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龙《凤舞九天》

第四章 劫后余生

作者:古龙  点击:  版权:古龙著作管理委员会

  (一)

  暴风雨终于过去,海面又恢复平静,就像是什么都没有发生过,但却已不知有多少无辜的生命被它吞了下去。
  海面上漂浮着一块块破碎的船板,还有各式各样令人想象不到的东西,却全都像是它吐出来的残骨,看来显得说不出的悲惨绝望。
  又过了很久,才有一个人慢慢地浮了上来,正是陆小凤,他还活着。
  这并不是因为他运气特别好,而是因为他这个人早已被千锤百炼过,他所能忍受的痛苦和打击,别人根本无法想象。
  一样闪闪发光的东西从他眼前漂过,他伸手抓住,竟是个青铜铸成的夜壶。
  他笑了。在这种时候居然还能笑得出,实在也是件令人无法想象的事。
  可是不笑又能怎么样?哭又能怎么样?若是能救活那些和他同患难的人,他宁愿从现在一直哭到末日来临的时候。
  现在海上却连一个人都看不见,连死人也看不见,就算所有人都已死在这次灾祸中,他们的骸骨还应该漂浮在附近的。
  “也许他们还没有浮上来!”
  陆小凤也希望他还能找到几个劫后余生的人,希望找到老狐狸、牛肉汤、岳洋……
  可是他找不到。海船上的人都像是已完全被大海吞没,连骨头都吞了下去。
  刚才他的身子恰巧撞在船身残存的木板上,而且还曾经昏迷过一阵,难道就在那短短的片刻中,所有的人都已被救走?
  他希望如此,他宁愿一个人死,只可惜他也知道这是绝不可能的事。
  没有人会预料到暴风雨的来临,更没有人能预料到这条船会遇难。
  在那样的风雨中,也没有人能停留在附近的海面,等着救人。
  陆小凤忽然想起了岳洋,想起他眼睛里那种奇怪的神情。
  “现在你总该已明白,我为什么一定不让你坐这条船了。”
  难道他真的早已知道这条船会翻?所以要救陆小凤,因为陆小凤也救过他?可是他为什么偏偏要坐这条船?难道他本来就在找死?他若是真的想死,早就可以死了,至少已死过八次。
  这些疑问只怕已永远没有人能回答了,陆小凤只有自己为自己解释:“那小子一定是故意这么说来气我的,他又不是神仙,怎么能在三天前就已知道这条船会翻?”
  现在陆小凤能够思考,只因为他已坐在一样完全可靠的东西上。他坐在一尊佛像上。
  一丈高的佛像,恰巧是仙佛中块头最大的弥勒佛,倒卧在海面,就像是条小船。
  只可惜这条船上非但没有黄酒牛肉,连白水煮蛋都没有。
  “下次你若再掉下海,唯一能吃到的,就是你自己的肉。”
  陆小凤真想把自己身上的肉割一块来尝尝,他忽然发现自己饿得要命。
  放眼望过去,海天相接,一片空蒙。
  这种意境虽然很美,只可惜无论多美的意境都填不饱肚子。
  经过了那场暴风雨后,附近的海面上,连一条鱼都没有。
  他唯一能看见的一种鱼,就是木鱼,大大小小,各式各样的木鱼,也在顺着海流向前漂动。
  只可惜他并不想念经。
  ——若是和尚们看见这些木鱼,心里不知会有什么感觉?是不是同样希望这些木鱼是有血有肉的活鱼?

×      ×      ×

  海洋中仿佛有股暗流,带动着浮在海面上的木鱼和佛像往前走。
  前面是什么地方?
  前面还是海,无边无际的无情大海,就算海上一直这么样平静无波,就算这笑口常开的弥勒佛能渡到彼岸,陆小凤也不行了。
  他不是用木头刻成的,他要吃,不吃就要饿死,不饿死也要渴死。
  四面都是水,一个人却偏偏会渴死,这岂非也是种很可笑的讽刺?
  陆小凤却已连笑都笑不出,他的嘴唇已完全干裂,几乎忍不住要去喝海水。
  黄昏过去,黑夜来临,漫漫长夜又过去,太阳又升起。
  也不知过了多久,他的人已几乎完全昏迷,忍不住喝了口海水,然后就开始呕吐,又不知吐了多久,好像连肠子都吐了出来。
  昏昏迷迷中,仿佛落入一面大网中,好大好大的一个,正在渐渐收紧,吊起。
  他的人仿佛也被悬空吊了起来,然后就真的完全晕了过去。
  他实在无法想象,这次昏迷后,他会不会再醒,更不可能想象自己万一醒来时,人已到了哪里。

  (二)

  陆小凤醒来时已到了仙境。
  阳光灿烂,沙滩洁白柔细,海水湛蓝如碧,浪涛带着新鲜而美丽的白沫轻拍着海岸,晴空万里无云,大地满眼翠绿。
  这不是仙境是哪里?人活着怎么会到仙境?
  陆小凤还活着,人间也有仙境,但他却没法子相信这是真的,从他在床上被弹起的那一刻,直到此刻发生的事,现在想起来都像是场噩梦。
  那笑口常开的弥勒佛也躺在沙滩上,经过这么多灾难后,还是双手捧着肚子,呵呵大笑。
  陆小凤恨恨地瞪着它:“跟你同船的人都已死得干干净净,你躺在这里大笑,你这算是哪一门的菩萨?”
  菩萨虽然是菩萨,却只不过是用木头刻出来的,别人的死活,它没法子管,别人要骂它,它也听不见。
  陆小凤又叹了口气:“你对别人虽然不义,却总算救了我,我不该骂你的。”
  灾难已过去,活着的却只剩下他一个人,他心里是欣慰还是悲伤?别人既不知道,他自己也无法诉说,竟仿佛将这木偶当作了唯一曾经共过患难的朋友。
  你若经历过这些事,也一定会变成这样子的。
  现在他虽然还活着,以后是不是还能活得下去,却连他自己都没有把握。
  天地茫茫,一个人到了这完全陌生的地方,就算这里真是仙境,他也受不了。
  他挣扎着,居然还能站起,第一件想到的就是水,若是没有水,仙境也变成了地狱。
  他拍了拍弥勒佛的大肚子,道:“你一定也渴了,我去找点水来大家喝。”
  看来这地方无疑是个海岛,岛上的树木花草,有很多都是他以前很少见到的,芭蕉树上果实累累,看起来就像是一个个大馒头。
  吃了根芭蕉后,渴得更难受,拗下根树枝,带着把芭蕉再往前走,居然找到一湾清泉。
  直到现在他才知道,原来水的滋味竟是如此甜美,远比最好的竹叶青还好喝。
  吃饱了喝足了之后,他才想到一件可怕的事——
  “若是没有船只经过,难道我就要在这荒岛上过一辈子?”

×      ×      ×

  没有船只经过。
  他在海岸边选了块最大的岩石,坐在上面守望了几天,也没看见一点船影。
  这荒岛显然不在海船经过的路线上,他只有看着弥勒佛苦笑。
  “看来我们已只有在这地方待一阵子了,我们总不能就这么样像野狗一样活下去,我们好歹也得像样子一点。”
  他身上从不带刀剑利器,幸好那个铜夜壶居然也跟着他漂来了,将夜壶剖开,用石头打平,夹上两片木头做柄,再就着泉水磨上一两个时辰,居然变成了一把可以使用的刀。
  他并不想用这把刀去杀人。
  现在他才知道,除了杀人外,原来刀还有这么多别的用处。
  他砍下树枝作架,用棕榈芭蕉的叶子作屋顶,居然在泉水旁搭了间还不算太难看的屋子,再去找些柔软的草叶铺在地上,先让他唯一的朋友弥勒佛舒舒服服地躺下去。
  然后他自己躺在旁边,看着月光从蕉叶间漏下来,听着远处的海涛拍岸声,忽然觉得眼睛湿湿的,一滴眼泪沿着面颊流了下来。
  两年来,这还是他第一次流泪。
  无论遇着什么样的灾祸苦难他都不怕,他忽然发现世上最可怕的,原来是寂寞。
  他决心不让自己再往这方面去想,他还有很多事要做。
  第二天一早他就沿着海滩去找,将一切可以找得到的东西都带回来,其中有佛像,有木鱼,还有各式各样的贝壳。
  下午他的运气比较好,潮退的时候,他在沙滩上找到个樟木箱子。
  他小心翼翼地扛回去,先吃了几根芭蕉,喝饱了水,才举行开箱大典。
  打开箱子看时,他只觉得自己的一颗心像小鹿般乱撞,从来也没有这么兴奋紧张过。
  箱子里还有个小小的珠宝箱,装满了珍珠首饰,只可惜现在却一点用都没有。最有用的是一把梳子、几根金簪,还有两本坊间石刻的通俗小说,一本是《玉梨娇》,一本是《侠义风月录》。
  箱子里当然还有衣服,却全是花花绿绿的女人衣服。
  这些东西平时陆小凤连看都不会看一眼,现在却兴奋得像个孩子刚得到最心爱的玩具,兴奋得连觉都睡不着。
  木鱼剖开可以当作碗,用不着用手捧水喝;金簪可以当作针,再用麻搓一点线,就可以把这些衣服改成窗帘、门帘;乱得像稻草一样的头发,也可以梳一梳了;还有那两本书,若是慢慢地看,也可以打发很多空虚寂寞的日子。
  他躺在用草叶做成的床上,翻来覆去,想着这些事,忽然跳起来,用力给了自己两个耳刮子。
  笑口常开的弥勒佛若有知,一定会认为这个人又吃错了药。
  他打了自己两耳光还嫌不够,噼噼啪啪,又给了自己四下,指着自己的鼻子大骂。
  “陆小凤,陆小凤,你几时变成这样没出息的?只会像女人一样盘算这些婆婆妈妈的事,难道你真想这么样过一辈子?”
  天还没有亮,他就选了个最大的木鱼,在上面打了个洞,装满了水,再用一条花绸长裙,包了两扎芭蕉,一起系在身上,拍了拍弥勒佛的肚子,道:“我可不像你一样,整天躺在这里,从今天开始,我也不能整天陪着你了。”
  他已决定去探险,去看看岛上有没有人,有没有出路。
  就算他明知那些浓密的丛林到处都有危险,也改变不了他的决心。
  他每天早上出去,晚上回来,脚底已走破,身上也被荆棘刺伤。
  丛林里到处都有致命的毒蛇虫蚁,甚至还有会吃人的怪草。
  有几次他几乎送了命,可是他不在乎。
  他相信一个人只要有决心,无论在什么地方,都可以打出一条出路来的。
  时光易逝,匆匆一个月过去,他几乎将这个岛上每一片地方都找遍了。
  除了一双又痛又肿的脚,和满身伤痕外,他什么都没有找到。
  这岛上非但没有人,连狐兔之类的野兽都没有,若是别的人,一定早已绝望。可是他没有。
  他虽已筋疲力尽,却还是绝不灰心,就在第三十三天的黄昏,他忽然听见一面长满了藤萝的山崖后,仿佛还有流水声。
  拨开藤萝,里面竟有条裂隙,仅容一人侧身而过。可是再往里走,就渐渐宽了。
  山隙后仿佛有光,本已几乎听不见的流水声,又变得很清晰。
  他终于找到一条更清澈的泉水,沿着流泉往上走,忽然发现一样东西从泉上流了下来,却只不过是一束已枯萎了的兰花。
  他还是将兰花从水中捞了起来,他从来没有在这里看见过兰花,只要有一点不寻常的现象,他就绝不肯放过。这次他果然没有失望。
  兰花虽已枯萎,却仍然看得出叶子上有经过人修剪的痕迹。
  他兴奋得连一双手都在发抖,这岛上除了他之外一定还有人,他忽然想起了陶渊明的《桃花源记》。
  一口气再往前走了半个时辰后,山势竟真的豁然开朗,山谷里芬芳翠绿,就像是个好大好大的花园,其间还点缀着一片亭台楼阁。
  他倒了下去,倒在柔软的草地上,心里充满了欢愉和感激,感激老天又让他看见了人。
  只要还能看得见人,就算被这些人杀了,他也心甘情愿的。住在这种世外桃源中的当然不会是杀人的人!

  (三)

  现在无论谁都已想到这岛上是一定有人的了,但是无论谁只怕都想不到,陆小凤在这岛上第一个看见的人竟是岳洋。
  岳洋非但没有死,而且衣着华丽,容光焕发,看来竟比以前更得意。
  绿草如茵的山坡下,有条彩石砌成的小径,他就站在那里,冷冷地看着陆小凤。
  陆小凤一看见岳洋就跳了起来,就好像看见了个活鬼一般的惊奇,尖声道:“你怎么也会在这里的?”
  岳洋冷冷道:“我不在这里在哪里?”
  陆小凤道:“翻船的时候你到哪里去了?我怎么找不到你?”
  岳洋道:“翻船的时候你到哪里去了?我怎么找不到你?”
  他问的话,竟和陆小凤问他的一模一样,翻船的时候,陆小凤的确没有立刻浮上来。
  陆小凤只好问别的:“是谁救了你?”
  岳洋道:“是谁救了你?”
  陆小凤道:“这些日子来,你一直都在这里?”
  岳洋道:“这些日子来,你一直都在这里?”
  他还是一字不改,将陆小凤问他的话反问陆小凤一遍。
  陆小凤笑了。
  岳洋却没有笑,他们大难不死,劫后重逢,本是很难得的事,但是他却连一点愉快的样子都没有,竟好像觉得陆小凤死了反而比较好。
  幸好陆小凤一点都不在乎,他早就知道这少年是个怪物。
  “你是不是本就要到这里来的?根本就没有打算要到扶桑去?可是你怎么会知道老狐狸的船会在那里遇难?怎么会来到这里?”
  这些话就算问了出来,一定也得不到答复的,陆小凤索性连提都不提。
  现在他最关心的只有一件事:“这里还有什么人?老狐狸、牛肉汤他们是不是也到了这里?”
  岳洋冷冷道:“这些事你都不必问。”
  陆小凤道:“我既然已经来了,怎么能不问?”
  岳洋道:“你还可以从原路退回去,现在还来得及。”
  陆小凤笑道:“你就算杀了我,我也绝不会退回去的!”
  岳洋沉下脸,道:“那么我就杀了你!”
  他右掌上翻,左掌斜斜划了个圈,右掌突然从圈子里穿出,急砍陆小凤左颈。
  他的出手不但招式怪异,而且又急又猛,就在这短短三十多天里,他的武功竟似又有了精湛的进步。
  武学一道,本没有侥幸,但他却实在进步得太快,简直就像是奇迹。
  就只这一招,已几乎将陆小凤逼得难以还手。
  陆小凤这一生中也不知遇见过多少高手,当真可以算是身经百战,久经大敌,却还很少见到武功比这少年更高的人。
  这种变化诡异的招式,他以前居然也从来没有见到过。
  他凌空一个翻身,后退八尺。
  岳洋居然没有追击,冷冷道:“你退回去,我不杀你。”
  陆小凤道:“你杀了我,我也不退。”
  岳洋道:“你不后悔?”
  陆小凤道:“我早就说过,我这一辈子从来也没有后悔过。”
  岳洋冷笑,再次出手,立刻就发现陆小凤的武功也远比他想象中高得多。
  无论他使出多怪异的招式,也沾不到陆小凤一点衣袂,有时他明明已将得手,谁知陆小凤身子一闪,就躲了开去!
  陆小凤本来明明有几次机会可以击倒他的,却一直没有出手,仿佛存心要看看他武功的来历,又仿佛根本就不想伤害他。
  岳洋却好像完全不懂,出手更凌厉,突听花径尽头一个人带着笑道:“贵客光临,你这样就不是待客之道了。”

×      ×      ×

  花径尽头是花,一个人背着双手,站在五色缤纷的花丛中,圆圆的脸,头顶已半秃,脸上带着很和气的笑容,若不是身上穿的衣服质料极好,看来就像是个花匠。
  一看见这个人,岳洋立刻停手,一步步往后退,花径的两旁也是花,他退入花丛中,身子一转,忽然就无影无踪。
  那和和气气的小老头却慢慢地走了过来,微笑道:“青年人礼貌疏慢,阁下千万莫要怪罪。”
  陆小凤也微笑道:“没关系,我跟他本就是老朋友。”
  小老头抚掌道:“老友重逢,那是再好也没有的了,少时我一定摆酒为两位庆贺。”
  他又笑道:“山居寂寞,少有住客,只要有一点小事可以庆贺,我们都不会错过的,何况是这种事?”
  他轻描淡写地说着,一种安乐太平满足的光景,不知不觉地从言语之间流露出来,听在饱经忧患的陆小凤耳里,真是羡慕得要命。
  小老头又问道:“却不知贵客尊姓大名?”
  陆小凤立刻说出了姓名,在这和和气气的小老头面前,无论谁都不会有戒心。
  小老头点点头,道:“原来是陆公子,久仰得很。”
  他嘴里虽然在说久仰,其实却连一点久仰的意思都没有。
  陆小凤少年成名,名满天下,可是在他听起来,却和张三李四,阿猫阿狗全无分别,这倒也是陆小凤从来没有遇见过的。
  小老头又笑道:“今天我们这里恰巧也有小小的庆典,却不知贵客是否愿意光临?”
  陆小凤当然愿意,却还是忍不住要问:“今天你们庆贺的是什么?”
  小老头道:“今天是小女第一次会自己吃饭的日子,所以大家就聚起来,将那天她吃的菜饭再吃一次。”
  连这种鸡毛蒜皮的事都要庆贺,世上值得庆贺的事也未免太多了。
  陆小凤心里虽然在这么想,嘴里却没有说出来,只希望他女儿那天吃的不是米糊稀粥,这些日子来他嘴里实在已淡得出鸟来。
  小老头笑道:“陆公子心里一定好笑,连这种鸡毛蒜皮的事都要庆贺,世上值得庆贺的事也未免太多了,可告慰的是,小女自幼贪吃,所以自己第一次吃饭,就要人弄了一大桌酒菜。”
  他虽然说出了陆小凤的心事,陆小凤倒也并不惊奇,他的想法本是人情之常,无论谁听到这种事,都难免会这么样想的。
  小老头又笑道:“这里多年未有外客,今日陆公子忽然光临,看来倒是小女的运气。”
  陆小凤笑道:“等我吃光了你们的酒肉时,你们就知道这是不是运气了。”
  小老头大笑,拱手揖客。
  陆小凤道:“主人多礼,我若连主人的尊姓大名都未曾请教,岂非也不是做客之道?”
  小老头道:“我姓吴,叫吴明,口天吴,日月明。”
  他大笑又道:“其实我最多只不过有张多嘴而又好吃的口而已,说到日月之明,是连一点都没有的。”
  他笑,陆小凤也笑。
  经过了那些艰苦的日子后,能遇见这么好客多礼、和气风趣的主人,实在是运气。
  陆小凤心里实在愉快得很,想不笑都不行。

×      ×      ×

  走出花径又是条花径,穿过花丛还是花丛,四面山峰滴翠,晴空一碧如洗,前面半顷荷塘上的九曲桥头,有个朱栏绿瓦的水阁。
  他们去的时候,小阁里已经有十来个人,有的站着,有的坐着,年纪有老有幼,性别有男有女,有的穿着庄肃华丽的上古衣冠,有的却只不过随随便便披着件宽袍。
  大家的态度都很轻松,神情都很愉快,仿佛红尘中所有的烦恼和忧伤,都早已被隔绝在四面的青山外。
  这才是人生,这才是真正懂得享受生命的人,陆小凤心里又是感慨,又是羡慕,竟似看呆了。
  小老头道:“这里大家都漫不拘礼,陆公子也千万莫要客气才好。”
  陆小凤道:“既然大家都漫不拘礼,为什么要叫我陆公子?”
  小老头大笑,拉起他的手,走上九曲桥。
  一个穿着唐时一品朝服、腰缠白玉带、头戴紫金冠的中年人,手里拿着杯酒,摇摇晃晃地走过来,将手里金杯交给陆小凤,又摇摇晃晃地走了。
  小老头笑道:“他姓贺,只要喝了点酒,就硬说自己是唐时的贺知章转生,所以大家就索性叫他贺尚书,他却喜欢自称四明狂客。”
  陆小凤也笑道:“难怪他已有了醉意,既然是饮中八仙,不醉就不对了。”
  他嘴里说话的时候,眼睛却在注意着一个女人。
  值得注意的女人,通常都不会难看的。
  她也许太高了些,可是修长的身材线条柔和,全身都散发着一种无法抗拒的魅力,脸部的轮廓明显,一双猫一般的眼睛里闪动着海水般的碧光,显得冷酷而聪明,却又带着种说不出的懒散之意,对生命仿佛久已厌倦。
  现在她刚刚离开水阁中的一群人,向他们走过来,还没有走得太近,陆小凤就已觉得喉头发干,一股热力自小腹间升起。
  她仿佛也看了他一眼,猫一样的眼睛中充满轻蔑讥诮的笑意。
  然后她就立刻转过脸,直视着小老头,慢慢地伸出手。
  小老头在叹息,道:“又输光了?”
  她点点头,漆黑柔软的长发微微波动,就像是黑夜中的海浪。
  小老头道:“你还要多少?”
  她伸出五根手指,纤长有力的手指,表现出她内心的坚强。
  小老头道:“你什么时候还给我?”
  她说:“下一次。”
  小老头道:“好,用你的首饰做抵押,还给我的时候再付利息。”
  她立刻同意,用两根手指从小老头手中抽出张银票,头也不回地便走了,连看都不再看陆小凤一眼。
  小老头却在看着陆小凤微笑,道:“我们这里并没有什么规矩,可是大家都能谨守一个原则。”
  陆小凤眼睛还盯在她后影上,随口问道:“什么原则?”
  小老头道:“自食其力。”
  他又解释着道:“这里有世上最好的酒和最好的厨子,无论哪一种享受都是第一流的,可是收费也很高,没有能力赚大钱的人,很难在这里活得下去。”
  陆小凤的目光已经从她身上移开了,他忽然想到自己身上唯一的财产就是那把用夜壶改成的刀。
  小老头又笑道:“今天你当然是客人,只要不去跟他们赌,完全用不着一文钱。”
  今天是客人,明天呢?
  陆小凤忽然问道:“他们在赌什么?”
  小老头道:“在赌骰子,他们喜欢赌得痛快。”
  陆小凤道:“我可不可以看看?”
  小老头道:“当然可以。”
  他笑得更愉快:“只不过你若要赌,就一定要小心沙曼。”
  沙曼,多么奇怪的名字。
  陆小凤道:“沙曼就是刚才来借钱的那个?”
  小老头笑道:“她输得快,赢得也快,只要一不小心,你说不定连人都输给她。”
  陆小凤也笑了。
  若是能将人输给那样的女孩子倒也不坏,只不过他当然还是希望赢的。

  (四)

  桌子上堆满了金珠和银票,沙曼的面前堆得最多,陆小凤一走过去,她就赢了。
  他们赌得果然简单而又痛快,只用三粒骰子,点数相同的“豹子六”当然统吃,“四五六”也不小,“么二三”就输定了。
  除去一对外,剩下的一粒骰子若是六点,就几乎已可算赢定。
  她居然一连掷出了五次六点,猫一样的眼睛已发出绿玉般的光。
  输钱的庄家是个开始发胖的男人,看来和你平日在茶楼酒馆看见的那些普通人完全没什么两样,但却出奇镇定,一连输了五把,居然还是面不改色,连汗珠都没有一滴。
  他们赌得比陆小凤想象中还要大,但是赌得并不太精,既不会找门子,更不会用手法。
  只要懂得最起码的一点技巧,到这里来赌,就一定可以满载而归。
  陆小凤的手已经开始痒了。