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芙蓉轩之瘪命粉
2024-10-14 作者:鲁卫 来源:鲁卫作品集 点击:
雾锁燕子天涯峰。
雾虽不算太浓,却有着总是挥之不去的相思、抹之不尽的离愁别绪。
忧能伤人,但人们宁愿躲在一角独自忧伤,不愿参与外界的欢乐。一年过去了,两年也过去了……不知不觉,数不淸的迷茫岁月已悄悄溜走,但他还是没法子忘怀萧阶月的影子。
李临风对阶月多情,甚至是痴情得太过分太过分,这都不是骗人的。这种事,就算骗得了别人,也骗不了自己。
依然是酒醒阁。在这里,曾带给李临风一段短暂的美丽回忆。当然,在那时候,阶月仍然活着。
如今,他又回来了。酒醒阁依然是酒醒阁,但它早已变成了伤心地……
曾经何时,张娴娴曾令李临风感到迷惑。她怎会如此地酷肖阶月?他甚至一度想把这年轻女郎羁留在自己身边,藉她这张有九分酷肖阶月的脸庞,好让自己能够聊解相思之苦。
酒醒阁外,该凋谢的残花早已凋谢。花虽死,果实呈现在人前。只是,李临风无心观看,手里只是紧握着灞桥雪。
灞桥雪是成双成对的。这把剑之所以成双成对,是否因为铸剑的人,也和李临风一般多情?也许是的,但也许恰恰相反。一把剑,通常只能在一招之间杀一个人。但有了两把剑,要是分别落在两个人的手里,便可以在同一时间之内多杀一人。
这当然不是有情有义之物。
但无论怎样,灞桥雪是好剑。好一对锋芒四射削铁如泥之物。
“你又回来了。”酒醒阁外,在这淸晨雾重的时候,响起了一个人的声音。
声音苍老,但每一个字吐出,给人的感觉,彷彿是经过千斤石磨然后才揉烂出来的,语声过了很久,彷彿仍然有如舞台上戏子的镶孔雀翎花,久久未曾在空气中抖定。
这种揉烂的、颤颤的语声,在瞬间令李临风脸上掠过一丝异乎寻常的皱折。
但他的瞳孔仍然有如黄金马蹬般闪亮。他立在原地,缓缓地回应着:“谷绝斋,这里的一切,有劳阁下代为打点多时,临风感激不浅。”
雾里冒出了一个人,手里拿着一桿看来并不起眼的铁枪。但这人却是“天下第一枪圣”谷绝斋。
谷绝斋永远手不离枪,有人说他在洞房的时候,那桿铁枪就搁在新婚夫人雪白的胴体上。但这只是一个拙劣的笑话。
这笑话之拙劣并不在于谷绝斋是否永远枪不离手,手不离枪,而是在于这位“天下第一枪圣”根本从没娶过妻。
谷绝斋目注酒醒阁,忽尔叹道:“这里也曾有过划拳行令、杯盘狼藉的热闹场面,就连在酒阑人未散的时候,总舵主仍然是个浑身秀气与霸气兼备的人中龙凤。”
李临风仍在深情地思念着阶月。
但他没有轻视谷绝斋。在这世上,若有任何人轻视这位“君子狂魔”,都是愚不可及之事。
李临风仰望穹苍,四下迷雾,不见天日。
“在酒醒阁,不一定是喝酒的地方,也可以作为决战的圣地。”
“总舵主还没有忘记路芹泥那一战?”
谷绝斋提起那一战。
那一战虽然是太遥远的旧事,但在李临风感觉中,彷彿只是昨日的情景。
更尤其是谷绝斋故意提起,使那一战的剑刃,彷彿只是在顷俄之前才突然断折。
那是路芹泥的邯郸路。
邯郸路在酒醒阁前尽碎,最后一块剑尖,绝情地射入阶月的天灵盖,深入她的脑髓……
李临风脸上一阵抽搐,月光缓缓地扫在他脸上:“找我有什么事?”
谷绝斋的回答只有一个字:
“战。”
战,短短的一个字。这个字很简单,意思更简单,但却也可能是由无数复杂原因演变而成的。
对于谷绝斋的挑战,李临风并没有感到太大的惊诧。在这二三十年以来,敢向李临风挑战的人虽然不太多,但渴望与他一战的人,为数却是不少。
就连权势八老之中,也有人渴望可与李总舵主一战。只是,这些人都很明白,凭其本身的力量,根本不配让李临风亲自出手。
但谷绝斋并不是八老之一,他是“天下第一枪圣”、“君子狂魔”!
他绝对有实力向任何人挑战。
李临风没有问为什么。武林中人,武林中事,很多时候都是无理可喻的。
谷绝斋绰枪在手,衣袂轻飘,做了一个手势,示意请对方出手。
李临风把灞桥雪扬起。剑是一双的,但他只用其中一把。
另一把在鞘里,似在等待另一半怎样把敌人的血,染红在锋刃之上。
谷绝斋突然一低头,俯首持枪出击。一枪刺出,虽然只是独自出战,但这枪势竟似已结成了一种诡异的阵势。
一枪紧接一枪,枪势如海,来自四面八方。李临风在枪尖下轻叹:“一人枪阵,除了阁下,又有谁能独自组成?”
谷绝斋身形之快,无法想像,他的枪势,时而彷彿直达天际,但时而却有如骚人墨客正在发出声调低微的感慨,竟是忽刚忽柔、忽快忽慢的打法。
李临风在枪影重重之下,只守不攻。
守势有如铁桶江山,虽不凌厉,但却坚定、有力,足使敌人所有攻势滴水不进。
谷绝斋有一举搏杀李临风的能力吗?突然间,一道剑影斜斜飞至,疾刺谷绝斋咽喉。
一剑即中,谷绝斋喉头一凉,已然中招。
但他没有倒下。
这一剑,只是把他的咽喉肌肤轻轻刺破。然后,灞桥雪已回剑入鞘。
谷绝斋没有失望,也不感到悲愤。在他眼中,战败在任何人手下都是耻辱,唯独是败在李临风剑下则例外。
他只是问:“为什么不杀?”
李临风淡淡地回答。
他的回答很简短,只有两个令人感到莫测高深的字:“已杀。”已杀?他真的已杀了谷绝斋吗?在旁观者看来,这是一个无聊的笑话?还是一种深入骨髓的讽刺?
酒醒阁外,是有旁观者的。这人把身子隐藏在灌木和迷雾之间,有如幽灵。
他是吕无忌。他亲眼目睹自己的师父败了,但他也和谷绝斋的感觉完全一模一样。
既不失望。
也不悲愤。
这种战果,并不足以令人有着震动心弦的惊诧。“天下第一枪圣”败在李临风的剑下,就像是山猪给老虎一口咬死,半点也不稀奇。
然而,谷绝斋分明还活着,但“北权天君”却说出那两个令人奇怪的字:“已杀。”已杀?什么意思!难道谷绝斋中了这一剑,并不是只有“皮外伤”那么简单吗?
然而,看来不像。李临风这一剑,虽然是有如“以武会友”一般,却只是“点到即止”。
这一剑,令人看不透,更猜不通。但这只是旁观者的感觉。
谷绝斋又怎样?他是否完全不明白李临风这两个字的意思?
雾仍在,李临风在酒醒阁的一张石凳上坐了下来,眼神再度专注着灞桥雪。
剑刃无血,但纵使如此,剑刃仍然是冷厉无情之物。这一点,无论在它周遭发生了什么样的事情,永远都不可能有一点点的改变。
谷绝斋在这时候做了一件不算十分怪异,但却肯定是他生命中从没做过的事。
他把手里的一桿铁枪奋力一掷,铁枪去势笔直急劲如箭,然后在一眨眼间完全消失在迷雾里。
铁枪若有生命,此刻必在哀嚎。
这铁枪在主人手中、身边,最少渡过数十寒暑,经历过无数大仗大阵。
但到了这一天,终于到了人、枪分离的时候。
这一战看来并不惨烈。
但看来并不惨烈的一仗,并不等于没有人需要付出沉重的代价。铁枪已消失在雾里,它将会直坠燕子天涯峰之下,再也不会重回主人的手里。
吕无忌看在眼里,心头仍然一贯地平静。对于师父的挫败,他只是一个作壁上观的“瞧热闹者”。
谷绝斋已成为战败者。战败,对他来说,是绝无仅有的事。但他似乎心中老是忘不了前辈高人的一个名字──独孤求败。
独孤求败是独孤求活之父、独孤求徒之祖父。独孤氏三代,以独孤求败在武学上的成就,最为后世津津乐道。(详情请阅天下群英系列)
独孤求败之所以令人难忘,是因为这位剑道大宗师,终其一生,始终未能成功地得偿素愿。
他要“求败”,以败为乐。正如擅奕者,一旦成为永远不败的长胜将军,便是一种可怕的苦闷。
游戏之所以有趣味,便在于有胜有负,赌博亦然。同样地,对于一个武痴而言,长败固然不是味儿,长年累月只胜不败,又是另一种不足为外人道的郁苦。
当年,在剑证半眉僧公平主持之下,独孤求败本有机会败在另一位剑道大宗师东方甑尘手中……然而,天意弄人,经过连日激战,最后的结果竟是大大地出人意表。(详情还请细阅天下群英系列)
独孤求败求败不能,但在这一天,谷绝斋顺利如愿以偿。他笑了,笑得非常自然。
咽喉虽破了一个小洞,血虽然仍在流淌,但伤势绝不严重。但这一劎,已不啻等于杀了他。
生生死死,对某种人而言,几乎不存在着任何意义和分别。
但他却可能极重视胜与败。
重视胜与败,并不等于重视生与死。胜败是一回事,生死又是另一回事。
谷绝斋败了,但并不淒苦。他只是走到吕无忌面前,语气平静地说了一句话:“你下手吧!”
吕无忌摇摇头:“徒儿下不了手。”
谷绝斋脸色一寒:“要是连这种事都下不了手,怎配叫我师父?”
吕无忌道:“徒儿虽然下不了手,但早已另有安排。”
“什么样的安排?”
“一个女人。”
“女人?什么样的女人?”
“一个最能令男人销魂蚀骨的女人,她叫绿蜘蛛。”
“绿蜘蛛?”
“不错,她会做出一些令男人愉快的事,然后……”
“我明白了,她在哪里?”
“斜坡下,左右大石林立的小楼中。”
谷绝斋倏地纵声长笑,扬长而去。
一个时辰后,在斜坡下,左右大石林立的一座小楼,谷绝斋的尸首赤裸裸地躺在床上。
在他的脸上、背上、胸口上,都爬满了一种惨绿色的蜘蛛。
有些蜘蛛正从尸首里面爬出来,每一根蜘蛛脚都是毛茸茸的,其间沾满了血浆……
也有些蜘蛛正在努力钻咬,要从尸首外面钻入体内。
这些蜘蛛,正如世上极少数的蜘蛛,并不结网。
要是毋须结网也能生存,又何必辛辛苦苦去完成这些劳累的勾当?
谷绝斋死了。遗容虽然如同世上所有死尸般僵硬,但嘴角却露出一丝满足的微笑。
师父给人杀了,但吕无忌彷彿完全若无其事。李临风忽然想喝两杯,吕无忌便过来奉陪。
在燕子天涯峰,有一堂三殿七轩十二阁。十二阁之中,以酒醒阁的位置最是僻静幽雅。但对李临风而言,这里并不是一个喝酒的好地方。
他带引着吕无忌,穿过一条蜿蜒小道,两旁有古林竹丛,一道银白的溪水左穿右插,循水而来,有一独木桥,过桥后有芙蓉轩,在其后有山如幅,纵横气势万千。
芙蓉轩有艳婢驻守,名浣香,娇小玲珑,明眸皓齿。
李总舵主甚少到芙蓉轩,这一次忽然驾临,更要喝酒赏花,浣香自是竭力殷勤款待。
酒舞开封,酒香四溢。
芙蓉轩和酒醒阁最大的分别,不在于景物,而是在于人心。人心在不同的地方,自有不同的变化,这一点,殆无疑问。
喝了三杯,李临风缓缓地道:“我杀了尊师,你恨不恨我?”
吕无忌摇摇头:“要痛恨一个人,绝对是吃力不讨好的傻事,在下早已避免恨意丛生,就算我有一千个师父都死在你的手里,也不会恨你。”
李临风眨眨眼:“要是没有恨意,又怎能有爱意?难道你连『黄河第一狂徒』步浪飞这位结义金兰兄弟也从没痛恨过吗?”
吕无忌吁一口气,道:“在很久很久以前,我当然是个有太多恨意的人。步浪飞无论做任何事情都比我更优胜,更能攫取燕莫愁的芳心,像这样的一个人,我又怎能不恨之入骨?但这都是从前的事,到了今天,回首前尘,深感愚不可及。”
李临风呷一口女儿红,叹道:“你是在说,现在的你,远比当年更成熟也更明智?”
吕无忌道:“每个人都会成长,我又怎能例外?但是否更明智,恐怕会是人言人殊之事。”
李临风不得不点头,同意这位“湘江赛孟尝”的独特见解。
吕无忌又道:“师父向你挑战,并不是为了江湖争霸,更与总舵主毫无仇怨可言。只是,他已活了太长太久的苦闷岁月,到了这一天,再也忍无可忍。正如有种人,在很久很久以前看见一座千丈悬崖,崖底之下便是一潭淸水。于是,这人很想跳一次,看看从千丈高空直跳入水会是一桩怎样的事情……那种感觉,也许十分美妙, 但也很可能会是死亡的一跳。但到最后,这人还是禁受不住那种难以言喻的神奇诱惑,终于不顾一切直跳下去!”
李临风叹道:“就算因此而摔个粉身碎骨,也是绝不言悔?”
吕无忌道:“当然。”他的回答很简单,字字淸脆玲珑,绝不拖泥带水。
李临风看了他一眼:“在俗世眼中,你是一个大逆不道,奸险恶绝之徒。但在你师父眼中,只有你这样的人,才配成为他的入室弟子。”
吕无忌道:“要是随随便便的任何人都可以轻易成为他的门徒,他怎么说也不会在芸芸众生之中挑选了我。”
李临风道:“在这世上,非但成王败寇,就连挑选门徒与拜师学艺,也都是一种赌博。”
吕无忌道:“赌并不一定是坏事,问题在于赌得是否聪明。总舵主是聪明人,若论赌术之精、赌局之大,恐怕举世无人能出其右。”
李临风道:“在不久之前,人们仍然深信,是你把我逼出燕子天涯峰的,但这一个局面,由我开创,也得由我来撕破。这一赌,赌的是千千万万颗人头,一输一赢影响所及,其震荡力足以遍及大江南北……但……这是否便是聪明的赌法?”
吕无忌道:“是否真正的成功,还看天意。”
李临风道:“人人都知道,天意难测,更是天意不可违,但人在江湖上,就连想停下来喘息片刻,往往都是奢侈的梦想。”
似是有感而发。在吕无忌耳中听来,更是字字珠环,一片心领神会之状。物以类聚,沆瀣一气,芙蓉轩上这二人,也许便是最佳写照。
良久以后,李临风忽道:“环顾天下,除了你之外,我再也想不出有任何人,有能力接管权势堂这一个组织。”又是另一番震人心弦之语。
但吕无忌的脸上,完全没有丝毫变化。只是淡淡地道:“没有人能怀疑李总舵主的眼光,但你不是还有一个八拜之交的金兰兄弟吗?”似是投石问路,又似是旁敲侧击,一探对方口风。
李临风叹一口气,缓缓道:“方小宝在当今武林,可算是一场异数。但在追查根底之下,这小子原来半点也不简单,他有一个姊姊叫方鱼,这个美丽绝顶的人间尤物,你大概不会陌生吧?”
吕无忌直言不讳:“我喜欢燕莫愁,也同样喜欢方鱼这种淫娃荡妇。”
李临风道:“只怕这个淫娃,并不如你想像中那么好玩。”
“因为她太危险?”
“越危险的女人,对你来说必然具有更不可思议的吸引力,但玩火自焚,这种道理你应该比任何人都还更淸楚。”
吕无忌哂然道:“玩一把火是火,玩三把火、十把火也是火。虽则火头处处,但这岂不是更好玩吗?”
李临风没有为之语塞,他悠然一笑,道:“若论玩火把戏,秦始皇也许是古往今来第一人。但总算在他有生之年,千千万万的火头始终没有烧在他的身上。”
吕无忌道:“我再狂妄自大,也万万不敢与赢政大帝相比。”
李临风又呷了一口酒,半晌微笑:“雾已散,这位浣香姑娘,她的眼梢总是在你身上瞟来瞟去,站在这里喝酒,舌头舐着的彷彿是酸溜溜的醋……唉,人老啦,也许真的酒量不及从前,你在这里好好休息吧……在下告辞。”话声甫落,衣袂飞扬,眨眼间人已远去。
吕无忌一脸深思之色。李临风的话,有些听来十分实在,但有些听来,却又似是寓意隐晦,甚至是虚无缥级地不着边际。
但这是很正常的。普天之下,又几曾听说过“北权天君”李临风是易与之辈。
吕无忌在深思,浣香却在一旁体贴入微地为他添酒。
吕无忌却在这时候说道:“这杯酒,你喝。”
浣香摇了摇头:“奴婢不懂喝酒。”
“不懂便要学。要是一辈子都不学习怎样喝酒,你这一辈子也不会懂。”
“但……奴婢深恐喝醉了,会在吕公子面前失仪。”浣香的说话,不似是故作姿态。但在这并非故作姿态之中,偏偏最能令男人心头感到痒痒的,那是一种要命的折腾。
最后,她还是喝了这杯酒。
她说自己不懂喝酒,看来并不是作伪。才把酒灌入喉咙,不旋踵之间,脸上已是一片酡红。她在笑,笑得有点傻,但这种傻意,也正是最令男人迷醉的浪态。
吕无忌爱怜地:“敢情是,你长得太美,娇肤弹指可破,只消一点点美酒,脸庞便有如水晶瓶子般泛起酒光。”
浣香跺一跺足:“都是你不好。”大发娇嗔,意态撩人。
吕无忌却在这时候叹了口气,说出一句煮鹤焚琴大煞风景的话。
“是不是李临风命你来杀我?”
浣香没有怔住,反而娇憨地笑得更好看:“是呀!为什么明知故问?是不是知道真相之后,便再也不敢碰我的身子?”
吕无忌也没有怔住。
也许她和方鱼,同样都是危险的女人。但危险的女人每每有一种奇特的魅力,足以令男人在片刻间麻醉。
他抱住她的纤腰,指尖滑入她的衣襟。她“哟”的一声轻叫:“不要这样……”似是在闪躲,但她越是闪躲,反而跟他纠缠得更紧密。
他在恣意揉弄。
这种揉弄,也衍漫出她一身袭人的香气。这少女,竟有令人意想不到的妍态。
晨光淡淡,她在吕无忌怀中,时而含笑,时而激动。她的衣裳已给褪下,露出一身白嫩肤色。
她的大腿在颤抖,这种颤抖,似是恶客胯下弱质少女的无助颤栗。
吕无忌紧贴着她那烫热的脸颊,又引导她的柔美玉手,在他身体上缓缓地抚弄。
璀璨的一刻已来临,他开始向她抽插。他感到她的身体比想像中还更柔软,两人身体间的磨擦,引发了匪夷所思的奇特热力。
她春情早已完全勃发,体内湿润有如泽国。
浸浸然醉人的女体幽香,更激发起他难以抑压的亢奋。他咬着牙,身躯有如一把拉紧的弓弦,弦在震动,一下又一下地急速地震向她的花蕊深处。
情欲已到狂时。她的左尾指指甲,指甲缝内暗藏着一种肉眼不易察觉的暗黄色粉末,就像是硫磺粉末。
但这当然不是硫磺,而是“应命粉”。
只消有一丁点儿渗入人体肌肤,立死无救。
她在呻吟、嚎叫、扭动……种种姿态,都足以让男人甘愿在她体内的快乐中猝然死掉。
但吕无忌还不想真的就此送命。
他在宣泄之前,突然以右手指甲,在她的左尾指上轻轻一划。这一划,并不显眼,彷彿只是有意无意间的举动……
但这不是玩耍。
轻轻一划,她的左尾指立刻就像是蛋壳般碎裂开来。
尾指不见了。
指甲上的毒药再厉害,也杀不了任何人。
他在这时候更努力抽动……终于发出雄性野兽般的沉重咆哮……
雾虽不算太浓,却有着总是挥之不去的相思、抹之不尽的离愁别绪。
忧能伤人,但人们宁愿躲在一角独自忧伤,不愿参与外界的欢乐。一年过去了,两年也过去了……不知不觉,数不淸的迷茫岁月已悄悄溜走,但他还是没法子忘怀萧阶月的影子。
李临风对阶月多情,甚至是痴情得太过分太过分,这都不是骗人的。这种事,就算骗得了别人,也骗不了自己。
依然是酒醒阁。在这里,曾带给李临风一段短暂的美丽回忆。当然,在那时候,阶月仍然活着。
如今,他又回来了。酒醒阁依然是酒醒阁,但它早已变成了伤心地……
曾经何时,张娴娴曾令李临风感到迷惑。她怎会如此地酷肖阶月?他甚至一度想把这年轻女郎羁留在自己身边,藉她这张有九分酷肖阶月的脸庞,好让自己能够聊解相思之苦。
酒醒阁外,该凋谢的残花早已凋谢。花虽死,果实呈现在人前。只是,李临风无心观看,手里只是紧握着灞桥雪。
灞桥雪是成双成对的。这把剑之所以成双成对,是否因为铸剑的人,也和李临风一般多情?也许是的,但也许恰恰相反。一把剑,通常只能在一招之间杀一个人。但有了两把剑,要是分别落在两个人的手里,便可以在同一时间之内多杀一人。
这当然不是有情有义之物。
但无论怎样,灞桥雪是好剑。好一对锋芒四射削铁如泥之物。
※ ※ ※
“你又回来了。”酒醒阁外,在这淸晨雾重的时候,响起了一个人的声音。
声音苍老,但每一个字吐出,给人的感觉,彷彿是经过千斤石磨然后才揉烂出来的,语声过了很久,彷彿仍然有如舞台上戏子的镶孔雀翎花,久久未曾在空气中抖定。
这种揉烂的、颤颤的语声,在瞬间令李临风脸上掠过一丝异乎寻常的皱折。
但他的瞳孔仍然有如黄金马蹬般闪亮。他立在原地,缓缓地回应着:“谷绝斋,这里的一切,有劳阁下代为打点多时,临风感激不浅。”
雾里冒出了一个人,手里拿着一桿看来并不起眼的铁枪。但这人却是“天下第一枪圣”谷绝斋。
谷绝斋永远手不离枪,有人说他在洞房的时候,那桿铁枪就搁在新婚夫人雪白的胴体上。但这只是一个拙劣的笑话。
这笑话之拙劣并不在于谷绝斋是否永远枪不离手,手不离枪,而是在于这位“天下第一枪圣”根本从没娶过妻。
谷绝斋目注酒醒阁,忽尔叹道:“这里也曾有过划拳行令、杯盘狼藉的热闹场面,就连在酒阑人未散的时候,总舵主仍然是个浑身秀气与霸气兼备的人中龙凤。”
李临风仍在深情地思念着阶月。
但他没有轻视谷绝斋。在这世上,若有任何人轻视这位“君子狂魔”,都是愚不可及之事。
李临风仰望穹苍,四下迷雾,不见天日。
“在酒醒阁,不一定是喝酒的地方,也可以作为决战的圣地。”
“总舵主还没有忘记路芹泥那一战?”
谷绝斋提起那一战。
那一战虽然是太遥远的旧事,但在李临风感觉中,彷彿只是昨日的情景。
更尤其是谷绝斋故意提起,使那一战的剑刃,彷彿只是在顷俄之前才突然断折。
那是路芹泥的邯郸路。
邯郸路在酒醒阁前尽碎,最后一块剑尖,绝情地射入阶月的天灵盖,深入她的脑髓……
李临风脸上一阵抽搐,月光缓缓地扫在他脸上:“找我有什么事?”
谷绝斋的回答只有一个字:
“战。”
※ ※ ※
战,短短的一个字。这个字很简单,意思更简单,但却也可能是由无数复杂原因演变而成的。
对于谷绝斋的挑战,李临风并没有感到太大的惊诧。在这二三十年以来,敢向李临风挑战的人虽然不太多,但渴望与他一战的人,为数却是不少。
就连权势八老之中,也有人渴望可与李总舵主一战。只是,这些人都很明白,凭其本身的力量,根本不配让李临风亲自出手。
但谷绝斋并不是八老之一,他是“天下第一枪圣”、“君子狂魔”!
他绝对有实力向任何人挑战。
李临风没有问为什么。武林中人,武林中事,很多时候都是无理可喻的。
谷绝斋绰枪在手,衣袂轻飘,做了一个手势,示意请对方出手。
李临风把灞桥雪扬起。剑是一双的,但他只用其中一把。
另一把在鞘里,似在等待另一半怎样把敌人的血,染红在锋刃之上。
谷绝斋突然一低头,俯首持枪出击。一枪刺出,虽然只是独自出战,但这枪势竟似已结成了一种诡异的阵势。
一枪紧接一枪,枪势如海,来自四面八方。李临风在枪尖下轻叹:“一人枪阵,除了阁下,又有谁能独自组成?”
谷绝斋身形之快,无法想像,他的枪势,时而彷彿直达天际,但时而却有如骚人墨客正在发出声调低微的感慨,竟是忽刚忽柔、忽快忽慢的打法。
李临风在枪影重重之下,只守不攻。
守势有如铁桶江山,虽不凌厉,但却坚定、有力,足使敌人所有攻势滴水不进。
谷绝斋有一举搏杀李临风的能力吗?突然间,一道剑影斜斜飞至,疾刺谷绝斋咽喉。
一剑即中,谷绝斋喉头一凉,已然中招。
但他没有倒下。
这一剑,只是把他的咽喉肌肤轻轻刺破。然后,灞桥雪已回剑入鞘。
谷绝斋没有失望,也不感到悲愤。在他眼中,战败在任何人手下都是耻辱,唯独是败在李临风剑下则例外。
他只是问:“为什么不杀?”
李临风淡淡地回答。
他的回答很简短,只有两个令人感到莫测高深的字:“已杀。”已杀?他真的已杀了谷绝斋吗?在旁观者看来,这是一个无聊的笑话?还是一种深入骨髓的讽刺?
酒醒阁外,是有旁观者的。这人把身子隐藏在灌木和迷雾之间,有如幽灵。
他是吕无忌。他亲眼目睹自己的师父败了,但他也和谷绝斋的感觉完全一模一样。
既不失望。
也不悲愤。
这种战果,并不足以令人有着震动心弦的惊诧。“天下第一枪圣”败在李临风的剑下,就像是山猪给老虎一口咬死,半点也不稀奇。
然而,谷绝斋分明还活着,但“北权天君”却说出那两个令人奇怪的字:“已杀。”已杀?什么意思!难道谷绝斋中了这一剑,并不是只有“皮外伤”那么简单吗?
然而,看来不像。李临风这一剑,虽然是有如“以武会友”一般,却只是“点到即止”。
这一剑,令人看不透,更猜不通。但这只是旁观者的感觉。
谷绝斋又怎样?他是否完全不明白李临风这两个字的意思?
雾仍在,李临风在酒醒阁的一张石凳上坐了下来,眼神再度专注着灞桥雪。
剑刃无血,但纵使如此,剑刃仍然是冷厉无情之物。这一点,无论在它周遭发生了什么样的事情,永远都不可能有一点点的改变。
谷绝斋在这时候做了一件不算十分怪异,但却肯定是他生命中从没做过的事。
他把手里的一桿铁枪奋力一掷,铁枪去势笔直急劲如箭,然后在一眨眼间完全消失在迷雾里。
铁枪若有生命,此刻必在哀嚎。
这铁枪在主人手中、身边,最少渡过数十寒暑,经历过无数大仗大阵。
但到了这一天,终于到了人、枪分离的时候。
这一战看来并不惨烈。
但看来并不惨烈的一仗,并不等于没有人需要付出沉重的代价。铁枪已消失在雾里,它将会直坠燕子天涯峰之下,再也不会重回主人的手里。
吕无忌看在眼里,心头仍然一贯地平静。对于师父的挫败,他只是一个作壁上观的“瞧热闹者”。
谷绝斋已成为战败者。战败,对他来说,是绝无仅有的事。但他似乎心中老是忘不了前辈高人的一个名字──独孤求败。
独孤求败是独孤求活之父、独孤求徒之祖父。独孤氏三代,以独孤求败在武学上的成就,最为后世津津乐道。(详情请阅天下群英系列)
独孤求败之所以令人难忘,是因为这位剑道大宗师,终其一生,始终未能成功地得偿素愿。
他要“求败”,以败为乐。正如擅奕者,一旦成为永远不败的长胜将军,便是一种可怕的苦闷。
游戏之所以有趣味,便在于有胜有负,赌博亦然。同样地,对于一个武痴而言,长败固然不是味儿,长年累月只胜不败,又是另一种不足为外人道的郁苦。
当年,在剑证半眉僧公平主持之下,独孤求败本有机会败在另一位剑道大宗师东方甑尘手中……然而,天意弄人,经过连日激战,最后的结果竟是大大地出人意表。(详情还请细阅天下群英系列)
独孤求败求败不能,但在这一天,谷绝斋顺利如愿以偿。他笑了,笑得非常自然。
咽喉虽破了一个小洞,血虽然仍在流淌,但伤势绝不严重。但这一劎,已不啻等于杀了他。
生生死死,对某种人而言,几乎不存在着任何意义和分别。
但他却可能极重视胜与败。
重视胜与败,并不等于重视生与死。胜败是一回事,生死又是另一回事。
谷绝斋败了,但并不淒苦。他只是走到吕无忌面前,语气平静地说了一句话:“你下手吧!”
吕无忌摇摇头:“徒儿下不了手。”
谷绝斋脸色一寒:“要是连这种事都下不了手,怎配叫我师父?”
吕无忌道:“徒儿虽然下不了手,但早已另有安排。”
“什么样的安排?”
“一个女人。”
“女人?什么样的女人?”
“一个最能令男人销魂蚀骨的女人,她叫绿蜘蛛。”
“绿蜘蛛?”
“不错,她会做出一些令男人愉快的事,然后……”
“我明白了,她在哪里?”
“斜坡下,左右大石林立的小楼中。”
谷绝斋倏地纵声长笑,扬长而去。
一个时辰后,在斜坡下,左右大石林立的一座小楼,谷绝斋的尸首赤裸裸地躺在床上。
在他的脸上、背上、胸口上,都爬满了一种惨绿色的蜘蛛。
有些蜘蛛正从尸首里面爬出来,每一根蜘蛛脚都是毛茸茸的,其间沾满了血浆……
也有些蜘蛛正在努力钻咬,要从尸首外面钻入体内。
这些蜘蛛,正如世上极少数的蜘蛛,并不结网。
要是毋须结网也能生存,又何必辛辛苦苦去完成这些劳累的勾当?
谷绝斋死了。遗容虽然如同世上所有死尸般僵硬,但嘴角却露出一丝满足的微笑。
※ ※ ※
师父给人杀了,但吕无忌彷彿完全若无其事。李临风忽然想喝两杯,吕无忌便过来奉陪。
在燕子天涯峰,有一堂三殿七轩十二阁。十二阁之中,以酒醒阁的位置最是僻静幽雅。但对李临风而言,这里并不是一个喝酒的好地方。
他带引着吕无忌,穿过一条蜿蜒小道,两旁有古林竹丛,一道银白的溪水左穿右插,循水而来,有一独木桥,过桥后有芙蓉轩,在其后有山如幅,纵横气势万千。
芙蓉轩有艳婢驻守,名浣香,娇小玲珑,明眸皓齿。
李总舵主甚少到芙蓉轩,这一次忽然驾临,更要喝酒赏花,浣香自是竭力殷勤款待。
酒舞开封,酒香四溢。
芙蓉轩和酒醒阁最大的分别,不在于景物,而是在于人心。人心在不同的地方,自有不同的变化,这一点,殆无疑问。
喝了三杯,李临风缓缓地道:“我杀了尊师,你恨不恨我?”
吕无忌摇摇头:“要痛恨一个人,绝对是吃力不讨好的傻事,在下早已避免恨意丛生,就算我有一千个师父都死在你的手里,也不会恨你。”
李临风眨眨眼:“要是没有恨意,又怎能有爱意?难道你连『黄河第一狂徒』步浪飞这位结义金兰兄弟也从没痛恨过吗?”
吕无忌吁一口气,道:“在很久很久以前,我当然是个有太多恨意的人。步浪飞无论做任何事情都比我更优胜,更能攫取燕莫愁的芳心,像这样的一个人,我又怎能不恨之入骨?但这都是从前的事,到了今天,回首前尘,深感愚不可及。”
李临风呷一口女儿红,叹道:“你是在说,现在的你,远比当年更成熟也更明智?”
吕无忌道:“每个人都会成长,我又怎能例外?但是否更明智,恐怕会是人言人殊之事。”
李临风不得不点头,同意这位“湘江赛孟尝”的独特见解。
吕无忌又道:“师父向你挑战,并不是为了江湖争霸,更与总舵主毫无仇怨可言。只是,他已活了太长太久的苦闷岁月,到了这一天,再也忍无可忍。正如有种人,在很久很久以前看见一座千丈悬崖,崖底之下便是一潭淸水。于是,这人很想跳一次,看看从千丈高空直跳入水会是一桩怎样的事情……那种感觉,也许十分美妙, 但也很可能会是死亡的一跳。但到最后,这人还是禁受不住那种难以言喻的神奇诱惑,终于不顾一切直跳下去!”
李临风叹道:“就算因此而摔个粉身碎骨,也是绝不言悔?”
吕无忌道:“当然。”他的回答很简单,字字淸脆玲珑,绝不拖泥带水。
李临风看了他一眼:“在俗世眼中,你是一个大逆不道,奸险恶绝之徒。但在你师父眼中,只有你这样的人,才配成为他的入室弟子。”
吕无忌道:“要是随随便便的任何人都可以轻易成为他的门徒,他怎么说也不会在芸芸众生之中挑选了我。”
李临风道:“在这世上,非但成王败寇,就连挑选门徒与拜师学艺,也都是一种赌博。”
吕无忌道:“赌并不一定是坏事,问题在于赌得是否聪明。总舵主是聪明人,若论赌术之精、赌局之大,恐怕举世无人能出其右。”
李临风道:“在不久之前,人们仍然深信,是你把我逼出燕子天涯峰的,但这一个局面,由我开创,也得由我来撕破。这一赌,赌的是千千万万颗人头,一输一赢影响所及,其震荡力足以遍及大江南北……但……这是否便是聪明的赌法?”
吕无忌道:“是否真正的成功,还看天意。”
李临风道:“人人都知道,天意难测,更是天意不可违,但人在江湖上,就连想停下来喘息片刻,往往都是奢侈的梦想。”
似是有感而发。在吕无忌耳中听来,更是字字珠环,一片心领神会之状。物以类聚,沆瀣一气,芙蓉轩上这二人,也许便是最佳写照。
良久以后,李临风忽道:“环顾天下,除了你之外,我再也想不出有任何人,有能力接管权势堂这一个组织。”又是另一番震人心弦之语。
但吕无忌的脸上,完全没有丝毫变化。只是淡淡地道:“没有人能怀疑李总舵主的眼光,但你不是还有一个八拜之交的金兰兄弟吗?”似是投石问路,又似是旁敲侧击,一探对方口风。
李临风叹一口气,缓缓道:“方小宝在当今武林,可算是一场异数。但在追查根底之下,这小子原来半点也不简单,他有一个姊姊叫方鱼,这个美丽绝顶的人间尤物,你大概不会陌生吧?”
吕无忌直言不讳:“我喜欢燕莫愁,也同样喜欢方鱼这种淫娃荡妇。”
李临风道:“只怕这个淫娃,并不如你想像中那么好玩。”
“因为她太危险?”
“越危险的女人,对你来说必然具有更不可思议的吸引力,但玩火自焚,这种道理你应该比任何人都还更淸楚。”
吕无忌哂然道:“玩一把火是火,玩三把火、十把火也是火。虽则火头处处,但这岂不是更好玩吗?”
李临风没有为之语塞,他悠然一笑,道:“若论玩火把戏,秦始皇也许是古往今来第一人。但总算在他有生之年,千千万万的火头始终没有烧在他的身上。”
吕无忌道:“我再狂妄自大,也万万不敢与赢政大帝相比。”
李临风又呷了一口酒,半晌微笑:“雾已散,这位浣香姑娘,她的眼梢总是在你身上瞟来瞟去,站在这里喝酒,舌头舐着的彷彿是酸溜溜的醋……唉,人老啦,也许真的酒量不及从前,你在这里好好休息吧……在下告辞。”话声甫落,衣袂飞扬,眨眼间人已远去。
吕无忌一脸深思之色。李临风的话,有些听来十分实在,但有些听来,却又似是寓意隐晦,甚至是虚无缥级地不着边际。
但这是很正常的。普天之下,又几曾听说过“北权天君”李临风是易与之辈。
吕无忌在深思,浣香却在一旁体贴入微地为他添酒。
吕无忌却在这时候说道:“这杯酒,你喝。”
浣香摇了摇头:“奴婢不懂喝酒。”
“不懂便要学。要是一辈子都不学习怎样喝酒,你这一辈子也不会懂。”
“但……奴婢深恐喝醉了,会在吕公子面前失仪。”浣香的说话,不似是故作姿态。但在这并非故作姿态之中,偏偏最能令男人心头感到痒痒的,那是一种要命的折腾。
最后,她还是喝了这杯酒。
她说自己不懂喝酒,看来并不是作伪。才把酒灌入喉咙,不旋踵之间,脸上已是一片酡红。她在笑,笑得有点傻,但这种傻意,也正是最令男人迷醉的浪态。
吕无忌爱怜地:“敢情是,你长得太美,娇肤弹指可破,只消一点点美酒,脸庞便有如水晶瓶子般泛起酒光。”
浣香跺一跺足:“都是你不好。”大发娇嗔,意态撩人。
吕无忌却在这时候叹了口气,说出一句煮鹤焚琴大煞风景的话。
“是不是李临风命你来杀我?”
浣香没有怔住,反而娇憨地笑得更好看:“是呀!为什么明知故问?是不是知道真相之后,便再也不敢碰我的身子?”
吕无忌也没有怔住。
也许她和方鱼,同样都是危险的女人。但危险的女人每每有一种奇特的魅力,足以令男人在片刻间麻醉。
他抱住她的纤腰,指尖滑入她的衣襟。她“哟”的一声轻叫:“不要这样……”似是在闪躲,但她越是闪躲,反而跟他纠缠得更紧密。
他在恣意揉弄。
这种揉弄,也衍漫出她一身袭人的香气。这少女,竟有令人意想不到的妍态。
晨光淡淡,她在吕无忌怀中,时而含笑,时而激动。她的衣裳已给褪下,露出一身白嫩肤色。
她的大腿在颤抖,这种颤抖,似是恶客胯下弱质少女的无助颤栗。
吕无忌紧贴着她那烫热的脸颊,又引导她的柔美玉手,在他身体上缓缓地抚弄。
璀璨的一刻已来临,他开始向她抽插。他感到她的身体比想像中还更柔软,两人身体间的磨擦,引发了匪夷所思的奇特热力。
她春情早已完全勃发,体内湿润有如泽国。
浸浸然醉人的女体幽香,更激发起他难以抑压的亢奋。他咬着牙,身躯有如一把拉紧的弓弦,弦在震动,一下又一下地急速地震向她的花蕊深处。
情欲已到狂时。她的左尾指指甲,指甲缝内暗藏着一种肉眼不易察觉的暗黄色粉末,就像是硫磺粉末。
但这当然不是硫磺,而是“应命粉”。
只消有一丁点儿渗入人体肌肤,立死无救。
她在呻吟、嚎叫、扭动……种种姿态,都足以让男人甘愿在她体内的快乐中猝然死掉。
但吕无忌还不想真的就此送命。
他在宣泄之前,突然以右手指甲,在她的左尾指上轻轻一划。这一划,并不显眼,彷彿只是有意无意间的举动……
但这不是玩耍。
轻轻一划,她的左尾指立刻就像是蛋壳般碎裂开来。
尾指不见了。
指甲上的毒药再厉害,也杀不了任何人。
他在这时候更努力抽动……终于发出雄性野兽般的沉重咆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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