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念古龙篇之 《苍穹神剑》之谜
2013-09-06 22:17:00 作者:鲈鱼脍 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
众所周知,古龙的第一部武侠小说是《苍穹神剑》,出版于1960年(民国49年),第一出版社出版。
出版资讯应无疑义,疑问在于书的自身情况。
主要有两点:
一、是否有代笔?
二、今传本遭遇大幅删减的原因是什么?
老衲先解决这两个问题,再来附带说些关于此书的其它问题。
一、一定有代笔,而且代笔情况复杂。
二、今传本遭遇大幅删减不是出版社所为,而是古龙自己行为。
以下所述,会有参考其它网文情况(如戏雪《苍穹神剑,惊传代笔》等),为行文方便,均不加以标注,敬请谅解。
我们常说古龙有叛逆性格(其实青春期这种性格谁都有),原因肇始于老熊有外遇而抛弃妻子。这种事情一定有,但不是主观里的非常惨烈情况。老熊也不是一走了之,再无回头。仅从古龙简历的求学阶段分析,古龙是没有足够的经济能力从高中到大学的,仅高二时(1955)发表的一篇文艺小说(《从北国到南国》)的稿费不足以支撑,何况古龙这时还不是古龙,仅是熊大,而且其家中还有其妹熊二和熊妈妈。生活来源还是依靠老熊的。
老熊风光时期有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1954年-1957年。第二阶段是1964年-1967年。这两个时期台北市市长都是高玉树,而老熊(熊飞熊鹏声)与高玉树关系至厚,是高玉树的幕僚亲信,老熊借光走大运,自然熊熊生威了。有钱变坏的下场是金屋藏娇,抛妻弃子,双栖双飞。这里要说明一下没有实据仅凭猜测的是,老熊风光的两个阶段,对应他两个行为,第一阶段搞外遇,第二阶段搞离婚。在这两个时间段的空档时期,也就是老熊的一段落寞期,他还是回到了他的家。
为什么要讲述这么一大段背景,因为和正文有很大关系!
那就是《苍穹神剑》这个名字,是老熊起的。(请注意,这个时期,熊家虽有阴影,还是其乐融融的,真正支离破碎是在其后。)
故事大纲也是老熊度桥的。
章回体的回目也是老熊编的。
(不要惊讶,离奇的还在后面,不要走开,老衲喝口水马上回来……)
宛如盖楼,老熊把梁柱都混凝土浇好了,熊大负责框架间垒砖。可说是勉强垒到第七楼(写到第七集),熊大实在没兴趣了。于是就有了《十二长虹》广告页说的那样“古龙先生为本社撰写之《苍穹神剑》,至第七集因事冗未克执笔”的说法。
古龙撒手不写,出版社可要对读者负责,于是“由本社促请正阳先生续写第八至第十四集暂告一段落”。正阳先生所写,即是“惊传代笔”了。
再来解决正阳先生的问题。正阳是谁?为什么他接手续写?
正阳先生,还有个笔名叫赏花楼主。那时作者有几个笔名很正常,如三妻四妾般。这个赏花楼主和熊大算是通家之好。当年老熊是和赏花楼主的大哥是高中的同班同学,又是“十万知识青年从军”一同投入“青年军”的同袍。因为有这层关系,日后古龙没少向他家借钱,至于还没还,与本文无关,暂且不表。
正阳也是看过老熊编写的故事大纲和回目的,所以续起来游刃有余,甚至得心应手。其实,此书初创,正阳就曾经参与。
现在我们看到的《苍穹神剑》原刊本,第一回是:柳丝翠直 秣陵春归双剑;梅蕚粉褪 禁苑寒透孤鸿。
只有这一回,不是老熊编的,而是正阳编的。
而且,不知古龙给改了,还是出版社印错了,这一回目与正阳编的原稿又有小小的不同,原刊本是错的。正阳写的是“秣陵春归双燕”对“禁苑寒透孤鸿”,双燕对孤鸿,才是正对!不知为何成书了,成了双剑对孤鸿,明显的,剑对鸿,一兵器对一鸟类,对不上了。
这个回目令老熊赞许不已,而古龙却不以为然,正阳见状,即罢手不为,仅拟此一回。第二回孤鸿又出,明显不如第一回了,而且试看其后回目,是不是均不如第一回?至于香港的《怒剑狂花》为盗版,篡改回目就无需多说了。
还有一个全书究竟是十四集还是十八集的问题,这个我就不清楚了。
有一个问题不知古迷注意没有,古龙小说章回体的仅三部,《苍穹神剑》(原刊本)、《剑气书香》和《神君别传》,也就是这三部,失传最久!这就是个很有趣的现象了,为什么没有失传别的,偏偏失传这三部?
至少现在可以说,《苍穹神剑》和《剑气书香》都有代笔。《神君别传》也许另有别情?只是现在不知道罢了。个人认为,章回体回目的,都有问题。古龙不是一出世就是高手,也是一路打怪升级的。
《苍穹神剑》不管写得如何,毕竟给古龙带来了最初的荣幸,有书可出版,有稿费可拿,他对于此书,就如同对失败的初恋一样。失望中带着深深的怀念。以后万盛再版,古龙痛下杀手,大幅删减,正是竭力铲除老熊和正阳的痕迹,回目变了,内容少了,于是就有了现传的阉割版。猜想彼时古龙的心情,一定是痛并快乐着,老熊的阴影伴随了他一生!
古龙的日后,我们都知道,破茧而出,蛹化为蝶,光芒万丈到凄凉落幕。这种结局,我们可以事后诸葛亮地说,是必然的。他没有好好对待他的第一部作品,也没有好好对待他自己的一生。
缘起:
突然忆起古龙是本月21日病逝的,从来没有纪念过他,其实他是我心中的奇才!提前拟两篇关于他的短文,聊表纪念。过些日子会忙一些,或许就没空写了,故而提前写就,但愿给古迷一些资料。
另外,两篇原意确为阿飞前辈所留,我添枝加叶复述而已,大体准确可信。至于阿飞是谁,不在奉告之列。信与不信,请君自便。
(完)
出版资讯应无疑义,疑问在于书的自身情况。
主要有两点:
一、是否有代笔?
二、今传本遭遇大幅删减的原因是什么?
老衲先解决这两个问题,再来附带说些关于此书的其它问题。
一、一定有代笔,而且代笔情况复杂。
二、今传本遭遇大幅删减不是出版社所为,而是古龙自己行为。
以下所述,会有参考其它网文情况(如戏雪《苍穹神剑,惊传代笔》等),为行文方便,均不加以标注,敬请谅解。
我们常说古龙有叛逆性格(其实青春期这种性格谁都有),原因肇始于老熊有外遇而抛弃妻子。这种事情一定有,但不是主观里的非常惨烈情况。老熊也不是一走了之,再无回头。仅从古龙简历的求学阶段分析,古龙是没有足够的经济能力从高中到大学的,仅高二时(1955)发表的一篇文艺小说(《从北国到南国》)的稿费不足以支撑,何况古龙这时还不是古龙,仅是熊大,而且其家中还有其妹熊二和熊妈妈。生活来源还是依靠老熊的。
老熊风光时期有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1954年-1957年。第二阶段是1964年-1967年。这两个时期台北市市长都是高玉树,而老熊(熊飞熊鹏声)与高玉树关系至厚,是高玉树的幕僚亲信,老熊借光走大运,自然熊熊生威了。有钱变坏的下场是金屋藏娇,抛妻弃子,双栖双飞。这里要说明一下没有实据仅凭猜测的是,老熊风光的两个阶段,对应他两个行为,第一阶段搞外遇,第二阶段搞离婚。在这两个时间段的空档时期,也就是老熊的一段落寞期,他还是回到了他的家。
为什么要讲述这么一大段背景,因为和正文有很大关系!
那就是《苍穹神剑》这个名字,是老熊起的。(请注意,这个时期,熊家虽有阴影,还是其乐融融的,真正支离破碎是在其后。)
故事大纲也是老熊度桥的。
章回体的回目也是老熊编的。
(不要惊讶,离奇的还在后面,不要走开,老衲喝口水马上回来……)
宛如盖楼,老熊把梁柱都混凝土浇好了,熊大负责框架间垒砖。可说是勉强垒到第七楼(写到第七集),熊大实在没兴趣了。于是就有了《十二长虹》广告页说的那样“古龙先生为本社撰写之《苍穹神剑》,至第七集因事冗未克执笔”的说法。
古龙撒手不写,出版社可要对读者负责,于是“由本社促请正阳先生续写第八至第十四集暂告一段落”。正阳先生所写,即是“惊传代笔”了。
再来解决正阳先生的问题。正阳是谁?为什么他接手续写?
正阳先生,还有个笔名叫赏花楼主。那时作者有几个笔名很正常,如三妻四妾般。这个赏花楼主和熊大算是通家之好。当年老熊是和赏花楼主的大哥是高中的同班同学,又是“十万知识青年从军”一同投入“青年军”的同袍。因为有这层关系,日后古龙没少向他家借钱,至于还没还,与本文无关,暂且不表。
正阳也是看过老熊编写的故事大纲和回目的,所以续起来游刃有余,甚至得心应手。其实,此书初创,正阳就曾经参与。
现在我们看到的《苍穹神剑》原刊本,第一回是:柳丝翠直 秣陵春归双剑;梅蕚粉褪 禁苑寒透孤鸿。
只有这一回,不是老熊编的,而是正阳编的。
而且,不知古龙给改了,还是出版社印错了,这一回目与正阳编的原稿又有小小的不同,原刊本是错的。正阳写的是“秣陵春归双燕”对“禁苑寒透孤鸿”,双燕对孤鸿,才是正对!不知为何成书了,成了双剑对孤鸿,明显的,剑对鸿,一兵器对一鸟类,对不上了。
这个回目令老熊赞许不已,而古龙却不以为然,正阳见状,即罢手不为,仅拟此一回。第二回孤鸿又出,明显不如第一回了,而且试看其后回目,是不是均不如第一回?至于香港的《怒剑狂花》为盗版,篡改回目就无需多说了。
还有一个全书究竟是十四集还是十八集的问题,这个我就不清楚了。
有一个问题不知古迷注意没有,古龙小说章回体的仅三部,《苍穹神剑》(原刊本)、《剑气书香》和《神君别传》,也就是这三部,失传最久!这就是个很有趣的现象了,为什么没有失传别的,偏偏失传这三部?
至少现在可以说,《苍穹神剑》和《剑气书香》都有代笔。《神君别传》也许另有别情?只是现在不知道罢了。个人认为,章回体回目的,都有问题。古龙不是一出世就是高手,也是一路打怪升级的。
《苍穹神剑》不管写得如何,毕竟给古龙带来了最初的荣幸,有书可出版,有稿费可拿,他对于此书,就如同对失败的初恋一样。失望中带着深深的怀念。以后万盛再版,古龙痛下杀手,大幅删减,正是竭力铲除老熊和正阳的痕迹,回目变了,内容少了,于是就有了现传的阉割版。猜想彼时古龙的心情,一定是痛并快乐着,老熊的阴影伴随了他一生!
古龙的日后,我们都知道,破茧而出,蛹化为蝶,光芒万丈到凄凉落幕。这种结局,我们可以事后诸葛亮地说,是必然的。他没有好好对待他的第一部作品,也没有好好对待他自己的一生。
缘起:
突然忆起古龙是本月21日病逝的,从来没有纪念过他,其实他是我心中的奇才!提前拟两篇关于他的短文,聊表纪念。过些日子会忙一些,或许就没空写了,故而提前写就,但愿给古迷一些资料。
另外,两篇原意确为阿飞前辈所留,我添枝加叶复述而已,大体准确可信。至于阿飞是谁,不在奉告之列。信与不信,请君自便。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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