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伦理的抉择
在黄昏的雾气中,医生简传学向神剑山庄三少爷谢晓峰解释,自己为何不能遵守“天尊”的命令,用毒药害死他。简传学说道:“我跟他不同,他学的是剑,我学的是医,医道是济世救人的,将人的性命看得比什么都重。我投入天尊只不过几个月,学医却已有二十年,对人命的这种看法,早已在我心里根深蒂固。所以不管天尊要我怎么做,我都绝不会将人命当做儿戏,我一定会全心全力去为他医治。”
杀手和医生的生命观当然不同,而这种不同,不仅指人对自己生命的看法、人对自己的权利与义务,也包含了人对他人的权利与义务、人对他人生命之看法及伦理态度。
从医生的角度说,人有权利也有义务积极地维护自己的肉体生命,以衣、食、住和医药来存养;也有权利及义务消极地维护自己肉体生命,不自杀也不自我残伤。死亡是神或命运的事,人并无自主权。由此延伸出来看,人对他人亦不得残伤杀害。但从杀手的角度说,完全不是这么回事,杀手必须杀人,杀人既是权利也是义务。若不杀人或杀人不成,往往自己就得被杀,因此,医生与杀手的伦理态度恰好是矛盾的、对立的。
世上本来就很多矛盾的事,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生命观、伦理态度也不足为奇。但假若一个人既是医生又加入了杀手集团,那么,在他身上便不可避免会有伦理的冲突。两种或多种矛盾的生命观在心头激扰冲撞,彼此争执。究竟该怎么办呢?这时,人就不免要历尽挣扎,勉强做些伦理抉择了。
简传学讲的,就是这种伦理抉择的处境。
抉择通常都是困难而且痛苦的,必须几经挣扎才能做出决定。但又不是一次就够了,人生总在不断抉择之中。简传学在此处虽然已决定救活人的性命,服膺他医者的伦理信念;但接着,他又为了要不要告诉谢晓峰一个真正能治好他绝症的去处而踌躇不已。他必须告诉谢晓峰,因为医生总不能睁着眼睛看人走向死亡;他又不能说,因为那位能治愈谢晓峰的人,一旦救活了他,就会杀了他;若不能杀死他,则那个人必会被杀,这是个伦理的困境。在这个困境中,他矛盾极了。
夜色渐深,雾又浓,简传学不知如何是好,他喊谢晓峰,但雾色凄迷,看不见人,也听不见回应。他不停地奔跑呼喊,总算最后他想出了一个办法:绝不能见死不救的医生、把性命看得比什么都重的医生,遂把刀刺进了自己的心脏。
困郁在伦理困境中的人,若不能突围而出,找到令自己心安的抉择,就只能选择自杀。虽然这也违背了他廿年来所服膺的信条,但那又有什么法子呢?
这是《三少爷的剑》中一则小小的故事,简传学是其中一个小小的人物。但是,整部小说,所有的人物,不都处在这样的伦理抉择的境遇中吗?
二、存在的困境
古龙在《三少爷的剑》里,讲的是一个并不太曲折的故事:神剑山庄的三少爷谢晓峰,剑法通神,天下无敌。但他厌倦了杀戮比剑的生涯,诈死逃世。隐性埋名,藏身于市井之中。人人都以为他是无用的人,唤他“无用的阿吉”,他从事的也都是最卑微最低贱的工作。直到有一天,他为了保护市井中被欺凌的弱小妇孺,不得不挺身而出,以致被恶势力追杀,并挖掘出他的身世来。为了应付无尽的追杀,并维护他家族以及“谢晓峰”这个名字的名誉,他只好一再与人对剑。最后,他遇到了燕十三。
燕十三也是一位要找他比剑的人,彼所创之夺命十三剑固然尚不足以与他抗衡,但此人就是简传学所不能说出的那位“一旦救活了他,就会杀他;若不能杀死他,则会被杀”的人。谢晓峰若不自杀,只能杀他。可是,夺命十三剑的剑招却又有了发展与变化,变化出了第十四以及燕十三自己也无法控制的第十五招。这是必杀的绝招,谢晓峰也无法破解。燕十三眼看就可以把他杀了,但燕十三并不想杀他,所以,只好回剑自杀。
谢晓峰逃名弃武,是书中主轴。这个伦理抉择虽被客观环境打断了,逼使他不得不恢复谢家三少爷的身分,继续与人比剑;但跟燕十三决战完毕后,他就干脆把两只手的大拇指都给削断了,让自己终生不再能使剑。别人觉得惊讶,他却说如此才能获得心中的平静。
为什么平静?因为这才符合他的理想,这才是他所要的人生。“一个人只要能求得心中平静,无论牺牲什么都是值得的”(四七章),所以他做了这样的选择。
燕十三的选择与他不同。谢晓峰诈死骗过他时,他便把剑沉入江中了,“因为他平生最大的愿望,就是要和天下无双的谢晓峰决一死战。只要愿望能够达到,败又何妨?死又何妨?”(四五章)谢晓峰若已死,他的人生也就如秋风中的叶,即将枯萎。这种人生,也是他选择的。
但燕十三“最后的抉择”却不只是与谢晓峰决一死战,而是决战之后所面对的胜败问题。在从前,燕十三自知必败,故只考虑到败与死,不料剑招的发展连他自己也不能控制。夺命十五剑出现时,他极惊惧,因为他不但发现了一条自己都无法掌控的毒龙,也面临了前所未有的伦理情境:此招必杀,必可胜过谢晓峰,也一定可以杀死他,但该不该、能不能、愿不愿杀他呢?燕十三回剑自杀,就是他选择了的答案。做了这样的抉择之后,“他的眼神忽然变得清澈而空时,充满了幸福和平静。”(四六章)
他的抉择与谢晓峰不同,但一样求仁得仁,一样求得了心中的平静。也就是说,伦理抉择不仅是权利与义务的问题,也涉及个人幸福与否的问题、人生之目的问题。
伦理学上对于幸福的看法,向来有“客观幸福”与“主观幸福”两派。谢晓峰、燕十三,和许许多多这本书中的人物,他们所追求的,应该是主观的幸福吧。就像妓女娃娃,嫁给了杀害她一家而后来瞎了眼的仇人竹叶青。旁人看着难受,甚至觉得不可思议,娃娃却觉得很好:“只有过在他身边,我才会觉得安全幸福。”(四七章)幸福感,是别人无法衡量的。
三、无奈的命运
他们都追求到了他们的幸福。
是的。
但真是这样吗?
谢晓峰逃名避世,乃至削指弃剑,却一再被迫出手。纵使已无剑、已不再能使剑,仍然不能避免别人要来找他比剑。因此,全书最后一句话,是“红旗镖局”总镖头铁开诚说的。他说:“只要你一旦做了谢晓峰,就永远是谢晓峰,就算你不再握剑,也还是谢晓峰。”(四七章)
个人确实可以做伦理抉择,但是抉择能否实现、是否有效,能不能获得我们所想追求的幸福,通常并不由我们决定。
对于生活的境况,我们固然可以有“渴望的境况”(world of desire);然而,我们却不能不存活在一种“限度的境况”(world of limits)中,一切都是有限度的,年龄不能久长,体力、金钱、智识,什么都有其局限。这个局限,便限制住了我们,让我们的渴望永远只能是渴望。
而且,限良境况不只是一种消极的限制,使我们的渴望无法达成而已。它更是积极的,可以把你的渴望扭转到你所根本不愿、不忍、不敢的那一方面去。你抉择甲,放弃乙。但在人生的限度境况中,你却偏偏只能得到乙,或根本就只能去抉择乙。
面对这股限度压力,人能怎么办呢?
燕十三,“燕十三是个寂寞而冷酷的人。一种已深入骨髓的冷漠与疲倦,他疲倦,只因为他已杀过太多人,有些人甚至是不该杀的人。他杀人,只因为他从无选择的余地。”
谢晓峰,“谢晓峰从心底深处发出一声叹息。他了解这种心情,只有他了解得最深。因为他也杀人、也同样疲倦,他的剑和他的名声,就像个永远甩不掉的包袱,重重的压在他肩上,压得他气都透不过来。”(同上,三六章)
他们面对这种无可抗拒的压力,确实应付得十分疲倦了。所以,谢晓峰想逃,想把他的剑和他的名声甩掉,燕十三大概也是。说不定,燕十三最后选择自杀,其实算不上是一种选择,而也是逃避。想逃避他一再杀人的命运。
但命运对每个人都是个无从逃避的限制,而像他们这样的人,江湖人,可能对限度境况会有更深刻的体会。不是说了“人在江湖,身不由已”吗?据谢晓峰的体会:
江湖中本就没有绝对的是非,江湖人为了要达到某种目的,本就该不择手段。他们要做一件事的时候,往往连他们自己都没有选择的余地。没有人愿意承认这一点,更没有人能否认。这就是江湖人的命运,也是江湖人最大的悲哀。(四一章)
在体会到这一点时,谢晓峰正站在黄昏的雾中。
“黄昏本不该有雾,却偏偏有雾,梦一样的雾。人们本不该有梦,却偏偏有梦。谢晓峰走入雾中,走入梦中。是雾一样的梦,还是梦一样的雾?”梦,就是人的渴望;雾,则是那把人笼罩裹住且无所遁逃的江湖或命运。梦本为不是雾,可是当人在雾中,雾看起来也就像梦了。
四、梦雾的江湖
一切伦理行为或道德态度,都必须在“自由”的情况下才有意义。只有行动者的身心都在不受任何压力的情况下,人的行为才能对自己负伦理责任,才能判断为道德或不道德。
这所谓自由,包插理解、意志的决定、行动以及选择的自由。理解是对事物理性的判断,例如燕十三自知去神剑山庄赴约乃是送死,但他有与谢晓峰一战的强烈意愿,所以意念仍然决定他要赴约。他赴约也无人能予以阻止,这就是行动的自由。依此来看,燕十三是自由的,他也准备承担所有的后果。
然而,燕十三为什么要去找谢晓峰比剑呢?燕十三要去找谢晓峰,就像其他许多剑客也不断来找燕十三一样。“他的名气和他的剑,就是麝的香、羚羊的角”(一章),不断会有人来杀他,若杀不死他,就要被杀。
这个逻辑,就是江湖人的命运。表面上看起来,燕十三和其他许多死于剑下的剑士相同,都是自由的,其实,乃是命运之不得不然。
燕十三的命运,其实也就是谢晓峰的命运,是所有江湖人基本的命运状况。但谢晓峰的情形又有所不同,他比一般江湖人要面对更复杂的处境。因为燕十三只是一个人,他的伦理抉择或困境都只是他一个人的事,谢晓峰则不。谢晓峰是神剑山庄的三少爷,这个身分,迫使他必须背负自己对家族的权利与义务。
个人对自己或对他人的权利与义务,属于个人伦理学的范围。人对家庭或家族,则构成社会伦理学的议题。在这部武侠小说中,并没有涉及人与国家社会的权利义务问题,却以极大的篇幅在处理人与家庭的难题。
在婚姻的条件与责任方面,夏侯星与薛可人、谢晓峰与慕容秋荻、竹叶青与娃娃,都是不同的案例,各有不同的处理与抉择。薛可人选择了逃避,但逃不了。慕容秋荻与谢晓峰爱恨交织而不曾婚配,娃娃则选择了与竹叶青厮守而不逃避。
其中,谢晓峰的问题最复杂,因他未与慕容秋荻结婚,所以有一个私生子谢小荻。他们的父子关系,与铁中奇和铁开诚迥然不同。铁开诚为了维护父亲的英名,宁受冤曲而死,也不愿父亲的名声受损。谢小荻则对父亲爱怨交织,为了父亲不能认他而怨;对于父亲的威名,自己既觉荣宠又希望能超越他,以证明自己,所以他其实一直处在极矛盾的境况中。
谢晓峰比谢小荻更糟,他一方面要处理他与慕容秋荻、谢小荻的关系,一方面又背负着神剑山庄的荣辱。“也许他并不想杀人,他杀人,是因为他没有选择的余地。”(九章)翠云峰下、绿水湖畔、神剑山庄的三少爷,号称“天下第一剑”。这样的名声,这样的谢晓峰,怎能不继续与人比剑,为了他的名声和剑而战?他虽然极度厌倦这种生涯,但只要他是谢晓峰,他就不能败。“这就是江湖人的命运,生活在江湖中,就像风中的落叶、水中的浮萍,往往都是身不由主的。”(四一章)
五、杀人或自杀
身不由主,无法掌控的,除了命运,还有剑。
古龙这部小说最精彩处,就在写这种人与剑的关系。江湖人使剑用剑,生命寄托在剑上,“他们已将自己的一生奉献给了他们的剑,他们的生命正与他们的剑融为一体。因为只有剑,才能带给他们声名、财富、荣耀;也只有剑,才能带给他们耻辱和死亡。剑在人在,剑亡人亡。对他们来说,剑不仅是一柄剑,也是他们唯一可以信任的伙伴。”(四十章)
但是,剑真能信赖吗?
燕十三的夺命十三剑,在十三剑之后,他又找出了剑招的第十四个变化。这个变化,乃是“他已将他生命的力量,注入了这柄剑里”(四四章),所以这柄剑变得有了光芒、有了生命。可是,剑在这时,却起了奇异的变化,出现了他根本没有料到的第十五剑。
看到这一剑,燕十三并没有为之欣喜。相反地,他惊惧莫名。那是“一种人类对自己无法预知、也无法控制的力量所生出的恐惧。只有他自己知道,这一剑并不是他所创出来的。”(四五章),那像是艺术家神来之笔,得诸天机、生于造化、出于剑招本身的韵律,根本非人力所能测度、所能理解、所能掌握。而也正因为如此,人对之才会惊恐莫名,犹如面对无法掌握的命运那样。
在人不能对剑负责时,它的伦理抉择,就是弃剑,或者自弃,于是,燕十三乃选择了自杀。武侠小说写人与剑的关系与感情者多矣,能如此深刻触探这个困境与抉择者,唯此而忆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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