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氏与古龙新约谈不拢,一方要把版权转给电视?一方要价提高
2025-04-15 作者:本报讯 来源: 点击:
【本报讯】
邵氏台湾分公司昨天要求武侠作家古龙签一纸新约,古龙表示除非提高他的著作权益金,否则不便同意。
古龙与邵氏签长期合约始于三年前,当楚原著手拍“流星.蝴蝶.剑”时,当年只签下一部戏的小说版权,戏拍了一半,邵氏找古龙签下五年长约,合约主旨是要求古龙将所有已出版和未出版的小说见诸书刊杂志者,给邵氏优先取得改编电影的版权,邵氏取得小说版权后,须付优先权权益金给古龙,如影片卖座,古龙可以原作者身分取得部份红利。
邵氏提出的新约,是在原合约后加注条件,希望古龙同意将邵氏拍过的影片版权转售给香港电视台。
古龙认为:三年来他和邵氏合作愉快,从无纷争,但若邵氏擅自改动合约,要他签字,他不能同意。
最近古龙因“萧十一郎”重拍未事先知会他,感到有所不平,邵氏要他签约,他便提出交换条件,要邵氏增加著作酬劳,也就是调整权利金。
邵氏与古龙的合作契约到六十九年十二月为止,古龙新近交出的本子有正在本报连载的“七星龙王”和联合报连载的“离别钩”。
【1978-08-08/民生报/10版/体育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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