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格里森姆《遗嘱》

第21章

作者:约翰·格里森姆  来源:约翰·格里森姆全集 

    南美传教团的协调人是一个名叫内瓦·科利尔的妇女。她出身在纽芬兰一个用冰块砌成的拱形圆顶小屋里。她的父母在这个伊努伊特人【注】居住区工作了20年。她本人也在新几内亚的山区度过了七年的传教生活,因此她很了解她负责的九百来个传教士的行踪和工作情况。
    【注】伊努伊特人:美洲的爱斯基摩人——棒槌学堂注
    而且,也只有她知道雷切尔·波特就是雷切尔·莱恩,是特罗伊·费伦的私生女。从医学院毕业后,雷切尔为了尽可能忘掉过去更改了姓名。她没有家,养父母都死了。没有兄弟姐妹,也没有叔伯姨婶和表亲。至少没有一个她所认识的亲属。她只有特罗伊,而她拼命要把他从生活中抹去。在念完世界部落神学院的课程之后,雷切尔把她的秘密告诉了内瓦·科利尔。
    世界部落的上层人物知道雷切尔隐瞒了什么,但并不知晓她这段有碍她献身上帝的身世。她是个医生,又毕业他们的神学院,是个富有献身精神的虔诚教徒,立志于传教事业。他们向她保证永远不泄露她的情况,包括她在南美的确切地址,内瓦坐在休斯顿她那狭小而整洁的办公室里,读着那篇有关宣读费伦遗嘱的特别报道。自从费伦自杀后她一直在关注这件事。
    和雷切尔的联系很不便捷。她们一年只通两次信件,3月份一次。8月份一次。雷切尔通常一年给她打一次电话,在她去科伦巴补允给养时用投币电话打。她第一次休假是在1992年、六个星期后,她取消休假回到了潘特纳尔。她没有兴趣呆在美国。她对内瓦吐露心声说,这里不是她的家,她是部落的人。从律师们发表的评论判断,这件事还远远没有了结。内瓦将报纸作为文件存档,决定静观事态的发展。只有在适当的时侯她才会向管理层报告雷切尔过去的身世。
    她希望这一时刻永远别出现,可是谁又能隐瞒掉110亿的财产呢?
    没人指望那些律师能就会谈的地点达成一致、每家津师事务所都坚持自己选择会谈场所,事实上,他们能在接到通知后这么短的时间立凑到一块,已经是破天荒了。
    于是,他们在泰森斯科纳的里兹饭店碰了头。宴会厅的桌子被临时拼成一个四方形,当宴会厅的大门关闭时,房间里已聚满了将近51人、为了摆声势,各家事务所都带来了不少的助手,甚至秘书。
    会场的气氛显得十分紧张。没有费伦家族的人到场,出席的都是他们的律师。
    哈克·格蒂斯宣布会议开始,并机敏地讲了个笑话。就像在法庭上听到幽默的话题一样,那些没料到会有喜剧场面出现的人顿时咧开了嘴。哈克建议按座位的顺序由每个继承人的律师发表各自的意见,他最后一个发言。
    有人提出异议:“谁是真正的继承人?”
    “费伦的六个儿女。”哈克回答说。
    “那么他的三个妻子呢?”
    “她们不是继承人、她们只是他的前妻。”
    三个前妻的律师大为不满,一阵唇枪舌剑后他们威胁要退场。
    有人建议不妨让她们也有发表意见的权利,这才解决了争端。被玛丽·露丝和她丈大雇用的那位孟浪的律师格里特首先站起来,提出要推翻遗嘱:“我们除了对遗嘱进行质疑外没有别的选择。”他说,“既然不存在不当压力,我们就得证明那个老家伙神智不正常。妈的,他是跳楼而死的,而且还把这笔巨额财产给了一个从未听说过的继承人。我觉得他是疯了。我们可以找精神病专家来作证。”
    “跳楼前不是有三个专家对他进行过鉴定吗?”有人在桌子对面冲着他诘问。
    “这太蠢了!”格里特大吼道,“那是一个陷阱,你们都中了圈套!”
    这一下惹恼了同意做那次精神鉴定的哈克和其他几位律师。
    “真是事后聪明!”扬西说。一时倒把格里特说蒙了。
    基娜和科迪的律师团由一个名叫兰霍恩的女人做领队,她又高又壮,穿着阿玛尼套装。她以前是乔治敦法学院的教授。她煞有介事地说开了。第一,根据弗吉尼亚州的法律,只有在两种情况上才能对遗嘱提出质疑——来自不当压力的影响或缺乏精神行为能力。既然没有人知道雷切尔·莱恩,那么可以断言她同特罗伊很少甚至根本没有接触。因此,想要证明特罗伊在立遗嘱时受到她的不当压力的影响恐怕很难,即使不排除这样的可能性。第二,缺乏精神行为能力是他们惟一的希望。第三,还是将欺诈的说法忘了的好。没错,他用假象诱使他们对他做精神鉴定,但不能将欺骗作为理由来质疑遗嘱:合同可以,但遗嘱不行!他们已经做过了调查,她本人也办过类似的案子。
    她引述了某个案情的摘要。可以说她准备的材料无可挑剔。
    事务所来的其他六位律师纷纷对她的意见表示赞同。
    第四,那次精神鉴定的结果很难推翻,她已经看了录像,他们很可能会输掉这场官司,但可以从中得到辩护费。她的结论是:必须锋芒毕露地对遗嘱提出质疑,同时希望能获得有利可图的庭外解决。
    她的讲演持续了10分钟,但她没讲出任何有新意的东西。别人之所以容忍她唠叨而不打断她,主要因为她是女的,这是她的优势、接下来发言的是还在读夜校的沃利·布赖特。他劈头盖脑地对遗嘱的不公正性怒斥一通,和兰霍恩女士的发言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他什么也没准备——没有案情摘要,没有发言提纲,也没有前后顺序,只足一个劲地嚷嚷,想到哪说到哪。
    代表莉莲的两个律师同时站了起来,好像穿着连档裤似的。两人都身穿黑色西装,有着遗嘱律师特有的很少见阳光的苍白的脸。他们一个说前半句,另个接后半句。一个以设问的形式提问,另一个做多余的回答。一个提及哪份文件,另一个马上从手提箱里把它抽出来:这对搭档提纲掣领地把前面说过的话又重复了一遍。
    与会者很快达成了默契:打这场官司。理由是,一,他们不会失去什么;二。没有其他的选择;三,这是解决争端的惟一手段。另外,四,他们可以从中得到数目可观的律师费。
    扬西竭力主张诉讼,这是在情理之中的,在所有的继承人当中,兰博是惟一未成年的,而且也没有什么债务:他21岁生日时可得到的500万美元托管基金在几十年前就建立了,现已无法废除。拥有500万美元的兰博其经济状况要远远胜过他的兄弟姐妹。既然不会失去什么,干吗不再争取更多点?
    一个小时过去了,这时有人提及遗嘱中的抗辩条款除兰博外,其他的继承人如对遗嘱进行争讼,将冒一个子也拿不到的风险。但律师们对此不屑一顾,他们已经决定打这场官司,而且也知道那些贪婪的委托人会听从他们的意见的。
    还有许多细节没有讨论。诉讼的起步工作将十分繁琐。最明智也是最经济的做法是选一家有经验的律师事务所作为主诉人,其他律师退居二线,仍然保护各自委托人的利益,随时关注局势的发展。但这样的战略需要有两点保证:一,良好的合作精神;二,放弃以我为中心的立场。
    在持续了三个小时的会议上始终没人提出这个议题,事先并没有总体方案——方案的制定需要合作——但律师们还是设法划分了各自代理的继承人,使得没有事务所拥有两个继承人的业务。律师们凭他们在学校外学到的手腕成功地让委托人只跟他们接触。信任并不是费伦家族听熟悉的品行,也不是这些律师所遵循的道德。
    这将是一场冗长而多事的官司!
    没人敢提议不去干扰遗嘱。他们对按老家伙的意愿办事毫无兴趣。财富是他创造的,可现在他们要来瓜分它。
    按桌子的顺序兜了三四圈后,他们决定先查明六个继承人在费伦先生去世时的负债情况。但这一打算又因法律条文上的吹毛求疵而不了了之。
    “配偶的债务是否也包括在内?”雷克斯的律师哈克问。那位脱衣舞娘安布尔拥有色情俱乐部,大部分债务都是在她的名下。
    “牵涉到国内收入署的债务怎么算?”小特罗伊的律师问,小特罗伊这15年来一直有着税务方面的麻烦。
    “我的委托人没有授权我公布财务方面的情况。”兰霍恩说。她的这个声明顿时冻结了这个议题。
    不情愿的态度更证实了一个人人心照不宣的事实——费伦的继承人个个债台高筑!
    作为律师。他们都十分关心公众舆论;媒体会怎样报道他们的诉讼呢?他们的委托人不仅仅是一群娇惯而又贪婪的孩子,如今又被他们的父亲剥夺了继承权。但他们担心新闻媒体会这么宣传:公众的舆沦是很重要的!
    “我建议找一家公共关系事务所,”哈克说;这主意不错,其他人立刻表示也有同样的想法,雇一些精于此道的专职人员把费伦的继承人包装成有孝心、重感情的好孩子。他们很爱那个很少有时间跟他们相处的父亲,一个乖戾、好色、疯癫的老家伙——对、就这么干!把特罗伊贬成十恶不赦的坏蛋,把他们的委托人打扮成无辜的受害者。
    这个想法在与会者中间引起了共鸣,每个人都兴高采烈地发挥着自己的想像力,这时有人提出了一个问题:费用怎么付?
    “这笔开销是很大的。”一个律师说,他自己每小时就要收取委托人600美元的酬金,他的几个不派用场的助手也要拿400美元。
    人们的热情立刻降了温。哈克出了个馊主意:这笔开支由每个事务所分摊!会场上鸦雀无声。
    “我们以后再讨论这个问题吧。”哈克为自已找了个台阶说。
    可以想见。这个话题再也不会被提及了。
    他们接着谈到雷切尔,她会在哪儿呢?是否要聘请一家一流的侦探事务所去找到她?他们都有这种关系,这个想法很有感染力,引起了异乎寻常的反响:谁不想代理这位指定的继承人呢?但他们最终决定不去找雷切尔,主要是因为在找到她后该怎么做无法达成共识。她很快就会露面的,当然是带着她自己的随从律师了。
    会议在欢快的气氛中结束了。律师们为自己安排了一个理想的结局。离开时他们已经想好了下一步的计划:马上打电话给委托人,得意地告诉他们事态的进展。他们会毫不含糊地宣布,根据律师们的共同智慧,他们决定要大动干戈地对遗嘱进行质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