经济概念也产生于中世纪。如果这一点都不懂,那他们就连这样一些基本事实都不懂:他们是干什么的,为什么要干现在这一行,这一行又是怎么衍生出来的。
约翰斯顿教授经常说,如果你不懂得历史,那你就什么也不懂。你是一片树叶,但却不知道自己是一棵大树的一部分。
那两个证券商就像有些无知的人一样,还在固执己见。“真的吗?英国曾经拥有过部分法国土地?这根本说不通嘛。英国人和法国人历来是相互仇视的。”
“不是历来,”马雷克说道,“这是六百年前的事了。当时的世界跟现在的截然不同。当时英国人和法国人的关系比现在密切。自一○六六年从诺曼底去的军队在英国登陆之后,英国的所有贵族基本上都是法国人。他们说的是法语,吃的是法式食品,行的是法国礼仪。所以他们拥有部分法国领土就不奇怪了。在法国南方,他们对阿基坦地区的统治长达一个世纪之久。”
“是吗?那还打什么仗呢?是因为法国人决定让它们完全归法国所有吗?”
“大体上是这样。”
“有道理。”
马雷克继续给他们补课。克里斯想引起凯特的注意。她脸上的棱角在阳光下显得非常分明,甚至有些刚毅,可是在烛光下,却变得相当柔和。她那副迷人的样子简直出乎他的意料。
可是她没有看他。她把专注全给了那两位证券商朋友。克里斯思忖,真是非常典型啊。不管女人们嘴上怎么说,她们实际上总是被男人的权力和金钱所吸引,甚至包括这两个庸俗不堪的笨蛋。
克里斯发现自己正在研究这两个家伙的手表。他们都戴着又大又笨的劳力士不过金属表带却比较松,所以那表就像女人的手镯似地在手腕上晃荡。这反映了有钱阔佬的玩世不恭,这种懒散邋遢说明他们在休长假。克里斯觉得很恼火。
其中一个家伙开始摆弄自己的手表,让它在手腕上打起了转转。克里斯终于按捺不住了。他迅速从桌子边上站起来,嘴里嘟哝了个借口,说要回现场去检查一下分析结果,然后就沿着图里街朝小镇老城区边上的停车场走去。
一路上他看见的似乎都是些情人,他们成双成对地挽着手散步,女的还把头搭在男的肩膀上。他们显得非常放松,相互之间无需任何语言,完全沉醉在周围的环境之中。每当他从一对情人旁边走过时,心里就增添一份怒气,步伐也随之加快。钻进汽车之后,他感到一阵轻松,径直驱车回去了。尼盖尔!什么样的傻瓜才会取尼盖尔这样的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