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美的李寻欢:把美学引入生活
2010-02-01 12:08:00  作者:佚名  来源:网络转载  点击:

  “冷风如刀,以大地为砧板,视众生为鱼肉。万里飞雪,将苍穹作洪炉,溶万物为白银。”
 
  古龙就这样开始了他一生中最重要的叙事。《多情剑客无情剑》的开篇常为论者所激赏,就象《A Farewell To Arms》的开头第一段为世人所推崇一样。其实,古龙的文言多有欠通之处,比如“闻君有白玉美人……”这段便笺,无法望金庸之项背。但在起兴上,古龙是高手,烘托气氛,喧染情境,是他的拿手好戏。
 
  在这本书中,古龙的才情得到了最好的发挥。我的许多朋友把《绝代双骄》排第一,而我以为《多情剑客无情剑》应该排在第一位。从《武林外史》开始,古龙才进入属于他自己的写作[此前的书基本上是垃圾]。从《武林外史》开始,古龙在一系列作品中寻找同一个人,他或者叫沈浪,或者叫楚留香,或者叫陆小凤,或者叫叶开,或者叫谢三少爷,他们的共同特点是潇洒,沉着,风流倜傥,无所不能;他们的共同名字叫浪子。其中最响亮的名字叫李寻欢。
 
  李寻欢的人生秘密不在于例不虚发的小李飞刀,不在于“一门七进士,父子三探花”的书香门第和文采风流,不在于寻欢作乐样样精通,不在于义薄云天以德报怨……当然,这些都是构成李寻欢的不可或缺的背景。他的秘密在于,他把美学引入了真实的生活中。这就是说,他把他的一生当作一部传奇作品,他的生活方式就是作品的形式,他的人生段落就是作品的章节,他的处事风格就是作品的风格,他和他人说话就是作品的对白,他跌荡起伏,姰丽多姿,三天三夜也将不完的一生当然就是作品的故事情节。
 
  最重要的是,生活已成审美本身,那就不能按生活的原样来生活,而应该按作品的需要来处理。而美是危险的,因为美排斥平淡中庸,美需要多资多彩,就象北岛说的“渴望燃烧/就是渴望化为灰烬”,因此很少有人胆敢把美学引入生活,人们通常在艺术作品中进行审美活动,完了该怎么过还是怎么过[这是“美在于距离”的真谛]。就象人们激赏“宁为玉碎,不为瓦全”,但是一般都采取 “好死不如赖活”的策略来对付人生。李寻欢不是常人,他窥透了这些奥密,决定选择为美献身的人生道路。
 
  他的第一件事,是为自己制造一个不幸的悲情处境,所以他把林诗音让给了龙啸云。通过这个方式,他永远占有了林诗音,同时,更重要的是他永远拥有了感伤的不堪回首的不了情,这是一种何等永恒的审美行为。这就保正了哪怕在他最快乐的时候,他也是忧伤的,因为他心里有永远的伤痛。无论他如何寻欢作乐,他都知道自己其实是在强颜欢笑。这就让他与众不同,因为没有人理解他的心事,越是误解,越多伤害,对他而言就是越美。
 
  “无论和多少人在一起,他都是孤独的。”是的,因为他和所有的人都不一样。他是那样的自恋,以致于喜欢享受自戕的快感。在那小酒店中,他一住一年多,每天白天七壶酒,夜里七壶酒,这是一种形式感很强的自戕的美,只要有另一个人[在书里是孙驼子]见证,流传开就是传奇。
 
  这就是李寻欢。你说他矫情也好,做作也好,你得承任你做不到他那样。不因为你没有他的能力和背景,而是你无法承受那种生活需要付出的代价:忍受寂寞,永远保持自己的形象。
 
  写到这里,我突然有泄露天机的感觉……
 
  现在让我们谈谈古龙和李寻欢的关系。不难想见,当古龙书写李寻欢时,他是全情投入的。随着写作的深入,逐渐的,李寻欢成了古龙理想人格和古龙自己的替身。与金庸追求中正平和的理想境界相比,古龙更带有叛逆性。除了令狐冲,金庸从未将一个浪子作为主人公。并且,从情色上看,令狐兄弟配不上浪子的称号。看李寻欢,“
 
  他这一生中,也不知和多少位绝色美人有过幽期密会,他掌中没有拿飞刀和酒杯的时候,也不知握过多少双春葱般的柔荑。”古龙是以欣赏的态度这样写的。无论是习武,抚琴还是用情,金庸都认为过犹不及。武学就不多说了,单说那琴与情吧。刘正风和曲洋在弥留之际仍不忘评点莫大的胡琴,曲洋说:“他剑法如此之高,但所奏胡琴一味凄苦,引人下泪,未免太也俗气,脱不了市井的味儿。”刘正风道:“是啊,师兄奏琴往而不复,曲调又尽量往哀伤的路上走,好诗好词讲究乐而不淫,哀而不伤,好曲子何尝不是如此?我一听到他的胡琴,就想避而远之。”霍青桐赠陈家洛的短剑上刻的十六字,乃是金庸推崇的境界:“情深不寿,强极则辱,谦谦君子,温润如玉”。相比之下,古龙本身既有愤世嫉俗的愤青情结,又有及时行乐的浪子情怀,还有“天子呼来不上船”的恃才傲物作派。这些东西深深地烙印在古龙的作品中,越是好的作品,这种气息就越浓。
 
  而在李寻欢身上,古龙投入了最深的感情,并且还赋予李寻欢光辉的仁爱之心。这使李寻欢远远高于古龙的其他精典人物,比如西门吹雪,无花,萧十一郎。可能只有花满楼较为接近,当然也只是接近而已。于是李寻欢成为古龙的代表。实际上,古龙自己就是把美学引入生活的人,他的纵酒,他的美色之欲,他那狂放的写作方式,都是有意味的形式──审美的形式。而金庸在生活中搒演的就是谦谦君子的角色。谁又能怀疑文如其人的古训呢。现实是:古龙早已天妒其才,英年早逝;金庸则幸福地生活在主流社会中。这让我想起了多年前我颂咏阮籍的一句诗:“才华与命运都是伤人的”。
 
  我想我已经读通了古龙和他的李寻欢。其实,《多情剑客无情剑》中写得最成功的人物是林仙儿,也是古龙所成功塑造的绝无仅有的女性人物。

相关热词搜索:李寻欢 美学

下一章:傅红雪的逻辑与地毯式轰炸
上一章:他在妖梦里徘徊──评李寻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