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瑞安《大阵仗》

后记:从清道夫到打更佬

作者:温瑞安  版权:温瑞安全集

  我以前的武侠小说“几乎”没有女主角。中国武侠电影大师张彻,他的作品里有一种别人无法模拟的阳刚之气,女主角往往是“点缀”或“陪衬”。也许少年时看他的片子较多,受了他的潜移默化。但在我新近的作品里,不能免俗的也不想免俗地有了女角,而且常常不只一个。常常写到告一段落的时候,拿给楚蝉衣看,问她对这个人物的印象如何,听了她的看法,再写下去,虽然,她比较唯美,很多意见我不一定同意,但对我下笔有一定的影响。

  武侠小说喜欢塑造英雄美人,因为他们的生活多采多姿,而且性格往往极端化,遭遇也十分奇特,事实上,捕役衙差在江湖里是不可或缺的人物。一个英雄可以暂时不作英雄,但一个捕头不能不管“闲事”,因为那就是他们的“正事”──当然,也有比强盗还不如的捕役官差,这也是小说里的好材料──而且在黑白正邪间选择,也比任何“武林中人”更尖锐逼切。

  除了“四大名捕”,最近我也写了各类不同层次人物的故事,譬如相士李布衣、医师赖药儿、贫贱子弟关贫贱、游侠纳兰、白衣方振眉、七大寇的首脑沈虎禅、内厂高手、朝廷高官、东瀛武士、世家公子等。

  英雄侠士、武林豪杰的故事太多,其实,江湖的运作还是清道夫到打更佬维持的。

  当然,在古代很多东西都不是书里所写的情形,他们不是这样的谈话,不是这样的恋爱,思想方式也不是这样子的。如果撰写历史的时候犯这种错误,是不可原谅的,但写小说却不需要如此严格的限制。现在读者读武侠小说,不一定为了重温古典的气息,可能更重视的是传统里如何注入了现代的精神,古代的人失恋会很伤心,现代的人也是,虽然失恋的方式、表达、反应都不甚相同。从前的人恨一个人想杀了他,现代的人恨一个人的时候也会也这种想法,不过,幸好人有理智,知道这样做无补于事,社会上有法律保障,有警察维持治安。古代捕快也站在这同样微妙的位置上。冷静而聪明的读者都知道,武侠小说常是假借法理来不法。侠士替天行道,其实他也无权杀人,而在小说里的办案过程中,捕快在执行任务时造成的杀伤与破坏,往往是逾越了他们的职权,甚至是不合法纪,相当个人英雄作的。

  这是一种讽刺,对作者和读者都是一样。“儒以文犯法,侠以武犯禁”,在武侠小说里,这两件事合起来变成同一件事。

  稿于一九八二年八月五日:新加坡新明日报汇来“神州奇侠”稿酬
  校于一九九一年二月八日至廿三日;七返马照料母病危侍疾(3rd PART)
  再校于一九九七年四月十六日:濠江小挫,康凌重归,我派壮大,趁机戒赌,秣马厉兵,徐图进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