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网专索——玩票是历年来在台湾所发生的支票刑案专辑。 支票是属于有价证券乙种,伪造、变造或是滥开空头,都是违法的行为。 在我国刑法中对于伪造有价证券的科刑很重,最起码也得判三年以上的徒刑。 很多人,因为一时疏忽,而蹈入重典,犯了伪造或变造有价证券。所以,本书特别加以提示,支票玩不得,不是为了生意上的往来最好少用支票为妙。 本书所选四个案例,其中犯罪者以财、以色诱使银行职员相互勾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