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瑞安《七杀》

被杀者

作者:温瑞安  版权:温瑞安全集
  这是谢玉的第七个目标。
  谢玉记得非常清楚,他杀第一个人的时候,他的心跳犹如“暴风雨”交响乐里的琴键,一下下的和着定音鼓的雷声,而他自己完全像置身于无处着力的漩涡中,那时候,他只记得一件事:
  --杀死他!
  在那短暂的一刻里,对他而言,比一切不醒的恶梦都还要漫长!
  过分的紧张、剧烈的兴奋、加上临场一切变化都未如预料,不受控制,使他完全乱了步,慌了手脚,完全只有靠自己的本能应变。
  应变的目标只有一个:
  --这人必须杀死。
  “要是杀不死他,自己、还有企图杀他的人、联络自己杀他的人,全都完了。
  所以那人必须死。
  那人叫做“木咀俊”,健硕、壮大、理平头,一件吊带背心,由春初穿到秋末,才甘心套件脏得像在雨后的地里打过滚的褪色夹克。走起路来,不管穿木屐、拖鞋,还是皮鞋、胶鞋,总是踢踢踏踏,仿佛要在大街小巷表示他的鬼魂到此一游一般的。
  木咀俊惯收保护费,菜市场的摆卖摊、街市的小贩,全都恨死了这个人。
  然而这个人偏又不死。
  他跟人打架,几个人打一个人,那人死了,警方抓不到他的杀人证据,他仍逍遥自在。
  于是终于有人要买凶手杀死他。
  谢玉就是这个杀人者。
  他接到这档“任务”后,是他第一趟生意,他一直都兴奋着,并没有像一般杀人者,先把杀人的订金任意地挥霍。他只是小心地、谨慎地、仔细地打听木咀俊的一切,跟踪他一段时间,留意他一切饮食起居,出没之地。他一直把这件事当作是“神圣的工作”。
  然后,他选择了木咀俊多半在宿醉膘妓之后,踉踉跄跄的走过那一带垃圾山径,踢着脚下胶鞋和着他那拉牛上树般的淫亵歌词时,谢玉无声地跳出来往木咀俊背后挺刀就是一刺。
  也许是因为木咀俊太过高大,身体实在非常结实,也可能是因为谢玉心里慌乱,黑暗里认不准部位,木咀俊并没有死,也没有倒下,且旋身过来,发出咆哮,与他格斗。
  他永远也忘不了木咀俊那时的神情。
  那是负伤的犬才有的目光,杀狠得像要把他撕裂成二十七、八块。
  谢玉的心往下沉,血气却往上冲。
  他已没有退路。
  他必须要杀死他。
  于是他紧握着刀子冲了过去。
  杀死木咀俊,是一件难堪又惊悸的事。
  这件事情几乎使他以为自己永远当不了一个杀手。至少,永远不可能成为一位好杀手。
  不过,这以后的“目标”,就好办了许多;至少,都没有木咀俊的生命力那么顽强:身中五、六刀后,还可以徒手跟他搏斗十几二十分钟,浑身浴血,居然还可以扑过来把他扭倒在地上。要不是他所选择的场地是不可能会有人在那时候经过的话,他就算最后能够得手,也必定在巡警手中手电筒的强光下,无所遁形。
  他经过那一次事件之后,他似宝剑在烈火中铸就了,他也开了窍,杀再难杀的人,也气定神闲,他杀人的方式归纳为十六个字:
  以静制动,谋而后动,全力以赴,一击必杀。
  他的刀子再染血的时候,他的手能不抖,眼也不眨,心也不曾多跳动一下。
  很快的,他已不用刀子。
  他手边有的是钱,足够他买子弹和手枪。
  有时候,是请他杀人的人负责提供。接着,他终于领悟到,如少年梦幻的落空,他确是杀人的奇才,也开始感受到杀人时兽性的乐趣了。
  再难杀的人,都不能令他产生畏惧。
  他仍然每次都必先仔细调查清楚,然后才下手杀人。他选择的时间、场地、方式,都使对方在这一次夺命的恶运里无法取得一线生机。
  在他其余六个“目标”里,有富商、黑社会头子、政客、武术教练、花花公子,还有一个放高利贷的刻薄老扫。杀这些人,肯定要比杀木咀俊还费周章,可是谢玉丝毫不觉得为难。他装扮成各种身分,去接近这些人,偏又不给这些人了解真正的他,等到时刻到来时,他一举杀之,再从容逃逸而去。由于他一向独来独往,不留线索,警方和死者方面的人,费尽心神耗尽力气都逮他不着。
  他对他杀人的技术越来越满意。
  他看准了杀人的一个窍门:杀人的人总比被杀的人能掌握到先机。
  “先机”是扭转乾坤。中国辞句里有:“制敌机先”,这先机是生死要门,胜负全在此中,换句话说,谁能掌握得到“杀人的主动”,对方就是“被杀者”。
  这个道理就像甲用双指夹着一枚钱币,乙用双指承于下方,当甲双指骤开而钱币往下坠落时,乙通常都来不及握住。其实甲、乙双方都是用脑神经去运作控制手指张开或合拢,但乙要等到甲的动作后才反应,总会慢了一刹那。当然,特别受过反应训练的人,譬如武术家等情形会有些不同。
  但同样的,这道理运用到实战的格斗上,要是某人突如其来给你一拳,纵使你的武功再好,也难躲得过去。虽然,你的功力很可能比他精深,但对方已经把握了先机,采取了主动,功力再高的人也一样会被击中。
  所以,武术家都锻炼自己的反应效率,能够不用大脑感应后才有所动,而是几乎无意识状态下亦可做出有利于自己的动作,躲开或转架,甚至及时反击对方--这时候,对方以为一击必中之际,决未料到你能在刹那之间做出有效的反击,于是“先机”反过来掌握在自己手中,而击倒对方。
  因此,谁掌握了“主动”,就等于掌握住“胜利”。
  谢玉知道杀人的诀窍是在:对方不知道你会杀他,一旦得知时,他已出乎意料,对方不是已回天乏术,就是已失去了原有的战斗力。
  往下的一切,就非常好办了。
  谢五在杀那位武术教练时,方式十分直接,从后头一直跟着他走完了一条街,当教练要步上道馆的楼梯时,他用钩挂牛肉用的尖铁刺,全插入他的背脊里去。
  这教练拥有五次擂台冠军的纪录,但这又有什么用?谢玉趁他剧痛之时,把他按倒在陡斜的阶梯上,手里的铁刺继续用力割戮。
  那教练力大无穷,在这样的绝境里,仍然一面惨叫,一面居然还能运用后蹬之力把他撑开。
  可是谢玉就在教练痛苦地回身时,利用藏好的一块尖石,对准他额头就飞扔过去,然后在他的门徒未抢下楼之前,已逃出大门,转入附近错综复杂的街弄去。
  这一次,他杀得干净利落。
  他知道那教练也杀过人,却不知道有没有他那么直截了当?
  他杀那位黑社会领袖的时候,方式也非常简单:那老头正在为一个同样曾在黑社会里叱咤风云的人物送殡,车子一部接一部,在烈日下排得很长,行得很慢,显示死者生前极有气派,死后备极衣荣。老头子就坐在大房车内拭汗。谢玉换上完全不像他的新潮服饰,戴上毡帽和太阳眼镜,用摩托车驶到了车边,掏出手枪,在老头子能有任何动作前,开了两枪,再向车胎发射了两枪,然后发动引擎,风驰电掣而去。
  在那样的行列里,任哪部车都难以越众而出来追赶他。而且,等他们发现出事时,谢玉早已在另一个转角处,放弃了摩托车,焚烧了身上换下来的外套、饰物;驾原先预备好的汽车而去。
  为什么他每次都能那么成功?
  因为是他杀人,对方不知道他要杀人,所以为他所杀。
  如果对方蓄意要杀他,而他又不能事先预知,那么,除非特别幸运,否则他也只好死定了。
  他的身分证里职业填的当然不是“杀人者”,而是“编剧”。只有这种收入多寡不定,行踪出没难测的“职业”,才适合他那“喧宾夺主”的“副业”。
  说来令人惋惜,他年少的时候,常有打抱不平的志气,原想当个侦探,或是警察,但到了后来,他什么也没有,三餐不继之余,还要看人脸色,终于一咬牙当上了“杀手”。其中那个花花公子和放高利贷的妇人,是他自己要杀的。那两个人,一个是用卑鄙手段抢走了他的恋人,而又抛弃了她,使她自杀身死;另一个是逼他中途辍学,父亲郁郁而终,全家进入悲伤岁月的罪魁祸首。
  也许,是这些郁愤不平的情绪,逼使他往“杀手”的路上走去。这当然违反了他的初衷,但在性质上其实没有多大改变。
  第一次杀人和现在这一次杀人,他的酬金暴涨不止二十倍,这恐怕是一门身价最易“涨价”的奇特行业。
  他只是负责杀人。
  要他杀人的“中间人”,叫做萧金洲。他算不上太了解这个人。
  萧金洲表面是个殷实的商人。他代理“乐声牌”的家庭电器,口口声声都向人说:“我好歹也算是乐声牌的分公司经理……”下面的话,都是往自己脸上贴金,掩饰自己自卑感的最好方式是自大狂,所以,背地里以及当面同事和朋友都戏称他为“乐声牌”。
  其实,如果光是这样看,那就不知道萧金洲胸中城府的深沉多疑。
  他这个“分公司经理”,却在新加坡、加拿大、三藩市、台北天母,都购有房子。他最聪明的处世之道是:通常人们都不怎么去防范一个笨人,只会把注意力放在聪明人的身上。所以一个真正聪明的人就是不要去当“聪明人”。
  不过这个抉择相当需要耐心、毅力和勇气:要一个聪明人不当聪明人跟要一个笨人不以为自己是聪明人,是同样不容易彻底做到的事情。
  萧金洲最大的买卖,其实是“杀手的联络人”:他负责替人命的买家去找“最适当的人选”,再夺取那人的性命。
  萧金洲当上这一行,也全属偶然。
  他本来是个相当不得志的电气小技工,因为替一个叫龙志的美籍华裔修理家庭电器,而渐渐相熟了起来。
  龙志生活相当讲究,居所设备豪华,萧金洲善于阿谀奉承,龙志个性粗豪,但粗中又极为精细,不过“千穿万穿,马屁不穿”,龙志却很喜欢他。有一次,萧金洲在他房里修电话录音器,偶尔听到龙志在内厅里,召集了三名杀手在密谋杀人的计划。
  萧金洲一听,当真是非同小可,龙志也想起萧金洲可能在房中,于是把他揪了出来,萧金洲吓待像枝棉花糖,跪地苦苦求饶,龙志念在对萧金洲向有好感的分上,饶他不死,并让他加入了组织。
  以萧金洲的个子与胆识,当然不能负责杀人,但龙志有很多“事务”,要人帮忙,他早年打过游击,十九年前在旧金山时就是一个杀手集团联络的主持人,颇为“客户”和杀手所信任。
  龙志在资料与联络网上,有意扩大,他这个“组织”似有实无,只有在执行“任务”的时候,他才会向“适当人选”说明人物、地点、价钱,因而,万一杀人者被逮着,“雇主”也不易有被发现的危险,而龙志机警过人,眼线密布,-旦发现情形不妙,立刻易名,抑或出国,要抓他的确不容易。故此,不少“客户”都要托他“买凶手杀人”,不惜付出颇高的代价。通常,龙志都拿出金额的五分之二以上,以作为他冒险的代价。
  萧金洲聪明滑头,很多方面确能帮得上龙志的忙。龙志晚年沉迷于赌博及色欲,把越来越多的“事务”,都交给机警伶俐的萧金洲处理。
  事实上,萧金洲把“一切事务”都处理得“非常妥当”。
  龙志是越来越信任萧金洲了。
  直至有一天,龙志突然被杀,勒杀于他的房中,他死的时候,萧金洲正亲自督导技工把一架冷气机装在警署侦讯组的办公室内。
  表面上,萧金洲仍是一位小经理,事实上,他引顺理成章地接管了龙志的大部分基业。
  然后他开始赚大钱。
  同时,他也“接管”了龙志的小妄:素月。龙志早年丧妻;他这个小妾跟他年纪起码相差廿五岁。
  素月在毫无选择的情况下,只有依靠萧金洲。萧金洲从进入龙家就等这一天,总算是给他等到了。素月也是个干练的女人,当然,萧金洲的工作也需要像这样的“贤内助”。在他的秘密档案里,至少有五个职业杀手,三个“非职业”杀手。
  他特别注意谢玉这个人。
  一、谢玉特别年轻,而且,他在干第一票的时候,相当不熟练,几乎就要失手,龙志不想再用他,但萧金洲却认为还是可以给他机会试试。果然,在第二次“买卖”之时,谢玉便干得干净俐落。甚至可以这样说,谢玉是萧金洲一手“提拔”起来的。
  二、他仔细分析过谢玉的性格,这个人对是非善恶观念很强,换句话说,当冷酷无情的杀手不甚适当,但却在将来可以收纳为忠心的部下--萧金洲打算再干两、三票,便移居外国,到时候,他对这儿的“鸡肋”,打算让谢玉和另一个向他负责,他就可以既不必冒险,又可以坐享其成了。故此,他必须要“物色”一些会感恩图报,不至太泯灭良知:“唯利是图”的杀手。他不希望像龙志一般找到像自己的这种人,要不是有他这种人,龙志现在准还活着,挥霍着他奢华的享受。
  三、其实,龙志是谢玉枪杀的,虽然,谢玉并不知道他杀的人就是他的上司--他算是新近加入进来的,一直都是萧金洲代替龙志指挥,他甚至不知道萧金洲还有个被他杀死的上级。
  职业之故,萧金洲对谢玉感觉到特别亲近。
  所以,他才把杀钟秀兰的任务交到谢五的身上。
  另外的一个原故,是他发觉有其他的杀手“中间人”直接联络谢玉,像谢玉这样不能算昂贵的价钱和一流的手法,当然很多人想把他收为己用。
  谢玉是他栽培出来的,他不能让别人喝他亲手所掘的井水。
  为了使谢玉不生异心,他必须多给谢玉一些工作。
  其中一项工作就是“杀掉钟秀兰”。
  “杀掉钟秀兰”这件事,对萧金洲而言,也很有一些特殊性--最大的不同点是:通常都是别人让他找凶手杀人,所以杀人是有钱可拿的,他也曾请旗下的杀手为他杀过一些他的“仇人”,当然是凭着他和杀手之间的“情谊”下令的,所以,也不必付太高的代价。
  但这次要谢玉杀钟秀兰却是要付钱的。
  跟往常的“规矩”一样,杀人前,先付一半定金,完成以后,即刻付清。
  因为杀钟秀兰的任务比较特殊,他一定要谢玉露脸,以致人人都以为有一个年轻人对她强暴未遂,才杀了她,这样,就可以把这件案子跟自己完全脱离关系了。
  那当然是因为钟秀兰与自己的关系太过密切之故,他也曾嘱人杀死一个一向都瞧不起自己的上司,一个不肯把租屋贱价卖给自己的老太婆,还有一个本来可以继承龙志产业的子侄,但那些事都全不需要他来费心,也不需要杀人者故意亮相,因为警方根本不会怀疑到他的身上来。
  至于钟秀兰就不同。
  钟秀兰就是那个坚守祖业老太婆的外孙女。他杀了老太婆后,对这弱女子施加压力,但遭到钟秀兰的坚定抵抗。他就完全改变了面目,变成一副照顾、关心孤苦无依女子的善人,然后带她出去,获得她的信任,让她感觉到一种父性的慰藉,然后就奸淫了她。
  钟秀兰是一个柔弱如花的女子,萧金洲趁醉蹂躏她的时候是残暴的;她虽然在不可自拔的昏迷中,但所发出来的娇弱的哀鸣,无疑令人心碎,但是会使长期装扮成规矩小生意人的萧金洲更有兽性的冲动。
  凌乱的床单和殷红的血迹,使萧金洲在事后有点舍不得那比床单还更白得柔和匀称的胴体。
  萧金洲抚摸着她在雪白肩上形成柔和而刺目的黑发,表示要娶她为妻,但要她放弃祖屋,照他原来压杀的价钱更低三成,理由是他的生意濒临失败,而他已经和她两位一体,再也不分彼此了。
  钟秀兰充满善意的心灵里,是分不清崇拜或痛恨一个夺去她贞操的人,当然,她并不知道这个人早已夺走她唯一的亲人,而且还将夺取她剩下的一点产业。
  她终于像不设防的城市,连同财富与子民,都变到敌人手上,钟秀兰没有让这个“潦倒”的“丈夫”付任何款项,她把产业改为她和他共同拥有的名字。萧金洲拥有了一切之后,他就像把钟秀兰这一朵开得正娇艳的花,看得喜爱就摘了下来,兴高采烈的看上一段时间,然后就把她给忘了。
  等到萧金洲再记起的时候,已经是他准备再干两票就移民外国之际。这时,他一方面受素月所逼,素月是不允许有钟秀兰的存在的,而且,他也不敢得罪林素月,因为她也掌握了部份龙志的人手与产业;同时,在另一方面,他又想要钟秀兰的产业,不喜欢她跟他对半分配。
  何况,钟秀兰已渐渐发现自己受骗,正在凄凉地打发他这个人。她还是个刚成年的纯洁少女,这件事要是传开去,很容易让萧金洲身败名裂,他是个要走也要走得“衣锦荣归”的人。
  萧金洲决定杀了她。
  杀了她,那整幢大楼,都会归于他的名下,他一定要做得不教人生疑。
  谁教钟秀兰长得那么美腿?当日,连他也禁不住动了心,所以,派谢玉去杀她准没错儿。
  要是谢玉色心大动……那也无所谓;他把一根未燃尽的烟蒂弹飞成暮色里一抹金光。
  钟秀兰伤心的时候,总是要想到她的外婆。
  她父母亲死得很早,父亲死在日本人侵略的时候,人虽死了,但房子并没有被毁掉,母亲含辛茹苦,跟外婆撑起女人和男人以及工人和佣人的一切责任,供她读书,把她抚养成人。
  她后来才知道,母亲为了不使那一幢父亲给她的房子守不住,有一段时候,不惜到夜总会去唱歌,以母亲的姿色与歌喉,就算不太适应现场的方式,也肯定会红起来的。
  等到他们生活渐渐好转时,母亲也惹上了祸。
  一个追求她不遂的现场客,在大醉中向她淋了镪水,结果,母亲死了,淋镪水的人也被判了十五年,在狱中自杀身亡。
  这打击如同晴天霹雳;坚忍健硕的外婆坚定地抚养她成人,并为死去的女儿及女婿紧守这一幢大楼。
  外婆常常担心的是她,那常是因为她看到小鸟受伤了,她就伤心;看到蚂蚁死了,她去埋葬它;外婆忧虑的是,这么善良的一个小女孩,在这世道人心皆险诈的社会里,将来不知要受尽多少委屈,吃尽多少苦楚。
  但她见到那稚气的眼神,专注在院前花间飞蝶溜达的侧脸,在阴凉的树影下,充满了世间最纯真的欢喜,她也不忍去告诉伊太多残酷的事实。
  所以,她一个人和一意要以不合理价钱夺那块地和楼宇的人力抗。
  外婆也意料不到,对方会为了一幢房子、一块地而杀人。
  她来不及告诉钟秀兰一些什么。
  钟秀兰只知道萧金洲是常上她们家去的叔叔。她因为外婆常常用冷峻与敌视的眼光对待外人,尤其用鄙夷的口吻对付这位萧叔叔,感到无限的歉意。
  等到萧叔叔在外婆身后事上竭尽全力来帮助打点的时候,她的歉疚就越发强烈。
  顿失亲人的她,对萧金洲父性的安抚,更加有一种依依的感受,看惯风吹花开、蝶舞蜂飞的她,却不熟悉人竞如豺狼一般狠心。
  她在学校里,成绩名列前茅,很多男子对她倾慕,但她总不动心,对她而言,那些同学都只是性别并不分明的大孩子,她特别向往入世成年男子的情怀,偏偏她只是从书本上揣想,而对这种情调一点也不熟悉。
  钟秀兰对人情世故的理解,绝对不像在学校的成绩那般遥遥领先。她也不至于太过喜欢萧金洲这一类型近乎圆滑、过分精明的男人。不过,对他倒有一份依赖的安全感。
  何况在那一段期间里有很多一个年轻女子无法应付的事情,都由萧金洲主动地帮她解决,使她对他更有一种父性的依赖。
  她失身给他的那个晚上,她还纯真可爱的向这位父执辈透露她的心事;她对一位最近追求她的男孩子很有好感,他没有出现的时候,她常惦念着他;他出现的时候,她又因为羞怯而躲开他。
  她喜欢男孩子那双深邃的眼睛,仿佛里面有很多令人心动、令人心折、令人心痛的故事。
  她好想知道这些故事。
  她把这些都跟萧金洲说了,萧金洲只是不经意的问她:男孩子怎样结识的?
  钟秀兰喜欢浪漫的邂逅,然则她跟这男孩的相遇,也是一般浪漫美丽,她在晨跑的时候遇上了边跑边打拳的他,他每次总是眼神一亮。
  无论装得如何不经意,总是眼神一亮。
  不管掩饰得怎样自然,难免眼神一亮。
  就这么一亮间,钟秀兰觉得很喜欢,从这一点上她觉得自己是与众不同的,在男孩的心里,自然更加与众不同。那感觉就像早晨的阳光都只眷顾在她一人的身上。
  这感觉真好。
  直至外婆撞车逝世后,男孩子在葬礼上也来过,那时候萧金洲正在忙着打点一切,没空去理会她,男孩子坚定的眼神给予钟秀兰脆弱的心灵莫大的安慰。
  萧金洲听得很有兴趣的样子。当天晚上他就下迷药玷辱了她。她不知道这一番话,告诉了萧金洲,无疑通知了他,他遇到“对手”了。
  萧金洲做人处事一向都“先下手为强”。
  钟秀兰失身给萧金洲之后,就跟那男孩子断绝了一切来往。她咬伤了嘴唇,哭肿了眼睛,再也不爱梳头,再也不喜欢照镜子,自己觉得自己像一具行尸。这样过了一段时期,然后,她把未来幸福的寄望,全然移转到萧金洲的身上。
  萧金洲却没有好好待她。
  他这个人,对待女人,就像对待他养的狗、种的花、买的车一样,都是“玩物”。
  在开始的时候,他对小女般娇憨羞怯的钟秀兰也许还有一点悯香借玉之心,可是很快的他便当她是一个“女人”,一名已经完全属于他的普通女人。
  他仍“按部就班”地进行他的计划。
  首先是唆使钟秀兰找律师换了张两人共同拥有的屋契,再下来是冷淡她、疏远她,这使得钟秀兰不知道自己犯了什么过失,终日以泪洗面。
  萧金洲心里知道,只要钟秀兰一天不死,屋子仍是她的,他不能变卖出去;另外,钟秀兰的同学里,有不少已出来做事,有的还是记者,新闻从业员,甚至还有警察,这件事要是闹了出去,对他而言,是相当不利的。
  何况,他曾经叫人杀掉她的外婆。
  而且,他移民外国的事已经逼近了,他不想再拖下去。
  他决定要杀掉她的时候,钟秀兰从不知道自己有什么使萧金洲不满;她更加觉得自己对他一点也不了解。
  所以当萧金洲要约她在和合城中心大门前广场见面的时候,钟秀兰还以为是感情上一个重大的转机。
  她刻意打扮了憔悴中的自己,满怀希望的去赴约。
  萧金洲交代这个任务给他的时候,按照往常一般,没有说明什么理由,比较例外的是,通常都给予期限,但场地和方式则由他自己安排,不过,这一次却言明了地点、时间和方式,显示出被杀者是一个跟他相熟的人。
  还有一个特别之处,就是萧金洲附加了两句话:“你弄她上车的时候,要令她发出一些异常的举动,譬如尖叫还是什么的,至于你装扮成怎样,那是你的安全屏障;另外,你载她到五十八号山径,要做什么都可以,我约莫在三十分钟会赶到,你在我到了之后才杀人,因为我有话说。”
  “清楚了没有?”
  谢玉点头。
  五十八号山径其实是一处偏僻的田野林间,有黄泥道路可供车子驶入,并不是什么山径,那是他们之间一个共有默契而编号的所在,那同时也是杀人的好地方。通常,被杀者呼唤得再大声,也不过只吓走树上的松鼠。
  倒教谢玉感到兴趣的是萧金洲一反常态的方式。
  萧金洲要亲自出马,而且,在他的指令里,似乎暗示谢玉不妨向女事主施暴。
  谢玉是个聪明人,他很快就意识到,萧金洲是一向都很重用他,怎会这次只叫他杀一名全无抵抗能力的弱女子?这对一个自视甚高的杀手而言,的确含有侮辱的成分。
  萧金洲的用意当然不是要侮辱他:而是这将被杀的人,一定跟他有密切的关系,所以,萧金洲才要自己露脸,装成色魔的模样,劫持那被杀的女子,引起路人的注意,扬长而去,这样,警方才不会疑心到他的身上。
  一个杀手要露面,才是件危险的事。
  萧金洲选中他来执行,显然是知道他有这种能力与胆识。
  萧金洲,按照往例,先交给他一半订金。“另一半,完成之后,现场给你。”
  谢玉知道他现在所要做的两件事是:一、先乔装打扮,纵然他“亮相”,也不能以“真面目”示人;二、再偷一部汽车,用来劫持“死者”到五十八号山径。
  化妆和偷车这两件事对谢玉而言,几乎等于在跳动不已的车上跳一场劲舞,没什么分别,都是轻而易举的事。
  萧金洲在车子里很快的就发现谢玉和他的车子出现在广场前的停车地段上。
  他心里想:饶你千变万幻,我还是能衔尾巴。
  然后他盯住谢玉的车子往钟秀兰那儿缓缓驶去。
  钟秀兰穿着有些宽松的衣裙,从阳光下看去她似乎连衣服都透露着一种纯洁的喜悦。这使得萧金洲心里头隐约有些不舍,但他又不得不杀她。
  --如因一念之仁留下她,有一天,她知道了自己的一切,就会么过来报仇,合乎了电影、小说里复仇的故事,那又何苦?
  --何况,他要挣脱她的纠缠,以及用最快的方式,来取得她手上那块日渐抢手的地皮。
  --算了吧,无毒不丈夫,怎能这样婆婆妈妈!
  萧金洲这样斥喝自己停止了仁慈的念头。
  眼前的钟秀兰微蹙着秀眉,不断的在看腕表,怕失约的心情连她的衣裙也显得脆弱起来,萧金洲开始也觉得有些不忍心。
  --谢玉会动色心强奸她吗?
  萧金洲为这一点很有些不快,但理智上他又倾向:如果谢玉真的干了,那会更像一个强奸案件--这对他有利。
  不知怎的,萧金洲心里总有些滋滋嗒嗒的,不大好受。
  --谢玉这小子,也真沉得住气,一直没有上前。
  就在他起到这一点的时候,轧的一声,谢玉的车子突然横出,在钟秀兰身前骤停,这一下,引起很多人的注目。
  --好小子,果然有办法,令人一下子便留下深刻的印象!
  谢玉出得车来,萧金洲从车前镜里望出去,不禁暗喝一声彩。
  --那小子黑衣银扣,弄个爆炸型的假发,倒真像个PUNK,连我都差点儿认不出来。
  谢玉用梳子扒了扒头,旁若无人的神态。钟秀兰的神情,很是诧异,谢玉双唇迅速地翕动着,像跟她说了些什么。
  然后谢玉突然用车一拍,把她推入车厢里,钟秀兰不由自主地发出一声尖叫。立时,很多路人都伫足探首,要看究竟,但谢玉呼地开动了车子,风驰电掣而去。
  --这小子果然精彩,手法干得干净俐落,要他使钟秀兰尖呼一声,果然不多不少,只叫一声,这一带有她的熟人,这下可“证据确凿”了。
  萧金洲立即开动车子,往相反方向驶去,他预算先到一家水果店买些水果,再到礼品店买礼物,然后进入“高仕俱乐部”的私人休息处,再从后门离开,开车上五十八号山径,预计到达那儿只需二十分钟。
  至于他这段时间的行踪,他会安排两个人承认他在俱照部的寝室里与他们通过电话。这两人同时也是他“业务上的密友”,虽然并不知道他这段期间去干什么,但如有需要,一定会坚持以上的供词,跟他配合得天衣无缝的。
  所以萧金洲只觉得自己有点残忍之外,一切都很放心。一个男人感觉到自己残忍的时候,那感觉通常都是愉悦的成分大于不愉悦的。
  钟秀兰说什么都不相信萧金洲对自己竟会残忍到这个地步。
  可是现在她不得不相信了。
  因为她看见萧金洲的车子正往林子驶来。
  停车后,萧金洲施施然的走了出来,一点也不像是被人胁持的样子。
  钟秀兰突然觉得他是一头披上人皮的兽,比一切兽更卑鄙无耻的是:他的确是人!
  她感到要被踩碎了的悚惧。
  萧金洲看见钟秀兰身上的服饰完好,不知怎的,竞似乎感觉到有些安慰。
  萧金洲走上前来,有点留恋似的望了钟秀兰一眼,开章明义地轻咳了一声,然后说:“本来嘛,你就要死,我也不必来这里送你一程,不过,有件事,我总觉得应该向你交代一声,好让你死得瞑目一些。”
  林间掠过些微的风声,静得像整个下午的收音机都在播着自然的讯息,对都市人而言,简直有些不像真实里的宁静感觉。
  “你外婆是我叫人杀的。向你妈妈泼镪水的是我弟弟萧四发,他因这案件而自杀,我必须为他报仇。”他用血红的长舌舔了舔上唇,干笑了一声道:“我只有一个弟弟。我母亲为他伤心病发,不久身死,我也害了你全家,不在乎多杀一个你。”
  然后他看着用雪白的手指紧紧掩住下额、悚惧中的钟秀兰,用他惯常发号施令的语音问:“明白了没有?”
  接着他向谢玉“下令”:“她,可以死了。”
  他这句话,无疑就是“最后判决”。
  钟秀兰生命的“最后判决”。
  谢玉点头。
  他自靴间“啸”地抽出锋利的刀子。
  萧金洲心里不禁更为嘉许:谢玉是有手枪的,但用小刀杀一个弱女子,无疑更像是情杀或奸杀什么的。
  萧金洲也赞赏谢玉的善解人意和设想周到。
  可是他不知为什么,也有点不忍心看下去。毕竟,那是跟自己一起温存过的肉体。看着她哀吟、流血、死去,总会有些不忍。何况,钟秀兰一直都很乖,并且非常听话。
  就在这个时候,谢玉突然做了一件事。
  他一个箭步,已窜了过来,在萧金洲能作出任何反应之前,刀子已刺入了他的心房。
  萧金洲痛苦地捂胸,谢玉拔刀,鲜血自伤口激涌而出,他侧身进步,刀锋一捺,右颈大动脉上又割了一刀。
  萧金洲痉挛出弱小动物般的哀鸣。
  谢玉在萧金洲的尸体上加了几拳几脚,再扯破了他的西装,取走了他口袋里的钱,点算一下,钱额肯定超过他原来应有的数目,一面冷峻地道:“这比较像是劫匪干事情。我待会儿送你到离这儿不远的破屋去,把你绑起来,蒙上眼睛,就装成我绑了你,要挟萧金洲给赎金,萧金洲来这里交钱,跟绑匪发生冲突,当场死亡,绑匪心虚,不敢回来,你只要在两个小时之后,即五、六点钟的时候,大声叫嚷,一定会让耕作完毕回家的农人听到,过来救你的,你装作什么也不知,便可以了。”
  谢玉已在车上告诉她一切,她原本不敢置信,可是,萧金洲也亲口说了,她没有办法不相信比铁还冷的事实。
  谢玉在杀她之前,仍用他惯常的方式,打听这个“被杀者”的一切,很快便推测出两件事:
  一、萧金洲和钟秀兰的关系。
  二、萧金洲要杀钟秀兰的原因。
  他反复思虑,最后作出一两个决定:
  一、他不能杀钟秀兰,因为他不忍心。他过往所杀的人,就算不是该死的,也不能算是善类,钟秀兰显然完全无辜。他一向惯有的侠义心肠不能让他这样做。
  二、他不能阻止这件事,否则,他不杀钟秀兰,萧金洲也会叫别的杀手杀死她,甚至连自己也杀了!
  所以,他决定杀了萧金洲!
  反正,杀了萧金洲,凭他的身手,一样会有别的中间人。
  当然,他其实就是钟秀兰在晨跑时偶遇的那个眼神里千言万语的男孩子。
  而萧金洲成了他的“第七个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