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万里独行田伯光
2024-11-03 作者:倪匡 来源:倪匡作品集 点击:
《笑傲江湖》全书,是对一种压制人类真性情的约束规范的反抗,而且极成功地指出,借“道德幌子”做不堪的事,泯灭人性,这些人,好话说尽,坏事做尽,如岳不群,若左冷禅。而另一方面,令狐冲、向问天、刘正风等人,代表了人的真性情。
刘正风和曲洋,性情相投,琴箫唱和,在当时道德规范的代表看来,就是大逆不道。令狐冲搂了蓝凤凰的纤腰闯少林寺,岳不群便通知天下武林人物,将令狐冲开除了华山派的派籍。
这些事,在《笑傲江湖》中极多,读者看了之后,可以自己决定,选择做哪一种人。
淫贼成了特出人物
在《笑傲江湖》一书,极其众多的人物之中──金庸作品之中《笑傲江湖》的人物,不是最多也在前三名──有一个极其突出的人物,这个人,在《我看》中未曾提到,不是忘记了,而是想起了这个人,竟有不知如何下笔才好之苦。
但是这个突出的人物,还是非提不可,因为他是如此之特别!
这个人,姓田名伯光,外号人称万里独行。
田伯光先生是何等样人呢?照天门道人的定论,是:“奸淫掳掠,无恶不作的采花大盗。”(但九页)
几乎所有的武侠小说,在一写到采花大盗之际,都有一个特点,就是对这类人物,极其不齿,是武侠小说中最坏的坏人的典型,从来也没有一部武侠小说会对一个淫贼加意描写,将之塑造成一个特出人物的。多是一出场就被杀了,或者作恶之后,再遭惨报,这种传统,自《水浒传》中好汉不好女色,打熬身体开始,不知持续了多少年,一直到《笑傲江湖》中出现了一个田伯光,才算是有了突破。
当然,在《笑傲江湖》之中,田伯光仍然不是一个正面人物,但至少,是一个人物。淫掠仍然是最不可赦的恶行,然而,田伯光这个淫贼、采花大盗,除了要犯不可赦的恶行之外,也有着他另外一面,有他作为一个江湖豪客的令人心折的一面。这另一面,使他不单纯地是一个采花大盗,也成了江湖上的一号人物,有他自己独特的地位。金庸写了田伯光这样的一个人物,突破了武侠小说中对这类人物的片面写法,是金庸的成功之处。
田伯光的另一面,是江湖人物,他非常重然诺,讲信用。他好色,不好色,不会去做采花大盗。好色而又做了采花的人,看到了美女,自然不肯放过。采花大盗是不讲甚么道德、法律的,唯一可以惩戒采花大盗的是利刃加头:再采花,人头落地。但是田伯光这个采花大盗,竟与众(采花大盗)不同,放过了这样一个美女。
这个美女,还不是普通美女,她:“清秀绝俗,容色照人,实是一个绝丽的美人。”她:“身形婀娜,被裹在一袭宽大缁衣之中,仍掩不住窈窕娉婷之态。”(一一三页)
噫,这个小尼姑仪琳,才是真正的美人!
仪琳是小尼姑,不曾施脂粉,扫蛾眉,她的清丽和容色照人,尽然是天生的,没有半丝人工修饰的成分在内。她是尼姑,穿的只是宽大的缁衣,这是绝大多数女人穿了,可以令男人不忍卒睹的衣服,但是仪琳穿了,却仍然难以掩她体态之美。
必须肯定,仪琳的美丽,是真正的绝色。像这样的一个绝色美女,落到采花大盗田伯光的手里,结果应该只有一个。但由于田伯光另一面的性格,仪琳非但逃过了田伯光的侵犯,还作了田伯光的师父。
采花大盗放过绝色美女
田伯光放弃仪琳的这一段,也就是《笑傲江湖》的主角令狐冲出场的一段。这一段,写作方法十分特别,全部采用叙述的方法,由好几个人的口中,叙述出当时的情形来,而又不单是叙述,在叙述之中,还夹杂着当时所发生的事,和人物之间的矛盾冲突,听了叙述之后,各人性格心境不同的反应,等等,真是五色缤纷,看得人眼花撩乱,眉飞色舞。
在金庸的全部作品之中,大段倒叙的写法,并不多见。《笑傲江湖》中田伯光、令狐冲、仪琳三人间的纠葛是一段。《雪山飞狐》中胡一刀、苗人凤、田归农的纠葛是另一段。
妙就妙在,两段倒叙,无一相同之处,完全是两种写法。有时,怀疑金庸在《笑傲江湖》中的那一大段倒叙是故意安排的:令狐冲可以不在倒叙中出场,但特此安排他在这种情形下出场,是作者自己的一种享受,写两段倒叙,毫不相同,这是表现作者创作才华的一种最好方式吧!
田伯光是为甚么放过了仪琳的呢?这其间,有着十分曲折隐晦的写法。
从表面上看来,田伯光之没有侵犯仪琳,是因为令狐冲在从中作梗,所以未能成事。但是仔细去看原作,却发现这一点,只是表面上的理由,内在另有原因。
请看仪琳自述,她落在田伯光手里的经过:“昨日下午……我去山溪里洗手。突然之间……被他点中了穴道……那人将我身子提起,走了几丈,放在一个山洞之中。”(一一八页)
这是仪琳落入田伯光之手的经过情形。
将仪琳推进了山洞之后,仪琳的三位师姐在叫她,但是身在山洞,仪琳想叫而叫不出来,这一段时间,是“隔了好一会”。
“隔了好一会”,是多久呢?不论多久,算是二十分钟吧,在这“好一会”时间中,田伯光这个采花大盗,在仪琳这样的绝色美女之旁,他干了些甚么事?就算他忌讳仪琳有三个师姐就在左近,不敢太公然,就算田伯光不是一个采花大盗,只是一个普通男人,在这段时间中,也难免恶向胆边生,欲从丹田起,至少要对仪琳轻薄一番了吧。
但是,田伯光在这段时间(好一会),看来像是甚么也没有做,只是讲了一句风话:“她们倘若找到这里,我一起都捉了……”而且,讲的时候,看来也不凶狠,“只是笑”。
接下来,仪琳的三个师姐走远了,田伯光已没有了顾忌,他的行动,更不合乎采花大盗的常规,他拍开了仪琳的穴道。其间,他和仪琳有一次身体接触的机会:“……我急步外冲,没想到他早已挡在山洞口。我一头撞在他的胸口。”(一一八页)
当仪琳一头撞进田伯光的胸口之际,田伯光也没有越轨行动,将她一把搂住──这种情形下,田伯光非但不像采花大盗,甚至不像一般急色男子。
再接下来,田伯光和仪琳谈起话来,提出要求,先是称赞仪琳“生得好看”,要仪琳“陪他睡……”。
请注意,田伯光是以采花大盗的身份出场的。哪有采花大盗在对方全然没有反抗能力的情形下,向对方提出要求的?采花大盗若有一个成员会,一定要将田伯光开除会籍了。
再往后,田伯光“只是逼”,这里的情形更隐晦,“逼”是如何逼法?在言语上逼?还是行动上逼?行动是有的:“伸手扯我衣裳”。
仪琳所穿的是“宽大的缁衣”,以田伯光的武功而论,要扯,不必半秒钟,就可以达到目的,小尼姑必无幸理,可是拖延了又拖延,仪琳未见有失衣之危,直到令狐冲的笑声,传来打扰为止,可知田伯光“伸手扯衣裳”,还只是一种“逼”的方法,而不是真的行动,真要有行动,仪琳早完了。
看到这里,或者有人会问:你这样详细研究田伯光捉到了仪琳之后的过程,是为甚么?而且,好像还恨田伯光不采取快速行动,若有憾焉,是不是将自己代入,当作了田伯光?
当然不是,有趣的是,可以扯开去一笔,各位男读者在读到这一段时,不妨想一想,如果自己是田伯光,会怎么样?结果不必对任何人说,自己心里有数就可以了。
扯开一点去的另一笔,也极其有趣。有一位金庸小说迷,对金庸小说中的人物,甚么人都不羡慕,独独想做尹志平。尹志平在金庸笔下的人物之中,是一个微不足道的小人物,就而问其原因,回答才叫妙,叫人想起就要笑。
这位朋友的回答是:因为尹志平和小龙女有过一次。一次,已经够了,不枉一生!
这位朋友后来想想,实在窝囊,生气道:“他妈的,小龙女究竟是甚么样子也没见过,何以竟会入迷到这种程度……”
说虽然这样说,羡慕尹志平之心,仍然不减。
话归本题,详细研究田伯光这一段时间内的行动,对他以后的行为,有重大的关系。田伯光在这段时间内,行动如此,当然是由他的心意所决定的,而从他的行动来看,从他将仪琳抱进山洞去之后,在“隔了好一会”的那段时间中,他心中,对仪琳已经产生了一股不可遏制的爱意。
采花大盗对女人生出爱意,听起来,好像有点格格不入,但采花大盗也是人,再坏的人,也有感情,也会对心仪的女人产生爱意的。
在“隔了好一会”那段时间中,田伯光的手脚没有甚么行动,“光是笑”,他一定目不转睛地盯着仪琳在看,看到仪琳这样清丽脱俗,这样美丽,“恰似明珠美玉,纯净无瑕”,他的心中,一定会产生一种异样的情绪。
世上的确有一种这样的美女,美丽得叫男人可以欲念全消,只想如何去呵护她,去爱她,不怀有任何目的去为她做任何事。
仪琳就是这样一个美女。在作者的心目中,她是呵护的对象,在仪琳叙述经过之际,一干高手,都有忍不住想伸手拍拍她的举动。田伯光不是甚么仁人君子,他待仪琳也未必欲念全消,但是面对着仪琳,决计和面对着任何其他女人不同,可以肯定。
金庸在这里,不但写活了田伯光,也写活了仪琳这个绝色的小尼姑。
田伯光对仪琳的爱意,在一产生之后,就一直未曾停止过,他拜仪琳为师,也是基于这一点心理因素,他明知自己绝不可能得到仪琳,仪琳也绝对不会爱他,那么,只好用另外一种名分,来固定他和仪琳之间的关系,来取得心理上的一种满足感。
书中,田伯光被不戒大师所逼、被令狐冲的言语所逼之类,只是表面的情形。不戒大师的武功虽然高,万里独行要逃,没有道理逃不走。虽然令狐冲使了狡狯,但田伯光既然是采花大盗,说过了的话,老子说不算数就不算数,令狐冲又能奈他何?
所以,后来田伯光的行动,全是他自愿的,没有甚么人可以强迫他。田伯光是由于对仪琳的单方面的爱恋,才会有这些行动。像田伯光这种心理,现代心理学中有专题论及。
同样的情形,写得比较明朗化一点的,是《鹿鼎记》中的美刀王胡逸之对陈圆圆的单方面恋情。
不戒给田伯光的惩罚
在这种深刻单方面恋情的男人,有时,会故意残害自己的身体,折磨自己,求发泄恋情不能宣泄的痛苦。美刀王胡逸之用的方法是自毁大好武林前程。田伯光在被不戒大师惩戒之后,也不想办法解脱,宁愿忍受人所不能想象的痛苦,皆是这类心理的男人一种特异的行为。这种行为,接近人的动物的原始本性。
要说明的是,田伯光所受的惩罚,不戒大师加在他身上的,有两个不同的版本。
在旧作中,不戒大师这个行动怪诞得匪夷所思的人,用了一个匪夷所思的办法来处罚田伯光,处罚的过程,出自田伯光之口:
“他突然将我点倒,将我那枝袖箭刺入了我那话儿之中,又将袖箭打了个圈儿。”
而且还:
“以后我见到你,便要查察,看见这袖箭脱了出来,我给你另插两枝,下次见到倘若又是除了,那便插上三枝。除一次,加一枝。”
这种处罚方法,真是怪不可言,难怪令狐冲听了之后,忍不住“捧腹大笑”。而在经过了修订改正之后的新作,惩罚的方法变成了这样:
“他出手将我点倒,拉下我的裤子,提起刀来,就这么喀的一下,将我那话儿砍去了半截。”
令狐冲的反应也变成:
“令狐冲一惊,‘啊’的一声,摇了摇头,虽觉此事甚谬……”
两种惩罚方式,截然不同,听到的人,反应也大不相同。在这里,又忍不住要说一次:“新不如旧”。《笑傲江湖》在修订之中,改动得特别多,很不明白其中原因,也不知道金庸何以要对原来的《笑傲江湖》这样不满意。在未开始修订之前,甚至曾经提及要将桃谷六仙删去。当时一听之下,大惊失色,以为万万不可,几乎痛哭流涕,恳求保存桃谷六仙,总算金庸改了主意。
《笑傲江湖》的旧版本,已成绝响,十分难以找得到来看了,如今当然只好看新版。但新版也不是不可更改的,等到再出版时,还可以改回来,成为“新新版”,其余各部,问题不大,但是《笑傲江湖》,真要认真考虑才好。说一句笑话,不戒大师提刀砍去,竟然会有“喀”的一声,何其坚硬乃尔?田伯光真可以说是天生异禀了!
田伯光的结论该怎么去定?他是一个心理不正常的畸人,其行可诛,其情可悯,对付这种人,除了不戒大师对付他的第一个方法之外,没有别的办法了。第二个办法不好,尤其是在《笑傲江湖》之中,“欲练神功,引刀自宫”,自己割了那话儿的就有岳不群、东方不败、林平之,田伯光断的只不过“半截”,算得了甚么!
像万里独行田伯光这样的人物,在武侠小说之中,绝无仅有,无法评定,只好算是另创一格的特别人物了。
刘正风和曲洋,性情相投,琴箫唱和,在当时道德规范的代表看来,就是大逆不道。令狐冲搂了蓝凤凰的纤腰闯少林寺,岳不群便通知天下武林人物,将令狐冲开除了华山派的派籍。
这些事,在《笑傲江湖》中极多,读者看了之后,可以自己决定,选择做哪一种人。
淫贼成了特出人物
在《笑傲江湖》一书,极其众多的人物之中──金庸作品之中《笑傲江湖》的人物,不是最多也在前三名──有一个极其突出的人物,这个人,在《我看》中未曾提到,不是忘记了,而是想起了这个人,竟有不知如何下笔才好之苦。
但是这个突出的人物,还是非提不可,因为他是如此之特别!
这个人,姓田名伯光,外号人称万里独行。
田伯光先生是何等样人呢?照天门道人的定论,是:“奸淫掳掠,无恶不作的采花大盗。”(但九页)
几乎所有的武侠小说,在一写到采花大盗之际,都有一个特点,就是对这类人物,极其不齿,是武侠小说中最坏的坏人的典型,从来也没有一部武侠小说会对一个淫贼加意描写,将之塑造成一个特出人物的。多是一出场就被杀了,或者作恶之后,再遭惨报,这种传统,自《水浒传》中好汉不好女色,打熬身体开始,不知持续了多少年,一直到《笑傲江湖》中出现了一个田伯光,才算是有了突破。
当然,在《笑傲江湖》之中,田伯光仍然不是一个正面人物,但至少,是一个人物。淫掠仍然是最不可赦的恶行,然而,田伯光这个淫贼、采花大盗,除了要犯不可赦的恶行之外,也有着他另外一面,有他作为一个江湖豪客的令人心折的一面。这另一面,使他不单纯地是一个采花大盗,也成了江湖上的一号人物,有他自己独特的地位。金庸写了田伯光这样的一个人物,突破了武侠小说中对这类人物的片面写法,是金庸的成功之处。
田伯光的另一面,是江湖人物,他非常重然诺,讲信用。他好色,不好色,不会去做采花大盗。好色而又做了采花的人,看到了美女,自然不肯放过。采花大盗是不讲甚么道德、法律的,唯一可以惩戒采花大盗的是利刃加头:再采花,人头落地。但是田伯光这个采花大盗,竟与众(采花大盗)不同,放过了这样一个美女。
这个美女,还不是普通美女,她:“清秀绝俗,容色照人,实是一个绝丽的美人。”她:“身形婀娜,被裹在一袭宽大缁衣之中,仍掩不住窈窕娉婷之态。”(一一三页)
噫,这个小尼姑仪琳,才是真正的美人!
仪琳是小尼姑,不曾施脂粉,扫蛾眉,她的清丽和容色照人,尽然是天生的,没有半丝人工修饰的成分在内。她是尼姑,穿的只是宽大的缁衣,这是绝大多数女人穿了,可以令男人不忍卒睹的衣服,但是仪琳穿了,却仍然难以掩她体态之美。
必须肯定,仪琳的美丽,是真正的绝色。像这样的一个绝色美女,落到采花大盗田伯光的手里,结果应该只有一个。但由于田伯光另一面的性格,仪琳非但逃过了田伯光的侵犯,还作了田伯光的师父。
采花大盗放过绝色美女
田伯光放弃仪琳的这一段,也就是《笑傲江湖》的主角令狐冲出场的一段。这一段,写作方法十分特别,全部采用叙述的方法,由好几个人的口中,叙述出当时的情形来,而又不单是叙述,在叙述之中,还夹杂着当时所发生的事,和人物之间的矛盾冲突,听了叙述之后,各人性格心境不同的反应,等等,真是五色缤纷,看得人眼花撩乱,眉飞色舞。
在金庸的全部作品之中,大段倒叙的写法,并不多见。《笑傲江湖》中田伯光、令狐冲、仪琳三人间的纠葛是一段。《雪山飞狐》中胡一刀、苗人凤、田归农的纠葛是另一段。
妙就妙在,两段倒叙,无一相同之处,完全是两种写法。有时,怀疑金庸在《笑傲江湖》中的那一大段倒叙是故意安排的:令狐冲可以不在倒叙中出场,但特此安排他在这种情形下出场,是作者自己的一种享受,写两段倒叙,毫不相同,这是表现作者创作才华的一种最好方式吧!
田伯光是为甚么放过了仪琳的呢?这其间,有着十分曲折隐晦的写法。
从表面上看来,田伯光之没有侵犯仪琳,是因为令狐冲在从中作梗,所以未能成事。但是仔细去看原作,却发现这一点,只是表面上的理由,内在另有原因。
请看仪琳自述,她落在田伯光手里的经过:“昨日下午……我去山溪里洗手。突然之间……被他点中了穴道……那人将我身子提起,走了几丈,放在一个山洞之中。”(一一八页)
这是仪琳落入田伯光之手的经过情形。
将仪琳推进了山洞之后,仪琳的三位师姐在叫她,但是身在山洞,仪琳想叫而叫不出来,这一段时间,是“隔了好一会”。
“隔了好一会”,是多久呢?不论多久,算是二十分钟吧,在这“好一会”时间中,田伯光这个采花大盗,在仪琳这样的绝色美女之旁,他干了些甚么事?就算他忌讳仪琳有三个师姐就在左近,不敢太公然,就算田伯光不是一个采花大盗,只是一个普通男人,在这段时间中,也难免恶向胆边生,欲从丹田起,至少要对仪琳轻薄一番了吧。
但是,田伯光在这段时间(好一会),看来像是甚么也没有做,只是讲了一句风话:“她们倘若找到这里,我一起都捉了……”而且,讲的时候,看来也不凶狠,“只是笑”。
接下来,仪琳的三个师姐走远了,田伯光已没有了顾忌,他的行动,更不合乎采花大盗的常规,他拍开了仪琳的穴道。其间,他和仪琳有一次身体接触的机会:“……我急步外冲,没想到他早已挡在山洞口。我一头撞在他的胸口。”(一一八页)
当仪琳一头撞进田伯光的胸口之际,田伯光也没有越轨行动,将她一把搂住──这种情形下,田伯光非但不像采花大盗,甚至不像一般急色男子。
再接下来,田伯光和仪琳谈起话来,提出要求,先是称赞仪琳“生得好看”,要仪琳“陪他睡……”。
请注意,田伯光是以采花大盗的身份出场的。哪有采花大盗在对方全然没有反抗能力的情形下,向对方提出要求的?采花大盗若有一个成员会,一定要将田伯光开除会籍了。
再往后,田伯光“只是逼”,这里的情形更隐晦,“逼”是如何逼法?在言语上逼?还是行动上逼?行动是有的:“伸手扯我衣裳”。
仪琳所穿的是“宽大的缁衣”,以田伯光的武功而论,要扯,不必半秒钟,就可以达到目的,小尼姑必无幸理,可是拖延了又拖延,仪琳未见有失衣之危,直到令狐冲的笑声,传来打扰为止,可知田伯光“伸手扯衣裳”,还只是一种“逼”的方法,而不是真的行动,真要有行动,仪琳早完了。
看到这里,或者有人会问:你这样详细研究田伯光捉到了仪琳之后的过程,是为甚么?而且,好像还恨田伯光不采取快速行动,若有憾焉,是不是将自己代入,当作了田伯光?
当然不是,有趣的是,可以扯开去一笔,各位男读者在读到这一段时,不妨想一想,如果自己是田伯光,会怎么样?结果不必对任何人说,自己心里有数就可以了。
扯开一点去的另一笔,也极其有趣。有一位金庸小说迷,对金庸小说中的人物,甚么人都不羡慕,独独想做尹志平。尹志平在金庸笔下的人物之中,是一个微不足道的小人物,就而问其原因,回答才叫妙,叫人想起就要笑。
这位朋友的回答是:因为尹志平和小龙女有过一次。一次,已经够了,不枉一生!
这位朋友后来想想,实在窝囊,生气道:“他妈的,小龙女究竟是甚么样子也没见过,何以竟会入迷到这种程度……”
说虽然这样说,羡慕尹志平之心,仍然不减。
话归本题,详细研究田伯光这一段时间内的行动,对他以后的行为,有重大的关系。田伯光在这段时间内,行动如此,当然是由他的心意所决定的,而从他的行动来看,从他将仪琳抱进山洞去之后,在“隔了好一会”的那段时间中,他心中,对仪琳已经产生了一股不可遏制的爱意。
采花大盗对女人生出爱意,听起来,好像有点格格不入,但采花大盗也是人,再坏的人,也有感情,也会对心仪的女人产生爱意的。
在“隔了好一会”那段时间中,田伯光的手脚没有甚么行动,“光是笑”,他一定目不转睛地盯着仪琳在看,看到仪琳这样清丽脱俗,这样美丽,“恰似明珠美玉,纯净无瑕”,他的心中,一定会产生一种异样的情绪。
世上的确有一种这样的美女,美丽得叫男人可以欲念全消,只想如何去呵护她,去爱她,不怀有任何目的去为她做任何事。
仪琳就是这样一个美女。在作者的心目中,她是呵护的对象,在仪琳叙述经过之际,一干高手,都有忍不住想伸手拍拍她的举动。田伯光不是甚么仁人君子,他待仪琳也未必欲念全消,但是面对着仪琳,决计和面对着任何其他女人不同,可以肯定。
金庸在这里,不但写活了田伯光,也写活了仪琳这个绝色的小尼姑。
田伯光对仪琳的爱意,在一产生之后,就一直未曾停止过,他拜仪琳为师,也是基于这一点心理因素,他明知自己绝不可能得到仪琳,仪琳也绝对不会爱他,那么,只好用另外一种名分,来固定他和仪琳之间的关系,来取得心理上的一种满足感。
书中,田伯光被不戒大师所逼、被令狐冲的言语所逼之类,只是表面的情形。不戒大师的武功虽然高,万里独行要逃,没有道理逃不走。虽然令狐冲使了狡狯,但田伯光既然是采花大盗,说过了的话,老子说不算数就不算数,令狐冲又能奈他何?
所以,后来田伯光的行动,全是他自愿的,没有甚么人可以强迫他。田伯光是由于对仪琳的单方面的爱恋,才会有这些行动。像田伯光这种心理,现代心理学中有专题论及。
同样的情形,写得比较明朗化一点的,是《鹿鼎记》中的美刀王胡逸之对陈圆圆的单方面恋情。
不戒给田伯光的惩罚
在这种深刻单方面恋情的男人,有时,会故意残害自己的身体,折磨自己,求发泄恋情不能宣泄的痛苦。美刀王胡逸之用的方法是自毁大好武林前程。田伯光在被不戒大师惩戒之后,也不想办法解脱,宁愿忍受人所不能想象的痛苦,皆是这类心理的男人一种特异的行为。这种行为,接近人的动物的原始本性。
要说明的是,田伯光所受的惩罚,不戒大师加在他身上的,有两个不同的版本。
在旧作中,不戒大师这个行动怪诞得匪夷所思的人,用了一个匪夷所思的办法来处罚田伯光,处罚的过程,出自田伯光之口:
“他突然将我点倒,将我那枝袖箭刺入了我那话儿之中,又将袖箭打了个圈儿。”
而且还:
“以后我见到你,便要查察,看见这袖箭脱了出来,我给你另插两枝,下次见到倘若又是除了,那便插上三枝。除一次,加一枝。”
这种处罚方法,真是怪不可言,难怪令狐冲听了之后,忍不住“捧腹大笑”。而在经过了修订改正之后的新作,惩罚的方法变成了这样:
“他出手将我点倒,拉下我的裤子,提起刀来,就这么喀的一下,将我那话儿砍去了半截。”
令狐冲的反应也变成:
“令狐冲一惊,‘啊’的一声,摇了摇头,虽觉此事甚谬……”
两种惩罚方式,截然不同,听到的人,反应也大不相同。在这里,又忍不住要说一次:“新不如旧”。《笑傲江湖》在修订之中,改动得特别多,很不明白其中原因,也不知道金庸何以要对原来的《笑傲江湖》这样不满意。在未开始修订之前,甚至曾经提及要将桃谷六仙删去。当时一听之下,大惊失色,以为万万不可,几乎痛哭流涕,恳求保存桃谷六仙,总算金庸改了主意。
《笑傲江湖》的旧版本,已成绝响,十分难以找得到来看了,如今当然只好看新版。但新版也不是不可更改的,等到再出版时,还可以改回来,成为“新新版”,其余各部,问题不大,但是《笑傲江湖》,真要认真考虑才好。说一句笑话,不戒大师提刀砍去,竟然会有“喀”的一声,何其坚硬乃尔?田伯光真可以说是天生异禀了!
田伯光的结论该怎么去定?他是一个心理不正常的畸人,其行可诛,其情可悯,对付这种人,除了不戒大师对付他的第一个方法之外,没有别的办法了。第二个办法不好,尤其是在《笑傲江湖》之中,“欲练神功,引刀自宫”,自己割了那话儿的就有岳不群、东方不败、林平之,田伯光断的只不过“半截”,算得了甚么!
像万里独行田伯光这样的人物,在武侠小说之中,绝无仅有,无法评定,只好算是另创一格的特别人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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