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骏《谋杀似水年华》

第一部 第十三章

作者:蔡骏  来源:蔡骏全集 

  1995年,炎热的八月,暑假的最后一周。
  对于十三岁的田小麦来说,这是她初中时代最倒霉的一周。
  “别走!”
  黄昏的风卷走了少年的背影,也卷走了她的这声呼喊。
  佘山背后的荒野中,她为了追上逃跑的少年秋收,冒险飞跨一条深沟,却不幸坠落到深沟底部,结结实实摔断了腿!
  小麦绝望地躺在沟底,她知道自己的骨头断了,大腿以下全部麻木。她感到额头在不停流血,不知会不会留下伤疤。她竭尽全力地在沟底大喊救命,可上头是荒无人烟。更可怕的是,夜幕迅速笼罩大地,头顶只见一条长长的缝隙,浓浓的黑云终于散去,恰巧露出一轮月亮。
  嗓子都已喊哑了,却只有无数青蛙在回答。身下的泥土充满湿气,若是下雨一定会积满雨水,大概就这样把自己淹死吧?她努力摸了摸自己的大腿,依然毫无感觉。会不会就此被截肢,从此将坐上轮椅?十三岁啊,人生才刚开始,自己就要这样去往地狱?
  一直等到半夜,才听到地面响起爸爸的声音:“小麦!”
  她被救了起来,从两米多深的沟里。
  救护车把她送到医院,幸好医生处理得非常干净,才没留下后遗症,若再晚送来个把钟头,恐怕女孩就要变成瘸子了!至于额头上的伤口,后来也慢慢愈合,没留下什么疤痕。
  小麦打着石膏在床上躺了两个多月。
  后来的一个月,她每天拄着拐杖去学校读书,成为整个班级嘲笑的对象,就连班上最丑的同学都在看她的笑话!每次她一瘸一拐地走进校门,都会屈辱地低着头,好像整个中学的人都在看着她,看着一个绑着石膏的小怪物走进来。她真想给自己弄副面具,不再让别人看到她的脸。
  她更恨爸爸了!
  父女俩大吵了一架,她质问爸爸当时为什么把她丢下,为什么让她一个人去找秋收,如果他真的把她放在心上,就不会任由她一个人走这么远,最后掉到沟里差点没命!
  所以,她得出的结论是,爸爸一点都不爱她—她甚至怀疑自己可能不是他的亲生女儿。
  她还恨那个叫秋收的少年。
  十三岁的秋收,当天从那条深沟后面离开,独自坐了一辆公共汽车回市区。他用身上仅剩的几十块钱,买了一张回老家的火车票,辗转两天后回到了小县城,回到躺在医院病床上的父亲身边。
  田跃进也很苦恼,想不通自己对秋收那么好,他却一声不吭地逃跑了,还害得女儿小麦摔断了腿,差一点点就终身残废。
  真是个不成器的小子!
  然而,老田照旧早出晚归地办案,全身心投入在秋收母亲的凶案上。他没时间照顾骨折卧床的女儿,便让小麦的姑姑住进家里,全天二十四小时照顾她。
  这一年剩下的几个月里,每次虹口体育场有足球比赛,他都会准时来到那个看台—秋收发现凶手的看台,等待那只恶鬼出现。那年很多球迷都购买全年套票看球,如果那个人买的也是套票的话,就一定会再次来到这个看台。
  虽然,只有秋收记得那张脸,仅看到过那张脸一瞬的老田完全不记得那人长什么模样,但他有一种感觉—只要那个人走到眼前,他立刻就会辨认出来!
  他知道恶鬼身上有什么气味。
  很不幸,田跃进在球场里等待了三个月,被球迷们来回拥挤了三个月,看到主队一场接一场赢得辉煌的胜利,直到整个1995赛季结束,申花队捧起了甲A冠军奖杯,他也没有再见到过那个凶手。
  1995年的冬天来临了。
  局里给田跃进分配了其他案件。他预感到可能在今后几年内,都无法再抓住杀害许碧真的凶手了。许多年来的办案经验告诉他,那只恶鬼会很好地隐藏自己,像只老鼠一样躲藏在这座巨大的城市中,并且忍耐住嗜血的本性,不再出洞进行类似的杀戮。但有一点他坚信不移:无论多么狡猾冷静的罪犯,总有一天会露出马脚。
  只要一空下来,他就会翻阅那桩案子的卷宗,反复推敲自己的工作笔记,看着从1995年8月7日开始的那些日日夜夜,有时还会想到那个叫秋收的少年。
  不管要等待多少年—十年?二十年?三十年?即便等到自己死去,那只恶鬼也一定会被抓住!
  他确信这不是幻觉。
  1996年的寒假,春节前夕,田小麦收到一封寄自西部的信。
  信封上只有收件人的地址和名字,并没有寄信人的落款,信纸上是几行工整的字迹—
  小麦:
  你好,我是秋收。
  我想即使现在说对不起,你也不会原谅我的。那天我匆匆离开,只想快点回到老家,快点见到我的父亲,当时他也躺在医院里。我不愿无所事事地留在你家,就像等待妈妈给我的礼物那样,等待那个永远等不来的抓住凶手的消息。
  回到老家后,我才从你爸爸打来的电话里听说,你为了追我竟掉到沟里,结果还摔断了腿。我很抱歉!我以为你不敢跨过来的,我也想不到你真的会来追我。对不起,我以为你心里一直想赶我走,看到我逃走一定很开心。是我误解了你的想法,也低估了你的勇气—总之,一切都是我的错,只是我现在还无法弥补你。
  请接受我的道歉!虽然,你可能不愿接受。
  就写到这里吧,请不要给我回信,如果你愿意的话。
  新年快乐!
  再见。
  秋收
  读完这封信,小麦对他的怨恨竟一下子消失了。她还惊讶于少年的文笔,信里运用了许多修辞手法,那文笔好像报纸上看到的文章。
  不过,她从来就没想过给他回信—看来他是自作多情了。
  反正受伤的骨头已经痊愈,额头的伤疤也全部消退,除了打着石膏上学留下的羞耻,她也确实不需要再恨他了。
  然后,她就把他遗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