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格里森姆《鹈鹕案卷》

第27节

作者:约翰·格里森姆  来源:约翰·格里森姆全集 

    早餐时候的杜邦圆形广场。天气很冷,不过至少那些瘾君子们和装扮异性成癖的人们仍然藏身在他们小小的病态世界里而感觉不到。几个醉鬼倒卧街头,好像水面漂浮的木块。不过太阳已经升起,他也觉得安全无虞,他到底是一员联邦调查局的密探,身上有一条肩带,腋下有一支手枪。他害怕什么人?他已经有15年不曾用过手枪了,他很少走出办公室,可是他巴不得掏出枪来,开它一个痛快。
    他名叫特罗普,是沃伊尔斯的一名非常特别的助手。他的特别之处在于他跟中央情报局的布克进行的简短的密谈,除了他本人和沃伊尔斯知道之外,没有任何别人知道。他坐在一张街头椅子上,背朝新罕布什尔街,打开一包买来的早餐,有香蕉和小圆面包。他看了一下表。布克从不迟到。他们现在部是坐办公室的人,早已进入迟暮之年,但都和他们各自的上司有着特别亲密的关系,他们的两位上司对捉摸对方的行动感到厌烦,他们要迅速了解某种情况。
    特罗普是他的真名,然而他吃不准布克是不是真名字,恐怕不是。布克是中央情报局的人,他们那边连机关办事员都有假名字。
    布克漫步走近喷泉,手里拿着一只白色长筒咖啡杯。他环视一下周围,然后在他的朋友身旁坐下。这次会面是沃伊尔斯提出来的,所以特罗普得首先讲话。
    “我们在新奥尔良损失了一个人。”他说道。
    布克双手捧住热杯子喝了一口。“他自己去送死。”
    “话虽这么说,不过他总归是死了嘛。当时你在那边吗?”
    “是的,可是我们并不知道他在那里。我们和他相距很近,不过我是在注意别人。他在那儿干什么?”
    特罗普撕掉冷面包的包纸。“我们不知道。他是去参加葬礼的,想要找到那个姑娘,可是却碰到了另一个人,所以我们才在这儿相会。”他把香蕉吃完了,现在在吃面包。“这件案子干得不留痕迹,是不是?”
    布克耸耸肩头。“干得不错。据说,凶手制造了自杀的假象。”他喝一口热咖啡。
    “姑娘在什么地方?”特罗普问道。
    “我们跟踪她到奥黑尔就不见了。她也许在曼哈顿,不过我们也说不准。我们在寻找。”
    “那么他们也在找?”特罗普喝了一口冷咖啡。
    “我相信是这样。”
    他们看着一个醉鬼从椅子上摇摇晃晃地起来,又跌倒在地上。
    布克看了一下手表。这种会面总归是极其简短的。“沃伊尔斯先生准备如何行动?”
    “噢,他已经下决心。昨晚他已派去50个人,今天还要多派一些。他不肯让人家杀掉他的人,特别是他认识的人。”
    “白宫方面怎么样?”
    “不打算告诉他们,他们可能也查不出来。他们知道些什么?”
    “他们认得马蒂斯。”
    特罗普对此露出微微一笑。“马蒂斯人在哪儿?”
    “谁知道。过去三年间他在美国很少露面。他至少拥有六处住宅,分布在几乎同样数目的国家里面,他有喷气飞机和快船,谁能知道他在什么地方。”
    特罗普吃完小面包,把包纸塞进早餐袋。“案情摘要把他揪住了,是不是?”
    “太漂亮了。如果他作冷处理的话,案情摘要也许引不起注意。可是他暴跳如雷,马上动手杀人,他杀人越多,案情摘要就越值得相信。”
    特罗普看了一眼手表。时间已经太长了,但是这样的机会难得。“沃伊尔斯说也许需要请你们帮忙。”
    布克点头。“行。不过这件事情恐怕非常困难。首先,可能充当杀手的人已经死了。其次,可能收受酬金的人非常狡猾。这个案件是经过精心策划的,但是出谋划策的人已经不在了。我们要设法找到马蒂斯。”
    “还有那姑娘?”
    “是的,我们也要去找。”
    “她现在想些什么呢?”
    “怎样保住性命。”
    “你们能收容她吗?”特罗普问道。
    “不行。我们不知道她在哪儿,她目前对任何人都信不过。”
    特罗普站起来,手里拿着咖啡和纸袋。“我不能怪她。”他走了。
    格兰瑟姆拿着一张从菲尼克斯发来的模模糊糊的传真照片。她曾经是亚利桑那州立大学的三年级生,令人一见难忘的芳龄20的女大学生。学生名录上说她原在丹佛主修生物学。他给丹佛市姓肖的人打了20次电话,都问不到,只得作罢。第二张传真是新奥尔良的一位美联社特约记者传来的,是她在图兰大学的新生照片的复印件。照片上的姑娘头发更长些。特约记者还在大学年刊中找到一张达比-肖在法学院的一次野餐中喝一罐可口可乐的照片。她穿一件肥大的运动衫,下身是一条合身的褪色牛仔裤,这张照片显然是一位拜倒在达比石榴裙下的君子刊登在年刊上的。这简直是一张刊登在《时装杂志》上的美人照。也不知野餐中的什么东西或什么人使她笑不可支,她口露玉齿,面如春风。他把这张照片用图钉钉在他办公室旁边的小布告板上。
    还有一份传真,是托马斯-卡拉汉的照片,可供存档。
    他把两脚搁上办公桌。星期二,将近9点半钟。新闻室里人声鼎沸,震耳欲聋,颇像一次精心组织的动乱。在过去24小时内他拨了80次电话,除了四张照片和一摞竞选财务表格,别无所获。不过,说真的,何必担心呢?她马上就会说出一切。
    他匆匆看过《华盛顿邮报》的重要新闻,见到了一则关于加文-维
    尔希克和他惨死的报道。电话响起,正是达比打来的。
    “见到《邮报》了吗?”
    “《邮报》的文章就是我写的,别忘了。”
    她可没有心思闲聊。“联邦调查局的一个律师在新奥尔良被人杀死,你看见了吗?”
    “我正在看呢,这跟你有关吗?”
    “可以那么说。你听仔细,格兰瑟姆。卡拉汉把案情摘要交给他最要好的朋友维尔希克。星期五,维尔希克来到新奥尔良参加葬礼。周末我在电话中跟他说过话。他要帮助我,但是我害怕。我们同意昨天中午会面。星期天夜里11点钟左右,维尔希克就在旅馆房间里被人杀掉了。你听清楚了吗?”
    “是的,全听见了。”
    “维尔希克不曾前来会面。他当然是在那以前就已经死了。我吓坏了,逃离了那个城市。到了纽约。”
    “好得很。”格兰瑟姆写得飞快。“谁杀了维尔希克?”
    “我不知道。还有很多情况新闻报道没有说出来。我把《华盛顿邮报》和《纽约时报》都从头到尾看完了,我找不到一句话提及新奥尔良的另一起杀人事件。我跟这个死者说过话,我还以为他就是维尔希克。说来话长。”
    “确是这样。我什么时候听得到全部情况呢?”
    “你什么时候能到纽约来?”
    “中午可以到达。”
    “那倒是快了一点。我明天这个时候给你电话,告诉你怎么办。你可要千万小心,格兰瑟姆。”
    他对铁木板上的牛仔裤和笑脸不胜倾倒。“叫我格雷,好吗?别叫格兰瑟姆。”
    “随你的便。有一些权势很大的人害怕我所知道的事情。如果我告诉了你,就会送掉你的命。我亲眼看见过死人,明白吗,格雷?我听见过炸弹和枪声。昨天我看见一个人的脑浆,他是谁,他为何被杀,我都毫无所知,我只知道他是晓得鹈鹕案情摘要的。我以为他是我的朋友。我把自己的性命都托付给他了,可是就在五六十人眼前他的脑袋中了一枪。我看着他死去,这时候我感到他也许是我的朋友。今天早上我看了报纸,才发觉他肯定不是我的朋友。”
    “谁杀了他?”
    “等你到了这儿我们再谈这个。”
    “好的,达比。”
    “有一个细节,我要请你秘而不宣。我可以把我所知道的一切告诉你,但是你绝对不可以说出我的名字。我所写的东西至少已经使三个人送掉性命,我也很有把握,接下来就是我本人。但是我不想再有三长两短。我必须永远隐姓埋名,同意吗,格雷?”
    “一言为定。”
    “我对你寄予很大的信任,我也说不准是什么原因。如果我对你产生一点疑心,我就马上销声匿迹。”
    “我向你保证,达比。我发誓。”
    “我想你作了一个错误判断。这件事情并不是你通常所做的普通的调查采访,它会使你送掉性命。”
    “死在杀掉罗森堡和詹森的那批人的手中?”
    “正是。”
    “你知道谁杀死了罗森堡和詹森?”
    “我知道谁为杀人出钱。我知道他的名字。我知道他的买卖。我知道他的政治。”
    “你明天会告诉我吗?”
    “只要我还活着。”两个人都想要说点适当的话,以致好久说不出话来。
    “也许我们应该立即面谈。”他说道。
    “也许。不过我明天早上会给你电话。”
    格兰瑟姆放下电话,看着这张略显模糊的照片,禁个住一阵赞叹,这般美貌的法学院的学生,她深信不疑自己马上会死。一瞬间他内心充满了见义勇为、拔刀相助的念头。她不过20出头,从卜拉汉的照片看来,她欢喜比她年纪大的男人,她一下子就委身于他一人而置所有的人于不顾。他也要如法炮制。他要保护她。
    汽车队悄然无声,驶离繁华市区。他一小时后要在学院公园发表演讲,他在他的豪华汽车里脱掉了上衣悠闲自在一下,阅读马布里起草的讲稿。他摇摇头,在页边空白上写字。在通常的日子,这是一次快乐逍遥的驱车出城,前往景色如画的校园,作一次轻松愉快的讲话,可是今天办不到。科尔就坐在他身旁的座位上。
    他的参谋科尔历来都是回避这一类出游的。他珍惜这样的时刻:总统不在白宫,由他当家作主。但是今天他们两人有话要说。
    “我讨厌马布里写的讲话稿,”总统显得无奈地说道。“他写的讲稿听起来全都差不多。我可以发誓上星期在扶轮社年会上讲的就是这一通话。”
    “他是我们找到的人中最好的了,不过我还在物色新人。”科尔说话的时候正在看一份材料,头也没有抬一下。他看过讲稿,认为不见得就那么不行。不过马布里已经写了六个月,观念显得陈旧了,科尔也想早晚要撤掉他。
    总统前科尔手上的材料看了一眼。“那是什么?”
    “小名单。”
    “留在上面的有谁?”
    “赛勒一斯彭斯、沃森和考尔德伦。”科尔翻一页。
    “妙极了,弗莱彻。一个妇女,一个黑人,还有一个古巴人。白人都怎么了?我记得我说过我要有年轻的白人。年轻、强硬、保守的法官,要有纯洁无瑕的资历,他还要有许多年好活。我没说过吗?”
    科尔还在看材料。“他们得能通得过,总统。”
    “我们可以使他们通过。我会对他们施加压力,压得他们屈服,通过我们提名的人。你知道吗,全国的白人十个有九个投我的票。”
    “84%。”
    “没错。所以,白人为什么不行?”
    “这不纯粹是属于任命权的范围。”
    “见鬼才不是。这不折不扣属于任命权。我酬谢我的朋友,我也惩罚我的仇人。这就是政治上的生存之道。谁带你上舞会去,你就跟谁跳舞。我不相信你会要一个女人和一个黑人。你变得软了,弗莱彻。”
    科尔又翻了一页。这样的话他以前听见过。“我是更加关心再度当选。”他轻声说道。
    “我又何尝不是?我任命这么多亚洲人和说西班牙语的人,黑人和妇人,你会认为我是个民主党了。见鬼,弗莱彻,白人有什么不好啊?你瞧,全国各地总归有一百个合格的、保守的好法官吧,对吗?你为什么就找不出两个,只不过两个,模样和头脑都跟我一样的法官。”
    “你得到90%的古巴人的选票?”
    总统把讲话稿往座位上一扔,拿起当天早晨的《华盛顿邮报》。“好吧,我们就把考尔德伦定下来。他的年龄多大?”
    “51岁。已婚,8个子女,天主教徒,出身贫寒,挣钱读书,耶鲁大学毕业,学识非常扎实,非常保守。没有污点或丑闻,除了20年前因酗酒而受治疗之外。从那以后不曾醉酒。是个滴酒不沾的人。”
    “他吸过毒品吗?”
    “他说从来没有。”
    “我喜欢他。”总统在看报纸头版。
    “我也是。司法部和联邦调查局检查过他的内衣裤,他非常干净。那么,你是要赛勒一斯彭斯呢,还是要沃森?”
    “赛勒一斯彭斯像个什么姓名?我是说,这些女人们在姓名里加上一横,有什么毛病?如果一个姓斯考温斯基的女人,嫁给一个姓莱冯道斯基的家伙,她该怎么办?难道她的解放了的小灵魂会一辈子坚持以F-格温德林-斯考温斯基一莱冯道斯基为自己的姓名吗?天哪,让我歇一口气。我决不任命一个带一横的女人。”
    “你已经任命过一个了。”
    “谁?”
    “凯-琼斯一罗迪,驻巴西大使。”
    “那就召她回国,立即免职。”
    科尔强作笑脸,把材料放在座位上。他看着窗外行驶的车辆。第二名人选留待以后再定。考尔德伦的提名已经到手,他要再提一个琳达-赛勒一斯彭斯,他只消不断地向总统推荐那个黑人,就可以逼得他选择这个女人。这是起码的权术。
    “我觉得我们应该再等两个星期,然后宣布提名。”他说道。
    “无所谓。”总统咕哝一声,他在看一条头版新闻。他只要准备就绪,就可公开宣布,无需按照科尔的时间表行事。他也还没有拿定主意,两个人的提名是否必须同时宣布。
    “沃森法官是个非常保守的黑人法官,他的强硬是出了名的。他是个理想的提名。”
    “我不知道。”总统又是一声咕哝,他现在在看关于加文-维尔希克的报道。
    科尔已经看过这条第二版上的报道。维尔希克被发现死在新奥尔良的希尔顿饭店一间客房里,情况蹊跷。报道中说,联邦调查局声称对维尔希克在新奥尔良被害的原因毫不知情;沃伊尔斯深感哀痛,失去了一名优秀的忠诚的雇员,等等。
    总统匆匆翻过了报纸。“格兰瑟姆老兄还没有开腔呢。”
    “他在探听。我相信他已经知道了案情摘要,可是还不清楚它是个什么东西。他打电话找过首都里每一个人,但是不知道该问点什么东西。好像一只没头苍蝇。”
    “对了,昨天我跟格明斯基玩高尔夫球,”总统洋洋得意地说道。“他向我保证一切都在控制之中。在打完十八洞的全过程中,我们进行了真正开诚布公的交谈。他玩高尔夫球真是吓坏人,不是打到沙地上就是打到水里去。真逗。”
    科尔从来不碰一下高尔夫球杆,也讨厌什么障碍物之类的闲聊。“你想沃伊尔斯会在那边搞侦查吗?”
    “不会。他答应过我不搞侦查。并不是说我信得过他,而是格明斯基根本没有提起沃伊尔斯。”
    “你对格明斯基寄予多少信任?”科尔问道,斜眼看着总统,眉头皱紧。
    “说不上。但是如果他对鹈鹕案情摘要知道点什么的话,我想他会跟我说的……”总统讲话支支吾吾,他知道此话显得轻率。
    科尔咕噜了一下,似不相信。
    他们驶过阿那考夏河,进入乔治亲王县境。总统拿起讲稿,朝窗外看。凶杀案发生已经两个星期,民意测验的支持率仍然在50%以上。民主党方面并没有什么出头露面的候选人挺身出来叫叫嚷嚷。他的强势有增无已。美国人都在讨厌毒品和犯罪,吵吵闹闹的少数民族引起了全国的注意,自由派的白痴们对宪法的解释保护了罪犯和激进分子,如今正是他的得意之秋。他要一举为最高法院提名两位大法官。他的遗泽惠及后世。
    他不觉喜上眉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