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中岳《虎胆雄风》

第 五 章 无极服狐

作者:云中岳  来源:云中岳全集  点击: 

  先后经过三座村庄,怪的是每座村,似乎都很少有人在外活动,每座村都有几个人出面盘问,所回答的话几乎众口一词。
  有关去向,回答也是相同的,都说这条路通向赵州。
  至于赵州还有多少里程,村民的回答也是一致的,说出肯定的里程,口说没多远,就在前面。
  就在前面,似乎这“前面”永无穷尽,走了一里又一里,再碰上人询问,结果仍然是就在“前面”。
  其间碰上一个在麦地旁巡视的老村夫,这位老村夫的回答更令人失望,虽则所答的话与众不同。
  回答是:客官,不要问路有多远,往前走,自然会走到的,问不问知不知都得走,何必问?
  老天爷似乎也在作怪,近午时分便满天阴沉,似有风雨欲来的变化,幸好不曾下雨,想从阳光辨时刻和方向,并非易事。
  前面又出现一座小村庄,从高出树梢的屋脊估计,仅有十余户人家,名副其实的小村。
  村口在路旁,外围的枣林。两个朴实的中年村夫,与一位老大娘,似乎在村口的枣树下话家常,全用好奇的目光,目迎渐来渐远的陌生人。
  曹世奇有礼貌地下马,牵着坐骑走近。
  “小可要到赵州。”他欠身笑吟吟行礼表示礼貌,“打扰大叔大婶,请问贵地是什么地方?到赵州还有多远?”
  村口没看到村童玩耍,村内也静悄悄不见有人走动。
  “客官顺路走,错不了。”一位村夫也笑容满面,态度诚恳和气,“这里叫河西村。过了前面的白杨坡,赶几步就可以到赵州城了,快啦!”
  前面两里左右,有一处不能算坡的稍高坡地,生长着数株大白杨,远在数里外也可看到。
  “有多少里呀?大叔。”他追问。
  “快了,快了,几里路。”村夫好心地说,“客官,没有人会把里数当真,每个人的看法都不一样,你只要顺路下去,早晚一定会到达地头的。”
  又是妙答,意思仍然是赵州就在前面。
  他的目光,扫过那位老大娘的脸色。
  老大娘似乎上了年纪,不理会陌生人,打交道是男人的事,女人通常只在熟悉的的面前唠叨。
  他终于心中一动,疑云大起。目光回到打交道的村夫身上,扫过村夫的双脚。
  “对,不管路有多远,只要有耐心,早晚一定会到达地头的。”他扳鞍上马,“好在我不急,何时可抵赵州我不介意。谢啦!诸位。”
  蹄声得得,健马驰上村道,一抖缰,健马反而走上回头路。
  三个村夫妇大惑,有点失措。
  “他怎么往回走?”打交道的村夫脱口自问。
  “大有蹊跷。”老大娘那双仍然年轻的明亮老眼,有光芒闪动,“是不是你话太多,露了马脚?所以他往回走,有点不妙。”
  “快发讯号。”另一名村夫撒腿往村内飞奔,“通知前面的人准备应变。”
  “真糟,这混蛋一定看出什么了。”打交道的村夫大感焦急,“天知道他在弄什么玄虚?人都在前面等他,他却反而后面走,章法一乱,咱们麻烦大了。”
  村西南角的一根高耸旗杆上,升起了红白旗。不同的红与白上下颠倒悬挂。
  信差的健马从后村驰出,以最大的速度飞奔。

×       ×       ×

  远出两三里外的曹世奇,策马藏身在林缘,留意村中的动静,也隐约看到有人马奔驰的形影。他有点恍然,油然兴起强烈的戒心。
  他记得来路约五里左右,有一条小径向东岔出。
  反正目下这条路一定有是非,改向东走错不了,就算通向海角天涯,他也不介意。
  一阵好赶,沿途不再接近村落,反正选最宽大的路走,不走向西的路,任由所之,不再问路,不管前途如何,不先定目的地,所以他不是漏网之鱼,而是优哉游哉走一步算一步的无忧无虑浪人。
  一个时辰后,前面出现一座城池的形影。
  坐骑快要脱力啦!非歇息不可了,而且天色不早,没有日光,看不到晚霞,反正天色渐暗,很可能是入暮时分,正是未晚先投宿的时光。
  一条大道突然出现在眼前,牵了坐骑,进入大道,举目向西南眺望,两里外那座城呈现眼前。
  大道上行人不多,一看便知不是南北大官道。
  迎面驶来一辆骡车,是那种运货的双骡敞车,没有驾驶座,由骡子引领的短程运货车。
  “大叔,这里是什么城?”他靠近骡车含笑问。
  “无极县城。”老骡夫说,“客官想必是从深泽安平一带来的,正好赶上宿头。”
  “无极县?没听说过。”他一怔,到了什么地方啦?他从没在偏僻的城市往来,无此必要,“小可从新捞县来,迷了路。”
  “新捞(乐)?客官你走了六十里,该从西面那条路来,难怪迷路啦!跑错了路嘛!”
  “原来我走了半天的冤枉路,大叔,那么这里到真定府城并不远啦?”他恍然,真的白跑了一天一夜冤枉路。
  “不远不远,城西有大道,七十里。”
  “真是碰上了转磨鬼,在这一带几十里田野转圈子。”他摇头苦笑,“城里可有官兵驻扎?”
  “这里是古中山国地境,从来就不驻兵。”
  “谢谢大叔指引。”他欣然道谢。
  没有兵驻扎,他就不怕三郡主出动官兵对付他,真定府城有兵,还在七十里外,他大为放心。
  无极县城虽然地不当要道,是位于大平原农业区,因此人口多,城比大官道沿途任何一座县城大,比新乐几乎大了一倍,也多了一座城门。
  城不当要道,平实朴素民风淳厚,没有教坊赌场一类声色犬马活动,江湖行业在这里生不了根,也很少有江湖龙蛇往来。
  但由于民风保守纯朴,没见过世面,风气保守闭塞,宿命论根深蒂固,大多数百姓乐天知命,任由老天爷安排,迷信也就特别深。结果,土霸也比别的城市多。不但土霸多,拜各种神的人也多。神有好有坏,正神与妖神都各拥有可观的信徒。正式的寺庙信徒反而少,寺庙有道的出家人也如凤毛麟角。
  小寺庙全部拆毁,只许大庙有人住持。结果信徒们只好在家中求神拜佛,也逐渐秘密聚会拜各种不知名或知名的神、鬼、巫……
  县城与四乡,这几年拜各种神的秘坛,如雨后春笋般扩建,愚夫愚妇趋之若鹜。
  背后的主持人,是地方的土霸。出面主持的人,是一群身分如谜的男女。这些男女出没无常,以各种神仙或神使面目出现,法术无边,神出鬼没。
  反正某一处法坛聚会,他们就会兴云驾雾从天而降,信徒们根本不知道他们到底是神是鬼。
  这种秘密神坛一旦发生严重的天灾人祸,便会爆发出惊天动地的暴乱浪潮。
  四年前山东的佛母唐赛儿兴兵造反,就是这种神坛爆发出来的惊天动地的力量。
  大明皇朝的建国,其实也是拜这种神坛之赐。
  无极县城表面和平安详,骨子里暗潮汹涌。
  土霸与神棍相结合,便成为一股非常具有危险性的潜在恶势力。
  南苏堡的土霸乾坤一鞭李坤堡主,具有号召三府各州县土霸的潜势力,与无极县近邻,无极的土霸当然尊奉他的旗号:红白两旗。
  南苏堡的消息,比曹世奇早传到大半天。
  老太婆和顽童,都是最管用、最有效率的眼线,形成一张巨大的监视网。
  曹世奇毫无所知,不知道已经踏入一座充满了敌意的城市。

×       ×       ×

  没有人会花时间注意一个老太婆,尤其是这个老太婆穿得褴褛,骑的小草驴也不起眼,在乡村的大道中往来,各村落的人懒得理会。
  幻剑飞仙扮老穷缝婆十分成功,夜间一口气宰了九个断路的人。
  白天头上戴了一顶遮阳帽,有效地遮盖住用白粉撒在头上的伪装白发,也遮住了戴了人皮面具的大半个面孔。
  消息中所要捉拿的人,也没有一个老太婆在内。
  她也是一个不急于赶路的人,不必冒险在大官道上行走,尤其是大白天,她的伪装绝难瞒得了众多负责盘诘搜索人的耳目。
  她也走了乡村大道,小驴慢吞吞载着她向南行。
  在江湖仗剑行道的女人,警觉心比男人高明得多,虽则沿途她不会与各村落的人打交道,但从各村落外表所呈现的冷清而又紧张的气氛中,已看出警兆,却不知这些警兆是否冲她而产生的。
  她也不认识路,也不知道身在何处,反正见路即走,避免转向北面就不会有问题。
  前面出现一座小草亭,是往来各乡村的村民们暂时歇脚的地方。
  亭侧的树下拴了四匹坐骑,四个村夫在亭中歇息,不时向西北方向眺望,似有所待。
  原来是一条三岔路,西背另一条小径在草亭会合。
  四村夫看到她了,仅瞥了两眼便不再向她注目。
  她一眼便看出村夫的衣内,藏有匕首一类短兵刃,鞍旁的鞍袋内,藏有刀剑一类利器。
  在亭栏拴住小驴,隔着亭栏向四村夫挥手表示善意。
  “你们的坐骑真不错,枣骝。”她用变嗓说话,真神似一个上了年纪,中气不足的老太婆,“有钱的大户人家,才养得起坐骑,乡村里都是役用马,不能当坐骑。你们是哪一家大爷的人。”
  “多嘴!”一名中年村夫瞪了她一眼,“你管咱们是那一家的人?我们是等人的,等从那条路来的贵宾,你最好赶快离开。”
  “贵宾?你们大户人家的贵宾,一定特别尊贵了,怎么能在路上等?少骗他,你这少年人不老实,骗我这个老太婆,会遭天打雷劈的。”她半真半假眯着老眼,怪腔怪调的嘲弄的口吻令人发噱。
  即使她不眯着眼,对方也看不到她眼中的光芒,遮阳帽已掩盖住她的面孔,只能看到布满皱纹的下颏。
  “唷!你这个穷婆子,知道什么人可以叫贵宾?别马不知脸长找挨骂了。”村夫也出言讽刺。
  “你也打肿脸充胖子自以为攀上贵宾,不是吗?”她继续试探,“贵宾是天上来的呢,还是皇城来的?”
  “差不多,反正是金枝玉叶。”村夫信口说。
  “我知道了,山东来的郡主。”
  “咦?你这老婆子居然知道?”村夫吃了一惊脸色一变。
  “我老婆子当然知道。”
  “你……”
  “我是那位三郡主的死对头……”
  好快,声出人已跳入亭中,四个村夫只看到有物闪动,还来不及分辨是人是鬼,打击已雷霆似的光临,任何反应也来不及自救了。
  四个人站在一起,都是仅会一些花拳绣腿,有几斤蛮力的村中泼赖,哪禁得起超绝高手的骤然袭击,快速的打击记记致命,根本不知道如何被击中的。
  处理善后也快,片刻后,三具颈骨已断的死尸被拖入林中掩藏,四匹马弄断缰绳马辔,反手抽了一鞭赶入田野,灭迹的手法简单迅速。
  带走了一个活口,离开道路。
  四个村夫都是南苏堡的人,乾坤一剑李坤堡主的帮闲打手。

×       ×       ×

  老太婆比曹世奇早一个时辰进入无极县城,在小街尽头一家贫户借宿,她的身分不配住在客栈,须用最少的钱照料自己和草驴,所以毫不引人注意。
  曹世奇是大摇大摆进城住店的,并没隐瞒身分。
  在古老偏僻的城镇,一个陌生的外地人,绝难隐行踪,不可能获得隐密生存藏匿的空间。
  他在城东大街的博陵老店投宿,天罗地网立即有效地收紧了。
  店伙和仆妇,留意他的一举一动。
  传来的消息说他是一个极具危险性的人,因此没没有人敢妄动,监视的人手急剧增加,等候机会擒人。
  博陵老店的所谓上房,其实是简陋的单间客房而已,没有内外间,洗漱都得使用公用的水井和厕所。房内仅一床一桌,别无长物,一天的住宿费不足一百文制钱,小城镇能有单间住宿,已经是上等旅舍了。
  他就是上等旅客,黄昏时光在城中的大街走了一趟,略为了解当地环境,在食店晚膳,这才返店洗漱歇息,没发生任何意外。
  这里距府城还在七十里外,他不需担心三郡主带了真定卫的官兵来对付他,太远了。
  唯一令他不安的事,是沿途问路所发生的情况可疑。
  那些人骗他说赵州就在不远处,事实上赵州还远在数百里外,中间隔着无极、亳城、栾城三县,这些人骗他目的何在?那些从村后离去的快马表示什么意义?
  如果他不见机早绕道走,按那些人的指示,由原路一直下去,毫无疑问将糊糊涂涂,一头钻进真定府,落入三郡主的掌心。
  掌灯时分,他要店伙沏来一壶茶。菜油灯的光度有限,点了两盏依然显得幽暗。
  再次仔细检查门窗,安置了一些小巧的防险器物,这才放心地在灯下品茗。
  回想在大道途中所发生的一切变故,他觉得这些官方的狗屁事,把他和一剑三奇这一类江湖人士牵扯在内,实在无此必要,毫无理由。
  罗百户那些人,是与三郡主敌对的一方。
  那些向三郡主挑战的大群刀客,似乎又不是罗百户的人。各方面关系错综复杂,委实让那些拒绝与官方沾上的单纯江湖人,避之唯恐不及,怎敢挺身而出受任何一方利用?没有把江湖人列为仇敌的必要呀!
  理不出头绪,他懒得深入探究,把烦恼的事丢开,思量南返后的打算。
  这次他到京都,原因是受到朋友的委托,护送应开府(南京)两家富户的亲友赴京省亲,不用再送回原籍,顺利地将人平安送抵京师,没想到回程刚出都门不远,便碰上了这种犯忌的倒霉事。
  回南京之后,他打算歇息一段时日,前往石臼湖向师父请安,乘机参修大乘。
  “如果我向师父说,又碰上了十年前,在燕子矶逼游客跳河的小龙女,再次生死相见,师父会怎么说?佛家的所谓因果或因缘?”他暗自言自语。
  他的恩师年轻时,是宋国公大将军冯胜麾下的悍将,下河西深入番邦攻无不克的先锋骠骑将军。
  洪武二十八年,大将军冯胜被朱皇帝无无缘无故杀掉之后,便假死逃世披发入山,把姓名都忘了,取道号为绝尘丹士。
  这位丹士其实绝不了尘,把曹世奇带上黄山修炼,那时,曹世奇还不满五岁。
  丹士的家在石臼湖畔,黄山只是修炼的丹房所在地,尘缘未断,经常往来。曹世奇家在南京,他一夜间便可抵奔石臼湖。
  丹士年已八十开外,毕竟曾经是开国的名将之一,对朱家皇朝仍有一分情义,虽朱元璋刻薄寡恩,几乎屠尽所有的开国功臣。要不,汉王的女儿与儿子,在燕子矶残害游客,不被他师徒俩打下燕子矶才怪。
  丹士十年前不许他杀掉造孽的龙子龙女,所以这次他也轻易地放过三郡主,虽则这个龙女实在该杀。思路一变,他突然以平常人的目光,来看这位龙女朱三小姐,以男人看女人的心态看这位三郡主。
  “这残忍的小妖怪,是愈来愈漂亮了。”他心说,脸上不自觉地流露笑意。
  在南京,汉王的九子三女,是南京的太岁瘟神,上起王亲国戚,下迄贩夫走卒百姓小民,没有人不怕他们的,碰上了宁可绕道而走。
  汉王本人,就敢在皇城大街公然打死他不喜欢的文武官员,普通百姓死了更是活该。
  朱家的男人,似乎个个相貌狰狞,女的却一个比一个美丽出色。
  汉王是永乐大帝的次子,身高八尺狰狞如守山门的金刚。
  当年血战汉对面的浦子口,以及进攻金川门,所经处波开浪裂,建文帝的官兵像是小妖魔碰上了天神,没有人敢和他交锋接斗。
  他的老哥洪熙皇帝,十年前还是太子,长得矮矮胖胖,走几步都要人扶,真像一头过肥的猪,望之不像人君的料。所以他宰了老哥取而代之,认为他才是天生神武,是做皇帝的料。
  他的九个儿子,也一个比一个狰狞、凶猛、残暴。那位老六朱瞻坪,目下的东齐王,更是奇丑如夜叉,喜欢将拂逆他的人凌辱至死以取乐。
  三个女儿正好相反,一个比一个漂亮。
  三郡主朱天凤,从小便是人见人爱的小美人,因此也特受宠爱,性情也愈大愈骄傲任性近乎残暴。
  目下的老大王世子朱瞻圻,是元妃的嫡子,相貌似乎更为狰狞,性情更为残暴。
  目下在京都,与他老爹汉王父子联手共谋夺嫡,表面上合作无间,指挥神龙密谍费尽心机。但骨子里却不是这么一回事,他暗中培植自己的实力,把他老爹汉王恨入骨髓,随时准备宰了他老爹替亡母报仇。因为老娘元妃,在永乐大帝还在京师那年,因事拂逆了他的老爹,被他老爹亲手打死了。
  总之,朱家皇朝的人,不论男女,似乎都不是性格正常的人。这些龙子龙女,似乎都是异类,令天下人失望。
  也许,龙子们选妃,选的都是绝色美女,母系的遗传因数,强烈地投注在女儿身上,所以所生的公主、郡主……都非常漂亮美丽。
  朱三郡主就是绝色美女,人见人爱的人间尤物。
  但了解她的人,避如瘟疫。
  那些功臣世家子弟,谁也不敢沾上这个可怕的残暴女夜叉,所以年已二十二三,眼看青春已逝,仍然找不到仪宾(郡主的丈夫称仪宾,公主的丈夫称驸马)。她不想降格去找,宁可在各地逍遥,找一些年轻英俊的男人暗地里快活。
  用平常男人看女人的心态,评估这位三郡主,的确让绝大多数男人心动神摇,美如天仙哪一个正常男人不喜爱。
  那根本就是男人梦中天仙美女,任何人都想千方百计弄到手的女人中的女人。
  他想到女人,女人果然出现了,不是幻觉,是千真万确的真实女人,而且出现在他房中,不但出现在眼前,也出现在嗅觉里。
  幽香扑鼻,女人才有这种幽香。
  房门本来是上了闩的,而且加了防脱闩插,这时竟然洞开,开户时毫无声息发出。
  不但是一个真实的漂亮女人,门口还有另一个同样美丽的年轻女人。
  不是三郡主,不是他所想到的女人,如果是三郡主,很可能拔剑刺他十七八个剑孔了。
  “咦!你们是不是跑错了房间?”他大感诧异,但并不紧张,不是三郡主,不会立即有危险,“进房的神妙手法,委实不可思议,神乎其神。小姐们,你们怎么办到的?那根本是不可能的事,插闩不可能自行滑出的,事实是你们办到了,佩服佩服。”
  “小巧手法,见笑方家。”站在桌对面的美丽女郎媚笑如花,语音悦耳极了,“本姑娘知道阁下高明,所以放弃暗访手段,改为公然拜望,班门弄斧,幸勿见笑。嘻嘻!不请我坐?”
  “你们怎么可能准确地掌握我的动静?我算是服了你们。”他其实并不感到太意外,与所发生的可疑征候一对证就明白了,“请坐。那位小姐何不也进来坐,那道门堵不住我的。”
  “我知道堵不住你。”女郎大方地落坐,“但外面有人,有许多人,我那位师妹必须负责管制他们,以免引起不必要的麻烦。”
  “哦!有许多人!”
  他也没感到意外,外面该已完成大包围了。
  “是的,有许多人。我想,你曹世奇知道我的来意了。”
  “说真的,不知道。朱三郡主的随从我见过,其中没有两位在内,我唯一的敌人是朱三郡主,你们如果是她的人……”
  “我们不是她的随从,不过关系相当密切,她有重要的事待办,无法分身,所以请我们待劳,我们义不容辞,这是朋友的道义。”
  “我知道,为朋友两肋插刀,可否否请问两位贵姓芳名,不嫌亵渎吧?”
  “你的真名是曹世奇?绰号如何称呼?”女郎反而盘根探柢。
  “这重要吗?”
  “重要,曹兄。”女郎坦然说,“知道对方的底细愈多……”
  “就多一分胜算。我的确叫曹世奇,在江湖行走了几年,很少强出头管闲事,所以还没有混到绰号。”
  “我一千个不信。”女郎嫣然媚笑,“凭你能在三郡主布阵合围之后,依然能破空遁走的能耐,必定是江湖超绝的高手名家,错不了。三郡主派出看你们五个人被杀,很可能是你的杰作。”
  “不错,是我杀他们的,他们要杀我,我有权以牙还牙回报。小姐,你……”
  房中除了房门之外,唯一的小窗是闭拢的,不可能有风进入,因为堵在房门口的女郎,穿了华丽的绸质衣裙,轻柔的裙袂没有丝纹飘动的迹象。
  但的确可以听到阵阵风声,一阵紧似一阵,灯火也不曾出现火焰闪动的情景,确是呼呼风声在耳,火焰不闪动,房中却有形影流动的异象。
  除了女人身上所散的幽香之外,隐约可以嗅到一丝淡淡的异味,如不留心,便难发现这种异味。
  “我姓沈,小名叫芳。”女郎通了名,指指堵在房门口的同伴,“她是我的师妹,姓唐,唐蓉。”
  “也没有绰号?”
  “我叫心月狐,师妹叫巧云仙子。”女郎沈芳脸上的媚笑逐渐消失,代之而起的是惊诧高度警觉的神情,“你听说过吧?”
  “没听说过,真的不知道你们的底细,不过……”
  “不过什么?”
  “你们所使用的法器和技巧,我不算陌生。”
  “你是说……”
  “你知道我意何所指。呵呵!沈大姐,你的绰号,倒令我油然生出强烈的戒心。”
  “狐可祟人,但也可爱呀!”心月狐脸上又换了令男人心荡的媚笑。
  “心月狐本身,就不可爱啦!那是名不副实,而且性格完全相反的星宿名称,表示你这个人,有狐一样的柔媚妖娇,却又有烈火焚天的暴戾性格。碰上心月狐,如果处理不当,便会惹来大痛苦大灾祸,太危险。了解心月狐的人必定心中檩檩惶然走避。呵呵!我说得对不对?”
  心月狐一怔,水汪汪的媚目中杀机涌现。
  心月狐,也就二十八宿中的第五宿心宿。
  心宿,也就是天文学家所称,参商不碰头的商星,是盛夏季节夜空中最明亮的一颗星。
  七月流火,指的就是商星。
  古历书所载:“五月,参则兄……初昏……大火中……”大火中,指的就是商星(心宿),所以也叫大火星,不是太阳系中的行星火星。
  大火星也叫大辰,每年升至南方的最高点,就是夏季中的夏至日,一年中最长的一日。
  二月仲春在东方升起时,也是大地春回万物复苏季节,与夏至日天气步向冬季,时序完全相反。
  这颗东方苍龙七宿之一的星星,那如赤焰似血红,最明亮最璀璨的大火星,也是代表仇恨,灾祸的最壮观最亮丽明星。
  在天文分野上,它在宋国(河南商丘)。昭公六年,十七年,十八年,宋、卫、陈、郑四国大火灾,烧死了好几十万人,就与这颗大火星出现有关。
  在西方的希腊神话中,这颗位于天蝎座心脏的最大明星,所牵涉的神话故事很多,与中国的神话有相似的地方,仇恨、灾祸、互不相容。
  大火与心狐,居然凑在一起,简直开玩笑,咱们的古代老祖宗真富幽默感,赋与这颗星这种名称。
  大火是至阳,心也是至阳:月是阴,狐也是阴。
  用心月狐做绰号,表示这人有极端相反的双重性格,与这种人相处,哪会有好日子过?为敌为友,都是后患无穷灾祸连连。
  一声娇叱,激光破空,从心月狐的袖底吐出,射向桌对面的曹世奇,风雷乍起。
  前一刹那媚笑横生风情万种,后一刹那骤下毒手追魂夺命,变化之激烈,令人魂飞魄散。
  曹世奇安坐不动,左手一拨一拂,激光迸散,桌上的茶具一扫而空,化为碎屑向两面飞散,打在墙壁上声如暴雨打残荷。
  巨爪一伸,他长身而起,一把揪住心月狐的领襟,将人拖起压在桌上,左手同出,抓住心月狐的天灵盖,五指如钩,活像老鹰抓小鸡。
  “哎……”心月狐尖叫,手脚猛烈地挣扎,身躯动弹不得。
  “不许上,退!”曹世奇沉叱,“你不想你的师姐,脑袋瓜破裂吧?”
  堵在房门口的巧云仙子扑入,闻声骇然而止,一声剑吟,长剑出鞘,却不敢扑上攻击。
  抓起心月狐的发髻逼头抬起,噼啪两声脆响,给了心月狐两耳光,手一挥,心月狐飞翻下桌,摔跌出丈外,滑至巧云仙子脚下。
  “凭你们跟了唐赛儿几天,学了几手驱神役鬼,撒豆成兵,仗下三滥器物的小伎俩,就敢在我面前撒野?”他虎目怒睁,神光似电光闪烁,“就算你已获那妖妇的八九成真传,在我面前仍然只能算是垃圾,你们走吧!去叫三郡主自己来。她的妖术比你们高深,却叫你们来送死,她在存心害你们,知道吗?或者叫借刀杀人,她一定对你们某些地方不满意,快滚!”
  巧云仙子打一冷战,剑垂下了。
  心月狐狼狈地爬起,不住活动手脚。
  “你……你没在我身上施什么禁制吧?”心月狐咬牙切齿地问。
  “去你的!”他笑骂,“我一个指头,随时可以杀死你这头骚狐狸,用得着在你身上施禁制?呵呵!你未免太瞧得起你自己了。”
  “我……我要出动三府的信众,与你势不两立。”
  “我想,你是唐赛儿十大女将之一。”他重新坐下,笑容满面。
  “是又怎样?”
  “你领过兵,蹂躏各州县杀人如麻。”
  “不错。”
  “你们失败了,知道为什么吗?”
  “这……”
  “你们的神兵怕杀,被你们裹胁的百姓怕杀。而山东都指挥卫将军卫青,鏊山卫指挥王贵,都是有名的杀星,不收俘虏,不接受投降,穷追猛打斩光杀绝,杀得你们的兵马心胆俱寒,望风而逃。”
  “我们……”
  “我如果被激怒,剑一举将只有一个结果:杀!你那些徒众都是些暴民,杀一百不怕,杀一千就不可能不怕了。我不但能杀一千,甚至可杀一万而不至手软,如果他们不怕杀,就叫他们来吧!”
  “你……你你……”心月狐如见鬼魅向后退。
  “三郡主非常幸运,那时我手中有剑,幸好能及时把剑丢掉,不然……我告诉你,千万别在我有剑在手的时候激我动手挥剑,你们走吧!你姐妹和和气气而来,我让你们平平安安离去,好,不送。”
  姐妹俩转身飞奔,像是失魂落魂。

×       ×       ×

  拉开房门外出,外面鬼影俱无。
  四周房舍的暗影中,以及屋顶附近,本来上上下下埋伏了不少人,都是附近土霸所豢养的打手护院,这时已走了个精光大吉。
  没有人真的不怕杀,被杀毕竟不是愉快的事。
  大声召来了胆战心惊的店伙,要店伙重新沏来一壶茶。
  小窗一掀,一个老太婆跳窗而入。
  “看够了吧?”他毫无敌意,指指对面的长凳,“坐,喝杯茶压惊。不错,你的胆气不弱,定力也可圈可点,没被吓跑吓昏,天下大可去得。”
  老太婆脸上有人皮面具,看不见神色变化,但余悸尚在的眼神中,可看出仍在心神不宁。
  “你这间客房里,到底发生了什么怪事?”老太婆的目光在四处流动,似乎想找出可疑的征兆,“从窗缝里看不到全房各处,声音和光影都很可怕。”
  “没什么啦!两位美丽的大姑娘,在这里用一些声光小技巧大展神威,但并没全力施展。”
  “没全力施展?为什么?”
  “是的,没全力施展,但已经相当可怕了。如果她们心中先没有怯意,一见面就无所畏惧全力施展,我是否支撑得住,恐怕没有成算呢!
  “她们的举动和气势,我一看就知道她们心虚,心中已先入为主,把我看成可怕的劲敌。所以,我乘机大放厥词,攻心为上,把她们唬走了。以后,我得留心她们来阴的。”
  “我听到你们后半段的谈话。”老太婆在对面坐下,“你真能杀一千,甚至一万也不会手软?”
  “外面埋伏的人太多,不这样夸大,能吓跑他们吗?你以为我是心如铁石的万人敌吗?唔!你的眼神……”他虎目神光再现,不转瞬凝视着对方,“你的面具几可乱真,你的眼神我似曾相识……”
  灯光并不明亮,相距太近留心便可看出破绽,那年轻人明亮清澈的眼睛,不可能出现在老太婆经过多年风霜的面庞上。
  “我是来向你道谢的,本想先提醒你小心强敌环伺,可是接近不了你,准备在他们动手时助你一臂之力,岂知他们雷声大雨点小,匆匆忙忙一哄而散了。”
  “哦,幻剑飞仙尚小姐。”他恍然,口气有点冷淡,“救你们也是救我自己,别放在心上,你没欠我什么,不必把帮助我作为报答,那相当危险,因为你并不知道我的敌手你是否应付得了。”
  “曹兄……”
  “以这两个妖女来说,你如果冒失地闯进来,两妖女必定奋起全力以赴,我唬人的把戏被戳空,很可能陷入困境,你毕竟不是真的飞仙。老实说,真本事硬功夫拼拳剑,你稳操胜算;其他,你的胜算不会超过三成。”
  人与人之间,见面时的第一印象最为重要。
  在小食店遇险之前,他曾经对幻剑飞仙表示善意的一笑,却引起幻剑飞仙的误会,回报的那句,“你也要对本姑娘无礼。”把他对幻剑飞仙的善意和好感一笔勾消。这是说,双方都在第一次见面时印象很坏。
  所以,脱险时他真不想再管其他难伴的死活,独自一走了之。
  他年轻,修养不够,表面洒脱不羁,内心刚猛暴烈。
  世俗的磨炼使他可以忍受小挫折,知道小不忍则乱大谋的道理。但一旦面临生死关头,爆发出来激烈行动将石破天惊。
  他向姓张的三男女说,在外面闯荡的人,如果为了芝麻绿豆的小事也斤斤计较保护自尊,日子是非常难过的,确是他的由衷之言,是他经历过无数风浪后的处世态度。
  但并不表示他是一个苟且偷安的人,他有他的忍受绳准范围,骨子里自尊心其实相当强烈。
  尊敬一个轻视你的人,实在很难办到,不是什么好德性,那是圣人才会有的好修养。
  “我知道她们很了得,不会鲁莽妄动。”幻剑飞仙感觉出他的冷淡,看出他情绪低落,“似乎所有的难友中,只有你我两人走上这条路,两个人互相照顾力量增加,脱险的希望是否浓些?我们联手好不好。”
  “不好,那会一起断送掉。”他断然拒绝,“目下她们以我为目标,正集中全力对付我,你正好乘机赶快远走高飞,有我牵制这些人,你脱身的机会更浓。你走吧!你是飞仙,飞得愈快愈好。”
  “曹兄……”
  “她们必定另派高手前来,而且会来得很快。”他不让幻剑飞仙多说,打断的对方的话,“这次我恐怕唬不住她们了,唬的手段可一不可再。所以,我随时准备溜之大吉。你是江湖上大名鼎鼎的女侠客,不会示弱溜之大吉,届时埋怨我只管自己逃命,留下挡灾,我就成为你们侠义道朋友唾骂的对象了。”
  “咦!你的口气……”
  “你不走我准备走。”他立即到床口,熟练地收拾包裹行囊。
  他的马包并没解开,旅店有供客人使用的寝具。
  他所要收拾的是腰囊和百宝囊,洗漱换下的衣物,两个囊带在身上,怀袋还有重要的物品,随时皆可提了马包溜之大吉,坐骑时可以放弃。在敌众遍布的地域,有坐骑反而不易脱身。
  幻剑飞仙在一旁发僵,不知该如何是好。
  曹世奇不理睬她,说的话也带有刺。她是一个自视甚高的少女,受人尊敬的名女人,曹世奇的态度伤了她的自尊,羞愤交加气往上冲。
  “你不要说话带刺冷嘲热讽,我飞仙的绰号,可不是自取的,我成为女侠客也不是我的错。”她取下面具纳入怀中,气冲冲地绷着脸爆发似的叫嚷,“也许我有点骄傲自负,但无意在你面前逞能。我承认赶来插手,用意是来偿还所欠你的救命债,如果因此而引起你的误会反感,不能算错,我不后悔。走就走,谁稀罕和你联手?”
  一跺脚,她愤愤地出房走了。
  “这丫头性情火爆,哪像个飞仙?”曹世奇目送她的背影消失在房外,苦笑着喃喃自语。
  吹熄了灯,房中黑得伸手不见五指,没有人知道他是否还在房中,要求证就必须明闯破门而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