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禁锢夫君 篡帮夺位
2020-03-10  作者:龙乘风  来源:龙乘风作品集  评论:0  点击:

  (一)

  漆黑的锅盖,被一只鸟爪般枯瘦的手移开。
  这是贵川馆的蒸锅,这时候正是贵川馆生意最旺盛的时候。
  贵川馆生意最旺盛的时候并不在晚上,而是太阳刚射进这个锅盖上的时候。
  现在还很早,只不过是上午八点零三分。
  鸟爪般的枯手,是贵川馆老板的特征。他的年纪并不老,身材也不算太矮小,但他的手却枯瘦得太不象话。
  然而,这一双手泡制的面食和饱点,却是整个城市里最好的。尤其是他泡制的蟹黄汤包,更是每天只限十笼,迟来半步者,就只好“望包兴叹”。
  现在,梅四叔正在蒸锅里端起第十笼蟹黄汤包,也是今天售卖的最后一笼。
  每天只卖十笼蟹黄汤包,是他的老规矩,也许正因如此,他这一味包点才能一直保持高度的水准。

×      ×      ×

  这第十笼的蟹黄汤包的顾客,是个恍惚还没有睡醒觉的黑衣人。
  他的衣服已很旧,连黑衣也洗得已然有点发白。
  梅四叔亲自把一笼蟹黄汤包端到他的面前。
  热腾腾的蒸笼,令人垂涎欲滴的香气,梅四叔泡制的蟹黄汤包的确一绝。
  黑衣人喝了一口浓茶,睡眼惺松的就伸手拿起了其中一个包子。
  汤包炙热非常。
  但黑衣人好像一点也不觉得炙手。
  就在他正想把这一只包子塞进嘴巴的时候,忽然有人粗声喝道:“放下!”
  黑衣人仿佛怔了怔,又好像根本不知道这一声“放下”对方是针对谁人所发。
  也许他真的饿了,他没有把包子放下,反而一口气就连续吞下三五只汤包子。
  就在他准备吃第四只蟹黄汤包的时候,在他的面前突然出现了一只拳头!

×      ×      ×

  包子很香。
  但这一只拳头却又臭又脏。
  你宁愿吃包子还是吃这一只拳头呢?
  相信绝大多数的人,都会选择前者。
  但黑衣人却好像有点不正常,当这一只又臭又脏的拳头来到他面前的时候,他居然连包子都不吃,反而一口就向这只拳头咬去。
  这只拳头并不是缓慢地伸过来,而是挟着雷霆万钧之势俯冲过来的。
  而且这一只拳头又粗又硬,看来黑衣人的满嘴牙齿,最少也得甩落七八只。
  但说来奇怪,他的牙齿没事。
  但这一只拳头却立刻少了一块肉,鲜血有如喷泉般直向外涌。
  黑衣人好像比较清醒了。
  他忽然抬起头,淡淡道:“还是包子好吃一些。”

  (二)

  贵川馆原本还是很热闹,顾客满堂的。但就在这一刻间,吃包点吃面食的人最少已走了一大半以上。
  他们大多数都是善良的小市民。
  那就像森林里的小兔子,它们与世无争,只求安逸地度过他们恬静、和平的生活。
  当豺狼虎豹闯进它们圈子里的时候,它们唯一能够做的事,就是逃避,躲藏。
  它们绝少反抗。
  豺狼虎豹凶残骠悍,又岂是它们的力量可以反抗?
  当黑衣人还没有咬掉那人的拳头之前,他们已觉察到一种不祥的征兆,祸事来了。
  尤其是梅四叔,他的脸简直比雪白的馒头还更雪白。
  两年前,贵川馆闹过一次凶杀案。
  十二个刀客,八名斧手,围攻一个正在这里吃早点的老教头。
  那一战,贵川馆弄得血肉横飞,死伤枕藉。
  刀客躺下了五个,斧手六死一伤。
  但那老教头最后的下场更是令人怵目惊心,他差点没有变成肉酱!

×      ×      ×

  两年前的血案,梅四叔犹历历在目。
  现在,可怕的凶杀场面好像又要出现了。
  黑衣人虽然咬掉了一个人的拳头,但在他的身旁,最少已围着了十二个青衣汉子。
  这十二个青衣汉子,全是城南帮崔大胡子的打手。
  崔大胡子这个人并不可怕,但他的妻子却是这个城里最凶恶的一条雌老虎。
  雌老虎当然吃人,而且就算一口气地把十个八个人同时吃掉,也绝不会嫌太多的。更何况只有区区一个黑衣小子?
  崔大胡子的手下,简直比警卫队里的警卫队长还更神气。
  这也不足为怪,这里的警卫队长在去年已更换了三个,每一个都是无缘无故在街头上暴毙的。
  无论是谁脑袋上吃了一刀,都势非立刻“暴毙”不可。
  但奇怪的是,这个城市从来都没有发表过警卫队长被暗杀的消息。
  除了呆子白痴之外,人人都知道这是谁干的。
  但谁也不敢说出来。
  否则,他们也很可能忽然在街头“暴毙”。

×      ×      ×

  “还是包子好吃一些。”
  黑衣人的神态好像比较清醒,但更清醒的还是那个被一口咬伤拳头的人。
  这人穿的是一袭对襟短褂,虽然他的拳头被咬伤,但他的腰间还斜插着一柄锋利的斧头。
  拳头被咬,他当然怒火攻心。
  呼!
  利斧迎头而下,直向黑衣人的脑袋上狠狠劈下去。
  黑衣人瞪大了眼睛,仿佛不相信世间上竟然有这么凶恶的人。
  短褂汉子一斧劈下,梅四叔立刻闭上眼睛,连看都不敢看。
  他害怕流血。
  无论是自己流血,或是别人流血,他都害怕。
  但当他睁开眼睛的时候,他看见的不是血,而是辣酱。
  黑衣人没有流血。
  但短褂汉子的一张脸已模糊不清,因为一瓶辣酱最少有三分二泼在他的脸上。
  而短褂汉子的利斧,却砍在另一张桌上,用尽气力也无法拔出来。
  其他青衣汉子睹状,无不面露吃惊之色。
  这个短褂汉子,是大胡子的大舅子姜意。
  姜意虽然不是崔大胡子麾下最勇猛的打手,但他的追风斧法,在城南一带是人人都知道挺够厉害的。
  但现在他刚出手,就给这个黑衣人弄得如此狼狈,这个脸可丢得不算小。
  姜意脸色如何,无人知晓。
  但他满面辣酱,却是除了瞎子之外人人都可以看得清清楚楚的。
  他满嘴火辣辣,心中更是火辣得像只燃烧中的烘炉。
  “把这骗子碎尸万段,重重有赏!”他大吼。
  他的命令刚发出,最少已有三柄斧头几乎同时砍向黑衣人的颈子。
  黑衣人叹了口气。
  斧声、叹气声、骨头爆裂的声音同时响起。
  黑衣人的颈子没有被斧头劈断,他全身每一根骨骼亦安然无事。
  骨骼断折的声音,是发自那些用斧头砍人的青衣汉子身上。
  刹那间,每个人的眼色都变了。
  尤其是那三个青衣汉子,他们的右手腕骨已被折断,但他们却连黑衣人怎样出手也没有看见。
  两把利斧跌在地上。
  还有一把,却落在黑衣人的手上。
  黑衣人又在叹气,喃喃道:“我只不过想安安静静的吃些早点,你们为什么老是来骚扰呢?”
  姜意虽然有点心惊肉跳,但他仗着崔大胡子夫妇的权势,一向都是横行无忌,又怎肯在这种情况之下低头。
  他破口大骂:“我操你娘!你敢在崔老板的地方上行骗,算你是哪一号人物,但你这种人物若还能活着离开这里,俺就不姓姜!”
  黑衣人摇了摇头,叹道:“你实在不该姓姜,应该叫狗杂种。”
  姜意更是无法忍耐,又再穷吼:“杀!杀!”
  又有两个青衣汉子冲前。
  他们的斧头更快,势子更凶。
  可是他们倒下去的势子更快。
  斧光一闪,黑衣人的右手轻轻一扬,他们就像死狗般倒了下去。
  黑衣人没有杀他。
  他们没有死,但每个人的前额上,都已被斧柄撞了一个大瘤。
  姜意用手把脸上的辣酱抹净,狠狠的说:“好小子!我是不把你碎尸万段,俺就不姓姜!”
  突听一人冷笑道:“来来去去都说‘俺不姓姜’,你也未免他妈的没有趣!”
  姜意刚抹干净的一张脸,突然又再变成为猪肝之色。
  只见贵川馆外,停下了一辆灰色的汽车。汽车是华贵的,也是簇新的。
  从车厢里走出来的人,他的外表比这辆汽车更考究。
  他穿着一身毕挺、浅杏色的西装,衬衫洁白如雪,结领带、羊皮背心、一双皮鞋擦亮得几乎光可鉴人。
  他的脸孔虽然略为瘦削,但却更能衬托出他的潇洒风度。
  他并不是一个人走进来贵川馆,在他的身后,还有两个身材高大,脸上长满了胡渣子的彪形大汉。
  在城北,很少人不认识这两个身材巨大的汉子。
  他们是一双兄弟。
  他们从来不用武器,但他们的拳头最少已打断过五十人的肋骨,和打爆无数人的鼻子。
  他们认为,世间上绝对没有任何武器,能比自己的一双拳头更方便。
  何况他们的拳头,杀伤力之强更远在别人的武器之上?
  在城北,无论是谁看见这两兄弟,都一定不敢怠慢。
  但这里却是城南。
  而且更是崔大胡子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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