凑佳苗《赎罪》

第三章 熊兄妹 第四节

作者:凑佳苗  来源:凑佳苗全集 

  妈妈客客气气地把春花和若叶让到客厅,然后把我拽到厨房问道:“她、她就是那个人吧?”她想确认哥哥带来的那个女人是不是就是传言中的春花。我也非常吃惊,但看到在厨房里走来走去、慌乱不已的妈妈,反而冷静了下来。
  “没错,可能因为是同年级,相处得比较好而已,您不用这么惊慌,太没礼貌了。”
  我说着,拍拍妈妈的背,然后抱了一满杯啤酒,拿着一瓶橙汁返回客厅。
  爸爸只是一杯接一杯地喝酒。碍于诚司夫妇的面子,这顿饭吃得还算顺利。春花似乎很拘谨,也不怎么吃菜,几乎要躲到哥哥宽宽的肩膀后,不过她一会儿给别人斟酒,一会儿夹寿司,还收拾空盘子,很是细心。
  如果是我做同样的事情,一定会笨手笨脚,让人忍不住把我赶到一边,可是春花做起这一切来是那么自然。如果不留心,都不会注意到她在做这些事情。她穿着一件连衣裙,像是专门外出穿的,是那种在附近镇上的超市就可以买到的便宜货。我这样评价似乎有些失礼,因为我总是一成不变地穿着一身深色运动服。
  总之春花的样子让人不禁觉得那些传言简直都是胡说八道,好像她一直都住在镇子上,从来没有离开过。
  妈妈一开始还板着脸,一声不吭地做火锅,可是当她给若叶打了一个鸡蛋,若叶笑着说了声“谢谢”之后,妈妈也露出笑容,给小女孩夹了很多肉 。看到这一幕,爸爸毫无来由地说:“叔叔会单手打鸡蛋。”说着把一只鸡蛋磕破打到盘子里,若叶很高兴,爸爸又对我说:“去便利店买个冰激凌。”
  三年前小学附近开了镇上唯一一家便利店。诚司称烟没有了,和我一起前往。
  “幸司是不是真的要和那个人结婚呢?”在路上,诚司说,
  “不会吧——”
  “倒是个不错的人,可是还是放弃比较好。”
  诚司并不了解春花的过去,如此明确下结论令人有些不解。只是现在的春花,我应该非常喜欢。我刚要问为什么,诚司忽然大声说:“真棒!这是停车场吗?竟然有店面的三倍大!”
  到底是哪里棒,我没弄明白。大城市来的诚司净说些令人费解的话,这么想着,我们俩已经进了便利店。
  店内人头攒动,都是镇上的人。诚司感叹到:“这里真是镇上最有人气的地方。”我们买了冰激凌,可以做下酒菜的小点心,烟,还买了一本看似工薪族才读的杂志,然后返回。
  诚司不再谈哥哥的事。回来的路上都说了什么呢……诚司吸着烟默默走着,哦,对了,他忽然问起那件事。但好像也没什么大不了的,因为记忆中我的额头没有火辣辣地疼,好像他是问……
  “阿晶,命案的嫌疑人就是那个在庆典当晚偷玩偶的变态狂吧?”我只回答了一句:“好像是。”
  家里原本没有法国玩偶,客厅里摆着北海道的特产木雕熊,所以我早忘了法国玩偶失窃时间。
  那顿饭出乎意料地顺利结束,哥哥甚至有些不敢相信。第二天早上,吃晚饭,打击一边喝咖啡一边谈论今天要不要和诚司夫妇一起去邻镇的温泉。这时,哥哥忽然宣布一个重大消息:“爸爸、妈妈,我要和春花结婚。”
  那口气不是商量,而是已经决定。
  “不准胡来!”妈妈喊道。她立刻不知所措,只是徒劳地反复站起又坐下,大声叫喊。
  和那种人结婚以后怎么办?有很多更好的人等着你选。你的大学同学、山形家在足立制造厂工作的女儿,川野家音乐大学毕业、当钢琴老师的姑娘,人家都想和你结婚,为什么偏偏要和那种女人结婚?
  这里应该稍加订正,确切地说,是那些女孩的父母想让女儿和哥哥结婚。那位曾经说起有关春花流言的大婶也是来家里打听给哥哥相亲的事,那时哥哥说:“我三十岁之前不打算结婚。”
  爸爸也火了。听爸爸的口气,意思是,如果我不是这种状态,他也不会执意反对,这令我有些受伤,更觉得对不住哥哥。一直守护着我的哥哥因为我,自己的婚姻遭到反对,春花的过去让人无法释怀,可是我想现在正是报恩的好时机。
  “我觉得春花也不是那么差的人,我会照顾好爸爸妈妈的。”
  “别胡说!每天窝在家里不出去,这时候偏偏来插嘴,我们对你不抱任何指望,你只要不给人添麻烦就不错了,闭嘴!”妈妈说道。
  事实的确如此,可她还是第一次说得如此直白。家里来了久不上门的客人,我一时兴奋,忘了自己熊的身份,现在才忽然缓过神来。妈妈过了一会儿又说:“诚司,你也帮我说说。”一会儿她又说:“美里,那个女人不是普通女人,这一点你也知道,对吧?”说着,她就开始对他们讲起有关春花的传言。
  我觉得不应该在哥哥面前说起这些,但令我吃惊的是哥哥毫不否认这些传闻。而且,当诚司问:“幸司,这都是真的吗?”哥哥默默地点了点头,说:“春花很可怜。山形和川野和谁结婚都可以得到幸福,可是,这世界上能给春花幸福的人只有我。如果你们执意反对的话,那我就带着春花和若叶离开这个镇子。”
  哥哥的声音沉着有力。他与春花重逢是在单位的办事窗口,春花去申请母子家庭补助,哥哥正好接办此事。虽然是我随便猜想,向来喜欢替别人着想的哥哥最初也许只是出于工作的责任感,而且又曾是同学,所以热心地帮她,终于日久生情,产生想以一个男人的身份帮助她、守护她的想法。
  爸爸僵在那里一声不吭,妈妈此时就像氧气不足的金鱼,嘴一张一合,诚司和美里不说话,看着哥哥。我呆呆地看着大家,心想,看来哥哥和春花的婚事不成问题。这时,一双大大的手忽然放到我头上。
  “阿晶,谢谢你帮哥哥说话。”
  哥哥说着,还轻轻摸摸我的头,我不由泪流不止。命案之后,这是我第一次哭。
  哥哥和春花在第二个月既九月初正式登记结婚。婚礼在附近的寺庙举行,只请了亲戚来参加,婚礼仪式有点像衣冠齐整的法事活动,但哥哥和春花看上去很幸福。镇上的人刚开始还议论“怎么会和那种人结婚”,可是春花的父母都是本分的普通人,春花本人也朴素不善言语,而且很懂礼节,后来他们的婚姻渐渐被大家祝福,哥哥也因此受到比以前更好的评价,被称为“好人”。
  本来打算建一栋两代人居住的房子,后来哥哥在离家十分钟路程的两层公寓租了房。那栋楼不高,外观却很时尚,有点像足立制造厂的公寓。
  在他们登记结婚之后,我父母的态度忽然发生了一百八十度大转弯。原本乱糟糟的家里来了一个可亲喜人的女孩子,他们非常高兴,总是找一些微不足道的理由,什么有葡萄、有苹果吃,就把若叶叫到家里,带她去便利店,给她买点心果汁。
  若叶也很喜欢黏我。有一天,她来到我家,显得比平时蔫,我问:“发生什么事了?”她说:“我不会跳绳。”跳绳,多么令人怀念的字眼。“那就在院子里练习,怎么样?”听我这么一说,若叶高兴地回家拿来粉色跳绳。绳子太长,好像买来之后还没有调过长度,我想机会难得,于是在截短绳子之前给她做了示范。
  单跳、跑步跳、花样跳、双摇跳、两臂交叉双摇跳……十多年没有碰过跳绳,刚开始还有些磕磕绊绊,不过,五分钟后就找到往日的感觉,可能你会问,不会喘不上气来吗?小意思。因为我每天大半时间用于锻炼,不可能感觉累。
  “阿晶好厉害!”若叶兴奋地喊。看到平时似乎很笨重的我身轻如燕地跳绳,若也一定感到很有趣。那之后,若叶几乎每天放学后都来我家。我为了给若叶做示范,在便利店买了自己用的跳绳,两个人一起练。
  若叶一般要练习到黄昏日落,妈妈每天都准备好孩子喜欢的饭菜,招待若叶:“吃过晚饭再走吧。”但若叶没有吃过一次。她本人倒是很高兴,说“太好了,大家一起吃吗?”可春花总是准时来接她。
  妈妈叫春花一起吃,她总是拒绝。明明知道她们不会留下,妈妈还是会准备很多菜,看着我和爸爸没心没肺地吃着汉堡、炸大虾也没有任何怨言,之所以能这样,我想可能由于春花的拒绝方式很巧妙。
  “我们要等幸司回来一起吃,若叶很喜欢爸爸。”
  既拿哥哥当挡箭牌,妈妈什么也不能会所。而且,春花还时不时地招待我或者父母一起吃晚饭。父母家离的很近,却常常招待丈夫的家人,而且并非总是过生日之类特殊的日子,她的确称得上好媳妇。
  席间,哥哥似乎心情不错,喝着啤酒,讲他参加了小学的活动,和若叶一起割稻子。哥哥看上去很幸福。不过,有一点令我不解,满桌子菜都是小孩子喜欢吃的,我家一直以日式饭菜为主,这并不是出于传统习惯,而是因为我家所有人,当然包括哥哥在内,都喜欢清淡的味道。
  至少有一样是哥哥喜欢的菜也好。大概这些菜都是若叶喜欢吃的,而且看到妈妈每天晚上准备孩子喜欢吃的菜,春花便误以为我家人都喜欢那种东西。那时,我是这么想的。
  “若叶,周末去我家住吧。偶尔让爸爸妈妈两人待一待,他们才新婚不久。况且,若叶也想要弟弟妹妹,对不对?”
  妈妈一边抓起一块咖喱味的油炸食物,一边这么说,她并没有留意饭菜。尽管若叶也很可爱,大概妈妈更想早日看到自己的亲孙子。
  “在孩子面前别这么说。”
  哥哥责怪妈妈,但并没有生气。有一次,哥哥有事来家,找到小时候玩过的棒球手套,也说过想要个男孩之类的话,可是……
  “真没办法,若叶睡觉太不老实,是吧,若叶?”春花一副很为难的样子。若叶开玩笑说:“说不定会踢阿晶的肚子。”当时的气氛其乐融融,而若叶最终一次也没有来我家住过。
  到了三年级,虽然已经学会跳绳,若叶还是常常来家里,转而练习翻单杠。家里不可能有单杠,我们就去附近的公园。你问我会不会翻单杠?当然会。会连续翻,还会不用费劲,只伸直腿就能翻上去。我可是经过特训的。
  之后不久,五月的连休刚结束,发生了一件令人吃惊的事情。
  春花认为若叶经常给我添麻烦,便送给我一双很漂亮的鞋子。那是她在连休期间和哥哥、若叶一起去市内的商场买的。
  不是运动服饰厂家生产的,而是粉色和浅褐色相间的女式休闲皮鞋,样子很俏皮,我平时穿的在超市买的帆布鞋简直没法和它比。
  春花又给了我一条牛仔裤让我试。她说是以前买的,因为自己臀部不大适合牛仔裤,基本没有穿过。我想连身材苗条的春花都不能穿,更不可能适合我。没想到她说:“虽然阿晶的肩膀宽,上半身也结实,可是腿很细很漂亮,臀部也很紧,穿太肥的裤子真是可惜了。不好意思,你不要怪我多嘴,可我真的很羡慕你。”
  别说拿自己的腿跟别人比较,平时我甚至都没有仔细看过自己。盛情难却,我脱掉身上的褐色运动裤,穿上牛仔裤。很合身,稍微有点短,但和俏皮的鞋子相配,短一点反而更好。
  妈妈领着若叶从便利店回来,看到我的样子,吃了一惊。然后,她好像忽然想起什么,给我拿出一件滚石餐厅的黑色T恤,说是好久以前邻居新婚旅行回来送的礼物,一直放着,没好意思穿。我换上之后,若叶拍着手说:“阿晶真酷。”
  这样一来,全身上下唯有用皮筋扎起来的乱糟糟的头发显得格外醒目。春花说有个朋友在邻镇的美容院工作,介绍我去那里。若叶也说要修修发梢,于是我俩一起过去。不在理发店而是在美容院剪头发对我来说还是头一次,和若叶一起乘电车也是头一次。
  虽然不太懂所谓发梢飞扬是什么感觉,还是剪了很清爽利落的短发,并且修了修眉毛。哥哥给了零钱,让我们去吃点自己喜欢的,于是我和若叶决定在车站前的咖啡店吃过蛋糕再回家。
  奶油水果馅饼上嵌满叫不出名字的浆果。我大口嚼着馅饼,若叶一直盯着我。
  “阿晶真酷!妈妈说之前说过,我要是个男孩就好了,阿晶就好像男孩。”
  “咦,你妈妈是这么说的吗?可是,我要是男孩,就成了哥哥的翻版,哦,不,应该说是爸爸的翻版。”
  “是吗?”
  “喜欢爸爸吗?”
  “嗯,特别喜欢。插秧参观日爸爸去了,还教我做作业,可好了。前段时间我睡觉的时候,迷迷糊糊踢了爸爸,而他一点都不生气。”
  “什么,你们睡在一间房吗?”
  “嗯,我睡中间,三个人就像川字形。妈妈说亲密的父女就是这样睡的。”若叶很高兴地说。
  我一直以为若叶是一个人睡,不过,上小学三年级时还是孩子,我小学四年级的时候还和哥哥住一间房,所以没觉得有什么不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