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大厮杀(上)
这个故事,极之特别,看的时候,要小心一点。
尤其是第一部分,由于是在一种相当特殊的情形之下和我发生关连的,所以叙述的方法,也比较特别。至于究竟是在什么样的特殊情形之下和我有了关连,以后自然会说明。现在不说,一来,免得破坏了第一部分所应有的那种特殊诡秘的气氛之外,也是说故事的手法之一。
在第一部分之中,有一些叙述,是我看到的,有一部分,是我想到的,有一部分,是我知道的。我并不参与其中,但是却又像是正和所发生的事在一起一样──这是其特殊之处。更多的是和白老大商讨时他告诉我的资料。
所以,需要先说明一下,那么各位在接触这个故事之际,就可以知道,在第一部分,哪些是我的联想,哪些才是真正发生着的事。
听起来好像很复杂。其实一点也不,看下去,自然条理分明,十分容易了解──我已叙述了那么多故事,大家都应该对我叙述故事的本领,有一定的信心了,对不对?
闲话少说,言归正传。
月黑风高,大约有二十个人,一色黑布包头,黑羊皮紧袄,结着绑腿,穿着快鞋,在滩上疾走。
滩,是江滩。
江,是金沙江。
金沙江全长超过两千公里,是长江的上游,整条江,江水汹涌澎湃,在崇山峻岭之间奔驰,像这样满是卵石的江滩,随处可见。尽管有着江滩,可是江水还是急湍,凶狠,在黑暗之中,翻腾的江水,喷出一层一层的白沫,犹如一个硕大无朋的怪物,正在舐舌,溅出唾沫,要把它能吞噬范围之内的一切都卷吞下去。
在那群疾走者的身后不远处,沿着江滩,可以看到密密麻麻搭建着的窝棚。
窝棚是用木板、草苫、芦席搭成的一种居住的所在,虽然是供人居住的,住在窝棚中的,什么样的人都有,最多的,自然是来自川西,向西走,进入西康境内之后,再一直向西,来到这段金沙江的穷人,成千上万的穷人,一直向西徙移,来到了这个他们简单的生活之中,以前从来也没有听说过的地方的原因,是为了黄金。
黄金!
这种自古以来,就引起了不知多少争掠抢夺,引起了不知多少纷争纠缠,几乎把人性丑恶的一面全都引发出来的矿物,周期系第一类副族化学原素,原子序数第七十九,摄氏在二十度时比重十九点三二,熔点是摄氏一○六四点四三度,有着许多其他物质所没有的特性。
例如它的延展性,它的不易变,自然,更重要的,是它一直被人类当作是衡量价值的标准。
它的另一个特性,是在所有的金属之中,只有它可以独立地出现,其他金属,皆和许多别的物质共存,共存体的矿石,要经过提炼,才能是金属独立出现,黄金自然也有和其他物质共存的矿石,但是它也以独立的形态存在,纯度极高的天然金块,在世界各地,都有发现,一到手,就是纯金,不必经过提炼的手续。
发现纯金块的地域,多半是有着湍急水流的河滩、峡谷,北美洲西部地区,是著名的纯金块出产地区。另一个盛产纯金块的地区,由于交通不便,文明闭塞,而且由种种恶势力蒙上了一层极度神秘的色彩的,则是在中国西康省的那一段──金沙江从青海省和西康省交界处的特利彭渡口向东南延伸,蜿蜒一百五十公里,到卡松渡口为止。
这一百五十里的江流,是名副其实的“金沙”江,江水在非泛期,最深处也不会没顶,湍急的江水底下,全是大小不同的鹅卵石。早年,据说,只要淘起一箩鹅卵石来,其中就必然有闪闪生光、夺目生辉的大大小小的金块。
大的金块,可以比人拳还大,小的,可以小如粟粒,不知道在多少万年之前,它们在高山峻岭之上,或者在岩石的缝里,或者在古树盘虬的树根之中,作为地球无数组成部份之一,存在于地球上。然后,湍急的水流,把它们冲刷下来,在汹涌翻滚的江底,随着泥沙或石块滚动着,在不知什么所在,它们停止了移动,就此默默躺在江底,再也不动,直到被人发现。
人类最初是如何在江底发现这种闪闪发光的金块的?这已经不可考据了,或许在几万年之前,江边有了原始人的足迹时,这种闪亮沉重的金属块,就已经引起了原始人对它的好奇和珍爱。
原始人要金块来作什么呢?由于它的沉重?拳头大小的金块,比起同样大小的石块来,要沉重不知多少,在抛掷出去的时候。也能产生更大的力量,击中目的物的时候,也就有更大的杀伤力。原始人用金块来狩杀野兽,一定比石块有效得多。
这可能就是原始人珍爱金块的原因之一?
别笑,一个时代,有一个时代的价值观,在原始人的时代,能使猎物增加,食粮不缺的一切,在原始人的生命中,就有着至高无上的价值。
在人类逐渐进化的过程之中,总有些特别聪明的才智之士,会把许多偶然的发现,逐点逐点累积起来,变成智慧,不知自什么时候起,人类发现要熔化这种闪亮的金块,并不是太难,许多米粒大小的小金块,可以在熔化了之后,变成大金块。
大金块可以再融化,可以通过一定的工艺程序,变成任何形状。
于是,黄金的用途便不单止于投掷野兽了,它有了新的价值。再久而久之,当人类发现这种闪亮的东西,它的光辉,竟可以经年累月,绝不减退时,它的价值,自然又进了一层。
几万年下来,终于有一天,几个披着兽皮的边民,偶然拿着在河滩上捡来的金块,遇上了穿着衣服的,来自遥远的中原的文明人,发现文明人对金块的喜爱,远在他们的想像之外的时候,黄金的现代价值观,就开始确立了。
幸运的土著,在文明人处,用金块换到了他们所需要的物品;不幸的土著,由于手上有着金块,遭到了文明人的杀害──他们之中,有的只怕至死也不明白,何以那种在江边随手可以捡到的东西,会引得一些人起了杀机。
又不知过了若干年,这段江的江滩和江底,有着大量金块的消息,终于传了出去。
遍地黄金,随手可拾啊!
还有什么比这个现象更吸引人的?于是,开始是一小批一小批,攀山越岭,千里跋涉,远赴这满是黄金的地域,终于,一大群一大群,成千上万的人,各种各样的人,都涌向那里。
如果人类是一种理性的生物,是一种天性和平的生物,是一种不带侵略性的生物。
如果人性中有公平。不贪婪、不凶残、不自私……简单说 句,如果人类不是人类,而是一种秉性和人类截然相反的生物的话,那么,情形就十分好。
再多的人涌到江边来,大家各自把自己捡到的金块收起来,谁肯起早落夜,谁肯冒险涉到水深及腰的急流中去,谁机敏过人,凭脚趾踩踏的感觉就可以辨出那是卵石还是金块来,谁肯向江水更汹涌的上流去,谁就可以得到更多的金块。
得到更多金块的人,会引起其他人的艳羡,但人人只要肯付出,也一定可以得到更多的金块。
那有多好。
只是,可惜的是,人类是人类。
于是,当大量的人涌到江边的时候,人类必然的行为就发生了。
有的人,自己不辛辛苦苦地去捡拾金块,当他人半个身子浸在冰寒彻骨江水中的时候,他们在火堆旁喝酒取乐,磨着他们的利刀,然后,当人家带着金块,抱着疲乏欲死的脚步,蹒跚地沿着江滩,回到简陋的栖身所的时候,利刀挥动,结束了地人的性命,他们得到了他人的金块。
也有的人,拥有更多的杀人利器,更多持有利器的人,冲进了一段江流,在利刀挥动之下,声称这段江是他的私产,任何人要在这里捡抬金块,必须听从他的分配。
自然会有人不同意,可是不同意的人,唯一的结果,是他的冒着鲜血的尸体,顺着急湍的江水翻腾出去,清澈的江面上,白色的水花上,溅起鲜红的血水,等到血水越翻越多时,自然而然,这段江流,就属于私产了。
真正捡拾金块的人,依然在豁出生命捡拾金块,但是他们得到的,却再不属于他们自己所有的了。
更有的人,运用更强大的力量,抢夺已有人占领了的地区。 切全是在弱肉强食的法规之下自然进行,优胜劣败,好像谁也未曾发出过什么怨言,都认为天下事,就是应该这样的。
于是,在众多的人之中,就产生了一种特殊的人,这种人,生在世上,唯一的行动,就是杀人,奉命杀人,杀了人之后的后果如何,杀人的目的如何,他们一概不理,他们只知道,当需要他们杀人的时候,他们就只有两个选择,杀人或被杀。
即使是这种人,也不会选择被杀的,所以,杀人其实是他们的唯一选择。
这种人,在江域,有一个特别的称呼:“金子来”。
金子是不是来,来得是多还是少,就得看他们杀人是不是够狠、够快、够多。
“金子来”,多么动听的一个名称,可是这个名字,是浮在鲜血上的,就像浪花浮翻在江水上一样,也正像浪花一样,眨眨眼就会消灭,而又一定有新的浪花替代。
在经过了几百年,或者上千年的弱肉强食之后,江边的形势,几乎已经固定下来了,形成了一种“社会组织形态”──这是人类秉性的最伟大的发挥,就像金字塔是人类最伟大的建筑一样。自基层起,一层一层上去,到最顶,就只有一块石块,这块石块,是真正的统治者,下面一层一层,各有使命任务,自然有种种法规,令得连最底下的一层,一动也不能动。
经过几百年或上千年的混乱残杀,自人的身体中迸溅出来的鲜血究竟有多少,也无可追究,总之,如果那么多的鲜血,是在同一时间涌出来的话,那么,清碧的江水,肯定会成为一片赤红。
至今,河滩上和河底的鹅卵石中,还有一种,全部或局部,呈现一种暧昧的、诡异的赭红色 不信可以比较一下,这种赭红色,和乾了的血迹,简直一模一样。据说,那就是历年来在江边流血的人的血凝结而成的,这种石头,倒没有什么特别动听的名称,就简单地叫着“凝血石”。
到了大约距今不足一百年之前,在金沙江那一百五十公里的江岸,大约有了三座“金字塔”──三股庞大的势力,控制着一切发现金块行动的运作进行。
势力最庞大的一股,来自四川西部的秘密结社组织:“哥老会”。
另一股,是康藏边境的土著,成分十分复杂,包括有当地土司的势力、宗教的势力,和彝族及其他少数民族的头领所组成的一股联合势力,自称“西鹰真煞”,那是彝族人之中,最凶狠的一支,黑彝人的语言,意思是“江的主人”,表示整个金沙江,原来就是他们的,别人全是入侵者。这一股势力之中,也不乏有精通文墨汉语的人物,就为之定下了一个相当有气派的名称:“鹰煞帮”。
另一股势力,组成份子更是复杂,几乎全是来自全国各地的亡命之徒,听说有一条金沙江,遍河滩全是黄金,把他们吸引了来的,也有作好犯科,身上背着血债的,也有的是逃兵,也有的是穷得走投无路的,形形色色的亡命之徒,涌向金沙江,发现自己不属于任何势力,于是自然而然,形成了一帮,其中,甚至有印度的和西方的亡命之徒在内。这一帮,被称为“外帮”,人数虽然较少,但其中不乏聪明才智之士,懂得如何争权夺利,所以可以和哥老会、鹰煞帮鼎足而三。
至于地方官府,不是震慑于这三股势力的庞大,就是乾脆结伙,坐地分赃,那里还顾得什么秩序法律,那一带江域,在这个时期,可以说得上是世界上所有罪恶的大集中,在诡异、神秘、罪恶的气氛之中存在,和原始森林一样。
在那疾走向前的二十个人身后,密密层层的窝棚,本来,就算是夜深了,总还有点点灯火在黑暗之中闪烁的──那里聚居了将近三万人,总不可能在同一时候,都进入睡乡。
从各地来的娼妓要迎客送客,赌馆更是通宵挤满了人,没有筹码,来来去去的全是金块,掌骰的人已练成了本领,用手一掂,就知道手上的金块有多重,比用秤来称还准,有酒馆子,红着眼的汉子一面撕着野兔腿,一面喝着酒,话题不离那里来了一个婊子,功夫好得叫人吃不消,或是什么什么人,找到了一块比搏浪鼓还大的金块。
可是,今天晚上,自从那二十条汉子一离开这一区,四方八面,响起了一阵急骤的铜锣声之后,一切全都黑了下来,静了下来。
就算这时,有人在窝棚和窝棚之间,慢慢地走着,也会有一种这里根本没有人的感觉,虽然明知有三万多人正在黑暗之中。
哥老会的一队“金子来”出动了。
“金子来”一出动,关系着整帮人的命运,在行动还没有结果之前,整帮人,或是聚在这一区的所有人,不论是身怀绝技的赌场郎中,还是颠倒众生的标致娼妓,或是才带了一大箱烟土前来换取金块的商人,全得在黑暗之中静下来,用自己所信仰的各种神佛之名,为“金子来”祈求胜利。
在这种情形下,不论是大人小孩,没有人会轻易出声,婴儿除非是熟睡了,不然,做母亲的,都会把乳头塞进婴儿的口中,阻止他们啼哭。
二十条剽悍绝伦的汉子,在默默向前疾步赶路,江水奔流的哗哗声,伴随着他们有节奏的脚步声,他们的脸上,刻板而没有表情,看起来,个个都如同是一尊塑像,甚至他们走路的姿势也是一样,右手放在腰后,手中执着一个长条形的、用黑布套着的东西,左手随着步伐,急速地摆动。
而他们二十个人,心中所想的,也是一样的:今夜出动,最好的情形是,二十个人之中,有一个人还能活着。
这种最好的情形,其实和最坏的情形,也没有什么大的差别,因为最坏的情形,也只不过是连那一个也不能活着而已。
他们甚至根本不必问:为什么要出动。他们只知道,自己活过今夜的可能,只是六十分之一。
是的,是六十分之一,不是二十分之一。
因为另外还有两队“金子来”,每队二十人,这时也正从他们所属的区域出发,三队“金子来”,各自代表自己的势力,会在一处地方会合。
那处地方在江边,是一个大自然创造的奇迹,一块方方整整的大石台,一半伸进了江心之中,令得江水更是湍急,撞击在约有一人来高的石台上,溅起老高的水花,再洒落下来,所以石台有一大半面积,是终年湿滑积水的,遇上寒冬腊月,石台上会积起一层厚厚的冰,由于冰是薄薄的一层一层凝结起来的,所以看起来绝不晶莹透明,而是一种异样的惨白色。
这个石台,叫做“神牙台”,据说,不知在多少年前,有一个天神,掉了一颗牙齿,落向凡间,就化成了这个石台。
(大凡传说,都是不可深究的,例如天神,怎么会忽然掉了颗牙齿呢?)
而石台的整个形状,看来也的确有点像是硕大无朋的一颗臼齿──在它的中间部份,微微凹陷下去,那一部分,也就终年积聚着溅起来的江水。
这时,在神牙台上,有十一个人,三个人一组,分三个方位站立,另外两个人,分别站在石台的两个角落上。
站在角落上的两个人,年纪都相当大,胡子头发,全都白了,一个较胖,面色红润,把双手拢在长袍的衣袖之内,一副气定神闲的样子,一个较瘦削,虽然年老,可仍然是一脸的剽悍之色。
另外三人一组的九个人,各种外形都有,都神色凝重、紧张,像是焦急地在等待着什么。
石台相当大,看起来,不会比一个网球场更小,呈长方形,像是上天所赐的一个大舞台,好供人类作演出残杀同类的精采戏剧之用。
除了江水撞向石台的水声和江流声之外,没有别的声响,然后,有急骤的脚步声传来。急骤的脚步声,自不同的方向传来,开始,还很有节奏的,但随着脚步声渐渐接近,相互之间,便扰乱了节奏,单是在脚步声中,已经使人感到了杀戳之意,一下子一个方向的脚步声,盖过了另一个方向的,而另一个方向的,再盖过了这个方向的。
很快地,在星月微光之下,自三个不同的方向,都出现了人。
除了最早的那一队之外,自另一个不同方向疾走过来的那一队,全是一色暗红色的衣裤,那种暗红,在黑暗之中看来,和黑色的也就没有什么分别。
另外一队,自中间打横赶来,身上是灰色的衣裤,像是所有的人,都是从和他们的衣裤同色的灰蒙蒙的黑暗之中,突然冒出来的幽灵一样。
三队人一到了石台边,就停了下来,挺立着,一动也不动,只有他们的眼珠子,在闪闪生光,闪耀着的,是一种死亡之光,他们分别在石台的三边。
站在石台角口的那个胖老者在这时开口,声音并不宏亮,但是足可以听得清楚,他说的话,内容十分奇特:“也不知道上流是不是真有那么只有金块没有石块的一段,就算原来有,我看也早叫人捡拾得差不多了,依我看,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免得再添冤魂,大家各站前一步,就算听我的劝了。”
他的话讲完之后,有大约十秒钟的沉默,然后,又是他发出了两下嘿嘿的乾笑声:
“照例要说,也照例没有用。”
在那十秒钟之内,分三组站立着的人,一动也没有动过,别说踏前一步了。
紧接着,在另一角的那个瘦老者,缓缓扬起手来,在他的手中,拿着一件奇特的东西,实在是无以名之,那东西像是一柄相当大的梳子,可是每一根“齿”,却有尺许长。
他才一扬起那东西来,台上的所有人,除了那两个老者之外,就一起跃下石台,各自奔开了几步站定。然后,瘦老者陡然伸左手,手指在那一列竹齿上挥过,随着他的动作,发出了一下奇特之极,但是却又极其响亮的声音,嘎然划破了寂静,听得人心为之悸,血为之凝。
随着这一下声响,列队在石台三边的那三列人,右臂齐齐一震。
本来,在他们的手中,各有长条形,套着布套的东西执着的,在他们的手臂一挥一震之下,布套飞开,刹那之间,寒光夺目,原来布套之内,是一式的利刃,三尺长、三寸宽,厚背,薄刃,方头,没有护手刀柄,刃口闪耀着寒芒。
利刃的形状说明了这种利刃,是何等锋利,也说明了它是最直接的,使人的身体裂成片片的利器,它碰手断手,碰腿断腿,横扫过来,绝不令人怀疑可以把人一下子断为两截,直劈下去,也一定可以教人想到能把头颅剖成两半。
那瘦老者发出的第一次划空巨响的余音,悠悠不绝,在夜空中荡漾了许久,才算是静了下来,但是才一静下,他再度挥手,那怪异的声响,又一次响起。
这一次,随着那声响,石台三边列队的六十个人,动作矫捷得看起来全然不像是人,而像是在黑暗之中,忽然会闪电也似移动的怪物,他们身子向上一拔,六十个人,几乎在同一个十分之一秒内,就已经上了几乎有一人高的石台。
他们上了石台之后,紧贴着石台的边缘站着,站得极其整齐,每一个人的脚后跟,都恰好是在石台的边上。然后,在余音袅袅之中,他们的姿态有了改变,双脚仍然钉在原来的位置不动,可是身子都倾向前,而且,把手中的利刃扬了起来。
石台面积相当大,可是就在他们身子向前略倾之际,陡然之间,像是人与人之间的距离,拉近了许多;或者说,利刃与利刃之间的距离,陡然拉近许多,更可以说,死亡与生命之间的距离,接近了许多。
石台上的每一个人,脸上仍然一无表情,但可以看得出,他们都屏住了气息。
第二下声响的余音,嗡嗡不绝,直到细微到不能再听到,那老者第三次浑动他的手,手指在竹齿上划过,发出了第三下如同千匹布帛一起被撕裂似的声音。
那一下声响才起,大厮杀这就开始了。
在石台上的人,以极快的速度冲向前,长刃挥动,迸射出夺目的凶光,每一次利刃的光芒一闪,都有血珠喷洒,而随着血珠四溅,在空中飞舞着,又跌向石台,或是甚至于飞出石台之外的,全是各种各样的人的肢体。
人的身体的每一部分,本来应该是全都联结在一起的,可是这时,却无情地分离了,由于人制造出来的利刃,由于另一个人挥动着利刃而分离了。
断手、残足,带着血花,四下飞溅,甚至听不到利刃相碰的锵锵声,带着死亡的光芒的利刃,在划破人的身体,剖开人的皮肉,切断人的骨骼之际,所发出的是诡异绝伦、暧昧得几乎和耳语相类似的刷刷声。石台的中间微凹部分,本来是积着一片江水的,在不到一秒钟的时间中,江水就被染红,至多不过半分钟,积聚着的已全是血,全是浓稠之极的血,在星月微光之下,鲜血泛着一种异样的红色。
一条断臂,跌进了积血之中,断臂的五只手指,还紧握着刀,甚至有单凭一条手臂,也要再挥动利刀之感。
另一条齐膝断下的小腿,立时压了下来,溅起几股血柱。
所有的人,全都在疯狂地砍杀,真难明白在这样的大残杀之中,他们如何还分得清谁是自己人,谁不是自己人。
或许,他们根本不在乎谁是自己人,谁不是自己人!如果在这样的厮杀之中,他们还能思想的话,他们所想的,一定是如何多砍死一个人──多砍死一个人,就是减少了一柄砍向自己的利刃,自己就多了一分生存的机会,所以他们疯狂地挥着手中的刀,虽然他们挥出手去,连手带刀断下来的机会是如此之高。
在石台上的人迅速减少──或者应该说,还在活动的人迅速减少,而已经不能再动的,似乎也不能再算是人,只是一块一块的肢体,残缺不全的程度,超乎人的想像能力之外,人类在肢解其他动物的身体作为食物的时候,一定想不到一旦人的肢体被分割开来,也就和其他的动物没有什么分别。
有两个人在各自砍倒了一个人之后,飞快地接近,脚踏在积血上,发出“拍拍”的声响来,积血早已溅得他们一身满脸,当他们接近到了挥出利刃可以接触到对方身体的时候,一个由下而上,一个由上而下,挥出了他们手中的利刃。
于是,一个手中的利刃,自另一个的胯下直插进去,在腹际停下;而另一个手中的利刃,自一个的头部直劈而下,停在胸际。
另一个的脸上,现出极其怪异的笑容来,血像是倒翻的一桶水一样,自他的胯下喷出,而头被劈开的那个,两粒滚圆的眼珠,自他的眼眶之中,跌了出来!
尤其是第一部分,由于是在一种相当特殊的情形之下和我发生关连的,所以叙述的方法,也比较特别。至于究竟是在什么样的特殊情形之下和我有了关连,以后自然会说明。现在不说,一来,免得破坏了第一部分所应有的那种特殊诡秘的气氛之外,也是说故事的手法之一。
在第一部分之中,有一些叙述,是我看到的,有一部分,是我想到的,有一部分,是我知道的。我并不参与其中,但是却又像是正和所发生的事在一起一样──这是其特殊之处。更多的是和白老大商讨时他告诉我的资料。
所以,需要先说明一下,那么各位在接触这个故事之际,就可以知道,在第一部分,哪些是我的联想,哪些才是真正发生着的事。
听起来好像很复杂。其实一点也不,看下去,自然条理分明,十分容易了解──我已叙述了那么多故事,大家都应该对我叙述故事的本领,有一定的信心了,对不对?
闲话少说,言归正传。
月黑风高,大约有二十个人,一色黑布包头,黑羊皮紧袄,结着绑腿,穿着快鞋,在滩上疾走。
滩,是江滩。
江,是金沙江。
金沙江全长超过两千公里,是长江的上游,整条江,江水汹涌澎湃,在崇山峻岭之间奔驰,像这样满是卵石的江滩,随处可见。尽管有着江滩,可是江水还是急湍,凶狠,在黑暗之中,翻腾的江水,喷出一层一层的白沫,犹如一个硕大无朋的怪物,正在舐舌,溅出唾沫,要把它能吞噬范围之内的一切都卷吞下去。
在那群疾走者的身后不远处,沿着江滩,可以看到密密麻麻搭建着的窝棚。
窝棚是用木板、草苫、芦席搭成的一种居住的所在,虽然是供人居住的,住在窝棚中的,什么样的人都有,最多的,自然是来自川西,向西走,进入西康境内之后,再一直向西,来到这段金沙江的穷人,成千上万的穷人,一直向西徙移,来到了这个他们简单的生活之中,以前从来也没有听说过的地方的原因,是为了黄金。
黄金!
这种自古以来,就引起了不知多少争掠抢夺,引起了不知多少纷争纠缠,几乎把人性丑恶的一面全都引发出来的矿物,周期系第一类副族化学原素,原子序数第七十九,摄氏在二十度时比重十九点三二,熔点是摄氏一○六四点四三度,有着许多其他物质所没有的特性。
例如它的延展性,它的不易变,自然,更重要的,是它一直被人类当作是衡量价值的标准。
它的另一个特性,是在所有的金属之中,只有它可以独立地出现,其他金属,皆和许多别的物质共存,共存体的矿石,要经过提炼,才能是金属独立出现,黄金自然也有和其他物质共存的矿石,但是它也以独立的形态存在,纯度极高的天然金块,在世界各地,都有发现,一到手,就是纯金,不必经过提炼的手续。
发现纯金块的地域,多半是有着湍急水流的河滩、峡谷,北美洲西部地区,是著名的纯金块出产地区。另一个盛产纯金块的地区,由于交通不便,文明闭塞,而且由种种恶势力蒙上了一层极度神秘的色彩的,则是在中国西康省的那一段──金沙江从青海省和西康省交界处的特利彭渡口向东南延伸,蜿蜒一百五十公里,到卡松渡口为止。
这一百五十里的江流,是名副其实的“金沙”江,江水在非泛期,最深处也不会没顶,湍急的江水底下,全是大小不同的鹅卵石。早年,据说,只要淘起一箩鹅卵石来,其中就必然有闪闪生光、夺目生辉的大大小小的金块。
大的金块,可以比人拳还大,小的,可以小如粟粒,不知道在多少万年之前,它们在高山峻岭之上,或者在岩石的缝里,或者在古树盘虬的树根之中,作为地球无数组成部份之一,存在于地球上。然后,湍急的水流,把它们冲刷下来,在汹涌翻滚的江底,随着泥沙或石块滚动着,在不知什么所在,它们停止了移动,就此默默躺在江底,再也不动,直到被人发现。
人类最初是如何在江底发现这种闪闪发光的金块的?这已经不可考据了,或许在几万年之前,江边有了原始人的足迹时,这种闪亮沉重的金属块,就已经引起了原始人对它的好奇和珍爱。
原始人要金块来作什么呢?由于它的沉重?拳头大小的金块,比起同样大小的石块来,要沉重不知多少,在抛掷出去的时候。也能产生更大的力量,击中目的物的时候,也就有更大的杀伤力。原始人用金块来狩杀野兽,一定比石块有效得多。
这可能就是原始人珍爱金块的原因之一?
别笑,一个时代,有一个时代的价值观,在原始人的时代,能使猎物增加,食粮不缺的一切,在原始人的生命中,就有着至高无上的价值。
在人类逐渐进化的过程之中,总有些特别聪明的才智之士,会把许多偶然的发现,逐点逐点累积起来,变成智慧,不知自什么时候起,人类发现要熔化这种闪亮的金块,并不是太难,许多米粒大小的小金块,可以在熔化了之后,变成大金块。
大金块可以再融化,可以通过一定的工艺程序,变成任何形状。
于是,黄金的用途便不单止于投掷野兽了,它有了新的价值。再久而久之,当人类发现这种闪亮的东西,它的光辉,竟可以经年累月,绝不减退时,它的价值,自然又进了一层。
几万年下来,终于有一天,几个披着兽皮的边民,偶然拿着在河滩上捡来的金块,遇上了穿着衣服的,来自遥远的中原的文明人,发现文明人对金块的喜爱,远在他们的想像之外的时候,黄金的现代价值观,就开始确立了。
幸运的土著,在文明人处,用金块换到了他们所需要的物品;不幸的土著,由于手上有着金块,遭到了文明人的杀害──他们之中,有的只怕至死也不明白,何以那种在江边随手可以捡到的东西,会引得一些人起了杀机。
又不知过了若干年,这段江的江滩和江底,有着大量金块的消息,终于传了出去。
遍地黄金,随手可拾啊!
还有什么比这个现象更吸引人的?于是,开始是一小批一小批,攀山越岭,千里跋涉,远赴这满是黄金的地域,终于,一大群一大群,成千上万的人,各种各样的人,都涌向那里。
如果人类是一种理性的生物,是一种天性和平的生物,是一种不带侵略性的生物。
如果人性中有公平。不贪婪、不凶残、不自私……简单说 句,如果人类不是人类,而是一种秉性和人类截然相反的生物的话,那么,情形就十分好。
再多的人涌到江边来,大家各自把自己捡到的金块收起来,谁肯起早落夜,谁肯冒险涉到水深及腰的急流中去,谁机敏过人,凭脚趾踩踏的感觉就可以辨出那是卵石还是金块来,谁肯向江水更汹涌的上流去,谁就可以得到更多的金块。
得到更多金块的人,会引起其他人的艳羡,但人人只要肯付出,也一定可以得到更多的金块。
那有多好。
只是,可惜的是,人类是人类。
于是,当大量的人涌到江边的时候,人类必然的行为就发生了。
有的人,自己不辛辛苦苦地去捡拾金块,当他人半个身子浸在冰寒彻骨江水中的时候,他们在火堆旁喝酒取乐,磨着他们的利刀,然后,当人家带着金块,抱着疲乏欲死的脚步,蹒跚地沿着江滩,回到简陋的栖身所的时候,利刀挥动,结束了地人的性命,他们得到了他人的金块。
也有的人,拥有更多的杀人利器,更多持有利器的人,冲进了一段江流,在利刀挥动之下,声称这段江是他的私产,任何人要在这里捡抬金块,必须听从他的分配。
自然会有人不同意,可是不同意的人,唯一的结果,是他的冒着鲜血的尸体,顺着急湍的江水翻腾出去,清澈的江面上,白色的水花上,溅起鲜红的血水,等到血水越翻越多时,自然而然,这段江流,就属于私产了。
真正捡拾金块的人,依然在豁出生命捡拾金块,但是他们得到的,却再不属于他们自己所有的了。
更有的人,运用更强大的力量,抢夺已有人占领了的地区。 切全是在弱肉强食的法规之下自然进行,优胜劣败,好像谁也未曾发出过什么怨言,都认为天下事,就是应该这样的。
于是,在众多的人之中,就产生了一种特殊的人,这种人,生在世上,唯一的行动,就是杀人,奉命杀人,杀了人之后的后果如何,杀人的目的如何,他们一概不理,他们只知道,当需要他们杀人的时候,他们就只有两个选择,杀人或被杀。
即使是这种人,也不会选择被杀的,所以,杀人其实是他们的唯一选择。
这种人,在江域,有一个特别的称呼:“金子来”。
金子是不是来,来得是多还是少,就得看他们杀人是不是够狠、够快、够多。
“金子来”,多么动听的一个名称,可是这个名字,是浮在鲜血上的,就像浪花浮翻在江水上一样,也正像浪花一样,眨眨眼就会消灭,而又一定有新的浪花替代。
在经过了几百年,或者上千年的弱肉强食之后,江边的形势,几乎已经固定下来了,形成了一种“社会组织形态”──这是人类秉性的最伟大的发挥,就像金字塔是人类最伟大的建筑一样。自基层起,一层一层上去,到最顶,就只有一块石块,这块石块,是真正的统治者,下面一层一层,各有使命任务,自然有种种法规,令得连最底下的一层,一动也不能动。
经过几百年或上千年的混乱残杀,自人的身体中迸溅出来的鲜血究竟有多少,也无可追究,总之,如果那么多的鲜血,是在同一时间涌出来的话,那么,清碧的江水,肯定会成为一片赤红。
至今,河滩上和河底的鹅卵石中,还有一种,全部或局部,呈现一种暧昧的、诡异的赭红色 不信可以比较一下,这种赭红色,和乾了的血迹,简直一模一样。据说,那就是历年来在江边流血的人的血凝结而成的,这种石头,倒没有什么特别动听的名称,就简单地叫着“凝血石”。
到了大约距今不足一百年之前,在金沙江那一百五十公里的江岸,大约有了三座“金字塔”──三股庞大的势力,控制着一切发现金块行动的运作进行。
势力最庞大的一股,来自四川西部的秘密结社组织:“哥老会”。
另一股,是康藏边境的土著,成分十分复杂,包括有当地土司的势力、宗教的势力,和彝族及其他少数民族的头领所组成的一股联合势力,自称“西鹰真煞”,那是彝族人之中,最凶狠的一支,黑彝人的语言,意思是“江的主人”,表示整个金沙江,原来就是他们的,别人全是入侵者。这一股势力之中,也不乏有精通文墨汉语的人物,就为之定下了一个相当有气派的名称:“鹰煞帮”。
另一股势力,组成份子更是复杂,几乎全是来自全国各地的亡命之徒,听说有一条金沙江,遍河滩全是黄金,把他们吸引了来的,也有作好犯科,身上背着血债的,也有的是逃兵,也有的是穷得走投无路的,形形色色的亡命之徒,涌向金沙江,发现自己不属于任何势力,于是自然而然,形成了一帮,其中,甚至有印度的和西方的亡命之徒在内。这一帮,被称为“外帮”,人数虽然较少,但其中不乏聪明才智之士,懂得如何争权夺利,所以可以和哥老会、鹰煞帮鼎足而三。
至于地方官府,不是震慑于这三股势力的庞大,就是乾脆结伙,坐地分赃,那里还顾得什么秩序法律,那一带江域,在这个时期,可以说得上是世界上所有罪恶的大集中,在诡异、神秘、罪恶的气氛之中存在,和原始森林一样。
在那疾走向前的二十个人身后,密密层层的窝棚,本来,就算是夜深了,总还有点点灯火在黑暗之中闪烁的──那里聚居了将近三万人,总不可能在同一时候,都进入睡乡。
从各地来的娼妓要迎客送客,赌馆更是通宵挤满了人,没有筹码,来来去去的全是金块,掌骰的人已练成了本领,用手一掂,就知道手上的金块有多重,比用秤来称还准,有酒馆子,红着眼的汉子一面撕着野兔腿,一面喝着酒,话题不离那里来了一个婊子,功夫好得叫人吃不消,或是什么什么人,找到了一块比搏浪鼓还大的金块。
可是,今天晚上,自从那二十条汉子一离开这一区,四方八面,响起了一阵急骤的铜锣声之后,一切全都黑了下来,静了下来。
就算这时,有人在窝棚和窝棚之间,慢慢地走着,也会有一种这里根本没有人的感觉,虽然明知有三万多人正在黑暗之中。
哥老会的一队“金子来”出动了。
“金子来”一出动,关系着整帮人的命运,在行动还没有结果之前,整帮人,或是聚在这一区的所有人,不论是身怀绝技的赌场郎中,还是颠倒众生的标致娼妓,或是才带了一大箱烟土前来换取金块的商人,全得在黑暗之中静下来,用自己所信仰的各种神佛之名,为“金子来”祈求胜利。
在这种情形下,不论是大人小孩,没有人会轻易出声,婴儿除非是熟睡了,不然,做母亲的,都会把乳头塞进婴儿的口中,阻止他们啼哭。
二十条剽悍绝伦的汉子,在默默向前疾步赶路,江水奔流的哗哗声,伴随着他们有节奏的脚步声,他们的脸上,刻板而没有表情,看起来,个个都如同是一尊塑像,甚至他们走路的姿势也是一样,右手放在腰后,手中执着一个长条形的、用黑布套着的东西,左手随着步伐,急速地摆动。
而他们二十个人,心中所想的,也是一样的:今夜出动,最好的情形是,二十个人之中,有一个人还能活着。
这种最好的情形,其实和最坏的情形,也没有什么大的差别,因为最坏的情形,也只不过是连那一个也不能活着而已。
他们甚至根本不必问:为什么要出动。他们只知道,自己活过今夜的可能,只是六十分之一。
是的,是六十分之一,不是二十分之一。
因为另外还有两队“金子来”,每队二十人,这时也正从他们所属的区域出发,三队“金子来”,各自代表自己的势力,会在一处地方会合。
那处地方在江边,是一个大自然创造的奇迹,一块方方整整的大石台,一半伸进了江心之中,令得江水更是湍急,撞击在约有一人来高的石台上,溅起老高的水花,再洒落下来,所以石台有一大半面积,是终年湿滑积水的,遇上寒冬腊月,石台上会积起一层厚厚的冰,由于冰是薄薄的一层一层凝结起来的,所以看起来绝不晶莹透明,而是一种异样的惨白色。
这个石台,叫做“神牙台”,据说,不知在多少年前,有一个天神,掉了一颗牙齿,落向凡间,就化成了这个石台。
(大凡传说,都是不可深究的,例如天神,怎么会忽然掉了颗牙齿呢?)
而石台的整个形状,看来也的确有点像是硕大无朋的一颗臼齿──在它的中间部份,微微凹陷下去,那一部分,也就终年积聚着溅起来的江水。
这时,在神牙台上,有十一个人,三个人一组,分三个方位站立,另外两个人,分别站在石台的两个角落上。
站在角落上的两个人,年纪都相当大,胡子头发,全都白了,一个较胖,面色红润,把双手拢在长袍的衣袖之内,一副气定神闲的样子,一个较瘦削,虽然年老,可仍然是一脸的剽悍之色。
另外三人一组的九个人,各种外形都有,都神色凝重、紧张,像是焦急地在等待着什么。
石台相当大,看起来,不会比一个网球场更小,呈长方形,像是上天所赐的一个大舞台,好供人类作演出残杀同类的精采戏剧之用。
除了江水撞向石台的水声和江流声之外,没有别的声响,然后,有急骤的脚步声传来。急骤的脚步声,自不同的方向传来,开始,还很有节奏的,但随着脚步声渐渐接近,相互之间,便扰乱了节奏,单是在脚步声中,已经使人感到了杀戳之意,一下子一个方向的脚步声,盖过了另一个方向的,而另一个方向的,再盖过了这个方向的。
很快地,在星月微光之下,自三个不同的方向,都出现了人。
除了最早的那一队之外,自另一个不同方向疾走过来的那一队,全是一色暗红色的衣裤,那种暗红,在黑暗之中看来,和黑色的也就没有什么分别。
另外一队,自中间打横赶来,身上是灰色的衣裤,像是所有的人,都是从和他们的衣裤同色的灰蒙蒙的黑暗之中,突然冒出来的幽灵一样。
三队人一到了石台边,就停了下来,挺立着,一动也不动,只有他们的眼珠子,在闪闪生光,闪耀着的,是一种死亡之光,他们分别在石台的三边。
站在石台角口的那个胖老者在这时开口,声音并不宏亮,但是足可以听得清楚,他说的话,内容十分奇特:“也不知道上流是不是真有那么只有金块没有石块的一段,就算原来有,我看也早叫人捡拾得差不多了,依我看,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免得再添冤魂,大家各站前一步,就算听我的劝了。”
他的话讲完之后,有大约十秒钟的沉默,然后,又是他发出了两下嘿嘿的乾笑声:
“照例要说,也照例没有用。”
在那十秒钟之内,分三组站立着的人,一动也没有动过,别说踏前一步了。
紧接着,在另一角的那个瘦老者,缓缓扬起手来,在他的手中,拿着一件奇特的东西,实在是无以名之,那东西像是一柄相当大的梳子,可是每一根“齿”,却有尺许长。
他才一扬起那东西来,台上的所有人,除了那两个老者之外,就一起跃下石台,各自奔开了几步站定。然后,瘦老者陡然伸左手,手指在那一列竹齿上挥过,随着他的动作,发出了一下奇特之极,但是却又极其响亮的声音,嘎然划破了寂静,听得人心为之悸,血为之凝。
随着这一下声响,列队在石台三边的那三列人,右臂齐齐一震。
本来,在他们的手中,各有长条形,套着布套的东西执着的,在他们的手臂一挥一震之下,布套飞开,刹那之间,寒光夺目,原来布套之内,是一式的利刃,三尺长、三寸宽,厚背,薄刃,方头,没有护手刀柄,刃口闪耀着寒芒。
利刃的形状说明了这种利刃,是何等锋利,也说明了它是最直接的,使人的身体裂成片片的利器,它碰手断手,碰腿断腿,横扫过来,绝不令人怀疑可以把人一下子断为两截,直劈下去,也一定可以教人想到能把头颅剖成两半。
那瘦老者发出的第一次划空巨响的余音,悠悠不绝,在夜空中荡漾了许久,才算是静了下来,但是才一静下,他再度挥手,那怪异的声响,又一次响起。
这一次,随着那声响,石台三边列队的六十个人,动作矫捷得看起来全然不像是人,而像是在黑暗之中,忽然会闪电也似移动的怪物,他们身子向上一拔,六十个人,几乎在同一个十分之一秒内,就已经上了几乎有一人高的石台。
他们上了石台之后,紧贴着石台的边缘站着,站得极其整齐,每一个人的脚后跟,都恰好是在石台的边上。然后,在余音袅袅之中,他们的姿态有了改变,双脚仍然钉在原来的位置不动,可是身子都倾向前,而且,把手中的利刃扬了起来。
石台面积相当大,可是就在他们身子向前略倾之际,陡然之间,像是人与人之间的距离,拉近了许多;或者说,利刃与利刃之间的距离,陡然拉近许多,更可以说,死亡与生命之间的距离,接近了许多。
石台上的每一个人,脸上仍然一无表情,但可以看得出,他们都屏住了气息。
第二下声响的余音,嗡嗡不绝,直到细微到不能再听到,那老者第三次浑动他的手,手指在竹齿上划过,发出了第三下如同千匹布帛一起被撕裂似的声音。
那一下声响才起,大厮杀这就开始了。
在石台上的人,以极快的速度冲向前,长刃挥动,迸射出夺目的凶光,每一次利刃的光芒一闪,都有血珠喷洒,而随着血珠四溅,在空中飞舞着,又跌向石台,或是甚至于飞出石台之外的,全是各种各样的人的肢体。
人的身体的每一部分,本来应该是全都联结在一起的,可是这时,却无情地分离了,由于人制造出来的利刃,由于另一个人挥动着利刃而分离了。
断手、残足,带着血花,四下飞溅,甚至听不到利刃相碰的锵锵声,带着死亡的光芒的利刃,在划破人的身体,剖开人的皮肉,切断人的骨骼之际,所发出的是诡异绝伦、暧昧得几乎和耳语相类似的刷刷声。石台的中间微凹部分,本来是积着一片江水的,在不到一秒钟的时间中,江水就被染红,至多不过半分钟,积聚着的已全是血,全是浓稠之极的血,在星月微光之下,鲜血泛着一种异样的红色。
一条断臂,跌进了积血之中,断臂的五只手指,还紧握着刀,甚至有单凭一条手臂,也要再挥动利刀之感。
另一条齐膝断下的小腿,立时压了下来,溅起几股血柱。
所有的人,全都在疯狂地砍杀,真难明白在这样的大残杀之中,他们如何还分得清谁是自己人,谁不是自己人。
或许,他们根本不在乎谁是自己人,谁不是自己人!如果在这样的厮杀之中,他们还能思想的话,他们所想的,一定是如何多砍死一个人──多砍死一个人,就是减少了一柄砍向自己的利刃,自己就多了一分生存的机会,所以他们疯狂地挥着手中的刀,虽然他们挥出手去,连手带刀断下来的机会是如此之高。
在石台上的人迅速减少──或者应该说,还在活动的人迅速减少,而已经不能再动的,似乎也不能再算是人,只是一块一块的肢体,残缺不全的程度,超乎人的想像能力之外,人类在肢解其他动物的身体作为食物的时候,一定想不到一旦人的肢体被分割开来,也就和其他的动物没有什么分别。
有两个人在各自砍倒了一个人之后,飞快地接近,脚踏在积血上,发出“拍拍”的声响来,积血早已溅得他们一身满脸,当他们接近到了挥出利刃可以接触到对方身体的时候,一个由下而上,一个由上而下,挥出了他们手中的利刃。
于是,一个手中的利刃,自另一个的胯下直插进去,在腹际停下;而另一个手中的利刃,自一个的头部直劈而下,停在胸际。
另一个的脸上,现出极其怪异的笑容来,血像是倒翻的一桶水一样,自他的胯下喷出,而头被劈开的那个,两粒滚圆的眼珠,自他的眼眶之中,跌了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