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读古龙之七:七种武器之霸王枪
2010-09-16 00:00:00  作者:安石  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

  先抄录一段《孔雀翎》结尾部分:

  秋凤梧慢慢地站起来,转过身。
  他没有再说什么,但等他走出门时,却又回头道:“我还有件事忘了告诉你。”
  高立在听着。
  秋凤梧道:“北六省镖局的联盟已成立,盟主正是百里长青。”
  高立灰黯的眼睛里,突然爆出了一串火花。
  一串辉煌闪亮的火花。
  秋凤梧已走了出去。
  又过了很久,高立才缓缓道:“谢谢你,谢谢你告诉我这件事。”
  他真的感激。
  因为他忽然觉得自己这一生活得更有意义,他已完全满足。
  他爱过,也被人爱过。
  他已为别人做了件很有意义,很有价值的事,已无愧这一生。


  《霸王枪》即是联营镖局成立后的江湖,按常理它将与青龙会展开正邪交锋,事实却非如此。联营镖局的标志是“五犬开花旗”,它乐于替谭道这样的贪官污吏保驾护航,证明它并非正义的化身,更有甚者,镖局的创始者之一还与青龙会勾结,把镖局机密出卖给强盗,以获得更大“利润”,令上面引用的这段闪烁着理想与人性光辉的描写成了笑料。是为古龙翻新出奇之笔。
  这当然不是笑话,现实世界比这荒诞得多。曾几何时,延安是一代青年心目中的圣地,无数仁人志士为新中国的建立而抛头颅、洒热血,结果换来的却是共产主义极权、人民内部间的残酷斗争……弗洛姆在《逃避自由》中分析了人们将自己的自由交付给法西斯独裁等的心理原因,他将之归结于人们在获得工业社会的最初自由之后的焦虑与惶惑,其实在我们更多的是对“崇高理想”的追求,——在这过程中需要形成凝聚力,排斥异己,不择手段(包括将民主作为宣传策略),不受制约,生成足以消灭敌对方的暴力。
  至于大佬们的倒行逆施,古龙认为是贪婪,是对权力、金钱、美色的欲望,这个大抵是不错的,那些形形色色的口号、愿景不过是些伪装罢了。

  印象中《霸王枪》是七种武器中最喜欢的,此次再读觉得也还可以。只是语言稍嫌罗嗦,尤其是对话太多,很凑了一些字数。不过仍然是古龙自己的语言。作家还是有自己独特语言的好,尤其像古龙这样写古代东西的,能够不拟古、不翻译文言,却用非常独特、现代的语言实现创作的自由,很不容易,也很过瘾。以前读韩少功的《山南水北》,文字大概是想追求一种自由的境界(汪曾祺也算这类作家),虽然也不错,但恐怕还是不如古龙、王朔这样的好。
  主角是丁喜,面目不清,只知道他少年辛酸,有些自卑,但不扭曲变态,反而讨人喜欢。也许古龙是想保持他的神秘感,就像《武林外史》中的沈浪,不进入其内心,偶尔提及以往经历也是一晃即过,所以反倒不如一些配角来得有趣。比如写小马和杜若琳的初遇:

  小马却反而不喝酒了。
  别人看的是两个女孩子,他的眼睛却始终盯在其中一个女孩的脸上。
  喝茶的女孩子脸红的原因,很可能也不是因为别人,而是因为他。
  男人都喜欢看女人,却很少有人曾象他这样看法的。
  他已不仅是用眼睛在看,他看着这女孩子时,就好象在看着他童年梦境中的女神,又好象在看着他相思已久的情人。
  一个女孩子被一个英俊的青年人这样看着,心里会有什么感觉?


  愤怒的小马忽然变成了温顺的小羊,这段情节让人想起《教父》里面迈克尔在西西里避难时被“雷电”击中的情景,在激烈的黑帮火并下忽然插入这段世外桃源式的情感奇遇,真可谓神来之笔。小马无疑也是被雷电击中了。那些含蓄、温婉、优美的女子总是能激发人的诗意,让男人的内心变得温柔的。
  再如红杏花、熊九太爷、金枪徐……当然还有邓定侯,他是贯穿全场的角色,中年人的视角、味道,几乎奠定了全书的基调。女主霸王枪王大小姐有朱七七的影子,但塑造的不太成功,比较单薄。最后抄录杏花村伙计老许的一段表演作结,这样的小人物总能让人愉快的:

  到过杏花村的人,都认得老许,却没有人知道他的来历。
  这个人好吃懒做,好酒贪杯,以红杏花的脾气,就算十个老许也该被她全部赶走了。
  可是这个老许却偏偏没有被赶走。
  他只要有了六七分酒意,就根本没有把红杏花看在眼里。
  若是有了八九分酒意,他就会觉得自己是个了不起的大英雄,到这里来做伙计,只不过是为了要隐姓埋名,不再管江湖中那些闹事。
  据说他真的练过武,还当过兵,所以他若有了十分酒意,就会忽然发现自己不但是个大英雄,而且还是位大将军。
  现在他看起来就象是个大将军,站在他面前的丁喜,只不过是他部下的一个无名小卒而已。
  丁喜已进来了半天,他只不过随随便便往旁边凳子上一指,道:“坐。”
  将军有令,小卒当然就只有坐下。
  老许又指了指桌上的酒壶,道:“喝。”
  丁喜就喝。
  他实在很需要喝杯酒,最好的是喝上七八十杯,否则他真怕自己要气得发疯。
  他们来的时候,小马居然已走了,那张软榻只剩下一大堆白布带——本来扎在他身上的白布带。 
  看到这位大将军的样子,他也知道一定问不出什么来的。
  但他却还是不能不问;“小马呢?”
  “小马?”
  大将军的目光凝视着远方:“马都上战场去了,大马小马都去了。”
  他忽然用力一拍桌子,大声道:“前方的战鼓已鸣,士卒们的白骨已堆如山,血肉已流成河,我却还坐在这里喝酒,真是可耻呀,可耻!”
  邓定侯和苏小波都已看得怔住,想笑又笑不出,丁喜却已看惯了,见怪不怪。
  老许忽又一招桌,瞪着他们,厉声道:“你们身受国恩,年轻力壮,不到战场上去尽忠效死,留在这里干什么?”
  丁喜道:“战事惨烈,兵源不足,我们是来找人的。”
  老许道:“找谁?”
  丁喜道:“找那个本来在后面养伤的伤兵,现在他的伤巳痊愈,己可重赴战场了。”
  老许想了想,终于点头,道:“有理,男子汉只要还剩一口气在,就应该战死沙场,以马革裹尸。”
  丁喜道:“只可惜那伤兵已不见了。”
  老许又想了想,想了很久,想得很吃力,总算想了起来:“你说的是副将?”
  “正是。”
  “他已经走了,跟梁红玉一起走的。”
  “梁红玉?”
  “难道你连梁红玉都不知道?”大将军可光火了:“象她那样的巾帼英雄,也不知比你们这些贪生怕死的小伙子强多少倍,你们还不惭愧?”
  他越说越火,拿起杯子,就往丁喜身上掷了过去,幸好丁喜溜得快。
  邓定侯和苏小波的动作也不慢,一溜出门,就忍不住大笑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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