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瑞安《温柔一刀》

第29章 饭桶与猪

作者:温瑞安  版权:温瑞安全集
  他打从一进店门,就注意这个只埋首吃饭的人。
  原因他很清楚,很少人“敢”不看他,“能”不看他,“可以”不看他。
  可是他也看不见这“饭桶。”
  因为这吃饭的人已被饭碗挡住。
  总共有五十五个空碗,就堆在那人的桌上,分排堆放,完全遮住了那人的头脸,也不知他是怎么吃的,也不知他还是不是仍在吃着。
  现在那猛汉扭过头去看他,依然看不见他,以及听见扒饭和吃饭的声音。
  那猛汉笑了。
  他笑着问伙计:“什么声音?”
  那小眉小眼的伙计一呆,道:“客官,您说什么?”
  猛汉笑道:“你听这是什么声音?”
  伙计实在不知他指的是哪一种声音,因为街市、酒楼,什么声音都有,交织出一片人间的乐谱,所以也不知如何回答。
  那威猛大汉却道:“你听不见吗?那是猪吃饭的声音。”
  那店伙计立知大汉的话是针对那胖嘟嘟的客人而发的,只敢点头,不敢相应。
  不料那“饭桶”却应道:“不对不对。”然后又说:“错了错了。”
  威猛大汉对伙计笑道:“你这次该听清楚了吧?猪不止会吃饭,还会说人话呢!”
  “饭桶”却认真地道:“猪吃的不是饭,饭是给人吃的,怎么你连这点都不懂,难道脑袋儿生得跟猪一样。”
  威武大汉冷笑道:“阁下说话,最好放尊重一些。”
  “饭桶”只说:“人对人应该要尊重,人对牛不妨弹琴,人对猪嘛,只秤秤看分量够不够重,不必尊重。”
  威猛大汉脸色一变,寻常人一看,只见他煞气肃然,早已吓得双腿打颤,只听他沉声道:“你在说我?”
  “饭桶”道:“不,我在说猪。”
  威武大汉再也按捺不住,大手往桌上一拍,怒叱:“你再说一次!”轰的一声,桌子上的酒坛子碎裂,酒溅洒一地,更可怕的是他那一声喝,犹如在各人耳畔打了一道雷,震得人人耳里都嗡嗡不已,待定过神来后,店里的客人全都在这两人还没打起来前,悄悄地结账开溜。
  那“饭桶”却好声好气地说了一句:“唉!猪生气,酒糟蹋,可惜啊可惜,真是牛嚼牡丹,不辨花草!”
  威武大汉忍无可忍,长身站了起来。
  桌上的酒坛子已碎,王小石这才看清楚他的神容:
  只见他,头发和胡子,全交缠在一起,分不清楚脉络,但黑而不乱,光洁有力,双肩如两把黑色关刀,大目有神,蓝电似光射数尺,突颔丰颈,额角峥嵘,鼻宽伏犀,锦服华袍,熊背蜂腰,一站起来,寻常人只及他胸腹间,身上的肌骨硬朗结实,似树根结痂,蟠贲空露,十指屈伸间,发出如炒粟子时的轻爆之声,太阳穴高高鼓起,颊斜青筋,跟手背上的静脉一般蠕动如蚓,神态凶恶,但依然有一股华贵的气派,如霸王再世,叱咤即起风云。
  好一条汉子!
  王小石不禁暗喝了一声:
  好一个天神的壮汉!
  那大汉大步踱向“饭桶”,一步一雷霆。
  ——那“饭桶”不知在饭碗之后做什么?大概是仍在吃饭吧?
  威武大汉一字一句地道:“我不打弱者。你只要跟我道歉,我便饶了你这遭。”
  “饭桶”大概还扒了几口饭,才道:“我为什么要向猪道歉?”然后他立即补充:“不过,这么巨大的猪,应该叫做,牛。”
  威武大汉大吼一声,一掌拍在“饭桶”的饭桌上。
  他刚才随意一拍桌子,桌上的碗筷立即像爆豆子般跳了起来,而且上好“裕泰隆堂”的酒坛子立即碎了。
  更何况他现在是在盛怒下拍桌子。
  店伙、奉茶、跑堂、厨子、伙头、掌柜、老板……这酒楼里的人全都在担心一件事情。
  那桌上的碗。
  他们有时也会打碎碗碟,但像今天这种五十五个空碗一齐碎裂的情形,只怕空前绝后,难逢难遇。
  他们几乎已“听到”这五十五只碗同时碎裂的声音。
  碗没有碎。
  就在那长相堂皇威武的巨汉大手和捏着的两只铁胆就要拍在桌面上的刹那,那“饭桶”两手一分,五十五只碗,连同他刚吃完的那一个空碗,各分廿八只,全成两条直线,溜托在臂腕上,一眨眼间,又全叠成一线,就顶在他的头上。
  五十六只空碗,叠起来最上面的一只碗刚好可以触及二楼的地板。
  “饭桶”用头这样顶着,一点也不觉辛苦,神情轻松自如,仿佛那不是碗,而是他另一只手,只不过长在他的头顶上。
  店里店外的人,全都看得呆住了。
  连威武大汉也直了眼。
  王小石忽然想起一个人。
  ——一个在传闻中的人。
  就在这时,那威武大汉已叫了出来:“你是‘饭王’,你是张炭!”
  江湖上,饭量好、胃口佳的人当然不少,几经艰苦、流血流汗,才不过为了三餐,只要有得吃、还能吃,谁都希望能大吃特吃、痛痛快快地吃、尽情尽兴地吃。
  不过,像这样一口气吃了五十六碗饭的人,还是十分罕见——没有人能一口气吃五十六碗饭,这饭他到底是吃去哪里了?
  能一口气吃下五十多碗饭,而又能把吃饭的家伙当做戏法一般来舞弄的人,可就更少了——大部分的人,都是吃完了饭,不要碗!
  如果有这样尊重碗和饭的人,那么肯定只有一个。
  ——这个人据说能把米饭当即消化,一面吃饭,一面练他的“反反神功”。
  那就是“饭王”张炭。
  “饭桶”笑道:“我是张炭,也是‘饭王’,在米饭面前,除了我,谁也不能称王。”
  “吃饭是人生大事,也是我的事业,”张炭胖嘟嘟的脸庞正经八百时更可爱,“我一向敬业乐业。就像剑手痴于剑一般,我痴于饭。”
  那神威巨汉忍不住道:“阁下既然是张炭,你可知道我是谁?”
  “我只知道你有个朋友,叫做方恨少,‘书到用时方恨少’。”张炭依然头顶着五十六个碗,手里还捧着盛着白饭的碗,稳若泰山,“方恨少好吊书袋,可惜读过便忘,读得越多,忘得越多,他越爱充有学问,可惜总是用错典故说错成语,予人笑柄。”
  他怪有趣地望着那威猛大汉,道:“你知道我为什么会记得方恨少这个人吗?”
  威武大汉冷哼道:“因为他跟你一般蠢!”
  “不。因为他跟我一样,充饥都有癖好。我喜欢吃饭,多多吃饭,多多益善,又省又饱,而且正气堂堂。修炼内家功力的人,最好多吃饭,少吃杂菜,更不宜大鱼大肉。我吃饭,很讲究,哪里的米才够干净,哪里的米算得上完整,什么米和什么米掺合一起煮,才够味儿,什么样的米和什么样的米,是掺都不能掺,有一些米和另一些,是要在不同的火候下才能掺杂着吃,这才算真正的吃米吃饭。烧饭不只是讲究几碗水,而是讲究几分水,多一分则太湿,少一分则太干。饭不能太软,也不可太硬。硬有硬吃,软就软吃,稀饭和粥,应是一例。用什么煲煮饭、用什么锅烧饭,以什么铲炒饭、以什么来拌饭,甚至用什么柴、什么炭、什么灶、什么火候烧饭,连同烧饭的时分和禁忌,都要讲究。”张炭叹道,“人人天天吃饭,但对吃饭,可谓毫无研究,一无所知,倒花功夫在菜谱上,真是愚昧可笑。”
  威武大汉忽然道:“你能知道什么?”
  威武大汉又道:“你喜欢吃饭,小方则喜欢吃蛋。”他提起方恨少,似是无限追悔,又恨又爱,“那小兔崽子就爱吃蛋,卤的、煎的、炒的、煮的、烫的、滚的、生的、熟的、半生不熟的、孵了一半小鸡鸡的、刚生下来还热暖暖的。总之,数之不尽,还讲究各种各类的吃法,看来,他把蛋当做是他自己生的一样。”
  “对,应该讲究,下多少盐,醮不醮糖,用什么酱油,切多少葱姜,全要考虑,我也把饭当做是自己种的一般。”张炭骄傲地道,“所以,他是‘蛋王’,我是‘饭王’。”
  大汉笑道:“所以你们一个是笨蛋,一个是饭桶。”
  这次轮到张炭恼怒起来,登时乌了颜脸,“你说什么?”
  巨汉道:“你若不是饭桶,怎么只知方恨少,不知我神勇威武天下无敌宇内第一寂寞高手刀枪不入唯我独尊玉面郎君唐宝牛的名号呢?”
  张炭听了老半天,为之饶舌不下,好一会才能说道:“麻烦你——烦您再说一遍。”
  大汉果真脸有得色,面不改容地说了下去:“我就是神勇威武天下无敌宇内第一寂寞高手刀枪不入唯我独尊玉面郎君唐前辈宝牛大侠是也。”这次他在百忙中居然还能及时加上“前辈”和“大侠”四字。
  张炭登时忍俊不禁,为之捧腹。
  他捧腹归捧腹,头顶上的碗,颤得格登作响,看得店伙心痒痒,瞧得掌枢牙嘶嘶,但就是不坠落下来。
  唐宝牛可生气了,他虎吼道:“你笑什么?!有什么好笑的?!”
  张炭笑得上气不接下气地道:“如果你早一点说,我就吃不下饭了。”
  “你实在善于自我宣传,真亏你想得出这种名号来!”他笑得全身发软,但仍不忘了补充一句,“看到你这种宝贝,谁能吃得下饭?”
  唐宝牛怒得全身发抖。
  他怒得震抖的时候,就像橡实爆裂的时节,满山满野都溢满着噗噗的声响。
  现在当然不是在山野间。
  而是在酒楼里。
  外面街市喧嚣的声音,竟都遮掩不住这自骨骼里爆出的声响。
  张炭一听是这种声音,也不笑了。
  他知道唐宝牛真的生气了。
  而且就要出手。
  全力地出手。
  ——当然不只是他知道,只要一见唐宝牛这种神情,谁都知道他要出手对付张炭,而且一旦出手,还是势无所匹的杀招,人人都不禁为那有一张圆脸的张炭担忧起来。
  不管店里店外的人,都在注视这一触即发的场面。
  有的人在想,这威猛巨汉会不会打死那小胖子?有的人在想,这回可有热闹瞧了!有的人却仍在想,那小胖子吃了那么多碗饭,会不会经打一些呢?也有人在想:那小胖子吞得下这么多饭,纵不被打死,也要胀死了。
  人人想法可能不同,但全都在留意张炭和唐宝牛一触即发的场面。
  王小石却不是。
  因为他发现有一道人影,就在这时候,趁大家不注意,已转上了楼角,掠上了二楼,自撑开的监街列窗穿了过去,比燕子还快,比柳丝还轻,而且还有些眼熟。
  他正想告诉白愁飞,白愁飞却已出现在二楼檐瓦上,闪到背向的屋脊后,似是注意二楼里发生的事,一面还向他招了招手。
  王小石立即腾身过去。
  他也十分小心。
  光天化日、众目睽睽下,他也不想被满街的人发觉:有人正在屋顶上穿梁越脊。
  王小石掩到了白愁飞的身旁,只不过是顷刻间的功夫,却刚好看见,白愁飞脸上所流露出来的诧异之色。
  白愁飞的讶异,是因为他看到天窗里面的情景。
  ——白愁飞一上了屋顶,开始并没有马上观察楼里的情景,先让自己定一定神,随即又想起,昨日与苏梦枕上来三合楼跟狄飞惊对峙的时候,雷损很可能就站在自己现在所立之处。
  雷损是“六分半堂”的总堂主。
  如果是在十年前,他可以说是京城第一大帮的帮主,除了天子之外,他可以说是在民间拥有最大实力的人。
  白愁飞这时的感觉很奇特。
  还为这种感觉而眩了一眩,然后才看落楼里的情形。
  他一看,就看到五个女子。
  有一个女子,凤钗云鬓,显然是闺秀小姐,其余还有四名丫鬟,手里都亮着短剑。
  那四名丫鬟,从上面看下去,长得都似乎眉目娟好,那小姐却背向着他,遥遥坐在向江流的那一面,从白愁飞的角度,是无法看清她的容颜的。
  令白愁飞震讶的,不是这五个女子。
  偌大的酒楼当中,除了这五名女子,还有一名女子。
  穿着枣红色镶边滚绣的疾装劲服,却有一张似笑非笑、宜嗔宜喜、桃花春风的笑脸!
  白愁飞看第一眼,感到熟悉。
  再看时已感到亲切。
  紧接着下来,是一阵无由的喜悦,几乎要叫出声来:温柔。
  她当然就是温柔。
  若不是温柔,还有谁能这般宜嗔宜喜。
  若不是温柔,有谁能一张俏脸,便教桃花笑尽了春风?
  如果不是温柔,又有谁能将英气化作绕指柔?
  白愁飞未看见温柔之前,已感觉到温柔,所以他不是惊,也没有喜。
  像某些江湖人,在人世的旅驿里,已习惯无惊无喜了。
  只有初恋的人,才易惊易喜易受伤。
  白愁飞诧异的不是见到温柔,而是诧异为何自己看见温柔会感到惊喜。
  ——为什么呢?
  ——当日不是他把温柔气走的吗?
  温柔还是温柔,白愁飞还是白愁飞。
  但在三合楼的楼顶,此刻的白愁飞,俯身瞥见盈盈女子——温柔,一向傲岸冷淡的白愁飞,心中竟有了一丝温柔的感觉。
  这时候,王小石已来到了他的身旁,并看见了他脸上的诧异之色。
  故此,他也往前看去。
  他也看见温柔。
  以及温柔的刀。
  可知道什么才是温柔的刀?
  ——仿佛是初燃的灯影。
  ——好像是处子的眼波。
  ——依稀是情人的美。
  ——犹似是落花坠楼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